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格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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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单价有几种类型

工程合同单价有几种类型

工程合同单价有几种类型一、固定单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在合同中约定了固定的单价,不论工程量增减,单价不变。

这种类型的合同适用于工程量变化不大的项目,因为它能够为承包商提供稳定的收入预期,同时也简化了成本核算的过程。

例如,某建筑项目的砌筑工程,双方约定每立方米100元,无论实际工程量多少,单价保持不变。

二、可调单价合同可调单价合同允许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根据市场情况或者某些预定的条件调整单价。

这种合同类型适用于工期较长或者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项目。

通过设定一个基准价和调整机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市场风险。

例如,合同约定钢材价格每上涨或下降5%,则相应调整工程单价。

三、综合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合同是指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各项费用综合起来,形成一个综合单价。

这种合同类型适用于工程内容较为复杂,难以单独计算各项费用的情况。

综合单价合同有助于简化结算流程,提高工程管理效率。

例如,某装修工程可能包括多个小项,通过综合单价合同,可以将这些小项合并计算,便于管理和结算。

四、计量单价合同计量单价合同是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来结算单价的一种方式。

这种合同类型适用于工程量不确定或者难以预测的项目。

它要求在工程完成后进行实际测量,然后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合同约定的单价来计算总价。

例如,某道路施工项目,按照每公里铺设的路面来计算费用,实际完成的公里数越多,总价越高。

五、包干单价合同包干单价合同是指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和要求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以一个固定的总价结算。

这种合同类型适用于工程范围明确、工作量可预测的项目。

包干单价合同有助于激励承包商提高工作效率,因为任何节约下来的成本都将成为其额外的利润。

例如,某小区绿化工程,承包商负责种植所有树木和草坪,最终以一个总价结算。

施工总包采用什么合同价

施工总包采用什么合同价

施工总包合同是指业主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之间签订的,约定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等全部或大部分工作,并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格完成工程建设的合同。

施工总包合同采用的合同价形式有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

一、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是指业主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工程内容和工程单价等,计算出工程总价,并约定在合同中,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约定的总价完成工程建设的合同。

总价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变动总价合同。

1. 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签订时,业主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已经确定了工程总价,无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何种因素影响工程成本,施工总承包单位都要按照约定的总价完成工程建设的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具有价格稳定性、风险分配合理等优点,但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如材料价格波动、工程量变化等,这些风险需要双方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2. 变动总价合同变动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签订时,业主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约定工程总价为一个基础价,当工程量或者工程内容发生变化时,合同总价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调整的合同。

变动总价合同可以有效降低材料价格波动和工程量变化等风险,但同时也增加了合同的复杂性。

二、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指业主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工程内容和工程单价等,计算出工程总价,并约定在合同中,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约定的单价完成工程建设的合同。

单价合同可以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变动单价合同。

1. 固定单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在合同签订时,业主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已经确定了工程单价,无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何种因素影响工程成本,施工总承包单位都要按照约定的单价完成工程建设的合同。

固定单价合同具有价格稳定性、风险分配合理等优点,但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如工程量变化等,这些风险需要双方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2. 变动单价合同变动单价合同是指在合同签订时,业主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约定工程单价为一个基础价,当工程量或者工程内容发生变化时,合同单价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调整的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的各种计价方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的各种计价方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的各种计价方式----a270fdc6-6ea5-11ec-b2a4-7cb59b590d7d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根据合同计价方式的不同,一般情况下分为三大类型,即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总价合同又包括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包括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和纯单价合同;而成本加酬金合同包括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成本加固定金额酬金合同、成本加奖罚合同、最高限额成本加固定最大酬金合同。

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中第六款“合同价款与支付”中对于合同价款的三种方式: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提法有所不妥。

而且,这本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适用于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而通过直接发包、施工图招标选择施工单位的工程,这本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许多条款不大适用。

有的同志以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可以管好所有的工程,以至于只要把它拿来填上就行了,这显然是对合同的误解,合同计价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不是一个“示范文本”可以管住的。

合同管理是从政府、合格的中介机构到订约各方面所必须付出比目前大得多的精力从事的一件大事,因此,对建筑市场建设各方来说,弄清各种类型的计价方法、优缺点和使用时机是非常必要的。

接下来,简单介绍一下各种计价方式。

一、包干合同:所谓总价合同是指支付承包方的款项在合同中是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总价。

