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对分包的管理要求及有关规定
分包商管理制度及施工要求范文(4篇)
分包商管理制度及施工要求范文一、引言分包商在建筑施工项目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项目质量、进度和安全产生直接影响。
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保证质量和安全,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分包商管理制度及施工要求。
本文将提供一份分包商管理制度及施工要求范本,以供参考。
二、分包商管理制度1. 分包商资质管理(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包商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才能参与招投标或签订合同。
(2)分包商的资质证书必须真实有效,且在合同履行期间保持有效。
(3)对于合作多次并具有较高信誉度的分包商,可以予以优先选择。
2. 分包商评估与选择(1)对于新分包商,应通过评审、考察、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估,并确保其技术、管理、信誉等方面符合要求。
(2)评估结果应记录并进行归档,作为选择分包商的依据。
3. 分包合同管理(1)分包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范围、质量要求、进度安排、施工费用、安全责任等。
(2)分包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效力,签订后应及时归档并在项目实施期间进行有效管理。
4. 分包商施工管理(1)分包商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质量、进度和安全。
(2)分包商应配备具备相应技术水平和经验的管理人员,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3)分包商必须按照施工计划进行施工,并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报告施工进度。
(4)分包商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5)分包商应主动配合项目方和监理单位的工作,如项目方要求的检查、试验、验收等。
5. 分包商质量控制(1)分包商应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合同要求和相关标准。
(2)分包商应按照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施工,并接受项目方和监理单位的检查和评估。
(3)如发现分包商违反合同要求或施工质量不达标,项目方有权要求其整改,并对不合格的工作进行返工或拒收。
三、施工要求范本1. 施工组织要求(1)分包商应按照项目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提前向项目方和监理单位报告施工计划。
工程项目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
工程项目施工总分包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公司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活动,适应公司施工产业的发展形势,加强工程项目协作施工管理,保证施工安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施工分包,指公司将其所承包的工程项目中的专业工程(专业工程分包)或者劳务作业(劳务作业分包)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第三条工程项目部组建后或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指我总承包单位项目部,以下同)根据施工能力和工期安排,确定需要分包的分部或分项工程,在签订合同前(分包工程施工前)必须报公司经营管理部、工程技术部、安全管理部审查。
应对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资质审查,满足分包要求。
第四条项目部应成立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实际控制人)为组长的“工程分包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管理分包工作。
工程分包领导小组成员包括项目部及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等。
第五条项目部和分包单位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建立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六条项目部要对分包单位施工现场及生活区进行安全管理、监督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分包单位要服从项目部的安全管理;由于分包单位不服从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发生安全事故,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七条正式施工前,项目部与分包单位必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和义务,项目部必须对分包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总交底和安全教育,要求分包单位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有关安全技术总交底和安全教育,项目部和分包单位双方要履行签字手续和盖章,保存相关记录。
第八条在施工期间,项目部按照有关规定对分包单位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发现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分包单位按规定及时进行隐患整改,并将有关情况报送监理单位。
项目部劳务分包管理规定
项目部劳务分包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以下称项目部的劳务分包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集团公司控股企业各项目部。
第二章劳务分包管理小组第三条项目部成立劳务分包管理小组,协助公司实施劳务分包并对劳务队伍进行管理。
第四条项目部劳务分包管理小组由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技术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施工员、预算员及劳务管理员等组成。
第五条项目部应配备专职且取得劳务员上岗证的劳务管理员。
第三章劳务分包管理小组成员职责第六条项目经理(负责人)职责一、在公司劳务分包管理部门的领导下,组织项目部劳务分包管理小组成员编制《劳务分包计划》,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审批。
二、组织项目部劳务分包管理小组成员配合公司建立《合格劳务分包商名录》,收集并向公司提供劳务分包商相关资料。
三、审核项目部提出的各阶段、各专业的劳务分包申请,并按规定程序逐级报请审核审批。
四、组织项目部劳务分包管理小组成员配合公司实施劳务分包。
五、审核项目部劳务管理员起草的《劳务分包合同》,并按规定程序呈报上级管理部门审核审批。
六、组织项目部加强对劳务分包方及劳务队伍作业的各项管理。
七、及时向上一管理层级(必要时可向公司)反馈劳务分包方存在的问题。
八、审核劳务分包方的劳务价款结算及支付劳务价款的申请,并按规定程序逐级报请审核审批。
第七条项目部技术总工(或技术负责人)职责一、牵头编制项目部《劳务分包计划》。
二、审核劳务员收集整理的劳务分包商相关资料。
三、参与《合格劳务分包评价表》内容的评价。
四、配合公司实施劳务分包招标等相关事务。
五、审核劳务分包合同。
六、牵头组织项目部相关人员对劳务人员进行必要的作业培训及组织、管理交底第八条施工员职责一、参与《合格劳务分包评价表》内容的评价。
二、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给专业工程分包方下达《施工任务单》,并检查其实施情况。
三、指导、监督、检查。
第九条劳务管理员职责一、在公司劳务分包管理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及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部技术总工(或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起草《劳务分包计划》,并按规定程序逐级报请审核审批。
分包商管理制度及施工要求(3篇)
