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工报告审批流程
申请办理开工报告的程序
申请办理开工报告的程序开工报告是在施工项目开始前,由开工项目负责人向施工监理单位递交的一份重要文件。
它是工程施工中各方进行沟通、协作的纽带,也是保证施工质量的重要措施。
本文将从申请办理开工报告的程序、流程、注意事项等方面,详细介绍如何办理开工报告。
一、办理开工报告需要准备的材料1.工程项目批复文件或政府核准文件原件或复印件;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权属证明及土地使用证或土地租赁合同;3.环保手续文件,如环境评价报告等;4.施工图纸设计资料,包括整个项目的总平面图、剖面图、装修图等;5.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二、办理开工报告的程序1.确定项目负责人:根据工程项目方案或批准文件,确定项目负责人,并承担代表开工项目的权利和义务;2.编制申请文件:项目负责人根据要求,编制开工报告申请文件,其中需要对施工安排、施工进度、主要资料等进行详细说明,并在文件中盖章或签字确认。
3.递交施工监督单位:项目负责人将开工报告申请文件递交施工监督单位,并附上以上准备好的材料,由施工监督单位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及完整性。
4.监督单位审批:施工监督单位出具审批意见,根据实际情况审核申请文件,确认文件是否符合规定、材料是否齐全、有无遗漏,同时还会对建筑、结构的实用性、可行性、安全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批准。
5.申领开工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或是受其委托的代理人凭领证人员身份证明,出示施工监理单位出具的开工报告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明,到当地建设部门领取开工许可证。
三、办理开工报告的注意事项1.在申请文件中对施工期限及安全,质量等问题要做出详细说明,考虑到其他紧急事件的发生,需要增加适当的施工储备时间。
2.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文件之前,对于所涉及的材料要做好复印件,防止材料遗失、文件丢失、审核不通过等事项的出现。
3.在办理开工手续时,应根据项目建设规模和资金计划,及时向街道、道路、公安、交通、环保、水利等单位咨询有关批准文件的审批过程、所需手续及时间、收费标准、缴费方式、证明材料和证书等内容。
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开工报告审批制度开工报告审批制度为了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制定了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和统一开工报告的编制和审批流程,确保各级领导对工作有准确的了解,并及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一、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项目的开工报告编制和审批工作。
二、制度内容1.开工报告的编制:开工报告应由项目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在项目或部门启动之前编制。
编制内容应包括项目或部门的背景、目标、计划、资源需求及相关风险预警等。
开工报告应详细、准确、全面,以便对工作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和部署。
2.开工报告的审批流程:开工报告需要经过一定的审批流程,确保各级领导对工作有准确的了解,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审批流程分为三级,具体如下:(1)一级审批:开工报告首先由项目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提交给所在部门的领导,由领导进行审批。
领导应审查报告的内容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是否合理可行。
审批结果可分为通过、修改和驳回三种。
(2)二级审批:通过第一级审批的开工报告需由所在部门领导提交给上级领导进行审批。
上级领导应审查报告的内容和一级审批结果,并进行二级审批。
审批结果可分为通过、修改和驳回三种。
(3)三级审批:通过第二级审批的开工报告需由上级领导提交给公司领导进行最终审批。
公司领导应审查报告的内容和二级审批结果,并作出最终审批决定。
审批结果可分为通过、修改和驳回三种。
3.开工报告的保存与归档:通过审批的开工报告应保存并归档,以备后续工作的参考和复查。
报告的保存方式可以是纸质档案和电子文档,确保报告的安全和完整。
三、制度执行与监督1.系统培训:公司应针对各部门和项目负责人进行开工报告审批制度的培训,包括制度的具体内容、流程和要求,以及如何正确编制和审批开工报告。
2.内部监督:各级领导应监督和指导下属部门和项目负责人按照制度要求编制和审批开工报告,确保报告内容的准确、全面和合理性。
3.审查和复查: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可定期或不定期对开工报告的编制和审批情况进行审核和复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并提出改进意见。
开工报告的审批管理办法
开工报告的审批管理办法
一、背景和目的
开工报告是项目启动阶段的重要文件,其内容涉及项目的目标、计划、资源安排等重要内容,对项目的顺利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为
了规范开工报告的编制和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制定本
管理办法。
二、申请人责任和权限
1. 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开工报告,并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2. 项目负责人有权限选择相关部门、单位参与开工报告的审批过程,以确保相关利益方的意见被充分考虑。
三、审批流程
1. 项目负责人向相关部门递交开工报告申请;
2. 相关部门审查开工报告,对报告的内容、可行性进行评估;
