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通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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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进巷道贯通管理规定

掘进巷道贯通管理规定

掘进巷道贯通管理规定掘进巷道贯通是煤矿井下采矿作业的关键过程之一,而在此过程中,铁路、空气等要素的交通也十分重要,影响着煤矿采矿作业的进度和安全。

基于此,对掘进巷道贯通进行细致的管理,至关重要。

因此,制定掘进巷道贯通管理规定,是保障煤矿采矿工作平稳安全实施的重要措施。

一、指导思想掘进巷道贯通管理规定的指导思想为“安全第一,科学管理,严格实施,持续改进,依法治矿”。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煤矿掘进巷道的贯通作业,包括主采工作面及采煤工作面及其它巷道的贯通作业。

三、管理要求1.掘进巷道贯通前,必须有计划、有序地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包括贯通方案的设计、测量、勘探、安全评估等。

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考试合格,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2.在掘进过程中,对巷道进口、钻孔口、施工工程面等部位的高压水、煤尘、沙土等制造的污染应有计划、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并定期进行清理,确保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以免污染进入煤矿环境。

3.掘进巷道贯通前,应经过勘探、测量,确保贯通的通道和钻孔的位置符合设计要求,并检查通道内瓦斯、风流等情况是否能满足后续空气交通要求。

在挖掘过程中,时刻关注周边地质构造、瓦斯、风流等情况,及时进行检测、处理。

4.对所有进入掘进场地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以确保其具有必要的安全知识和生活安全常识。

施工场地所有进出口处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标明安全警示、禁止进入等相关内容。

同时,对所有人员的工作服装、装备、随身携带物品等应进行统一管理。

5.对所有施工车辆、机械设备,必须进行严格检测和维护,确保运行的正常。

施工现场应设有专门的维修保养区域和维修保养人员,一旦发现设备故障,要及时报告,及时维修。

6.掘进巷道贯通筒的装配,应根据掘进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现场装配,确保贯通筒的安全、牢固。

7.在掘进过程中,必须定期对现场设立的支架等构筑物进行检查,及时进行维修和加固。

同时,掘进完毕后,必须进行支架撤除、贯通筒拆除等后续工作,确保施工现场整洁,迎接后续采矿作业。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是城市规划和管理中的重要内容,旨在确保城市道路网络的畅通和居民的安全。

具体的规定包括以下几点:
1. 巷道贯通:为了方便交通和避免盲巷,规定城市中的巷道应当贯通,通向主要道路或其他巷道,不得设计成死胡同。

巷道的设计应合理,保证车辆和行人通行顺畅。

2. 盲巷定义:盲巷是指一个封闭的、无通道的巷道,只有一个出口或进口。

盲巷的存在容易造成交通拥堵、安全隐患和问题。

3. 禁止建设盲巷:在城市规划中,严禁新建或者改造现有街道、巷道成为盲巷。

对于已存在的盲巷,城市管理部门可以采取扩建或调整道路,增加道路出口和入口,使之贯通。

4. 盲巷安全管理:对于已经存在的盲巷,应采取措施确保居民和车辆的安全。

例如,设置警示标志、加强巷道监控、增加照明设施等,以提醒行人和车辆注意。

5. 盲巷整治:城市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盲巷整治,对于已存在的盲巷进行调查和评估,采取必要的措施解决问题。

整治措施可以包括道路改建、道路疏通、拆除障碍物等。

总之,巷道贯通和盲巷管理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城市道路的畅通和居民的安全,对于新建的巷道应当贯通,严禁建设盲巷,对已存在的盲巷需要进行安全管理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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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道贯通管理制度范本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范本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巷道贯通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贯通巷道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巷道贯通是指在地下或地面开挖巷道、构筑物或设施时,为保障公共利益和建设安全,进行各项管理、监督和控制的活动。

第四条巷道贯通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分类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对于巷道贯通工作,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预防能力。

第六条巷道贯通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标准的规定。

第七条巷道贯通管理工作应当注重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形成合力。

第八条需要贯通巷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取得相应的许可证。

第二章巷道贯通手续办理第九条需要贯通巷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要求负责管理的部门申请贯通手续。

第十条申请贯通手续时,应当提交巷道贯通方案、施工组织方案和安全预警预案。

第十一条巷道贯通方案应当包括施工范围、施工方法、施工期限、防护措施等内容。

第十二条施工组织方案应当包括施工人员组织、安全管理、设备使用等内容。

第十三条安全预警预案应当包括预警设备、预警信号、应急预案等内容。

第十四条管理部门应当对提交的贯通手续申请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审批决定。

第十五条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申请单位和个人审批结果。

第十六条获得贯通手续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许可证上的规定进行施工,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七条未取得贯通手续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巷道贯通工作。

第三章巷道贯通管理第十八条巷道贯通施工时,应当按照贯通方案和施工组织方案进行施工。

第十九条巷道贯通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提示标识,并保持良好的通风、照明和防护措施。

第二十条巷道贯通施工时,应当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保护地下和地面设施的完整。

第二十一条巷道贯通施工涉及的用电、用水、用气等设施应当符合相关安全标准,保证施工安全。

第二十二条巷道贯通施工应当严禁违反规定进行开挖、爆破等行为。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是指在一个地区内的巷道进行贯通管理的制度。

巷道贯通是指将不同地块的巷道相互连接起来,形成一个整体的巷道网络。

巷道贯通的目的是为了方便行人和车辆在不同地块之间的交流和流通,提高交通效率和便利性。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规划设计:制定巷道贯通的规划方案,确定巷道贯通的路线、宽度和交通流量等要素。

2.建设管理:负责巷道贯通的施工和建设管理工作,包括拆除障碍物、铺设道路、设置交通标志等。

3.使用管理:制定巷道的使用规则,例如限定巷道通行的车辆类型和时段,管理巷道的停车、通行和使用行为。

4.维护管理:负责巷道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包括清理道路垃圾、修复路面损坏、疏通排水系统等。