分包商管理制度及施工要求主要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对于分包商的管理制度和具体施工要求的要求和规定。
下面是一个关于分包商管理制度及施工要求的示例,帮助你更好地了解相关内容。
一、分包商管理制度1. 分包商选取(1)选择合格的分包商,要求分包商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以及施工能力。
(2)对于有多个合适分包商的任务,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报价的方式进行分包商的选择。
(3)与分包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分包商管理(1)设立专门的分包商管理部门或负责人,负责分包商的管理和协调。
(2)建立分包商档案,包括分包商的资质证书、合同、工程质量记录等。
(3)定期进行分包商评估和考核,对于表现良好的分包商予以奖励,对于不合格的分包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3. 安全生产管理(1)分包商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分包商必须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3)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 质量管理(1)分包商必须按照工程方案和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建立质量监督制度,对分包工程进行抽查和验收,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5. 进度管理(1)对于需要分包的工作,要提前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明确分包商的进度要求。
(2)建立分包工程的进度监控和管控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进度延误的问题。
二、施工要求1. 施工技术要求(1)分包商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技术能力,按照相关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
(2)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施工现场的整洁,保持施工秩序。
2. 施工质量要求(1)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工程方案和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对于分包工程,必须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确保分包工程合格。
3. 安全生产要求(1)施工现场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和监督措施。
(2)施工人员必须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项目总承包对专业分包的管理规定
项目总承包对专业分包的管理规定The document was finally revised on 2021项目总承包对专业分包的管理办法一、总承包对分包队伍管理机构设置的要求各专业分包单位的管理机构设置总承包不做统一要求,但必须配齐与总承包管理相对应的工程技术人员,要求担任分包项目经理、分包技术人员、分包资料员、分包安全员、分包质量监督员的人员为全天专职人员,每月在工地上班时间不得少于25天,并且不得在该工程以外的项目或地方兼职,如有上述情形发生,总承包将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分包工程正常进行(包括警告、要求撤换、直至清退出场)。
二、总承包对分包队伍进场的要求1、分包单位必须具备杭州市办理的本工程施工单项注册或杭州市的施工注册执照,在进场前将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上报总承包、监理审查备案。
2、分包单位必须在杭州市有关部门办理安全施工认可证书,在进场前将复印件上报总承包、监理审查备案。
3、各专业分包单位进场后三天内需向总承包交付双方约定的配合费和安全保证金。
4、分包单位必须为进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购买人身保险以防意外伤害发生后带来不必要的纠纷。
5、分包常驻工地的管理人员,如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施工员、质量检查员、安全员、材料员、维修电工等,必须持证上岗。
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必须具有工程师资格证书。
分包单位进场前应向总承包上交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证书。
如果证件不全,总承包将拒绝其进场。
6、进场的劳务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及在杭州市办理的有效期内的暂住证、务工证、特殊工种上岗证。
其中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电气焊工、维修电工、架子工、起重工等。
分包单位进场,必须将其劳务人员的花名册及上述证件复印件上报总承包、监理。
劳务人员必须经常携带上述证件,以备随时检查,被查者如证件不全,将被清出施工现场。
7、各专业分包单位进场后三天内需向总承包提交下列资料:1)企业各类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2)业主签发的中标通知书及投标文件(包括承诺书)一套;3)管理人员名单及分工;4)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5)施工工人名单及劳务注册手续,暂住证明等。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办法项目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部工程分包行为,全面加强工程分包管理,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施工安全,维护企业经济利益,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集团公司《工程分包管理暂行规定》和我局《在建工程施工管理办法》,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我部进行在建工程的分包和劳务用工等有关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的所有部门和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工程分包的分类:(一)工程项目分包:是指在我部履约的在建工程中,我部(定义如本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所述),将工程承包合同中部分工程项目切分出来,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由分包商完成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任务,但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
(二)工程项目工序分包:是指利用分包商专业技术和专业施工优势,或作为我部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施工能力的补充,我部将工程承包合同项目中的部分工序的施工任务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完成,但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和工序间的衔接。
(三)工程工程施工功课分包:是指利用分包商的施工设备和劳务优势,我部将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施工中某些机械功课任务或劳务功课任务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由分包商组织施工设备或劳务进行现场功课,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和现场施工组织。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所称劳务用工,是指我部各施工单位直接招用社会劳动者参加工程施工,进行劳务作业或从事管理、服务等工作。
第五条工程分包行为应当合法。
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劳务用工应当符合《劳动法》、《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工程分包行为应当守约。