3. 相关部门提出审批意见,并将开工报告及意见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
4. 上级主管部门对开工报告进行审查,并对其合理性进行评估;
5. 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审批意见,并将开工报告及意见提交给最终决策者;
6. 最终决策者对开工报告进行审批,并作出决策;
7. 决策结果通知项目负责人和相关部门;
四、审批时限
1. 开工报告的审批时限为15个工作日;
2. 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批时限,申请人需提前向上级主管部门说明原因,并获得批准。
五、审批结果
1. 审批通过:项目负责人可正式启动项目,并按照开工报告的内容进行实施;
2. 审批不通过:项目负责人需根据审批意见进行修改,重新提交审批。
六、附则
1. 开工报告的编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2. 审批过程中,各相关部门须保持公正、客观、真实的态度,不得以个人喜好或非法利益干预审批结果;
3. 如有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为开工报告的审批管理办法,自X年月日起施行。
工程开工报告批准制度
工程开工报告批准制度
一、制度目的
为了规范工程项目开工报告的审批流程,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开展,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率
和质量,特制定此工程开工报告批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工程项目的开工报告审批流程。
三、审批权限
1. 报告编制单位应当在报告中明确开工报告的编制人员和主要负责人。
2. 开工报告应当由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并由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审核签字。
3. 若为重大工程项目,还需经公司领导层审批。
4. 其他部门需要参与的工程项目,需经相关部门领导审批。
四、审批流程
1. 报告编制单位收集项目相关资料,编制开工报告,并将报告提交给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
术负责人审批签字。
2.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审核报告内容,签字确认。
3. 若为重大工程项目,报告需提交给公司领导层审批。
4. 其他需相关部门参与的工程项目,报告需提交给相关部门领导审批。
5. 审批流程需书面确认,确保所有相关人员同意开工报告内容。
六、审批结果
1. 审批通过后,开工报告生效,工程项目正式开工。
2. 审批未通过,需重新修改开工报告,并重新进行审批流程。
七、其他事项
1. 报告编制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和标准编写开工报告,确保报告内容真实可靠。
2. 未经批准擅自开工的工程项目,将按公司有关规定追责。
3. 所有审批流程必须留有书面记录,方便查阅。
四、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修改,另行通知。
以上为工程开工报告批准制度内容,希望所有工程项目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开工报告及审批程序实施细则
开工报告及审批程序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开工报告内容和审批程序,确保工程在具备条件情况下及时开工建设,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单项工程划分单项工程划分参照《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检验标准》(JTG F80/1-2004)附录A和《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及质量评定办法》中的单元划分,或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安排的实际情况,按施工阶段或施工段落予以具体划分。
第二章合同段开工报告的内容及批复程序第三条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合同段开工申请报告。
第四条合同段开工申请报告一式四份报驻地监理小组审查,审查完成后上报总监办审批并抄报项目公司,合同段开工申请报告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2.合同段开工申请报表;3.施工管理机构表;4.劳务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的进场情况;5.临时道路、临时设施的修建情况;6.合同段施工组织设计(含工期);7.桥梁、路基、立交、隧道等主要工程的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和方法;8.合同段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人登记表;9.安全生产、环保作业、文明工地建设;10.施工交通保畅组织设计;11.雨季、冬季施工措施;12.主要材料的采购供应。
总监理工程师须在投标书附录规定的期限内发布开工令,承包人收到开工令之后,应在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开工期内开工,然后连续均衡地合理安排施工。
第三章单项开工报告的内容第五条承包人提交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必须在单项工程开工之前14天送往驻地监理小组,以取得驻地监理工程师审阅、批准。
第六条单项工程开工报告一式三份报驻地监理小组。
单项工程开工报告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单项工程简介;2.单项工程开工申请报表;3.单项工程数量批复表;4.单项工程施工进度(施工组织设计,含工期);5.土地占有及临建工程情况;6.测量控制桩点成果表;7.单项工程现场管理人员表;8.单项工程现场施工人力表;9.单项工程进场机械设备表;10.单项工程进场材料表;11.原材料试验、标准试验审批表;12.施工图纸;13.有关施工外部条件的协议文件或资料复印件(如有);14.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人登记表;15.安全生产、环保作业、文明工地建设;16.交通保畅保证措施;17.雨季、冬季施工措施(如有)。
