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三章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保障理论与实践(复习要点)
社会保障理论与实践复习要点第一章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一、社会保障制度的类型:救助型(非洲)、保险型(德国、西欧、美国、日本)、福利型(英国、北欧包含瑞典及丹麦)、国家保障型(原苏联)、自助型(新加波、马来西亚)五种模式。
二、中国的社会保障内容是由: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组成。
1)社会救助: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保障公民的最低生活要求。
、2)社会保险:基本保障,保障劳动者失去或暂时推动劳动能力从而中断收入后任能享有基本生活。
3)社会福利:增进城乡全体公民生活福利的高层次的社会保障。
4)社会优抚:特殊性质的社会保障,保障社会上备爱尊敬的军人及其眷属以及因维护国家或社会利益,从事公务活动而致使生命或健康受到损害的人员及其眷属的基本生活。
第二章社会保障理论一、西方社会保障理论主要流派:新老自由主义学派、民主社会主义学派、中间道理学派第三章社会保障基金一、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单位及个人统筹而积累起来的专项基金,当受益人出现生、老、病、死、失业等情况时,提供给他们的一定的社会物质帮助。
二、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有:财政拔款、社会保险费(税)、基金运营收入、其他资金(募捐、发行福利彩票、服务收费)。
三、社会保障基金的特征:1)基金的共担性(由法律明确规定由国家、统筹单位、个人三者按一定比例合理负担社会保障费,建立起社会保障基金。
)2)基金的共济性(社会保障制度所提供的物质帮助的对象是最广大的劳动者,包括企业事单位的职工、国家公务员、城镇个体劳动者、农民等)3)基金的公益性:社会保障基金的建立不以营业为目的,而是为了社会上绝大多数劳动者的福利,为的是社会安定与文明)。
4)基金的强制性:社会保障机构依法强制缴费义务主体参加社会保障,履行法定缴费义务,强化有关主体的法律责任,对违反者给予制裁,这是社会保障基金实现统筹共济目标的关键一环。
5)基金的保值性(社会保障由保险经办机构通过投资收益使其价值量增多)。
第三章_德国社会保障制度
德国现行的农民养老保险模式是“付多少,用 多少”的模式,即由年轻人出钱,老年人享用的 一种方式。但是随着人口出生率的不断降低和老 龄化趋势的增强,由年轻人提供的这笔资金已经 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需要政府拿出一部分钱 来弥补其差额。 因此,这种模式已经成为一种不断消耗公共资 源的模式,并且由于中央政府对这个模式的投入 严重不足,致使大部分退休农民的利益没有得到 保护。
救济原则
三、德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
社会保险 社会赔偿 社会促进 社会救济
社会保险制度
德国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 的核心领域,它包括医疗保险、护理 保险、养老保险、事故保险和失业保 险5个子项目。
德国社会保险的管理层次:
1.联邦政府部门
管理德国社会保险的联邦政府部门主要有三个,即 德国联邦卫生部、劳动社会事务部和劳动(就业) 部。 卫生部负责医疗和护理保险(政策制定和业务协调) 劳动社会事务部负责养老和事故保险 德国联邦劳动(就业)部负责失业保险 每个部都下设专门的管理办公室或执行委员会负责 具体社会保险的业务管理。各州(有的几个州合起 来只设一个局)、地方政府也设立相应的局(或办 公室)负责执行。 2.经办执行机构即公共保险公司和私人保险公司。
社会促进
家庭促进:提供子女津贴、养育津贴和养育假
教育促进 :在免除中小学和高等学校大量费用的 情况下,如果在校学生生活费和教育所必需的费 用没有保障,他们可以申请教育促进法上规定的 教育促进
住房促进 :住房津贴 、福利性公共住宅 、住房 储蓄 、房租管制 、购建房税收政策
社会赔偿
战争受损害者供养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 界大战中的受损害者和士兵,由于战争影响或者由 于服兵役而使身体受到损害时有权获得供养; 因暴力行为受损害赔偿 :自1976年5月15日起,战 争致损害赔偿法对因暴力行为受损害者和他们的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第四章工伤保险第五章失业保险第六章生育保险第七章社会保险费征缴第八章社会保险基金第九章社会保险经办第十章社会保险监督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六条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范文
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的权益,增强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幸福感,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自愿参保,合法权益保障,支持保障多样化,以及依法纠正违规违法行为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劳务派遣员工以及临时工等。
第二章参保范围和方式第四条公司员工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员工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保。
第五条员工参保方式由公司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合作,采取自愿参保方式,员工需填写参保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由公司代为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员工在公司实习期间,参保范围和方式由公司根据实习规定进行安排。
第三章缴费标准及方式第七条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具体缴费比例由公司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共同确定。
第八条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方式采用首充后月缴方式,由公司在每月工资发放之前自动扣除员工个人缴费,并将公司应缴部分一并缴纳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第九条员工个人缴费和公司应缴部分分别计入员工的个人账户和单位账户,用于员工退休后的养老金支付。
第四章权益保障第十条公司保障员工社会保险权益的最低线是按时足额缴纳员工社会保险费用。
第十一条公司保障员工社会保险权益的上限是保障员工基本生活,提高员工福利待遇,拓宽员工福利领域。
第十二条公司对员工的社会保险信息进行保密,并不得将员工社会保险信息用于其他非法用途。
第十三条公司保障员工的权益,有义务为员工提供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的咨询和解答,及时处理员工社会保险问题。
