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49份裁判文书的评析意见
法律文书评议模板范文
法律文书评议模板范文一、文书整体印象。
这份法律文书啊,就像一个有点个性的家伙站在我面前。
初看的时候,格式还是比较规整的,就像一个穿着得体的人,给人一种专业的感觉。
不过呢,也不是那种完美得让人挑不出毛病的类型。
二、事实陈述部分。
1. 优点。
这部分像是在讲故事,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得还算清楚。
比如说在描述[具体事件]的时候,时间、地点、人物这些关键要素都有提到,就像搭积木一样,把事件的框架给搭起来了。
而且呢,在一些细节上也没有含糊,像[列举一两个重要细节]这样的细节都能写进去,让人能够比较直观地了解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它还采用了比较有条理的叙述方式,按照事件发展的顺序来写。
先讲了开头怎么回事,然后中间有哪些波折,最后到了什么样的结果。
这就像一条小河,从源头一直流到尽头,很顺畅。
2. 缺点。
但是呢,也有一些小问题。
有些地方感觉像是在绕圈子,本来一句话能说清楚的事,非要用两三句话来说。
比如说在描述[具体情节]的时候,完全可以简洁一点,不然就像一个啰唆的老人,听着有点费劲。
还有啊,对于一些事实之间的关联性,没有强调得很到位。
就好像是把一堆零件都摆在那里,但是没有很好地说明这些零件是怎么组装在一起工作的。
像[指出事实关联不明确之处]这里,如果能再解释一下为什么这个事情会导致后面那个结果,就更完美了。
三、法律依据部分。
1. 优点。
这部分就像是找到了武器库,把相关的法律条文都搬了出来。
在引用法律条文的时候,还挺准确的。
比如说在处理[具体法律问题]的时候,引用的[具体法律条文]那是一字不差,这就很厉害啦。
而且呢,还对法律条文做了一些简单的解释,就像一个导游在给游客介绍景点一样,让我们这些不太懂法律的人也能大概明白这个条文是啥意思。
2. 缺点。
可是啊,它引用的法律条文虽然准确,但是感觉有点少。
就像去打仗,只带了一两件武器,可能对付一些复杂的情况就有点吃力了。
在[具体复杂法律问题相关处],感觉应该还可以引用更多相关的法律条文或者司法解释来加强自己的论点。
刑事案件法律文书评析(3篇)
第1篇一、引言刑事法律文书是司法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制作的各种法律文书。
它包括起诉书、判决书、裁定书、勘验检查笔录、证据材料等。
这些法律文书是刑事案件办理的重要依据,对于保障司法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刑事法律文书进行评析。
二、刑事法律文书的特点1. 依法性刑事法律文书是司法机关依法制作的,其内容、形式、程序等均符合法律规定。
依法性是刑事法律文书的首要特征。
2. 客观性刑事法律文书是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的客观记录,具有客观性。
客观性要求文书制作过程中,必须真实、准确地反映案件情况。
3. 公正性刑事法律文书在反映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应当保持公正。
公正性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体现。
4. 程序性刑事法律文书制作过程中,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
程序性是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
三、刑事法律文书的评析1. 起诉书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的重要法律文书。
评析起诉书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事实部分:起诉书的事实部分应当客观、真实地反映案件情况,包括犯罪事实、犯罪时间、地点、手段、后果等。
(2)证据部分:起诉书应当列举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
证据应当具有合法性、关联性和充分性。
(3)法律适用部分:起诉书应当明确引用相关法律条款,论证被告人有罪。
2. 判决书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重要法律文书。
评析判决书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事实认定:判决书的事实认定应当客观、准确,与起诉书的事实认定一致。
(2)证据分析:判决书应当对证据进行充分分析,论证被告人有罪。
(3)法律适用:判决书应当明确引用相关法律条款,对被告人定罪量刑。
(4)程序合法:判决书应当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3. 裁定书裁定书是人民法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程序性问题作出决定的文书。
评析裁定书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程序合法:裁定书应当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对裁判结果的评析和建议
对裁判结果的评析和建议裁判结果是比赛或争议事件的最终判决结果,对于参与者和观众来说,这个结果的公正和合理性至关重要。
下面是对裁判结果进行评析和提出建议的一些观点。
1. 公正性评析:裁判结果是否公正是评判一个裁判工作的重要标准。
裁判应当客观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
然而,有时候裁判会犯错,或者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导致结果偏离公正。
建议裁判在做出判决时要仔细考虑各种因素,确保结果的公正性。
2. 判罚准确性评析:裁判在比赛中的判罚是否准确也是评判裁判工作的重要指标。
裁判应当对比赛规则和规定有准确的理解,并能够正确判断比赛中发生的各种情况。
建议裁判在比赛前要对规则进行充分了解,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
3. 判决透明度评析:裁判结果的透明度是评判裁判工作的关键。
观众和参与者都希望了解裁判做出判决的依据和过程。
建议裁判在做出判决时要向各方公开解释,并提供合理的解释和证据,以增加判决的可信度和透明度。
4. 反思和改进建议:裁判结果的评析还包括对裁判工作的反思和改进建议。
裁判应当根据自己的经验和教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自己的技能和判断能力。
建议裁判在比赛后进行反思和总结,以提高自己的水平。
5. 引导和教育建议:裁判结果的评析还包括对参与者和观众的引导和教育建议。
裁判应当向参与者和观众解释判决的原因和依据,并提供相关法律和规则的解释,以增加他们对裁判结果的理解和接受度。
建议裁判在与参与者和观众的交流中注重引导和教育,以促进比赛的公平和合理。
