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报表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目的
为规范各类文件资料报送程序,保障公司各类报表的及时、准确和保密性,参照《集团文件、资料管理与保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车间、部门各类针对公司对外的报表或资料的审查、审批、报送和保密管理。
3.原则
公司各类文件资料的报送管理及保密工作实行“业务谁主管,管理谁负责”和“自审与送审相结合”、“先审后报、先审后发”为主要原则。
4. 管理办法
4.1职责及分工:对外报表由公司办公室按要求统一组织外报,各类报表报送责任部门负责填写报表内容,报表由责任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逐级审核后转至办公室。
4.2审批流程:
4.2.1对外提供资料涉及生产、经营、财务等方面数据应执行以下流程:
制表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办公室-集团管理部/财务中心审核-总经理审批-报送
4.2.2报表报送责任部门应在规定报送报表时间的前3个工作日内将分管领导审核完成的报表转至公司办公室,办公室2个工作日内将材料提交集团管理部/财务中心审核确定,并在规定上报日期前提交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报送。
4.2.3报送材料前需填写《对外报表登记台账》,并由公司总经理签批。当公司总经
理外出办理业务无法书面签批时,报送材料由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签批后,经集团管理部/财务中心审核,由公司办公室向总经理说明报送内容和相关数据,经总经理允许后方可报送。报送材料由办公室做好留存,在总经理返回公司后2个工作日内提交公司总经理审查确认。
4.2.4凡对外提供公司系统的统计数据等资料,一律以集团管理部提供的数据为准,财务数据以集团财务中心提供数据为准,其他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提供和使用与其不一致的数据。
4.3备案及保密:
4.3.1报送材料由责任部门和公司办公室进行备案,其他部门、个人一律不得留存。
4.3.2对外提供资料凡涉及应属于保密范围的内容一律不予提供,特殊情况下参照《集团文件、资料管理与保密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审查,经集团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提供。
4.4违规处理:对于未按本办法流程审批对外报送材料、延误提报材料时间、私自更改报送材料内容的情况对报送材料人员及部门负责人扣款500元以上/次,并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报送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对外报表同时执行集团《集团文件、资料管理与保密制度》及《报表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如有冲突,以集团制度为依据。
6.本规定由瑞林公司办公室制定、监督、实施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