第五章监督和管理第十四条公司成立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小组,负责员工社会保险的具体操作和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员工可以通过公司反馈渠道反映社会保险问题,公司负责及时处理员工反馈的问题,并及时向员工反馈处理结果。
第十六条公司对于违反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降职、辞退等。
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三篇)
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员工的福利权益,提高员工的社会保障水平,本公司特制定本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合同工等。
本制度的内容包括社会保险的种类、投保情况、费用负担、报销制度等。
二、参保情况1. 本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所有员工购买基本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
2. 正式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公司全额承担,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缴纳相关费用。
三、福利待遇1. 养老保险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养老金待遇,养老金的计算按照员工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和工龄等因素进行综合计算。
2. 医疗保险员工在参保期间如发生疾病、意外事故等需要医疗救助的情况,可凭医保卡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报销,报销比例参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执行。
3. 失业保险若员工在合同期满或因其他原因被解雇后,可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金的期限和金额参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4. 工伤保险员工因工作原因或在工作期间发生事故导致身体受伤或致残的,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治疗费用、伤残津贴等。
5. 生育保险女员工在怀孕期间和产假期间可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具体待遇标准参照国家规定执行。
四、费用负担1. 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公司全额承担,员工无需额外缴纳。
2.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缴纳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用,并按时足额缴纳。
五、报销制度1. 员工发生医疗费用等需要报销的情况,应及时向公司人事部备案,并提供相关的医疗费用发票、门诊病历等材料。
2. 公司人事部对员工的报销材料进行审核,并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3. 报销金额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退还给员工。
六、违规处理1. 若员工有故意欺骗、虚报或其他违反社会保险相关规定的行为,公司有权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包括警告、罚款甚至解雇等。
2. 若公司人事部经查证发现员工故意虚报、造假或其他违反社会保险相关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并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
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社会保险管理制度社会保险管理制度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除公司另有规定外,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雇员。
第二章社会保险的种类和缴费基数第三条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地购买雇主责任险等商业保险,受益人由保险合同指定。
第四条社会保险费根据社保经办机构确定的缴费工资基数及费率来确定。
第五条公司和雇员为社会保险费的缴纳义务人,并按规定比例分别负担。
第六条雇员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由公司依法代扣代缴,财务管理部门每月从雇员工资中直接扣缴,不得减免。
第七条为简化公司按月购买社会保险的手续,按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以及本市的社保政策,公司每月为雇员购买社保时相关部门核定的工资数额作为缴纳基数。
第三章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第八条公司统一为雇员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并办理相关手续,雇员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形式审查。
第九条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应向市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相关事项。
第十条雇员当月应缴的个人社保费用采取预缴方式,即当月的社保费在发放上个月工资时从上个月的工资中扣除。
第十一条社会保障卡的制卡费由公司承担,补换卡费等工本费由雇员承担,收费标准以劳动保障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十二条雇员入职后,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报财务管理部门为雇员购买社会保险,无须雇员申请。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统一汇总每月购买社保的人员名单,按权限审批后于每月15日前交财务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财务管理部门于每月15日前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十五条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协助财务管理部门核实雇员个人资料。
