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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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版第七章合同法

2024版第七章合同法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版第七章合同法本合同目录一览1. 合同主体及定义1.1 合同甲方1.2 合同乙方1.3 合同丙方1.4 合同术语定义2. 合同标的2.1 标的物2.2 标的数量2.3 标的质量3. 合同价格与支付3.1 合同价格3.2 支付方式3.3 支付时间4. 合同履行4.1 履行期限4.2 履行地点4.3 履行方式5. 合同变更与解除5.1 合同变更5.2 合同解除6. 违约责任6.1 甲方违约责任6.2 乙方违约责任6.3 丙方违约责任7. 争议解决7.1 协商解决7.2 调解解决7.3 仲裁解决7.4 法律适用8. 合同的生效、终止与失效8.1 合同生效条件8.2 合同终止条件8.3 合同失效条件9. 保密条款9.1 保密内容9.2 保密期限9.3 保密义务10. 知识产权10.1 知识产权归属10.2 知识产权保护11. 合同的转让11.1 转让条件11.2 转让程序12. 合同的附件12.1 附件清单12.2 附件的有效性13. 其他条款13.1 不可抗力13.2 法律变更13.3 合同的完整性和修改14. 签署14.1 签署日期14.2 签署地点14.3 签署人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合同甲方1.2 合同乙方1.3 合同丙方1.4 合同术语定义(1)标的物:指本合同双方交易的对象,具体描述见附件一。

(2)标的数量:指本合同中约定的标的物的数量,具体数量见附件一。

(3)标的质量:指本合同中约定的标的物的质量标准,具体质量标准见附件一。

(4)合同价格:指本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标的物的交易价格,具体价格见附件一。

第二条合同标的2.1 标的物本合同的标的物为(详细描述标的物)。

2.2 标的数量本合同的标的数量为(具体数量)。

2.3 标的质量本合同的标的质量标准为(具体质量标准)。

第三条合同价格与支付3.1 合同价格本合同的合同价格为(具体价格)。

经济法-第七章--合同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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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可以撤回,但不能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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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STAT
• 南京甲某于3月1日向哈尔滨的乙某发出一份要 约信函,载明乙务必于3月10日前承诺,3月5 日该信函到达乙处。乙于3月8日作出承诺,并 当日以特快专递邮出。依特快专递惯例,3月9 日该信函应能到达甲处。由于特快专递公司的 一职员疏忽,3月15日,甲才收到该邮件。甲 收到后未予任何回复。
• 甲、乙间的合同是否成立?
• 假设乙于3月9日早晨以传真电告甲,原承诺无 效。则甲、乙间的合同能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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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
第三节 合同的形式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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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的形式
STAT
•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 式和其他形式。
•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 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 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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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诺的方式
STAT
• 我国合同法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 作出承诺的除外。
• (1)到达承诺,又称届期承诺。
• 承诺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要约人也是在 此期限内收到了该承诺,合同即告成立。
• 受要约人如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 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以外,为新要 约。
• 新要约提出后,原要约人变成了接受新要约的 人,而原承诺人成为新的要约入。只有原要约 人同意新的要约,合同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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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
(2)承诺必须由接受要约的人或其合法代表或 合法代理人向要约人表示。
由第三人所表示的承诺,仍不能成立合同。 但对不特定人所表示的要约,如寻人的悬赏广告
,则任何人都可以承诺,不过只限于完成要约 的要求,并最先通知广告人的行为人。

合同法第七章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七章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说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效劳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8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8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8篇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合同定义)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基本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自愿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七条(合法性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八条(要约和承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要约和承诺的方式。

第九条(格式条款的限制)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不得加重对方责任或者排除其主要权利。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法律规定的其他有关合同订立的内容,依照其规定。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十条(合同的法律效力)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公序良俗的原则。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后生效。

法律对于合同的效力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后生效的合同除外。

合同效力不受登记手续的影响。

合同法第7章

合同法第7章

案例69
合同法
甲向乙收购1000吨红富士苹果,预先支付了价款 160万元,约定3日内由乙运送到甲所在地车站, 如质量不合格,乙方要承担价款20%的违约金。 乙委托丙运输公司按期将苹果运送到目的地,甲 发现苹果不符合约定,遂拒绝受领,20日后,甲 通知乙方违约,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给 车站保管费1万元。乙方来到车站发现,苹果已 基本全部烂掉,无法再销售出去,拒绝了甲方的 请求。问:哪方违约,承担何种责任?
合同法