总价合同的主要特征:一是价格根据确定的由承包方实施的全部任务,按承包方在投标报价中提出的总价确定;二是持实施的工程性质和工程量应在事先明确商定。

总价合同又可分可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合同两种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承发包双方就施工项目协商一个固定的总价,由承包方一笔包死,不能变化。

采用这种合同,合同总价只有在设计和工程范围有所变更的情况下才能随之做相应的变更,除此之外,合同总价是不能变动的。

施工承包合同六_合同价款

施工承包合同六_合同价款

施工承包合同六:合同价款合同价款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合同时,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和工程质量,结合工程所在地的材料价格、人工费用、机械使用费用等因素,计算出的工程总造价。

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合同价款是双方关注的焦点之一,因为它关系到双方的权益和利益。

下面详细介绍施工承包合同中的合同价款。

一、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1. 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签订时,根据工程量清单、工程图纸等资料,结合工程所在地的材料价格、人工费用、机械使用费用等因素,计算出工程的总价款。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除非合同约定可以调整价格的情况,否则总价款不予变更。

2. 变动总价合同:变动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签订时,合同价款为一个基准价,合同双方约定在工程执行过程中,根据工程量的增减、材料价格的浮动等因素,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3. 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是指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工程实际成本,并按照约定的比例支付酬金的合同。

这种合同方式下,合同价款不是固定的,而是随着工程实际成本的变化而变化。

二、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1. 进度付款:进度付款是指按照工程进度,发包人按照约定的比例支付合同价款。

这种方式有利于激发承包人加快工程进度,保证工程按时完成。

2. 完成付款:完成付款是指工程全部完成后,发包人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

这种方式适用于工程周期较短,工程量较小的项目。

3. 分阶段付款:分阶段付款是指根据工程的不同阶段,发包人分阶段支付合同价款。

这种方式有利于控制工程质量,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三、合同价款的调整1. 物价波动:合同双方约定在工程执行过程中,如果材料价格波动超过一定范围,合同价款可以进行调整。

2. 工程量增减: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增减,合同价款可以按照实际工程量进行调整。

3. 工程延期: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延期,合同价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合同价款的结算1. 竣工结算: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价款结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格形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格形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格形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格形式1. 引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建设工程的业主委托施工方进行工程施工的合同,本文档将介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合同价格形式相关内容。

2. 合同价格形式的定义合同价格形式指的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用于确定工程总价的具体规则和方式。

常见的合同价格形式包括总价合同形式、单价合同形式以及成本加利润合同形式。

2.1 总价合同形式总价合同形式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工程的总价,并将该总价作为合同的基础,明确指定工程范围、质量要求、进度计划等基本条款。

这种形式下,施工单位需要在总价内完成所有施工工作,包括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费用。

2.2 单价合同形式单价合同形式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工程的各项工作的单价,并根据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等具体情况计算各项工作的数量。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数量,按照单价计算出该项工作的金额,并将各项工作的金额累加得到工程总价。

2.3 成本加利润合同形式成本加利润合同形式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以实际发生的成本为基础,再加上一定比例的利润作为工程总价。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要详细记录各项工作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的比例计算出利润部分。

3. 各种价格形式的适用情况3.1 总价合同形式的适用情况总价合同形式适用于工程范围、施工条件较为明确、稳定的情况。

当工程的设计方案、施工图纸、质量要求等信息较为完备时,总价合同形式能够提供明确的工程总价,便于业主控制工程造价。

3.2 单价合同形式的适用情况单价合同形式适用于施工工作的范围和数量较为复杂或不确定的情况。

当工程的具体设计方案还未确定,或者不同部分的工作量存在较大差异时,采用单价合同形式能够更加灵活地进行合同定价。

3.3 成本加利润合同形式的适用情况成本加利润合同形式适用于工程的成本不易估计或者具体设计方案尚未确定的情况。

当工程的施工条件、材料价格等存在较大风险变动时,采用成本加利润合同形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施工单位的风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格形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格形式
6.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
4.2乙方未按约定完成工程,导致工程延期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
5.1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优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5.2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
6.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结算审计完成、质保期满后终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格形式
一、合同价格形式
1.1本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总价。
1.2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以下简称“合同总价”。
1.3合同总价已包括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用等。
二、合同价格调整
2.1合同价格调整因素包括:
(4)结算款: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审计确认的合同总价;
(5)质保金:工程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2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开具发票。
四、违约责任
4.1甲方未按约定支付款项的,应按照逾期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其他双方协商确定的事项:按照双方协商一致的价格调整。
2.3合同价格调整后,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明确调整后的合同总价。