买断工龄与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买断工龄与社会保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企业买断工龄与社会保险管理,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乐观性和归属感,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全部职工,包含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聘用职工等。
第三条买断工龄的定义买断工龄是指企业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后,通过支出肯定的费用,将原单位的工龄转移至新单位或作为其他用途。
第四条社会保险的定义社会保险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社会保险体系,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第二章买断工龄管理制度第五条买断工龄条件1.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应有肯定的工作年限,具体年限由企业与员工双方协商确定。
2.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后,乐意买断工龄并支出相应费用。
第六条买断工龄手续及支出方式1.员工需向企业提交书面申请,说明买断工龄的意愿。
2.企业进行审核,核实员工的工作年限及相关信息,并与员工协商确定买断工龄的费用。
3.员工支出买断工龄费用后,企业将向员工出具买断工龄证明。
第七条买断工龄的效力与用途1.员工买断工龄后,原单位不再保存其工龄信息。
2.员工可以将买断工龄的证明提交给新单位,以便享受工龄待遇。
3.员工买断工龄后,可以自行选择将工龄用于其他用途,如退休金计算等。
第八条买断工龄费用1.买断工龄的费用由企业与员工双方协商确定。
2.买断工龄费用应依据员工工作年限、职务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确定。
第九条买断工龄费用支出方式1.买断工龄费用可以一次性支出,也可以分期支出。
2.如选择分期支出,应依照双方商定的时间和金额进行支出。
第十条买断工龄的责任与义务1.企业应保护员工的买断工龄权益,定时支出买断工龄费用。
2.员工应依照商定时间和金额支出买断工龄费用。
第三章社会保险管理制度第十一条社会保险的参保要求1.全部员工均应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2.员工应依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公司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公司社会保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社会保险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员工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章社会保险登记与缴费第四条公司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第五条公司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条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三章社会保险种类与待遇第七条公司应当依法参加以下社会保险:(一)基本养老保险;(二)基本医疗保险;(三)工伤保险;(四)失业保险;(五)生育保险。
第八条员工依法享受以下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待遇: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二)医疗待遇:员工患病、负伤或者生育的,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享受医疗费用报销等待遇。
(三)工伤待遇:员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经认定为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四)失业待遇:员工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可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
(五)生育待遇:女职工在孕产期和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医疗费用报销等待遇。
第四章社会保险管理与监督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管理制度,明确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负责社会保险登记、缴费、待遇申报等工作。
第十条公司应当定期向员工公布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员工监督。
员工有权查询个人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和个人账户情况。
第三章社会保障的运行机制
第三章社会保障的运行机制对一个国家或地区而言,仅有社会保障法制规范和以政府为责任主体的管理机制是不够的,还需要有高效、合理的实施机制与严格的监控手段。
作为社会政策工程,社会保障的运行过程客观上包括着项目设置、资金筹集、基金管理、待遇支付等诸环节,每一环节均需要以法律、法规、政策的规范作为操作依据,并在政府的管理或监控下采用相应的措施或手段,面向符合条件的全体社会成员实施。
运行过程是否合理,实施措施或手段是否有效率,均直接影响着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
社会保障是独成体系的社会政策工程,又是具有自己独特特色的系统工程,它在发展进程中并非依附于其他社会的或经济的系统,而是与其他系统协调发展、共同发展并起到独特作用的系统。
第一节社会保障的运行与实施一、社会保障运行机制的一般理论考虑到社会保障法制、管理、实施与监控都是社会保障宏观运行机制中的重要环节,阐述社会保障运行机制的一般理论需要将上述内容视为一个整体。
(一)社会保障运行机制的公理作为系统工程,社会保障的宏观运行机制应当符合下列公理:1.整体性公理整体性公理是指社会保障运行的诸环节、诸要素及所采用的手段与方法必须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而不是简单的、机械的集合;它也由多个要素或系统组成,但各要素或系统仅仅作为整体的一个特定部分而存在,并在整体系统中才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如社会保障项目的实施离不开法制的规范与约束,反之,法制的规范与约束若不能得到贯彻实施便如同一纸空文,等等。
2.层次性公理层次性公理是指社会保障的运行具有多层次性,如从法制规范到具体实施,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到民间,等等,每一层次都有其特定的任务和运行范围。
任何违背层次性规律的做法,都会损害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
3.稳定性公理稳定性公理是指社会保障运行机制应当具有结构稳定性,运行过程中相关要素的组合及其相互作用的形式和相互联系的规则是既定且不可紊乱的。