5.监督管理:建立巷道贯通管理的监督机制,对巷道的建设、使用和维护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处理巷道管理中的问题和纠纷。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促进城市的交通发展和城市空间的优化利用,提高居民的出行便利性和生活质量。

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城市的形象和城市功能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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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道贯通管理规定

巷道贯通管理规定

巷道贯通管理规定
第一条、掘进巷道与其它巷道贯通,必须制定预防冒顶和防止瓦斯、煤尘、爆破、透水等事故的专门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审批。

不同采区、不同水平、情况不明的老巷以及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贯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影响矿井通风系统稳定的,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制定安全措施,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二条、矿地测部门在炮掘巷道贯通相距20m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贯通相距50m前,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并下达贯通通知书,通知生产、通风、机电、安监等部门;矿通风部门在接到贯通通知书后,按照安全措施要求提前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第三条、生产单位应根据地质部门提供的情况,制定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准确掌握掘进进度和预计贯通时间,每天向技术主管部门、通风区、安监处和矿调度所通报情况。

第四条、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不得进入采动应力集中区、不得在地质构造带和应力集中区贯通。

同一区段的突出煤层进行采掘作业时,相向采掘的两个工作面间距不得小于100m,相向掘进的两个工作面间距不得小于60m,并且在小于60m之前实施钻孔穿透,只允许向一个方向掘进。

一般巷道贯通相距20m,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相距50m时,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停止一切工作,撤出作业人员,并切断电源,在巷道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

按规定 1。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为了规范城市街巷建设和管理,确保城市交通的安全畅通,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各地出台了许多规定,其中包括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

本文将对这方面的规定进行介绍。

一、巷道贯通规定巷道贯通是指两条或两条以上的封闭小巷通过开凿道路相互连接起来,以便实现沿街面的交通通行。

主要是为了方便车辆、行人出行,防止出现交通拥堵等情况。

针对这一点,相关规定提出了以下要求:1. 建设需经区划管理职能部门批准在建设巷道贯通的过程中,必须经过区划管理职能部门的批准。

在批准时,需要考虑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巷道贯通对整个区域的影响是正向的。

2. 满足相关标准在巷道贯通的施工和管理过程中,必须满足国家标准及地方标准要求。

巷道贯通深度、宽度、坡度等方面的规定都需要满足相应要求。

3. 加强施工管理在施工巷道贯通的过程中,需要加强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同时,在施工现场需要设置标志和防护措施,以确保安全施工。

二、盲巷管理规定盲巷是指只有一条道路通往盲巷内的小巷,通道仅有一头可以通行。

由于通道狭窄,交通相对较为不便。

针对盲巷这一制度,相关规定提出了以下要求:1. 盲巷建设需谨慎在建设盲巷之前,需要综合考虑周边的交通情况、流量、救援只能等方面,确保在建设盲巷时不会对整个区域的交通安全带来负面影响。

2. 盲巷出入口需标明盲巷出入口需显著标明,确保行人和车辆可以找到出入口。

同时,出入口需要保持通畅,不得堆放垃圾等物品。

3. 盲巷管理需加强在盲巷管理方面,需要加强管理,防止私搭乱建、堆放垃圾等行为导致盲巷出现安全问题。

市政部门需要加强巡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盲巷进行整改。

三、结语通过对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巷道贯通和盲巷建设都需要充分考虑周边环境和交通安全问题,加强施工、管理和巡查等方面的管理。

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需要遵守相关规定,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和城市环境。

掘进巷道贯通管理规定

掘进巷道贯通管理规定

掘进巷道贯通管理规定掘进巷道贯通是煤矿开采的重要环节之一,其安全稳定、质量精准是煤矿生产安全的关键所在。

为了规范掘进巷道贯通管理,保障生产安全,煤矿公司制订了相应的掘进巷道贯通管理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些管理规定。

一、掘进巷道贯通管理范围掘进巷道贯通管理规定规范了煤矿企业在掘进斜巷、平巷、回采巷等矿井巷道施工和贯通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适用于所有掘进巷道贯通作业,包括初次贯通、二次贯通和紧急贯通等。

二、掘进巷道贯通管理要求1.工期计划要明确。

在掘进巷道贯通之前,煤矿企业应制定详细的工期计划。

工期计划应考虑到煤矿生产的需求和煤炭市场变化,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进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调整。

2.质量检验要严格。

在掘进巷道贯通作业中,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质量控制标准进行施工。

同时,煤矿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对施工质量进行抽查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定。

3.安全管理要有保障。

煤矿企业在掘进巷道贯通作业中,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控制措施,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稳定。

4.设备维护要及时。

为保证掘进巷道贯通的顺利进行,煤矿企业需对相关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状态良好,并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5.施工人员要专业。

在掘进巷道贯通作业中,施工单位应配备专业的掘进队伍,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各项操作技能和相应的安全意识。

6.报道和通报要及时。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质量问题时,煤矿企业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领导报告,并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共同解决问题。

三、掘进巷道贯通管理流程掘进巷道贯通管理要求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施工前准备。

包括制定工期计划、明确施工内容、安排施工队伍,检查相关设备是否达到要求等。

2. 施工过程管理。

包括质量控制、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设备保养和使用、施工现场管理等。

3. 贯通后工作。

包括巷道通风、水文测量、皮带机等设备的安装、巷道维护等。

4. 事故应急。

包括如何应对巷道发生的安全事故、怎样处理设备故障、如何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等。

巷道贯通规定

巷道贯通规定

巷道贯通规定巷道贯通是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是事故的多发点。

为了确保顺利贯通和工程施工安全,结合我矿当前实际,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一、贯通的技术管理1、巷道贯通前,要选择合理的测量方案和测量方法,根据选定的测量方案和方法进行各项测量工作的施测和计算,以求得贯通到终点的坐标和高程。