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
合同规定不允许分包的项目,不得分包;合同规定须经监理单位事先审查及与业主协商并取得同意才能分包的项目,在取得同意前不得分包。
对工程分包的工期和进度要求、技术和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工程承包合同相应的要求和标准。
工程分包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分包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1. 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分包过程中的各项活动,确保分包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和高效性。
2. 所有参与工程项目分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执行。
二、分包资格与选择1. 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且在法律和行政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分包活动。
2. 选择分包单位时,应综合考虑其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历史业绩和信誉等因素。
3. 分包单位的选定应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避免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
三、合同管理1. 分包合同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安全生产要求、工期限制、支付条款等。
2. 分包合同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
3. 分包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任何变更或调整都应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四、质量管理1. 分包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执行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2. 总包单位应对分包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于重大质量问题,总包单位有权要求分包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进行赔偿。
五、安全生产1. 分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 分包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发生安全事故时,分包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向总包单位报告。
六、进度管理1. 分包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报总包单位备案。
2. 分包单位应按照进度计划组织施工,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3. 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进度计划,应及时与总包单位沟通,并取得同意。
七、结算与支付1. 分包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提出结算申请。
2. 总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的结算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结算数据的准确性。
3. 分包单位在收到合法的结算款项后,应及时支付给下属工人和材料供应商。
单位对分包的管理制度
单位对分包的管理制度单位对分包的管理制度1一、目的为了加强对本工程及其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使所选择的分包方能满足我项目部的要求,以确保整个工程质量和进度,并保证对分包队伍的管理更加规范有效,达到统一管理、规范行动,特制本制度。
二、总承包对分包队伍进场要求1、要进场前将复印件加盖章,上报总承包、监理审查备案。
2、分包单位必须为进场地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购买人身保险以放意外伤害发生后带来不必要的纠纷。
3、分包常驻工地的管理人员,如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施工员、质量检查员、安全员、材料员等,必须持证上岗。
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工程师资格证书。
分包单位进场前应向总承包上交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老的证书。
4、进场的劳务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特殊工种上岗证。
其中包括电工、电气焊工等。
5、各专业包包单位进场后天内需向总承包提交以下资料:1)企业各类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2)业主签发的中标通知书及投标文件;3)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4)安全协议书;三、总承包对施工进度的管理1、施工进度计划管理总承包依据亿包单位招标工期时间编排合理的总进度计划,对生产线诸要素(人力、机具、材料等)及各工种进行计划安排,在空间上按一定的位置,在时间上按先后顺序,在数量上按不同比例,合理地组织起来。
2、施工进度与计划后而不采取有效措施者,项目部有权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四、技术质量管理1、施工方案分包单位负责编制本专业施工方案,负责方案的落实工作,负责对现场施工人员的交底工作,并需将交底书面上报项目部技术质量部倍查。
1.1设计变更、洽商分包单位对施工中出现的图纸问题及施工难度较大确实需要改动做法的事事项应时向项目部技术质量部反应以变办理洽商,不得擅自变更施工,对于各类设计变更项目技术质量部会在第一时间内以文字形式传达给分包方。
1.2材料管理及施工试验各专业分包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的材料计划及施工计划,并报项目技术质量部备案,材料的规格、品种。
生产产家等必须经我项目部确认后方可进场,进场后必须认真按有关标准进行检验、试验。
对分包的管理及协调措施
对分包的管理及协调措施1总承包对分包管理的总体措施1、总承包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合同文本,全面理解和掌握合同文本的要求。
在工程实施中,以合同文本为依据,自始至终将其贯彻执行到整个施工管理全过程中去,确保工程优质如期完成。
2、按合同规定的承包施工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要求,编制详细、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由我公司总工程师签发后,进行实施。
3、编制本工程施工总进度网络计划,以此有效地对工程进度计划进行总控制。
4、以总工期为依据,编制工程阶段性实施计划(施工准备计划、劳动力进场计划、施工材料、设备、机具进具计划、材料进场计划、各分包工程分包队伍进场计划等)。
5、各分包编制的分包工程分部分项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报请总承包审批经同意后才能进行施工。
6、总承包每周定期与分包单位召开一次协调会,解决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
按总承包周计划要求检查分包每周工作完成情况及布置下周施工生产任务。
7、总承包管理人员与分包管理人员,在施工高峰时,每天收工前开一次碰头会,协商解决当天及第二天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由总承包负责解决的问题决不拖迟和延期。
8、施工过程中各类业务联系,总承包均以书面指示书发给各分包执行。
9、各分包单位与总承包业务交往过程中,以业务联系单、备忘录等书面形式与总承包进行联系。
由总承包解决的事应立即处理。
10、总承包诚恳接受业主监理对总承包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和要求,相互紧密合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16.2.2.2专业分包单位进场须知7.2.2.3教育培训计划7.2.2.4分包工程的施工质量过程控制要点4.1提供本分包工程的质量计划编制书。