6. 保护裁判权益建议:裁判是比赛中的重要角色,他们的权益和尊严也应得到保护。
裁判结果的评析应当尊重裁判的权益,不应对裁判进行人身攻击或诽谤。
建议各方在对裁判结果进行评析时要尊重裁判的工作,避免对裁判进行不当的指责和攻击。
7. 提高裁判素质建议:为了提高裁判工作的质量,需要加强裁判的培训和教育。
建议裁判参加专业培训和考核,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判断能力。
同时,也建议相关机构加强对裁判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裁判工作的质量和公正。
优秀法律文书点评
优秀法律文书点评篇一:优秀裁判文书推荐理由及点评优秀裁判文书推荐理由及点评该案系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案件主程序合法规范,事实清楚明了,判决公正准确。
体现了当代法官办案的高素质,值得推荐。
1、案件办理的背景特殊。
该案原告系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劳务者,系江西的普通农民,出外打工维持生计,现暂住长沙。
相对于被告而言,原告明显处于劣势。
该案审理期间,正逢大酒店装修即将于20XX年元旦开张,原被告双方为赔偿问题多次发生激烈冲突,原告曾在未竣工的施工楼顶欲跳楼自杀,幸亏被110及时救下。
如办理不妥,则有可能引发影响巨大的信访事件。
2、庭审过程严谨流畅。
三个小时的庭审,主审法官紧紧围绕案件的焦点问题展开:1、原、被告间是否属于雇佣关系。
原告提交了十三份证据,包括两位案人出庭作证和一盘录音录像资料,法官通过诉辩式庭审方式熟练驾驭全程,通过充分的质证,案件事实真相逐渐浮出水面,使曾经企图抵赖的被告自知理亏。
2、原告的损失应由谁如何承担。
在庭审查明事实的同时,原告的损失应由被告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这已经十分明确;此外,虽然被告没有提交证据,但通过对证人的询问,映证了被告的辩解理由成立,故原告在工作中存在过错,被告可适当减少赔偿额度。
此番下来,对原告损失的责任分担问题,双方当事人其实已心知肚明。
庭审节奏流畅,公开透明,体现了法院办案的公正与严谨。
3、判决结果不偏不倚。
在庭审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法官多次与原、被告双方沟通,被告的委托代理人以自己只是一般授权不便于确定调解方案为由,故意拖延调解时间,并扬言“判了我就上诉”。
在这样的情况下,为避免元旦时大酒店装修开张产生突发事件,合议庭进行了详细周到的合议,最终在原、被告双方分歧巨大的诉讼主张下,作出了公正的判决,真正让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这是本案的最亮点。
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
篇二:法律文书评析意见评析意见————(20XX)京民初字第1780号案件本案处理的是一起传统民事案件领域的侵权纠纷,该类案件因事实难以还原,常常会出现胜败皆不服的局面,本案承办人发挥司法的能动性,在没有鉴定可能的情况下,将法官的心证过程真实、准确、全面的公开在文书当中,完整的心证叙述成为文书的最大亮点。
法律文书评
法律文书评篇一:对49份裁判文书的评析意见对49份裁判文书的评析意见提高审判人员裁判文书的写作能力是人民法院强化司法能力建设有效途径之一。
根据我院20XX年司法能力建设的总体规划,十月中旬,院党组统一安排审判人员每人将年内自己认为出色的法律文书向研究室提交一至二份,参加全院范围内的裁判文书评析。
活动中各审判部门共提交各类法律文书49份。
经过认真评查后,初步筛选出16份优秀法律文书,从评查的结果来看,我院行政、刑事和部份民商事案件裁判文书的质量较高,能够以静态的形式全面反映诉讼的动态过程,客观地表达出诉讼当事人诉、辩的争执焦点和证据的对抗,充分地阐述裁判结果的正确性、唯一性、合理性和合法性。
但仍有相当一部份法律文书质量不高,制作粗糙,内容不全面,说理不充分。
现将本次评析过程中发现好的做法和不足予以概括,供全院审判人员参考。
一、经评查的49份裁判文书中出现的常见问题(一)未反映案件受理的时间、审判组织的变更及庭前调解、证据交换、庭审的概况。
裁判文书从一定角度来讲是对整个民事诉讼的归纳和总结,不管是当事人或是案外人看了裁判文书,应该是对整个案件有个清晰的思路。
从立案和裁判文书确定的时间可以知道案件审理的周期,体现审判效率的高低。
部分裁判文书没有对庭前是否交换证据,对双方举证的意见及是否提出延期举证、是否申请法院调取相关证据等问题进行表述。
而这些叙述涉及到对证据的审核与认定,是在裁判文书中反映司法程序性公正的主要体现。
(二)对当事人的诉讼主张和辩称未加客观、准确的概括,方言、土语、口语太严重。
在部分裁判文书中,主审人起草裁判文书时未对当事人的诉称高度概括,同时直接引用当事人在诉讼中的一些方言,土语,使法律文书失去了应有的严肃性。
在起草裁判文书时,要对当事人的诉辩称进行高度概括,使之既不失当事人的本意,又显得当事人的主张有条理有次序,明确案件的法律关系和诉争的焦点。
在参加评析的部分判决书中,大量的判决书中对亲属关系以及日期的表述就是这样的:把“小舅”表述为“舅舅”;把“妯娌”表述为“兄嫂”,把“连襟”表述为“老挑”;出生日期采用农历等。
对49份裁判文书的评析意见
对49份裁判文书的评析意见(总5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对49份裁判文书的评析意见提高审判人员裁判文书的写作能力是人民法院强化司法能力建设有效途径之一。
根据我院2005年司法能力建设的总体规划,十月中旬,院党组统一安排审判人员每人将年内自己认为出色的法律文书向研究室提交一至二份,参加全院范围内的裁判文书评析。
活动中各审判部门共提交各类法律文书49份。
经过认真评查后,初步筛选出16份优秀法律文书,从评查的结果来看,我院行政、刑事和部份民商事案件裁判文书的质量较高,能够以静态的形式全面反映诉讼的动态过程,客观地表达出诉讼当事人诉、辩的争执焦点和证据的对抗,充分地阐述裁判结果的正确性、唯一性、合理性和合法性。
但仍有相当一部份法律文书质量不高,制作粗糙,内容不全面,说理不充分。
现将本次评析过程中发现好的做法和不足予以概括,供全院审判人员参考。
一、经评查的49份裁判文书中出现的常见问题(一)未反映案件受理的时间、审判组织的变更及庭前调解、证据交换、庭审的概况。
裁判文书从一定角度来讲是对整个民事诉讼的归纳和总结,不管是当事人或是案外人看了裁判文书,应该是对整个案件有个清晰的思路。
从立案和裁判文书确定的时间可以知道案件审理的周期,体现审判效率的高低。
部分裁判文书没有对庭前是否交换证据,对双方举证的意见及是否提出延期举证、是否申请法院调取相关证据等问题进行表述。
而这些叙述涉及到对证据的审核与认定,是在裁判文书中反映司法程序性公正的主要体现。
(二)对当事人的诉讼主张和辩称未加客观、准确的概括,方言、土语、口语太严重。
在部分裁判文书中,主审人起草裁判文书时未对当事人的诉称高度概括,同时直接引用当事人在诉讼中的一些方言,土语,使法律文书失去了应有的严肃性。
在起草裁判文书时,要对当事人的诉辩称进行高度概括,使之既不失当事人的本意,又显得当事人的主张有条理有次序,明确案件的法律关系和诉争的焦点。
对裁判文书评判标准的几点思考
