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所得税缴纳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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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如何纳税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如何纳税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如何纳税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不同分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

不论是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这些合伙人分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本文就合伙人纳税事项进行说明。

一、合伙企业不是所得税的纳税人合伙企业不是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

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A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为自然人和法人,A合伙企业作为合伙人再投资设立B合伙企业,应以A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作为纳税人.二、合伙企业所得的分配比例合伙企业所得按以下规定原则分配给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进行分配;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进行分配;协商不成的,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三、“先分后税”的原则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应按先分后税原则,根据分配比例计算各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不包括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和股息。

即为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其中收入总额,是指合伙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个人合伙人按分配比例计算的所得,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地方上,对特定的有限合伙企业中不执行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取得的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如:《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资本市场的若干意见》(湘政发〔2010〕1号)规定,以有限合伙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其中,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普通合伙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法的税务规定与优惠政策

合伙企业法的税务规定与优惠政策

合伙企业法的税务规定与优惠政策在当今的商业世界中,合伙企业因其灵活性和独特的优势,成为了众多创业者和投资者的选择。

而了解合伙企业法中的税务规定与优惠政策,对于企业的规划和发展至关重要。

首先,我们来谈谈合伙企业的税务规定。

合伙企业本身并非独立的纳税主体,而是“税收透明体”。

这意味着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取得的收入,不需要像公司那样先缴纳企业所得税。

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具体来说,对于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取得的所得应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而对于合伙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则需要将其从合伙企业分得的所得,并入其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合伙企业的亏损不能直接冲减合伙人的其他所得。

如果合伙企业发生亏损,需要在以后年度的盈利中进行弥补。

而且,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遵循相关的扣除标准和规定。

接下来,我们看看合伙企业法中的优惠政策。

为了鼓励创业和投资,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合伙企业的优惠政策。

其中,比较常见的是税收减免政策。

在一些特定的地区或行业,合伙企业可能会享受到一定期限内的税收减免。

例如,在某些经济开发区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设立的合伙企业,可能会在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方面获得减免优惠。

还有针对创业投资的优惠政策。

如果合伙企业从事创业投资活动,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这对于鼓励合伙企业投资初创企业,推动创新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此外,对于一些小型微利的合伙企业,也可能会享受到税收优惠。

比如在一定的收入规模内,适用较低的税率或者享受减半征收等优惠。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合伙企业在享受税务优惠政策时,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要求。

比如,企业的经营范围、投资方向、从业人员数量等可能都需要符合相关规定。

同时,合伙企业需要按照规定进行税务申报和备案,以确保能够合法地享受优惠政策。

有限合伙企业利润分配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有限合伙企业利润分配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有限合伙企业利润分配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概述有限合伙企业是一种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的企业形式。

在利润分配方面,有限合伙企业与其他企业形式有所不同。

本文将介绍有限合伙企业如何根据相关法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与普通企业的区别有限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与普通企业有所区别。

普通企业的利润分配一般按照股权比例进行,而有限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则根据合伙协议进行规定。

合伙协议可以包含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之间的利润分配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利润分配的规定根据相关税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利润分配比例必须在有限合伙人之间按照合伙协议约定进行;2. 分配给有限合伙人的利润必须缴纳企业所得税;3. 普通合伙人可以将利润直接纳入个人所得税申报。

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程序有限合伙企业在利润分配后需要按照以下步骤缴纳企业所得税:1. 确定纳税期限:企业所得税一般按照季度申报和纳税,而有限合伙企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纳税期限。

2. 计算纳税所得额: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需要计算纳税所得额,即按照利润分配比例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3. 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纳税所得额和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并按照规定的纳税期限向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务合规建议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有限合伙企业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及时了解税法变动:企业所得税法可能会发生变动,有限合伙企业需要及时了解并遵守最新的税法规定。

2. 妥善保存相关资料: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妥善保存与利润分配、纳税申报等相关的合同、凭证等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查验。

