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办理研究生出国成绩单及学历证明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关于印发武汉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武汉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大外字〔2019〕33号关于印发武汉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校各部门、单位:《武汉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与管理办法》已经2019年第三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武汉大学2019年4月10日武汉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我校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工作,更好地行使教育部、外交部等上级部门授予的因公临时出国审批权和赴港澳地区交流访问审批权,以服务师生、规范管理为宗旨,推动学校“双一流”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央组织部、中央外办、外交部、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厅字[2016]1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的通知》(教外厅[201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工作,接受教育部及其他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加强学校和二级单位的两级管理。

国际交流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是学校因公临时出国(境)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授权范围内的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进行审批;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因公临时出国(境)的审核工作;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和先进技术研究院负责涉密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的备案工作;党委组织部或人事部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负责审批备案工作;财务部按照财务管理权限负责审核预算和经费核销工作;纪委、监察部负责因公临时出国(境)的纪律检查及监察工作。

第三条因公临时出国(境)是指受学校派遣,以执行公务为目的,出访国家(地区)、出访时间、出访路线等均有严格规定的出国(境)活动。

国际交流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负责审批90天(含)以内的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地区任务。

湖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负责审批因公赴台湾地区的交流访问。

第四条学校因公临时出国(境)类别主要分两类:“学术类任务”一般指教学科研人员(教学科研人员指我校直接从事教学和科研任务的人员、离退休返聘人员以及在学校、院系和科研机构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专家学者)出国(境)执行学术交流合作任务,主要包括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以及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非学术类任务”一般指使用行政运行费等非科研经费(含校级、院系级),执行一般性交流访问等工作任务。

武汉大学关于加强研究生证使用管理的规定

武汉大学关于加强研究生证使用管理的规定

武汉大学关于加强研究生证使用管理的规定
为规范研究生证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科研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发放范围
凡我校录取的研究生,办理完毕各项入学报到手续后,由所在培养单位统一发放。

二.注册
研究生应在每学期开学前1-2天内,持研究生证到所在培养单位注册,加盖注册章,未经注册的研究生证无效。

开学两周不到校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三.使用与保管
(1)研究生证是在读研究生身份证明的重要证件,只限本人使用,不得私自涂改、转借他人或作非法用途。

(2)研究生应爱惜并妥善保管研究生证,不得损坏、涂改,故意损坏或涂改的研究生证,不予更换或补发。

(3)研究生个人不得同时拥有一个以上研究生证。

四.遗失与补办
(1)研究生证确属遗失,本人应立即向所在培养单位报告并在其网站挂失(七天)。

(2)欲补办研究生证者,应在挂失期满后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研究生证补办申请表》,携带身份证或者“一卡通”到研究生院培养处办理。

欲更换研究生证,应交回破损研究生证,如不能交回破损的研究生证则必须按丢失程序办理。

(3)研究生在读期间一般只限补办一次研究生证,补办时需交纳补办费30元。

具体办理时间:一站式学生事务服务中心为每周二下午,研究生院培养处每周一下午。

(4)补办研究生证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如弄虚作假,学校将予以行政处理。

五.注销
(1)遗失的研究生证在补发后又被找到,应将找到的研究生证交回所在培养单位注销。

(2)研究生因毕业、退学、转学、出国留学需离校时,应将研究生证交回所在培养单位加盖“毕业留念“印章,方能办理离校手续。

关于办理成绩单及相关学历证明件材料的若干指引

关于办理成绩单及相关学历证明件材料的若干指引

关于办理成绩单及相关学历证明件材料的若干指引一、受理对象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及历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业务范围在校生业务范围:①(中、英文)在读学习证明②(辅修、双专业、双学位)在读学习证明③(中、英文)GPA证明件④(中、英文)成绩单历届毕业生业务范围:①(中、英文)成绩单②(中、英文)GPA证明件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文证明件④(中、英文)在校学习证明三、办理时间及受理部门受理时间:每周三下午,节假日除外。

受理部门:教务处教务科四、办理流程1 在校生办理流程(1)申请人网上查阅相关流程指引,并下载填写所需证明件内容模板;(2)材料准备。

申请人根据所需业务种类,书写业务办理申请书和相关证明件内容材料(按附件所列的内容模板书写),交院(系)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审查、签署意见,并院(系)盖章确认;(3)材料提交。