对裁判文书评判标准的几点思考作者:葛治华萧京来源:《消费导刊·理论版》2009年第05期近年来,各级法院均非常重视裁判文书的制作,采取了许多措施,旨在提升裁判文书的质量。
措施之一就是建立评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审判人员制作的裁判文书进行评判,对质量较好的制作者进行奖励,对文书质量不好的作出相应的处罚。
评查制度对于提升文书质量有很好的促进作用,然而在具体评判过程中,由于缺乏一套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不仅评查人员难以操作,而且使得许多文书得不到客观、公正的评价,影响了提升文书质量这一目的的实现。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在实务中显得尤为迫切、重要。
一、裁判文书的评判标准裁判文书的评判标准就是裁判文书是否符合文书总体要求的判断标准。
裁判文书是法院对个案的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作出处理的司法文书,个案千姿百态,审判人员个性各异,要求文书千篇一律是不可能的。
然而,作为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裁判文书应该符合一些特定的要求。
有关裁判文书的制作要求,主要散见于相关实体法、程序法及最高法院发布的相关文件当中。
笔者通过对有关裁判文书的制作要求进行归纳和梳理,认为裁判文书的评判标准主要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规范化标准。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38条的规定,判决书应当写明:(1)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2)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3)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4)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1992年,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了《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
此后,最高法院分别于1999年4月、2004年12月对刑事诉讼文书及行政判决书样式作了修改,印发了《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和《一审行政判决书样式(试行)》等,均对文书的制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二)论证说理标准。
最高法院颁布的《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中明确规定,要加强对质证中有争议的证据的分析、认证,增加判决的说理性;要公开裁判过程,公开裁判理由。
案件审理部门评价意见范文
案件审理部门评价意见范文1. 引言案件审理是司法机关最基本的职责之一,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和维护。
作为公众服务的承担者,案件审理部门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直接关系到公众对司法机关的信任和支持。
因此,对案件审理部门的评价是司法机关改进工作质量和效率的重要参考依据。
2. 评价标准评价案件审理部门,需要根据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评价:2.1 案件处理数量案件处理数量是衡量案件审理部门工作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指标之一。
具体来说,需要评价包括下列几个方面:1.案件处理速度:即处理一个案件的平均时间。
这个指标需要与司法机关自身设定的要求进行比较,以便发现问题和提高工作效率。
2.案件处理量:即在单位时间内处理的案件数量。
需要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进行分析,以便发现哪些类型的案件需要加强处理,哪些类型的案件处理量已经足够。
2.2 案件处理质量案件处理质量是另一个重要的评价指标。
这包括下列几个方面:1.案件处理结果的合理性和公正性:即对案件做出的判决或裁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司法机关的内部标准。
2.案件处理程序的合规性:即案件处理过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司法机关的内部流程。
3.案件处理中依法保护当事人权利和自由的程度:即处理案件时是否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自由。
2.3 部门绩效部门绩效是指案件审理部门在整个司法机关中的表现。
这包括下列几个方面:1.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和配合:案件审理部门是否与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提高司法机关的整体效率。
2.职工作效:即案件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能否胜任其岗位,是否按规定履行职责。
以上评价标准仅为案件审理部门评价提供了一些参考,实际评价还要根据具体情况实际进行。
3. 典型案例下面列举两个案例,分别是好评和差评。
3.1 案例一:好评某市法院人民法庭的案件处理速度快,质量高,受到了多方好评。
该法庭的工作人员兢兢业业,善于查找案件中的问题,并及时进行纠正。
同时,该法庭还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
法律文书评析
从个性特点来分析:第一,向当事人提取证据材料比较准确,都是8种12件,只有极个别的同志是7种11件;第二种情况,外部文书的制作日期全部使用了中文书写;第三种情况,制作调查终结报告的时候比较全面,也比较准确,五个部分里面包括了具体的内容;第四,制作会审笔录全面准确;第五,制作法律文书跟办案程序协调一致;第六,凡是需要填的地方都有XX来表示。
二、证据体例不囿于常规,叙述脉络清晰严谨
文书的证据罗列部分,并未按照传统的原、被告举证的体例进行,承办人根据案件的特殊性,采用事实认定过程与证据认定过程相交叉的叙述方式,这样的排列更突出了这份文书“心证公开”的特色,也使得整个事实认定过程一气呵成,未出现文脉断裂现象,叙述脉络清晰,事实认定严谨。
三、经验推导细致,法律关系分析透彻,说服力强
文书的本院认为部分详实的公开了承办人根据查明事实确定损失原因力构成和损失状况的过程。该部分以社会中人价值观和认识水准来判断事件发生的盖然性,从而得出符合一般经验认识的结论意见,整个心证过程完整、详实与案件事实认定部分相呼应,在酌定二字简单而高频应用的当下,承办人对该部分的用心难能可贵,该份文书也似给何谓酌定放下了注脚,成为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的又一诠释。