评析:
蔡某与村委会合同中约定:“4 月30日前付清货款,违约罚货款总 额的100%”,理解为“违约金的数 额为货款总额的100%”,违约金数 额过分高于受到的损失,与货款等 额,且有惩罚的意思表示,故是惩 罚性违约金。法院无权对该违约金 进行调整。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 (作者单位: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一是A大于B,取违约责任之诉为最佳, 而不得再以侵权责任要求赔偿; ●二是A等于B,请求权人可任择其一, 取其便利者为先; ●三是A小于B,则请求权人应以侵权之 诉为首选。
合同法
合同法
• 例:甲公司从乙农场购入10头种牛,乙农场违 约,将部分带有传染病的种牛交付给甲公司, 致使甲公司所饲养的其他奶牛大量患病造成财 产损失。对此,甲公司要求乙农场承担责任的 方式是()。(2001年) A.只能要求乙农场承担违约责任 B.只能要求乙农场承担侵权责任 C.要求乙农场既承担违约责任又承担侵权 责任 D.在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中选择其一要求 乙农场承担 【答案】D
..\shi\今日说法公交是否有责、 肖像权.wmv
合同法
合同法
选择侵权责任、违约责任诉讼?
• (1)如诉侵权,乘客难度较大。 • (2)打违约诉讼有把握:车票是运输合同 关系的证明。

合同法第七章

合同法第七章
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 教材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合同法
王利明 房绍坤 王轶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第七章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 止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第八章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第一节 合同终止概述 第二节 清偿 第三节 合同的解除 第四节 抵销 第五节 提存 第六节 债务免除和混同
案例分析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 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 ,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 ,提存所得的价款。
第一百零二条:标的物提存后,除债 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 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 人。
(三)债务免除的效力
免除的效力是使合同关系消灭。
二、混同
指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而使合同关 系消灭的事实。
例如:甲乙公司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在 尚未届至债务履行期时,甲公司吸纳合 并了乙公司。则债权债务混同。
生活中的辛苦阻挠不了我对生活的热 爱。20. 11.1320 .11.13Friday , November 13, 2020
第三节 合同的解除
甲商场与生产月饼的乙公司签订了月饼 销售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在中秋节之 前应当向甲商场交付100箱月饼,甲商场 货到付款。由于市场对月饼的销售量极 大,乙公司生产的月饼一直供不应求, 所以未对甲商场供货。中秋节过后2天, 乙公司向甲商场运送了100箱月饼并要求 付款。
想一想:场可以解除合同吗?
张某将房屋出租给李某,每年租金2万元,李 某租赁房屋后开了一家商店,张某经常在李某 处赊账,一年后,李某欠张某租金2万,张某 欠李某货款1万元。
1.张某能否向李某主张抵消货款? 2.张某见李某资金周转不灵,便告诉李某:

第七章 合同法

第七章 合同法

(三)承诺的撤回
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通知后以阻止承诺发生法
律效力的行为;
撤回承诺的通知单须先于或同时与承诺到达要
约人。
(四)承诺的效力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 的,根据做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二、合同的内容
(一)一般条款:任何一类合同一般应具备的条款,包括: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住所 3、数量 5、价款或报酬 7、违约责任 (二)特殊条款 2、标的 4、质量 6、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8、解决争议的方法
注意: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 起一年内行使。 (诉讼时效) 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 该撤销权消灭。 (除斥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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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练习题】

周某与林某离婚时协议约定,孩子归女方林某抚
养,周某每年给1万元抚养费。离婚后,林某将孩
1、根据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
2、根据法律规定必须具备的条款
3、一方当事人要求必须规定的条款
三、格式条款合同和合同示范文本
(一)格式条款合同
指当事人(特别是一些垄断性的企业)为了重复使用
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 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 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 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 方的解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 15 款。
(二)承诺的条件