质量计划与目标;图纸会审情况及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及工序控制点;过程参数和产品特性的监控;对人、机、料、法、环五大因素的控制;产品的验收交付。
4.2施工过程的质量监控要点对作业人员进行工艺过程技术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实施有关质量检验的规定,并做好质量检验记录;对工序间的技术接口实行交接手续;复验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产品合格证及质保书;做好不合格品处理的记录及纠正和预防措施工作;实施成品保护措施;接受总承包和监理单位的指导;认真做好本分包工程的验收交付;按合同规定做好本分包工程的回访保修工作;重大质量事故应及时向总承包报告,并作出事故分析调查及善后处理事宜。
项目部承(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XX送变电EPC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部承(分)包安全管理制度批准审核编制XX送变电EPC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XX送变电EPC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部承(分)包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能建XX送变电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的承(分)包安全管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承(分)包安全管理应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树立承(分)包“安全+”的管理理念,强化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考核,切实落实对承(分)包方的安全管理责任。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承包”是指项目部作为工程总承包方的发包过程;“分包”是指项目部及项目参建单位作为工程施工承包方的发包过程。
第四条项目部及项目参建单位应将劳务分包纳入本单位的统一管理,即将劳务分包方的安全管理与本单位项目人员同标准、同要求、同培训、同检查、同考核。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项目部及所属各施工单位。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一条项目部负责指导、监督项目参建单位的分包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条项目部及项目参建单位是承(分)包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对承(分)包方的安全管理、监督。
第三章承(分)包方的准入第一条项目部依据公司建立合格承(分)包方数据库,对新引入的承(分)包方应进行准入安全评价。
第二条项目部及项目参建单位对承(分)包方的安全资信进行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单位应实行一票否决。
第三条对承(分)包方安全资信进行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施工业绩、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近三年施工安全记录。
(二)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业绩和能力。
(三)主要机械、特种设备的检验报告、检验合格证书及使用登记证。
第四条项目部及项目参建单位严禁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的企业或个人。
《关于项目部对各分包队伍的管理办法(初稿)》
《关于项目部对各分包队伍的管理办法(初稿)》第一篇:关于项目部对各分包队伍的管理办法(初稿)柴石滩水库灌区东干渠工程项目部各劳务分包队伍的管理、考核办法(试行)黄河设计公司.云南建投第一水利水电公司施工总承包(epc)项目部东干渠工区二○一八年三月1总则(1)为更好的履行合同,本着互利共赢的合作初衷和友好协商的合作原则,基于合同基础,结合本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发包方所有分包范围。
2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2.1负责人坐班工作制劳务分包人应严格执行负责人坐班工作制:(1)劳务分包负责人每月坐班时间不得低于25天,因特殊情况需离开工地现场的必须事先请假,经批准后方为有效。
否则,以缺勤论处;请假时应书面请假,因特殊情况不能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的,需先以电话请假的形式请假。
无故缺勤者处1000元/天的罚款;(2)参照合同7.2.13项,施工期间,保持现场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主要业务人员相对稳定,对未征得发包方书面同意擅自调离的,总负责人每人次5000元罚款,技术负责人每人次3000元罚款,对责任心不强、能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分包人人员,发包方有权建议更换。
2.2会议制度劳务分包人应高度重视发包方组织召开的各项安全、生产、进度、质量、协调等相关会议,严格按会议要求组织各相关负责人按时参加,各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无故迟到或早退处200元/次罚款、无故缺席处500元/次罚款;如因不参加会议而影响现场施工的,责任自负。
2.3配合协调制度(1)参照合同7.2项,劳务分包人应加强现场施工班组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行业、发包方的有关规定;服从业主、epc项目部、监理单位及发包方人员的管理,做到令行禁止;全面遵守分包合同中规定的条款;(2)对劳务分包人未按发包方发出的《整改通知单》要求期限整改的,按每逾期一天200元处罚;(3)分包人对发现的设计缺陷、质量问题及矛盾部位须及时上报;(4)各分包人须保障各段工序熟练,施工速度、质量相对稳定,形成以发包方龙头管理为主,各班组协调配合,以统一的技术管理手段及配合措施,强化各分包方的技术管理及配合意识,确保工程的整体效果;(5)分包方有义务接受发包方对进度计划调整的意见,并按照调整意见落实现场劳动力、材料、施工机械等的供应配合情况;2.4质量管理制参照合同第九条,劳务分包人应严格按照发包方提供并签字盖章的设计图、施工图纸、补充施工图、设计变更、现场通知、零星修改变更范围及设计、施工图等图纸及施工规范、有关技术标准精心组织施工,坚持做到每个单元、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确保所承担工程范围内单元工程合格率100%,一次验收合格率100%,杜绝一切质量问题;遵守并执行发包方转发的相关质量管理文件;并接受发包方的监督管理及考核;(1)参照《安全生产协议书》7.2项,发包方检查施工工地、施工人员及现场相关设施时如有不符合相关规定及存在隐患等情况,视情节严重程度每项次处罚分包人100~500元;(2)业主、监理单位或epc项目部检查施工工地、施工人员及现场相关设施时如有不符合相关规定及存在隐患等情况被处罚的,则对劳务分包人进行双倍处罚;(3)对发包方、业主、监理单位或epc项目部检查施工工地、施工人员及现场相关设施时提出的整改要求不按期整改的,按每逾期一天200元处罚。
工程项目部分包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部分包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管理工程项目中的部分包,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中的所有分包工程。
分包工程是指工程项目中根据施工工序、专业及地域等情况,由建设单位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委托给其他单位承揽施工工作的一种形式。
三、管理责任1. 建设单位负责对工程项目中的分包工程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确保分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2. 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进行合理监督和管理,确保分包工程按照合同要求完成。