与南海班的作业相比,北海班的特点就比较显著:第一,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的日期比较少,南海班大部分对外文书中基本用阿拉伯数字填的;第二,询问笔录正文最后两问,北海班绝大部分都问到了,南海班几乎没有;第三,审批表三个层次的日期,北海班大部分填写准确,南海班写错的较多;第四,案件讨论会审笔录,北海班大部分作业签名,南海班大多数没有签名;第五,人人都参加制作,南海班有部分同志没有制作。
裁判文书评析
裁判文书评析
裁判文书评析是法律领域中一项重要的工作,通过对具体的裁判文书进行深入分析,评估其质量、规范性和公正性,以促进司法公正和法律职业水平的提高。
裁判文书评析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文书结构:评估裁判文书的结构是否清晰、完整,各个部分是否按照法律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撰写。
2. 事实认定:分析裁判文书中的事实认定部分,评估事实认定是否客观、准确,证据是否充分、合法,推理是否合理。
3. 法律适用:评价裁判文书中的法律适用是否准确、一致,是否遵循先例,是否符合法律的精神和原则。
4. 裁判结果:评估裁判结果是否合理、公正,是否符合社会公序良俗,是否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平等原则。
5. 语言表达:评判裁判文书的语言表达是否准确、流畅、严谨,是否符合法律文书的语言规范。
在进行裁判文书评析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保持客观、中立的立场:评析人员应该保持客观、中立的立场,不受任何外部因素的影响,对文书进行独立的评价。
2.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评析人员需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以确保对文书的法律适用进行准确评价。
3. 注重实践与理论相结合:在评析过程中,既要注重理论分析,也要结合实践经验,全面、深入地分析文书的质量和问题。
4. 注重案例指导价值:对于优秀的裁判文书,应该总结其优点和经验,为今后的司法实践提供指导和借鉴。
总之,裁判文书评析是提高司法公正和法律职业水平的重要手段。
通过深入分析具体的裁判文书,可以发现其中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为改进和完善司法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当前民事裁判文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民事裁判文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内容提要]:随着人民法院审判方式改革的逐步深入,传统的纠问式民事审判方式已被辩论式审判方式所取代,这一深刻的变革决定了作为民事诉讼活动结论和依据的裁判文书也必然随之变革。
裁判文书的改革与整个审判方式改革一样,势在必行。
在审判实践中,我们发现民事裁判文书质量不高是个普遍问题,已成为当事人上诉、申诉甚至缠诉的重要原因。
要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关键是对传统裁判文书进行改革,将民事裁判文书改革同时纳入审判方式改革的轨道,真正实现审判方式的完整改革。
笔者结合审判实践就当前民事裁判文书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作一粗浅分析。
一、当前民事裁判文书中存在的问题(一)首部内容过于简单当前民事裁判文书首部反映案件审理过程的表述过于简单,主要表现在:一是对起诉时间、立案时间、送达时间、开庭时间等大都未作表述,没有体现出法院审理案件的完整过程,使当事人不能清晰地了解审判全过程;二是超审限严重却不作任何解释。
有的二审民事判决书中,从一审到二审,历经二年多,而裁判文书中没有任何有关法定延长时限的说明;三是适用简易程序或特别程序却不交待法定事由。
民事裁判文书首部过于简单地表述,不仅影响了审判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性,也使其合法性和公正性受到影响。
公开审判的目的是保证司法公正,避免暗箱操作,首部过于简单地表述,不能充分体现公开审判制度的落实。
(二)事实部分不完整以一审民事判决书为例,事实部分包括:一、原告起诉、被告辩称、第三人述称;二、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但由于最高人民法院对该判决书样式的说明要求是“文字要简练,内容要概括”,因此充其量只能概括双方的诉讼请求和讼争焦点,对双方的言辞论辩要点、各自主张、举证质证等实质性问题无法反映。
接下去的“经审理查明”部分应该表现案件事实的认定和认证的全过程,这在审判实践中也未做到,即使做到了也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与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目标相去甚远。
这一不定性的要求造成了在目前民事裁判文书事实部分中以下问题的产生:第一,不能完整准确表述当事人诉辩意见。
法律文书评析意见
评析意见
————(2010)京民初字第1780号案件本案处理的是一起传统民事案件领域的侵权纠纷,该类案件因事实难以还原,常常会出现胜败皆不服的局面,本案承办人发挥司法的能动性,在没有鉴定可能的情况下,将法官的心证过程真实、准确、全面的公开在文书当中,完整的心证叙述成为文书的最大亮点。
本案判后双方当事人均为上诉,取得较好社会效果。
一、详录勘验过程,事实认定基础夯实
本案作为传统的民事侵权案件,案发后第一时间的证据固定机会已经丧失,本案承办人为使文书所反映的法律事实尽可能的接近于客观真实,将两次勘验的情况详细的记录在文书当中,围绕产生损失原因力的构成和损失的现状两个核心,以极具画面感和客观性的文字叙述反映了案发现场的全貌,为之后的说理打下夯实的基础。
该部分的制作体现了既体现了承办人相当的文字功底也反映出其细致的工作作风。
二、证据体例不囿于常规,叙述脉络清晰严谨
文书的证据罗列部分,并未按照传统的原、被告举证的体例进行,承办人根据案件的特殊性,采用事实认定过程与证据认定过程相交叉的叙述方式,这样的排列更突出了这份文书“心证公开”的特色,也使得整个事实认定过程一气呵成,未出现文脉断裂现象,叙述脉络清晰,事实认定严谨。
三、经验推导细致,法律关系分析透彻,说服力强
文书的本院认为部分详实的公开了承办人根据查明事实确定损失原因力构成和损失状况的过程。
该部分以社会中人价值观和认识水准来判断事件发生的盖然性,从而得出符合一般经验认识的结论意见,整个心证过程完整、详实与案件事实认定部分相呼应,在酌定二字简单而高频应用的当下,承办人对该部分的用心难能可贵,该份文书也似给何谓酌定放下了注脚,成为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的又一诠释。
如何评价一份裁判文书的好与坏?