一旦相关要素的组合等发生紊乱,则必然导致社会保障运过程中特定秩序发生混乱,进而出现摩擦与对抗,并损害着社会保障制度的正常发展。
第三章 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发展
第二章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发展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发展历史沿革1、1949年以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有了一定的雏形,但是社会保障体系支离破碎,水平很低,覆盖面非常窄2、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开始仿造前苏联的模式,建立以劳动保险为核心的社会保障体系,当时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以单位为核心建立的,人们也通俗的称之为社会保障,3、1978年我国实行改革开放,逐渐发现过去单位捆绑的保障体系开始不适应市场灵活的需求,需要逐渐探索独立于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
第一节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概述一、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内容(一)养老保险20世纪80年代开始改革发展阶段:社会统筹---统账结合----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三个阶段2000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调整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国策1、养老保险缴费数额计算方式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数×20%个人缴费额=额定缴费基数×8%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额=核定缴费数×18%2、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存储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以上两项之和为每月领取额3、基本养老金每月7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2004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雷击大1700亿,2005年达到1900亿,2008年达到5000亿,但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认为,在长期看来,基金累计的规模应该达到2万亿到5万亿才能有足够的预防老龄化和危机风险的能力在养老保险方面,除了基本的养老保险外,国家规定有条件的企业可以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企业年金采取个人账户的方式管理,费用由企业和职工缴纳,按照信托的模式进行市场化的管理和运营,企业年金一般允许企业出4%,这4%可以税前列支,个人出2%,可在个人税前列支,合计6%同时国家还鼓励个人通过商业保险和个人储蓄保险提高退休后的生活,但是没有税收优惠(二)失业保险20世纪80年代建立失业保险制度199年,国务院颁布《失业保险条例》确立了失业保险制度的额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国家积极探索失业保险对促进再就业的有效办法失业保险作用:一是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二是支持和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我国的失业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来强制实施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保险费,分别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2%和个人工资1% 失业保险基金主要用于符合条件人员的发放失业保险金,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的期限是根据本人失业前所在单位和个人所缴纳时间长短来确定的,我国最长为两年领取失业保险金在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同时,国家积极探索促进再就业的有效办法,为失业人员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使他们尽快返回劳动力市场。
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社会保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企业的社会保险管理,确保员工的社会保障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和落实。
本制度依据《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在职员工,包含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实习生等。
第三条社会保险的类型和范围本企业依照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制度,为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第四条社会保险责任本企业负责定时足额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员工的社会保险费,并供应必需的资料搭配社会保险机构进行核定。
第五条保密和隐私保护本企业重视员工的个人隐私权,对员工的社会保险信息和个人隐私信息进行保密,未经员工同意,不得将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章社会保险缴纳管理第六条缴纳主体和责任1.本企业作为雇主,应承当缴纳员工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义务。
2.本企业设立社会保险专职负责人,负责社会保险的具体管理和缴纳工作,确保每月定时足额缴纳员工社会保险费。
第七条缴纳计划1.本企业依照国家规定的缴费比例,订立年度社会保险费缴纳计划,定期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
2.缴费计划应按月份认真列明每个月的缴纳金额和缴费项目。
第八条缴费基数1.依据国家规定,员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应在本地最低和最高工资标准范围内确定,由员工工资核定后确定。
2.缴费基数应定期核实,确保员工的缴费金额准确。
第九条缴费时间和方式1.本企业依照国家规定的缴费周期,每月缴纳员工社会保险费。
2.缴费方式可选择银行转账、现金、网上缴费等方式,确保缴费及时到账。
第十条缴费记录和报告1.本企业应做好社会保险缴费的记录和报告工作,认真记录每次缴纳的金额、时间和缴费项目。