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制度范文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开工报告的审批流程,确保项目的开工报告能够及时审批并得到有效执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项目的开工报告审批管理。
三、制度内容1. 开工报告的编制(1)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启动阶段编制开工报告,内容包括项目的背景、目标、范围、进度计划等;(2)开工报告应由项目负责人提交给所在部门的主管领导审批。
2. 开工报告的审批流程(1)主管领导审批:主管领导应在收到开工报告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在开工报告上签字盖章,表示同意开展项目;(2)公司相关部门审批:开工报告必须依次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包括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法务部门等;(3)审批结果反馈:各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反馈给项目负责人;(4)项目负责人收到审批结果后,应按照批准的内容执行项目。
3. 异议与复议(1)如果项目负责人对审批结果有异议,可以向上级主管领导提出复议申请;(2)上级主管领导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议,并就复议结果向项目负责人进行说明。
四、责任与义务(1)项目负责人有责任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流程提交开工报告;(2)主管领导有责任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开工报告的审批;(3)相关部门有责任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对开工报告的审批;(4)公司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确保开工报告的审批能够顺利进行。
五、制度执行与监督(1)公司内部应设立开工报告的审批管理制度执行机构,负责制度的具体执行和监督;(2)相关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间节点执行开工报告的审批;(3)制度执行机构应定期对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六、制度改进(1)如果发现本制度存在问题或需要改进的地方,应及时向制度执行机构提出建议;(2)制度执行机构应及时收集反馈意见,对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
七、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并在实施中进行修订或调整。
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制度范文(二)1. 目的和适用范围此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开工报告的审批流程,确保开工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并保证相关部门和人员在项目实施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开工报告审批制度开工报告审批制度一、前言开工报告是指项目开展前需要完成的一项准备工作,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实施目标、工作计划、人员配备、资源需求等。
开工报告审批制度是为了保证项目开展前的顺利进行和管理的需要而制定的制度,通过审批程序对项目开展前的各项工作进行合理安排和监督。
二、开工报告审批流程1. 编制:项目负责人将项目开工前工作的相关内容进行编制和整理,包括项目概况、实施目标、工作计划、人员配备、资源需求等。
2. 内部审批:项目负责人将编制完成的开工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或领导进行内部审批。
审批人员需要对报告的内容进行仔细审查和评估,确保其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3. 反馈修改:审批人员对开工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需要,项目负责人需对报告进行相应的修改和调整,并将修改后的报告重新提交给审批人员。
4. 最终审批:经过反复修改和完善后的开工报告,由最终审批人员进行审批,审批人员需对报告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审核。
5. 总结归档:审批通过的开工报告将被归档并留存备查,以备后续的跟踪和查阅。
三、开工报告审批制度的意义1. 明确责任:开工报告审批制度明确了项目的相关责任人和审批程序,能够保证项目的进展和实施有序进行。
2. 提高效率:通过开工报告审批制度,能够减少决策延误和沟通成本,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时间和精力。
3. 防止失误:开工报告审批制度能够对项目的各项工作进行合理安排和监督,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和失误。
4. 规范管理:开工报告审批制度规范了项目的管理流程,使得项目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利于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四、开工报告审批制度的执行1. 制定制度:组织相关人员对开工报告审批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明确和整理,并制定相应的制度文件。