如何评价一份裁判文书的好与坏?作者:李天琪来源:《民主与法制》2018年第03期编者按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司法作为国家判断是非、定分止争、平衡利益之重器,理应获得至高无上的公信和权威。
而法律文书作为当事人看得见、听得到的主要载体,承载着重要职能,担负着巨大使命。
《民主与法制》周刊拟将不定期为读者推出经典法律文书点评专题,通过专家学者的精彩点评,让大家了解优的文书究竟好在哪里,而劣的文书又差在哪里!一份判决书,或长或短,或规矩严谨,或说理煽情,不管最终以怎样的形式呈现,都是我国当代法官水平的最好体现。
一份优秀的法律文书寄托了人民群众的信任与期待,考验办案法官的功底。
如何提升我国法律文书写作的整体水平,一方面需要时间的打磨,另一方面也需要我们认真去加强研究。
期待我国法律文书担负起重任,通过充分说理,全面实现司法公正与司法公信。
一份判决书,或长或短,或规矩严谨,或说理煽情,不管最终以怎样的形式呈现,都是我国当代法官水平的最好体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推进审判公开和推动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公开作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 3年11月13日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4年1月1日开始,除中西部部分基层法院外,全国各级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上网,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发布平台,向社会公布。
无疑,裁判文书的全面上网意味着司法公开新时代的来临,作为司法公开的重要举措,裁判文书公开上网既具有个案效应——让当事人看得见、听得到、定分止争,也具有司法的整体效应——促使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
更进一步说,裁判文书公开外肩负起公众获得知情权、监督权的社会职能,内承载着法院内部倒逼司法公正的需求。
优秀判决书的评语
优秀判决书的评语判决书,作为司法审判的重要成果展现,其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司法的公正与权威。
一份优秀的判决书,不仅是法律条文的准确适用,更是逻辑严密、论证充分、表达清晰的典范。
以下,我们就来详细探讨一下优秀判决书所应具备的特质以及对其进行的评语。
首先,优秀的判决书应当具备清晰准确的事实认定。
这是判决的基础,必须基于充分的证据和严谨的审查。
在叙述事实时,应当客观、全面,不偏不倚,将案件的来龙去脉、关键细节都清晰地呈现出来。
例如,在某起民事侵权案件中,判决书详细描述了侵权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造成的损害后果,使读者能够对案件事实有一个直观而准确的了解。
这样的事实认定,评语可以是:“事实陈述详尽无遗,关键细节无一遗漏,为后续的法律分析和判决结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其次,法律适用的正确与精准是优秀判决书的核心要素。
法官需要准确理解和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将案件事实与法律条文进行恰当的匹配。
比如在一个刑事案件中,判决书准确引用了刑法的具体条款,并对其适用条件进行了准确的解释和分析,得出了合理合法的定罪量刑结论。
对此,我们可以给出这样的评语:“法律条文引用恰当,解释准确深入,体现了法官深厚的法律素养和严谨的法律思维。
”逻辑推理的严密性也是不可或缺的。
从事实认定到法律适用,整个论证过程应当环环相扣,没有逻辑漏洞。
每一个结论都应当有充分的理由和依据支持。
以一起复杂的经济纠纷案件为例,判决书通过层层递进的推理,逐步排除了不相关的因素,最终得出了令人信服的判决结果。
这时的评语不妨是:“逻辑推理严密有序,论证过程严谨扎实,展现了高超的思维能力和分析判断水平。
”表达的清晰与简洁同样重要。
判决书应当使用规范、准确、易懂的语言,避免使用过于晦涩或模糊的词汇和表述。
让当事人和公众都能够轻松理解判决的内容和依据。
一份优秀的判决书,在语言表达上能够做到言简意赅,避免冗长和繁琐。
我们可以这样评价:“语言表达清晰流畅,文风简洁明了,使复杂的法律问题易于理解,增强了判决的公信力。
阅读三份以上判决文书,谈谈对判决文书的理解
阅读三份以上判决文书,谈谈对判决文书的理解判决文书是法院对案件做出裁决的书面记录。
阅读三份以上的判决文书,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法律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法律适用的原则。
首先,判决文书中的事实部分是判决的基础,它需要详尽地叙述案件的背景、证据和证人证言等。
通过阅读判决文书,我们可以了解到案件发生的经过、各方当事人的主张和事实依据。
其次,判决文书中的法律适用部分是判决的核心,它需要根据事实部分和法律规定来做出裁决。
通过阅读判决文书,我们可以了解到法院对相关法律条款的解释和适用,以及判决理由和判决结果。
最后,判决文书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需要加以遵守。
阅读判决文书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自身权利和义务,并在日常生活中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之,阅读三份以上的判决文书,可以帮助我们更深入地了解法律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法律适用原则,有助于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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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评议模板范文
法律文书评议模板范文一、整体印象。
这份法律文书,就像一个有点严肃但又很实在的老朋友,一上来就把事情说得清清楚楚。
从格式上看,规规矩矩的,就像穿着整齐制服的士兵,各个部分排列得井井有条,让人一眼就能找到重点内容,这一点特别棒,就像在迷宫里直接给你指了条明路。
二、事实陈述部分。
# (一)清晰程度。
在陈述事实这一块,真的是像讲故事一样,把来龙去脉说得明明白白。
不过呢,要是能再加点具体的时间点或者细节就更好了。
比如说,在描述那个关键事件的时候,只说“那天”,这就有点模糊,就像在雾里看花,让人忍不住想知道到底是哪一天呢。
但是整体的框架是很完整的,就像盖房子,大梁都稳稳当当的。
# (二)客观性。
这里必须得夸一夸,客观性保持得非常好。
