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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验收标准

商品房验收标准

商品房验收标准第一章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买卖合同法》等法律规定以及《商品房质量保证书》的要求,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商品房交付使用前的验收,不适用于分批交付使用情况。

三、本标准所称的商品房是指开发企业依法开发建设并符合国家、地方居住建筑标准的、供出售的住房商品。

四、本标准分为四个部分:基本条件验收、功能性能验收、建筑质量验收和环保节能验收。

第二章基本条件验收一、房屋承重结构各部位对称,房间楼梯、桥板、吊顶板平整,不得有裂缝、漏油等现象,满足安全、稳定、承载能力等基本要求。

二、房屋内墙、隔断全部竣工,墙面光滑,四角线规整,高低差小于3毫米;吊顶垂直水平,不得有超差;淋浴房、阳台底部等部位需要防水处理,并符合国家标准。

三、房屋外表面复合材料构件、墙面等部位表面不允许存在脱落、起泡、裂纹、开裂等现象,符合国家标准,且缝隙、接缝等处平整、紧密。

四、房屋安全防盗门、入户门、楼梯扶手等部位需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门窗开启、关闭方便灵活,绝对密封。

五、建筑物主体部分、安全疏散通道、供水、排水、消火等公共设施设备需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使用安全可靠。

一、房屋内部通风、采光充足,室内温度、湿度、气流等需达到相应的舒适标准。

二、建筑物公共部位、房间结构、窗户、门等部位需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满足保温、隔音、消音功能,同时对各种污染要求符合有关标准,使用舒适健康。

四、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房屋内没有有害气体渗漏,装修材料符合有关标准,使用安全健康。

一、墙体不得出现裂纹,空鼓、掉粉、起砂消失、表面水泥浆掉落等现象。

梁、柱、板、墙与墙之间连接处应封闭严密,没有漏灰、漏浆等现象。

二、室内地面与墙面连接处需要平整,地面达到舒适、美观、耐磨、防滑的要求。

三、室内墙壁与天花板之间凹凸平整,墙壁与墙壁之间平整,接缝处需要平整、紧密、美观。

四、厨房、浴室墙面需要防水处理,地面达到防滑、防水、防霉、耐磨的要求,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样本6篇

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样本6篇

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样本6篇篇1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样本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样本1. 签约双方信息:甲方(卖方):(以下简称“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买方):(以下简称“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2. 商品房基本信息:(1)商品房名称:(2)商品房地址:(3)建筑面积:(4)交房标准:(5)房屋装修:(6)商品房价格:(7)付款方式:(8)交房时间:3. 商品房权利义务:(1)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应当按照卖房合同的约定,准备好房屋产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等相关手续,配合乙方进行产权过户手续;2)甲方应当按照卖房合同的约定,按时按量履行房屋交付义务,保证房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甲方应当按照卖房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相关的房屋交付凭证和发票等相关证明文件;(2)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应当按照买房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商品房价格,并承担相关的税费、过户费、公证费等费用;2)乙方应当按照买房合同的约定及时验收房屋,如有质量问题应当及时提出,并要求甲方进行整改;3)乙方应当按照买房合同的约定按时搬迁并入住,保护房屋财产安全,遵守小区相关规定和管理制度;4. 商品房交接流程:(1)甲方在指定时间内通知乙方进行商品房交接,乙方携带相关手续到场进行验收;(2)乙方验收合格后,双方协商办理商品房过户手续,完成产权过户;(3)甲方交付商品房钥匙、产权证书等相关文件给乙方,乙方自此享有商品房的所有权;5. 其他约定:(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2)本附件与主买卖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自本附件生效之日起,双方应文明合法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以上为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样本,甲方、乙方经双方确认后签字生效。

篇2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样本一、房屋基本情况1. 房屋地址:(填写具体地址)2. 房屋面积:(填写准确面积)3. 房屋结构:(填写是公寓、别墅、楼房等)4. 房屋用途:(填写是自住、出租等)5. 房屋权属证明:(填写具体证明,如房产证、土地证等)二、买卖双方基本情况1. 卖方姓名:(填写卖方姓名及身份证号码)2. 买方姓名:(填写买方姓名及身份证号码)3. 代理人:若有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则需填写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三、房屋价格及支付方式1. 房屋总价:(填写房屋总价)2. 首期支付:(填写首期支付金额及支付时间)3. 尾款支付:(填写尾款支付金额及支付时间)4. 支付方式:(填写支付方式,如一次性付清、分期付款等)四、房屋交付及验收1. 房屋交付日期:(填写房屋交付日期)2. 房屋交付标准:(填写房屋交付标准,如表面无破损、房屋内部设施齐全等)3. 房屋验收标准:(填写房屋验收标准,如质量问题、水电设施正常等)五、其他约定1. 违约责任:(填写违约责任约定,如违约金、解除合同等)2. 争议解决:(填写争议解决方式,如协商解决、仲裁等)3. 合同生效:(填写合同生效日期及相关签字盖章)六、附件1. 房屋权属证明:(房产证、土地证等)2. 身份证明:(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3. 其他相关证明:(如居民身份证等)七、合同签字卖方签字:日期:买方签字:日期:代理人签字:日期:以上是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样本,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及商品房屋验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及商品房屋验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及商品房屋验收标准房屋验收:是指购房者接收房产时必须要求卖方再次陪同实地察验,看是否有所变动,是否按合同要求进行过维修改造,维修改造质量和水平是否满意,有关文件是否符合、xx等,都应仔细察验。

只有购房人对房屋进行验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领取房屋钥匙,开发商的交付义务才算履行完毕。

房屋验收标准一、xx检查 1. 检验标准(1)门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划痕、碰伤;(2)门的割角、拼缝应严密平整;(3)门与墙体间缝隙的填嵌应饱满;(4)门制作的允许偏差:门框翘曲允许偏差为3mm,门扇翘曲允许偏差为2mm,门扇的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2mm,门框门扇对角线xx允许偏差为3mm;(5)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门扇对口缝、门扇与门扇与门框立缝宽度为1.5~2.5mm;(6)毛坯房xx与地面的留缝宽度不应小于3.5cm。

