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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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并政发[2018]16号
【发布部门】太原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4.19
【实施日期】2018.04.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政发〔2018〕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现将《太原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太原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9日
太原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适应我市转型发展、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对技能人才的需求,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晋政发﹝2017﹞6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就业优先和人才强市战略,坚持以提高人的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按照“人人持证、技能社会”的总体思路,健全职业技能培训体系、职业能力评价体系、政策支持保障体系、组织领导责任体系,激励带动更多劳动者走出一条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成才之路,为建设文明开放富裕美丽太原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二)目标任务。

2018年至2022年,结合贯彻实施《太原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发挥政府各职能部门作用,调动社会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积极性,开展大规模、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和社会化、专业化职业能力评价,努力培育适应新时代的产业工人队伍,完成省政府每年下达我市的目标任务。

2018年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指职业资格、专项职业能力、职业技能等级或培训合格证书,下同)的劳动者达9.12万人,其中农村进城务工人员5.36万人(其中市卫生计生委山西护工1000人,省家服协会家政服务4600人)、城镇失业人员3.7万人。

二、健全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一)统筹利用培训资源。

以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培训学校、企业培训中心为主体,调动社会各类培训资源,形成培训机构由市场竞争选择、职业(工种)由市场需求决定、培训成果由市场检验评估的职业培训机制。

调整优化培训专业结构,既注重简单
易学实用型技能培训,又加强高精复合型技能培训,适应不同文化层次、不同素质能力劳动者培训需求。

(二)公开选择培训机构。

根据省政府下达我市培训任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招投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政府采购方式,择优确定培训机构,承担相关培训任务。

(三)严格职业培训标准。

各培训机构依据国家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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