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办理专利法律业务操作技巧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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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提供专利法律服务业务操作指引》

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提供专利法律服务业务操作指引》

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提供专利法律服务业务操作指引》《律师提供专利法律服务业务操作指引》是上海市律师协会针对专利法律服务制定的操作指南,该指南共分为五个部分,包括总则、业务执行、收费标准、执业管理和附则。

下面将对每个部分进行详细介绍。

一、总则总则部分对该指南的目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进行了说明。

指南的目的是规范律师事务所提供专利法律服务的行为,保证服务质量和职业道德的遵守。

适用范围包括在上海市内提供专利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

基本原则包括坚持法律依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商业秘密和保护文化精神等。

二、业务执行三、收费标准收费标准部分对律师事务所提供专利法律服务的收费标准进行了规定。

律师事务所在收费时,应当公开透明,明确项目费用和服务内容,遵循公平、合理、便民原则。

具体的收费标准可以根据不同情况而有所调整,但总体应当合理。

律师事务所应当将收费标准告知委托人,并在结算时提供详细的费用清单。

四、执业管理执业管理部分对律师事务所在提供专利法律服务过程中的管理进行了规范。

其中包括律师的执业资格要求、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要求、律师隐私保护和纠纷解决等内容。

律师在提供专利法律服务前,应当具备相关的执业资格,包括通过司法考试和取得律师执照。

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确保律师提供的专利法律服务符合法律行业的规范。

律师在处理客户信息时,应当严格保密,确保客户隐私不被泄露。

对于律师和委托人之间的纠纷,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进行解决。

五、附则附则部分对该指南的解释、实施和监督进行了说明。

指南的解释可以由上海市律师协会进行,以保证该指南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实施时,律师事务所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操作,并对操作过程进行记录保留。

监督环节由上海市律师协会进行,并对违反规定的律师事务所进行相应的处理。

以上为《律师提供专利法律服务业务操作指引》的主要内容介绍,该指引旨在规范律师事务所在提供专利法律服务方面的行为,确保专业性和道德性的遵守,维护公正和公平的法律环境。

律师操作知识产权业务的技巧

律师操作知识产权业务的技巧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律师操作知识产权业务的技巧(一)知识产权侵权诉讼1、代理权利人(原告)进行诉讼(1)明确诉讼主体在著作权案件中,适格的原告应是其著作权或相关权利受到不法侵害的作者、著作权人、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或广播电台、电视台。

在多个被告情况下,应当分清各个被告分别实施了什么样的侵权行为,侵的什么权,侵了谁的权,侵权的后果是什么,有无因果关系。

在专利权案件中,原告是一个专利权人时,律师只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权利证明即可。

如果是共有专利,原告应是共有专利权人;共有人如放弃诉权,应提供书面的放弃声明;共有人不愿出庭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

专利权人授权被许可人独占实施,并约定被许可人享有诉权的,原告可以是专利权人,也可以是专利权人和被许可人,但应当提供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被告可以是侵权方法的使用者或侵权产品的制造者,也可以是侵权产品的销售者,还可以将两者均列为被告,但应当明确各个被告所实施的具体侵权行为。

在商标权案件中,原告应是注册商标所有人,被许可人根据合同规定可以作为共同原告。

被告可以是侵权商标的使用者(即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商品、假冒商品的制造者,侵犯服务商标的服务提供者),明知是假冒商标的商品的销售者,注册商标标识的非法印制者、销售者,故意为侵权商品、假冒商品、非法印制的商标标识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者。

(2)划定知识产权权利保护的范围著作权的保护范围是作品中具有独创性的部分,一般可以从主题表现、篇章结构、人物设计、故事情节安排、布局、造型、表现手法等多个方面加以考查。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独立权利要求为最大,因此界定保护范围大小时,应明确独立权利要求,包括前序部分技术特征和特征部份的必要技术特征。

所采用的权利要求书文本,应当是最后授权的文本。

对于权利要求的解释,要看说明书、实施例、附图的描述,要看有无将附加技术特征误写入独立权利要求的多余指定的情形。

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指引

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指引

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指引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指引1. 知识产权简介知识产权是指通过创造性思维或独立创新而产生的具有经济价值的成果所享有的权益。

知识产权包括版权、商标权、专利权和商业秘密等。

保护知识产权对于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至关重要。

在法律层面,律师在知识产权业务方面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帮助客户保护和维护其知识产权。

2. 律师在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中的角色律师在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中扮演者关键的角色。

他们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经验,能够帮助客户评估其知识产权的价值,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并代表客户在知识产权纠纷中起诉或被起诉。

以下是律师在办理知识产权业务过程中的指引:2.1 审查知识产权文件在代表客户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时,律师首先需要审查相关的知识产权文件,如商标申请、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等。

律师需要仔细检查这些文件的合法性和准确性,确保客户的知识产权得到充分保护。

2.2 提供法律意见根据对知识产权文件的审查和了解客户的需求,律师需要提供法律意见,就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给出专业的建议。

律师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案例,并将其运用到实际情况中,帮助客户保护其知识产权。

2.3 起草和代理知识产权文件律师还需要根据客户的需求,起草和代理各种知识产权文件。

这包括起草商标注册申请、专利申请等,以及代理客户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诉讼和仲裁。

2.4 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律师在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中还需要处理各种知识产权纠纷。

这包括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知识产权许可纠纷等。

律师需要与对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和谈判,并代表客户解决纠纷。

3. 律师应具备的能力和素质律师在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时应具备以下能力和素质:3.1 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经验律师需要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和经验,特别是在知识产权领域。

他们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案例,能够运用法律知识来解决实际问题。

3.2 卓越的沟通和谈判能力律师在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时需要与对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和谈判。

因此,律师需要具备卓越的沟通和谈判能力,能够有效地表达和捍卫客户的权益。

广西律师提供专利诉讼法律服务业务操作指引

广西律师提供专利诉讼法律服务业务操作指引

广西律师提供专利诉讼法律服务业务操作指引总则第1条为了指导广西律师从事专利诉讼业务,规范律师办理专利案件的执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律师执业规则,制定本指引。

第2条律师承办专利案件,应当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勤勉尽责,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第3条律师承办专利案件,应当依据当事人的委托,在委托权限内依法履行代理职责,诚实守信、审慎及时地积极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4条律师承办专利案件,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和委托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第5条律师承办专利案件,应当尊重同行、公平竞争,不应在公开场合、传媒或法庭上谩骂,或者发表贬低、诋毁、损害同行声誉的言论。