2.缴费记录和报告应保管并备查,定期向上级部门和社会保险机构提交相关报告。
第三章社会保险福利管理第十一条社会保险权益确认和查询1.员工的社会保险权益应依照国家规定进行确认,确保员工享受到应有的保险待遇。
2.员工可通过个人社保账户或向社会保险机构查询本身的社会保险缴费和权益情况。
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保障员工的权益,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制定本《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第四条: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第五条:公司将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以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第六条: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参加相关保险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保险意识和理财能力。
第二章:养老保险第七条:公司将为全体员工缴纳养老保险。
员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享受养老金待遇。
第八条:员工每月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的比例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员工离职时,养老保险费用的结算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员工应当如实报告个人收入和工作情况,确保养老保险的正常缴纳。
第三章:医疗保险第十一条:公司将为全体员工缴纳医疗保险。
员工可以通过医疗保险报销合法合规的医疗费用。
第十二条:员工每月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的比例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员工在就医时,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凭证和发票,保证医疗保险的正常报销。
第十四条: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和国家相关规定选择合规的医疗机构就医,遵守相关医疗纪律和规范。
第四章:失业保险第十五条:公司将为全体员工缴纳失业保险。
员工在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情况下,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
第十六条:员工每月缴纳失业保险费用的比例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员工在离职时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具体的领取条件和金额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员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积极寻找新的就业机会,保证失业保险金的正常领取。
第五章:工伤保险第十九条:公司将为全体员工缴纳工伤保险。
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条:员工在遭受工伤时应及时报告公司,接受相关的医疗救治和伤残鉴定。
第二十一条:员工在伤愈后,可以申请工伤保险金和伤残津贴,具体的申请条件和金额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社会保险概论
偷漏社会保险费第二、三招
• 不给临时工、外地工缴保险费。
• 责任转移到代办机构。(代办 机构和企业勾结,瞒报,瞒 缴。)
第三节
社会保险待遇
一、社会保险待遇的内容
• 1、待遇项目 • 2、待遇标准 • 3、待遇保值
二、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 • 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一 般要考虑劳动年限、投保 期限、投保金额和就业状 况等条件 。
滞 纳 金
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
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地方税务机关责 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 缴欠缴数额外,自欠缴之日起,按日 加收0.5‰的滞纳金。
申请缓缴
缴费人遇到特殊困难的情况,如:濒临 破产,在法定整顿期间的;经营发生严重困 难,依法停产整顿三个月以上并且发不足或 发不出工资的;因自然灾害造成严重损失, 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批准停产期间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 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办理停业、歇业的个体 工商户,可向当地地方税务机关申请缓缴社 会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社会保险基金实际收入
社会保险基金实际收入是指在一定
时期内,各缴付单位实际解缴入社会保
险基金账户的金额总额。它表明了社会 保险基金本期内实际筹集到位的规模。
(二)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统计
1、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实际拨付给社会 服务机构和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的社会保
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是指在一定时期内,
3、权利与义务对等关系不同 社会保险强调劳动者必须为社会贡献劳动的 义务,并由此获得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 商业保险是一种“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 投不保”的等价交换关系。
4、管理体制不同
社会保险由中央或地方政府集中领导,专门
第三章社会保障基金收支平衡理论
概念
在职一代为自己的 退休缴费养老,基 金以个人账户的形 式存储,保持一生 收支平衡。
优点
⒈财务不受人口年龄结构的影 响。 ⒉缴费确定制,政府风险小。 ⒊激励作用强,效率高。 ⒋利于储蓄。
弊端
⒈缺乏再分配功能,影响社会 保险功能的发挥。
⒉个人帐户本身具有的风险:
• 退休基金压迫消费供给风险; • 通货膨胀风险; • 政治经济不稳定的风险; • 不确定因素造成的投资风险; • 长寿风险。
所以,在目前的人口结构下实行现行的退休年龄政策, 使得基金积累制度非常不经济。
在给付水平一定时,“统账”制度会比现收现付制度要 求更高的保费率。
(三)基金收益率与制度的收支平衡关系
