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一审与二审的程序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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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的第二审判决执行和再审程序

民事诉讼的第二审判决执行和再审程序

民事诉讼的第二审判决执行和再审程序民事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特定的法律程序下,通过起诉、审理和判决等环节来解决民事争议的过程。

在民事诉讼中,第二审判决的执行和再审程序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本文将从执行、再审两个方面来阐述民事诉讼的第二审判决执行和再审程序。

一、第二审判决的执行第二审判决是指在一审判决后,当一方当事人不服判决结果,提起上诉并经过上诉程序后,由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

第二审判决的执行主要包括判决文书的送达、判决效力和强制执行等方面。

首先,判决文书的送达是确保判决生效的重要程序。

二审法院应将判决书及时送达给当事人,确保其知晓判决结果,并依法享有相关的诉讼权利。

当事人在接到判决书后,可以根据判决结果采取相应的行动。

其次,第二审判决的判决效力是指判决对相关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方面,对于当事人来说,判决结果具有强制性,必须予以遵守。

另一方面,判决结果也具有权威性,对其他法院或相关机关也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因此,在执行第二审判决时,必须充分尊重和维护判决的效力。

最后,对于不服第二审判决的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再审程序。

在再审程序中,将重新审理有关案件,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再审程序再审程序是指在第二审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因不服判决而向更高级别的法院提出的审判监督程序。

再审程序主要包括再审的适用条件、再审的审理程序和再审决定的执行等方面。

适用条件是再审程序的先决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再审程序适用于特定的情形,如案件的重大事实新证据、错误适用法律等。

当当事人认为有共同或单独适用再审程序的情形存在时,可以向更高级别的法院提起再审申请。

再审的审理程序由法院来进行统一的安排和决定。

再审程序将重新审理一审、二审时可能存在的错误问题,以确保正义和公正的实现。

在再审过程中,法院将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与意见,并依法进行调查与取证。

最终,再审将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作出裁决。

再审决定的执行是再审程序的最后一步。

当再审程序完成后,再审决定将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执行。

《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4参考答案

《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4参考答案

《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民事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根据诉讼的性质不同,还有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统属于诉讼的范畴。

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受民事诉讼法调整的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存在的以诉讼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既判力:是指生效民事判决所裁判的诉讼标的对双方当事人和法院所具有的强制性通用力。

4.(民事诉讼的)主管:作为学术概念,一般是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范围。

5.期间与期日:期间又称诉讼期间,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必须遵守的期限。

期日,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会合进行诉讼行为的日期。

6.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当事人起诉后申请执行前,为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够得到顺利执行,而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的强制措施。

二、问答题1.处分原则的含义和内容。

答:处分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自由支配自己享有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准则。

内容:1、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处分权;2、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3、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

2.回避制度的含义和回避的对象。

答:回避制度,是指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遇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时,退出本案审理活动的一种审判制度。

回避的对象:审判人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3.根据民事诉讼理论,诉讼管辖的分类。

答:1、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2、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3、共同管辖和合并管辖4.诉讼代表人与共同诉讼人的区别。

答:首先,代表人诉讼中,只要推选诉讼代表人,其他共同诉讼人可不必亲自参加诉讼,而共同诉讼人必须亲自参加诉讼。

其次,诉讼代表人实施的诉讼行为,除法律规定必须经过被代表人同意才对其发生效力以外,原则上对当事人全体有效,但是共同诉讼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在必要共同诉讼中,原则上只有经过其他当事人的承认,才对其他当事人生效。

有关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规定

有关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规定

有关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规定(一)第二审程序的概念在我国,由于实行两审终审制,所以有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的区别。

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未生效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上级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上诉案件进行审理所适用的程序称第二审程序。

第二审程序是为了保证当事人依法行使上诉权和上一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判而设置的。

民事诉讼法关于第二审程序的全部条文,都是针对审判上诉案件所作的规定。

所以第二审程序是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也称上诉审程序。

人民法院适用第二审程序对上诉案件进行审理后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

因此,第二审程序又称终审程序。

第二审程序和第一审程序虽是两个审级不同的程序,但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有着密切的联系。