3. 分包单位负责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分包工程,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四、分包招标与评标1. 分包招标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2. 分包评标应综合考虑分包单位的资质、工程经验、施工技术、价格等因素,确保选定的分包单位能够按时、按质、按要求完成分包工程。
五、分包合同管理1. 分包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程范围、质量要求、工期要求、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2. 分包合同应严格执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合同内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分包单位应按照合同要求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分包工程按照要求完成。
六、分包验收与结算1. 分包工程完成后,需进行验收,验收标准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范执行。
2. 分包工程验收合格后,可以进行结算,结算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确保合理、公平。
3. 如发现分包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七、分包质量管理1. 分包单位应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2.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分包工程进行质量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出现质量问题。
3. 建设单位应定期对分包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八、分包安全管理1. 分包单位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工程项目分包方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分包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分包方的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保障工程安全,提高管理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分包方的管理工作,包括分包方的资质要求、管理责任、管理程序、管理制度等内容。
第三条工程项目分包方应当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确保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分包方资格管理第四条工程项目分包方应当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执行管理。
第五条工程项目分包方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质量、安全、环保等标准,确保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
第六条工程项目分包方应当遵守相关劳动法规,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施工进度。
第三章分包方管理责任第七条工程项目分包方需设立专门的管理岗位,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工程项目分包方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从业资格,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
第九条工程项目分包方管理人员应当积极配合总包方的工作,共同完成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
第四章分包方管理程序第十条工程项目分包方应当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并按照计划严格执行。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分包方应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施工计划,确保施工进度。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分包方应当定期召开管理会议,对施工进度、质量等方面进行分析和评估。
第五章分包方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工程项目分包方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环保管理制度等。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分包方应当建立健全的施工组织管理制度,保障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分包方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理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监理要求履行管理责任。
第六章分包方管理监督第十六条工程项目总包方应当加强对分包方的管理监督,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七条工程项目监理方应当对分包方的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七章分包方管理总结第十八条工程项目分包方应当定期对施工过程进行总结,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九条工程项目总包方应当对分包方的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
工程项目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5篇)
工程项目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对外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外分包队伍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做出如下规定:1施工单位在与外分包队伍签订合同时,对其资质必须认真审核。
不准与未经批准进津的、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签订合同。
2外分包队伍人员进入现场后,各单位必须首先对其全体成员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注册登记发证。
未经注册登记人员,不得参加施工生产。
3在接受企业三级教育的同时,外分包队伍要明确一名领导人,为该外分包队伍的安全负责人,主管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在本企业备案。
4进入施工现场的外分包队伍,要保证人员的相对稳定。
需要调换人员时,外分包队伍领导要事先提出调换计划,经本企业同意后方可调换。
重新入场的人员要重新进行三级教育和注册登记,否则不得参加施工生产。
未经同意,擅自增加或调换人员,一旦发生事故要追究外分包队伍领导的责任。
5外分包队伍必须遵守和执行"建设部关于加强集体所有制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的暂行规定"和现行的一切安全生产的法规和制度,信守安全生产责任协议,认真落实各项安全规定的要求。
6使用外分包队伍时,要视同本企业的班组一样认真做好安全交底及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要本着指导、帮助的原则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7凡外分包队伍使用本企业的机电设备,必须事先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非特殊工种工人,不得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外分包队伍操作简易机具的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劳动部门培训、考核,考试合格后,取的安全资格操作证,无证者不准上岗操作。
8外分包队伍的领导对其职工要经常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的教育,做好施工前的安全交底。