3. 寻求专业税务师建议:有限合伙企业可以咨询专业税务师或会计师的意见,以确保在纳税过程中的合规性。

有限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是根据合伙协议进行的,与普通企业有所不同。

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有限合伙企业需要根据合伙协议和相关税法规定进行操作,确保合规性和纳税的准确性。

通过遵守相关法规和寻求专业建议,有限合伙企业可以有效地进行利润分配和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3修正版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涉税讲解[1]

2023修正版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涉税讲解[1]

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涉税讲解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涉税讲解1. 引言合伙企业是一种经济组织形式,由两个或多个自然人或法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分担利润和承担风险的形式。

在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个人所得税是一项重要的涉税问题。

本文将对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讲解。

2. 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主体在合伙企业中,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可以分为两类:合伙人和合伙企业。

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和从业人员,按照其在合伙企业中取得的分配收益纳税。

合伙人的分配收益包括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分配的利润、收益和其他所得。

合伙人需要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自行申报和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本身作为纳税主体,也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实际是对合伙人享受分配收益的途径进行个税预扣。

合伙企业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在分配收益给合伙人之前,需要根据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率,按照一定比例进行个人所得税预扣,并将实际所得分配给合伙人。

合伙企业在纳税时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预扣税率进行计算。

3. 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合伙企业的收入合伙企业的收入包括经营所得和其他收入。

经营所得是指合伙企业从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的利润和收益。

其他收入是指合伙企业从非经营活动中取得的收入,如利息、租金、股息等。

合伙企业需要统一计算其收入,并作为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的一部分。

合伙企业的支出合伙企业的支出包括经营成本、管理费用、财产损失和其他支出。

合伙企业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计算合伙企业的支出,并将支出减去收入,得出合伙企业的纳税所得额。

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预扣税率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预扣税率是根据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税率确定的。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7档,分别是3%、10%、20%、25%、30%、35%和45%。

合伙企业需要根据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按照一定比例进行个人所得税预扣。

解读财税[2008]159号: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明确

解读财税[2008]159号: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明确

解读财税[2008]159号: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一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条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所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这就是说,凡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第六条规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根据《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相衔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以下简称159号文)于近日下发,明确了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所得税有关问题。

一、合伙企业的界定159号文所称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合伙企业。

上述合伙企业既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普通合伙企业,也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

在2006年8月27日修订通过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其重大创新之一便是正式确认了有限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

根据该法第二条,该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从该法具体规定不难看出,有限合伙企业不同于普通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组成,前者负责合伙的经营管理,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后者不执行合伙事务,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政策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政策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政策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或法人按照协议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非法人经济组织。

在合伙企业的运营过程中,难免会涉及到股权转让的问题。

那么,对于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所得,应该如何缴纳所得税呢?本文将探讨相关政策。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所得适用税率2018年之前,对于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所得,适用的是企业所得税的20%税率。

而自2018年1月1日起,新的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的税率也发生了变化。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转让合伙企业股权或者其他权益所得的纳税人,应当按照下列办法计算纳税:1.转让合伙企业股权或者其他权益的所得在5万元以下的,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2.转让合伙企业股权或者其他权益的所得超过5万元的部分,按照20%至30%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自2018年1月1日起,对于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会根据所得额的不同而变化。

合伙企业重组中股权转让所得除了普通的股权转让外,合伙企业在重组、合并、分立、变更等过程中所产生的股权转让所得,也具有特殊的税收政策。

根据《关于优惠所得税政策适用于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于合伙企业的重组中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按照《企业所得税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按照5%的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2.若未按照《企业所得税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也可按照以前的20%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但在税前所得额中,可以扣除相关税费、工资、折旧等支出。

在合伙企业重组中,股权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在税率方面得到明显减免。

股权转让所得税的处理方式对于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需要按照税法要求进行缴纳。

缴纳方式有两种:1.税前代扣代缴方式当股权转让价格在10万元及以上时,应当由股权受让人扣缴代扣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应该如何交纳

