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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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科研设备是福建瑞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完成各类实验研究、测试试验的必备条件之一。因此,为了加强科研设备的管理,根据有关管理办法,结合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仪器设备共享建设目的,为了充分利用公司优质仪器设备资源,更好的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益,推动公司大型仪器设备分布合理、定位准确、开放高效,实现资源共享。
第二章设备采购
第三条设备采购程序及方式,具体可参照“采购管理制度”。
第三章设备使用
第四条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化工企业等均为资源共享系统的开放服务对象。
第五条由人事行政部制定设备共享的管理办法,对共享设备进行咨询、监督、检查、考核,指导大型仪器设备的共享实施与管理。
第六条由人事行政部制定提出仪器设备对外服务的参考收费标准,向共享仪器设备提供收费建议。
第七条每件仪器设备,必须有详细的操作规程。任何人在
未掌握使用方法之前,不得擅自使用。特别是精密度贵重仪器,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方能进行操作,如违反操作规程,以至损坏仪器设备,按公物损坏赔偿处理。第八条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必须加强岗位责任制,责任到人,制定维护、保养和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
第四章设备保养和维护
第九条科研设备一般情况下是属于高端精密仪器,需要定期的维护和保养。开始实验前,需进行设备检查,保证设备运行的正常性,实验结束后,也需要对设备进行检查,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第十条建立仪器设备的使用维修记录,使用过程中仪器发生异常情况,使用人必须做出详细的记录,并随即与保养修理人员联系。保养维修记录,凡进行保养维修均做出详细记录,记录修理日期。使用人主诉仪器故障现象,维修人员检查所见故障现象、故障原因、排除方法、零件或电路改变情况等,修复后的检测情况。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细则由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第十二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凡价值在两千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或价值虽不到两千元,但灵敏度较高,稍有不慎极易损坏者,均系精密贵重仪器设备。
精密仪器贵重设备实行定使用人员,定操作规程,定存放地点,仪器设备的使用人,由科主任指定,并负责仪器的使用、保养、校正等工作。
三、使用人员应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操作规程及其职责。1、仪器设备的验收、启用、检验工作。2、制定操作规程。
3、登记使用情况,或检查监督他人登记使用情况。
4、每月要及时上报设备的使用情况,实事求是的反应设备的使用仁慈,以便做好设备的效益分析。
四、进行保养,办理修理,校验以及报停,报废等事项。五、审查其他使用人员是否掌握操作技术,进行技术指导,认真为掌握程度不合格,有权拒绝交给使用。
六、每件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必须有详细的操作规程。任何人在未掌握使用方法之前,不得擅自使用。特别是精密度贵重仪器,期操作人员应经过使用科室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方能进行操作,如违反操作规程,以至损坏仪器设备,按公物损坏赔偿处理。七、建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维修记录,使用过程中仪器发生异常情况,使用人必须做出详细的记
录,并随即与保养修理人员联系。保养维修记录,凡进行保养维修均做出详细记录,记录修理日期。使用人主诉仪器故障现象,维修人员检查所见故障现象、故障原因、排除方法、零件或电路改变情况等,修复后的检测情况。并由维修、使用的双方签字(如外单位修理,应注明修理单位)。
八、仪器设备保养
1、日常保养由使用人员(设有保养人员的由保养人员)负责保养。主要内容为表面清洁,并注意在使用过程中仪器工作情况是否正常,进行表面检查和调整。
2、有使用人员或维修人员定期景象保养。主要内容为仪器内部清洁、检查有无异常情况。进行局部检查和调整。
3、由使用人员会同维修人员共同进行预防性的修理,对仪器的主题部分或主要部件进行检查、调整精度,必要时更换易损部件。九、精密贵重仪器谁被,由设备科建立巡回检查制度,定期巡回检查,主动下科室检修(包括一般医疗器械)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使用科室发现仪器故障或损坏时,立即通知修理人员不得自己拆修。如仪器设备内部重要组建损坏需要拆、卸修理,应由使用人员共同鉴定,查明原因报设备科审批后方能拆卸。
十、仪器使用人员,如有变动,需办理交接手续,将仪器,附件及有关资料移交清楚。
十一、各科室外侧工作,需要携带仪器设备。必须由使用科室主任同意批准方能带出,工作结束后必须将原物带回,任何人未经
院长批准,不得自行价拨或赠送。
十二、为充分发挥精密贵重仪器的使用率,部分仪器将实行专管共同的管理办法。专管科室应为参加使用的科室提供方便,使用科室应遵守专管科室的规定,互相协作,不得以任何借口,将仪器设备视为个人或科室所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