不论是领导还是操作工人均不得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
9本企业有权按照规章制度,对外分包队伍的违章冒险作业人员进行处罚、停工整顿、直至解除合同。
10外分包人员发生死亡、重伤事故时,我们要与外分包队伍组成联合调查组,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调查,严肃处理。
项目分包管理措施
项目分包管理措施一、规范分包市场管理1、严守市场准入制度(1)建立合格分包商名录,并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法规及企业制定的分包管理规定工作程序,在合格分包商名录中进行分包招投标工作。
(2)对分包单位的企业资质、财务状况、体系认证、诚信行为及技术力量、设备配置、业绩经验、管理素质等情况做出全面综合考核评价,最后选择合格的分包队伍。
2、签订总、分包合同(1)分包单位应该和总包单位签订相应的分包合同,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明确总、分包权力、责任和义务。
(2)合同内容需明确:分包单位必须有健全的组织机构,配备相应专业技术及施工管理人员。
具有满足施工所需的机具设备,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科学、规范管控,保证分包队伍在施工实践中履行合同承诺。
二、完善分包管理机构体系1、建立项目分包管理机构建立项目分包管理机构,进行长远规划,系统策划。
按照管理流程制度化、管理手段程序化的要求对分包队伍的引进、分包施工的过程控制、工人教育培训、日常生活管理及权益保障等全方位、全过程管理。
从而形成分包管理的系统性和制度体系,有效促进分包管理的规范化。
2、落实分包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分包单位按分包合同及相关规定要求,现场必须配置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技术员等相关管理人员,其数量必须满足施工生产及总包要求并常驻施工现场,履行分包管理职责。
未经总包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并随意离开施工现场,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现场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时,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必须听从总包组织应急行动并做好事后的处理。
三、制定落实相关分包管理制度1、制定建立对分包单位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要求。
在签订分包合同时提出,在分包单位进场时进行交底实施。
分包管理制度包括:(1)分包进场管理制度;(2)分包组织管理制度;(3)信函处理及印章申盖管理制度;(4)会议、办公及生活区管理制度;(5)总分包交底及教育培训管理制度;(6)现场质量、安全文明、进度等管理制度;(7)分包资料管理制度;(8)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分包奖罚考核管理制度等。
项目部对分包的管理要求及有关规定
河北省第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新世华苑项目部分包队伍的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二OO四年十月一日一、总则随着主体结构的完工,本工程外装玻璃幕墙、二次结构、消防、水电安装、电梯安装及通风空调等分包施工队伍相继进场,为保证整体工程施工质量,抓好施工生产进度,搞好安全文明施工,我总包项目经理部将对各分包队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施工规范和标准及公司管理文件、制度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对分包队伍的进场、施工生产进度、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制定了管理要求及有关规定,各分包单位必须遵守,否则将按照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二、分包队伍进场的有关规定1、分包队伍进场前必须将以下资料一式三份上报至我项目部资料室(1)中标通知书。
(2)施工合同。
(3)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所有管理人员名单及岗位证书复印件(5)所有管理人员通讯录(6)特殊工种人员名单及岗位证书复印件。
2、由分包项目经理到我项目安保部签订安全施工生产责任书。
3、由分包项目经理(或指定责任人)到我项目部办公室交纳不少于总造价1.5%的施工质量、生产进度、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4、由分包项目经理(或指定责任人)到我项目部经理室联系确定分包项目部材料加工、材料存放地点。
5、由分包项目生产经理(或指定责任人)到我项目技术部领取施工周报、周进度专用表格。
6、由分包项目技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上报我项目技术部审核审批。
以上几条必须遵守,其中1-4条必须做到,否则总包有权禁止分包队伍进场。
三、施工生产进度管理1、分包队伍进场后由分包生产经理向我项目工程部上报总体施工生产进度计划和施工生进度实施方案,经我项目生产部审核审批后实施。
对经督促不上报或迟迟不上报总体施工生产进度计划的将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
2、分包队伍必须依据总体施工生产进度计划编制月施工生产进度计划,并在每月25日前并报我项目生产部审核审批后实施。
对不上报或拖延时间上报的将处以300-500元的罚款。
项目分包商管理制度
项目分包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项目管理,保障项目质量和安全,提高项目管理效率,特制定本项目分包商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项目中涉及的所有分包商及其从业人员。
三、管理原则1.合作共赢:项目方和分包商应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开展工作,共同推动项目顺利完成。
2.诚实守信:分包商应诚实守信,不得有欺诈行为,不得损害项目方利益。
3.安全第一:分包商应严格遵守安全规定,保障工人和项目安全。
4.质量为本:分包商应注重工程质量,做到精益求精。
四、分包商的评审与选择1.项目方将依据自身需求和分包商资质进行评审,选择合适的分包商。
2.分包商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资质和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考虑。
3.分包商选择应经过多方比较,综合评估,最终确定。
五、分包合同管理1.项目方和分包商应签订正式的分包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2.分包合同应包括工程范围、工期、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3.分包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执行。
六、分包商管理1.分包商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项目管理及技术人员。
2.分包商应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并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3.分包商应及时报告工程进度和质量情况,积极配合项目方检验验收。
4.分包商在工程过程中如遇问题应及时与项目方沟通,共同解决。
七、项目安全管理1.分包商必须遵守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保障工程安全。
2.分包商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3.分包商应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人安全意识。
4.如有安全事故发生,分包商应及时报告项目方,并配合调查处理。
八、质量管理1.分包商应加强质量管理,做到精益求精,确保工程质量。
2.分包商应配合项目方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
3.如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分包商应立即整改并承担相应责任。
九、信用管理1.项目方将建立分包商信用档案,定期进行评估。
2.分包商信用良好者可获得更多合作机会,信用不良者将受到处罚。
3.项目方可在必要时对信用不良的分包商进行拉黑处理。