各种测量和计算都必须有可靠的检核。

2、贯通距离大于3000米的贯通和其它重要贯通工程,须编制贯通测量设计书,进行误差预计,方案选择,绘制贯通导线设计图。

如果施工测量精度低于设计的要求,则需重新测量,以保证贯通误差不超过《煤矿测量规程》的规定。

3、贯通工程两工作面的距离在煤巷中剩余30米时,快速掘进于贯通前三天,测量主管部门要以贯通通知书的形式书面通知矿领导及有关部门及区队。

4、巷道贯通后,应立即测量贯通实际偏差值,计算各项闭合差,并对测量工作进行精度分析。

二、加强巷道贯通的安全管理1、巷道贯通必须由施工队编制贯通措施。

2、巷道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包括:防治瓦斯、放炮管理、防止冒顶、透水和警戒设置等内容。

通风部门在贯通前做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

在贯通过程中要打超前钻孔,以保证贯通准确无误。

贯通时,被贯通的巷道要保持正常通风,有监测系统的矿井迎头要设瓦斯监测探头,矿瓦斯监控室要随时观察瓦斯浓度变化,同时在贯通前没放一次炮都要事先检查瓦斯和通风情况,而且证明已符合规程要求时方准放下一次炮,直至贯通以后。

3、巷道贯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要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技术、安全通风、机电、计划统计等有关部门审核,由矿总工程师批准。

参加审查人员必须认真负责,落实责任,签字备查。

4、巷道贯通的安全措施要由施工队技术人员向工人贯彻,所有参加贯彻人员必须签字备查。

5、加强掘进进度的调度管理。

在两巷道贯通相距50米时,矿调度部门建立专门台帐,每天统计当日进度,贯通剩余工程量;当两巷道贯通相距20米时,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

巷道贯通管理规定

巷道贯通管理规定

巷道贯通管理规定巷道贯通是矿山开采中的必要工作之一,其质量关系到矿山工作面的顺利进行和矿井的安全生产。

为了规范和组织巷道贯通过程中的工作,保障矿井安全稳定和生产顺利进行,制定一系列的“巷道贯通管理规定”。

一、工作组织与质量管理(一)组织工作巷道贯通工作应由矿山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

针对工作计划,制定必要的组织和施工措施,制定安全与质量控制规程。

(二)质量管理在矿井巷道贯通过程中,要对巷道的大小、强度、形状、位置、坡度和排水等进行检查,以确保满足相应的开采要求和质量标准。

如果未达到要求,则必须进行修整,直至符合标准。

质量差的巷道必须及时修复或者封闭。

二、施工现场及设备(一)工具设备施工现场应具备相应的机械设备,包括支架安装机、掘进机、破碎机、爆破设备、输送设备等。

设备应保持完良好状态,保证巷道贯通作业的顺利进行。

(二)清洁卫生巷道施工现场应干净整洁,防止污水、粉尘、垃圾等杂物堵塞巷道,影响生产和工作环境。

同时,需要合理规划排水和通风系统,防止因缺氧引起意外事故。

(三)机械和电气设备巷道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机械和电气设备应具备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同时,要对设备进行定期维修和检查,以保证其正常运行。

三、工作流程及安全控制(一)巷道贯通工作流程巷道贯通工作流程应包括勘探、钻眼、开劈巷、修整及支护施工等工序。

在进行施工前,必须制定施工方案,并报请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批准。

(二)安全控制在巷道贯通过程中,必须注意安全问题。

施工现场应设置警告牌和警告线,标明危险区域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在爆破等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并由专业人员负责操作。

四、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及培训(一)安全培训巷道贯通工作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

在工作前要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培训和技能培训,确保所有从业人员清楚工作细节、物理性质、安全操作流程以及应急处理方法等必要知识和技能。

(二)健康管理巷道贯通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并在进行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特别关注职业健康问题,防止因噪声、尘土等不良作业环境引发的职业病。

贯通安全管理规定

贯通安全管理规定

贯通安全管理规定贯通安全管理规定为保证贯通工程施工安全,制定本规定。

凡巷道与巷道之间、巷道与采面之间、采面与巷道之间贯通均必须执行本规定。

1、贯通前20米,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并完成下列工作:由技术科地测部门准确测量贯通距离和标高,并下达贯通通知单,在现场准确标出透点位置,并在透点位置悬挂警示牌,通知有关区队;贯通通知单一式五份,送调度室、安监处、通防工区、施工区队;施工区队要编制贯通安全措施,经总工程师审批完毕,各有关单位贯彻执行,施工区队负责转移或保护透点附近的设施,排除支护、通风、积水、火灾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隐患;同时,通防工区要做好调整通风系统准备工作;技术科提供贯通图和贯通进尺表,放在调度室,区队每班由班组长如实汇报当班进尺,技术科每天对贯通距离进行校对后汇报调度室,调度室负责及时填、绘,并及时汇报有关领导;矿值班人员、调度室人员,根据贯通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布置好于此相关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贯通;每天早会上由值班人员通报贯通情况。

2、贯通前5米,每次打炮眼前必须首先用2.0米以上的长钎在措施规定的位置、按照规定的角度打探眼,探眼个数不得少于两个;每次循环进尺控制在1.0米以内,区队要预计贯通时间,汇报调度室,贯通时由调度室通知通防工区派一名干部和安检人员一起在现场指挥贯通。

3、探眼打通以后,要立即汇报调度室,说明探眼深度、剩余距离,经调度室允许方可放炮贯通。

贯通时每个炮眼应少装药,每次少放炮,特殊情况还要采取特殊的贯通措施。

4、贯通时,区队必须有一名区队干部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

掘进的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工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 1.0%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

工程贯通管理制度

工程贯通管理制度

工程贯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统一工程管理,提高工程实施效率,保证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工程、装修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

第三条工程贯通管理是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部门之间互相协作、信息共享、协同配合,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按时完工、达到预期效果。

第四条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当认真贯彻执行本管理制度,确保其有效实施。

第五条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员工,应当遵守本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以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第二章工程管理机构第六条公司应当设立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统筹协调公司各项工程项目。

第七条工程经理是工程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负责项目的实施、管理和监督。

第八条工程部门应当配备足够的人员,满足各项工程项目的需求。

第九条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工程项目组,包括设计组、施工组、采购组等,各自负责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等工作。