2. 培训宣传:对参与开工报告审批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宣传,确保他们对制度的内容和要求有所了解和掌握。
3. 监督执行:设立专门的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对开工报告审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开工报告是企业项目实施的重要文件,审批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开工报告的编制和审批程序,以提高项目实施的效率和质量。
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开工报告的准确性和合规性,保证项目顺利启动。
二、报告编制1. 开工报告的编制须由项目负责人牵头,涉及的各部门负责人协同参与,确保报告内容全面、准确。
2. 开工报告应包括项目概况、项目目标、项目计划、项目组织机构、项目资源配置等内容,要求简明扼要,清晰易懂。
三、报告审批程序1. 开工报告的审批程序分为三级:初审、会议讨论和最终审批。
2. 初审阶段,经办人将开工报告提交给主管领导进行初步审查,主管领导需在24小时内给出初审意见。
3. 会议讨论阶段,由主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会议讨论,讨论结果需要书面记录,并在会后48小时内提交给最终审批人。
4. 最终审批阶段,最终审批人对开工报告进行综合评审,并在72小时内作出最终决策。
四、报告审批权限1. 初审权限:部门负责人及以上级别的领导有权进行初审。
2. 会议讨论权限:主管领导有权组织会议讨论,并记录讨论结果。
3. 最终审批权限:公司高级管理层拥有最终审批权。
五、审批结果1. 审批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情况,审批人需在审批时间内给出明确的结果和意见。
2. 若开工报告通过审批,项目负责人需按照报告内容和时间计划启动项目。
3. 若开工报告未通过审批,审批人需提出具体不通过的原因,并给出改进意见,项目负责人需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
六、变更管理1. 如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对开工报告内容进行变更,项目负责人需向主管领导提出变更申请。
2. 变更申请需明确说明变更原因、内容和影响,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 变更申请需经过主管领导的初审和会议讨论后,再由最终审批人进行最终决策。
七、追溯与归档1. 审批过程需记录并存档,包括审批意见、会议记录、变更申请和决策结果等。
2. 存档材料需按照公司的文件管理规定进行分类并标示,以便查阅和追溯。
开工报告审批制度范本
开工报告审批制度范本标题:开工报告审批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开工报告的编制和审批流程,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制定本审批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司所有部门和项目的开工报告的审批流程。
三、审批程序1. 开工报告编制:各部门或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和要求编制开工报告,并提交给上级主管领导。
2. 领导科学决策:上级主管领导对开工报告进行审阅,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 审批流程:(1)上级主管领导审批:开工报告经上级主管领导审批后,可进入下一阶段审批流程。
(2)部门负责人审批: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开工报告,各部门负责人应按照各自职责审批。
(3)行政审批:开工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需要提交给行政部门进行审批,确保符合相关行政规定。
(4)法律审批:对于涉及法律事项的开工报告,应提交给法务部门进行审批,确保合法合规。
(5)最终审批:经过行政审批和法律审批后,开工报告提交给最终审批人进行审批,并做出决策。
4. 审批结果通知:审批决策结果将由最终审批人书面通知相关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并将决策结果归档。
四、其他事项1. 针对特殊项目或紧急情况,审批程序可以进行适当的调整,但必须确保决策的透明和合规性。
2. 对于涉及重大投资或重大风险的项目,建议进行风险评估和决策论证,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3. 对于重复性的开工报告,可以简化审批程序,但必须确保原有的审批记录和决策依据。
五、制度宣导本制度将在公司设立的各个办公区域张贴,并通过公司内部通讯工具进行宣传和培训,以确保全体员工理解并遵守本制度。
以上为开工报告审批制度的范本,具体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为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建议定期进行评估和检查,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工程施工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工程施工开工报告审批制度一、引言工程建设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其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直接影响着整个工程的质量及效果。
为了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我们特制定了工程施工开工报告审批制度,以规范和管理施工开工报告的编制、审批和执行过程,确保工程施工的规范和有序进行。
二、审批范围本审批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开工报告审批。