第一章与专利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第6条专利综合规范性文件6.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年12月27日)6.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10年1月9日)6.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2001年6月22日)6.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12月28日)6.5国防专利条例(2004年9月17日)6.6企业专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2000年2月16日)6.7海关总署、中国专利局关于实施专利权海关保护若干问题的规定(1997年3月11日)6.8专利标记和专利号标注方式的规定(2003年5月30日)6.9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1996年9月19日)6.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商标等授权确权类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审理的规定(2009年6月22日)6.11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08)(2009年4月)6.12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09)(2010年4月)6.13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10)(2011年4月)6.14专利行政执法办法(2011年2月1日)6.15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2008年11月28日)第7条专利侵权规范性文件7.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2001年6月7日)7.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能否直接裁判涉案专利属于从属专利或者重复授权专利问题的复函(2004年12月6日)7.3最高人民法院对当事人能否选择从属权利要求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请示的答复(2007年11月13日)7.4最高人民法院对“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可否认定部分侵权”问题的答复(2004年7月26日)7.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苏州龙宝生物工程实业公司与苏州朗力福保健品有限公司请求确认不侵犯专利权纠纷案的批复(2002年7月12日)7.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新修改的专利法实施前受理但尚未结案的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函》的答复(2002年2月21日)7.7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关于对出具检索报告是否为提起实用新型专利侵权诉讼的条件的请示的答复(2001年11月13日)7.8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专利侵权判定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2001年9月29日)7.9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观设计专利案件的若干指导意见》(2008年10月29日)第8条专利申请与代理规范性文件8.1专利审查指南(2010年1月21日)8.2专利代理条例(1991年3月4日)8.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电子专利申请的规定(2004年2月12日)8.4专利申请号标准(2003年7月14日)8.5专利代理管理办法(2003年6月6日)第9条专利实施许可规范性文件9.1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2003年6月13日)9.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2001年12月17日)9.3涉及公共健康问题的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2005年11月29日)第10条刑事规范性文件10.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3月14日)10.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年11月2日)10.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7年4月4日)10.4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2008年6月25日)10.5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2010年5月7日)10.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1年1月10 日)第11条相关国际公约11.1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11.2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1.3专利合作条约第二章专利制度第一节专利权概述第12条专利权及专利申请权的概念12.1专利权属于无形财产权,是指国家主管机关授予发明人或其权利受让人的在一定期限内禁止他人未经允许实施其发明创造的权利,具有独占性、地域性和时间性三大特点。

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指引

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指引

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指引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发展科学技术和推动经济社会进步的过程中,对其创造的智力、技能和无形资产所享有的权益。

随着科技的发展,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

作为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下面将为大家介绍几个指引,帮助律师更好地办理知识产权业务。

一、了解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想办理知识产权业务,首先必须熟悉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

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

在办理具体业务时,需要根据不同的知识产权类型去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保证业务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二、客户需求的分析和评估在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时,需要与客户进行沟通,了解客户的需求并进行分析和评估。

例如,如果客户想要申请专利,我们需要了解客户所拥有的技术或发明的创新点,并评估专利的可行性和保护范围。

只有了解客户的需求,才能提供更专业的服务。

三、知识产权申请与保护律师在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时,经常需要代理客户进行知识产权的申请和保护。

在专利申请方面,律师需要与客户一起撰写专利申请书,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审查和修改。

在商标注册方面,律师需要协助客户进行商标的注册申请,并保护客户的商标权益。

在著作权保护方面,律师需要帮助客户进行作品的登记和维权措施。

四、知识产权纠纷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是一个常见的问题,律师在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时也要处理相关的纠纷案件。

例如,当客户的专利权遭到侵权时,律师需要帮助客户起诉侵权者,并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在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时,律师需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具备较强的法律分析和辩护能力。

五、知识产权培训和宣传作为律师,我们还应该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和宣传工作。

通过组织知识产权培训班、撰写相关文章等形式,向公众介绍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和保护方法。

同时,我们还可以参与相关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促进社会对知识产权的尊重和保护。

六、与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合作在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时,律师经常需要与相关部门和机构进行合作。

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指引

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指引

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指引概述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中非常重要的一项法律保护措施,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都具有重大意义。

律师在知识产权业务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经验,为客户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服务。

本文将介绍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的一般流程和相关事项。

1. 知识产权的分类知识产权分为多个领域,主要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和商业秘密等。

在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时,律师需要根据具体的业务类型来确定所需的法律措施和程序。

1.1 专利专利是对发明技术的独占权,它保护了发明人的权益和创新成果。

律师在办理专利业务时,需要协助客户进行专利申请、维权和侵权诉讼等事宜。

1.2 商标商标是企业的标识,用于区分其产品或服务与他人的产品或服务。

律师在办理商标业务时,需要帮助客户进行商标注册、商标转让和商标侵权纠纷处理等。

1.3 版权版权是保护文字、音乐、艺术作品等创作的权益,律师在办理版权业务时,需要辅助客户进行版权登记、版权许可和版权侵权案件处理等。

1.4 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企业的核心机密和商业经营策略,律师在办理商业秘密业务时,需要帮助客户建立和维护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处理商业秘密泄露和侵权案件等。

2. 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的流程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涉及的具体流程如下:2.1 初步调研律师在接受知识产权业务委托后,首先进行初步调研。

这包括了解客户的具体需求、对手方的情况、知识产权的现状等。

律师通过与客户交流和收集相关资料,全面了解案件的背景和关键问题。

2.2 法律分析在初步调研的基础上,律师进行法律分析,评估案件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律师通过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判例,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2.3 媒体宣传与公告在某些知识产权业务中,特别是商标和版权方面,律师可能需要进行媒体宣传和公告。

这是为了保护客户的权益和防止他人侵权。

2.4 协商和谈判在一些知识产权纠纷中,律师可能需要代表客户进行协商和谈判。

律师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与对手方进行沟通,并争取达成双方都满意的解决办法。

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指引

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指引

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指引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指引第一章指引目的本指引旨在为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提供详细的指导,使律师能够准确地处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事务。

第二章专利法律事务处理1.专利申请1. 确定专利申请的合法性和可行性2. 进行专利搜索,确定申请范围3. 准备申请文件,包括申请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等4. 代表客户向知识产权局递交申请文件5. 跟踪申请进展,及时处理审查意见2.专利权的维护和保护1. 监测专利权的侵权行为2. 代表客户提起侵权诉讼3. 进行专利无效宣告4. 协助客户与他人进行专利许可或转让第三章商标法律事务处理1.商标注册1. 进行商标搜索,确定注册可行性2. 准备商标注册申请文件3. 代表客户向商标局递交申请文件4. 跟踪注册进展,及时处理审查意见2.商标权的维护和保护1. 监测商标权的侵权行为2. 代表客户提起侵权诉讼3. 协助客户与他人进行商标许可或转让4. 协助客户参与商标评审和商标诉讼第四章著作权法律事务处理1.著作权登记1. 确定著作权的享有人和作品名称2. 准备著作权登记申请文件3. 代表客户向著作权局递交登记申请文件2.著作权的维护和保护1. 监测著作权的侵权行为2. 代表客户提起侵权诉讼3. 协助客户与他人进行著作权许可或转让第五章附件第六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专利:________专利是指对新的技术、新的产品、新的设计或者对现有技术的改进所进行的保护。

2.商标:________商标是用以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可以是文字、图形、颜色、声音等。

3.著作权:________著作权是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著作权人对作品的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等。

深圳律师办理专利法律服务业务操作指引征求

深圳律师办理专利法律服务业务操作指引征求

深圳市律师办理专利法律服务业务操作指引(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专利非诉讼法律业务第三章专利民事诉讼法律业务第四章与行政机关有关的专利法律业务第五章专利刑事诉讼法律业务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1. 为了指导律师从事专利法律服务业务,减少执业风险,特制定本操作指引。