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应该如何交纳

合伙企业个⼈所得税应该如何交纳关于合伙企业的个⼈所得税应该如何缴纳?下⾯店铺⼩编就带⼤家去了解⼀下相关的内容,希望能为⼤家解答疑惑!回复内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所得税的法规>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第四条规定,个⼈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纳税年度的收⼊总额减除成本、费⽤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的⽣产经营所得,⽐照个⼈所得税法的“个体⼯商户的⽣产经营所得”应税项⽬,适⽤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所得税。

第五条规定,个⼈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例的,以全部⽣产经营所得和合伙⼈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据此,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再乘适应税率“的⽅法计算个⼈所得税。

投资者应纳个⼈所得税=(全部⽣产经营所得x投资者个⼈按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例)×适⽤税率全部⽣产经营所得=收⼊总额—成本、费⽤以及损失关于合伙企业投资者个⼈所得税费⽤扣除标准。

财税[2006]44号明确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附件1第六条(⼀)修改为:“投资者的费⽤扣除标准为19200元/年(1600元/⽉)。

投资者的⼯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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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涉税讲解

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涉税讲解

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涉税讲解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涉税讲解1. 合伙企业的概念和分类合伙企业是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共同出资、共同承担风险、共同经营并共享利润的企业形式。

根据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和责任承担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两种形式。

普通合伙企业:所有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即个人资产对企业债务负有连带担保责任;有限合伙企业:至少有一名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而其他普通合伙人仍承担无限责任。

2. 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概念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家缴纳的对其所得额需要纳税的一种税种。

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是指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其从合伙企业获取的分配收益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 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和计算方法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需要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其从合伙企业分配收益的额度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 ,确定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2. ,根据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表,确定适用的税率;3. ,根据适用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

4. 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和缴纳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需要按照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机关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和缴纳。

具体流程如下:1. ,合伙人需要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2. ,合伙人需要将填写好的纳税申报表和相关材料提交至当地税务机关;3. ,合伙人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按照规定时间和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

5. 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的减免和优惠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可以享受一定的减免和优惠政策。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享受个税减免和税率优惠;2.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个税减免和税率优惠;3.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优惠政策:合伙人从合伙企业获得的利息、股息、红利等所得可以享受个税减免和税率优惠。

普通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普通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普通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背景介绍随着合伙制度的发展和普及,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成立普通合伙企业来进行经营活动。

普通合伙企业是一种由两个或多个合伙人共同经营的企业形式,其所得所得将分配给各个合伙人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针对普通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对于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缴纳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个人所得税基本概念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所得,按照国家规定的税率缴纳的一种税收。

主要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利息、股息等金融性所得以及财产转让、偶然所得等。

三、普通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普通合伙企业属于按照合伙份额从事合作经营的企业形式,合伙人因此按照所得份额共享合伙所得。

下面是普通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供合伙人对自己的个人所得税进行计算和缴纳。

1. 合伙期限不满6个月的合伙人个人所得税税率:- 合伙期限不满6个月,按照合伙所得的比例计算个人所得税。

2. 合伙期限超过6个月的合伙人个人所得税税率:- 合伙期限超过6个月,按照合伙期限和合伙所得的比例计算个人所得税。

3. 年度合伙所得税率表:- 合伙所得超过10万元的部分:%50;- 合伙所得超过30万元的部分:%60;- 合伙所得超过50万元的部分:%70;- 合伙所得超过100万元的部分:%80;- 合伙所得超过200万元的部分:%90;- 合伙所得超过500万元的部分:%95;- 合伙所得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100。

4. 特定行业的合伙所得税率表:- 对于一些特定行业,税法规定了不同的税率。

例如某些高新技术产业的合伙所得税率可以享受一定的减免优惠政策。

四、税率表的适用范围普通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适用于所有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合伙人应根据自身所得情况和税法规定进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并按时缴纳所得税。

五、税率表的意义和作用普通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的制定对于合伙人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合伙企业所得税缴纳及汇算清缴解析