无论是新建、改建、扩建还是维修改造项目,均需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三、审批程序1. 施工单位提交开工报告施工单位在准备开工前,需要编制工程施工开工报告并提交给项目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开工报告应包括项目背景、工程概况、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资质、施工进度计划、质量管理计划、安全生产计划等内容。
2. 项目管理部门初审项目管理部门收到开工报告后,将组织专业人员对报告进行初步审查。
主要审查内容包括报告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如有不符合之处,将通知施工单位进行修改。
3. 技术部门评审经初审合格后,项目管理部门将报告送至技术部门进行技术评审。
技术部门将评估施工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可行性,确保施工方案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4. 安全监督部门评审在技术评审通过后,项目管理部门将报告送至安全监督部门进行安全评审。
安全监督部门将就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计划进行评估,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齐全有效。
5. 资质单位评审经过技术和安全评审合格后,项目管理部门将开工报告送至资质单位进行最后评审。
资质单位将评估施工单位的资质情况,确保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
6. 上报领导审批经过各部门的评审合格后,项目管理部门将开工报告上报公司领导进行审批。
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颁发施工许可证,允许施工单位正式开工。
四、执行措施1. 开工报告及时修改如果在审批过程中发现开工报告中存在问题或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施工单位应及时根据审批意见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审批。
不得强行开工,确保开工报告的质量和规范。
开工报告及审批程序实施细则
开工报告及审批程序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项目工程开工报告内容和审批程序,确保工程在具备条件情况下及时开工建设,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单项工程划分单项工程划分参照《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检验标准》(JTG F80/1-2004)附录A和《建设项目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及质量评定办法》中的单元划分,或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计划安排的实际情况,按施工阶段或施工段落予以具体划分。
第二章合同段开工报告的内容及批复程序第三条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合同段开工申请报告。
第四条合同段开工申请报告一式四份报驻地监理小组审查,审查完成后上报监理部审批并抄报项目公司,合同段开工申请报告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2.合同段开工申请报表;3.施工管理机构表;4.劳务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的进场情况;5.临时道路、临时设施的修建情况;6.合同段施工组织设计(含工期);7.桥梁、路基、立交、隧道等主要工程的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和方法;8.合同段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人登记卡;9.安全生产、环保作业、文明工地建设;10.施工交通保畅组织设计;11.雨季、冬季施工措施;12.主要材料的采购供应计划。
监理部须在投标书附录规定的期限内发布开工令,承包人收到开工令之后,应在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开工期内开工,然后连续均衡地合理安排施工。
第三章单项开工报告的内容第五条承包人提交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必须在单项工程开工之前14天送往驻地监理小组,以取得驻地监理工程师审阅、批准。
第六条单项工程开工报告一式三份报驻地监理小组。
单项工程开工报告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单项工程简介;2.单项工程开工申请报表;3.单项工程数量批复表;4.单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含工期);5.土地占有及临建工程情况;6.测量控制桩点成果表;7.单项工程现场管理人员表;8.单项工程现场施工人力表;9.单项工程进场机械设备表;10.单项工程进场材料表;11.原材料试验、标准试验审批表;12.施工图纸;13.有关施工外部条件的协议文件或资料复印件(如有);14.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人登记卡;15.安全生产、环保作业、文明工地建设;16.交通保畅保证措施;17.雨季、冬季施工措施(如有)。
申请办理开工报告的程序
申请办理开工报告的程序申请办理开工报告的程序是建设工程贯彻落实《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重要步骤,不仅能够确保项目的顺利开展,还能保证建设过程的安全、顺利进行。
本文将从申请办理开工报告的概念、申请程序及申请材料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申请办理开工报告的概念开工报告是指在施工前,由建设单位提交给监理单位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申请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建造安全及施工许可文件的查验结果等。