2. 本指引所称的专利法律服务业务,主要包括专利非诉讼法律业务和专利诉讼法律业务。

3. 本指引旨在为律师从事专利法律服务业务提供最基本的指引,律师还应结合自己的实践经验、丰富及完善各项业务操作细则。

4. 本律师协会在处理本会会员执业纪律和纠纷案件时,涉及专利法律服务业务的案件,可以参照本指引。

第二章专利非诉讼法律业务专利非诉讼法律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专利引进、专利开发、专利权属界定以及技术保护现状诊断和保护方案设计;(2)专利申请、专利复审和专利无效;(3)专利实施、专利转让、专利许可、专利投资、专利评估和专利质押;(4)专利管理内控制度(包括专利预警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专利数据库的建立和利用,企业专利实用人才培训,专利战略的确定和运用;(5)企业改制、并购、重组以及发行上市过程中涉及的专利问题咨询和处理;(6)其他专利非诉讼法律服务业务。

1. 专利申请、复审及无效程序中的法律服务业务专利申请、复审及无效程序中的法律服务是一项技术性和法律性很强的专业工作。

提供该项服务业务的律师,应当熟悉专利相关法规、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专利文献检索以及专利申请审批程序,具备理解发明创造的能力。

1.1 专利申请法律服务具有专利代理资格的律师可以从事专利申请法律服务,律师从事专利申请法律服务业务的一般程序:(1)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及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格式专利代理委托书,其中委托代理合同应确定受托代理的具体阶段(专利申请、专利复审、专利无效等阶段应明确);(2)提供专利申请咨询,对客户发明创造的专利性进行分析;(3)决定是否申请专利,申请类别(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申请国别、是否行使优先权、是否合案申请、是否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4)确定申请主体,其中应根据专利法关于职务发明创造与非职务发明创造的规定进行审核并向委托人提出申请主体建议;(5)整理客户递交的技术交底材料,撰写申请文件;(6)经向知识产权局递交申请文件,将受理通知书及申请文件副本交付申请人;(7)经过知识产权局审批,收到授权决定后通知申请人办理登记和缴费手续,领取专利证书;(8)按照专利法规规定通知专利权人缴纳专利年费。

律师提供专利法律服务业务操作指引

律师提供专利法律服务业务操作指引

律师提供专利法律服务业务操作指引(上海2009)(试行)本指引于2010年1月9日市律协业务研究与职业培训委员会讨论通过,公布试行一年。

试行期间,如对本指引有任何建议,请点击此处发表您的建议。

目录1专利制度介绍。

31.1专利权的概念。

31.2专利种类。

31.2.1发明。

31.2.2实用新型专利。

31.2.3外观设计专利。

31.3专利权的归属。

31.4专利权的授予条件。

41.5专利权的保护。

41.5.1保护范围。

41.5.2侵权行为表现形式。

41.6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51.7专利权强制许可。

51.8专利行政主管机构。

51.8.1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地方知识产权局。

51.8.2专利复审委员会。

51.8.3海关。

61.9专利法法律体系。

62专利非诉讼法律业务。

82.1代理专利相关申请。

82.1.1国内专利申请。

82.1.2涉外专利申请。

92.1.3专利行政复议申请。

102.1.4专利复审申请。

132.1.5专利无效申请。

152.2合同业务。

162.2.1专利申请权及专利权的转让合同。

162.2.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172.2.3涉外专利许可及转让(技术进出口)合同。

182.2.4专利权的质押合同。

192.3企业专利管理。

202.3.1企业专利战略的制定。

202.3.2企业专利管理内控制度。

212.3.3企业改制、并购、重组以及发行上市过程中涉及的专利问题。

222.3.4职务发明。

222.4代理专利行政维权。

222.4.1受案机关。

232.4.2需准备的材料。

232.4.3注意事项。

232.5专利权海关保护备案。

232.5.1办理流程。

232.5.2需要材料。

242.5.3注意事项。

253专利民事诉讼法律业务。

263.1专利侵权纠纷案件。

263.1.1代理原告提起侵权之诉。

263.1.2代理被告应诉。

303.2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

323.2.1原告代理律师的注意事项。

323.2.2被告代理律师的注意事项。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专利侵权业务操作指引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专利侵权业务操作指引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专利侵权业务操作指引【法规类别】律师业务【发布部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发布日期】2013.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行业规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专利侵权业务操作指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发布 2013年6月汇编)目录总则第一章专利侵权类型第一节具体侵权行为第二节专利权间接侵权第二章专利权利要求的解释第一节权利要求的概念第二节权利要求的类型第三节权利要求的解释主体第四节权利要求的解释规则第五节禁止反悔原则第三章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侵权判定第一节侵权判定的比较对象第二节专利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分解第三节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分解第四节相同侵权第五节等同侵权第四章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第一节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第二节如何确定产品种类相同或相近第三节如何判断设计相同或者相近似第五章专利侵权抗辩第一节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或设计未落入专利保护范围抗辩第二节禁止反悔抗辩第三节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抗辩第四节不承担赔偿责任抗辩第五节不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责任抗辩第六节诉讼时效抗辩第七节专利权效力抗辩第八节不视为侵犯专利权抗辩第六章专利侵权损害赔偿第一节赔偿的计算第二节法定赔偿第三节合理开支第四节侵权赔偿的其他考虑因素第七章专利侵权诉讼程序第一节专利权利人第二节诉前禁令和诉前证据保全、财产保全第三节专利侵权案件的管辖第四节证据及举证第五节技术鉴定与专家证人第八章确认不侵犯专利权诉讼第一节起诉条件第二节诉讼管辖第三节反诉第四节审理程序及注意事项第九章专利权行政保护第一节专利侵权的行政处理第二节专利权海关保护附则总则第1条为提高律师办理专利侵权业务的能力,指导律师规范相关代理行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在总结律师办理专利侵权业务服务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编写了此操作指引。

第2条本指引仅供律师在办理专利侵权业务时参考,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也不建议律师在正式法律文件中引用。

律师参考本指引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所产生的一切风险由该律师及其所属的律师事务所承担,本指引对此类风险不构成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担保。

律师办理专利法律业务操作指引

律师办理专利法律业务操作指引

广东省律师办理专利法律业务操作指引(2005年试行版-广东)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专利非诉讼法律业务第三章专利民事诉讼法律业务第四章与行政机关有关的专利法律业务第一节专利行政调解及查处第二节专利行政诉讼法律业务第三节专利海关备案及保护法律业务第五章专利海关备案及保护法律业务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指导律师从事专利法律服务业务,减少执业风险,特制定本操作指引。

第二条本指上所称的专利法律服务业务,主要包括:各类专利申请,专利复审、无效,专利侵权判定,专利转让和专利许可等方面的非诉讼业务及诉讼业务。

第三条专利业条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主要有:(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六)《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条例》(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十)《专利审查指南》(十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法、商标法相关案件分工问题的批复》(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四条本指上旨在为律师从事商标法律服务业务提供最基本的指引,律师还应结合自己的实践经验、丰富及完善各项业务操守.第五条本律师协会在处理本会会员执业经律和纠纷案件时,涉及专利法律业务的案件,参照本指引。