合同法第7章赠与合同

合同法第7章赠与合同

【案例思考】 王某与章某两人是邻居并且是好朋友,一 日,王某到邻居章某家做客,王某见章某家里 有一漂亮鱼杆,王某很是喜欢,章某见状对王 某说:“等下一周我们单位组织完春游,我钓 完鱼后这鱼杆就送给你”。王某表示不信,章 某当即立据为凭,后因王某与章某两人的孩子 发生争执导致邻里关系恶化,章某也一直没有 将鱼杆给王某,王某很是生气,拿着章某所立 凭据找章某索要鱼杆,章某不给,遂王某起诉 至法院,要求章某交付鱼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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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死因赠与合同 死因赠与是因赠与人死亡而生效力的一 种赠与、性质上属于附停止条件的赠与 合同。 死因赠与不同于一般赠与之处在于,其 不在合同成立时生效而在赠与人死亡时 生效。由此,当赠与人死亡时,受赠人 亦已死亡的,赠与合同亦不生效力。这 是由赠与合同关系是专属于当事人的法 律关系性质所决定的。。 死因赠与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不同于 单方法律行为的遗赠,亦与有偿的、双
【原理】 第一节 赠与合同概述
一、赠与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 予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该赠与的合同。 其中转让财产的一方为赠与人,接受财产一 方为受赠人。 《合同法》第185条的规定
二、赠与合同的特征
(一)赠与合同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 (二)赠与合同为单务、无偿合同 (三)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 (四)赠与合同为非要式合同
在下列情况下,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 1、标的物已经交付或已经办理登记等有 关手续。但对于部分交付、部分未交付的,对 未交付部分,可以撤销。 2、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 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案例思考】71岁高龄的许老太太早年丧夫,近年来生 活上基本不能自理。今年春节后,她的外甥女主动前来 照顾许老太太的生活起居。在两人生活一段时间后,许 老太太发现外甥女十分勤快,对她也照顾得十分周到, 不仅使许老太太一日三餐茶饭无忧,而且经常为她擦洗 按摩,使许老太太很受感动。于是,许老太太就把外甥 女留了下来,有意与她长期生活,还签订了合同。合同 约定由外甥女长期照顾许老太太的饮食起居直至终年, 许老太太则把价值3万元的钻戒和白金项链赠给外甥女, 且对该合同进行了公证。岂料,许老太太把钻戒和项链 交给外甥女不久,外甥女对许老太太的态度就一反常态, 不仅不如往日的殷勤,而且对许老太太一日三餐的茶饭 也不闻不问,视若旁人。原来,外甥女对许老太太的财 产早有所闻,现在得到财产后就想溜之大吉。许老太太 要求外甥女归还所赠物品,外甥女则以钻戒和项链已交 付并经公证已是自己的财产为由拒不归还。许老太太无 奈,只好全权委托王律师把外甥女告上法庭,请求法院 判令外甥女归还所赠物品。

合同法律制度(PPT 186张)

合同法律制度(PPT 186张)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一、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
• 订立合同的主体有三种,即自然人、法 人和其他组织。
• 自然人包括本国人,也包括外国人和无 国籍的人。
• 自然人作为合同的主体,必须具备民事 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可以以自己的行为订立与其年龄、智力 相适应的合同,否则需要其代理人的追 认。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备独立 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
• 就具有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其他组织 是指除了自然人与法人以外的具有订立 合同资格的社会团体;银行的分支机构; 其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其他组织 作为合同的主体,应当有营业执照。当 事人可以依法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二、合同的形式
• 合同的形式是指合同的表现方式,是订 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外 在表现。从法律和实践上看,主要有口 头形式和书面形式两种。
• 其目的是与对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发出 要约的一方当事人叫做要约人,另一方 当事人叫做受要约人或称之为相对人。
• 要约的基本特点是: • (1)要约须以订立合同为目的。
• 要约的目的在于引起相对人做出承诺的 意思表示,,拟和相对人订立合同。
• (2)要约是特定的当事人做出的意思表 示。
• 如果要约人不是特定的,相对人就无法 确定要约人,无法对要约做出承诺。
(二)承诺
• 承诺,是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的接受 要约的内容,同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 承诺的基本特点为: • (1)承诺必须是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 的。
• 根据要约的法律效力,只有受要约人才 有资格取得承诺权,向要约人做出承诺。 不是受要约人做出的同意要约人的要约 内容,或者向要约人以外的其他人做出 的同意要约内容的意思表示,都不是承 诺。
• 狭义的合同是指民事合同。 • 《合同法》第2条规定,

2020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修正案)第七章

2020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修正案)第七章

2020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修正案)第七章劳动合同法 | 最新劳动合同法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关于因用人单位违法,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合同法第七章