合伙企业所得税缴纳及汇算清缴解析

合伙企业所得税缴纳及汇算清缴解析作者:来源:《财会通讯》2011年第05期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人身份确定所得税缴纳我国于2006年公布了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投资主体由原来的自然人扩大到“法人和其他组织”;组织形式除原来的普通合伙企业外.增加了有限合伙企业。

与自然人、公司相比,合伙企业税收具有特殊性.随着合伙企业的迅速发展,合伙企业税收问题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

鉴于此,本文对合伙企业所得税问题归纳如下。

合伙企业纳税主体为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法》修订前,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只能是自然人,因此,合伙企业的所得税只涉及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明确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人,合伙企业的收入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按照5%一35%的超额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法》修订后,法人及其他组织也可以作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针对《合伙企业法》的修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发了《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仍然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例如,某合伙企业有3个合伙人,分别为法人企业A公司、张先生、李先生,合伙协议规定每个合伙人权益相同,2009年该合伙企业取得所得为600万元,则A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50万元(200×25%),张先生和王先生缴纳个人所得税69.325万元(200×35%-0.675)。

可以看出,合伙企业的税收遵循“先分后税原则”,将合伙企业看做“税收透明体”,合伙企业本身不是纳税人,税法直接将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作为纳税义务人,根据合伙人的身份确定纳税义务。

合伙企业所得如何计算合伙企业纳税主体明确后,其所得如何计算就显得非常重要。

【会计实操经验】合伙企业所得税及会计处理

【会计实操经验】合伙企业所得税及会计处理

【会计实操经验】合伙企业所得税及会计处理导读:先分后税只是相较于企业所得税的一种原则.就是合伙企业自身不需要缴纳所得税,所有所得按照合伙人的比例计算至各个合伙人,计算各个合伙人的所得税.而且其中的”分”并不是直接分配所得的意思,而是一个计算过程.说到合伙企业所得税,无法绕开的就是《财政部税总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此文是合伙企业所得税的基石,当然也是被人诟病的所在.首先看一下财税[2008]159号文都规定了什么.1、纳税主体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2、纳税原则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先分后税只是相较于企业所得税的一种原则.就是合伙企业自身不需要缴纳所得税,所有所得按照合伙人的比例计算至各个合伙人,计算各个合伙人的所得税.而且其中的”分”并不是直接分配所得的意思,而是一个计算过程.即在税收处理上,将合伙企业的利润按相关规定计算至每个合伙人个人名下,以合伙人作为纳税主体计算纳税所得.3、合伙人所得计算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二)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三)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四)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此段基本和合伙企业法的相关条文一致,体现了合伙企业人合的主旨.4、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按照《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5号)计算.1)财税[2000]91号规定个人所得税税目及税率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前几年部分地区吸引投资的LP个人按照20%征收的规定正在逐渐消失.虽然部分地区还在搞擦边球,但是这个其实属于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虽然有些地方给了税收优惠,其实是无效的.前款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个人所得额的计算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投资多个单位的处理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包括参与兴办,下同),年度终了时,应汇总从所有企业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据此确定适用税率并计算缴纳应纳税款.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根据本法规第六条第一款法规准予知除的个人费用,由投资者选择在其中一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中扣除.企业的年度亏损,允许用本企业下一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弥补,下一年度所得不足弥补的,允许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企业的年度经营亏损不能跨企业弥补.扣缴义务人投资者应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投资者从合伙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由合伙企业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并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抄送投资者.根据上海目前金税3期上线的情况,合伙企业在月度申报的时候,需要填写所有自然人合伙人的身份证信息,并且要求关联银行卡,税金将直接从个人账户扣除,不再由合伙企业代缴.这一重大变化会给个人合伙人的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会对基金LP产生不少的影响,也会影响后续的运作.2)财税[2008]65号规定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42000元/年(3500元/月),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后来补了一个文件(国税函[2001]84号)对分回利息、股息、红利的征税问题进行了明确.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财税[2000]91号》所附规定的第五条精神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企业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反之可以,即可以用合伙企业的盈利抵减其亏损对会计处理的影响根据上述文件,如果是企业法人投资合伙企业,应该按照企业法人分享的被投资合伙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无论被投资企业当年是否分配利润.因此,上述事项会产生一个暂时性差异,即分享的当期计算缴纳了所得税,分配的当期不需要缴纳所得税.所以在计算分享所得税的时候需要同时确认一笔递延所得税资产,在未来分回的时候冲回递延所得税资产.另外讨论一下,大部分合伙协议中约定一开始分回的都是成本,本金分完了之后再分配收益的投资人处理.无论投资方将该笔投资在长期股权投资还是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都需要先界定一下分回的实质,如果分回的实质是分红,则应该确认为投资收益,如果分回的实质是成本的收回,应该确认为冲减投资成本,而不能看到分回就认为是分红.会计是一门很实用的学科,从古至今经历漫长时间的发展,从原来单一的以记账和核账为主要工作,发展到现在衍生出来包括预测、决策、管理等功能。