第二章专利非诉讼法律业务第六条专利非诉讼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国内、涉外专利申请;专利申请的复审、专利权无效宣告;专利转达让及实施许可;提供专利保护整体战略规划分析,侵权判定分析等法律资询。

第七条律师代理各类专利申请业务律师代理此项业务,主要是负责办理申请专利的各种手续,其责任在于将发明创造的有关事实正确地按照法律的要求将其表述出来。

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指引-无删减范文

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指引-无删减范文

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指引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指引一、概述知识产权是指人们智力创造的成果所享有的权利,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在现代经济社会中,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保护企业和个人的知识产权,律师在知识产权业务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以律师视角为您介绍办理知识产权业务的指引。

二、了解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律师在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时,首先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申请流程、权益等内容,律师需熟悉并准确理解。

三、咨询与初步评估在客户向律师咨询知识产权业务时,律师需要了解客户的需求和具体情况。

律师通常会就如下问题进行初步评估:1. 客户是否需要申请专利、商标或著作权?2. 客户是否已有相关的知识产权?3. 客户的知识产权是否存在可能侵权的风险?4. 客户的知识产权是否可以进一步完善或优化?通过与客户的交流,律师可以帮助客户明确需求,并初步评估业务的可行性和风险。

四、制定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在明确客户需求和评估风险后,律师需要制定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

这包括:1. 申请专利、商标或著作权:根据客户需求,律师将协助客户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申请文件,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申请。

2. 侵权风险预防:律师可以帮助客户评估侵权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预防策略,如制定保密协议、加强内部知识产权管理等。

3. 侵权纠纷解决:如果客户的知识产权受到侵权,律师将代表客户处理侵权纠纷,包括起诉、和解、仲裁等方式。

制定合理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是确保客户合法权益的关键。

五、申请与维权流程根据制定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律师将协助客户进行知识产权的申请与维权流程。

具体流程包括:1. 完善申请文件:根据申请的类型,律师将协助客户完善申请文件,包括专利说明书、商标图样、著作登记表等。

2. 提交申请:律师负责将申请文件递交至相关机构,如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等。

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提供专利法律服务业务操作指引

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提供专利法律服务业务操作指引

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提供专利法律服务业务操作指引1. 导言专利法律服务在知识产权保护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提高专利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上海市律师协会特别制定了本指引,以帮助律师能够准确、规范地提供专利法律服务。

2. 申请专利2.1 准备工作在向上海市律师协会申请专利之前,律师应该检查客户的发明是否满足专利保护的要求。

这包括考虑以下几个问题:•是否满足专利的可新颖性要求?•是否满足专利的创造性要求?•是否满足专利的实用性要求?2.2 申请程序在确保发明符合专利保护要求后,律师可以开始准备申请专利的文件。

具体的申请程序如下:1.填写专利申请书:包括发明名称、发明者名字、发明摘要等信息。

2.准备发明说明书:详细描述发明的技术方案、实施方法等。

3.绘制专利图纸:图纸应清晰地描绘发明的结构和特点。

4.编写权利要求书:定义专利权的范围,确保发明得到完整的法律保护。

5.缴纳申请费用:按照上海市律师协会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相关费用。

6.提交申请材料:将填写完整的申请材料提交给上海市律师协会专利服务中心。

2.3 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授权一旦申请材料被提交,上海市律师协会专利服务中心将对申请进行审查。

审查过程可能包括以下几个阶段:•形式审查:确认申请材料是否完整和符合规定格式。

•实质审查:评估发明是否满足专利法律的要求。

•引用文献审查:对发明的技术先申请进行检索和评估。

•审查意见回复:律师需要及时回复审查意见,并作出合理的辩解或修改。

在通过审查后,上海市律师协会专利服务中心将颁发专利证书,确认发明的专利权。

3. 专利权的维护与保护3.1 专利年费支付专利权的维持需要定期支付专利年费。

律师需要提醒客户及时支付年费,确保专利权的有效性。

在支付年费时,律师需要进行以下工作:•计算年费金额:根据上海市律师协会规定的标准计算年费金额。

•提醒客户支付日期:提前15天通知客户年费付款的截止日期。

•缴纳年费:协助客户向上海市律师协会专利服务中心缴纳年费。

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指引

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指引

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指引一、知识产权业务的类型1、专利业务专利申请:协助申请人准备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等,并进行专利申请的流程管理。

专利侵权诉讼:代表原告或被告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包括侵权证据的收集、侵权判定分析等。

专利无效宣告:为当事人提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或应对他人的无效宣告请求。

2、商标业务商标注册:帮助申请人进行商标的查询、申请和注册流程的跟进。

商标侵权诉讼:处理商标侵权案件,维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

商标异议和复审:针对商标局的初步审定结果,提出异议或进行复审。

3、著作权业务著作权登记:协助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进行著作权登记。

著作权侵权诉讼:代表权利人主张著作权侵权赔偿,制止侵权行为。

著作权合同纠纷:处理涉及著作权许可、转让等合同的纠纷。

4、商业秘密业务商业秘密保护:为企业制定商业秘密保护策略,建立保密制度。

商业秘密侵权诉讼:处理商业秘密被侵犯的案件,确定侵权行为和赔偿责任。

5、反不正当竞争业务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调查和诉讼:针对仿冒、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和诉讼维权。

二、办理知识产权业务的前期准备1、知识储备深入学习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了解知识产权领域的最新案例和司法实践,掌握审判动态。

2、客户沟通与客户进行充分的沟通,了解其知识产权的状况、需求和目标。

询问客户是否已经采取了一些保护措施,以及是否存在潜在的侵权风险。

3、证据收集指导客户收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证据,如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著作权登记证书、合同、侵权证据等。

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初步的审查和整理,确定其证明力和关联性。

三、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处理1、侵权分析对涉嫌侵权的行为进行详细的分析,比较侵权产品或服务与知识产权权利要求的异同。

确定侵权的类型,如直接侵权、间接侵权等。

2、证据保全如果有必要,可以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防止证据被销毁或篡改。

协助法院进行证据保全的执行工作。

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指引

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指引

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指引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指引1. 引言知识产权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对于企业和个人而言具有重要意义。