没有加太多自己的主观想法进去,就像是一个冷静的旁观者在记录发生的事情。
每一个事实都像是一块实实在在的砖头,稳稳地堆砌在那里,让人觉得很可靠。
三、法律依据部分。
# (一)准确性。
找的法律依据那可真是挺准的,就像神枪手打靶,一枪一个准儿。
每一个引用的法律条文都能和事实紧密结合起来,这就像是给故事找到了合适的旁白,让整个事情更有说服力了。
不过呢,有些条文解释得稍微简单了点,就像只给了个大纲,要是能再详细说说这个条文为什么适用于这个案子,那就像是给大纲添上了丰富的内容,会让人理解得更透彻。
# (二)完整性。
大多数该引用的法律依据都有了,就像拼图基本上都拼好了,但是感觉还缺了那么一两块小边角。
有一些相关的司法解释或者类似案例的参考要是能加进来,那就像给这幅拼图加上了精致的边框,整个画面就更完美了。
四、论证逻辑部分。
# (一)连贯性。
整个论证过程就像一条流淌的小河,从事实到法律依据,再到最后的结论,顺顺当当的。
每个环节都衔接得比较自然,没有那种突然跳出来的感觉。
但是在中间有一小段,就像小河里突然出现了一块小石头,有点磕磕绊绊的。
就是在从一个法律点过渡到下一个法律点的时候,逻辑不是特别清晰,如果能再解释得详细一点,就像把小石头搬走,河水就能更顺畅地流下去了。
裁判文书评语
裁判文书评语裁判文书评语,这可真是个重要的玩意儿啊!它就像是法官给案件下的一个定论,一个总结,就好比老师给学生的期末评语一样。
你想想看,裁判文书评语可是直接关系到案件的结果和当事人的权益呢!它得公正、准确、明了,不能有一丝含糊。
这就像是在走钢丝,得小心翼翼,保持平衡,稍有偏差可就麻烦啦!一份好的裁判文书评语,得像一把锋利的剑,一下子就能切中要害。
它要把案件的来龙去脉、是非曲直都给说清楚,让大家一看就明白。
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啊!法官得有深厚的法律功底,还得有敏锐的洞察力和判断力。
有时候我就想啊,这法官写评语的时候是不是也挺头疼的呀?要考虑那么多因素,要权衡各种利弊。
但没办法呀,这是他们的职责所在!就像医生治病救人一样,得认真负责,不能有半点马虎。
咱再说说这评语的语言吧,可不能太生硬了,得有点人情味。
毕竟这涉及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呀,得让他们能接受。
不能像机器人说话似的,冷冰冰的。
这就好比跟人聊天,得有亲和力,让人愿意听你说。
还有啊,这评语可不能有歧义。
一个字、一个词用得不对,可能意思就全变了。
这就像下棋一样,一步错,步步错。
所以法官们在写评语的时候,可得仔细斟酌,反复推敲。
你说要是评语写错了会怎么样?那可不得了啊!当事人肯定不干呀,说不定还会闹起来呢。
这就像你去饭店吃饭,点了个鱼香肉丝,结果上来一盘土豆丝,你能乐意吗?总之,裁判文书评语可不是闹着玩的,它关系重大。
法官们可得好好写,认真写,写出水平,写出公正!让每一个案件都能有一个公正合理的结论,让每一个当事人都能心服口服。
这才是我们所期望的呀!大家说是不是这个理儿呢?。
法律案件及评析意见范文(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9年6月,原告甲某因与被告乙某签订的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发生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甲某认为,乙某在租赁期间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且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
乙某则辩称,其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租金,且转租行为已取得甲某的同意。
二、法院判决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甲某与乙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乙某在租赁期间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且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侵犯了甲某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乙某应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法院判决乙某支付甲某租金及违约金。
乙某不服一审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评析意见(一)案件焦点本案的焦点在于乙某是否构成违约,以及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二)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评析1.乙某构成违约本案中,甲某与乙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明确约定了租金支付期限和转租事宜。
乙某在租赁期间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且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违反了合同约定,构成违约。
2.乙某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乙某应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而言,乙某应支付甲某租金及违约金。
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可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或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确定。
3.关于转租问题本案中,乙某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侵犯了甲某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的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当前法院裁判文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当前法院裁判文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雷鑫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黄文德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作为人民法院文明和公正司法的载体已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长期以来,无论是学术界还是实务界均认为,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千案一面,缺乏认证断理,看不出判决结果的形成过程,缺乏说服力,严重影响了公正司法形象。