合伙企业法所得税缴纳的政策是怎样的

合伙企业法所得税缴纳的政策是怎样的

合伙企业法所得税缴纳的政策是怎样的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

具体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按《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5号)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清算公司变更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设立公司章程在当今社会依法纳税已经成为了纳税义务人的共识,但是合伙企业法所得税规定具体是怎么缴纳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将与合伙企业合伙人有关所得税的政策进行了详细说明,目前为止该通知还在生效中,所以的小编将通知全文摘录如下,供大家参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合伙企业。

二、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

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

具体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按照《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四、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有限合伙企业利润分配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有限合伙企业利润分配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有限合伙企业利润分配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一、有限合伙企业利润分配的方式1.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合伙协议中规定了每个合伙人所占的权益比例,按照这个比例来分配利润。

2.按照合伙人的投资比例分配:合伙协议中规定了每个合伙人的投资比例,按照这个比例来分配利润。

3.按照合伙人的劳动投入比例分配:合伙协议中约定了每个合伙人的劳动投入比例,按照这个比例来分配利润。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利润分配方式,具体方式应根据有限合伙企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二、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一定期间内的利润额缴纳的税金,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1.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经营所得减去相关成本、费用等所得税法规定的可扣减项目后的金额。

2.税率:企业所得税税率目前为25%,如果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则税率为20%。

3.免税额:企业所得税法还规定了一定的免税额,例如对于小型微利企业,免税额为30万元。

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公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免税额=应纳税额三、企业所得税的缴纳1.各个合伙人按照自己所得的金额计算个人所得税,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

2.有限合伙企业需要根据所得金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有限合伙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纳税方式,可以按月预缴、按季度纳税或者按年度纳税。

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需要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的纳税申报表,并按照所得税法规定的时间限制将所得税缴纳给税务机关。

总之,有限合伙企业利润分配需要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的方式来进行,利润分配需要各个合伙人根据自己所得的金额缴纳个人所得税,有限合伙企业也需要根据所得金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为了规避税务风险,有限合伙企业需要依法合规地进行利润分配和税金缴纳。

合伙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合伙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合伙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1、合伙企业所得税的处理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并非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所以合伙企业自身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但是,合伙企业以每个合伙人作为纳税义务人,如果合伙人是自然人,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的,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用先分后税的原则。

其中,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

如果合伙协议约定了分配比例,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应按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合伙企业是法人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自身的盈利。

由此可见,先分后税原则的先分,并不是指实际分配的部分,而是指对当年利润的划分。

不论是否实际分配给合伙人,合伙人均应当就合伙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中归属于合伙人的部分纳税,并且该部分收益应当全额纳税,不能抵扣法人合伙人自身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举例:A公司投资B合伙企业,当年A公司亏损10万元,从合伙企业中享有的利润份额为5万元。