2. 业主如何查验xx是否符合房屋质量验收标准通常情况下,业主应当对xx的以下方面进行检查:(1)门框检查:门框安装是否牢固平整,门框与墙体连接是否密闭严实,门框表面有无异常毛刺、开裂、破损等情况;(2)门扇检查:门扇有无无变形、开裂问题,面漆外观是否完好、表面是否平整,有无明显划痕,磕撞,距离地面是否考虑预留地面装修做法;(3)门锁检查:门锁安装是否牢固,钥匙插拔是否平滑、锁芯转动是否自如,各方向锁舌伸缩,锁孔位置是否正常;(4)开启检查:门开闭是否平稳,有无异常阻力,及磨损,门锁紧后是否有晃动;(5)门把手检查:安装是否牢固,旋转时有无异常阻力,表面有无缺损、变形;(6)xx检查:门扇掩缝是否在2.5mm以内。

一般业主关注比较多的问题是门的外观质量问题,如门表面轻微的小刮花、碰伤等,严重的有面板开裂、深长的划痕等,可能是施工过程中对门造成了损坏,小问题的损坏可以通过现场修补和补油漆进行修复,严重的损坏可以将门反厂维修;xx与地面的留缝宽度不满足要求(小于3.5cm)时可以要求反厂锯短处理(注:关于返厂维修和锯短处理的确定一般尽量由物业现场说服业主,一般不随便允诺业主决定,可请地产工程部评判决定);门锁的问题一般会出现在装修使用期间,入发现钥匙可以通用,锁打不开等问题,经过现场确认出现质量问题的可以要求更换。

房屋交付及验收要求

房屋交付及验收要求

房屋交付及验收要求合同编号:[合同编号]房屋交付及验收协议甲方:[甲方姓名]乙方:[乙方姓名]鉴于甲方与乙方就房屋交付及验收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现达成以下协议:一、交付条件1. 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如期交付房屋给甲方;2. 房屋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健康、安全,没有不良硬件和软件品质;3. 房屋内的设备、装饰材料以及其他相关附件的品质和用途应符合合同规定或行业标准;4. 房屋交付时,应提供相关的房屋交付文件(例如:房地产权证、房产证、房屋购买发票、施工图)、物业管理手册、设备说明书等。

二、房屋验收1. 甲方应在与乙方约定的时间内准时到达房屋现场进行验收;2. 甲方可邀请专业的房屋验收机构或第三方进行现场验收,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3. 验收过程中,甲方有权对房屋及附件的质量、设备的正常运行情况进行检查;4. 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或未能满足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对存在问题的房屋进行整改,并保证整改后的房屋质量满足合同约定的标准;5. 若甲方对房屋质量问题或合同约定未满足的内容有异议,甲乙双方应进行协商解决,并可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三、交付手续1. 房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房屋交付给甲方,并签署房屋交付单或其他交付确认文件;2. 甲方应在接受房屋交付后向乙方支付已约定的房款或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进行支付;3.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关税务发票和交付纳税证明等相关文件。

四、违约责任1. 若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 若房屋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交付,乙方应承担整改费用,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3. 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支付房款,如甲方未能按时支付房款,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五、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与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相关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房屋交付并验收完成之日终止。

自建房屋验收标准规范文件

自建房屋验收标准规范文件

自建房屋验收标准规范文件英文回答:Building Inspection Standards and Regulations.The inspection of newly constructed buildings is a crucial step to ensure the safety and quality of the structure. To ensure that buildings meet the required standards, various regulations and guidelines have been established. These standards provide detailed criteria for evaluating different aspects of a building, including structural integrity, electrical systems, plumbing, and accessibility.Structural Integrity.The structural integrity of a building is paramount to ensure the safety of its occupants. The inspection process involves assessing the foundation, framing, and roofing to ensure that they meet the specified load-bearing capacitiesand design requirements. Structural engineers evaluate the stability of the building under various loading conditions, such as wind, snow, and seismic activity.Electrical Systems.Electrical systems play a vital role in providing power and lighting to a building. During the inspection, electricians examine the wiring, outlets, switches, and electrical panels to ensure that they comply with safety codes and regulations. They also verify the proper grounding and bonding of the system to prevent electrical hazards.Plumbing.The plumbing system is essential for ensuring the health and safety of the occupants. Inspectors examine the pipes, fixtures, and appliances to ensure that they are properly installed and functioning correctly. They checkfor leaks, corrosion, and proper ventilation to prevent contamination and water damage.Accessibility.Accessibility is a key consideration for buildings open to the public. Inspectors evaluate the building's compliance with accessibility standards, such as the 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 (ADA). This includes ensuring that there are accessible entrances, ramps, and restrooms for 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Inspection Process.The building inspection process typically involves the following steps:1. Initial Inspection: A preliminary inspection is conducted before construction begins to review the building plans and specifications.2. Framing Inspection: This inspection is performed after the building's framing is complete to verify the structural integrity and compliance with the design.3. Mechanical, Electrical, and Plumbing (MEP) Inspection: This inspection focuses on the installation and operation of the MEP systems.4. Final Inspection: A comprehensive inspection is conducted once the building is complete to ensure that all aspects of the construction meet the required standards.5. Certificate of Occupancy: Upon successful completion of the inspections, a certificate of occupancy is issued, indicating that the building is safe and habitable.Compliance and Enforcement.Compliance with building inspection standards is mandatory to ensure the safety and well-being of the occupants. Building codes and regulations are enforced by local authorities, who may issue fines or stop-work orders for non-compliance. Regular inspections are conducted to monitor ongoing compliance throughout the building's lifespan.Conclusion.Building inspection standards and regulations are essential for safeguarding the safety and quality of newly constructed structures. These standards provide a comprehensive framework for evaluating different aspects of a building, ensuring that it meets the required performance and safety criteria. By adhering to these standards,builders and homeowners can create safe and habitablespaces for future occupants.中文回答:自建房屋验收标准规范文件。

