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商品盘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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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商品盘点制度

一、盘点操作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库存商品的管理,明确相关人员的保管责任,避免公司的资产受到损失,保证库存商品的真实、准确、有效,确保帐实相符,特制订本制度。

二、盘点对象及范围

盘点对象为公司连锁范围内物流配送中心、门店仓库、门店营业厅存放商品;范围包括主机、配件、附件、残次机、赠品、样机、未配送商品。三、盘点责任主体

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是所有商品数据的最终确认者,负责对整个公司商品盘点数据进行最终核定,还可以按需要对库存商品不定期组织抽盘;物流管理中心是所有商品实物保管的最终责任主体,负责组织与指导库存商品的定期盘点工作。对库存商品的丢失、毁损,分公司总经理是分公司的第一责任人并负直接管理责任,物流管理中心负职能管理责任,连锁地区物流部门负直接责任;门店经理是门店商品管理和盘点的第一责任人;门店营业厅存放商品由门店柜组长代为保管,对商品的丢失、毁损负直接责任。

四、盘点周期

1. 例行盘点

每月25 日为固定盘点日,例行盘点不仅是商品管理的需要,同时也是仓管、台帐开展自检自查的过程。25日营业结帐结束后开始盘点,逢法定节假日另行通知,原则上为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一或周二盘点。

2 . 其他事项盘点

1)供应商撤柜或由于销售方式的改变等,需按品牌、品类对应盘点。

2)物流经理、门店经理、物流主任、物流主管、仓库主管、仓管员、柜长、台帐等与物流相关人员离职或工作调动时应组织盘点,并建议人力资源部的人事调动在月例行盘点后进行。

3)按需要对仓库或门店的抽盘

五、盘点人员分工

1 参加人员

1)物流配送中心:仓储科科长(或物流主任)、仓库主管、仓库保管员、台帐(或系统操作员)、库工

2)门店:门店经理(副经理)、营业厅经理、财务人员(台帐、财务主管)、柜组长、物流主管、仓库保管员、营业员、库工

2 人员职责及分工

1) 领导小组:总部领导小组由财务总监、物流总监、审计监察委员会主任组成;分公司由分公司总经理、物流部经理、财务部经理组成,并负责向公司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2) 各盘点单位管理人员

A、督查员:由物流管理中心或分公司派出至某盘点单位检查盘点工作,不是固定的成员

B、总盘人:负责盘点工作的指挥、协调、督导及异常事项向分公司领导小组的通报

物流配送中心由仓储科科长(或物流主任)担任,门店由门店经理(副经理)

3)各具体盘点实施小组(必须由三人组成一个盘点小组):

A、盘点人:负责有顺序的唱报商品型号,由仓库保管员担任

B、记录人:负责盘点人唱报商品型号的记录工作,由仓库主管或柜组长担任

C、监盘人:负责复核、监督盘点人唱报型号与记录型号的一致

物流配送中心由台帐(或系统操作员)担任,门店由门店台帐担任。六、盘点前准备工作

1. 各仓库保管员将商品按品类、品牌、型号整齐摆放;

2. 台帐(或系统操作员)将所有出入库单据录入电脑,财务部人员对数据进行确认;

3. 代管、残次商品(残次商品的电脑、手工保管帐必须建立)均单独堆放,与正常库存商品分开;

4. 盘点开始后停止所有商品的进出库动作;

5. 总盘人安排好人员协助盘点、搬运工作;

6. 仓管员将手工帐上交财务人员。

七、盘点流程

(一)ERP系统

1. 盘点按品类进行组织盘点;

2. 盘点小组的记录人将盘点的数据按品牌分别填写在不同的纸片上,以便于将盘点数据腾写在数据空白《盘点表》上;

3. 台帐(或系统操作员)必须将所有的单据处理完毕后再打印出实物《盘点表》(格式附后),只显示货品ID及型号,不得显示数量;

4. 盘点结束后,三人盘点小组人员将数据腾写在数据空白《盘点表》上,所有参加盘点三人必须在相关的《盘点表》上签字确认,如果有数据是腾写在其他小组的《盘点表》上必须同样签字确认;

5. 台帐(或系统操作员)将实际盘存数录入电脑,打印出有数据和盘点数的《盘点表》;

6. 台帐(或系统操作员)与仓库保管员共同进行帐实核对工作,对帐实不符的商品进行复盘;

7. 复盘结束后,台帐(系统操作员)将复盘确认的实物数量与帐上数量有差异的原因详细记录,并打印出《盘点差异表》作为整个盘点表的封面;

8. 监查员、总盘人、盘点人、记录人、监盘人分别在《盘点差异表》上签字确认;

9. 财务部人员对《盘点差异表》进行确认;

10. 按照审批程序执行报损、报溢流程,作帐务调整。

(二)协力商霸系统

1. 盘点按品类进行组织盘点;

2. 盘点小组的记录人将盘点的数据按品牌分别填写在不同的纸片上,以便于将盘点数据腾写在数据空白《盘点表》上;

3. 台帐必须将所有的单据处理完毕后再打印出实物《盘点表》(格式附后),只显示货品ID及型号,不得显示数量;

4. 盘点结束后,三人盘点小组人员将数据腾写在数据空白《盘点表》上,所有参加盘点三人必须在相关的《盘点表》上签字确认,如果有数据腾写在其他小组的《盘点表》上必须同样签字确认;

5. 台帐将实际盘存数与帐面数逐一进行核对,将出现差异的商品汇总后,编制并打印《盘点差异表》;

6. 台帐与仓库保管员共同进行帐实核对工作,对帐实不符的商品进行复盘;

7. 复盘结束后,台帐将复盘确认的实物数量与帐上数量有差异的原因详细记录;

8. 督查员、总盘人、盘点人、记录人、监盘人分别在《盘点差异表》上签字确认;

9. 财务人员对《盘点差异表》进行确认;

10. 按照审批程序执行报损、报溢流程,作帐务调整。

八、盘点要求

1. 盘点时按照商品实物地理位置逐一清点,按顺序见货盘点,不准跳跃式盘点,严禁故意少盘、有意漏盘、抄盘、有物不盘,减少人为的盘点差错;

2. 所有数据均以实物盘点数为准,严禁未经过实盘就以帐面数代替商品的实存数;

3. 盘点表格内信息项不得修改,若确有需要必须经所有盘点人员签字确认,方能生效,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 盘点结束后,参加盘点人员必须经总盘人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5. 参加盘点的人员在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并依时间提前达到指定工作地点,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请示核准,否则以矿工论处;

6. 发生盘盈、盘亏情况后,台帐(或系统操作员)应协助仓库保管员查明原因,并在盘点表中注明,否则将追究其责任。

九、盘点资料保存与确认

1. 盘点资料的保存:盘点的现场记录表与盘点表经盘点人、记录人、监盘人、总盘人、督查员签字确认后保存在财务。

2. 每月盘点资料,包括盘点纸片、《盘点表》、《盘点差异表》(经由财务人员确认的),台帐将其相应整理后留存原件,将《盘点差异表》的封面复印件经总盘人签字认可后直接报到分公司财务部、物流部,由他们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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