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代办人凭代办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与办证申请,及相关证明件内容材料,到学校教务处教务科办理相关手续;(4)业务受理。

教务处经办人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核对无误后,与申请人约定取证日期(一般在10个工作日以内,视具体办证类别而定),按规定缴费标准计算工本费,填写“华南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相关证明件业务受理单”交申请人。

(5)财务收费。

申请人凭“华南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相关证明件业务受理单”到财务处缴纳相关工本费用,妥善保存财务处开出的收款收据,以备日后取证查验;(6)教务处审核。

教务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及相关材料逐一检查、校对,必要时,将送相关二级教学单位进一步协查,如不正确,则反馈申请人返回修改,直至完全正确,经办人签名确认;(7)教务处制证。

教务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种类,对在读证明、中外文成绩单或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件进行制作、盖章。

(8)教务处发证。

申请人凭“华南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相关证明件业务受理单”及财务收据领取相关证明件。

2 历届毕业生办理流程(1)申请人网上查阅相关流程指引,并下载填写所需证明件内容模板;(2)材料准备。

武汉大学学籍管理规定

武汉大学学籍管理规定

武汉大学学籍管理规定----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

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武汉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武汉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学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学生(包括插班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的学籍管理。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三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所在学院(系)请假。

请假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对其入学资格、思想品德、健康状况等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学籍。

情节恶劣的,交有关部门查究。

第五条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在学校招生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并离校治疗,10个工作日内不办理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在下一年新生入学时向学校招生管理部门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在学院(系)办理注册手续。

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办理暂缓注册手续。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延期注册者,按旷课处理。

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未经教务部批准入学者,不得注册。

学历证明相关规定,学历证明

学历证明相关规定,学历证明

学历证明相关规定,学历证明本文《学历证明相关规定》是由为大家提供。

更多学历证明相关内容尽在使用资料学历证明专题。

学历证明相关规定【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办理学历证明的管理,根据我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特制订本规定。

一、适用范畴学历证明包括了学历证明、学历证明书以及各类学历证明等。

二、办理对象学历证明的办理仅针对于毕业生,在籍生一律不予办理学历证明。

三、学历证明办理要求1.申请办理学历证明的,学生必须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还需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附件一,下同)。

2.学生办理学历证明请先到教务处领取、填写《学历证明办理申请表》(附件二,下同);凭申请表领取学历证明办理回执。

3.学生本人或委托他人于10个工作日后凭学历证明办理回执到教务处领取学历证明;委托他人领取的,被委托人还需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

四、出国用学历证明办理要求学生因办理出国事宜要办理中外文版学历证明(中文版学历证明办理要求见本规定第三条),可先凭借学院开具的中文证明至上海上外翻译总公司等办理相关语种翻译件;并携带翻译件到教务处办理相关事宜。

五、学历证明书办理要求1.毕业生遗失毕业证书(结业证书)的,可以申请补办学历证明书。

每人每次只可申请办理一张学历证明书,学历证明书只有中文版本。

2.申请办理学历证明书的,必须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还需携带好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等。

3.毕业生办理学历证明书请先到教务处领取、填写《学历证明办理申请表》;凭申请表到财务处缴纳相关费用;缴费完毕后到教务处领取学历证明办理回执。

4.学生本人或委托他人于10个工作日后凭学历证明办理回执到教务处领取学历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还需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

六、办理时间与地点学生本人或委托他人于星期四(节假日除外)前往教务处(中德学院C楼101室)办理学籍证明开具手续;办公时间为上午09:00-11:00,下午13:00-15:00。

武汉大学办理研究生出国成绩单及学历证明管理办法

武汉大学办理研究生出国成绩单及学历证明管理办法

武汉大学办理研究生出国成绩单及学历证明管理办法
一、受理时间
每周一全天和周二上午在研究生院202 办公室,每周二下午( 2:30-5:30 ) 在二区一站式服务中心,节假日不予办理。