建筑施工合同合同价格形式

建筑施工合同合同价格形式

建筑施工合同的合同价格形式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工程价款的计算、支付和调整等事项所达成的协议。

合同价格形式是建筑施工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和工程造价的控制。

根据我国建设部第107号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建筑施工合同的合同价格形式主要包括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种。

一、固定价格合同固定价格合同是指在合同中确定一个完成项目的总价,承包单位据此完成项目全部内容的合同。

这种合同类型具有以下特点:1. 风险范围明确:在固定价格合同中,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 合同价款稳定: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受市场价格波动、工程量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有利于双方当事人进行合同管理和造价控制。

3. 调整方法明确:在固定价格合同中,双方当事人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包括价格调整的条件、程序、计算依据等,以保证合同价款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固定价格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太大且能精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

要求有详细而全面的设计图纸和各项说明,使承包单位能准确计算工程量。

在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的工作量较小,结算工作相对简单。

二、可调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是指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的合同。

这种合同类型具有以下特点:1. 灵活性:可调价格合同允许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市场价格波动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有利于应对施工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2. 双方共担风险:在可调价格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共同承担工程价款的风险,有利于促进双方当事人积极采取措施降低工程成本和提高工程质量。

3. 调整依据明确:可调价格合同中,双方当事人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的方法、条件和程序,包括价格调整的依据、计算公式、审批流程等。

建设施工合同价格形式(共24页)

建设施工合同价格形式(共24页)

建设施工合同价格形式篇一:20xx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新的合同价格形式20xx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新的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

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其中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第11.1款〔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约定执行。

新版施工合同示范本在12.1“合同价格形式”中给出了与99施工合同范本完全不同的三种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和其他类型合同。

99版施工合同范本规定的三种合同价格形式是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新版施工合同为什么要进行这样的改动:第一,带有“固定”字眼的合同价格,容易很理解成绝对固定,不论发生了什么变化,合同价格均不能调整,一切风险均由承包人承担;第二,“固定价格合同”不能区分是固定单价合同,还是固定总价合同; 第三,可调价格合同原本不是一类单独的合同价格形式,一般施工合同的价格并非不可调整,因此,没有绝对的固定价格。

第四,成本加酬金合同在工程实务中非常少见,仅限于紧急抢险和工艺特别复杂等特殊情况,不宜单独列为一类合同价格形式;采用定额计价的合同较为常见,宜将成本加酬金合同和按照定额计价合同列入其他类型合同为好。

通用条款12.1“合同价格形式”规定:“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协议书中选择下列一种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

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其中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第11.1款〔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约定执行。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新的合同价格形式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新的合同价格形式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新的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

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其中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第11.1款〔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约定执行。

新版施工合同示范本在12.1“合同价格形式”中给出了与99施工合同范本完全不同的三种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和其他类型合同。

99版施工合同范本规定的三种合同价格形式是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新版施工合同为什么要进行这样的改动:第一,带有“固定”字眼的合同价格,容易很理解成绝对固定,不论发生了什么变化,合同价格均不能调整,一切风险均由承包人承担;第二,“固定价格合同”不能区分是固定单价合同,还是固定总价合同;第三,可调价格合同原本不是一类单独的合同价格形式,一般施工合同的价格并非不可调整,因此,没有绝对的固定价格。

第四,成本加酬金合同在工程实务中非常少见,仅限于紧急抢险和工艺特别复杂等特殊情况,不宜单独列为一类合同价格形式;采用定额计价的合同较为常见,宜将成本加酬金合同和按照定额计价合同列入其他类型合同为好。

通用条款12.1“合同价格形式”规定:“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协议书中选择下列一种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

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其中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第11.1款〔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约定执行。

2、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施工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

工程合同价的六种形式

工程合同价的六种形式

工程合同价的六种形式在工程建设领域,合同价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项目的总投资或者工程款的支付金额。

根据不同的计价方式和合同条件,工程合同价可以分为以下六种形式:1. 固定总价合同的合同价固定总价合同是指按照商定的总价承包工程。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除非建设单位要求变更原定的承包内容,承包单位一般不得要求变更包价。

