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行政管理制度 - 法律文书 _1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范文(3篇)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律师事务所的声誉和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是律师事务所的基础性制度,对全体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及其他员工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律师事务所组织结构管理、业务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制度。
第四条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的修订,应经律师事务所主任班子讨论通过,并报律师事务所全体人员知晓。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与员工劳动合同、规章制度等法律法规相冲突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主任班子为律师事务所的领导机构,依据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律师事务所的工作进行统筹、决策和管理。
第七条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律师事务所委员会和其他专业委员会,定期开展会议讨论,以提高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八条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健全案件管理制度,明确案件分工、审批程序、文件归档等工作流程,确保律师事务所的工作有序进行。
第九条律师事务所应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配套的信息系统,提高办公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十条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的宣传与培训机制,确保律师事务所全体人员了解和遵守相关制度。
第二章律师事务所组织结构管理第十一条律师事务所主任班子由律师事务所主任、副主任和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律师事务所的日常管理和决策工作。
第十二条律师事务所应根据业务需要和人员配置,设立合理的部门和岗位,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三条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合理的工作考核和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律师和员工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晋升机会。
第十四条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健全人事任免制度,确保人事工作的公平、公正和科学。
第十五条律师事务所应加强对律师事务所会计、财务和税法等专业人员的管理,确保律师事务所的财务管理规范和合规。
第十六条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的落实与监督机制,确保各项制度的有效实施。
律师事务所文书和档案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文书和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律师事务所文书和档案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保障客户利益和律师事务所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文书管理2.1 文书的种类和编制(1)律师事务所的文书除按照《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使用的书式外,还包括各类法律文书和工作文件等。
(2)律师事务所的文书应按照规范格式编制,做到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语言简练、条理清晰。
文书的签发人应当对其内容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2.2 文书的编号和存档(1)律师事务所的文书应当按照一定规则进行编号,以便后续管理和监督。
编号应当包括起始号码、终止号码和文号等。
(2)律师事务所的文书应当按照种类和时间顺序进行归档并存储,以便于查阅和使用。
文书的存档环节应当按照保密、防火、防水、防盗的原则进行管理。
2.3 文书的销毁(1)律师事务所文书应当根据法律法规、业务需要和文件保存期限等规定进行销毁。
销毁应当由指定工作人员进行,并由主管领导审批。
(2)销毁前应进行审查和核验,确保无误后按要求进行销毁。
三、档案管理3.1 档案收集(1)律师事务所的档案收集应当遵循规范流程,确保真实性、时效性和完整性。
(2)律师事务所的档案包括律师、办公室、行政、财务等方面的档案,应当分门别类、归纳整理。
3.2 档案保管(1)律师事务所的档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保密等级分类存放,并应当由专人负责管理和保管。
(2)律师事务所的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保密措施,禁止泄露和遗失,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
3.3 档案利用(1)律师事务所的档案利用应当遵循规定流程和审批程序,以保障包括客户隐私在内的信息安全和保密。
(2)律师事务所的档案利用应当仅限于律师事务所内部业务需要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使用。
四、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律师事务所在执行本制度过程中发现问题和需要改进的地方,应当及时提出并报告主管部门。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印章、文书和档案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文书、印章、档案管理制度1、本所文书工作由本所案管中心办理。
本所文书包括:业务文书、内部文书,实行全部归档管理。
2、业务文书由案管中心查验审批办手续后,根据办案的需要向承办律师出具,并留存底根备查。
业务文书包括:办理代理事宜的形成的各类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代理合同、各类所函、调查专用证明、各类律师函、法律意见书和其他基于委托关系而形成的文书等,以装订成册的办案卷宗为归档形式。
3、内部文书由案管中心主任负责记录、整理和拟稿,经合伙执行人和主任会签后,发文执行。
内部文书包括:合伙(出资)人会议、决议,合伙(出资)人协议、章程,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本所制定的规章制度,本所内部所发的各类通知、决定、会议纪要、情况汇报、总结、内部管理合同、重大活动材料等,年底统一装订成本所年鉴手册备查。
4、本所所有章印统一由案管中心主任负责保管。
本所印章包括:行政章公章一枚、财务专用章一枚、发票专用章一枚、银行预留的个人印鉴章一枚。
行政公章用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文书和其他需要盖章的事务;财务专用章用于纳税、支票的签发和其他相关财务事务;发票专用章只用于律师业务服务发票;银行预留的个人印鉴只用于办理开户银行所需办理的事务。
5、本制度规定的职权加盖行政章的,除办案的业务文书加盖由案管中心直接审查批办单外,其他方面的使用,必须经合伙执行人与主任签字批准后方可用印,并进行登记,由使用人签字。
6、本所档案包括业务档案和文书档案,其中业务档案卷宗由承办律师装订成册,案管中心查验合格后归档。