开工报告是施工的首要环节,必须严格遵守建设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二、申请程序及申请材料1.申请程序(1)施工项目筹备(开会、招标、签订合同等)(2)填写开工报告表(3)提交报告,由县级以上负责施工项目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受理(4)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形成审核意见(5)建设单位根据审核意见完善申请材料,重新提交开工报告(6)建设主管部门出具开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2.申请材料(1)开工报告表(2)建造安全施工许可证复印件(3)施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项目负责人或总工程师聘书(5)合同复印件(6)已取得的相关批准或审批文件复印件(7)勘察设计文件复印件(8)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保护手续文件(9)其他相关材料。
三、开工报告审核反馈及注意事项1.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结果为“同意办理”,建设单位可办理开工许可证,并依法开工。
2.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结果为“补充提供材料”,建设单位需重新完善申请材料,并重新提交开工报告。
3.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结果为“不同意办理”,建设单位需依法提出申诉或重新规划。
4.注意事项:(1)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采取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2)在办理开工报告的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不得虚报、漏报,不得作出虚假的承诺。
(3)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协调解决。
(4)不得在未办理开工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进入施工现场,一旦发现应立即予以制止。
【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哪些项目执行开工报告制度.docx
【开工报告审批制度】哪些项目执行开工报告制度
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1.1 一般规定
1. 工程的开工是指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第一次开始建设。
在此之前的准备工作,如平整场地,拆迁建筑物,临时通讯及临时便道施工等都不算正式开工。
2. 工程开工前,要作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和施工图的核对优化工作,经检查合格后,才能申请开工。
3. 凡属本施工标段工程及单位工程,都应在正式开(复)工之前,办理开(复)工报告审批手续。
4. 严格执行开工报告报审制度,未经批准的工程不得开工。
5. 开工报告作为验工计价的重要依据之一,未经批准开工的工程一律不予验工计价。
1.2 开工报告审批程序
1. 总开工报告由项目部工程管理部编制并上报;其他工程项目开工报告由各工区编写,工区签字盖章后自行上报监理分站初审,报监理总站复审,复审完后报建设指挥部审批;。
2. 合同标段总开工报告及重点工程开工报审表于开工前5天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3天内须完成审查,并报建设。
工程开工审批程序及条件
第二章工程开工报告分级及审批程序第五条工程开工报告分级一级工程开工报告,包括标段工程、控制性重难点工程、特殊结构或深水基础桥梁、特殊地质条件或5000m及以上隧道、不良地质或特殊地质路基、无砟轨道工程、站房、“四电”工程开工报告。
二级工程开工报告,包括铺轨基地、制梁场、轨枕板(块)预制场等大型临时工程,站场工程、区间路基工程、1000m及以上桥梁、3000m(含)至5000m (不含)隧道工程开工报告。
三级工程开工报告,指一级、二级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开工报告。
第六条一级开工报告由施工单位上报,监理单位审核,建设指挥部审批,公司工程部、安质部、计财部、征拆协调部核备。
第七条二级开工报告由施工单位上报,监理单位审核,建设指挥部审批。
第八条三级开工报告由施工单位上报,监理单位审批,建设指挥部核备。
第四章工程开工条件第十三条一级工程开工条件(一)标段施工承发包合同已经签订;(二)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按投标承诺进场,施工及管理人员经客专培训考试合格,施工单位项目部、分部、架子队管理机构按标准化要求已经建立,人员配置标准业已完成;(三)主要机械设备、测量仪器、试验设备已按合同承诺进场,合同标段和重点工程工装、设备配置标准业已完成;(四)大临工程满足开工使用要求,大临布置标准业已完成;(五)工地试验室已经建立,试验员、仪器设备履约进场,相关手续完善并获得试验许可;(六)施工图纸完成现场核对,建设单位已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差、错、漏、碰已经消除;(七)测量桩橛完成现场交接,施工复测已完成,相关成果符合铁路测规要求;(八)工程材料进场检验合格,物资储备充足;(九)相关材料配比工艺性试验取得成功,施工方案及技术参数等已通过监理审查;(十)一级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已通过审批;(十一)征地拆迁、临时用地租用工作符合相关规定。
(十二)“四化”支撑手段满足合同要求。
第十四条控制性工程具备开工条件后,允许其先于标段工程开工。
建筑工程—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建筑工程—开工报告审批制度1、合同段及其单位、分项工程,应在正式开工之前的进行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办理开工报告审批手续。
开工报告未批复的,不得擅自施工,无开工报告批复的不予计量。
