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国家的安全合作及几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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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冷战时期的军事安全合作东盟的安全合作,如果就传统“安全”概念——军事安全角度来看,在东盟成立的初期及整个冷战时期就已存在。冷战时期东南亚地区安全形势的变化,是促使东盟成员进行军事合作的因素。如英美军队从该地区撤离,越南入侵柬埔寨,苏联与越南在金兰湾的军事结盟,中国与印度军事力量的壮大,日本海军规模的扩大,等等。东盟成员间的合作,最早主要是双边军事合作。例如印尼与马来西亚、印尼与新加坡、菲律宾与新加坡、泰国与新加坡、马来西亚与新加坡、文莱与马来西亚、文莱与新加坡等都有军事合作项目。主要内容包括部队的共同训练、联合军事演习、边界地区的巡逻、海上联合监察、共同使用军事训练设施、交换与分享有关情报、军事指挥员联席会议,等等 [1] 。东盟国家军事力量一般都较薄弱,装备落后。冷战时期东盟进行军事合作的目的主要是借助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提高军队的作战能力,以镇压内乱和加强边境联防,共同抵御辖界和海上的各种威胁。具体说,一是优势互补,提高各自军队的战斗力。如新加坡与印尼的合作。新加坡属城市型国家,国土极为狭小,缺乏各军种开展训练所需要的空间和地形 ( 如丛林、山川、平原、沙漠等 ) ,而国土广大的印尼能满足其需要。另一方面,新加坡的军事训练设施和方法是东盟中较先进的 ( 如空战靶场、电子训练设备等 ) ,可供装备落后的印尼军队使用。此外,新加坡还在泰国、文莱设立了训练基地,也属于这种性质。二是维护边界安全,对付共同的威胁。例如,马来西亚与印尼为了镇压活跃在双方边界上的共产党游击队,于 1966 年签订曼谷协议,开展边境地区的安全合作; 1972 年又签订边界安全协定,以镇压北加里曼丹的叛乱。直到 1986 年末,两国边界上的反政府叛乱被彻底镇压,双方的军事合作才转向其他领域。三是共同对付各种“低烈度威胁”,维护海上安全。 80 年代中后期,东南亚共产党游击队纷纷放下武器,东盟国家的“内乱”基本平息,但海盗、贩毒、走私、偷盗海洋资源、贩卖妇女非法移民及跨国犯罪等“低烈度威胁”增加,尤其在马六甲海峡海盗猖獗,东盟的军事合作重点也相应转向这些问题,如印尼与马来西亚开展了警察部队之间的联合训练。四是改善双边关系,建立相互信任。新加坡夹在马来西亚与印尼两个“巨人”之间,它主动与这两国开展军事与安全合作的一个重要目的是改善双边关系,通过发展安全合作减少来自这两国的军事威胁。需要指出的是,东盟自成立以来,从未有过全体成员共同参与的多边军事合作。东盟成立时,为避免给人以“军事联盟”的印象特意淡化军事合作,突出政治、经济合作。 1968 年第二届东盟外长会议正式作出不在东盟内部发展多边军事合作的决定。以后,尽管有的成员呼吁开展多边军事合作,但为了维护东盟作为独立的区域政治、经济合作组织的国际形象,东盟仍坚持不搞军事集团。当然,从客观条件来看,东盟的军队人数不多,装备落后,即使成立了军事集团,从抵御外部威胁来看也没有多大意义。因为东盟的外部安全,主要依赖于美、英等传统盟国的保护。如泰、菲与美国的双边军事同盟协定,马来西亚、新加坡与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缔结的“五国防御协定”,等等。[!--empirenews.page--] 总之,冷战时期东盟各国间的安全合作,仅局限在军事上,其合作机制亦限于双边协定,合作的主要目的是互助互利、维护边界治安和镇压内乱。

2. 冷战后东盟安全合作的目的与机制第一,安全合作的目的从加强国内治安转向维护地区的集体安全,共同抵御外部威胁。冷战结束后,东盟各国内部的各种“低烈度威胁”已大大减少,而外部各种不稳定因素反有所增加。东盟认为,大国的威胁,地区潜在的各种冲突,尤其是逐渐升温的南中国海争端等等都可能破坏地区稳定,威胁地区安全。因此,有必要通过加强成员间的安全合作来提高“地区恢复力”。 1992 年,第 25 届东盟外长会议首次将地区安全问题正式列入议程,并通过了《南中国海宣言》。这是冷战后东盟首次对地区安全问题阐述共同立场,实际上可视为东盟成员一次集体的安全合作行动。以后,有关开展东盟成员之间的多边安全合作以及建立东盟成员多边防务协定等建议先后被提了出来,但因其过于敏感,至今未见实施。然而,东盟成员的“集体安全”意识却由此大大增强了。第二,通过安全合作,消除成员间的相互猜疑,加强信任。东盟认识到,冷战结束后,它们除

