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杭州市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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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杭州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06年度杭州市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

设考核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市农办[2006]31号

【发布部门】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杭州市农业局

【发布日期】2006.04.11

【实施日期】2006.04.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杭州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06年度杭州市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考核办法》的通知

(市农办[2006]31号)

各区、县(市)农办(农业局):

现将《2006年度杭州市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实施。

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杭州市农业局

2006年4月11日

2006年度杭州市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考核办法

根据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杭政办函〔2004〕262号)精神,为强化激励机制,加强农业信息服务网络的管理和使用,以更好地发挥全市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各区、县(市)农业信息主管单位。

二、考核内容:包括网络建设、培训工作、百万农民信箱工程建设和信息服务等方面(详见2006年度杭州市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考核评分标准)。

三、奖项设置:依据考核得分高低,设一等奖1个,奖励人民币1.0万元;二等奖2个,每个奖励人民币0.8万元;三等奖5个,每个奖励人民币0.5万元。

四、考核方法:年底由各地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在此基础上由市组织核查。核查工作由杭州市农办会同市农业局牵头,联合市级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分数计入杭州市农村经济发展奖考核总分。

五、考核要求:各区、县(市)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按照考核标准制定考核细则,做好分级考核,使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规范有序地推进。

2006年度杭州市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考核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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