律师在办理知识产权业务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扮演着法律顾问和代理人的角色。

本指引旨在为律师提供一套完整的知识产权业务办理指南,以他们更好地处理和处理各类知识产权事务。

2. 知识产权概述2.1 知识产权的定义和分类2.2 知识产权的价值和保护意义2.3 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和国际公约2.4 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和效力3. 知识产权申请与注册3.1 专利申请3.1.1 发明专利申请3.1.2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3.1.3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3.1.4 发明创造申请与海外申请3.2 商标注册3.2.1 商标注册流程3.2.2 商标分类和检索3.2.3 商标转让和许可3.3 著作权登记3.3.1 作品分类和保护3.3.2 著作权登记流程3.3.3 著作权的权益保护4. 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4.1 侵权行为的辨析和证据收集4.2 行政保护措施4.2.1 扣押、查封和损毁4.2.2 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4.3 告知函和律师函的起草与发送4.4 诉讼程序与维权策略4.4.1 民事诉讼程序4.4.2 刑事诉讼程序4.4.3 知识产权仲裁和调解5. 知识产权合同和交易5.1 知识产权的许可和转让5.2 知识产权的合作和联盟5.3 知识产权的保密和保护5.4 知识产权的许可和授权费用6. 知识产权纠纷解决6.1 专利无效宣告和商标无效宣告6.2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6.3 知识产权仲裁和调解的程序6.4 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的审理和判决7. 其他重要事项7.1 知识产权的维权费用和成本核算7.2 知识产权的保险和风险管理7.3 知识产权的监管和综合治理7.4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和合作附件:1. 专利申请表格样本2. 商标注册申请表格样本3. 著作权登记申请表格样本4. 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起诉状样本5. 知识产权许可合同模板6. 知识产权转让合同模板7. 知识产权保密协议样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 知识产权:指由个人、企业等在科学、文学、艺术以及其他领域、发明、设计等所拥有的权利。

律师办理专利案件操作指引

律师办理专利案件操作指引

律师办理专利案件操作指引一、背景介绍(100字)专利案件是律师执业中常见的一种案件类型。

对于办理专利案件,律师需要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并熟悉案件办理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准备阶段(200字)2.专利查询和分析:律师需要进行专利查询和分析,了解相关技术领域的现有专利。

这有助于评估客户的专利申请的可能性和可行性。

3.充分研究和准备:律师需要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进行相关学术研究和准备,以确保能够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三、申请阶段(400字)1.申请材料准备:律师需要根据客户的需求和专利情况准备申请材料,包括专利申请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等。

2.申请材料审查:律师需要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保其完整、准确,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如有不合规的地方,需要及时与客户沟通并进行修改和补充。

3.递交申请:一旦申请材料准备完毕,律师需要将其递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或相关机构。

在递交前,律师应召集客户进行最后的确认,以确保申请文件的准确性。

四、审查阶段(300字)1.审查通知回复: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初步审查,并向律师和客户发出审查通知,律师需要帮助客户准备回复意见,以解决审查中的问题。

2.补充材料准备:如果审查中发现了缺陷或不合规之处,律师需要帮助客户准备补充材料,以满足审查的要求。

3.审查结果分析:一旦审查结果出来,律师需要对结果进行详细的分析,以便向客户提供专业的评估意见。

根据结果,律师可能需要与客户商讨下一步的行动计划。

五、授权阶段(200字)1.授权通知确认:如果申请被授权,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向律师和客户发出授权通知。

律师需要确认授权通知的准确性,并告知客户需要缴纳的相关费用和授权文件的信息。

2.缴费准备:律师需要帮助客户准备专利申请的授权费用,并将其准时缴纳到相应的机构。

3.授权文件登记:一旦授权费用缴纳完毕,律师需要协助客户进行授权文件的登记手续,以保护客户的权益。

六、维权阶段(200字)1.侵权通知准备:如果客户发现他人侵犯了其专利权益,律师需要帮助客户准备侵权通知,并寻求合作的解决途径。

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指引

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指引

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指引哎呀,说起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这事儿,那可真是一门大学问!咱先来说说知识产权是啥。

就拿我前阵子遇到的一件小事儿来说吧。

我有个朋友开了家小网店,卖一些自己设计的创意文具。

生意还不错,可没多久就收到了一封律师函,说他侵犯了别人的外观设计专利。

我朋友那叫一个懵啊,他压根不知道自己咋就侵权了。

这就是知识产权,一不小心就可能踩雷。

对于律师来说,办理知识产权业务,首先得把相关的法律法规整得明明白白的。

比如说《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这些,那可都是基础中的基础。

就像建房子,地基不牢,房子能稳吗?可别小看这些法律条文,密密麻麻的,得一条一条仔细研究,一个字都不能马虎。

办理知识产权业务的时候,调查取证也是个关键环节。

有一次,我跟着一位律师去调查一个商标侵权的案子。

我们得跑到各个市场去收集证据,那真是跟侦探似的。

看到疑似侵权的商品,得偷偷拍照,还得把进货渠道、销售记录啥的都搞清楚。

这过程中,还得小心翼翼,不能打草惊蛇。

有一回,我们拍照的时候差点被店主发现,吓得我心都提到嗓子眼儿了。

还有啊,跟客户沟通也特别重要。

得让客户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清楚,还得把一些专业的知识用通俗易懂的话给客户解释明白。

不然客户听不懂,那工作咋开展?我见过一位律师,跟客户沟通的时候,那叫一个耐心,就差没把自己当成老师给客户上课了。

另外,写法律文书也是个技术活。

得条理清晰,逻辑严密,证据充分。

一个字错了,或者一个标点不对,都可能影响整个案子的结果。

总之,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那真是得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处处小心,事事留意。