合同法第七章

第二节
合同权利的转让
一、 合同权利转让的概念和特点 (一)相关法条: 我国《合同法》第79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 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二)概念: 所谓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 债权全部或部让是指不改变合同权利 的内容,由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给第 三人。 第二,合同权利转让的对象是合同债 权。 第三,权利的转让既可以是全部的转 让也可以是部分的转让。
第四节
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概括移转
《合同法》第8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 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 并转让给第三人。” 所谓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概括移转,是指由原 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其债权债务一并移转给第 三人,由第三人概括的继受这些债权债务。
一、合同移转 合同移转也称为合同承担,是指一方当 事人和第三人之间订立合同,并经原合同的 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三人承担合同一方 当事人在合同中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注:只有双务合同中的当事人一方才可以移 转此种权利和义务
二、企业合并 《民法通则》第44条第2款规定:“企业法 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 法人享有和承担。” 我国《合同法》第90条规定:“当事人订 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 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 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合 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 务。”
第三节
合同义务的移转
一、合同义务移转的概念 (一)概念:合同义务的移转又称债务承担, 是指基于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 的协议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 (二)合同义务的移转与第三人代为履行很相 似,区别表现如下:
第一, 在合同义务移转中,债务人或债权人将 与第三人达成转让合同义务的协议 第二, 在合同义务移转中,债务人已经成为合 同关系的当事人 由三,在合同义务移转的情况下,第三人已经 成为合同关系的当事人,如果他未能依照合 同约定履行债务,债权人可直接请求其履行 义务和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中违约责任的界定

《合同法》中违约责任的界定

《合同法》中违约责任的界定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应承担的责任。

违约责任制度是保障债权实现及债务履行的重要措施,它与合同义务有密切联系,合同义务是违约责任产生的前提,违约责任则是合同义务不履行的结果。

我国《合同法》第七章专设违约责任,规定了预期违约及实际违约等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民事责任的认定必须依循一定的原则,合同法上的违约责任也要依循一定的归责原则。

归责即责任的归属,归责原则是指在进行违约行为所导致的事实后果的归属判断活动时应遵循的原则和基本标准。

对违约责任归责原则的规定主要有过错责任原则和严格责任原则。

我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外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合同法》在违约责任归责原则上采取了严格责任原则。

严格责任原则又称无过错责任,即除非存在法定的免责事由,违约方不论在主观上是否具有过错,均应对其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

采取严格责任为一般归责原则,有其优点:1.在严格责任原则之下,受害方只须证明违约方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的事实,无须证明违约方主观上是否具有过错;违约方亦无须证明自己对于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主观上无过错,只要有违约行为,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在严格责任原则之下,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与违约责任直接联系,有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的行为即有违约责任,两者互为因果关系,这样有利于增加当事人的责任心和法律意识,促使当事人认真对待合同,从而保证合同的严肃性。

3.在严格责任原则之下,违约责任是由合同义务转化而来,本质上出于当事人双方约定,不是法律强加的。

法律确认合同具有拘束力,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时追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查询请参阅汇法网。

第七章合同法参考答案及解析

第七章合同法参考答案及解析

合同法参考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答案】D【知识点】合同的特征【解析】涉及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属于《合同法》调整的范围。

2. 【答案】A【知识点】要约【解析】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3. 【答案】A【知识点】要约【解析】要约人在发出要约后、要约生效前,可以撤回要约,使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

4. 【答案】B【知识点】承诺的生效时间【解析】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不管其总经理是否知悉。

5. 【答案】B【知识点】承诺期限【解析】要约以信件形式做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开始计算。

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

6. 【答案】A【知识点】要约【解析】(1)选项A:要约的撤回是指“不让要约生效”,因此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比要约先到,至少同时到;(2)选项B:要约的撤销是指“让生效的要约失效”,因此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生效后、对方承诺之前到达。

尽管选项B可以依法撤销要约、使之失效,但要约生效在先;(3)选项C:承诺生效、合同成立;(4)选项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视为新要约,原要约失效,但原要约生效在先。

7. 【答案】D【知识点】缔约过失【解析】(1)选项A:合同尚未成立,不构成违约;(2)选项BC:要构成缔约过失责任,当事人必须具备主观上的过错。

在本题中,甲公司无论是要求乙公司提供零件样品,还是终止谈判,都是出于正当合理的商业考虑,并未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不具有主观过错,缔约过失责任不能成立。

8. 【答案】D【知识点】缔约过失责任【解析】选项D:乙出尔反尔,故意导致合同不成立,属于恶意磋商。

合同成立与否是判断缔约过失责任的一个根本标准。

9. 【答案】C【知识点】合同的成立时间【解析】当事人约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3篇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3篇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3篇全文共3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同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实体及形式合同,包括国内合同和涉外合同。