基金的实际低收益率对统账制度产生了两重负效应:第一,基金收益率低于工资增长率,在理论上抽掉了部分积累制度 合理存在的基石,在实践上加重了制度的负担;第二,基金的贬值使原本不多的积累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显得更少,加剧 了制度支付的困难。
⒉更具体地说:
养老金水平的提高会增加制度负担;
降低替代率会减轻制度负担;
增加劳动时间,减少退休后的时间,减低自我负 担率,对降低制度负担具有双倍的作用;
提高覆盖率、增加覆盖人数,对制度负担没有影 响。
基金收益率对制度负担具有重要意义。
⒊政策意义 ⑴退休年龄问题 ⑵基金投资问题 ⑶基金管理问题
(三)现收现付制度与基金积累制度的 比较分析
优点
⒈再分配功能强,具有明显的 公平性质
• ⑴年轻人向老年人的再分配。 • ⑵富人向穷人的再分配。 • ⑶在“生物回报率(人口增长率+实际
工资增长率)”大于市场利率的前提 下,可以实现代际之间的帕累托改进, 即在人口结构年轻和经济快速增长时, 现收现付制度是一个每代人都获利而 不受损的制度。。
企业五险一金与社会保险制度规章制度
企业五险一金与社会保险制度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福利待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一条目的和适用范围1.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明确企业五险一金与社会保险制度的相关政策,规范员工的享受权益和义务。
2.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员工。
第二条五险一金与社会保险的含义1.五险一金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2.社会保险是指员工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条件下,享受社会保险制度供应的各项保险福利。
第三条员工权利与义务1.员工享有参加五险一金和社会保险的权利,并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支出保险费。
2.员工应供应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料子,搭配企业办理五险一金和社会保险手续。
3.员工有义务定时足额缴纳个人五险一金的保险费。
4.员工在享受保险福利的同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二章五险一金制度第四条养老保险1.员工实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后,可享受养老金待遇。
2.养老金的发放标准依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五条医疗保险1.员工参加医疗保险后,在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时,可申请医保报销。
2.医保报销范围、比例和限额依照国家规定的医保政策执行。
第六条失业保险1.员工因非自己乐意原因失业后,可享受肯定时间的失业保险金待遇。
2.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依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七条工伤保险1.员工因工作原因导致工伤事故后,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工伤保险待遇范围和标准依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八条生育保险1.女性员工在正常生育期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生育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依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九条住房公积金1.员工应依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和账户管理依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三章社会保险制度第十条社会保险的种类1.社会保险种类包含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3第三章社会保险制度
2024/2/2
四、社会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 (一)社会保险的形成阶段(德国社会保险) • (二)社会保险的发展时期(美国社会保障法) • (三)社会保险的成熟阶段(福利国家) • (四)社会保险改革阶段(20世纪70年代) • 提示:与前面学习过的社会保障发展史内容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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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会保险与商业人身保险的关系
经营行为
无偿服务
商业人身保险
政府社会保险
给付
交费
参保者 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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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险者
(一)社会保险与商业人身保险的共性
1.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都基于特定风险损失的共同分担 2.二者都是处理偶然性损失 3.同样进行风险转移 4.两者都是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补偿 5.两者都须缴纳足够的保险费作为获得补偿的前提条件
• (2)保险对象不同 – 社会保险的对象由立法确定。主要是社会 劳动者,也可以是其它公民。 – 商业保险的对象由保险人被保险人协商决 定。一般是经济收入较高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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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权利与义务对等关系不同 • 社会保险强调劳动者必须履行社会保险义务,缴
纳社会保险费之后才能获得享受社会保险金的待 遇和权利,强调权利与义务对等。 • 保险的保险金额取决于投保时缴纳保险费的多少, 以投保额决定补偿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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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
补充养老保障是针对基本社会养老保险而言的,
由于受老龄化、经济发展等问题的影响,基本社会养
老保险面临着日益严重的财务危机,所以各国纷纷探
讨化解危机的新途径,在改革中推出了各种形式的补
第三章 社会保险运行机制