这种方式对建设单位比较简便,因此为一般建设单位所欢迎。

对承包商来说,如果设计图纸和说明书相当详细,能据以比较精确地估算造价,签订合同时考虑得也比较周全,不致有太大的风险,也是一种比较简便的承包方式。

如果图纸和说明书不够详细,未知数比较多,或者遇到材料突然涨价以及恶劣的气候等意外情况,承包单位须承担应变的风险;为此,往往加大不可预见费用,因而不利于降低造价,最终是对承包单位不利。

这种承包方式通常仅适用于规模较小、技术不太复杂的工程。

2. 按量计价合同的合同价按量计价合同以工程量清单和单价表为计算包价的依据。

通常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或专业估算师(造价工程师或测量师)提出工程量清单,列出分部分项工程量,例如挖土若干立方米,填土夯实若干立方米,混凝土若干立方米,墙面抹灰若干平方米等等,由承包商填报单价,再算出总造价。

因为工程量是统一计算出来的,承包商只要经过复核并填上适当的单价,即可得出自己的报价。

这种承包方式对建设单位容易控制工程造价,但承包单位承担了价格波动的风险。

3. 单价合同的合同价单价合同是指承包商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就分部分项工程所列出的工程量表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费用。

这类合同的使用范围比较宽,其风险可以得到合理的分摊,并且能鼓励承包商通过提高工效等手段节约成本,提高利润。

这类合同能够成立的关键在于双方对单价和工程量技术方法的确认。

在合同履行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则是双方对实际工程量计量的确认。

4. 费率折扣合同的合同价费率折扣合同是以费率的高低代替工程总造价的多少进行竞标,经评标委员会以各投标人所报的费率为主,结合所报工期和质量承诺、施工组织设计及企业施工业绩等其他相关指标进行综合评审,最终确定的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新旧对照解读之四:合同协议书之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新旧对照解读之四:合同协议书之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新旧对照解读之四:合同协议书之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合同协议书之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起着重要作用。

下面是合同协议书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的新旧对照解读:新条款:一、签约合同价1. 双方约定的签约合同价是指双方在协商过程中达成的,用于确定双方权益的金额。

2. 签约合同价应包含工程施工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人工、设备租赁等。

合同价应明确列出各项费用,以确保费用的透明度和可控性。

3. 如合同价无法明确确定,双方应在签订合同前约定一个基准价,后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通过书面协议进行记录。

4. 签约合同价的支付方式应明确约定,包括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等。

双方应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款项,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旧条款:一、合同价格形式1. 合同价格形式包括总金额合同、固定费用合同、成本加利润合同等形式。

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价格形式。

第1页/共2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2. 总金额合同是指按照约定的总价进行合同签订和支付。

合同价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3. 固定费用合同是指按照当时确定的费用进行合同签订和支付,不随施工过程中费用的变化而调整。

4. 成本加利润合同是指根据工程实际成本和约定的利润率进行费用的确定和支付。

双方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

新条款与旧条款的对比可以发现,新条款对签约合同价进行了更加明确和详细的规定。

旧条款只是简单地提到了合同价格形式的几种形式,而没有对具体的合同价进行规定。

新条款强调了签约合同价应包含工程施工的全部费用,并要求明确列出各项费用,以确保费用的透明度和可控性。

这样可以避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费用不明确、争议的情况。

而旧条款只是提到了合同的总价、固定费用和成本加利润这几种形式,并没有要求对各项费用进行详细明确的列示。

新条款还对合同价的支付方式进行了规定,要求明确约定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等支付方式和时间。

施工合同中价款形式

施工合同中价款形式

施工合同中的价款形式是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双方交易款项的支付方式。

在施工合同中,价款形式通常包括固定价、变动价、成本加成等方式。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些常见的价款形式,并分析各自的优缺点。

一、固定价固定价是指在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一个固定的价格,作为完成工程后支付的金额。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除非合同约定可以调整价格的情况,否则价格不得变动。

固定价的形式有以下优点:1. 风险可控:对于业主来说,固定价可以提前预知工程的总成本,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

对于施工方来说,虽然材料价格和人工费用的波动风险由施工方承担,但可以通过采购策略和成本控制措施来降低风险。

2. 简化结算:固定价合同的结算过程相对简单,只需按照约定的价格支付即可。

避免了因价格波动导致的繁琐的调整和结算过程。

然而,固定价合同也存在以下缺点:1. 风险分配不均:固定价合同将材料价格和人工费用的波动风险全部由施工方承担,这对于施工方来说风险较大。

若价格波动较大,施工方可能面临亏损。

2. 激励不足:由于价格固定,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可能缺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激励。