二、受理范围
1.全日制在籍研究生英文成绩单。

2. 往年毕业研究生的英文成绩单、学历证明。

三、申办要求
1.英文成绩单、学历证明由研究生院统一制作。

2.在校生凭本人学生证申请办理中英文成绩单。

3.2005 年以前入校的已毕业研究生需提交从校档案馆提取的盖章并封签的中文成绩单和本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申请办理英文成绩单,2005 年以后入校的已毕业研究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学号信息申请办理英文成绩单。

4. 毕业生办理英文学历证明(即毕业证)需提交毕业证书的A4 复印件。

5. 英文成绩单及毕业证明应由研究生本人办理,确有困难不能亲自办理者应由代办人出具本人签名的委托办理函和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收费标准
办理中外文成绩单、学历证明具体收费如下:
英文成绩单10元/份,已毕业学生另收50元/ 次的翻译费;
英文毕业证10元/ 份,另收10元/次的翻译费
研究生院培养处
研究生毕业证英文件办理流程图:
研究生英文成绩单办理流程图:。

研究生院资助外派出国(境)办理流程

研究生院资助外派出国(境)办理流程

研究生院资助外派出国(境)办理流程
研究生院资助外派出国(境)的办理流程如下:
1. 申请人访问研究生信息系统(如
2. 申请人打印已提交的《华中科技大学出国(境)申请表》,按照表格要求,找院(系)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连同文件所要求的其他材料(一般需一式三份),交所在院(系)教务部门。

3. 院(系)教务员线上审核申请人的出国(境)申请。

4. 院(系)教务员审核通过后,提交申请人出国(境)申请表及相关证明资料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大活A座311室)。

5. 研究生院培养办线上审核申请人的出国(境)申请,审核通过后在纸质材料上签字、盖章,并返还给申请人所在院(系)教务部门。

6. 院(系)教务部门将纸质材料返还给申请人。

7. 申请人继续办理其他相关财务、出国(境)手续。

另外,一些特殊注意事项也值得关注:
本批次申请的学生,不应晚于规定日期(如2019年6月30日)派出,超期未派出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获助学生不得擅自放弃。

因个人原因导致不能出国(境)访学,所获资助
自动取消,本学段内不得再次申请。

如遇特殊情况,获助学生应及时与所
在院系及研究生院沟通。

获助学生应勤奋学习,提高效率,在预定期限内完成访学计划并按期回国。

原则上不得提前或推迟回国,不得擅自变更访学国别/单位、访学内容。


有违规者,剩余资助款项不予发放。

对于极少数极端情况,研究生院保留
追讨已发放资助款项的权力。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学校和地区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学校相关部门或老师获取最新信息。

武汉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草案-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武汉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草案-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武汉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研究生管理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研究生合法权益,培养研究生成为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武汉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武大学字[2017]31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学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的学籍管理。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三条新生入学时,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入学者,应持有关证明请假,假期不能超过两周。

未经请假或请假期满逾两周未入学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录取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第六条的规定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第六条新生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保留一年;(二)参加团中央批准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支教生等项目保留一年、国防生按规定到部队工作保留一至两年;(三)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至退役后两年;(四)其他正当理由保留一年。

武汉大学研究生申请出国出境审批表-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武汉大学研究生申请出国出境审批表-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武汉大学回国(入境)、出国中止研究生返校登记表学号2012*****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院***** 专业***** 指导教师*** 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前往国别(地区)、院校(研究所)及参加何种活动:前往美国密歇根大学安娜堡分校,进行为期一年的博士联合培养。

以何种性质申请出国(出境):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出国中止原因:留学期满出国(出境)时间:2014.***** 回国(入境)时间:2015.*****留学期间工作总结(内容为留学期间的学习科研经历、国内外学习差异比较、参加的学术交流活动、主要收获等,若此处所留篇幅不够,可另加附页,字数不少于1500字。

):2014年*月至2015年*月,本人受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资助,在美国密歇根大学安娜堡分校亚洲与文化学系进行了为期**个月的博士联合培养,研究方向是中国古代医疗史,题目是《早期中国的医疗传统:以巫、医关系为视角的考察》,合作导师是****教授。