交付商品房法律规定(3篇)

交付商品房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商品房作为房地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交付是买卖双方关注的焦点。

为了规范商品房交付行为,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法规对商品房交付作出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交付商品房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商品房交付的定义商品房交付,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将具备入住条件的商品房转移给买受人占有、使用的行为。

商品房交付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1. 现房交付: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完成商品房建设,买受人可以立即入住的商品房。

2. 期房交付: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尚未完成商品房建设,但已具备入住条件的商品房。

3. 尾房交付: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具备入住条件的商品房中,剩余部分尚未售出的商品房。

三、商品房交付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是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法律,其中涉及商品房交付的相关规定有:(1)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

约定交付期间的,出卖人可以在该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2)第四百零一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

约定质量要求的,出卖人应当符合该要求。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基石性法律,其中涉及商品房交付的相关规定有:(1)第二十八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商品房交付给买受人。

”(2)第三十三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质量要求交付商品房。

”3.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司法解释,其中涉及商品房交付的相关规定有:(1)第八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质量要求交付商品房。

出卖人未按照约定交付商品房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2)第九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交付商品房。

出卖人未按照约定方式交付商品房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房屋的质量标准

房屋的质量标准

房屋的质量标准协议书甲方:(甲方名称/个人信息)地址:联系方式:乙方:(乙方名称/个人信息)地址:联系方式:鉴于甲方欲将位于(房屋所在地址)的房屋出售给乙方,并且双方希望就房屋的质量标准达成一致,现达成如下协议:一、房屋描述1. 甲方保证房屋所有权的合法性,并保证房屋没有任何他质的债权、纠纷或争议。

2. 房屋是(新建/二手住宅/商业用途),具体建筑结构为(公寓/别墅/商铺/其他),面积为(具体面积),共(几层/几间卧室等)。

3. 房屋建筑年限为(具体年限),建筑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且符合相应建筑规范。

二、室内设施及装修1. 房屋内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电力设备、水暖设备、通风设备、空调设备等,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具备正常运作功能。

2. 房屋的装修情况描述如下:(详细描述装修情况)三、房屋外部环境1. 房屋周边环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括道路、照明和噪音等。

2. 房屋附属设施,如停车场、花园、游泳池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能正常使用。

四、质量问题的保修1. 在签订本协议后的(具体时间,一般为一年),若房屋发生质量问题,甲方将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

2. 乙方在发现质量问题后,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依据协议约定进行协商解决。

五、协议终止1. 若乙方在购买房屋后,在限定时间内并配合甲方进行质量检查,并在检查后确认房屋符合质量标准,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2. 若乙方在购买房屋后,在限定时间内发现房屋存在无法解决的质量问题,甲方将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取消房屋转让。

六、其他事项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达成。

2.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日期:日期:。

商品房屋验收标准

商品房屋验收标准

商品房屋验收标准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屋验收标准?房屋验收[1]是指购房者接收房产时必须要求卖方再次陪同实地察验,看是否有所变动,是否按合同要求进行过维修改造,维修改造质量和水平是否满意,有关文件是否符合、齐全等,都应仔细察验。

只有购房人对房屋进行验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领取房屋钥匙,开发商的交付义务才算履行完毕。

?房屋验收标准?一、入户门检查 1. 检验标准?(1)门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划痕、碰伤;?(2)门的割角、拼缝应严密平整;?(3)门与墙体间缝隙的填嵌应饱满;?(4)门制作的允许偏差:门框翘曲允许偏差为3mm,门扇翘曲允许偏差为2mm,门扇的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2mm,门框门扇对角线长度允许偏差为3mm;?(5)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门扇对口缝、门扇与门扇与门框立缝宽度为~;?(6)毛坯房入户门与地面的留缝宽度不应小于。

?2. 业主如何查验入户门是否符合房屋质量验收标准?通常情况下,业主应当对入户门的以下方面进行检查:?(1)门框检查:门框安装是否牢固平整,门框与墙体连接是否密闭严实,门框表面有无异常毛刺、开裂、破损等情况;?(2)门扇检查:门扇有无无变形、开裂问题,面漆外观是否完好、表面是否平整,有无明显划痕,磕撞,距离地面是否考虑预留地面装修做法;?(3)门锁检查:门锁安装是否牢固,钥匙插拔是否平滑、锁芯转动是否自如,各方向锁舌伸缩,锁孔位置是否正常;?(4)开启检查:门开闭是否平稳,有无异常阻力,及磨损,门锁紧后是否有晃动;?(5)门把手检查:安装是否牢固,旋转时有无异常阻力,表面有无缺损、变形;?(6)密封检查:门扇掩缝是否在以内。

?一般业主关注比较多的问题是门的外观质量问题,如门表面轻微的小刮花、碰伤等,严重的有面板开裂、深长的划痕等,可能是施工过程中对门造成了损坏,小问题的损坏可以通过现场修补和补油漆进行修复,严重的损坏可以将门反厂维修;入户门与地面的留缝宽度不满足要求(小于)时可以要求反厂锯短处理(注:关于返厂维修和锯短处理的确定一般尽量由物业现场说服业主,一般不随便允诺业主决定,可请地产工程部评判决定);门锁的问题一般会出现在装修使用期间,入发现钥匙可以通用,锁打不开等问题,经过现场确认出现质量问题的可以要求更换。

商品房交房必须通过验收的法律规定

商品房交房必须通过验收的法律规定

商品房交付时必须先通过验收的相关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3、《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