”[1]为规范裁判文书.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今年上半年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两次组织人员对全市两级法院的裁判文书进行了评查。
本文拟结合评查的情况与审判实践.就目前法院裁判文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结合法院裁判文书改革情况进行研究,期望能够对裁判文书的进一步改革和规范有所裨益。
一、民商事案件中案由的确定不准确、不规范所谓民事案由,实际上是对民事案件法律关系的高度概括,也是对民事案件所反映的法律关系在整个民事法律大坐标中的准确定位。
准确地确定案由,对于裁判文书事实的叙述、说理、适法能起到一个导向性的作用。
但在评查中却发现民事案由的确定不准确、不规范,其表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讼争案件的法律关系界定错误与刑事案件的定性相比较,民事案件案由的确定复杂得多。
关于案由,很多人都没有意识到。
这是民事案件审理以及制作裁判文书中一个非常核心的问题,涉及到对当事人诉的准确把握,涉及到对案件事实的准确认定.更涉及到法律的准确适用和案件实体的正确处理。
准确地识别和理清法律关系并以此确定案由是审理一个民事案件最基础性的工作。
评查中发现对讼争案件的法律关系界定错误的突出表现在:一是不能正确解读、把握当事人的诉。
只有诉才能启动诉讼程序,没有诉就没有诉讼。
但在评查中发现.很多办案人员往往不认真审查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甚至撇开当事人诉讼请求来确定案由。
在实践中,笔者认为不仅要正确解读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还要结合查明的案件事实来确定案由。
二是办案法官能力不够,无法准确识别法律关系。
怎样从纷繁复杂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准确地界定所办案件的法律关系.这是最能体现一个办案人员素质和能力高低的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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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49份裁判文书的评析意见提高审判人员裁判文书的写作能力是人民法院强化司法能力建设有效途径之一。
根据我院2005 年司法能力建设的总体规划,十月中旬,院党组统一安排审判人员每人将年内自己认为出色的法律文书向研究室提交一至二份,参加全院范围内的裁判文书评析。
活动中各审判部门共提交各类法律文书49 份。
经过认真评查后,初步筛选出16 份优秀法律文书,从评查的结果来看,我院行政、刑事和部份民商事案件裁判文书的质量较高,能够以静态的形式全面反映诉讼的动态过程,客观地表达出诉讼当事人诉、辩的争执焦点和证据的对抗,充分地阐述裁判结果的正确性、唯一性、合理性和合法性。
但仍有相当一部份法律文书质量不高,制作粗糙,内容不全面,说理不充分。
现将本次评析过程中发现好的做法和不足予以概括,供全院审判人员参考。
一、经评查的49 份裁判文书中出现的常见问题(一)未反映案件受理的时间、审判组织的变更及庭前调解、证据交换、庭审的概况。
裁判文书从一定角度来讲是对整个民事诉讼的归纳和总结,不管是当事人或是案外人看了裁判文书,应该是对整个案件有个清晰的思路。
从立案和裁判文书确定的时间可以知道案件审理的周期,体现审判效率的高低。
部分裁判文书没有对庭前是否交换证据,对双方举证的意见及是否提出延期举证、是否申请法院调取相关证据等问题进行表述。
而这些叙述涉及到对证据的审核与认定,是在裁判文书中反映司法程序性公正的主要体现。
(二)对当事人的诉讼主张和辩称未加客观、准确的概括,方言、土语、口语太严重。
在部分裁判文书中,主审人起草裁判文书时未对当事人的诉称高度概括,同时直接引用当事人在诉讼中的一些方言,土语,使法律文书失去了应有的严肃性。
在起草裁判文书时,要对当事人的诉辩称进行高度概括,使之既不失当事人的本意,又显得当事人的主张有条理有次序,明确案件的法律关系和诉争的焦点。
在参加评析的部分判决书中,大量的判决书中对亲属关系以及日期的表述就是这样的:把“小舅”表述为“舅舅”;把“妯娌”表述为“兄嫂”,把“连襟”表述为“老挑”;出生日期采用农历等。
(三)叙事不清晰,没有逻辑性,这类问题反映比较集中。
认定案件的事实要按一定的逻辑顺序进行,或者按照事情发展的经过认定,或者按时间先后顺序叙述。
例如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应先把损害的原因、经过、后果叙述清楚,由于当事人主要请求是赔偿,所以要把损害后果要详写,如何时住院、出院、诊断的结果,是否构成伤残,住院期间的治疗费用,外出购药是否得到医疗机构的准许,是否需要护理、补充营养等进行认定,这样认定关系到赔偿的范围数额及依据。
如果案件事实有纵向和横向的认定,一般要先纵向、后横向的方法。
例如需要认定生活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等,采用“另查明”的方法来认定,即某地上年度平均生活费、年或日职工平均收入、最低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是多少等要据实认定。
受害人有几个需要扶养的人、年龄、需要扶养的期间及扶养的标准等也要认定清楚。
如果把“另查明”的事实与案件发生的事实、经过一块儿认定显得层次不清,让人看了不明白。
另外,在认定事实时,个别法官还在案件事实部分就做出了评论,这样的判决书显然是不符合裁判文书的基本格式的。
案件认定的事实就是有证据证明的法律事实,它应该是客观的,或者尽量与客观事实接近的、吻合的。
(四)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未概括、罗列,这一问题是比较普遍的。
体现人民法院审判公开,除了在诉讼过程中程序公开外,要通过裁判文书的载体尽可能地公开诉辩双方争执的内容,在裁判文书中公开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案件认定的事实要有证据来证明,如没有证据证明,事实也就不存在,判决的正确性显然要受到普遍质疑。
案件认定的事实,实际上是法律上认定的事实,有时可能与当时的客观事实不太一致,我们追求的也是法律事实尽可能的与客观事实一致,但有时鉴于证据的获取不一定全面和充分,所以法律上的事实是由证据来印证的。
不管是先列举双方提供的证据,通过庭审质证,然后认定案件的事实,还是事实认定之后再列举相关证据,相互印证,只要把案件的事实叙述清楚,让人看了案件事实清楚、明白,又有证据证明即可。