***教授是美国研究中国医疗史的权威,具有深厚的学术修养与丰硕的研究成果,已在国际学术顶尖杂志《远东学报》等刊物上,发表关于中国医疗史的论文数篇。

另有关于中国古代医疗史的专著1部——The Art of Medicine in Early China: The ancient and Medieval Origins of a Modern Archive,已于2015年由剑桥大学出版。

(余下见附页)留学期间成果统计(含成果发表形式、时间、刊物名称、刊物类别及分区等)*****《试论早期城市与****关系》,*****《随州叶家山西周早期******综述》,《中国*****动态》2015年第*期。

(CSSCI 来源刊)******: An interpretation and discussion on Wuwei Medical Manuscripts. 待刊。

办理出国成绩表的步骤

办理出国成绩表的步骤

办理出国成绩表的步骤1、准备好所有要办理英文的中文原件或复印件,比如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来到学校教务处货档案室(已毕业的学校)。

2、排到后填写办理成绩单申请表,主要是办理的份数等;一般要多办几份,比总的申请学校数多2-3份以备用。

3、交费,记得拿好发票。

4、一些天后去核对,确认无误后放进信封,封装贴防伪标志即可(密封后学校盖章也可)。

留学,旧称留洋,一般是指一个人去母国以外的国家接受各类教育,时间可以为短期或长期(从几个星期到几年)。

这些学生被称为留学生。

2019年6月3日下午,教育部在国新办发布2019年第1号留学预警。

预警指出,一段时间以来,中方部分赴美留学人员的签证受到限制,出现签证审查周期延长、有效期缩短以及拒签率上升的情况,对中方留学人员正常赴美学习或在美顺利完成学业造成影响。

注意事项第一、提高单科成绩。

国外的大学非常看重学习成绩,许多自考生申请困难,便是由于学习成绩的问题。

由于我国的自考比较严格,如果考生不是在考前就有出国打算的话,很少有考生各科成绩都能得优秀。

因为毕竟是用业余时间在学习,许多人抱着通过就行的想法,成绩普遍不高。

第二、提高自己的语言水平。

自考生大多不是在学校里全脱产学习,外语也就没有经过系统的学习,通过自考的英语单科,很多人都是勉勉强强,更何况托福雅思。

想出国但又没有通过语言关的自考生可以先进入国外的语言学校,但费用相当高。

第三、最好能拿到学士学位。

国外许多大学都要求申请者拥有学士学位才允许读硕士,因此如果你拥有学位的话,选择的空间会更大。

但这种规定不是绝对的,在国外也同样有许多学校不要求有学位,具体情况需要征询他们的研究生院。

武汉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审批及管理办法

武汉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审批及管理办法

武汉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审批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增强和规范因公临时出国审批与管理,明确职责和程序,提高实效,更好地服务学校教学与科研工作,按照《因公出国人员审批管理规定》(中办发[2012]第5号)、《外交部、中央外办、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中办发[2013[第16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增强教育外事管理的意见》(教外综[2013]第6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事部、组织部和国际交流部依照人事行政隶属关系、干部管理权限和外事审批权限,别离负责因公临时出国人员的审批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有审批权的和依照规定应当由上级机关审批,但仍需办理校内有关手续的因公临时出国任务。

第二章任务认定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因公临时出国,是指出国人员受学校或上级机关调派,以执行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任务等公事为目的,利用学校行政事业等非科研经费,依照规定的时间、期限、国家(地域)和线路进行的出国活动。

第五条因公临时出国必需有明确的公事目的和实质性内容,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

各组团单位应当坚持“因事定题,因题定人”的原则,按照工作需要和人员分工肯定出访人选,不得因人找事。

出访单位、出访目的与出访任务必需与出访人员的身份和业务范围一致。

第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批准出国执行公事:(一)出访人员的专业或业务分工与出访任务不相符的;(二)无权出具任务通知书的协会、中心等单位所组织的出国访问考察、参加研讨会和培训班等的;(三)由外单位牵头组织,各单位别离申报,但预算费用超过国家财政部规定标准的;(四)因公临时出国人员的随访家眷;(五)非在职在编人员;(六)已肯定要调离本校的;(七)通过因私渠道申请同一国家签证已被拒签的;(八)患有严重疾病的;(九)属于跨地域、跨行业的“双跨”组团出访的;(十)受到党纪政纪罢免以上处分未满5年的;(十一)违背外事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十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十三)因涉嫌违纪违法已被有关机关立案调查的。