2、同类型工程(工艺、原材料、人员、机械设备等不发生变化)在后续申请开工时,其内容可适当简化(只报开工报告申请表、测量放样表、工程数量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批复表)。
3、施工项目因为某种原因停工超过一个月,重新施工时,应于七天前打复工或开工报告;4、审批权限及程序:4.1 总体开工报告由施工单位编制完成,报驻地监理办签收审查后,报总监办签收审批。
4.2 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由施工单位编制完成报驻地监理办签收审批。
5、审批时限及有关要求:5.1 总体开工报告在施工单位编制完成上报总监办签收后,须在14天内批复。
5.2 分部工程开工报告,在签收施工单位的申请报告后,驻地监理办应在5天内审查并批复。
5.3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在签收施工单位的申请报告后,驻地监理办2天内予以审批。
5.4总体开工报告一式四份(执行办一份、总监办一份、驻地监理办一份、施工单位一份);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一式二份(驻地监理办一份、施工单位一份);分部工程连续施工时(不超过计划工期10天)可省去该分部工程内分项开工报告。
5.5开工报告监理签收的标准是:资料齐全、内容完整、格式符合监理规定的要求。
5.6总体开工报告的内容及批复程序(1)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总体开工报告。
(2)总体开工申请报告报驻地办审查,由总监办审核完成,征得项目执行办同意后批复,并报项目执行办备案。
总体开工申请报告主要包含以下内容:a工程概况;b总体开工申请报表;c施工管理机构表;d劳务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的进场情况;e临时道路、临时设施的修建情况;f合同段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批复表(含工期);g桥梁、路基、立交等主要工程的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和方法;h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方案(结构特别复杂、技术难度较大的工程项目)。
单项工程开工报告与审批程序
附件:分部(项)工程开工报告与审批程序一、单项工程开工报告提交根据施工技术规范要求,承包人必须在单项工程开工前14天将单项工程开工报告送监理工程师以取得批准。
单项工程开工报告一式三份报驻地办。
单项工程开工报告主要包含如下内容:(一)分部(项)工程开工申报表;(二)单项工程数量申报表;(三)单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四)试验段总结批复报告;(五)测量控制桩点成果表;(六)单项工程现场管理人员表;(七)单项工程现场施工人力表;(八)单项工程进场机械设备表;(九)单项工程进场材料表;(十)材料试验审批表;(十一)标准试验审批表;(十二)安全、环保措施。
二、单项工程开工报告的批复所有单项工程开工报告由驻地办审查,具备条件的按总监办统一的格式签发单项工程开工报告通知书。
通知书一式三份(附开工报告),发施工单位一份,抄报总监办一份,驻地办存档一份。
驻地办在批复单项工程开工通知时,除了施工注意事项(如果有)予以简要提示外应明确该单项工程的主要负责人,还应以附件的方式对各具体工程项目特别明确以下事项:(一)控制质量的检查工序及相应的检查记录表格;(二)技术规范规定的质量控制指标及承包人自检抽样或测量频率及其手段或方法;(三)现场监理质量控制要点。
三、单项工程开工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承包人的临时建设、供水、供电、临时道路、施工场地平整等工作已基本完成。
(二)导线点、水准基点等施工控制桩已复测闭合,并经工程师检查验收。
(三)地面线复测已经由工程师检查认定,工程数量已经由工程师审查批准。
(四)单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已经由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
(五)现场管理人员和熟练工人已经到岗,普通工人数能满足施工需要。
(六)材料供应已落实,能保证开工及施工连续进行;进场材料已经由工程师检验合格,供货质量亦有保证。
(七)用于单项工程的各种机械设备已落实,开工所需机械设备已经到位并经工程师检查符合要求。
(八)现场试验设备已经齐备,各种标准试验及原材料试验已经由监理工程师验证批准。
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开工报告审批制度一、制度背景为了更好地推进企业项目管理,增强企业的管理效率,提高项目质量,加强对各种项目的监督和管理,企业制定了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二、审批范围该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项目的开工报告审批。
其中,重大项目的开工报告需提交公司总部审批。
三、审批程序1. 提交申请项目经理或项目发起人在项目计划制定开始之前,须向所在部门提交开工报告审批申请。
2. 部门初审所在部门收到申请后,须进行初步审查。
初审内容主要包括准备工作是否充分、项目计划是否完善、风险评估是否合理等。
3. 部门会审初审通过后,所在部门会按照会审程序召开会议,对开工报告进行全面审查,并提交决策意见。
4. 管理层审批部门审核通过后,项目开工申请需提交至企业管理层进行审批。
如涉及重要决策或放弃项目等问题,需在集体决策会议上讨论并作出决定。
5. 总部审批如项目属于重大项目,需提交总部审批。
总部审核委员会对项目进行全面审查,并作出最终决策。
四、审批标准开工报告应该具备如下内容:1.项目的名称、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部门;2.项目的目的、目标和范围;3.项目计划和进度安排;4.项目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及应对措施;5.预算和资源的安排;6.项目执行成果的评价标准。
五、执行监督项目经理和所在部门应对项目执行进行监督和跟踪,确保开工报告制订的计划准确执行,并且及时发现问题,进行调整。
六、违规处理如发现提交的开工报告存在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等行为,将会受到相应处罚。
违反该制度的行为,将会被纪律委员会严格处理。