A公司应当就其从合伙企业中享有的份额5万元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合伙企业当年亏损,应当以合伙企业以后年度的利润弥补,而不是由合伙人分摊。

2、合伙企业所得税的理论基础合伙企业税制存在两类基本理论:一类是“集合理论”,另一类是“实体理论”。

两个理论构成合伙税制的基础,决定合伙企业的设立或组建、运营、应分配份额划分、实际分配以及清一算中如何处理合伙企业、合伙人的税收问题。

集合理论认为,合伙企业是一个导管或透明体,在集合理论下,合伙企业被视为全部合伙人的集合,每个合伙人在合伙企业资产及其营业中直接拥有一个未分割的合伙权益,合伙企业的收入直接穿透合企伙业分至合伙人。

这里的透明体仅指税收,经营上合伙企业仍是经营实体。

实体理论认为,合伙企业具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和营业,合伙人持有合伙企业权益被视为一个整体,合伙企业运营中的收入、所得、损失和扣除以及抵免等最初先在合伙实体层面进行归集和确认,随后再按投资人享有的份额划分到每个合伙人。

合伙企业的税务管理

合伙企业的税务管理

合伙企业的税务管理在商业运营中,很多企业选择以合伙形式进行经营。

合伙企业是指两个或多个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的组织形式。

在中国,合伙企业通常采用的是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两种形式。

然而,合伙企业在税务管理方面存在一些特殊性,需要合伙人们了解并合理规划税务筹划,以减少税务风险并提高经营效益。

一、合伙企业的税务分类合伙企业在税务管理上通常被归类为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两个方面。

1. 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照合伙协议进行,合伙人根据自身出资比例或其他约定获得相应的利润份额。

这些利润份额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应视为个人所得,需要按照相关税法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

2. 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的利润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配,其中一部分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基础。

合伙企业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主体,需要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

二、合伙企业税务筹划的案例分析为了更好地理解合伙企业税务管理的相关问题,我们以一个实际案例进行分析。

某合伙企业由两名合伙人A和B组成,A出资占比60%,B出资占比40%。

合伙企业在某一年度的利润总额为100万元。

合伙协议约定,利润按照出资比例分配,A获得60万元,B获得40万元。

针对这一情况,合伙企业可以进行如下税务筹划:1. 个人所得税筹划: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合伙人个人所得的计算方法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

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所得属于“其他所得”,根据税法规定,可以采用综合征税或按照20%的比例统一征税。

在这个案例中,A和B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征税方式,以降低个人所得税负担。

2. 企业所得税筹划:合伙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可以通过合理的税务筹划降低纳税负担。

例如,合伙企业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合理调整利润分配比例,以减少企业所得税的缴纳金额。

此外,合伙企业可以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创新奖励等,以降低企业所得税负担。

合伙企业法的税务规定与优惠政策

合伙企业法的税务规定与优惠政策

合伙企业法的税务规定与优惠政策合伙企业是一种由两个或更多个人组成的合作关系,共同经营一项业务并共享利润和风险。

在合伙企业的运营过程中,税务规定和优惠政策对于企业的税务负担和经营效益具有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分析合伙企业法的税务规定与优惠政策,并通过案例加以说明。

一、合伙企业的税务规定1. 合伙企业的所得税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合伙企业的所得税纳税主体为合伙人而非合伙企业本身。

合伙企业的利润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份额分配给各个合伙人,合伙人需要按照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缴纳相应的税款。

2. 合伙企业的增值税合伙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经营形式,其增值税征收方式与一般企业有所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合伙企业的增值税纳税义务由合伙人承担,合伙企业本身并不作为纳税主体。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需要根据各自的投入比例承担相应的增值税税负。

3. 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分配利润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合伙人应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根据其所得额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二、合伙企业的税务优惠政策1. 合伙企业所得税优惠为鼓励和支持合伙企业的发展,我国对于合伙企业的所得税实行了一些优惠政策。

例如,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按照合伙企业的实际利润或者合伙企业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所得税。