具体说,第一审程序是第二审程序的前提和基础;第二审程序是第一审程序的继续和发展,即对同一民事案件继续进行审理,而不是开始审理另一个新的案件。

第二审程序发生后,上一级人民法院就要根据上诉人的请求范围审查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执行审判程序上是否正确、合法,继续行使国家赋予的审判权,最终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应当明确,第二审程序并不是每个案件的必经程序。

如果一个案件经过第一审程序审理,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或者在上诉期限内当事人没有提出上诉,就不会引起第二审程序的发生,当然也就不需要经过第二审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也都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然而提审、再审的案件适用第二审程序与上诉案件适用第二审程序是有区别的,比如当事人的诉讼地位。

称谓不同,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完全一样、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范围也不完全相同。

综上所述可见,第二审程序是上诉人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第一审人民法院的裁判是否正确、合法,以上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诉讼程序;也是上一级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上诉请求,对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判的有关内容进行检查、监督,使有错误的裁判在发生法律效力前得到纠正的诉讼程序。

一审程序与二审程序的区别具体有哪些

一审程序与二审程序的区别具体有哪些

一审程序与二审程序的区别具体有哪些
一审程序与二审程序的区别具体有哪些
(1)适用的审级不一样.第二审程序是由第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审理对第一审不服而上诉的案件的程序.同一个案件的第二审法院和第一审法院是上下级的关系.
(2)程序发动的原因不一样.一审的发动是因为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法院对争议案件的审判权,第二审程序的发动是当事人行使上诉权与法院行使法律规定的上级发扬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权.
(3)程序设立的目的不一样.一审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民事权益.二审除了一审的目的之外还包括了实现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目的.
(4)审理期限和方式不一样.第一审案件法院必须开庭审理,二审的案件可以开庭审理也可以不开庭审理.审理的期限:一审期限是6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简易程序为三个月.二审的期限为,对判决不服的为三个月,对裁定不服的为30天.
(5)裁判的效力不一样.第二审程序作出的裁定和判决是终审判决,一经送达立即生效.对一审的判决和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不能提出上诉的裁定一经宣告立即生效.。

民事诉讼法二审程序是怎么样的

民事诉讼法二审程序是怎么样的

民事诉讼法⼆审程序是怎么样的如果双⽅当事⼈有民事纠纷的,是可以向⼈民法院起诉的,⼈民法院需要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对⼈民法院所作的⼀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向⼈民法院提出上诉,由此启动⼆审程序。

那么,《民事诉讼法》⼆审程序是怎样的呢?下⾯,店铺⼩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民事诉讼法⼆审程序是怎么样的1、⽴案当事⼈不服⼀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审法院或上级⼈民法院提出上诉;⼆审法院审查⼀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案。

证据交换;上诉的裁定或者判决,⼜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裁决。

2、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当事⼈进⾏谈话)提前3⽇通知当事⼈开庭时间、地点、承办⼈;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公告;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2】法庭调查:当事⼈陈述案件事实;【3】举证质证:告知证⼈的权利义务,证⼈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证⾔,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当事⼈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4】法庭辩论:各⽅当事⼈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辩驳和论证;【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当事⼈协议解决纠纷;【6】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维持原判,或者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7】宣判。

3、当事⼈⾃动履⾏裁判⽂书确定的义务或向⼀审法院申请执⾏;或者向⼆审法院告诉庭递交书⾯申诉材料,申请再审。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在双⽅当事⼈签收后⽣效。

民事诉讼第⼆审程序的概念在我国,由于实⾏两审终审制,所以有第⼀审程序和第⼆审程序的区别。

民事诉讼当事⼈不服地⽅各级⼈民法院未⽣效的第⼀审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请求上⼀级⼈民法院进⾏审判,上级⼈民法院对当事⼈的上诉案件进⾏审理所适⽤的程序称第⼆审程序。