第十条工程项目组应当设立组长,负责组内的各项工作协调和管理。

第三章工程管理流程第十一条工程管理涉及项目立项、设计、招投标、施工、验收等环节,每个环节都应当严格按照工程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

第十二条项目立项阶段,应当明确项目目标、范围、预算、工期等基本要求,并组织编制项目计划。

第十三条设计阶段,应当根据项目需求编制设计方案,并组织审查和确认。

第十四条招投标阶段,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公开招标,选择合格的承包商。

第十五条施工阶段,应当根据设计方案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并及时报告工程进展情况。

第十六条验收阶段,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工程验收,确保工程达到预期效果。

第四章工程管理要求第十七条工程质量是工程管理的核心,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八条工程安全是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应当制定施工安全计划,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第十九条工程进度是工程管理的关键,应当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加强进度控制,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2023年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

2023年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

2023年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城市交通的有序发展,提高巷道通行效率和安全性,保障市民出行的便利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乡镇、街道及城市开发区内的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

第三条巷道贯通是指将原本封闭的巷道打通,使之与周边道路相连通的行为。

盲巷是指一端封闭的巷道,无法通行车辆。

第四条巷道的贯通应当符合城市规划、交通规划的要求,确保交通流畅和安全。

第五条盲巷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管理,以确保市民的出行安全和便利。

第二章巷道贯通管理第六条巷道贯通的程序和条件:1. 巷道贯通,应经过规划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的审批。

2. 巷道贯通的条件:(1)符合城市总体交通规划的要求;(2)符合交通安全和交通流畅的要求;(3)无法贯通的巷道应提供合理的替代方案;(4)确保贯通后的巷道能够正常通行,并与周边道路相连通。

第七条巷道贯通的责任:1. 巷道贯通的申请人应承担贯通工程的费用,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施工。

2. 巷道贯通的申请人应保证施工过程中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交通秩序。

3. 巷道贯通的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并确保贯通后的巷道符合交通规范和安全要求。

第八条巷道贯通管理的监督:1. 城市交通管理部门对巷道贯通工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处理。

2. 监督部门应向社会公开巷道贯通工程的申请和审批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第三章盲巷管理第九条盲巷的鉴定和分类:1. 盲巷应由交通管理部门进行鉴定,根据交通流量、道路状况等指标进行分类。

2. 盲巷的分类:一级盲巷、二级盲巷、三级盲巷。

一级盲巷为交通量较大的盲巷,三级盲巷为交通量较小的盲巷。

第十条盲巷的管理责任:1. 盲巷的责任主体为所在区域的乡镇、街道或城市管理区,应确保盲巷的交通安全和有序管理。

2. 盲巷的责任主体应定期检查盲巷的交通状况,及时修复道路损坏和安装必要的交通标志标线。

3. 盲巷的责任主体应根据盲巷的等级,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

贯通管理规定

贯通管理规定

.机掘巷道在贯通相距50m前,其它巷道相距20m前,生产技术科必须按要求向生产、通风、安监等部门下发贯通通知单; 2.贯通前,有关单位按要求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且该面切断电源,设置栅栏及警标,保持正常通风和正常的瓦斯检查; 3.通风科负责制订通风方面的贯通安全措施;其内容必须包括:⑴.贯通期间加强贯通点两侧瓦斯检查和通风管理的具体要求; ⑵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过程中的自主保安措施; ⑶防止贯通后风流紊乱的措施,防止瓦斯职聚措施; ⑷.贯通期间对施工探眼、放炮管理的具体要求; ⑸.贯通后检查贯通巷道及其它区域通风瓦斯情况的要求; ⑹.对通风科现场跟班干部的要求; 4.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于接到贯通通知单24小时内审批完毕,抄送有关单位并贯彻到与贯通有关的每一个职工,否则不得进行贯通工作; 5.通风科必须按照贯通措施要求提前构筑好有关的通风设施,并经常与施工队组取得联系,瓦斯检查员班班交清剩余贯通距离,并汇报矿调度,调度员认真填好贯通进度台帐; 6.巷道贯通作业前,施工单位必须提前通知矿调度及有关单位,由矿调度通知暂停该采区的一切工作;贯通后通风科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7.贯通过程必须有通风部门的干部现场跟班指挥,负责组织贯通点两侧通风瓦斯管理及贯通后当班通风系统的调整工作,并督促生产队组执行贯通措施中规定的有关“一通三防”事项; 8.通风部门现场跟班干部必须认真贯彻安全措施,全面指挥贯通工作,对贯通全过程的通风瓦斯管理负责;贯通后,现场指挥人员必须全面检查贯通巷道及相关区域的通风瓦斯情况;只有在系统正常、风流稳定、无瓦斯积聚的情况下方可撤离现场; 9.贯通后48小时之内,通风科必须加强值班,随时了解和掌握贯通现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工程建设进度控制是指对工程建设各阶段中的工作内容、工作顺序、持续时间及工作之间的相互搭接关系等进行计划并付诸实施,在计划实施过程中,经常检查实际进度是否按计划进行,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障碍或调整、修改原进度计划后再付诸实施;2、进度控制的主要方法有:行政方法、经济方法和管理技术方法;使用行政方法进行进度控制,直接、迅速、有效,但要提倡科学性,防止主观、武断、片面的瞎指挥;进度控制的经济方法,是指有关部门和单位用经济类手段对进度进行影响和制约;进度控制的管理技术方法,就是通过规划、控制和协调,来保证工期目标的实现;进度控制的措施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合同措施、经济措施和信息管理措施等;3、设计阶段进度控制的主要任务是出图控制,通过采取有效措施使工程设计者如期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提交相应的设计图纸及说明;控制的重点是设计人员的数量是否满足进度要求,各专业相互衔接是否良好,设计院项目负责人对该项目的组织安排是否合理;4、工程建设项目总体进度计划的编制;总体进度计划是从工程项目开始建设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统一部署,是公司各部门工作计划的编制依据,也是分配项目建设资金的依据;对保证项目建设的连续性,增强建设工作的预见性,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具有重要作用;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实事求是,编制切实可行的总体进度计划;5、由公司计划发展部对公司各部门的计划进行审核,各种计划要相互衔接,相互支持,切实可行;如物资供应计划是否满足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资金筹措计划是否满足项目实施计划的要求,征迁外协进度是否满足施工计划的要求等;6、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保证工程项目按期建成交付使用,是工程建设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的最终目标;要从不同角度对进度总目标进行分解,形成施工进度控制目标体系,从而作为实施进度控制的依据;对控制性工程,如铁路、公路的穿、跨越,阀室、场站的施工,河流的穿、跨越等,要尽早安排施工;7、工程进度控制程序;工程进度控制的依据是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目标,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原则下实施动态控制;承包商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按时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和月施工进度计划,并填写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报监理部和项目部审批;监理部和项目部根据审批修改后的各承包商施工计划,下达总体的月施工进度计划;8、进度计划的实施监督与调整;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对承包商实际进度进行跟踪监督;当发现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签发调度通知,指令承包商采取调整措施;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及时报告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与承包商协商采取相应措施;定期最少一个月一次召开工程例会,研究分析影响进度的主要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并督促有关部门实施9、进度控制措施1.在施工合同中明确规定工期控制目标,明确工期延误的处罚办法和工期提前的奖励办法,用经济方法控制施工进度;2.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承包商施工中各类人员、各种施工机械和不同作业机组的数量要求,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响应并作为评标的依据之一;工程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对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进行检查考核;3.检查进场的材料、设备的规格与数量是否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如不能满足正常施工进度需要,及时与物资公司或向施工承包商提出,从物资上保证工程进度目标的实现;4、项目部要积极为承包商施工创造良好的外围条件,做好征迁外协工作,加快征迁外协工作速度,尽量减少外界干扰对工程进度的影响;5在项目进行的全过程中,及时反馈工程进度信息,定期检查工程进度,及时将实际值与计划值进行比较,发现偏离及时提出建议,协助承包商修改计划,调整施工机械和人员数量,实现进度计划目标;6.定期向承包商总部通报各承包商施工进度,提出工期要求,促使各承包商总部用行政方法加快施工进度;7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必要的经济措施,保证项目进度目标的实现;如开展劳动竞赛,在劳动竞赛评比规则中,把月度计划的完成率作为主要考核指标;8为了保证焊接、检测、补口工序的紧密衔接,提高综合进度,要求做到“4个24小时”,即:焊口焊接完成后24小时内监理部必须下达检测通知单;检测单位接到检测通知单后24小时内必须出检测报告;如果检测合格,24小时内必须完成补口;如果不合格,24小时必须进行返修;返修完成后,24小时内必须进行复检;。