就像在走钢丝,稍有不慎,就可能前功尽弃。

但只要用心,专业,也能为客户争取到应有的权益,保护好那些宝贵的知识产权。

希望各位律师朋友们在办理知识产权业务的时候,都能顺顺利利,为知识产权的保护贡献自己的力量!。

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提供专利法律服务业务操作指引

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提供专利法律服务业务操作指引

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提供专利法律服务业务操作指引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提供专利法律服务业务操作指引》1 专利权和专利权法律保护专利权专利权是指一个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专利申请人或其专利申请权继承人在法定时间中,在该国地域内享有的相应的独占性的权利我国专利法保护的专利类型我国专利法规定因发明创造的类型不同而分别授予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也就是将专利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类型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专利既保护产品发明,也保护方法发明以及用途发明产品发明是指仪表、机器、设备、装置或者液态、气态、粉末状物质等人类创造的有形物方法发明是指制造特定产品或者实现特定技术目标采用的工艺流程、制造方法、技术手段以及开拓性的用途的发明创造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必须是产品发明创造,而方法发明创造及用途发明创造都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必须是具有固定形状和构造的产品发明创造;没有固定形状和构造的气态、液态和粉末、颗粒状物质以及单纯的线路等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态、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作出的富有美感的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是一种以工业应用为目的,依附于以具体工业方法生产之产品的美学设计,可以是形状、图案、色彩三种要素的一种或者两种、三种的组合,外观设计既可以是平面的,也可以是立体的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对象只是产品外观的美学设计,不涉及产品的技术内涵我国专利权的期限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期限为XX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都是XX年,都从专利申请日起算但是如果更确切地讲,我国各类专利权的专利权实际保护期限要比上述年限短一些例如发明专利申请共经历了三个阶段,先是提出申请,再是专利申请文件早期公开,最后是批准授权与否在提出申请至早期公开这一阶段专利申请的技术内容还是保密的,法律只保护专利申请人因“申请在先”而依法产生的“先申请权益”,但对已申请专利的技术内容没有实质的专利权保护,这一阶段对相关技术内容的保护,仍然适用于技术秘密保护的法律规定在早期公开至批准授权与否这一阶段中,我国专利法规定只给予专利申请人以“临时保护”,即“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但决不是实质的完整的专利保护直到正式授予发明专利权后,专利申请人才正式“转正”为专利权人,享有真正的完整的专利权所以,发明专利权的全面的保护期限实际上应当从授予专利权日起开始同理,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全面保护期限也开始于授予专利权日起我国专利权的保护客体和保护内容保护客体并非所有的发明创造都能够被授予专利权,根据我国专利法,首先,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其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但其生产方法,可以依照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保护内容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我国专利法还规定:发明专利权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以解释权利要求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则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我国的专利主管机关根据《专利法》第3条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省、市、县人民*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2 我国现有专利立法、相关规定及国际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专利法实施细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地域管辖问题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专利代理条例》《专利行政执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国防专利条例》(XX年x月x日起施行) 《审查指南》(XX年新版)《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除上述与专利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外,关于与专利相关的国际条约,我国于XX年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XX年加入《专利合作公约》, XX年加入世贸组织,我国承诺履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3 专利非诉讼法律服务专利管理在专利非诉讼法律服务中,指导客户建立专利管理机构,进行有效的专利管理是知识产权律师重要的工作内容确定专利管理机构的职责范围专利管理机构的职责范围通常包括以下内容:① 相关技术领域最新专利信息的收集与分析② 国内外专利申请的办理③ 专利文件的整理与归档管理④ 专利价值评估⑤ 参与专利战略的制订⑥ 参与专利诉讼的进行指导客户制定专利战略专利战略的内容包括专利调查战略、专利申请战略、专利实施战略和专利诉讼战略等方面其中专利调查战略通常包括技术动向调查、专利性调查、专利法律状态调查、同族专利调查、监视调查等专利申请战略通常包括基本专利战略、外围专利战略、抢先申请战略等专利实施战略主要包括专利实施战略、专科转让战略、专利许可转让、专利引进战略等指导客户进行专利培训律师应当专利管理机构门定期安排有关课程对员工进行专利知识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专利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案例,最新专利信息等指导客户进行专利转让和实施许可业务根据专利法的的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都可以转让在办理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转让业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应当订立合同该合同为要式合同,即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对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合同,除专利法或有关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订立转让合同后,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登记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需要指出的是,当事人办理登记,是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转移生效的要件,而不是转让合同生效的要件依照合同法的规定,依法成立的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转让专利权的合同,自成立时即生效,当事人一方不得以未经登记为由主张合同无效合同成立后,因未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使转让不生效的,当事人应当依法补办登记手续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国防专利条例》的规定,国防专利申请权和国防专利权只能向国内的中国单位或者中国公民转让,禁止向国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转让转让国防专利申请权或者国防专利权的,属于全民所有制单位的,须经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属于集体所有制单位或者个人的,须经国防专利局批准向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转让国防专利申请权或者国防专利权的,须向国防专利局提出申请,由国防专利局报国防科工委批准按照被许可人取得的实施权的范围以及被许可人享有的权利,可以将专利实施许可分为以下5种类型:独占实施许可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在专利权的一定地域范围内,专利权人只许可一个被许可人实施其专利,而且专利权人自己也不得实施该专利独占实施许可被许可人的地位与专利权人有相似之处独占实施许可的被许可人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独占地实施专利技术,排除专利权人的实施行为,也可以在专利权人不起诉的情况下单独提起侵权诉讼,或者请求人民法院采取诉前临时措施排他实施许可也称独家许可,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在专利权的一定地域范围内,专利权人只许可一个被许可人实施其专利,但专利权人自己有权实施该专利排他许可与独占许可的区别就在于排他许可中的专利权人自己享有实施该专利的权利,而独占许可中的专利权人自己也不能实施该专利普通实施许可是指在一定时间内,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同时保留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的权利这样,在同一地域内,被许可人同时可能有若干家,专利权人自己也可以实施普通许可是专利实施许可中最常见的一种类型普通许可的被许可人能否作为原告提起侵权诉讼,能否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临时措施,关键在于实施许可合同的具体约定分实施许可是针对基本许可而言的,即在被许可人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的基础上,被许可人依照与专利权人的协议,作为许可人再许可第三人实施同一专利,被许可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实施许可就是分许可被许可人签订这种分许可合同必须得到专利权人的同意,否则无权订立分许可合同交叉实施许可也称作互换实施许可,是指两个专利权人互相许可对方实施自己的专利这种许可,两个专利的价值大体是相等的,所以一般是免交使用费的,但如果二者的技术效果或者经济效益差距较大,也可以约定由合同一方当事人给予另一方当事人以适当的补偿交叉许可的性质,既可以是普通许可,也可以是独占许可或排他许可代理专利行政维权1代理客户提起行政处理请求我国《专利法》第57条的规定,专利权被侵犯的救济方式包括:协商,即专利侵权纠纷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司法救济,即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行政救济,即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要求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也可以就赔偿额请求调解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对专利侵权纠纷的处理包括以下职能:一是应当事人的请求,对专利侵权纠纷进行处理,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这是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是在行政处理的过程中,应当事人的请求,就专利侵权的赔偿额进行调解这是一种调解,不具有约束力,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律师在指导客户向专利管理部门提出行政请求,主要包括以下工作内容:起草行政请求书、指导客户收集必要的权利证据和侵权证据等2 代理客户进行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备案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海关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边境执法中保护与进出境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其中包括专利权律师在代理当事人办理知识产权海关备案时应注意,权利人向海关总署提出海关保护备案申请,应事先向海关领取备案申请书权利人或其代理人应按照要求填写申请书,并随附有关文件,送交或寄送海关总署权利人提出备案申请,应按照一项权利一份申请的原则提出,即每份申请书只能就一份权利证书上的专利提出申请申请书应用中文填写,并保证交验的申请文件真实、有效权利人在提交申请时应当同时附送下列文件:①专利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②专利证书的复印件,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的专利转让合同副本,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副本;③海关总署认为需要附送的其他文件交验的文件为外文的,同时提交中文译本专利申请代理国内专利代理根据专利法规定,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在国内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因此,具有专利代理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可以以事务所身份从事专利代理法律服务的;而没有专利代理服务资格,但确有能力从事专利代理法律服务的,可以参照民事诉讼中类似公民代理的方式,从事专利代理工作专利代理根据申请专利类型的不同而有所不同申请发明专利的,一般包括如下几个阶段:1、撰写发明申请文件并递交申请:与客户建立委托关系后,首先与客户进行沟通,进行技术交底;然后对相关技术进行检索,确定相关发明的发明点;正式撰写申请文件,包括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等;递交正式申请2、专利审查中的代理:1、初步审查程序中的代理:协助客户做好初审程序中对文件、期限和费用的管理,对可能的程序或其他瑕疵进行补正;2、实质审查程序中的代理:主要为帮助客户做好对专利局针对申请文件可能作出的实质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3、授权阶段的代理:对最终获得授权的发明申请,应协助客户做好对相关文件、期限和费用的管理申请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的,一般包括如下几个阶段:1、撰写申请文件并递交申请:与客户建立委托关系后,首先与客户进行沟通,进行技术交底;然后对相关技术进行检索,确定相关发明创造的发明点;正式撰写申请文件;递交正式申请2、初步审查程序中的代理:协助客户做好初审程序中对文件、期限和费用的管理,对可能的程序或其他瑕疵进行补正;3、授权阶段的代理:对最终获得授权的发明申请,应协助客户做好对相关文件、期限和费用的管理涉外专利代理根据专利法规定,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将其在国内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委托其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并遵守专利法第四条的规定;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申请人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遵守前述规定因此,除极少数例外,律师事务所律师从事涉外专利申请,相应律师事务所应具有涉外专利申请代理资格在涉外专利申请实务上,一般分为国内向国外申请和国外向国内申请,其形式一般分为模式和优先权模式鉴于篇幅和其服务的特殊性,此处不做展开专利行政复议代理根据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议复议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复议因此,律师可以代理复议申请人、第三人参加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行政复议按规定,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专利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一)专利申请人对不予受理其申请不服的;(二)专利申请人对申请日的确定有争议的;(三)专利申请人对视为未要求优先权不服的;(四)专利申请人对其专利申请按保密专利申请处理或者不按保密专利申请处理不服的;(五)专利申请人对专利申请视为撤回不服的;(六)专利申请人对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不服的;(七)专利权人对专利权终止不服的;(八)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因耽误有关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请求恢复权利而不予恢复的;(九)专利权人对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十)强制许可请求人对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十一)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二条终止其国际专利申请不服的;(十二)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一十五条所作复查决定不服的;(十三) 专利代理机构对撤销其机构的处罚不服的;(十四) 专利代理人对吊销其《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处罚不服的; (十五)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其他具体专利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不包括: (一)专利申请人对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的;(二)专利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不服的;(三)专利权人和无效宣告请求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就无效宣告请求所作决定不服的;(四)专利权人或实施强制许可的被许可人对实施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五)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国际申请的受理单位、国际检索单位和国际初步审查单位所作决定不服的有关专利行政复议的具体事项,可参照相关律师从事行政复议指引及《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规定专利复审代理理论上,专利复审是一种特殊的专利行政复议程序根据专利法,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在复审代理中,主要工作包括:1、分析确定请求复审的理由,撰写并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复审请求书,必要时,可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以消除驳回决定指出的缺陷;2、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合议组可能发出的复审通知书进行仔细研究并答复,必要时,可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以消除复审通知书指出的缺陷;3、参加复审程序中可能发生的口头审理4、收到复审决定书后,若维持原驳回决定的,应协助客户仔细分析;客户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无效代理理论上,可将专利无效归入为一种特殊的专利行政复议程序专利法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实务中,专利无效常常成为专利侵权诉讼中,被告的一种诉讼手段专利无效代理包括代理专利无效申请人和代理专利无效被申请人代理专利无效申请人的律师主要工作包括:1、与客户建立委托关系,根据无效请求的目的确定无效代理中的整体策略;2、分析相关专利及公知技术,决定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并组织证据,按规定撰写并提交无效请求书及相关证据,并及时缴纳费用;3、答复复审委员会无效合议组可能发出的审查通知书;4、参加可能的口头审理程序,对相关证据、事实进行质证、辩论,进一步结合证据阐述无效理由;5、帮助客户分析无效请求审查决定,以确定是否可能提起诉讼;若与侵权诉讼有关的,应依此确定在侵权诉讼中的后续对策代理专利无效被申请人的律师主要工作包括:1、与客户建立委托关系,分析无效宣告请求书的理由、证据,确定无效代理中的整体策略;2、按规定撰写并提交针对无效请求书的意见陈述书,必要时,应协助客户修改被申请无效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要求书;3、答复复审委员会无效合议组可能发出的审查通知书;4、参加可能的口头审理程序,对相关证据、事实进行质证、辩论,进一步反驳无效宣告请求书无效理由;5、帮助客户分析无效请求审查决定,以确定是否可能提起诉讼;若与侵权诉讼有关的,应依此确定在侵权诉讼中的后续对策无论是代理专利无效申请人还是代理专利无效被申请人,律师都应当按无效中的策略判断是否进行和解4 专利诉讼法律服务专利民事诉讼专利权归属纠纷此类案件主要包括专利申请权纠纷案件、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奖励、报酬纠纷案件和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案件等律师代理此类案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律师办理专利案件操作指引