第⼆审程序是为了保证当事⼈依法⾏使上诉权和上⼀级⼈民法院依法进⾏审判⽽设置的。

民事诉讼法关于第⼆审程序的全部条⽂,都是针对审判上诉案件所作的规定。

民事诉讼二审程序流程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二审程序流程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二审程序流程是怎样的一、上诉的申请1.上诉的当事人应当自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申请。

2.上诉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包括上诉状和一审判决书的副本。

3.上诉状应当注明诉讼请求变动的部分、变动理由以及提供的证据、证人等。

4.上诉状的副本应当与上诉状具有相同效力,一般需要提供与原始文书具有相同效力的副本。

5.如果上诉状和副本不符合法定形式,上级法院可以要求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补正。

二、受理和审查1.上诉案件的受理:上级法院在收到上诉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的受理权限进行相应的受理,报告上一级法院指定的法庭审理。

2.审查上诉案件的受理条件:上级法院应当先对上诉案件的受理条件进行审查。

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上诉的当事人是否有上诉权利、上述是否具备立案条件等。

三、补充证据和辩论1.补充证据:当事人在二审过程中,可以提供新的证据来支持其上诉请求。

但应当注意,上级法院通常不承认当事人在一审未提供却能够提供的证据。

2.辩论:上级法院可以要求当事人继续辩论,或组织新的庭审进行辩论,以保证双方当事人的权利。

四、开庭审理和判决1.开庭审理:上级法院在审查完上诉案件的材料后,可以认为需要进行庭审的,会通知当事人开庭,进行事实辩论和法律辩论。

庭审一般会结合一审案件的相关事实和证据,进行创新地审理。

2.法院判决:上级法院在依法审理后,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作出不予受理、撤销发回、维持原判、改判等不同的判决。

一般情况下,二审判决具有终审效力,上级法院的判决即为最终判决。

五、执行二审判决1.如果二审判决要求支付金钱等需要履行的义务,当事人应当按照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和内容进行履行。

2.如果对二审判决不服,当事人可以向最高法院申请复核,但必须符合最高法院规定的受理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是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一般流程,具体操作可能会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和地区法院的要求有所不同。

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应当根据情况调整自己的行动,并遵守法院的要求。

二审程序和一审程序的区别是什么?

二审程序和一审程序的区别是什么?

There is always a beautiful landscape in the world that makes you quiet and yearning, and finally makes you know that all trekking is for the happiness of this moment.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二审程序和一审程序的区别是什么?导读:再审和二审的区别是:二审是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而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程序,一般二审时一审的判决书没有生效。

再审是原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认为判决结果有错误或者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就做出再审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或者直接审理的程序,再审时判决书已生效。

再审和二审的区别是:二审是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而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程序,一般二审时一审的判决书没有生效。

再审是原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认为判决结果有错误或者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就做出再审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或者直接审理的程序,再审时判决书已生效。

再审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有错误的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的活动。

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度,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或抗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裁定,以及第二审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裁定,都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裁判一旦生效,诉讼即告终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再审与二审的区别是什么二审和再审的区别是什么?关于二审与再审有哪些区别。

民事诉讼二审证据规则有哪些

民事诉讼二审证据规则有哪些

Only people who are full of self-confidence can immerse themselves in life with confidence everywhere andrealize their will.(页眉可删)民事诉讼二审证据规则有哪些1、上诉人在原审质证意见基础上提出补充质证意见,支持其原来的诉讼主张,应当允许。

2、上诉人在二审中提出的质证意见与原审质证意见不一致,二审法官不应当采信不同的质证意见。

民事诉讼的二审和一审是有很多的区别的,我们在进行审理的时候的侧重点也是不同的。

那么,民事诉讼二审证据规则和审理的重点有哪些呢?一审和二审程序的不同点有哪些呢?下面,会为大家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一审和二审程序的不同点1、举证要求不同。