二、变动价变动价是指在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一个基准价格,合同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发生的成本变动进行调整。

变动价的形式有以下优点:1. 风险分配合理:变动价合同将价格波动风险在业主和施工方之间进行了合理分配,有利于双方共同承担风险。

2. 激励机制:变动价合同中,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有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激励,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

然而,变动价合同也存在以下缺点:1. 成本不易控制:对于业主来说,由于价格变动不确定,工程总成本不易控制。

2. 结算复杂:变动价合同的结算过程相对复杂,需要根据实际成本进行调整,增加了双方的沟通和协商成本。

三、成本加成成本加成是指在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一个成本加成比例,工程完成后,根据实际发生的成本,按照约定的比例计算价款。

成本加成的形式有以下优点:1. 风险分配合理:成本加成合同将价格波动风险在业主和施工方之间进行了合理分配,有利于双方共同承担风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格形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格形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格形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价格形式对于建筑工程施工领域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因为这涉及到施工企业的利润和生存。

除了市场风险,法律风险也是施工企业无法实现盈利的重要因素。

市场风险可能只是影响工程项目能否产生利润,但法律风险可能导致施工企业无法结算工程款并最终得到偿付,甚至连成本都无法得到保障。

特别是在垫资施工的工程项目中,风险更为严重。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的形成原则是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由市场竞争形成。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中,合同价款的价格形式分为固定单价、固定总价和其他价格形式三种合同。

其他价格形式一般包括成本加酬金和按照定额计价两种计价方式。

新颁布的2017版《示范文本》也延用了这种分类,并没有进行修改。

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该合同所称单价为综合单价,即为完成每一项合同清单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等费用在约定的条件和风险范围内是固定的,不再调整。

在条件和风险范围之外允许调整,但风险范围及调整的方法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加以明确约定。

在固定单价合同中,工程量并非是固定不变的。

在竣工结算时最终合同价可以进行修改,但必须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进行明确约定。

建设工程的价格计算方式主要有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两种。

单价合同的价格是根据约定的综合单价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得出的,工程量包括合同约定应予计量的工程量和现场签证产生的工程量。

承包人在审查合同时要仔细核对工程量清单或施工图纸等文件,避免工程量清单错漏导致工程款结算时的纠纷和损失。

总价合同是根据施工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

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的区别在于,单价合同的综合单价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是固定的,不作调整;总价合同是合同总价在合同签订时即已确定且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是固定的,不作调整。

和施工队施工合同计价方式

和施工队施工合同计价方式

施工合同计价方式是建筑市场中的一种重要合同形式,它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施工队与业主之间就工程项目的价格、工程量、工期等方面达成的一种协议。

合理的计价方式能够确保双方的权益,避免因价格波动等原因导致的合同纠纷。

本文将详细介绍几种常见的施工合同计价方式。

一、固定总价计价方式固定总价计价方式是指在合同签订时,根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结合当时的材料价格、人工费用等因素,由施工队和业主共同确定一个完成工程所需的固定总价。

在施工过程中,除非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部分,否则总价不予变更。

这种方式适用于工程量较大、工程周期较长、材料价格波动较大的项目。

固定总价计价方式的优点是:能够在合同签订时明确工程总价,有利于业主控制投资预算;施工队承担了价格波动的风险,有利于激发施工队提高施工效率。

但这种方式也存在一定的缺点:如材料价格大幅波动、设计变更等原因可能导致施工队亏损或业主支付额外的费用。

二、变动总价计价方式变动总价计价方式是指在合同签订时,确定一个基准总价,并根据工程量的增减、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按照合同约定的调整公式对总价进行调整。

这种方式适用于工程量较小、工程周期较短、材料价格波动不大的项目。

变动总价计价方式的优点是: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业主和施工队因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根据工程量的变化调整总价,有利于双方合理分摊工程风险。

但这种方式也存在缺点:如调整公式制定困难、双方在调整过程中可能产生纠纷等。

三、成本加利润计价方式成本加利润计价方式是指业主按照施工队实际发生的成本支付,并在此基础上给予一定的利润。

这种方式适用于工程量复杂、工程周期较长、材料价格波动较大的项目。

成本加利润计价方式的优点是:能够确保施工队合理收益,激发施工队降低成本、提高施工效率;业主可以根据实际发生的成本进行支付,有利于控制投资预算。

但这种方式也存在缺点:如业主对施工队成本的审核难度较大、双方在成本核算过程中可能产生纠纷等。

四、综合单价计价方式综合单价计价方式是指根据工程量清单,结合当时的材料价格、人工费用等因素,制定出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再将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乘以实际工程量,得出总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格形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格形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格形式1. 引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在建设工程领域中,由发包方和承包方通过签署合同,约定双方在工程施工阶段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合同费用的支付方式和范围。