律师办理专利案件操作指引

律师办理专利案件操作指引代理专利行政维权2.4.1受案机关对于专利侵权案件,专利权人可以请求专利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专利主管部门在进行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但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专利主管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于假冒专利行为,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专利主管部门进行投诉,要求专利主管部门进行查处。

2.4.2需准备的材料(1) 专利侵权案件i.行政处理请求书;ii.专利证书;iii.专利年费缴费证明;iv.被控侵权产品实物及购买发票;v.技术分析报告;vi.被控侵权人的营业执照。

(2) 假冒专利案件i.投诉书;ii.专利证书;iii.专利年费缴费证明;iv.被投诉人假冒专利的相关证据,包括实物产品、合同、产品的宣传材料等。

2.4.3注意事项a)对于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处理结果,当事人如果对专利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理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从程序上来说,对于专利侵权纠纷,专利主管部门首先进行调解程序,在当事人不愿意参加调解或者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情况下,专利管理部门才进行处理。

c)为了保证案件的受理,相关侵权品的购买过程也应当进行公证。

d)行政管理机关无权处理专利侵权的赔偿纠纷。

行政机关在作出侵权认定后,可以应当事人的申请就赔偿数额问题进行调解。

2.5专利权海关保护备案2.5.1办理流程(1) 注册成为海关总署知识产权备案系统的用户目前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一般都应当通过“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系统”提交,因此备案申请人在提交备案申请前首先要注册为系统用户。

系统用户应当以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名义进行注册,填写必要的用户信息,以获取系统账号和密码。

(2) 录入备案申请数据注册用户登录备案申请系统后,在申请新备案窗口内填写申请备案的知识产权和其他相关信息。

(3) 缴纳备案费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将备案费(每项备案官费为800元)汇入海关总署账户,汇款时必须在备注栏内注明专利权号或备案申请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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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律师办理专利法律业务操作指引(2005年试行版-广东)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专利非诉讼法律业务第三章专利民事诉讼法律业务第四章与行政机关有关的专利法律业务第一节专利行政调解及查处第二节专利行政诉讼法律业务第三节专利海关备案及保护法律业务第五章专利海关备案及保护法律业务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指导律师从事专利法律服务业务,减少执业风险,特制定本操作指引。

第二条本指上所称的专利法律服务业务,主要包括:各类专利申请,专利复审、无效,专利侵权判定,专利转让和专利许可等方面的非诉讼业务及诉讼业务。

第三条专利业条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主要有:(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六)《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条例》(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十)《专利审查指南》(十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法、商标法相关案件分工问题的批复》(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四条本指上旨在为律师从事商标法律服务业务提供最基本的指引,律师还应结合自己的实践经验、丰富及完善各项业务操守。