第十八条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和下列要求进行综合验收:(一)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情况;(二)城市规划要求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情况;(三)单项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情况;(四)拆迁安置方案的落实情况;(五)物业管理的落实情况.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分期开发的,可以分期验收。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将未经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验收手续;逾期不补办验收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验收,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经验收不合格的,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将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返修,并处交付使用的房屋总造价2%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房屋验收与质量问题

房屋验收与质量问题

房屋验收与质量问题合同书甲方:[甲方姓名/企业名称]地址:[甲方地址]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乙方姓名/企业名称]地址:[乙方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按照合同规定完成了对乙方购买的房屋的建设工作,并准备进行房屋验收和解决质量问题,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验收1.1 乙方承认甲方按合同约定完成了房屋的建设工作,并提供了房屋验收所需的相应资料和证明。

1.2 甲方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要求,对房屋进行验收。

乙方应提供房屋验收所需的配合和支持,并积极解决验收过程中的问题。

1.3 房屋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面积、结构、装修质量等方面的检查和评估。

双方应在验收过程中达成一致的意见,并签署相应的验收报告。

第二条质量问题解决2.1 如在房屋验收过程中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2 甲方收到乙方的报告后,应在合理时间内对质量问题进行核实,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解决,包括但不限于修复、更换或退款等。

2.3 如质量问题需要进行修复或更换,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以便甲方进行相关工作。

2.4 如甲方不能及时解决质量问题,乙方有权要求退还已支付的房屋购买款项,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三条争议解决3.1 如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处理。

3.2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四条其他事项4.1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房屋验收完毕之日起并满足法律上的保证期限。

4.2 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修改,否则本合同不得随意解除或变更。

4.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日期:日期:。

房屋质量问题的检测标准

房屋质量问题的检测标准

房屋质量问题的检测标准协议书甲方:(房屋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地址:(房屋详细地址)乙方:(检测服务机构名称)地址:(机构详细地址)鉴于,甲方为房屋的所有人,希望对房屋的质量问题进行检测,以确保房屋的安全和质量达到相应的标准。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目的甲方明确委托乙方进行房屋质量问题的检测,以评估房屋是否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并提供相关评估报告。

第二条质量标准1. 乙方将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对甲方房屋的结构、建筑材料、安全设施、电力设备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测。

2. 乙方将参考国家相关的建筑质量标准、规范以及技术规程,评估房屋的质量问题,并提供正式的检测报告。

3. 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外墙保温、屋面防水、电气系统、水暖管道系统、防火系统以及室内外装修等。

第三条检测流程1. 甲方将提供房屋的相关资料,包括建筑图纸、施工合同、材料购置清单等,并在必要时协助乙方进入房屋进行检测工作。

2. 乙方将根据检测计划和安排,派出合格的工作人员,进行房屋质量问题的实地检测。

3. 乙方将在检测完成后,及时向甲方提供详细的检测报告,报告中将明确列出房屋的质量问题和不符合的地方。

4. 如有需要,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改进措施和建议,以修复和改善房屋的质量问题。

第四条保密条款双方同意在本次合作过程中,严格遵守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将保护彼此的商业秘密和相关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或透露给与合作无关的第三方。

第五条费用与支付方式1. 检测费用总额为(具体金额),费用将由甲方承担。

2. 甲方应在协议签订后的(具体日期)前向乙方支付全额检测费用。

第六条异议处理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检测报告有异议,甲方应当在收到检测报告后的(具体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异议。

乙方将进行进一步核实,并在合理时间内给出相关答复。

第七条合同解除1. 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导致乙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并予以解决。

房屋交付的法律规定(3篇)

房屋交付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房屋交付是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重要环节,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购房者以及相关各方权益的保障。

在我国,房屋交付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中。

本文将从房屋交付的法律规定、交付条件、交付程序、交付违约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房屋交付的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我国调整合同关系的基本法律,其中对房屋交付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合同成立: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内容应当明确、完整,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履行: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房屋交付是合同履行的重要环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数量等要求交付房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我国调整房地产管理关系的基本法律,其中对房屋交付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房屋交付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取得土地使用权,完成房屋建设,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房屋。

(2)房屋交付程序: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要求,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

3.《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是对《合同法》中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条款的具体解释,其中对房屋交付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交付时间:商品房交付时间应当以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为准,合同未约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理期限内交付房屋。