文书档案由案管中心统一收集、整理、装订与归档。
7、承办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收集、保存相关资料,做好立卷、归档的准备工作;结案后,整理案件资料,按要求装订成册,交案管中心管理人员查验归档。
8、当年结案的卷宗必须当年归档,已结案但未完成归档的,不得年检。
律师事务所文书和档案管理制度范文(3篇)
律师事务所文书和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1. 为规范律师事务所内部文书和档案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律师事务所文书和档案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律师事务所内部的文书和档案管理,包括文书的起草、处理、归档以及档案的整理、保存等方面。
二、文书管理1. 文书的起草a. 律师事务所所有律师若对某个案件有起草文书的需要,需提前与所内的文书管理员沟通,并明确文书的名称、用途和内容要求等。
b. 律师在起草文书时应准确表达法律意见和立场,遵循法律、法规和本所行业规范的要求,并确保文书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c. 起草的文书须经律师事务所内部的审查程序,由文书管理员与相关律师进行核对,确保文书的合规性和符合律师事务所形象。
2. 文书的处理a. 文书管理员负责对所内所有文书进行分类、整理和登记,并及时进行编号和归档。
b. 所内各部门之间有需使用文书的情况,应提前向文书管理员提出申请,并按照约定的时间进行领取和归还。
c. 文书管理员应定期检查待处理的文书,确保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进行记录和归档。
3. 文书的归档a. 归档文书应按照所内的归档分类进行整理和存放,并进行编号和目录记录。
b. 归档文书应与案件有关的实体文件(如证据、合同等)一并归档,确保案件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c. 归档文书的保密性要求高,除法定情况外,未经授权不得随意查阅和复制。
离职律师须将所内归档文书另行交由文书管理员进行保管,并进行记录和存档。
4. 文书的销毁a. 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特定期限后文书可以进行销毁,文书管理员应按照规定周期对过期文书进行清理和销毁。
b. 文书销毁前应进行备案和审批程序,确保销毁的文书符合规定条件。
c. 销毁的文书应有相应的记录和报告,文书管理员应做好文书销毁记录和存档工作。
三、档案管理1. 档案的整理与登记a. 律师事务所的档案由专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整理、登记和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合作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适用于律师协会团体会员中依法设立的合伙律师事务所、合作律师事务所、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国资律师事务所)。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章程的订立、变更,应当符合本规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根据宪法、法律、法规、规章、行业规则,以及本所章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
第四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保障律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管理。
律师应当接受律师事务所的管理。
第二章内部管理结构第五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合理划分管理职责,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构,保障律师事务所合法、有序运行。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决策机构的职责如下:(一)制定律师事务所的发展规划;(二)修改章程和合伙协议;(三)撤销、纠正日常管理机构违法、不当的行为;(四)决定律师事务所的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五)吸收和辞退合伙人、合作人,推选律师事务所主任;(六)决定律师事务所的分配、财务、业务等管理制度;(七)决定律师事务所的其他重大事务。
第七条合伙人、合作人会议为合伙、合作律师事务所的决策机构。
合伙人、合作人会议的组成、具体职责和议事规则,由律师事务所章程规定。
合伙人、合作人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所内的重大事务。
第八条律师事务所日常管理机构的职责是依照律师事务所章程及其内部管理制度,负责律师事务所的日常管理工作。
律师事务所的日常管理可以实行主任负责制,也可以设立管理委员会、管理部(室)等机构。
第九条律师事务所主任对外代表律师事务所。
合伙、合作律师事务所主任的产生方式及其职责,由律师事务所章程确定。
律师事务所的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律师队伍的素质和业务水平,保障律师执业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所宗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律师职业道德,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
第三条本所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全面负责本所的经营管理、业务指导和党建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本所设立合伙人会议、管理委员会、业务委员会和行政办公室。
第五条合伙人会议是本所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本所的发展战略、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的修改。
第六条管理委员会负责执行合伙人会议的决议,处理本所的日常事务。
第七条业务委员会负责制定业务发展规划,监督业务质量,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集体讨论。
第八条行政办公室负责本所的行政、财务、人力资源等工作。
第三章律师执业管理第九条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25周岁;2. 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3.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4. 符合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律师执业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律师职业道德;2. 积极参加业务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3. 保守执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隐私;4. 不得从事与律师业务无关的活动;5. 遵守本所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章业务管理第十一条本所业务范围包括:1. 担任法律顾问;2. 接受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3. 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服务。