建设项目承包方及分包方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承包方及分包方管理规定一、建设项目承包方的管理规定1.1 承包方基本信息管理建设项目承包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基本信息登记,应当如实提供登记资料。
承包方应当及时更新变更登记资料,并在登记资料发生变更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1.2 承包方履约管理承包方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承包工程,并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同时,承包方应当在履约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1.3 承包方信用管理承包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合同义务,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
同时,承包方应当积极开展自我评价,并接受社会监督。
1.4 承包方劳动管理承包方应当依法保障职工权益,遵守国家有关薪酬、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劳动关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得侵犯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建设项目分包方的管理规定2.1 分包方基本信息管理建设项目分包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基本信息登记,并向承包方提供登记资料。
分包方应当如实提供登记资料,及时更新变更登记资料,并在登记资料发生变更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2.2 分包方履约管理分包方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指示,按合同约定完成分包工程,并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同时,分包方应当在履约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认真记录工作内容、工作量等信息。
2.3 分包方信用管理分包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合同义务,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
同时,分包方应当积极开展自我评价,并接受社会监督。
2.4 分包方劳动管理分包方应当依法保障职工权益,遵守国家有关薪酬、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劳动关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得侵犯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建设项目承包方与分包方的协作管理3.1 承包方与分包方的合同管理承包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对分包方进行管理和协调。
承包方与分包方应当签订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工程范围、工程量、质量标准、合同价款等内容。
3.2 承包方与分包方的质量管理承包方应当对分包方进行工作研究、技术指导和质量检查。
工程分包 如何管理制度
工程分包如何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工程分包的管理流程,确保分包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效率性,同时保障工程质量、成本控制和安全生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需要分包的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安装、装修等各类工程分包活动。
三、分包原则1. 分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2. 分包不得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3. 分包应基于专业性和经济效益考虑,选择合格的分包单位。
4. 分包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四、分包流程1. 评估与决策:项目管理团队应对工程进行详细评估,确定是否需要分包以及分包的范围和内容。
2. 选择分包商:通过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良好信誉的分包商。
3. 签订合同:与分包商签订详细的分包合同,明确工程要求、质量标准、工期、价格条款等关键因素。
4. 施工监督:项目主管负责监督分包工程的施工过程,确保其按照合同要求执行。
5. 质量控制:建立严格的质量检查体系,对分包工程的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6. 进度管理:监控分包工程的进度,确保其符合整体项目的时间表。
7. 安全管理:加强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
8. 变更与调整:对于必要的设计变更或实际施工中的调整,应及时与分包商沟通并作出相应的合同修改。
9. 结算与评价:工程完成后,根据合同约定及时结算,并对分包商的工作进行评价,作为未来合作的参考。
五、责任与义务1. 主承包商应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管理指导,确保分包商能够顺利完成任务。
2. 分包商必须遵守合同规定,保证工程质量,按时完成分包任务。
3. 双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六、违规处理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据合同约定和公司规定进行处理,严重者可解除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所有参与分包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项目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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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第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新世华苑项目部分包队伍的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
二OO四年十月一日
一、总则
随着主体结构的完工,本工程外装玻璃幕墙、二次结构、消防、水电安装、电梯安装及通风空调等分包施工队伍相继进场,为保证整体工程施工质量,抓好施工生产进度,搞好安全文明施工,我总包项目经理部将对各分包队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施工规范和标准及公司管理文件、制度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对分包队伍的进场、施工生产进度、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制定了管理要求及有关规定,各分包单位必须遵守,否则将按照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二、分包队伍进场的有关规定
1、分包队伍进场前必须将以下资料一式三份上报至我项目部资料室
(1)中标通知书。
(2)施工合同。
(3)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所有管理人员名单及岗位证书复印件
(5)所有管理人员通讯录
(6)特殊工种人员名单及岗位证书复印件。
2、由分包项目经理到我项目安保部签订安全施工生产责任书。
3、由分包项目经理(或指定责任人)到我项目部办公室交纳不少于总造价
1.5%的施工质量、生产进度、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4、由分包项目经理(或指定责任人)到我项目部经理室联系确定分包项目
部材料加工、材料存放地点。
5、由分包项目生产经理(或指定责任人)到我项目技术部领取施工周报、周
进度专用表格。
6、由分包项目技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上报
我项目技术部审核审批。
以上几条必须遵守,其中1-4条必须做到,否则总包有权禁止分包队伍进场。
三、施工生产进度管理
1、分包队伍进场后由分包生产经理向我项目工程部上报总体施工生产进