一审程序是根据原告起诉引起的,原告根据诉讼请求向法院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被告为了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抗辩,并向法院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原告、被告围绕诉讼请求、争议焦点全面地举证。

在一审程序中原、被告根据诉辩意见基本上完成了举证任务。

二审程序中一般不存在举证的情况,《规定》对二审提供新证据在时间、条件上作了严格限制,出现新证据的情况不会太多,当事人所要提供的证据基本上固定在一审,二审主要是审查一审法官适用证据规则认定事实是否正确。

因此,二审对当事人在举证期限、举证指导、证据交换要求上与一审明显不同。

2、证要求不同。

一审法院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有无证明力、证明力大小等根据高度盖然性、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规定,结合日常生活规则、个案综合情况进行认定。

二审程序中(有新证据除外)对原审已质证过的证据一般不需要重新质证。

3、审理范围不同。

一审根据原告诉讼请求进行审理,二审只根据上诉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即便原审判决有错,但不在上诉人上诉范围内,也不属于二审审理的范围。

四是判决针对性不一样。

民事诉讼的三审制度

民事诉讼的三审制度

民事诉讼的三审制度民事诉讼的三审制度是指诉讼案件在第一审、第二审和第三审三个阶段进行审理和判决的制度。

这一制度在我国司法领域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有助于确保诉讼的公正性与合法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民事诉讼的三审制度,并探讨其对司法实践的意义。

一、第一审:诉讼案件的初审阶段第一审是民事诉讼案件的第一个阶段,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审理。

在第一审中,法院收集双方当事人的证据材料,并进行事实审查、权利认定和法律适用等程序。

同时,法官也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对话和辩论,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的表达和维护。

在初审阶段,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决,判决结果可以被双方当事人申请上诉。

二、第二审:诉讼案件的上诉阶段第二审是在第一审判决结果不满意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的诉讼阶段。

上级法院会重新审理案件,审查第一审的事实与法律适用是否正确,并就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议。

在第二审中,法院会进一步审查双方的证据材料,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进行辩论。

通过重新审理,第二审的判决结果可能与第一审有所区别。

当事人对第二审的判决结果也具有申请再审或提起上诉的权利。

三、第三审:诉讼案件的终审阶段第三审是指当事人对第二审判决结果不满意时,可以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由最高法院审理的最后一审阶段。

在第三审中,最高法院将对案件进行全面的审查,包括事实审查、法律适用、判例参考等。

最高法院审理的重点主要集中在法律的适用、司法实践的统一性和权威性上。

最高法院对第二审的判决进行审查,确保裁决符合法律规定,确保裁决结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民事诉讼的三审制度对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它有助于确保司法的公正性。

通过引入多个审理阶段,可以避免一审审判结果的误判和非法行为,保障当事人权益的平等和公正。

其次,三审制度有利于促进司法裁判的统一性。

通过多个层次的审查和判斷,可以减少审判误差,促进司法实践的统一性和统一适用法律的权威性。

最后,三审制度还有助于提高当事人的信任感。

我国民事一审、二审、再审程序之比较

我国民事一审、二审、再审程序之比较
上诉权 , 不仅是两个不完全相 同的诉讼权 能 , 而且行使起
“ 崔某 家种的青菜 被李 某养 的羊 吃了 ,崔某 找到李 某理
论 , 方 发 生 了言 语 冲 突 。 某 越 想 越 气 恼 , 把 崔 某 养 双 李 便
鸡 场的排风扇捣 坏 了, 导致鸡受 惊炸群 , 失很大 。 损 两家
要 使 探 究 活 动 以及 相 关 讨 论 正 常进 行 ,就 必 须 科 学 地 解
答 民事一 审 、 二审 、 再审程 序的 区别 与联系 , 为课 堂探究 程序 , 由人民法院审查后决定 。 奠定必要 的知识基础 。 根据 我 国《 民事诉 讼法》 以及有关 司法解释 的规定 , 我国民事 一审 、 二审 、 再审程序三者的 区别 主要 表现在 以
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 何为数学阅读能力 ? 数学阅读能力 是 指从 数学公式 、 图形 、 符号 、 文字等 数学材料 中提 取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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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海 高级 中学 , 江苏新海 2 20 ) 20 6
高 中思 想政治教材选 修 5 生活 中的法 律常识》 《 在第
8 4页 的“ 探究活动 ” 中安排 了是基 于当事 人行使上诉权 。 再审程 序发生 的原 因是生效裁判 确有错误 ,为了纠正错 误 的生 效裁判 , 保案件的质量和 当事人 的合法权益 。 确 起诉权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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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版)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