巷道贯通管理规定

巷道贯通管理规定

煤矿巷道贯通管理制度第一条各掘进工程项目部,矿各部室:为进一步规范巷道贯通管理,确保巷道贯通期间通风系统稳定可靠以及开口及贯通点的顶板安全、贯通施工人员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煤矿巷道开口贯通管理制度》,请认真遵照执行。

第二条在一般掘进巷道炮掘工作面相距20米、综合机械化掘进工作面相距50米时,由地测部填制贯通通知单,及时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同时送达生产、调度、安监、通风等部门和施工单位。

第三条施工单位编制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或总工程师委托的生产技术部主管掘进的副部长组织调度、地测、机电、通风、机电等部门、监理、项目部对贯通措施进行联合会审,矿总工程师签字后生效。

特别是老空区、盲巷及长期停风地点的贯通,要汇报给通风矿长,生产矿长。

第四条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包括以下内容:(一)贯通情况:贯通巷道的名称、施工单位、负责人、措施编制时间、贯通措施审批单位和预计贯通时间。

(二)贯通巷道情况:包括巷道煤岩性质、水文地质、顶底板岩性、巷道断面,支护形式、贯通具休地点、状况、剩余长度、贯通方法贯通两个地点的通风、瓦斯情况等。

(三)巷道贯通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巷道贯通前通风系统示意图和贯通后通风系统调整示意图。

图中标明现有的通风状况、贯通前后的风流方向、调整系统的设施位置、停工头的瓦斯检查地点,警戒岗哨位置等。

(四)巷道贯通施工地点、停工地点具体安全防护措施:1.放炮管理措施和放炮警戒地点及人员安排。

2.防冒顶措施。

3.加强瓦斯检查措施和探清采空区(老空)水、火、瓦斯情况的措施。

4.加强综合防尘措施。

5.电器设备(设施)防爆措施和保护电缆、管路、设备的措施。

(五)巷道贯通点的锁口支护方案。

第五条巷道贯通措施的贯彻由施工单位技术员、各部室部长负责,在一般掘进巷道根据同其它巷道贯通相距20米、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相距50米前必须进行贯彻并签字,并由总工程师或总工程师委托的生产技术部部主管掘进的副部长召开贯通协调会,对现场贯通工作进行具体分工,明确井上下负责人,并以会议纪要形式记录备查。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范本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范本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范本一、引言本文旨在规范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保障公共交通畅通有序,确保市民生命财产安全。

巷道贯通是指将两个或多个巷道连接起来,形成通行通道;盲巷是指只有一条进出口,形成封闭的道路。

本规定适用于市区内的巷道贯通工程和盲巷管理,旨在为相关机构和市民提供明确的操作规范。

二、巷道贯通管理规定1. 巷道贯通安全评估所有巷道贯通工程在施工前,需进行安全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区域的地质条件、交通流量、周边环境等。

评估结果需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2. 巷道贯通施工要求(1)施工过程中需保证周边交通的稳定通行,不得影响正常交通秩序。

(2)施工人员须按照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进行作业,严格控制施工质量。

(3)施工过程中要加强现场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3. 巷道贯通验收(1)施工结束后,需请专业机构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巷道贯通工程需要报备相关部门,获得使用证书后方可通行。