第三章社会保险运行机制第一节社会保险的保障范围与给付结构一、社会保险的保障范围及其制约因素(一)社会保险的保障范围社会保险的保障范围一般是由国家以立法形式确立,对不同层次保障对象进行资格限定。
它旨在明确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职业、阶层和各类劳动群体的具体对象。
一方面,社会保障的保障范围包括为不同职业、不同阶层、不同收入水平的劳动者提供最基本的收入保障;另一方面,社会保障的保障范围,可因不同险种而呈现出差异。
(二)社会保险的保障范围的发展路径除实施普遍保障社会保险模式的国家外,大多数欧美国家的社会保险保障范围和保障对象的确定,主要是按照机器制造业加工业其他工薪阶层服务行业农业工人、农场主个体劳动者自营劳动者的路径发展。
日本的社会保险保障范围呈现出不同的发展路径,最先在官员和军人群体中实施“恩给”抚恤养老金制度,然后在私营企业职工和其他劳动阶层实施。
对于保险保障范围的确定,大多数国家一般是按照养老保险、疾病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路径先后提供不同保障内容的保险计划。
(三)社会保险的保障范围的制约因素社会保险保障范围的确定受到经济发展状况、社会政策目标和经济社会结构、法律制度、文化历史传统以及社会保险运行模式等因素的制约。
提示:社会保险保障范围的扩大受制于诸多因素,因此,对于许多发展中国家而言,既应多方面寻求扩大保障面的途径,同时也应当有步骤、分阶段,并通过不同保障方式来实现。
如果将扩大保障面视为短期可以奏效的政策加以推行,势必给制度的长期稳定运行带来麻烦,保障面的扩大意味着政府承担的社会保险责任的增大。
二、社会保险给付结构的内涵和外延(一)社会保险给付结构的含义社会保险给付结构是指通过通过特定的技术机制和给付方式,为劳动者提供某一水平的社会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给付结构包括:1、社会保险给付的范围和条件社会保险给付的范围即规定具体获得某一类保险金的范围、以及获得保险金应当满足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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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保险费来源(负担)不同 商业保险的保险费来源渠道单一,完全要 由投保人负担; 社会保险的保险费通常由雇主、个人和 政府三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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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社会保 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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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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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内容:
• 第一节 社会保险概述 • 第二节 养老保险 • 第三节 医疗保险 • 第四节 失业保险 • 第五节 工伤保险 • 第六节 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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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社会保险概述
• 一、社会保险的概念与特征 • 二、社会保险的基本原则 • 三、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关系 • 四、社会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7)立法范畴不同 • 社会保险属于社会立法范畴。 • 商业保险是金融企业的经营活动,属于经
济立法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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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会保险与商业人身保险的共生发展
社会保险和商业人身保险不同层次的保障,以满足人们的不同 需要。
(二)社会保险与商业人身保险的区别
• (1)目的和性质不同 – 社会保险是国家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以保障参保 者的基本生活和维护社会稳定为目的。具有强制性 和福利性。 – 商业保险是金融企业的经营活动,保险人以获取利 润为目的,被保险人以获得经济补偿为目的。具有 自治性和盈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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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它的目的是增强劳动者抵御老年风险的能力,手段则是在劳动 者退出劳动岗位后为其提供相应的收入保障。
• 养老保险在社会保险体系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资金占用量 大,存储时间长,管理工作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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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养老保险制度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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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保险的概念与特征
• 保险。
• 一般意义。稳妥,安全,可靠。即不发生危险。 • 特定含义。化解风险(危险)的方式。即面对已经发生的风险,怎样
来弥补损失,帮助受害者摆脱困境,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 • 基本方式。事先缴纳保险费,一旦灾难发生造成损失就可以及时由保
险人对被保险人进行损失补偿。 • 社会保险是化解社会风险的基本方式。社会风险,即人人都会遇到的
(二)社会保险的特征 • 1.实施过程的强制性。 • 2.社会政策目的性。 • 3.保险权利与义务的对应性。 • 4.保险基金的储备性。 • 5.保险功能上的互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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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保险的基本原则