武汉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

武汉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

武汉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入学与注册新生入学时,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到校注册;未经请假或请假期满逾2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学生在每学期开学后持学生证到所在学院注册,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未经请假逾期2周及以上不注册者,作退学处理。

1、受理时间:每学期开学第1-2周2、受理单位:各学院研究生管理教学办公室新生报到注册后,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管理信息系统填写个人信息,网址:保留入学资格、休学、复学、恢复入学资格、退学1、受理单位:研究生院培养处学籍管理办公室2、办理程序:(1)保留入学资格新生因经济困难、生病、工作需要、支教、国防生或其他特殊原因,当年不能到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2年,当年不予注册。

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研究生的待遇。

新生于当年8月底下载并填写《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并附有关证明(生病附医院证明等),经主管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后研究生院籍管理办公室办理。

(2)休学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的需休学,下载并填写《研究生休学申请表》,经导师、主管院长签字盖章后到研究生学籍管理办公室办理。

(3)复学或恢复入学资格学生下载并填写《研究生复学申请表》或者《研究生恢复入学资格申请表》,因病休学者还需到校医院开具病愈证明,经学院主管院长盖章后到研究生院学籍办公室办理。

(4)退学个人申请退学:学生本人下载并填写《研究生退学申请表》,经导师、学院签署意见后到研究生学籍管理办公室办理。

予以退学:因为未按时到校注册、长期不在校学习、违纪处分等,学院提出报告、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处学籍管理办公室,经核实后报学校校长办公室审批,学校行文予以退学。

学校行文退学后,学生到研究生院培养处领取退学文件,并到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档案室办理转档案手续,到校保卫部办理转户口手续。

转专业1、申请条件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转专业:(1)具备特殊才能,经导师及所在培养单位研究,认为变动专业或转学确实更有利于因材施教和人才成长;(2)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研究生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别的专业学习;(3)因专业调整或导师变动,影响继续培养;(4)研究生有特殊困难,经研究生院认定不能在本专业继续学习。

武汉大学公派出国研究生管理办法

武汉大学公派出国研究生管理办法

武汉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加强高水平大学建设,提高我校人才队伍素质和科研水平,规范我校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以下简称公派研究生)派出管理工作,保证公派研究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教育部和财政部发布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派研究生是指按照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选派到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以及在国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第四条学校作为公派研究生推选单位之一,对推选的公派研究生负管理责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和驻外使(领)馆共同做好公派研究生管理工作。

为做好公派研究生项目,学校成立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领导小组。

具体负责部门如下:1.研究生院负责按照国家派遣留学人员方针政策,开展公派研究生的选拔、学籍管理、学分认证、效益评估等工作,并对研究生在国外留学期间进行业务指导和联系。

2.国际交流部负责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沟通、对接与上报工作;校际层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拓展工作;负责协助公派研究生与世界高水平大学(导师或合作者)的对口联系、对口合作,协助研究生院做好公派研究生在国外留学期间的管理工作;负责派出人员的出国前培训工作;协助派出人员办理派出手续。

3.人事部负责与相关培养单位协同做好公派研究生的意向就业协议签订工作;制订吸引回国留学人员留校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措施。

4.各培养单位根据国家留学基金重点资助领域,结合本单位学科建设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每年负责向研究生院推荐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的人选。

第二章选拔与派出第五条研究生院根据“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原则,制定学校公派研究生的选派标准。

各培养单位负责研究生初审工作,并建立专门的公派研究生管理档案,实行全程跟踪、记录。

办理出国成绩单证明须知

办理出国成绩单证明须知

办理出国成绩单证明须知一、办理对象、内容、时间:1、办理对象:我校在校研究生、毕业生。

2、办理内容:中英文成绩单,中英文学历学位证明或中文、英文学位证明。

有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双证)的学生可以办理学历学位证明,没有毕业证的学生仅办理学位证明,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时不办理学历、学位证明。

3、登记、领取时间:每周二下午(节假日不办理)4、办理地点:教学主楼E座2层校务大厅0207室 电话:82663334二、登记手续:办理人员请先从研究生院网页上下载“出国成绩单学历学位证明”表格(ht tp:///)。