(2022版)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

(2022版)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民事诉讼法学作业1一、名词解释民事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根据诉讼的性质不同,还要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统属于诉讼的范畴。

诉权:指民事纠纷的主体所享有的请求司法机关公正的解决他们之间存在的民事纠纷的权利。

管辖权异议: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依法提出该人民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的主张和意见。

诉讼权利能力:也被称为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或者当事人能力,是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享有民事诉讼权利和承担民事诉讼义务所必需的诉讼法上的资格。

公开审判制度:是指法院对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和判决结果向群众、向社会公开的制度。

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除不予公开和可以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一律依法公开审理,同时,不论是否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判时均一律公开进行。

二、简答题1、简述民事诉讼的诚信是用原则。

答:指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民事诉讼活动,必须诚实守信,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推动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2、简述民事诉讼中的回避制度。

答:指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遇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时,退出本案的审理活动的一种制度,是为了保证案件公正审理而设立的。

3、简述确定级别管辖的标准。

答:①案件性质,即案件属于一般类型的民事案件还是特殊类型的民事案件。

②案件的影响范围,指案件自身和案件处理的结果对社会的影响范围。

三、论述题1、论述民事诉讼法的任务。

答:①是保护当事人行使民事诉讼权利②保证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正确审理民事案件③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用运行,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正常进行④维护国家主权,保护国家和人民的重大利益。

2、论述民事诉讼的模式。

答:民事诉讼模式,指民事诉讼制度和成语运作所形成的结构中各项基本要素及其相关的抽象形式。

①它是对民事诉讼程序及制度结构的抽象和概括②他是对民事诉讼结构的构成要素及各要素之间基本关系的抽象和概括③民事诉讼模式作为一种理论框架,集中的反映了民事诉讼制度及程序的主要特征。

民事诉讼法学作业1答案及名词解释 考试必备

民事诉讼法学作业1答案及名词解释 考试必备

一、名词解释1.民事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根据诉讼的性质不同,还有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统属于诉讼的范畴。

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受民事诉讼法调整的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存在的以诉讼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既判力:是指生效民事判决所裁判的诉讼标的对双方当事人和法院所具有的强制性通用力。

4.主管:作为学术概念,一般是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范围。

5.期间与期日:期间又称诉讼期间,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必须遵守的期限。

期日,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会合进行诉讼行为的日期。

5.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当事人起诉后申请执行前,为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够得到顺利执行,而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的强制措施。

二、问答题1.处分原则的含义和内容。

答:处分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自由支配自己享有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准则。

内容:1、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处分权;2、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3、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

2.回避制度的含义和回避的对象。

答:回避制度,是指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遇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时,退出本案审理活动的一种审判制度。

回避的对象:审判人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3.根据民事诉讼理论,诉讼管辖的分类。

答:1、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2、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3、共同管辖和合并管辖4.诉讼代表人与共同诉讼人的区别。

答:首先,代表人诉讼中,只要推选诉讼代表人,其他共同诉讼人可不必亲自参加诉讼,而共同诉讼人必须亲自参加诉讼。

其次,诉讼代表人实施的诉讼行为,除法律规定必须经过被代表人同意才对其发生效力以外,原则上对当事人全体有效,但是共同诉讼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在必要共同诉讼中,原则上只有经过其他当事人的承认,才对其他当事人生效。