第五条本律师协会在处理本会会员执业经律和纠纷案件时,涉及专利法律业务的案件,参照本指引。

第二章专利非诉讼法律业务第六条专利非诉讼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国内、涉外专利申请;专利申请的复审、专利权无效宣告;专利转达让及实施许可;提供专利保护整体战略规划分析,侵权判定分析等法律资询。

第七条律师代理各类专利申请业务律师代理此项业务,主要是负责办理申请专利的各种手续,其责任在于将发明创造的有关事实正确地按照法律的要求将其表述出来。

提出专利申请必须迅速及时,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注意法定期限限制。

同时亦应当做好如下工作:(一)国内申请:1、专利代理律师从事该项业务的一般程序:1)提供专利申请咨询,对客户专利性进行分析;2)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及专利代理委托书;3)发出律师费用报价及支付代理费用;4)整理客户递交的技术交底材料;5)代理人撰写申请文件,申请人审阅申请文件;6)向专利局递交申请文件,将受理通知书及申请文件副本交付申请人;7)经过专利局审批,收到授权决定后通知申请人登记手续;8)领取专利证书,并通知专利梭按时缴纳年费,转送专利局文件。

2、受理机关:位于北京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即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如申请港、澳、台专利,应单独向港、澳、台地区知识产权署(智慧财产局)办理。

3、理办理途径:1)国内的申请人办理各种专利申请事宜有两途径:一是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二是可以自己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

2)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在中国办理专利申请和其他专利事务,应当委托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除非。

4、提交有关文件。

1)应按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内容、式样、文字、书写方式和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填写专利申请书、说明书、说明书摘要有权利要求书,提供处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等文件;2)如委托代理机构的,还需要提交《专利代理委托书》。

5、及依法请求专利局审查专利申请。

专利审查的目的在于,确定专利申请是否条例《专利法》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从而决定是否批准授予专利权。

律师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请求专利局对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以免逾期造成被动。

(二)国外申请:1、从事该项业务的主体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涉外代理机构的专利代理律师。

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将在国内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国外申请专利的,应当道先在中国国内申请专利。

2、办理途径:专利代理律师可通过两种途径为申请人办理向国外申请专利业务,一种通过巴黎公约途径;另一种是通过PCT国际申请途径。

3、申请国外专利应提供的文件和资料1)、申请国外专利指令信,该指令信应详细写明:申请人的名称(姓名)和地址;发明人的姓名和地址;指明申请专利的种类;拟提出申请的国家或地区;曾在国外申请专利的情况;是否要求优先权;委托人的联电话、地址等。

2)、该国内专利申请的请求书复印件;3)该国内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4)该国内专利申请的文件;5)现有技术资料,指就申请人所知的与发明相关的专利文献、科技文献、外国专利局的检索报告或审查结果;6)国外代理人委托书;7)国外专申请表。

第八条专利申请的复审、专利权的无效宣告业务(一)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律师在专利申请复审程序中,应当为当事人做好如下工作:1、提交专利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证据;2、为当事人提出复审请求时或针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通知书作出签名册复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但修改公限于消除驳回决定或者复审通知书指出的缺陷。

3、针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通知,要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否则复审请求视为撤回。

(二)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专利权授予不符合专利法之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律师应识识到代理无效宣告请求人及专利权人应从不同角度采取相应对策:1、代理无效宣告请求人1)分析被请求无效宣告专利情况;2)检索相关文献,收集证明其无效的证据;3)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书、授权委托书及说明无效理由;4)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无效宣告请求后,在提出无效宣告请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补充证据及增加无效理由;5)参加口审。

2、代理专利权人1)比较分析请求人提供的证据中所涵概的技术特征与专利权人专利技术的异同,检索文献,收集证据;2)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3)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可根据实际需要修改权利要求书,但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4)参加口审。

第九条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权转让合同及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一)律师代理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权转让合同谈判及起草应注意以下要领:1、确认转让方是否有主体资格;2、明确发明创造实施和转让情况及其后果;3、审查专利申请有无被驳回的理由及明确被驳回的法律后果;明确专利利权被宣告无校的理由及其法律后果;(二)律师代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注意:1、选择专利实施许可的种类;2、明确专利实施许可的种类;3、明确专利权终止和被宣告无效的法律责任;4、审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有效性,全面约定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条为企业、专利申请人提供其他专利法律顾问服务(一)专利保护整体战略规划1、确定企业生产技术成果可申请专利的领域;2、为企业分析同行业的专利技术成果,以排除该企业生产技术发展与同领域其他企来专利的冲突;3、帮助企业建立专利法务部,实现专利保护由专业、专门人员管理的体制;4、帮助企业建立自身的专利数据库;5、定期为企业技术人员提供培训服务,提高专利意识。

6、协助企业设立专利申请奖励机制。

(二)提供侵权判定分析,帮助企业确定技术发展的正确方向;(三)帮助发明人判定申请专利的可行性及提供价值分析。

第三章专利民事诉讼法律业务第十一条律师代理专利民事纠纷案件主要包括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权合同纠纷案件;专利实施许可使用费纠纷案;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费纠纷案件。

第十二条专利侵权案件:在专利有效期内,非法侵犯专利权人依法所享有的专利权利的行为。

《专利法》规定,专利权被授予以后,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处,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产,制造、使用、销售、进口其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或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进口依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或制造、销售、进口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都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一)专利侵权行为应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有被侵犯的有效的专利权存在;2、在《专利法》所述侵权行为;3、施专利侵权行为的损害结果客观存在;4、以生产经营为目的;5、未经专利权人许可;6、专利侵权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

(二)作为原告代理律师1、客户专利权受到侵犯时,律师可考虑通过提起民事诉讼帮助客户解决纠纷,并应从以下几六方面进行诉前分析:1)本案是否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请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1条规定。

2)审查当事人是否适格;- 审查原告是否是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 审查是个人发明创造还是职务关明创造;-审查是否属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确定能否单个起诉,或需要共同作为原告。

3)审查专利目前的法律状态,确定专利保护范围;4)本案应由何地人民法院管辖;专利纠纷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5)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有无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或延长的事由;侵犯专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权利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专利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

6)本案证据是否符合立案要求;2、确定诉讼请求1)停止侵害(适用于起诉时侵权行为仍在持续的案件)2)消除影响、赔礼道歉(适用于侵权行为对专利权人的信誉造成损害的案件)3)赔偿损失(适用于侵权并造成损害的案件)3、收集和审查证据,包括:1)证明原告专利权存在的证据,其中包括必须收集并提供专利证书;-最近一年缴纳专利年费的收据;- 专利公告;- 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外观设计专利图片;- 实用新型专利需提供专利检索报告。

2)证明被告侵权事实的证据,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侵权产品,并提供统一专用发票,以证明侵权产品落入专利权人专利保护范围;收集相关网页、广告、杂志及报刊等相关资料,以证明被告侵权行为存在。

3)证明原告所花费用及损失的存在与数额-费用:包括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损失:采取以下三种方式计算:-以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经济损件作为损失赔偿额;-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作为损失赔偿额;-根据情节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的一至三倍合理确定。

4、诉前禁令、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措施:从保护原告利益以及为防止被告毁灭证据角度来看,诉前申请采取责令停止侵权行为、证据保全措施是较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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