了面临外部的潜在威胁外,其内部也存在着若干不稳定因素,主要是双边端土争端、经济资源争夺、各成员竞相扩充军备导致的互相猜疑,等等 [2] 。领土争端及经济资源争夺是东盟若干成员之间存在的老问题,冷战时期一度被掩盖,冷战后随着东盟各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这些问题再度浮现。如新加坡与马来西亚对百礁岛 (BatuPuteh) 的主权之争、马来西亚与印尼对加里曼丹东北某岛屿 (LigitandenSipadan) 和水域的归属之争、泰国与越南的捕鱼纠纷及一些成员的大陆架重叠、陆地边界争端都不时爆发出来,再加上一些双边领土海域争端旧疤未愈。东盟担心,成员间的这些争端不但影响了有关各方的内部安全,而且可能引来或寻求外部大国的干预,从而威胁整个地区的安全 [3] 。另外, 90 年代初,东盟成员竞相扩充军备的所谓“逆裁军”潮流,加剧了成员间的猜疑与互不信任,这对东盟的安全也构成了新的挑战。为此,东盟智囊团呼吁“东盟国家之间通过更为密切的多边安全合作,达到建立信任措施和增加军事透明度”,从而消除地区安全中的隐忧 [4] 。第三,通过安全合作,减少和消除地区内日益严重的“低烈度威胁”。冷战结束后,东盟各国致力于发展经济,由此引起的海盗猖獗、走私贩毒、跨国犯罪、非法移民等“低烈度威胁”问题比冷战时期更为严重。尤其在马六甲海峡,东盟的商船频繁出入,海盗骤增。这种犯罪活动涉及面广,海峡两岸国家只有联合起来,才能有力地打击海盗,保证海上安全。另外,如劳动力非法流动及跨国犯罪等问题,也必须通过有关成员国的相互合作才能制止。以上是东盟在冷战后新的环境下进行安全合作的主要目的,与冷战时期相比较,其目标已扩展了许多。但是,在合作的机制上,仍以双边为主,尚未形成多边 ( 超过三边 ) 乃至东盟全体成员的集体安全合作机制。到目前为止,关于是否要建立多边安全合作机制或者全体成员共同参与的集体安全合作机制,东盟各成员的看法并不一致。主流观点认为,由于现有的大部分成员间的双边防务合作机制及个别三边防务合作机制运作灵活,并且已经形成了一个有效的安全合作网络,能够应付各种威胁和挑战,因此没有必要再搞多边或集体安全合作机制,以免引起邻国的怀疑,破坏东盟的国际形象 [5] 。 [!--empirenews.page--]二、 90 年代东盟安全合作的主要内容 1. 利用东盟地区论坛开展地区安全合作东盟地区论坛 (ARF) 成立,是东盟各成员在地区安全问题上共同努力、有效合作的重要成果。它的主要功能是保障东盟的外部安全,即通过与东亚各国及世界主要大国的安全对话,建立信任措施和开展预防性外交,维护东南亚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使东盟免受外部势力的干预。同时,东盟地区论坛也为东盟各成员间的安全合作开辟了新的舞台。东盟作为该论坛的主导者,掌握着拟订每届会议议程的大权,从而使得东盟各成员能在地区安全问题上协调立场、进行合作,以维护东盟的整体利益。例如,东盟曾几次将南中国海问题列入议程。另外,东盟各成员采取共同的立场积极合作推进该论坛向机制化方向发展,试图将其作为东盟主导下解决地区冲突与争端的场所。总之,[1][2][3]下一页东盟充分利用该论坛,发出协调一致的声音,在地区安全问题上进行了有效的合作。 2. 建立成员间的相互信任措施东盟的老成员之间、老成员与新成员之间及新成员之间存在着不少问题:历史遗留下来的边界、海域争端、民族、宗教矛盾,政治制度隔阂,经济发展水平差距,等等。这些矛盾与问题影响到成员间的信任与团结,并有可能引发冲突。另一方面, 90 年代东盟各国竞相扩充军备,加剧了彼此猜疑。东盟认识到,在冷战后新的安全环境下,内部成员间必须也只有加强相互的安全交流与合作,建立信任,消除猜疑,才能维持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再说,东盟内部如果不建立任何措施 (CBM) ,就难以在东盟地区论坛中推动其他成员参与这一活动。所谓建立信任措施,是指“为缓和紧张局势、减少军事冲突的可能性而制定的深思熟虑的经济、政治和军事措施”,它“还谋求使军事意图明朗化,以通过加强信息交流来促进信任,使国家关系更易于预测,由此减少发生冲突和突然袭击的可能性”,“其基本目的在于增加各国间的透明度” [6] 。目前,东盟内部建立信任措施的主要活动有 [7] :第一,加强现有的安全合作,包括双边军事演习,互访和培训计划,并将对象扩大到中级军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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