七、结语开工报告审批制度的实行,可以减少项目决策的随意性,同时加强了管理部门对项目的监督和指导。
从而提高了项目的计划准确性和执行效率,为公司的项目管理提高了一个新的水平。
开工报告审批制度例文(2篇)
开工报告审批制度例文1.总则(1)工程的开工是指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第一次开始建设。
在此之前的准备工作,如平整场地,拆迁建筑物,临时通讯及临时便道施工等都不算正式开工。
(2)工程开工前,要作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和施工图的核对优化工作,经检查合格后,才能申请开工。
(3)凡属本施工标段工程及单位工程,都应在正式开(复)工之前,办理开(复)工报告审批手续。
(4)严格执行开工报告报审制度,未经批准的工程不得开工。
(5)开工报告作为验工计价的重要依据之一,未经批准开工的工程一律不予验工计价。
2.开工报告审批程序(1)总开工报告由局项目部工程管理部编制并上报;其他工程项目开工报告由各项目部编写,局项目部签字盖章后自行上报监理分站初审,报监理总站复审,复审完后广珠项目部审批;。
(2)合同标段总开工报告及重点工程开工报审表于开工前____天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____天内须完成____,并报广珠公司工程管理部;广珠公司工程管理部____天内完成开工条件核实,并起草开工报告批复,由公司发文。
(3)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于开工前____天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____天内完成____、审批工作,并报广珠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4)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由工区项目部编制并上报监理分站审批,并报局指工程管理部备案。
3.工程开工条件3.1合同标段和重点工程开工条件:(1)承发包合同已经签订;(2)项目参建各方管理机构已设立,主要管理人员按投标承诺或合同规定已到位;(3)标段施工____设计已经完成,并按规定的程序完成审批;(4)已经完成主要施工图的复核工作;(5)主要施工便道已经贯通,工地布置、施工用水、用电、临时房屋和便道能满足开工要求;(6)施工复测已完成;(7)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8)工地实验室已经建立,并能满足施工要求;(9)主要物资(材料)订货能满足连续施工要求。
(10)实施性施工____编制完成并已审批。
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动工报告审批制度一、总则1.工程的动工是指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远性工程第一次开始建设。
在此之前的准备工作,如平坦场所,拆迁建筑物,暂时通信及暂时便道施工等都不算正式动工。
2.工程动工前,要作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和施工图的查对优化工作,经检查合格后,才能申请动工。
3.凡属本施工标段工程及单位工程,都应在正式开(复)工以前,办理开(复)工报告审批手续。
4.严格履行动工报告报审制度,未经同意的工程不得动工。
5.动工报告作为验工计价的重要依照之一,未经同意动工的工程一律不予验工计价。
二、动工报告审批程序1.总动工报告由局项目部工程管理部编制并上报;其余工程项目动工报告由各项目部编写,局项目部署名盖印后自行上报监理分站初审,报监理总站复审,复审完后广珠项目部审批;。
2. 合同标段总动工报告及要点工程动工报审表于动工前 5 天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 3 天内须达成审察,并报广珠企业工程管理部;广珠企业工程管理部 2 天内达成动工条件核实,并草拟动工报告批复,由企业发文。
3.单位工程动工申请报告于动工前 3 天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 2 天内达成审察、审批工作,并报广珠企业工程管理部存案。
4.分部、分项工程动工报告由工区项目部编制并上报监理分站审批,并报局指工程管理部存案。
三、工程动工条件1.合同标段和要点工程动工条件:(1)承发包合同已经签署;(2)项目参建各方管理机构已建立,主要管理人员按招标承诺或合同规定已到位;(3)标段施工组织设计已经达成,并按规定的程序达成审批;(4)已经达成主要施工图的复核工作;(5)主要施工便道已经贯穿,工地部署、施工用水、用电、暂时房子和便道能知足动工要求;(6)施工复测已达成;(7)征地、拆迁工作能知足施工进度要求;(8)工地实验室已经成立,并能知足施工要求;(9)主要物质(资料)订货能知足连续施工要求。
(10)实行性施工组织编制达成并已审批。
(11)针对该工程的突发事件办理方法和保证举措已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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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开工申请、开工令(开工报告)
审批手续的通知
公司相关部门:
公司各单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工程开工申请、开工令(开工报告)需要完成的工作:施工合同签订、施工场地三通一平、经过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施工单位人员到位、临时设施搭设完成、安全报监、施工进度策划、质量策划、安全文明施工策划等,由于涉及面广,风险大,需要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监管。
从2012年1月1日开始使用《工程开工申请、开工令(开工报告)审批会签单》办理业务,请各单位先到各相关部门把《工程开工申请、开工令(开工报告)审批会签单》会签,在资料齐全后再到工程管理处开《用印申请单》用印。
特此通知。
附件:工程开工申请、开工令(开工报告)审批会签单
工程管理处
2011年12月15日
工程开工申请、开工令(开工报告)审批会签单
……………………………………………………………工程开工申请、开工令(开工报告)审批会签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