根据申请者的具体情况填写,并按以下要求办理各项手续: 1、毕业生:需持研究生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准确登记办理人的信息。

如果原件不在国内,须持档案馆开具的成绩单、学历学位证明,方可办理;未如实提供上述材料者一律不予办理。

毕业学生仅办理出国成绩单,其它成绩单在档案馆办理。

2、在校生:需持研究生证登记,仅办理在校出国成绩单,填写成绩顺序须与网上一致,成绩没有的课程暂不填写,不得擅自删除课程。

三、收费标准:出国成绩单每次办理时均视为首次办理,以往成绩单不再作为成绩原件。

1、中英文成绩单、学历学位证明:10份以下(含10份)收150元,如超出10份,超出部分每份另加收10元;2、只办中英文成绩或只办学历学位证明:10份以下(含10份)收100元,如超出10份,超出部分每份另加收5元。

四、领取事宜:1、登记一周后,凭交费时开出的“取成绩单凭证”在规定时间领取成绩单。

领取时请先仔细审核办理好的成绩单及学历学位证明的内容和份数,如有问题及时指出更正,确认无误后,持“用印通知单”到校长办公室(教学主楼E座2层0202室)加盖钢印。

2、盖完钢印后请即刻到校务大厅办理密封手续。

密封必须在当日完成,逾期不再办理。

(注意:密封前先将成绩单和学历学位证明份数分理清楚后再对成绩单和学历学位证明进行密封。

密封时将每套材料三等分折好装入信封,并加盖密封章)3、所办成绩单必须在两周内领取,逾期学校不再负责保管,一切后果由申请办理成绩单者自负。

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短期出国(境)研修资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模板】

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短期出国(境)研修资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模板】

关于印发《**大学博士研究生短期出国(境)研修资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加快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进程,积极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形式的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培养具有国际学术视野的拔尖创新人才,学校将设立“博士研究生短期出国(境)研修资助项目”。

现将《**大学博士研究生短期出国(境)研修资助管理办法》(试行)印发实施。

特此通知**大学二0一二年一月**大学博士研究生短期出国(境)研修资助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进程,积极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形式的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培养具有国际学术视野的拔尖创新人才,特设立“博士研究生短期出国(境)研修资助项目”,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博士研究生因科研工作或论文写作需要出国(境)进行短期学术研修,可申请本项资助。

第二章资助原则和申请条件第三条资助原则:本项资助以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需要为出发点,面向国际学术前沿和国家战略需求,依托学科发展平台和导师科研合作平台择优遴选。

第四条资助对象条件:一、**大学学制年限内在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已完成博士阶段课程学习并进入博士论文研究阶段,成绩优秀,专业基础扎实。

二、身体及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出国要求。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外语交流能力。

四、出国(境)研修计划应与本人的学位论文紧密关联。

五、回国(境)时间距毕业答辩时间三个月以上。

第五条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资助:一、教育部“学术新人奖”获得者和学校“学术新人奖”提名奖获得者。

二、在本学科顶级学术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博士论文研究已取得突破性成果或重大研究进展,预期有较大创新性或重要应用前景。

三、各培养单位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入围人选(以公开发文确认的名单作为参考依据)。

四、经评审进入我校“国家公派留学项目”推荐名单,但未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者。

五、培养单位或国(境)内外导师给予较大力度的配套资助者。

武汉大学学籍管理规定

武汉大学学籍管理规定

武汉大学学籍管理规定关于武汉大学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你知道多少?下面店铺给大家介绍关于武汉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武汉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武汉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学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学生(包括插班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的学籍管理。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三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所在学院(系)请假。

请假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对其入学资格、思想品德、健康状况等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学籍。

情节恶劣的,交有关部门查究。

第五条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在学校招生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并离校治疗,10个工作日内不办理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在下一年新生入学时向学校招生管理部门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在学院(系)办理注册手续。

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办理暂缓注册手续。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延期注册者,按旷课处理。