第三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共利益原则。

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订立、修改或者终止合同的权利和自由,不得违法干涉、阻碍。

第五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当事人约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六条订立合同,应当有明确的标的、内容及条款。

第七条当事人应当对合同标的和内容作真实、完整的陈述,不得隐瞒有关事实。

第八条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的形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的附条件,但是所约定的附条件应当是明确的、能够成就的。

第十条订立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第三章合同条款的解释和变更第十一条合同的条款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予以解释。

第十二条合同的条款不明确、不完整或者含有重大瑕疵的,应当依照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解释。

第十三条当事人约定的有关合同的基本事项之外的具体内容,适用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十四条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的性质、交易习惯、当事人之间事先行为或者有关法律规定的,变更合同内容。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十五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条件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履行合同应当遵守合同约定,保持真实、完整。

第十七条当事人履行合同,应当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第十八条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的内容约定支付违约金,但是应当合理。

第十九条当事人的履行方式、程度应当符合合同约定。

第二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责任担保,保证合同能够按照约定履行。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的条款约定,变更合同内容。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可以在合同生效前约定合同的转让;但是不得违背公共利益。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可以在合同生效后约定合同的转让,但是需要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意。

[经济法案例库]第七章 合同法

[经济法案例库]第七章  合同法

第七章合同法一、合同的订立(一)程序1.【案例介绍】1992年6月8日甲方向乙方拍发了一封电报:“今我处有一批葡萄罐头,你方是否需要?”次日即收到乙方回电:“需要,请详告货目,价款。

”甲方遂于6月13日发电详告:“葡萄罐头1500箱,规格锡皮545克型,每箱20瓶,每瓶单价2.10元,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整批货物加运杂费1200元。

”乙方接电后,回电请求改锡皮545克型为300克型,并要求8月中旬交货,见货单即付款。

6月17日,甲方考虑到自己库存的300克型的数量少,8月中旬交货有困难,不能满足乙方的需要.便发电告诉乙方:“我方只有545克型货物,8月中旬能交货。

”乙方于6月21日回电:“你方6月17日来电,我方同意.另请考虑规模为锡皮300克型的货物。

”甲方接到乙方6月21日电报,认为乙方又在要求300克型货物,这笔交易无法进行,就另找买主。

后与丙达成买卖协议。

8月22日,乙方来电催货,甲方告诉乙方545克型货已卖给丙方。

乙方坚持要货,甲方认为合同并未成立,拒绝乙方要求,乙方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问题] 甲、乙双方的电报往来构成了一个有效合同吗?【案例分析】1.在本案中,甲方6月8日电是要约引诱,不是要约。

同样乙方6月9日电也是要约引诱,甲方6月13日电为要约,乙方回电不是承诺,而是新要约。

甲方6月17日电也是新要约。

2.乙方6月21日回电:“你方6月17日来电,我方同意。

另请考虑规格为锡皮300克型的货物。

”该电文分为两部分:前一部分“你方6月17日来电,我方同意”是对甲方6月17日要约的承诺,即该买卖合同于6月21日发出后抵达甲方时即成立。

后一部分:“另考虑规格为锡皮300克型的货物”为另一新要约。

据此甲,乙双方就买卖锡皮545克型的葡萄罐头的合同成立,甲,乙双方得按合同履行自己义务。

3.甲方误以为甲,乙双方没有订立合同,从而将该批货物卖于第三人。

因此8月中旬未能交货,违反了买卖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合同法教学课件112页PPT