在普通共同诉讼中,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生效。

民事诉讼法中一审与二审的区别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法中一审与二审的区别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法中⼀审与⼆审的区别是怎样的在发⽣纠纷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如果对于法院的判决有不满的话,可以提起上诉,进⼊⼆审阶段,但是⼀审与⼆审究竟有哪些区别,在⼆审中⼜会有哪些判决,今天店铺⼩编就这些问题整理了⼀些资料,希望能够帮到⼤家。

民事诉讼中⼀审与⼆审的区别是怎样的第⼀,审级不同。

⼀审程序是案件的第⼀审法院适⽤的程序,⽽⼆审程序却是第⼀审法院的上⼀级⼈民法院审理第⼆审案件适⽤的程序。

第⼆,审判程序发⽣的原因不完全相同。

⼀审程序的发⽣是因为当事⼈⾏使了起诉权,⼆审程序的起因是当事⼈⾏使上诉权。

起诉权与上诉权虽然同属诉权,但其直接⽬的是不同的。

起诉权是要求⼈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正确运⽤法律,以保护⾃⼰的合法权益;⾏使上诉权的直接⽬的是请求上级⼈民法院审查⼀审法院认定的事实及适⽤的法律,以改变⼀审裁判,从⽽达到维护⾃⼰合法权益的终极⽬的。

第三,任务不同。

第⼆审程序除了完成同⼀审程序的相同任务――解决当事⼈之间的争纷以外,还担负着检查、监督下⼀级法院审判⼯作的任务。

第四,适⽤的程序不同。

⼈民法院审理第⼀审民事案件,既可以适⽤普通程序,也可以适⽤简易程序;⽽审理上诉案件,只能适⽤⼆审程序,⼆审程序中没有规定的,应适⽤普通程序中的相关规定。

第五,裁判的效⼒不同。

⼆审法院对第⼆审案件作出的裁判宣告后⽴即⽣效,为终审判决;⽽⼀审案件的裁判有⽣效与不⽣效之分,允许当事⼈在法定期限内⾏使上诉权。

相关知识:民事诉讼⼆审的判决类型我国《民事诉讼法》第⼀百七⼗条规定:“第⼆审⼈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原判决适⽤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民法院重审。

民事诉讼二审开庭程序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二审开庭程序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二审开庭程序是怎样的二审开庭程序:1、立案2、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

3、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或者向二审法院告诉庭递交书面申诉材料,申请再审。

法院对案件进行判决之后,如果案件中的当事人一方对判决结果有异议,可以向上一级的法院提出上诉。

上级法院开放审理这个案件就称为二审。

那▲民事诉讼二审开庭程序是怎样的?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地说明。

▲一、民事诉讼二审开庭程序1、立案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

2、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6)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维持原判,或者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7)宣判。

3、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或者向二审法院告诉庭递交书面申诉材料,申请再审。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二、上诉的条件1、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必须合格。

第一审程序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都有权提起上诉。

一审裁判后,当事人均提起上诉的,上诉各方均为上诉人:当事人一方提起上诉的,该当事人为上诉人,未提起上诉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共同诉讼中的共同诉讼。

民事诉讼的一审判决与上诉程序

民事诉讼的一审判决与上诉程序

民事诉讼的一审判决与上诉程序在法律领域,民事诉讼是一种通过法院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

一审判决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后所做出的第一次判决。

然而,很多时候一审判决并不能完全解决争议,因此,上诉程序成为了一种重要的法律机制,为当事人提供了追求公正和合理的机会。

一审判决是民事诉讼中的第一步,它决定了案件的走向和结果。

法院在一审过程中会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证据,并根据法律规定和相关法律条款作出裁决。

一审判决不仅仅是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和法律适用的裁决,更是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和司法公正的体现。

在一审过程中,法院会根据诉讼请求和事实证据进行审查。

当事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而法院则会根据证据的可信度和合法性来判断其有效性。

一审判决的结果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权益和利益,因此,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应当积极参与,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以便争取有利的判决结果。