三、盲巷管理规定1. 盲巷出入口设置(1)盲巷出入口需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要求进行设置。

(2)出入口进口处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司机和行人注意交通安全。

2. 盲巷交通管制(1)盲巷入口处需设置交通信号灯,按照规定时间控制车辆和行人进出。

(2)临时停放的车辆不得占据盲巷出口,以保证行人和车辆的安全通行。

3. 盲巷维护管理(1)盲巷出入口道路需定期清扫和维护,保持通畅并清除滞留物。

(2)盲巷交通设施的维修和更换需要及时进行,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四、罚则和处罚对于违反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暂停使用证书、取消证书等措施。

五、监督与检查相关部门将定期对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规定的实施效果。

六、附则本规定中涉及的具体操作细则及标准由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凡与本规定相背离的其他规定,以本规定为准。

七、结语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是城市交通管理与安全的重要内容,本规定的实施可以提高交通效率,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3篇)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3篇)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一、巷道贯通管理制度1、一般掘进巷道同其它巷道在贯通相距____米前,地测部门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并通知生产和通风部门;贯通相距____米前,地测部门必须向通风部门下达透窝通知单。

2、生产和通风部门必须分别制定巷道贯通安全拖施和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并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3、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分别报送矿调度室、安全部门和施工单位各一份。

4、临近透窝时,相向或垂直贯通的巷道相距20m时,只准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另一头停工撤人,保持通风。

5、临近透窝时,每次放炮,都必须对透窝点两侧巷道气体进行检查,只有在沼气浓度都在____%以下时方可放炮。

放炮前,两个工作面都必须撤人,并在入口处设专人警戒。

6、贯通老塘老巷时,在距贯通点____米净煤柱时,打超前钻孔探明老塘内的瓦斯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瓦斯浓度超过____%时禁止放炮。

7、在地质构造复杂区域进行贯通工作时,还应按处理破碎顶板、防止高冒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8、贯通前系统内所有设施必须提前到位。

确保贯通后能立即投入使用。

9、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

通风部门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风流调整,只有在通风系统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10、贯通时,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

只有在____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____%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

每次爆破前,____个工作面入口必须有专人设警戒。

11、通风部门要做好贯通措施的实施记录备查。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2)是指对城市中的巷道进行管理和规划的相关规定。

以下是一些可能涉及的内容:1. 巷道贯通要求:巷道贯通是指巷道与道路或其他巷道之间的连通关系。

规定可能要求巷道之间具有一定的贯通性,以方便行人和车辆的通行。

2. 盲巷管理:盲巷是指只有一条出口或没有出口的巷道,在规划和管理中可能需要特别关注。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为了保障城市交通的畅通,防止盲巷的出现,以及规范巷道贯通的管理,我们制定了以下的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

巷道贯通管理规定定义巷道贯通,是指将两条互相平行或相邻的街道或地块之间建立(开挖)一条通行巷道的行为。

贯通手续进行巷道贯通行为,必须经过顶板爆破前的现场勘察、设计及竣工验收等程序,并报城市道路主管部门批准,获得规划、安全、绿化、照明、消防等有关部门的审批手续。

施工规定进行巷道贯通施工时,必须采取严密防护措施,限制周围环境产生噪音、振动,防止对周边建筑物、路面、地下设施等产生不良影响。

监督检查城市道路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对进行巷道贯通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凡违反巷道贯通管理规定的行为,将给予相关处罚。

盲巷管理规定定义盲巷,是指只有单向或双向出入口通道,而无且只在一个方向具有通行能力的道路。

管理办法1.城市道路主管部门将盲巷列入道路交通系统规划,划定区域,进行合理完善的改造,消除盲巷;2.盲巷较多、改造难度大的地区,城市道路主管部门应对盲巷进行标识、围挡、标线、绿化等措施,强化安全管理;3.市、区政府将盲巷改造列为重点工程,加大财政投入。

盲巷规范化为了规范盲巷的管理,避免出现安全事故,必须按照以下规定:1.盲巷不能作为车辆进出之路,增设严格管理措施,加强监管;2.盲巷不能设置住宅、工场、娱乐场所等,加强民生建设,改善居民生活水平;3.城市道路主管部门应对盲巷进行定期巡查、清理、维护,保证盲道畅通无阻。

结语在城市化的进程中,道路建设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为了保障城市交通的畅通和建设进程的顺利进行,我们制定了以上的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希望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加强城市交通的规范化管理工作,让人民群众出行更加便利安全。

煤矿贯通管理制度

煤矿贯通管理制度

煤矿贯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 为规范煤矿贯通作业,保障安全生产,提高煤矿生产效率,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井下贯通作业管理,包括贯通前的准备工作、贯通作业的组织管理、贯通作业的安全防范等内容。

第二章贯通前的准备工作2.1 贯通前,煤矿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地质勘探,评估贯通区域的地质情况,确定贯通方案和贯通工艺。

2.2 贯通前,煤矿应进行相关设备的检修和维护,保障贯通作业的顺利进行。

2.3 贯通前,煤矿应制定详细的贯通作业方案和安全管理方案,并向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第三章贯通作业的组织管理3.1 贯通作业应由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并配备专业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督。

3.2 贯通作业的组织管理应遵循“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安全施工”的原则,确保贯通作业的顺利进行。

3.3 贯通作业涉及到的设备、材料等应按照质量标准进行采购和使用,确保工程质量。

第四章贯通作业的安全防范4.1 贯通作业前,应对贯通区域进行安全检查,清除隐患,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4.2 贯通作业期间,应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配备专职安全人员进行巡查和监督,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

4.3 贯通作业期间,应加强通风、排水、防尘等工作,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五章贯通作业的质量管理5.1 贯通作业应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确保贯通后的通风、瓦斯抽放等设备正常运行。