合同价格形式是合同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它决定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支付方式和费用的结算规则。

本文将探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合同价格形式,并分析其特点和应用情况。

2. 合同价格形式的定义合同价格形式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费用支付方式。

根据国内建设工程管理的惯例和经验,常见的合同价格形式包括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

2.1 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了工程的总价款,并将该总价款作为施工费用的支付基础。

根据工程的完成情况和施工进度,工程施工方可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进行分期付款。

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的施工范围和工期相对确定的情况。

2.2 固定单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了工程中各项工作的单价,并通过乘以工作量来计算施工费用。

根据工程实际的完成情况和施工进度,工程施工方可以通过乘以工程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来确定应支付的费用。

固定单价合同适用于工程的施工范围和工期相对不确定的情况。

2.3 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了工程的成本和施工方的酬金,并通过施工方实际的成本支出和约定的酬金比例来计算施工费用。

成本加酬金合同适用于工程的施工范围和工期相对不确定,需要施工方承担较高风险的情况。

3. 合同价格形式的优缺点分析合同价格形式各有其优缺点,合同双方需要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自身利益,选择最适合的合同价格形式。

3.1 总价合同的优缺点总价合同的优点是费用的支付方式相对固定,易于计划和控制工程的预算。

施工方在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可以根据预期的进度和完成情况安排付款计划。

然而,总价合同存在施工方在工程进度出现迟延等问题时可能面临的风险,以及工程变更引起的费用调整问题。

3.2 固定单价合同的优缺点固定单价合同的优点是费用的支付方式相对明确,能够根据工程实际发生的工作量进行费用的确定和调整。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的各种计价方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的各种计价方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的各种计价方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根据合同计价方式的不同,一般情况下分为三大类型,即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总价合同又包括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包括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和纯单价合同;而成本加酬金合同包括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成本加固定金额酬金合同、成本加奖罚合同、最高限额成本加固定最大酬金合同。

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中第六款“合同价款与支付”中对于合同价款的三种方式: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提法有所不妥。

而且,这本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适用于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而通过直接发包、施工图招标选择施工单位的工程,这本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许多条款不大适用。

有的同志以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可以管好所有的工程,以至于只要把它拿来填上就行了,这显然是对合同的误解,合同计价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不是一个“示范文本”可以管住的。

合同管理是从政府、合格的中介机构到订约各方面所必须付出比目前大得多的精力从事的一件大事,因此,对建筑市场建设各方来说,弄清各种类型的计价方法、优缺点和使用时机是非常必要的。

接下来,简单介绍一下各种计价方式。

一、总价合同:所谓总价合同是指支付承包方的款项在合同中是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总价。

总价合同的主要特征:一是价格根据确定的由承包方实施的全部任务,按承包方在投标报价中提出的总价确定;二是持实施的工程性质和工程量应在事先明确商定。

总价合同又可分可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合同两种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承发包双方就施工项目协商一个固定的总价,由承包方一笔包死,不能变化。

采用这种合同,合同总价只有在设计和工程范围有所变更的情况下才能随之做相应的变更,除此之外,合同总价是不能变动的。

因此,作为合同价格计算依据的图纸及规定、规范应对工程作出详尽的描述,一般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详图己完成的情况下。

施工示范合同价格形式

施工示范合同价格形式

施工示范合同价格形式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合同价格形式是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工程量、工程周期等因素,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合同价格的确定方式和调整方式。

合同价格形式主要包括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可调合同价格等。

一、固定总价固定总价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一个完成工程项目的总价,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清单和综合单价计算工程款。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除非合同约定可以调整价格的情况外,合同总价不予调整。

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量较小、工程周期较短、工程变更可能性较小的工程项目。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发包人可以减轻工程造价波动的风险,承包人则需要准确计算工程量,合理控制成本,以保证利润。

二、固定单价固定单价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一个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和综合单价,承包人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工程款。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除非合同约定可以调整价格的情况外,单价不予调整。

固定单价合同适用于工程量较大、工程周期较长、工程变更可能性较大的工程项目。

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合理分配工程造价波动的风险,承包人需要合理预估工程量,有效控制成本。