(2)交付条件:商品房交付条件应当符合合同约定,包括房屋质量、配套设施、物业管理等。

三、房屋交付的条件1.房屋建设完成: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完成房屋的建设,确保房屋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2.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取得土地使用权,并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房屋验收标准精选全文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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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房屋验收标准1.房屋权属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是否有抵押记载?是□否□2.房屋质量文件:《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竣工验收备案表》?是□否□3.各种相关验收表格:《住户验房交接表》、《楼宇验收记录表》、《商品房面积测绘技术报告书》、房屋管线图(水、强电、弱电、结构)等文件?是□否□4.每间居室的门在开启、关闭的时候是否灵活?是□否□5.门与门框的各边之间是否平行?是□否□6.门插是否插入得太少?是□否□7.门间隙是否太大?(门和门锁间的缝隙必须小于三毫米)是□否□8.每间居室的门的插销、门销是否太长太紧?是□否□9.窗边与混凝土接口是否有缝隙?(窗框属易撞击处,框墙接缝处一定要密实,不能有缝隙)是□否□10.各个窗户在开启、关闭的时候是否灵活?是□否□11.窗与窗框各边之间是否平行?是□否□12.窗户玻璃是否完好?是□否□13.窗台下面有无水渍?(如有则可能是窗户漏水)是□否□14.屋顶上是否有裂缝?(与横梁平行基本无妨,如果裂缝与墙角呈45°斜角,说明有结构问题)是□否□15.承重墙是否有裂缝?(若裂缝贯穿整个墙面,表示该房存在隐患)是□否□16.房间与阳台的连接处是否有裂缝?(如裂缝很有可能是阳台断裂的先兆,要立即通知相关单位)是□否□17.墙身顶棚是否有隆起?用木槌敲一下是否有空声?是□否□18.从侧面看墙上是否留有较大、较粗的颗粒或印迹粗糙?是□否□19.墙面是否有水滴、结雾的现象?(冬天房间里的墙面如有水滴,说明墙面的保温层可能有问题)是□否□20.山墙、厨房,卫生间顶面、外墙是否有水迹?是□否□21.内墙墙面上有否石灰爆点(麻点)?是□否□22.墙身有无特别倾斜、弯曲、起浪、隆起或凹陷的地方?是□否□23.墙上涂料颜色是否有明显不均匀处?是□否□24.天花板是否有麻点?(如果顶部有麻点,对室内装潢将带来很大的不利影响)是□否□25.是否有雨水渗漏的痕迹或者裂痕?是□否□26.卫生间顶棚是否有漆脱落或长霉菌?是□否□27.顶棚楼板有无特别倾斜、弯曲、起浪,隆起或凹陷的地方?是□否□28.地面检查地面有空壳开裂情况?(用小木锤敲,咚咚声就说明是空心的,要返工,要梆梆声才好)是□否□29.卫生间坐厕下水是否顺畅?是□否□30.浴缸、面盆与墙或柜的接口处是否做了防水?(一般会有防水涂层)是□否□31.是否有地漏,坡度是否向地漏倾斜?是□否□32.水口内是否留有较多的建筑垃圾?是□否□33.厨房电、水、煤气是否齐全?是□否□34.电、水、煤气表的度数是否有零开始?是□否□35.是否有地漏,坡度是否向地漏倾斜?是□否□36.您住的房间上面的邻居家是否漏水?(否则您家的日子也一定不好过)是□否□37.水口内是否留有较多的建筑垃圾?是□否□38.水上下管是否有渗漏?(打开水龙头,查看各个管道)是□否□39.是否有足够的水压?(打开水龙头,尽可能让水流大一点,然后查水表)是□否□40.自来水水质是否符合标准?(注意区分市政水和小区自供水)是□否□41.供水管的材质?(目前大部分供水管采用铜管,可安全使用50年,并可净化管内水质)是□否□42.电闸机电表在户外的,拉闸后户内是否完全断电?(主要是查看电闸能否控制各个电源)是□否□43.户内有分闸的、拉闸后,分支线路是否完全断电?是□否□44.各个开关、插座是否牢固?(别忘打开电话、电视的线路接口,用里拉一拉,看是否虚设)是□否□45.是否市政供电?(每度临时电要比市政供电高0.2元,而且还没有保障)是□否□46.试一下全部开关、插座及总电闸有无问题?是□否□47.所有灯是否能亮?所有插座是否有电?(使用试电笔或小型即插型电器)是□否□48.燃气是否已经开通?是□否□49.燃气管线是否穿过居室?(如穿过居室易有安全隐患,且不符合设计规范)是□否□50.居室、客厅有否各种管线外露?是□否□51.将房门关闭,在房间外制造较大噪音,看隔音效果是否满意?是□否□52.和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符合?是□否□提示:A、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可带走《住宅质量保证》书包含三个项目的保修条款,结构的保修期限是50年,屋面防水和卫浴防水的保修期限是五年,设备及装修的保修期限是两年。

交付房屋的检验标准

交付房屋的检验标准

交付房屋的检验标准合同书甲方:(买方)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卖方)注册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鉴于甲方同意购买乙方所售房屋,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交付房屋的检验标准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交付房屋的时间及地点1.1 乙方同意在合同签署后14个工作日内将房屋交付给甲方。

1.2 交付地点为房屋所在地址。

第二条房屋交付标准2.1 乙方保证交付的房屋符合以下标准:2.1.1 房屋结构是否稳定,不出现明显裂缝、渗水等质量问题;2.1.2 房屋内外墙面、天花板、地面等装饰面层是否完整、平整;2.1.3 房屋门、窗、管道、电线、暖气等设施是否完好并符合使用要求;2.1.4 房屋内部卫生间、厨房、浴室等功能区域的设施是否正常运行;2.1.5 乙方已完成相关检测报告,确保房屋的安全性。

第三条房屋交付手续3.1 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以下交付手续:3.1.1 房屋权属证明材料(包括购房合同、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等);3.1.2 面积测绘报告;3.1.3 环境评估报告;3.1.4 房屋装修和材料的相关证明材料;3.1.5 其他任何与房屋交付相关的法定文件和证明。

第四条不符合交付标准的处理办法4.1 若甲方在房屋交付后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提出书面异议,并要求乙方在7个工作日内整改。

4.2 若乙方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甲方可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房款及相关费用。

第五条合同的生效和解除5.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2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若经友好协商无法解决争议,则可以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第六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6.1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合同的其他事项7.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7.2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及商品房屋验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及商品房屋验收标准
(2)型材检查:表面图层要求颜色和光泽均匀,手感光滑以及是否有划痕、磕碰、变形等;
(3)五金件及开启检查:要求开关自如平稳,推拉自如,轨道件安装牢固,关窗后不漏气;
(4)密封检查:窗扇与窗框、窗扇与玻璃的密封条是否到位、严密,有无破损、断续等问题,窗框与墙体间的密封胶条是否完整、有无脱落、破损、裂缝等问题,有无渗漏现象;
房屋验收标准
一、入户门检查1.检验标准
(1)门表面应洁净,不有划痕、碰伤;
(2)门的割角、拼缝应严密平整;
(3)门与墙体间缝隙的填嵌应饱满;
(4)门制作的允许偏差:门框翘曲允许偏差为3mm,门扇翘曲允许偏差为2mm,门扇的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2mm,门框门扇对角线长度允许偏差为3mm;
(5)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门扇对口缝、门扇与门扇与门框立缝宽度为1.5~2.5mm;
(6)毛坯房入户门与地面的留缝宽度不应小于3.5cm。
2.业主如何查验入户门是否符合房屋质量验收标准
通常情况下,业主应当对入户门的以下方面进行检查:
(1)门框检查:门框安装是否牢固平整,门框与墙体连接是否密闭严实,门框表面有无异常毛刺、开裂、破损等情况;
(2)门扇检查:门扇有无无变形、开裂问题,面漆外观是否完好、表面是否平整,有无明显划痕,磕撞,距离地面是否考虑预留地面装修做法;
(2)墙面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外墙不得出现渗水现象;
(3)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应整齐顺直,内高外低;
(4)墙面抹灰的允许偏差:立面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mm,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4mm,阴阳角应方正,允许偏差为4mm。
一般业主对墙面质量比较关注的是抹灰空鼓和墙面裂缝问题。实际检验中墙面空鼓允许的范围为:单面墙体小于5平方米,允许1处空鼓,空鼓面积不大于5平方厘米;单面墙体大于5平方米,最多允许2处空鼓,每处空鼓面积不大于5平方厘米;墙面裂缝问题产生原因主要是受温度和材料影响。不同材料组成的墙体因材料膨胀系数不同并受温度影响产生裂缝。