5.2 贯通作业后,应对贯通区域进行检测和评估,确保贯通质量符合要求。

5.3 贯通后,应对贯通区域进行清理和修复,确保通风、瓦斯抽放等设备正常运行。

第六章贯通作业的后续管理6.1 贯通作业后,应建立贯通区域的档案资料,记录相关信息和数据,方便后续管理和使用。

6.2 贯通作业后,应对贯通区域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预防事故的发生。

6.3 贯通作业后,应对贯通区域进行定期检测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第七章处罚与奖励7.1 对违反贯通作业规定、造成安全事故和质量问题的责任人,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罚。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1. 引言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是指对城市中的巷道进行合规、安全、有效管理和规范道路通行的一系列措施。

本文档旨在制定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的规定,以确保市民的出行安全和城市交通的顺畅运行。

2. 贯通巷道的定义贯通巷道是指两个或多个巷道之间能够连通的道路。

贯通巷道的设置有助于缓解交通压力,减少城市交通拥堵。

根据不同的道路特点和交通需求,贯通巷道的设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确保道路安全和通行效率;•考虑行人和非机动车的需求;•合理分配道路资源,提高交通运行效率。

3. 盲巷的定义及管理盲巷是指没有贯通其他道路的单向或双向行车道,只有一个进入口和一个出口。

盲巷管理旨在保证盲巷的出口清晰,避免道路末端发生车辆和行人的冲突。

以下是盲巷管理的几项规定:3.1 盲巷标识的设置在盲巷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识,包括标志和标线。

标志应包含“盲巷”字样,并标明盲巷的道路属性(单向或双向)。

标线应清晰明确,以便驾驶员正确识别出盲巷的位置。

3.2 盲巷的路网设计盲巷的路网设计应考虑以下因素:•出口应直接通往主干道或者其他贯通巷道;•出口处设有明确的引导标志,引导驶出盲巷的车辆选择正确的行驶方向;•考虑盲巷内的停车场布局,确保停车场与行车道的分离。

3.3 盲巷的管理责任城市管理部门应负责对盲巷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具体管理责任包括:•定期检查盲巷标识和标线的完整性和清晰度;•及时修复和维护标识和标线;•加强盲巷周边的巡逻和执法力度,确保盲巷的安全和畅通。

4. 巷道贯通管理的要求为了确保巷道贯通的安全和畅通,以下是巷道贯通管理的要求:4.1 巷道贯通的审批程序巷道贯通需要经过城市规划部门的审批程序。

审批程序应包括对贯通巷道的可行性研究,交通影响评估以及贯通巷道设计方案的审查等。

4.2 巷道贯通设计标准巷道贯通的设计应符合交通工程设计标准,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宽度、交通信号灯、车行道标线等。

设计方案应最大限度地保证道路通行的安全性、顺畅性和通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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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通安全管理规定为保证贯通工程施工安全,制定本规定。

凡巷道与巷道之间、巷道与采面之间、采面与巷道之间贯通均必须执行本规定。

1、贯通前20米,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并完成下列工作:由技术科地测部门准确测量贯通距离和标高,并下达贯通通知单,在现场准确标出透点位置,并在透点位置悬挂警示牌,通知有关区队;贯通通知单一式五份,送调度室、安监处、通防工区、施工区队;施工区队要编制贯通安全措施,经总工程师审批完毕,各有关单位贯彻执行,施工区队负责转移或保护透点附近的设施,排除支护、通风、积水、火灾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隐患;同时,通防工区要做好调整通风系统准备工作;技术科提供贯通图和贯通进尺表,放在调度室,区队每班由班组长如实汇报当班进尺,技术科每天对贯通距离进行校对后汇报调度室,调度室负责及时填、绘,并及时汇报有关领导;矿值班人员、调度室人员,根据贯通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布置好于此相关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贯通;每天早会上由值班人员通报贯通情况。

2、贯通前5米,每次打炮眼前必须首先用2.0米以上的长钎在措施规定的位置、按照规定的角度打探眼,探眼个数不得少于两个;每次循环进尺控制在1.0米以内,区队要预计贯通时间,汇报调度室,贯通时由调度室通知通防工区派一名干部和安检人员一起在现场指挥贯通。

3、探眼打通以后,要立即汇报调度室,说明探眼深度、剩余距离,经调度室允许方可放炮贯通。

贯通时每个炮眼应少装药,每次少放炮,特殊情况还要采取特殊的贯通措施。

4、贯通时,区队必须有一名区队干部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

掘进的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工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0%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

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所有入口必须有专人警戒。

5、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6、间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的联络巷贯通,必须遵守以上规定。

7、凡违反上述规定,按严重三违处理。

调度汇报制度1、调度室值班人员必须随时掌握安全生情况,了解井下的生产动态。

2、跟班技术员、调度员、掘进队、机运队班长班中汇报三次,维修队班组长班中汇报两次,入井1小时内汇报井下交接班情况和哪些处理不了的安全隐患,第二次半班汇报当班的进展情况,第三次最后1个半小时汇报工作面的结束时间和当班的工作完成情况,下班应准备的工作,要求汇报准确,少汇报一次罚款20元。

3、各队井下机械影响时间向调度室汇报,请示处理时间,一次不汇报罚款50元,超过30分钟为事故。

4、调度员必须及时询问井下的安全生产情况,各地点不少于三次,少一次罚款30元。

5、凡发生各类事故时,单位负责人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不汇报罚责任人50—100元。

6、调度室保证通讯畅通。

副井提升管理规定为保证副井提升特殊设备、物料工作的安全运行,缩短占有提升时间,保证副井提升的安全运行,根据副井提升的运行情况,特制订如下规定,望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一、副井提放“四超”设备、物料的管理规定凡长、宽、高、重均不超过以下规定的设备、物料一律直接填罐装车提放。

设备、物料的“四超”规定:超长:长度超过4500mm的;超宽:宽度超过轨道外缘440mm的;超高:高度超过轨面2300mm的;超重:封车后总重量超过10吨的(包括车辆重量)。