三、可调合同价格可调合同价格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一个基础合同价格,并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进展、市场行情变化、政策调整等因素,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合同价格。

可调合同价格合同适用于工程周期较长、工程量较大、工程变更可能性较高的工程项目。

采用可调合同价格合同,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共同应对工程造价波动的风险,合理分配成本,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综上所述,施工示范合同价格形式包括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和可调合同价格。

在签订合同时,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合同价格形式,合理分配工程造价波动的风险,共同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合同价格形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风险分析
• 固定总价合同
承包单位要承担价及量的风险,对于一切工 程量及价的计算错误都要承担,所以承包单 位的风险较大。
• 签约合同价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4)暂列金额 • 合同价格形式
合同价格形式
• 固定价格合同
固定价格合同是指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价款 不再调整的合同。
双方需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 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以及承包风险 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合同价格形式
• 可调单价合同 合同单价可调,一般是在工程招标文件中规定。在合同中 签订的单价,根据合同约定的条款,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 物价发生变化等,可作调整。有的工程在招标或签约时, 因某些不确定因素而在合同中暂定某些分部分项工程的单 价,在工程结算时,再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合同单价 进行调整,确定实际结算单价。 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 超过8h; 4)双方约定其他因素。
合同价格形式
• 可调总价合同 又称为变动总价合同。 合同价格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按照时价 (Current Price)进行计算,得到包括全部工程任务和内 容的暂定合同价格。 它是一种相对固定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通货 膨胀等原因而使所使用的工、料成本增加时,可以按照合 同约定对合同总价进行相应的调整。 当然,一般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和其他工程条件变 化所引起的费用变化也可以进行调整。因此,通货膨胀等 不可预见因素的风险由业主承担,对承包商而言,其风险 相对较小,但对业主而言,不利于其进行投资控制,突破 投资的风险就增大了。

建设工程合同价格形式有哪些类型

建设工程合同价格形式有哪些类型

建设工程合同价格形式有哪些类型一、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是指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清单和单价,对整个工程的总价进行一次性包干。

这种合同形式适用于工程量变化不大、设计图纸明确且施工条件稳定的项目。

其优点是便于业主控制成本,缺点是一旦出现设计变更或市场波动,可能导致承包商承担较大风险。

二、可调总价合同与固定总价合同相对的是可调总价合同,即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根据工程量的实际增减、材料价格的变动等因素调整总价。

这种形式适用于工期较长、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较大的项目。

它能够较为公平地分摊风险,但管理过程较为复杂,需要双方有较强的协商能力。

三、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是指业主支付给承包商的费用由实际发生的成本加上一定的酬金组成。

这种形式的合同通常用于紧急工程、特殊技术要求的项目或是新型工程等。

它的优点是能够激励承包商控制成本,但缺点是可能导致承包商缺乏降低成本的动力。

四、计量合同计量合同是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来结算费用的合同形式。

它适用于工程量难以预估或工程内容经常变更的项目。

这种合同形式能够较为准确地反映实际工作量,但同时也要求双方在工程量的确认上保持高度的透明和公正。

五、综合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合同是指在固定单价的基础上,结合工程的特点和管理要求,对某些项目采取综合单价的方式进行结算。

这种合同形式适用于工程量大、种类多、施工周期长的复杂项目。

它有助于简化结算过程,但需要双方对综合单价的确定有充分的协商和共识。

六、其他价格形式除了上述常见的几种合同价格形式外,还有一些特殊的价格形式,如目标成本合同、最高价合同等,它们通常适用于特定的工程项目和特定的合作环境。

建设工程单价合同与总价合同的区别

建设工程单价合同与总价合同的区别

建设工程单价合同与总价合同的区别在建设工程领域,合同是施工过程中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

有两种常见的合同形式,分别是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

本文将会探讨这两种合同形式的区别,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并选择适合自身需求的合同形式。

一、定义1. 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指根据每个单位工程或者单元工程的实际数量,将工程项目划分为若干个分部分项,每个分部分项都按照单价完成计算、报价,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合同约定和结算。

2. 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是指整个工程项目按照总价进行合同约定和结算,不对具体工程项目的数量进行细致划分,仅仅确定一个总价。