度计划和施工生进度实施方案,经我项目生产部审核审批后实施。
对经督促不上报或迟迟不上报总体施工生产进度计划的将处以
500-1000元的罚款。
2、分包队伍必须依据总体施工生产进度计划编制月施工生产进度计划,
并在每月25日前并报我项目生产部审核审批后实施。
对不上报或拖延时间上报的将处以300-500元的罚款。
3、分包队伍必须依据月施工生产进度计划编制周施工生产进度计划和施
工周报,并在每周一前上报我项目生产部。
对不上报或拖延时间上报的将处以100-200元的罚款。
4、分包项目部的项目经理或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参加由
总包组织的每天下午3时召开的协调会,有事必须向总包请假或另派代表,否则对迟到者罚款30元,无故不参加者罚款50元。
5、分包队伍必须按照施工生产进度实施方案和施工生产进度安排生产,
按时完成生产任务,每周的施工生产进度要在施工周报中注明完成情况、未完成原因,发现周、月计划有拖延的要有追赶计划或措施,否则罚款500元。
6、各分包项目部必须服从总包的生产管理,对节点工期完不成任务并影
响到其它作业分包队伍时,节点工期每拖延一天将处以2000元的罚
款,情节较严重的将赔偿其它分包队伍的误工及工期损失。
四、施工质量管理
1、材料的报验和进场验收
(1)凡是装修面层材料、主要管材、龙骨,安装设备等必须在选样后和材
质质量证明资料报送甲方、监理或设计单位认可。
(2)材料选样确定后要进行封样,进货时不得随意变更供货厂家。
(3)材料进场时各分包队伍要通知总包,分包和总包确定好存放场地后方
可进场。
(4)材料进场院时要由库员和质检员进行验收,并办理好验收手续,主要
材料必须通知监理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
2、分包单位施工前必须编制质量保证计划,并报总包总工审核审批。
3、分包单位必须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编制技术交底,对作业班
组和操作工人进行交底,无技术交底进行施工的一经查处将每次罚款100元。
4、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对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可行性进行验证,并
得有记录,当出现与事实有出入时要进行修改调整。
5、每道工序施工前必须先做样板,实行样板开路制度,样板完成后须经
过甲方、监理认可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如未做样板进行施工的出现返工或更改其一切后果自已承担。
6、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的质量管理,对总包提出的问题要按规定时间
内进行整改,否则罚款500元。
7、凡是由甲方直接分包的单位每道工序完成后由分包质检进行预检,预
检合格后按检验批直接报监理进行验收。
由我总包分包的队伍报总包质量部进行预检,预检合格后按检验批直接报监理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
8、凡是由甲方直接分包单位的施工资料自行进行整理,总包将定期抽查
和指导,完工后整理成册交由总包检查合格后归档。
五、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所有的材料进场堆放必须存放在指定地点,如不按指定规划地点存
放材料的将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
2、所有进场的材料必须按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分类码放整齐,做到
一头齐,一般高、一条线,如乱堆乱放,将处以500-1000元的罚
款。
3、所有的材料进场码放好后要进行标识,否则罚款500元。
4、凡进库房的小件材料、消耗品均须上货架并标识,否则罚款500元。
5、凡是有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单独设库存放,有消防器具,并
有警示标志,否则罚款1000元。
6、安全防护规定
(1)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
(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带、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3)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架子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体格检
查;
(4)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
料,均应堆放平稳。
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
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
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5)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6)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总包安保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7)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8)外脚步手板不准出现单板或飞跳板。
以上几条总包检查后对存在问题要求限期整改,未按时整改的每条将处以300元的罚款。
7、消防保卫措施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预防各类盗窃、破坏案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工程的保卫工作方案。
(1)本工程设立保卫领导小组,由总包项目安全负责人任组长,全面负责领导工作,分包安全负责人任副组长,其他成员由各专业安全员组成。
(2)工地设门卫值班室,由总包保安员昼夜轮流值班,白天对外来人员和进出车辆及所有物资进行登记,各分包各自根据需要设保安员,夜间值班由总包出一名保安领队,各分包出1-2名保安巡逻护场,并有值班记录。
(3)加强对施工人员管理,定期进行思想教育,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非施工人员不得住在现场,特殊情况必须经项目保卫负责人批准。
如擅自住人将罚款1000元。
(4)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整改记录存入内业资料内备查。
(5)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设立专库、专管,未经分包项目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动用。
(6)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主要领导干部负责保卫工作。
由业主指定的分包队伍,仍由总包负责保卫工作,总包与分包签定保卫工作责任书,各分包单位接受总包单位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
(7)施工现场设立门卫和建立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戴值
勤标志。
(8)计算机室、仪器库、材料库等重要部位要指定专人管理,重点巡查,防止发生盗窃案件。
(9)泵房、大型机械设备及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是现场的要害部位,加强保卫,确保安全。
(10)各分包队伍要加强成品保护工作,严格执行成品保护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11)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对施工现场保卫工作的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确保施工现场保卫工作的正常有序,根据本项目实际每周对现场保卫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对现场保卫检查提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并按期进行复查。
检查内容如下:
——各施工队伍人员底数及各队的职工“三证’’是否齐全,无证人员立即退场,并对施工队负责人处以500元罚款。
——加强对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在施工现场内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如发生处以责任分包队伍1000元罚款。
——现场保卫值班人员必须佩戴袖标上岗,门卫及值班人员按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