运输工区、运转工区提放重量未达到第一条中“超重”规定的特殊设备、物料在罐笼内提升时,必须严格按副井装车填罐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进行操作,各使用单位必须按要求在车辆上标明重物的重量及使用单位名称,否则按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凡超过上述规定的特殊设备、物料从副井提升系统运输时,必须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申请报矿调度室批准,由矿调度室召集使用单位、机电部、运转工区制定方案、措施,批准后方可实施。

所有未按此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而直接将“四超”车辆推至井口装车的,对该设备、物料所属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各按每车次200元进行罚款。

二、副井装车填罐管理规定运输工区要加强上下井口的调车管理,保证正常提升的车皮周转,上下井口信号工必须及时联系根据上下井口存车情况合理装车填罐,装车填罐应遵循以下原则:正常装车下井口装四辆重车,上井口装四车空车或不低于四辆空车重量的空车与料车混合配装。

上井口空车或料车数量不足且下井口存重车数量较多影响车皮周转时,下井口可装四车重车,上井口装两辆空车,绞车可采用第一次加速至5m/s后再加至全速的方法进行操作。

上井口装四车料车时,下井口应至少配装两车重车,若下井口重车数量不足生产急需用料,上井口只允许装两料车或两料车加两空车。

在单钩提升人员少于15人时,人员异侧上下井口填重车(或料车)的数量不准超过2辆(可装两重车加两空车或四空车)。

上下井口在提升重车(或料车)时应保证所有重车(或料车)同层装车,严禁同层罐笼一头重车一头轻车。

当提放单件重量超过6.3吨(不包括平板车重量)的大件时,对侧应配装至少两车料车配重,保证两罐提升重量差不超过7吨,且信号工应及时通知绞车房,绞车可采用第一次加速至5m/s后再加至全速的方法进行操作,提升液压支架等大件时按相关技术措施执行。

各单位需入井或升井的超过6吨的大件在运至井口时必须标明重量。

不按以上规定执行,对责任人记“三违”一次,各级管理人员监督。

每一钩的装车情况运输工区上下井口信号工应及时联系互相告知,遇第一条中所列的特殊提升情况时,由运输工区上井口信号工负责通知副井提升机司机,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运转工区副井提升机司机应通过监控画面及时观察上下井口的装车情况,怀疑有问题的及时向上井口询问,确认装车不符合要求的拒绝提升,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送大型设备材料安全技术管理规定⒈运送超重(3吨以上)•、超高(1.4m以上)、超长(2m以上)、超宽(1.1m以上)设备材料时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专用车辆和连接装置,•运送长度大于5m的长料时,必须使用转盘车。

用平盘车、花车和转盘车运送材料和设备时,必须用钢丝绳或多股(3股及以上)•绳批子捆绑牢固。

斜巷提升时必须使用专用多环链或专用绳套等斜巷连接器。

禁止将专用车辆作为正常提升用车。

⒉运送综采支架等大型设备或材料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运送前首先要对运输沿线巷道的安全间隙、高度、支护情况、轨道线路、曲线半径、绞车、信号、钢丝绳和连接装置等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检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运送。

采用架线电机车运送综采设备时,牵引车数不得超过3辆。

运送综采支架的车辆轴距不得小于0.9 m 。

采掘工作面地质预测预报制度为了更好地指导采掘部门进行安全生产,配合设计部门提供设计依据,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矿井安全生产。

依据天安公司《高都煤业防治水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地质预报种类地质预报是动态预报,针对采掘工作面存在的地质、水文地质问题进行预测预报,按其使用期不同可分月报、季报、年报,并随着采掘工程的进展及时发出临时性预报。

二、地质预报编制时间1、月度预报自下月生产计划下达后开始编写,下月5号前报出(如遇节假日可顺延)。

2、季度预报自季度生产计划下达后开始编写,下季度首月前报出,季度预报需附有关图件。

3、年度预报自年度生产计划下达后开始编写,下年度首月前报出,年度预报需附有关图件。

4、临时性预报的编制,依据采掘工作的需要对原先的预报目标加以修改,特别是影响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的地质因素。

三、地质预报的内容月度预报、临时性预报:①断层、褶皱、陷落柱、岩浆侵入体、古河床冲刷区、煤层变化区等的位置、特征、导、含水性,以及对煤(岩)层的影响情况。

②高瓦斯煤层的揭露位置、煤层厚、结构、倾角,以及煤层顶、底板岩性特征。

③顺岩层巷道的岩层走向变化、岩性的相变、含水性、裂隙发育程度。

④老峒子、老巷道、老采空区的位置、积水情况等。

⑤封闭不良或封闭情况不明的钻孔的位置及封孔情况。

⑥对安全生产的建议等。

季、年度预报:①高突出煤层和延深水平初见煤层的巷道名称,揭露煤层的位置、煤层数等。

②通过井田的主要断层、严重断裂破碎带、软岩石带的地点等。

③接近老洞子、老巷道、老采空区的地点、积水情况等。

④需要进行井下的物探、钻探、巷探的地点、原因。

四、地质预报的审查及报出地质预报的纸质版本需经各级负责人审查签字后生效。

1、临时性预报、月度预报经矿总工程师、各专业副总工程师、生产技术部负责人、施工单位技术主管、地测负责人审查、签字后生效;2、季度预报经地测负责人、矿总工程师签字审查后生效;3、年度预报经地测负责人、矿总工程师签字审查后生效;4、有重大地质问题的地质、水文地质预报需经集团公司审查。

临时性预报、月度预报需准备一套纸质复印件提供给施工单位,复印件的领取需履行《刘桥一矿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电子版预报需在规定时间内公示在内部网站、上传至各单位OA信箱内。

五、地质预报的分析和总结地质预报要重视预报的效果和总结,做到期前预报、期末总结,突出用数字来表达预报效果,预报与实际出入较大时,及时分析原因总结预报经验,提高预报质量。

1、临时性预报、月度预报总结一般为本月月初报出上月预报总结;2、季度预报总结一般为本季首月前报出上季度预报总结;3、年度预报总结一般为本年首月前报出上年度预报总结。

六、地质预报的存档管理所有预报原件要求存档,纸质的预报以年为单位装订成册,预报种类保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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