房屋现状与验收标准

房屋现状与验收标准

房屋现状与验收标准房屋现状与验收标准合同书甲方:[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联系方式:[甲方联系方式]乙方:[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联系方式:[乙方联系方式]鉴于甲乙双方就房屋现状与验收标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根据合同法相关条款,甲乙双方同意并遵守以下条款:第一条目的本合同的目的是明确房屋交付时的现状及验收标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房屋现状1. 甲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房屋在交付时保持良好的状态,具备居住、使用功能,没有严重的安全隐患。

2. 房屋各项设备、装修、固定物品应完好无损,正常运行。

3. 房屋墙体、地面、天花板等建筑结构应牢固,没有明显开裂、渗漏等问题。

4. 房屋内的门窗、卫浴设备等应平稳开关,无故障,无明显缺陷。

5. 房屋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相关标准。

第三条验收标准1. 乙方应在房屋交付后的[验收期限]内对房屋进行验收,如发现问题应在验收期限内书面通知甲方,并要求甲方及时解决。

2. 甲方应在乙方通知后的[合理期限内]采取适当的措施解决问题,确保房屋符合约定的现状与验收标准。

3. 如果甲方在合理期限内未能解决存在的问题,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退还全部或部分房款,赔偿乙方因问题造成的损失。

4. 甲方解决问题后,乙方应进行第二次验收,确认问题已得到解决,并签署书面确认。

第四条其他约定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

2. 本合同经过双方授权代表的签字盖章后方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遵守合同内容。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五条争议解决本合同的订立、解释、执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字: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商品房的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商品房的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商品房的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商品房制度是我国一项十分重要的法律制度,在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以及工作过程中,都离不开住房。

我们国家在很早之前是没有相关的商品房制度的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最终出现了。

商品房的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相信大家对这样一个问题十分感兴趣,接下来就让我为你一一解答这样一个问题。

一、商品房是什么商品房在中国兴起于80年代,它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个人、外国公司)向政府机关单位租用土地使用权期限40年、50年、70年开发的房屋,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

商品房又称"大产权房"。

合法申请国有土地划拨土地或集体土地划拨土地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属于"小产权房"。

商品房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

另外,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

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

二、商品房的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根据我国《建筑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交房应具备如下要素:(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房屋交付检验规定

房屋交付检验规定

房屋交付检验规定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甲方:[甲方名称]住所/地址:[甲方地址]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乙方名称]住所/地址:[乙方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房屋交付检验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第一条交付日期甲乙双方约定的交房日期为:[交付日期],即本合同签订后的[交付日期]个工作日内。

第二条检查标准1. 交付前,乙方应按照国家建筑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房屋建设,确保房屋结构安全、建筑质量合格、功能按照合同约定实现。

2. 甲方有权对房屋进行全面检验,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结构、装修、设备设施等方面。

3. 对于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或修复。

第三条检验方法1. 甲方与乙方应当共同参与房屋交付检验,并在一个合理时间内完成检验过程。

2. 房屋交付检验应由甲乙双方指定的专业人员进行,甲乙双方应就专业人员的资质达成一致意见。

第四条检验结果1. 若检验结果证明房屋符合国家建筑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确认交付,并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房款。

2. 若检验结果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或修复,并在整改或修复完成后重新进行检验。

3. 若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没有完成整改或修复的义务,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全部房款,并承担其他有关费用。

4. 若乙方在合理期限内完成整改或修复,并通过重新检验,甲方应确认交付,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房款。

第五条争议解决本规定的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

双方一致同意,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则应提交相关争议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六条附则1. 本规定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与相关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规定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作出书面补充协议。

3. 本规定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商品房销售管理规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规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商品房销售及商品房销售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第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自行销售商品房,也可以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销售条件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第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设有抵押权的商品房,其抵押权的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第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第十二条商品住宅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第十三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买受人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有关物业管理的协议;广告与合同第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商品房销售宣传广告,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第十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 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七条商品房销售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按套单元计价或者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第十九条按套单元计价的现售房屋,当事人对现售房屋实地勘察后可以在合同中直接约定总价款;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 并约定误差范围;房屋交付时, 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受人可以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100%合同约定面积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第二十一条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第二十二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二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预售商品房的,还必须明示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销售代理第二十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受托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当载明委托期限、委托权限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第二十六条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第二十七条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如实向买受人介绍所代理销售商品房的有关情况;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得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第二十八条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第二十九条商品房销售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方可从事商品房销售业务;交付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第三十二条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第三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销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第三十七条未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擅自销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销售活动,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八条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收取预付款的,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九条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未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或者对不合格按合格验收的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第四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规定将测绘成果或者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照规定的现售条件现售商品房的;二未按照规定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的;三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的;四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的;五分割拆零销售商品住宅的;六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七未按照规定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八委托没有资格的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第四十三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的,处以警告,责令停止销售,并可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四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附则第四十五条本办法所称返本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定期向买受人返还购房款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售后包租,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在一定期限内承租或者代为出租买受人所购该企业商品房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分割拆零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将成套的商品住宅分割为数部分分别出售给买受人的方式销售商品住宅的行为;本办法所称产权登记面积,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登记的房屋面积;第四十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本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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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及商品房屋验收标准房屋验收:是指购房者接收房产时必须要求卖方再次陪同实地察验,看是否有所变动,是否按合同要求进行过维修改造,维修改造质量和水平是否满意,有关文件是否符合、齐全等,都应仔细察验。