此外,对于一些特定行业和地区的合伙企业,还可以享受税收减免或者税收优惠政策。

2. 合伙企业增值税优惠合伙企业在纳税时可以享受增值税的一些优惠政策。

例如,对于一些小型合伙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享受简易计税方法,减少纳税申报的复杂性。

此外,对于某些特定行业的合伙企业,还可以根据相关政策享受增值税的减免或者退税政策。

案例分析:某合伙企业由A、B两名合伙人组成,合伙协议约定A出资70%,B出资30%。

该企业在一年内实现利润100万元。

合伙企业的税务申报与纳税义务

合伙企业的税务申报与纳税义务

合伙企业的税务申报与纳税义务在中国,合伙企业是一种常见的商业组织形式,它由两个或更多个自然人或法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经济组织。

合伙企业在税务申报和纳税义务方面有其独特性,本文将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

一、合伙企业的税务申报义务合伙企业作为独立的纳税主体,应当按照国家税收法规定,按期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合伙企业的税务申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所得税申报合伙企业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按年度申报企业所得税。

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合伙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应纳税款。

案例:某合伙企业在2019年度的营业收入为100万元,成本为60万元,税前利润为40万元。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该企业应当按照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此,该企业在2019年度应当申报并缴纳10万元的企业所得税。

2.增值税申报合伙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如果涉及到应税货物的销售或者应税劳务的提供,就需要按照国家税收法规定,按月或按季度申报增值税。

合伙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应纳税款。

案例:某合伙企业在2020年1月份的销售额为50万元,购买应税货物的金额为30万元,增值税率为13%。

根据增值税法的规定,该企业在2020年1月份应当申报并缴纳3.9万元的增值税。

3.其他税费申报除了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外,合伙企业还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申报其他税费,如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

具体的申报事项和申报方式,需要根据地方税务机关的规定进行操作。

二、合伙企业的纳税义务除了税务申报义务外,合伙企业还有一些纳税义务需要履行。

1.按期缴纳税款合伙企业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按期缴纳各项税款。

未按期缴纳税款的,将会面临滞纳金的处罚,并可能被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催缴。

2.保持税务账册合伙企业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保持完整、准确的税务账册。

税务账册包括购销货物清单、收支凭证、原始凭证等。

合伙企业所得税

合伙企业所得税

合伙企业所得税简介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组成的合伙组织,合伙人按照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分享利益。

合伙企业所得税是指合伙企业依法应缴纳的一种税种,纳税人为合伙企业本身。

纳税主体合伙企业是一个独立的纳税主体,享有独立财产所有权,自行承担债务,自行负责纳税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合伙企业的纳税人是合伙企业本身。

纳税对象合伙企业的所得税纳税对象是合伙企业的所得额。

合伙企业的所得额是指合伙企业在会计期间内取得的境内和境外的所得,包括经营所得、投资收益、资产处置所得等。

纳税义务合伙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需要根据所得额缴纳合伙企业所得税。

合伙企业的所得税税率根据企业类型和税收优惠政策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税收计算方法合伙企业的所得额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其所得项目及相关税法规定进行的。

一般情况下,合伙企业的所得额计算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首先,合伙企业需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计算出符合税法规定的所得额。

2.其次,合伙企业根据税法规定,扣除相应的成本、费用和抵扣项目,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

3.最后,合伙企业根据适用的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

税收申报和缴纳合伙企业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规划进行税收申报和缴纳。

一般情况下,合伙企业需要按照季度进行税收申报和缴纳。

合伙企业可以通过税务部门指定的方式进行申报和缴纳,如网上申报、纸质申报等。

税收优惠政策为了促进合伙企业的发展,政府对合伙企业实行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合伙企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如减免税、税收抵扣、差异化税率等。

应注意的问题在合伙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过程中,合伙企业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合伙企业应及时了解最新的税法规定和政策,以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2.合伙企业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提交纳税申报表,避免因过期申报而产生滞纳金;3.合伙企业应认真核对各项减免税、抵扣项目,确保申报准确无误;4.合伙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税务管理制度,确保合规运营。