二、计价方式1. 单价合同:单价合同需要详细计算每个单位工程的实际数量,并通过协商或市场行情确定每个单位工程的单价。

根据单价和实际数量的乘积,可以计算出每个单位工程的价款,并进行分部分项结算。

2. 总价合同:总价合同不需要详细计算每个单位工程的实际数量,仅仅确定一个整体的工程总价。

施工过程中的变更和调整不涉及数量变动,只会对总价进行调整。

三、风险分担1. 单价合同:单价合同在分部分项结算的过程中,风险主要由承包方承担。

如果工程项目的实际数量超出了预先约定的数量,那么承包方需要按照约定的单价进行额外付款。

反之,如果实际数量低于约定数量,承包方则可能获得一定的盈利。

2. 总价合同:总价合同中,承包方需要承担来自施工过程中的风险。

即使发生了额外费用或者工期延误,总价合同中的总价不会发生变化。

因此,总价合同对承包方而言,风险更大。

四、工程变更处理1. 单价合同:在单价合同中,工程变更指的是变更工程数量或作业内容,需要根据变更后的实际情况重新计算费用和单价。

承包方需要按照新的约定承担额外费用或获得盈利,得到施工方和业主的共识非常重要。

2. 总价合同:总价合同中,工程变更只会对总价产生影响,对工程项目的具体细节不进行调整。

施工方需要按照变更工程的复杂程度和影响等因素,重新估算工程总价。

五、合同灵活性1. 单价合同:单价合同具有较高的灵活性,可以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变更需求逐步进行合同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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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格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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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对于建筑工程施工领域可谓是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因为这正是施工企业的利润所在,是施工企业的生存命脉。

工程最终是否能够实现盈利,除了受市场风险影响之外,没有一个好的法律风险防范的保障也是很难实现的。

甚至可以说,市场风险可能只是影响工程项目能否产生利润,但法律风险可能导致施工企业是否能结算工程款并最终得到偿付,那就不仅仅是利润问题了,可能连成本都无法得到保障,尤其是在垫资施工的工程项
目中风险更为严重。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形成的原则是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由市场竞争形成。

在2013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中合同价款的价格形式分为固定单价、固定总价和其他价格形式三种合同,而其他价格形式一般包括成本加酬金和按照定额计价两种计价方式。

新颁布实施的2017版《示范文本》也延用了这种分类,并没有对此进行修改。

一、单价合同
根据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定义,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
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该合同所称单价为综合单价,即为完成每一项合同清单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等费用在约定的条件和风险范围内是固定的,不再调整。

在条件和风险范围之外允许调整,但风险
范围及调整的方法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加以明确约定。

在固定单价合同中,工程量并非是固定不变的。

在竣工结算时最终合同价款以约定的综合单价与工程量计算来确定。

而工程量则以发承包双方在台
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以及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时产生的现场签证而确定。

但固定单价合同也并不意味着工程量可以任意计量,上述所谓“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的工程量所指即是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单位工程量。

而对于没有采用工程量清单的建筑工程,也可以施工图等文件作为工程量的基本依据。

因此,承包人在审查合同时对工程量清单或者施工图纸等文件应予仔细认真核对,避免工程量清单错漏时产生风险,最终在工程款结算时造
成纠纷和损失。

二、总价合同
根据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定义,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施工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及有关条件进行台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
不作调整。

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区别在于:
单价合同是合同综合单价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是固定的,不作调整;总价合同是合同总价在合同签订时即已确定且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是固
定的,不作调整。

就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关于价款的风险内容及范围的规定而言,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 )〉〉第3.4.1 (强制性条文)规定,在用词上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施工合同中的价格风险,其目的也是为了避免在市场地位不平等的情况下使合同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利于其中一方。

就风险承担来说,上述规范也规定了在相应风险发生时
的承担主体。

三、工程虽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并不是合同价格形式,而是一种计价方式。

所以不论是在
单价合同还是在总价合同中,工程量清单都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内容,它决定了工程施工的绝大部分内容。

而作为国家标准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 2013 )第3.1.1条(强制性条文)规定: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该规范对工程量清单作了如下定义:其是指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
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
明细清单。

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招标工程量清单应以单位(项)工程为单位编制,由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组成。

四、定额计价
在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合同价格形式除了单
价合同、总价合同之外,还有一种其他价格形式。

其他价格形式一般包括
定额计价和成本加酬金的价格形式。

在住建部2015年发布的《建设工程定额管理办法》第三条对定额做了如下定义:本法所称定额是指在正常施工条件下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建筑安装工程所消耗的人工、材料、施工机具台班、工期天数及相关费率等的数量基准。

根据上述定义可知,一个地区所制定的定额标准标志着该地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实际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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