只有购房人对房屋进行验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领取房屋钥匙,开发商的交付义务才算履行完毕。

房屋验收标准一、入户门检查1. 检验标准(1)门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划痕、碰伤;(2)门的割角、拼缝应严密平整;(3)门与墙体间缝隙的填嵌应饱满;(4)门制作的允许偏差:门框翘曲允许偏差为3mm,门扇翘曲允许偏差为2mm,门扇的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2mm,门框门扇对角线长度允许偏差为3mm;(5)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门扇对口缝、门扇与门扇与门框立缝宽度为1.5~2.5mm;(6)毛坯房入户门与地面的留缝宽度不应小于3.5cm。

2. 业主如何查验入户门是否符合房屋质量验收标准通常情况下,业主应当对入户门的以下方面进行检查:(1)门框检查:门框安装是否牢固平整,门框与墙体连接是否密闭严实,门框表面有无异常毛刺、开裂、破损等情况;(2)门扇检查:门扇有无无变形、开裂问题,面漆外观是否完好、表面是否平整,有无明显划痕,磕撞,距离地面是否考虑预留地面装修做法;(3)门锁检查:门锁安装是否牢固,钥匙插拔是否平滑、锁芯转动是否自如,各方向锁舌伸缩,锁孔位置是否正常;(4)开启检查:门开闭是否平稳,有无异常阻力,及磨损,门锁紧后是否有晃动;(5)门把手检查:安装是否牢固,旋转时有无异常阻力,表面有无缺损、变形;(6)密封检查:门扇掩缝是否在2.5mm以内。

一般业主关注比较多的问题是门的外观质量问题,如门表面轻微的小刮花、碰伤等,严重的有面板开裂、深长的划痕等,可能是施工过程中对门造成了损坏,小问题的损坏可以通过现场修补和补油漆进行修复,严重的损坏可以将门反厂维修;入户门与地面的留缝宽度不满足要求(小于3.5cm)时可以要求反厂锯短处理(注:关于返厂维修和锯短处理的确定一般尽量由物业现场说服业主,一般不随便允诺业主决定,可请地产工程部评判决定);门锁的问题一般会出现在装修使用期间,入发现钥匙可以通用,锁打不开等问题,经过现场确认出现质量问题的可以要求更换。

二、铝合金门窗检验1. 检验标准(1)铝合金门窗质量: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大面应无划痕、碰伤;(2)铝合金门窗安装允许偏差: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允许偏差为 2.5mm,门窗横框的水平允许偏差为2mm,门窗横框标高允许偏差为5mm,门窗竖向偏离中心允许偏差为5mm;(3)铝合金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并用密封胶密封。

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4)铝合金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设置的排水孔应通畅;(5)铝合金门窗推拉窗扇开关应力不大于100N;(6)铝合金门窗玻璃安装质量:玻璃表面应洁净,不得有腻子、密封胶、涂料等污渍,中空玻璃内外表面应洁净,玻璃中空层内不得有灰尘和水蒸气。

2. 业主应当对铝合金的以下方面进行检查:(1)窗框检查:窗框安装牢固端正,窗框是否有划痕、磕碰、变形等;(2)型材检查:表面图层要求颜色和光泽均匀,手感光滑以及是否有划痕、磕碰、变形等;(3)五金件及开启检查:要求开关自如平稳,推拉自如,轨道件安装牢固,关窗后不漏气;(4)密封检查:窗扇与窗框、窗扇与玻璃的密封条是否到位、严密,有无破损、断续等问题,窗框与墙体间的密封胶条是否完整、有无脱落、破损、裂缝等问题,有无渗漏现象;5)玻璃检查:安装牢固、完整、无裂纹及明显划痕。

对于铝合金窗框型材的损坏需现场确定,有小的划痕、磕碰变形(不影响使用功能)可以进行现场修复补漆,有严重变形而影响使用功能活确定不能修复的可以要求给予更换。

另外,业主比较关注的问题是铝窗的渗水问题,发现渗水的窗须整改。

三、阳台栏杆、窗护栏检验检验标准:1. 护栏成品质量:护栏表面应光滑,不得有锈迹,色泽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接缝应严密;2. 护栏安装的允许偏差:护栏垂直度允许偏差3mm,栏杆间距允许偏差3mm,护栏安装必须牢固端正;3. 低层、多层住宅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栏杆的垂直杆间距净距不应大于0.11m。

一般业主对护栏比较关注的是表面质量和安装问题,反映的问题大多是护栏生锈,安装不正等,此类问题可以要求整改,为提高工作效率,建议可由施工单位提供部分油漆供物业备有,物业维修人员进行简单的补漆工作,遇到难度大的整改及时通知地产工程部安排处理。

四、地面检验1. 地面检验标准(1)地面与下一层结合牢固,不得有空鼓(考虑到我国施工企业的实际水平,对空鼓面积大于400平方厘米,无裂纹,且每自然间或标准间不多于2处时,可不计入空鼓这一施工质量缺陷);(2)地面表面应密实,不得有起砂,蜂窝和裂缝等质量缺陷;(3)地面表面的允许偏差: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5mm,标高允许偏差为正负8mm,厚度允许偏差为不大于设计厚度的1/10;(4)有防水要求的地面的立管、套管、地漏处严禁渗漏,坡向应正确,无积水。