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未经教务部批准入学者,不得注册。

武汉大学研究生中英文成绩单(新版出国用)59

武汉大学研究生中英文成绩单(新版出国用)59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武汉大学研究生成绩单Wuhan University Graduate Student’s Transcript姓名:学号:学院:专业:层次:学制:年(供2004级至2007级同学使用,打印时此句红色提示请删去)PS: The Graduate School of Wuhan University has used Ten-point grading scale since 2008.96-100= A+; 90-95= A; 85-89= A-; 80-84= B+; 75-79= B; 70-74= B-; 67-69= C+; 63-66= C; 60-62= C-; 0-59= D. (供2008级和以后的同学使用,打印时此句红色提示请删去)Tel: (86) 27 Fax: (86) 27 E-mail:1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 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2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 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武汉大学 Wuhan University核实人: Registrar :研究生院院长:Dean of the Graduate school :制作研究生中英文成绩单注意事项:1. 无论实际学习时间是几年,2004级及以后的硕士生学制均为两年,2004级以前的硕士生学制均为三年,博士生学制均为三年。

硕博连读生若把硕士阶段和博士阶段成绩都制作在一张成绩单上时,学制填五年。

2. 课程名称、学分和成绩都对照中文成绩单正确填写,中文成绩单中所有课程都要填写在中英文成绩单中,课程名称要求中英文对照。

成绩单列表的行数若不够,可以添加;若有多的行,请删去,确保不留空行。

整张成绩单尽量控制在一页纸上。

3. 成绩单末尾部分关于计分制的说明,请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适用的保留。

办理英文成绩单、在读证明、毕业证的流程说明【模板】

办理英文成绩单、在读证明、毕业证的流程说明【模板】

***理英文成绩单、在读证明、毕业证的流程说明
为方便我校研究生办理出国相关材料,现已在研究生院一楼和工学部一站式服务中心各设置一台自助打印设备。

现对英文成绩单、英文毕业证、中英文在读证明的办理说明如下:
办理流程:
(1)在籍研究生:可携带本人一卡通到研究生院一楼或工学部一站式服务中心自助打印设备自行打印所需证明。

相关费用直接从校园卡内扣除。

如果校园卡余额不足,请先到财务部进行充值。

(2)2005年以后(含2005年)入学的已毕业研究生:首先需要到研究生院202进行登记及缴费,然后再到自助打印设备处自行打印所需证明。

受理时间为周一、周二全天,缴费标准详见下面的“收费标准”。

(3)2005年以前入学的已毕业研究生:办理英文成绩单需先到学校档案馆提取加盖档案馆公章的本人毕业成绩单,办理英文毕业证需携带本人毕业证书的A4复印件,于每周一、周二到研究生院202进行登记及缴费手续,并于规定时间到研究生院领取英文翻译件。

(4)以上出国材料如确需委托他人办理,办理时被委托人必须提供办理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收费标准:
英文成绩单:10元/份,已毕业学生加收50元翻译费;
英文在读证明:5元/份;
英文毕业证书:10元/份,加收10元的翻译费;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4年3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武汉大学办理研究生出国成绩单及学历证明管理办法
一、受理时间
每周一全天和周二上午在研究生院202办公室,每周二下午(2:30-5:30)在二区一站式服务中心,节假日不予办理。

二、受理范围
1.全日制在籍研究生英文成绩单。

2. 往年毕业研究生的英文成绩单、学历证明。

三、申办要求
1.英文成绩单、学历证明由研究生院统一制作。

2.在校生凭本人学生证申请办理中英文成绩单。

3.2005年以前入校的已毕业研究生需提交从校档案馆提取的盖章并封签的中文成绩单和本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申请办理英文成绩单,2005年以后入校的已毕业研究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学号信息申请办理英文成绩单。

4. 毕业生办理英文学历证明(即毕业证)需提交毕业证书的A4复印件。

5. 英文成绩单及毕业证明应由研究生本人办理,确有困难不能亲自办理者应由代办人出具本人签名的委托办理函和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收费标准
办理中外文成绩单、学历证明具体收费如下:
英文成绩单10元/份,已毕业学生另收50元/次的翻译费;
英文毕业证10元/份,另收10元/次的翻译费
研究生院培养处
研究生毕业证英文件办理流程图:
研究生英文成绩单办理流程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