合同法教学课件112页PPT
合同法教学课件
第七章 合同法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合同在签订和履 行过程中的法律规定,了解违反合同应 负的法律责任,以及解决合同纠纷的途 经和方法。
18.08.2021
2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将位于某大厦的写字间租
赁给某商贸公司,双方签订合同,约定租期 1年,每平方米日租金4元,每季度交纳一次。 商贸公司先期支付10万元作为房租保证金, 7.5万元作为电话保证金。如租期届满,商 贸公司向房地产开发公司付清房租、电话等
18.08.2021
12
要 约(发盘、报价)
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要约人)向另一方 (受约人)提出合同条款,希望与对方签订合 同的意思表示。要约一般向特定人发出。
要约应当具备的条件
要约人向受约人表示订立合同的愿望;
提出订立合同的条款,合同内容明确具体;
并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 示约束;
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 约不可撤销;
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且 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18.08.2021
16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要约邀请是引诱要约,其与要约的根本 区别,是没有订约的意思表示和合同条 款,只是通过提供有关信息,希望(引 诱)他人向自己订约的意思表示。不属 于订立合同的行为。
你能举例说明什么是要约邀请吗?
18.08.2021
17
要约邀请
是一方当事人邀请对方当事人向自己发出要约。 它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行为人在法 律上无须承担责任。
如果当事人一方在发生的订约提议中附有“以 我方最后确认为准”,或“仅供参考“等字样, 则提议就是要约邀请。
如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 说明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日期】1999.03.15•【文号】主席令第15号•【施行日期】1999.10.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合同法综合规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1999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目录总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六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第七章违约责任第八章其他规定分则第九章买卖合同第十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第十一章赠与合同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十三章租赁合同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第十五章承揽合同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第十七章运输合同第十八章技术合同第十九章保管合同第二十章仓储合同第二十一章委托合同第二十二章行纪合同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附则总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合同定义】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遵纪守法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七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七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以下资料选自房绍坤等编著:《合同法练习题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第七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名词解释题:1合同的变更2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移转选择题(一)单项选择题1关于合同的变更,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狭义的合同变更指的是合同主体的变更B合同变更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至履行完毕前C当事人协商变更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D只要双方当事人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一致,便属于合同变更2债务人将其债务全部转移给第三人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正确的是()。

A将此情形通知债权人即可B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债权人,否则不发生效力C应当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否则不发生效力D必须取得债权人书面同意,否则不发生效力3 甲公司对外负债200万元,另有50万元的货款未予追回(欠款人为丁公司)。

1997年3月,甲公司经全体股东同意分立为乙、丙两个公司,由乙公司承受原甲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并办理了变更登记与公告。

同年4月,乙、丙两公司签订一协议,约定原由甲公司对丁公司的50万元债权由丙公司享有。

同年5月,丙公司向法院起诉丁公司要求归还50万元货款,有关该案的正确表述是()。

(1997年律考)A乙、丙之间的协议有效,丁公司应向丙公司偿还50万元货款B乙、丙之间的协议无效,丙公司无权向丁公司追索货款C乙、丙之间的协议有效,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故丙公司无权向丁公司追索货款D乙、丙之间的协议有效,但丁公司有权选择向乙公司或丙公司履行义务4 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