然而,一审判决并不是最终的裁决结果。

当一审判决对当事人不满意或认为有错误时,他们可以通过上诉程序来寻求二审的审理。

上诉程序是一种重要的法律途径,它为当事人提供了纠正错误和追求公正的机会。

上诉程序是在一审判决后发起的,当事人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内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申请。

上级法院会对上诉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受理上诉。

如果上级法院受理了上诉申请,它将重新审理案件,并对一审判决进行审查和评估。

上级法院会重新审视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并根据法律规定重新作出判决。

上诉程序的重要性在于它为当事人提供了追求公正和合理的机会。

一审判决并不是绝对正确的,它可能存在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错误或程序违法等问题。

通过上诉程序,当事人可以纠正这些错误,争取一个更加公正和合理的判决结果。

同时,上诉程序也是对一审判决的一种监督机制,它有助于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的权威。

然而,上诉程序并不是无限制的。

法律对上诉程序进行了一定的限制和规定,以避免滥用和延误司法。

当事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上诉申请,并满足上诉的法定条件。

【新】民事诉讼一二审再审流程及法律规定

【新】民事诉讼一二审再审流程及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一审二审再审流程及法律规定一、诉讼时效1、普通诉讼时效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188条)2、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民法典195条)3、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

(民法典192条)二、财产保全(一)诉前财产保全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民事诉讼法104条)(二)诉中财产保全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民事诉讼法103条)(三)救济程序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民事诉讼法111条)三、一审(一)立案1、对符合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

(立案登记司法解释第2条)2、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如民事起诉在7日内、执行异议在15日内。

在法定期间内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先行立案。

(立案登记司法解释第8条)(二)送达1、送达时间: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诉状副本发送被告;(新民诉128条)2、送达方式: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或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境内30天,涉外3个月)、其它方式(新民诉87-95条、274条)(三)答辩期1、被告应当在收到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民事诉讼法128条)2、涉外案件(被告在中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答辩期为30日。

(民事诉讼法275条)(四)管辖权异议1、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应当审查。

民事诉讼二审审判程序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二审审判程序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审审判程序是怎样的民事诉讼⼀审判决之后,当事⼈对于诉讼的判决结果不太满意,于是就会上诉到⼆审,希望⼆审能够得到改判的机会。

法院受理了当事⼈上诉要求后,符合条件会进⾏⼆审。

那么,民事诉讼⼆审审判程序是怎样的?关注店铺,了解更多知识。

民事诉讼⼆审审判有哪些流程民事⼆审开庭程序,是指由于民事诉讼的当事⼈不服第⼀审法院未⽣效的第⼀审裁判⽽在法定期间内向上—级⼈民法院提起上诉⽽引起的诉讼程序,是第⼆审级的⼈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案件所适⽤的程序。

《民事诉讼法》第四⼗条规定:⼈民法院审理第⼆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合议庭的成员⼈数,必须是单数。

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民法院应当按照第⼀审程序另⾏组成合议庭。

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审的,按照第⼀审程序另⾏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审的或者是上级⼈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审程序另⾏组成合议庭。

第⼀百六⼗四条规定:当事⼈不服地⽅⼈民法院第⼀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起⼗五⽇内向上⼀级⼈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不服地⽅⼈民法院第⼀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起⼗⽇内向上⼀级⼈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百六⼗五条规定: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

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的姓名,法⼈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的姓名;原审⼈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百六⼗六条规定: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当事⼈或者代表⼈的⼈数提出副本。

当事⼈直接向第⼆审⼈民法院上诉的,第⼆审⼈民法院应当在五⽇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民法院。

第⼀百六⼗七条规定:原审⼈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当事⼈,对⽅当事⼈在收到之⽇起⼗五⽇内提出答辩状。

⼈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起五⽇内将副本送达上诉⼈。

对⽅当事⼈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民法院审理。

原审⼈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审⼈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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