不管是采用何种法律文书格式,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把案件事实叙述清楚,证据罗列清晰,让人看了明白,这样就可达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扎实有力的目的。
(五)文书论理部分不充分,还有的文书“不讲理”。
裁判文书的说理部分是判决书的精髓。
裁判文书的成功与否关键在于论理部分。
论理部分也是体现一个人的写作水平与技巧。
一篇好的裁判文书在论理上应是层次清晰,说理充分透彻。
详细说明当事人请求支持的理由,不支持的原因,引“法”讲“理”,使赢的当事人清清楚楚,输的当事人明明白白。
一篇优秀裁判文书不但能使当事人看到审判人员辩法析理的过程,而且能够使当事人达到胜败谐服的息诉效果。
(六)引用实体法和程序法上有不妥之处。
具体的法律规定往往是判决书中最具说服力的文字依据,在裁判文书说理的行文过程中要大量地加以运用,以增强法律文书的权威性,而按照现行的规定在判决前又必须引用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具体条文。
部分审判人员在如何引用法律条文上不善于从判决文书的结构上去推敲,而是机械、教条地采用规定,部分法律文书说理部分出现了两次法律条文的现象,使裁判文书出现杂乱、冗长、无序。
通常优秀审判人员制用法律文书,很注重裁判文书行文的严谨性,如果在判决书论理部分引用过实体法或是程序法原文,阐述判决结果的正确性、合法性和唯一性;那么在判决前就不再具体全文引用该条文,而是在判决书后,以附页的形式给当事人写明具体的法律条文及出处,这样就避免了判决书在说理部分的重复、杂乱和冗长。
通过评析,还有的裁判文书只引用实体法而不引用程序法,还有的是先引用程序法后引用实体法,有的是引用普通法而不引用特别法,让人看了产生误解,有的部门规章不是注明参照而是直接引用。
这些情形虽不是案件的关键和要害之处,但总给别人留下不好的印象,不规范之嫌。
(七)判决主文雍长,拖泥带水,判决执行时易引起异议。
有的把判决的数字及计算过程和依据都书写在判决条文中,有的把利息、罚息、滞纳金等起始日书写,却把截止日期未写明确。
如柏垭法庭办理的(2004 )阆民初字第396 号民事判书主文的第一项就是这样的,占了很长的篇幅,但最终只表明了要求被告承担的具体赔偿数额。
判决条文应言简意赅,简单明了。
判决数字的依据和理由都应在论理部分,不需在判决条文中重复阐明。
(八)部分裁判文书上仍然有多处加盖校对章的情况。
判决书如果写的很好,层次也较清晰,论理充分,判决也正确,如果盖有几处红色“校对”章,那么判决书的档次马上会降低。
特别是判决书经过当事人复印之后,更改的地方更难看。
让别人看了判决书之后,至少留下不细心或不认真的印象。
判决书在人们心目中是非常严肃的司法文书,我院在年初为了杜绝此类现象,还做出了裁判文书错、别一个字扣20 元的制度规定,但这次评查中仍有类似问题出现,不免让人对部分审判人员应当具有的司法严谨作风感到质疑。
(九)裁判文书的装订不符合档案装订要求。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档案装订要求,裁判文书制作后应用胶水装订,并加盖骑缝章。
其目的是因为人民法院的档案长期保管的需要。
如果使用订书机装订裁判文书,时间长了,因生锈而严重影响档案保存期限,给档案管理带来麻烦。
从本次参加评析的49 分法律文书来看,只有行政庭和民一庭等部门的部分法律文书是按要求装订的,这虽是一个很小的问题,与裁判文书的内在质量没有大的影响,但也应引起注意,从各个方面保证文书的质量。
二、经评查初步确认的16 份优秀法律文书的共同特点(一)裁判文书格式体例规范。
格式规范,结构分明,层次谨严,要项齐备,事实叙写明确具体,证据列举全面准确,质证过程充分,焦点揭示简明扼要,是非辨析分明,理由阐述充实有力,针对性强,逻辑严密,文字通顺,语言准确、判词简洁无歧义是裁判文书的基本要求。
在参加本次评的多数裁判文书中,普遍遵循了裁判案件应当引据叙事、由事而理、法理互见、事理呼应、由理而断的逻辑顺序,体现了言之成理、以理服人的文本风格。
如行政庭审理的原告阆中市思依镇石马梁村村民委员会诉阆中市文化教育局不服文教行政处罚一案中,承办人所制作的(2004 )阆行初字第18 号行政判决书就体现了上述内容的精髓。
(二)裁判文书中证据的出示、质证、认证的过程清楚,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客观。
参加评析的83% 的裁判文书普遍对证据规则的运用比较熟练,证据分析充分。
尤其是刑庭提交的三份刑事判决书,对控辩双方意见均完整列举,证据内容具体明确,分析论证充分,事实认定清楚,为定罪判刑的理由奠定坚实基础。
几份刑事判决书证据的述写非常充分、具体、清楚,质证过程详细,证据分析可谓条分缕析,透彻流畅,事实认定客观公正,为理由的阐述及判决的结论奠定了很好的基础,堪称本次优秀裁判文书的代表作。
(三)紧紧抓住裁判理由这一裁判文书的灵魂。
法院权威的源泉是公信,而公信来源于公正,公正则必须建基于信任和信服,所以裁判理由在整个文书中显得特别重要。
裁判理由最能彰显法官理论功底和业务素质,裁判文书的公正性、说服力、公信力就维系在裁判理由上。
三、对提高我院审判人员裁判文书写作能力的几点建议(一)进一步明确写好裁判文书的重要意义。
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与社会公众联系的纽带,它不仅反映案件的全貌,更重要的是,它是由法官向当事人表明国家意志和司法态度的一种重要语言形式。
因此,强化法官责任,提高法官裁判文书的制作水平,保证裁判文书的质量,是办案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裁判文书质量的高低,对于增强人民法院办案严肃性,提高透明度和公信度,维护法律尊严和人民法院的形象具有重要作用。
提高裁判文书的制作水平,是司法公正的需要。
(二)进一步全面掌握制作裁判文书的基本要求。
首先,制作裁判文书的审判人员要熟悉裁判文书的格式,要按格式规范制作。
掌握格式如同拥有良好的文字功底一样,是写好裁判文书的基本功。
否则不可能写出合格的裁判文书,更谈不上高质量。
其次,制作法律文书的审判人员应当具备精深而厚实的法律功底。
必须在文书中针对当事人的起诉理由、经审理查明的案件事实、证据,以及法律规定把理说透。
因此,制作裁判文书者必须熟知法律条文、熟悉法理才能运作自如。
在阐述判决依据时,要将具体条文写清楚,如果没有具体法条作规定,也要引用法学理论或相关政策、制度给予准确定位。
第三,审判人员要具备较高的文字写作能力。
文书结构要严谨,要运用证据规则,进行充分的说理和论证,为裁判结论提供逻辑推理和合理的依据。
表述要客观,语气要诚恳,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官不偏不倚,依法居中裁判,以无可辨驳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使当事人心诚悦服地接受判决。
第四,审判人员要有较强的分析综合能力。
主要是对案件事实的综合分析和法律应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