有限合伙企业利润分配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有限合伙企业利润分配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有限合伙企业利润分配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有限合伙企业利润分配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一、背景介绍有限合伙企业是一种专业化的合作模式,由一名或多名有限合伙人和一名或多名普通合伙人组成。

在有限合伙企业中,利润分配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同时也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利润分配原则1·按照有限合伙协议约定2·依据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3·按照实际贡献程度进行分配4·考虑有限合伙人的风险和责任三、利润分配的税务处理1·确定企业所得额企业所得额=全体合伙人在合伙企业取得的收入总额-可调整的税务减免项目-不纳税项目2·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额-免税所得额-减免所得额3·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4·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按照税法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将应纳税额缴纳给税务机关。

四、税务申报和报表填报1·税务申报在规定的时间内,有限合伙企业需要向税务机关申报企业所得税。

2·报表填报有限合伙企业需要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及相关的财务报表。

五、附件1·有限合伙协议范本2·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范本六、法律名词及注释1·有限合伙企业: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组成的一种合作模式,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

2·企业所得税:企业根据实际利润缴纳的一种税收。

3·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额减去免税所得额和减免所得额后的金额。

4·税率:根据税法规定,不同的应纳税所得额有不同的税率。

5·速算扣除数:根据税法规定,可用于计算企业所得税的一种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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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所得税
一、合伙企业综述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这主要是根据合伙人承担的法律责任来区分的,由2人以上普通合伙人组成的是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的是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必须至少有1名普通合伙人和1名有限合伙人。

现在国内的合伙企业大多是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但是是流转税和附加税费的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年所得适用于“先分后税“的原则由各合伙人根据分的的所得自行申报纳税,其中:法人合伙人回注册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所在地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的规定详见问题答复。

二、合伙人的法律责任综述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分为普通合伙人(即日常说的“GP”)和有限合伙人(即日常说的“LP”),其中普通合伙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类似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有限合伙企业以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两者若作为有限合伙人,则都是根据其对合伙企业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连带责任;两者若作为普通合伙人,则自然人普通合伙人是以其全部的个人财产对合伙企业承担连带责任,法人普通合伙人以其公司的全部资产对合伙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三、合伙企业所得税缴纳
在第一点中简单提到合伙企业自身不具有法人资格,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故其不
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由其合伙人作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合伙人根据其是法人还是自然人来决定缴纳企业所得税还是个人所得税,其中:法人合伙人回其注册地自行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自然人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注册地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现行法规规定(具体规定参加下文),合伙企业是以每个合伙人作为纳税义务人,按照“先分后税”的原则合伙人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对于法人合伙人,由于合伙企业根据年收益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并未实际分配,法人合伙人未取得分红金额,合伙企业也未作出分红决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具备确认投资收益的实现条件,故现行法人合伙人均在合伙企业实际作出分红决议时确认投资收益、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于自然人合伙人,其纳税时间应遵循“先分后税”的原则,这里的“先分”并非指分配利润,而是指对于有自然人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应先按各合伙人各自分配比例分别确定自然人合伙人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所得额后再按各自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合伙企业的利润无论是否实际分配,自然人合伙人均需在年末按各自分配比例分别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再按各自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需要注意的是合伙企业的所得需要分开计算,合伙企业取得的对外投资分回利息、股息、红利应该区分与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单独核算,因为这部分所得再计算分配给自然人合伙人时,应按照个人所得税“股息、红利”的税目缴纳,即执行20%的税率,而合伙企业取得的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计算得出的应分配给自然人的金额,每个自然人合伙人应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的法律规定如下:
(1)财税〔2008〕15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二、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

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
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

具体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按照《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现应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执行了)。

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2)财税[2000]91号《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第四条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是争对自然人合伙人)。

前款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第五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3)国税函〔2001〕8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
“二、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利息、股息、红利的征税问题。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
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通知》所附规定的第五条精神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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