为了公司能够得到更好的发展,剥离不良资产,甲公司分立出一个丙公司,分立之后的甲公司与丙公司约定由丙公司承担对乙公司的30万元债务。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乙公司应如何实现其债权?()A应当按照甲公司与乙公司间的合同约定,请求甲公司履行债务B应当按照分立后的甲公司与丙公司间的合同约定,请求丙公司履行债务C请求甲公司和丙公司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D按照合同权利义务概括移转制度,应请求丙公司履行债务5 某区政府工业主管部门作出决定,把所属的A公司的两个业务部分立出再设B公司和C 公司,并在决定中明确该公司以前所负的债务由新设的B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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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课件
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七章教学要求
案例分析:双方违约,可否以货款抵扣对方的应付的 违约金?
讲授内容: 第一节 合同终止概述 第二节 合同因履行而终止 第三节 合同因解除而终止 第四节 合同因抵销而终止 第五节 合同因提存而终止 第六节 合同因免除、混同而终止
重点难点:解除、提存的效力 课时安排:讲授5课时
3、合同终止使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
二、合同终止的事由
《合同法》第91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 由于下列情形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问题思考
1.抵销的成立应具备那些条件? 2.本案房地产开发公司是否有权将货款
与违约金充抵?为什么? 3.法院对本案应作如何处理?
第一节 合同终止概述
一、合同终止的概念、 特征
二、合同终止的事由 三、合同终止的效力
一、合同终止的概念、特征
(一)合同终止的概念 简称合同终止,是指因一定事由的产生或出
案情简介
前4次供货,双方都依约履行。在第5次供货时, 市场钢材价格上涨,为每吨3000元。贸易公司提出 第5批货按照每吨3000元计算,对方不同意,几经商 榷,贸易公司才于12月10日供应了最后一批钢材。 房地产开发公司于12月18日付给贸易公司最后一批 钢材款104558元,并同时通知对方,其余74420元用 于充抵贸易公司逾期交货(共计逾期122天)的违约 金。贸易公司不同意,认为最后一批钢材已无利可 图,应按照货款全部付清。于是提起诉讼。
(3)当事人之间有合意。
3、代物清偿的构成要件
(1)债的关系的消灭
(2)原债务有偿的,清偿人应保证替代物不 具有权利、品质上的瑕疵,否则构成瑕疵履 行。
(二)第三人代为清偿 三、合同履行的效力 合同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合同关系消灭。
第三节 合同因解除而终止
一、合同解除的概念、特征 二、合同解除的方式 三、合同解除的条件 四、合同解除的程序 五、解除权的行使 六、合同解除的效力
一、合同解除的概念、特征
(一)合同解除的概念 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当具备解除条件时,因当事
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自始消灭或 向将来消灭的一种行为。
《合同法》建立合同解除制度目的在于合同有效成 立后,由于主客观情况变化,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 要或不可能,如再让合同继续发生效力,不但对其 中一方甚至双方有害无益,而且有时会妨碍市场经 济的顺利发展。因此,有必要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 况下使有效的合同归于消灭。
第七种“其他情形”是一种概括性规定,主要应当 包括下面几种情况:
1、作为合同基础的法律行为被撤销。
2、终期届至。
3、履行不能。如当事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但并 非一概导致合同消灭,如在法律有直接规定或当事 人有特别约定或者债权债务与当事人的人身不可分 离的合同(如委托合同是以债务人本身的劳务为标 的的合同)消灭。
二、合同履行的具体表现 (一)代物清偿 1、代物清偿的概念及性质 代物清偿,指债权人受领他种给付以替代原定给付, 而使债的关系消灭。通说认为,代物清偿性质上属 于契约,其是否有偿及是否有瑕疵担保责任,应依 原债务性质而定。
2、代物清偿的构成要件
(1)原有债权债务存在。
(2)以它种给付代替了原定给付。债务的内 容无非是货币、财物、劳务与权利等,此四 者相互替代,即成立代物清偿;即使同为财 物,但种类不同,亦成立代物清偿,如以马 代牛、以支票代金钱等。
三、合同终止的效力
1、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 2、合同的担保及其他从权利和义务归于消灭。 3、一切有关合同关系的手续失去效力。 4、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及交易惯例,合同当事
人还负有一定后合同义务。
第二节 合同因履行而终止
一、合同履行的概念 是指合同生效以后,合同当事人依照合同的约定, 全面、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的行为。
案例分析:双方违约,可否以货款抵 扣对方的应付的违约金?
案情简介:
1997年3月28日,某房地产开易公司供给房 地产开发公司2000吨钢材,每吨价格为2800元,分5 次供货,每次供货400吨,第一次货时间为4月1日, 以后每月1日为供货时间,最迟不得超过10日,货到 10日内付款。如逾期供货,或逾期支付货款,则违 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部分款项的违约金,违约金 按照国家当年规定的违约金即每日5‰执行。
现而使合同权利义务归于消灭,合同关系在 客观上不复存在。(财产流转关系)
合同关系反映财产流转关系,其本身性质决 定它不能永久存续,是一种动态关系,有着 从发生到消灭的过程。
(二)合同终止的特征
1、合同终止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合 同。
2、合同终止的法律效力既具有溯及力,同时 也具有将来性。
(二)合同解除的特征
1、合同解除适用于有效成立的合同。 2、合同解除必须具备一定条件。
根据合同解除的不同形式,合同解除的条件可 以是法定的,也可以是约定的。
3、合同的解除必须有解除行为。
由于我国法律并未采取当然解除主义,因此 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合同并不必然解除, 欲使它解除,一般还需要解除行为。
解除行为有两种类型:一是当事人双方协商 同意,二是解除权人一方发生解除的意思。
4、是使合同关系自始消灭或向将来消灭
合同解除的后果包括两种,一是合同关系自 始消灭,二是合同关系自解除时消灭。合同 解除的效力是溯及既往,还是仅向将来发生? 应尊重当事人意思表示。
当事人若没有特别约定,那么合同解除的效 力应溯及合同订立之时起,同时也向将来发 生效力。
二、合同解除的方式
(一)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 单方解除,是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的行 为。 协议解除,是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 的行为。
(二)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合同解除的条件是由法律直接加以 规定的合同解除方式。 约定解除,是当事人以合同形式,约定为一方或双 方保留解除权的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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