2. 业主应当针对地面的以下方面进行检查(1)地面是否有空鼓、裂纹、脱皮、麻面、起砂等质量缺陷;(2)地面是否存在倒返水和积水现象;(3)地面水暖预埋管线是否有标识;(4)地面是否预留装修地面做法。

五墙面检验1. 墙面检验标准(1)墙面抹灰表面光滑、洁净、接槎平整;(2)墙面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外墙不得出现渗水现象;(3)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应整齐顺直,内高外低;(4)墙面抹灰的允许偏差:立面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mm,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4mm,阴阳角应方正,允许偏差为4mm。

一般业主对墙面质量比较关注的是抹灰空鼓和墙面裂缝问题。

实际检验中墙面空鼓允许的范围为:单面墙体小于5平方米,允许1处空鼓,空鼓面积不大于5平方厘米;单面墙体大于5平方米,最多允许2处空鼓,每处空鼓面积不大于5平方厘米;墙面裂缝问题产生原因主要是受温度和材料影响。

不同材料组成的墙体因材料膨胀系数不同并受温度影响产生裂缝。

2. 一般裂缝检查重点墙面裂缝和楼板裂缝是业主收楼时关注的重点,必须认真对待。

一般裂缝检查的重点如下:(1)检查房屋外墙是否有裂缝(有漏水的隐患);(2)承重墙是否有裂缝,裂缝是否贯穿整个墙面且穿到背后,是否有倾斜性裂缝(有结构安全隐患);(3)承重墙是否有贯穿裂缝且在不同楼层墙体的同一位置均出现有方向、有规则的裂缝(有结构安全隐患);(4)检查楼板(地面和顶板)是否有对贯穿型裂缝(与房屋横梁平行的裂缝),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8.1.1条规定,条规定,裂缝宽度在现行设计规范允许范围(0.3mm)内属一般缺陷,不影响现浇板的承载能力;(5)检查楼板(地面和顶板)是否有受力裂缝,这种情况一般出现在支座处的板面或板中部的板底。

此类裂缝一般表示为与墙角呈45度的裂缝、与横梁垂直的裂缝等,这种裂缝往往不对穿,形状外宽内窄。

应该说这类裂缝往往对结构安全和耐久性都有影响,是需要认真对待的;(6)阳台、雨篷等悬挑结构板是否有贯穿裂缝(有结构安全隐患)六防水检验检验标准:(1)防水层表面应平整、无鼓泡、折皱等缺陷,刚性防水层无酥松、开裂、起砂等弊端,防水层排水坡度符合设计要求,无明显积水现象;(2)细部构造做法符合规定要求,且密封严密无渗漏。

房屋的防水质量是业主重要关注的质量问题,防水检验主要包括卫生间、阳台、厨房、屋面、外墙、外墙门窗、空调洞口的防水检验。

其中卫生间、阳台、厨房、屋面业主在收楼时会要求做24小时的闭水实验进行检验。

对检验过程中出现渗漏问题的必须要求整改,并再次进行试水检验直至不发生渗漏。

七给排水检验毛坯房除了预留管道几乎没有说明给排水设施,也不安装卫生间器具。

业主重点检查的是以下内容:(1)现有阀门、龙头检查:位置是否合理,开启、关闭是否正常,水路是否通畅,无破损、锈迹、无滑扣失效、滴水现象;(2)管道是否固定牢固,安装是否平直整齐,管道有无破损,接头是否完好;(3)预留上水堵头、管线等是否考虑装修面层尺寸,水堵头是否打开;(4)水表检验:水表安装是否符合规范,水表接头是否紧密完好,有无空转现象;(5)排水管道检查:排水管道有无直角、死角;接头是否紧密完好,接口处有无渗漏,管道是否畅通,管线是否固定、安装整齐、无破损;楼上下延管道是否过长过低影响装修;(6)排水口、地漏口检测:是否有地漏,地漏位置是否合理,排水口、地漏口是否完整,是否封口严密;(7)排水口应进行封堵,防止垃圾进入排水管道发生管道堵塞。

八电气检验对于毛坯房的电气和设备业主重点检查的是以下内容:(1)分户配电箱检查:配电箱安装垂直度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箱体、饰面板内外清洁,无刮碰痕迹及色差;箱门开启灵活;箱内各开关、漏电保护器动作正确,控制范围正确;箱内结线整齐,回路编号齐全,正确;倒想与开关连接牢固紧密;(2)电表检查:电表安装符合规范,在关闭总闸后无电表空转现象;(3)开关插座检查:开关、插座面板表面清洁、无损坏;开关控制范围正确;开关切断相线,单相两孔、单相三孔插座的相、零、地接线正确;暗开关、插座的盖板安装牢固、紧贴墙面,四周无缝隙;导线接线符合国家规范要求;(4)照明检查:灯具安装牢固、位置正确;(5)其他弱电系统:对讲门禁、安防、音响系统等的验收应遵循相应的国家规范标准编辑本段验收注意事项一、注意及时接收入住通知书1. 这是收房的第一步,要注意期限。

一般,开发商约定的交房时限在通知书寄出30天内,所以购房者要安排好时间。

2. 接到入住通知书后,首先应判断开发商是否如期交房。

若逾期交房,则应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开发商的答复决定是否前往收房,按通知上约定的时间前往收房。

特别提示:1. 要注意收房的期限,错过收楼日期麻烦多。

2. 收楼日期可提早不可推迟。

若实际交楼日期超过了合同上约定的收楼日期,可考虑向开发商按合同索赔。

3. 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到场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律师进行,也可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商议另行约定时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4. 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收房手续,从法律角度来说,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买家应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

二、确定房屋是否达到交付条件1. 《竣工验收备案表》――最重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房环节中最应该注意的文件。

该表是建设部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它由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合验后,在工程竣工15天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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