• (一)强制原则 • (二)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原则 • (三)“大数法则”原则 • (四)坚持“公平合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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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保障水平不同
– 社会保险为公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在提供基本 保障的基础上,保障水平再依据缴纳保费的增加 而提高。
– 商业保险是按市场原则运作,是对风险损失进行 补偿。保障水平依据缴纳保费多少和投保的时间 长短而定。具有投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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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管理体制不同
– 社会保险属于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是以各级 政府部门及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机构为主体 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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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的基本含义:
• 第一,它是以解决社会问题,确保社会安定为目的。 • 第二,它是通过国家立法形式,强制实施的保险制度
。 • 第三,它保障的对象是劳动者。 • 第四,享受的前提条件是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 第五,为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及其家属提供基本生
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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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养老保险
一、养老保险的概念 二、养老保险制度的内容 三、养老保险体系构成 四、我国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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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养老保险的概念
• 养老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通过相应的制度安排,为解决劳动者 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 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
风险。这种风险比商业保险风险更具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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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保险的概念
• 社会保险是政府依据立法强制实施,运用保险方式处置 劳动者面临的特定社会风险,为其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 能力,失去劳动收入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法定保险制度 。
•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安排的核心制度,在社会保障制 度中居于主体地位。
交 费
政府社会保险
给 付
参保者 潜在风险
遇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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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保险与商业人身保险的共性
1.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都基于特定风险损失的共同分担 2.二者都是处理偶然性损失 3.同样进行风险转移 4.两者都是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补偿 5.两者都须缴纳足够的保险费作为获得补偿的前提条件
23.11.2020
• (2)保险对象不同 – 社会保险的对象由立法确定。主要是社会 劳动者,也可以是其它公民。 – 商业保险的对象由保险人被保险人协商决 定。一般是经济收入较高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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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权利与义务对等关系不同 • 社会保险强调劳动者必须履行社会保险义务,缴
纳社会保险费之后才能获得享受社会保险金的待 遇和权利,强调权利与义务对等。 • 保险的保险金额取决于投保时缴纳保险费的多少, 以投保额决定补偿额。
在不同的保障项目上起到互相补充的作用。商 业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补充,发挥着不可替代的 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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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社会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 (一)社会保险的形成阶段(德国社会保险) • (二)社会保险的发展时期(美国社会保障法) • (三)社会保险的成熟阶段(福利国家) • (四)社会保险改革阶段(20世纪70年代) • 提示:与前面学习过的社会保障发展史内容比较
1.一些主要社会保险待遇要规定最低保证数额。 2.保险待遇,随着物价上涨、社会生产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分享社会发展成果。 3.计算社会保险待遇的基数要反映劳动者长期劳动所得的实际水平。 4.社会保险属于国民收入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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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会保险与商业人身保险的关系
经营行为
无偿服务
商业人身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