第十二条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应严格按照委托事项办理,确保案件质量。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本所实行财务预算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第十四条律师费用收取应遵循公平、合理、公开的原则,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第六章奖励与惩罚第十五条对在本所工作表现突出、业务水平较高的律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所规章制度、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律师,给予警告、记过、停职等处分。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1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1为加强我所律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律师队伍的素养,确保我所律师队伍的连续教育健康有序的进展,特制定本方法。
一、业务培训业务培训是律师事务所对本所律师进行的一项经常性的连续教育方式。
1.培训对象:本所全体律师;2.培训方式:业务培训的方式由事务所依照实际情形灵活安排,要紧形式有:〔1〕短训班〔2〕专题讲座;3.培训内容:〔1〕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说明;〔2〕与律师业务有关的经济、科技知识;〔3〕与律师业务有关的技能;二、业务学习全体律师应将业务学习正规化和经常化。
1.业务学习的方式:每周组织一次业务学习,时刻为周五下午3:00-6:00。
2.学习内容:〔1〕律师新业务的学习;〔2〕律师业务体会交流;〔3〕律师业务讨论。
三、学历晋级提倡全所律师在不断提高自身素养的基础上,连续研读高一级学历,力争本所律师学历结构在河南名列前茅,鼓舞本所律师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四、律师业务交流1.加强本所与境内外律师事务所的业务交流合作关系;2.依照现在的交流关系派出律师到境内外律师事务所进行考察、学习;3.接收境内外律师事务所律师来本所考察和实习。
五、课时要求全所律师每年同意连续教育的课时,应许多于四十课时。
六、本方法2020年10月8日经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并同时实施,说明权属合伙人会议。
印章治理制度一、为加强本所印章的治理,爱护印章使用的严肃性和安全性,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所印章的治理部门为内勤,总负责人为所主任。
三、律师事务所印章包括行政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和银行预留的主任印鉴或其他个人印鉴。
行政章用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文书和其他需要盖章的事务;财务专用章用于纳税、支票的签发和其他相关财务事务;发票专用章只用于律师业务服务发票;银行预留的个人印鉴只用于办理开户银行所需办理的事务。
四、本所印章均由专人保管:行政章、银行预留的个人印鉴由主任保管,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行政主任保管,在上述保管人外出等专门情形下由本所主任指定其他人临时保管。
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提高律师事务所的运营效率,保障律师执业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律师事务所所有员工及律师,包括合伙人、律师、实习律师、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民主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本律师事务所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各部门负责人若干名。
第五条主任负责全面工作,主持所务会议,制定事务所发展规划,监督各部门工作。
第六条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分管部门的具体事务。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工作,对主任负责。
第八条设立以下部门:业务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行政部、信息部。
第三章业务管理第九条本所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一)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二)代理各类诉讼案件、仲裁案件;(三)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培训、法律顾问等服务;(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五)参与法律事务研究、法律文书起草等工作。
第十条律师在接受委托时,应充分了解案件情况,确保案件符合本所业务范围。
第十一条律师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执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二条本所实行财务统一管理,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第十三条财务部负责本所的财务工作,包括预算编制、资金管理、会计核算、税务申报等。
第十四条律师执业收入归个人所有,律师事务所按照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的提成。
第五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十五条本所实行劳动合同制,员工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包括工资、奖金、休假等。
第十七条本所设立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等工作。
第六章行政管理第十八条本所实行行政统一管理,确保事务所正常运营。
第十九条行政部负责本所的行政工作,包括办公环境、设施设备、办公用品、档案管理等。
第二十条本所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消防、保密等方面的培训和演练。
律师事务所办事处规章制度范文
律师事务所办事处规章制度范文
一、工作时间
1. 办事处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点至下午5点,中午12点至下午1点为午休时间。
2. 律师需要提前请假并经主管律师批准,方可在非工作时间进行工作,超时部分需要计入加班时间。
二、出勤与迟到早退
1. 律师应按规定时间到达办事处,并且准时开始工作。
2. 出勤记录将被记录在档案中,缺勤次数超过规定限制的律师将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3. 迟到早退超过规定限制的律师将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超过3次将被统计为一次缺勤。
三、休假与假期
1. 律师有权享受带薪年假和病假。
2. 带薪年假的申请应提前向主管律师申请,并且需要得到批准后方可享受。
3. 病假需要提供相关医疗证明,并按规定的程序向主管律师申请。
四、工作行为规范
1. 律师应依法、合规、诚信从事工作,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2. 律师不得恶意拖延办案进度,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3. 律师应保守客户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4. 律师应遵守律师行业的相关规范和道德准则。
五、工作流程与文件管理
1. 律师应按照办事处规定的工作流程进行工作,包括案件受理、立案、起草文件等。
2. 律师应按照规定的文件管理制度进行文件归档,包括文件编号、分类、存储等。
六、违纪违规处理
1. 如律师违反办事处的规章制度,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等。
以上为律师事务所办事处规章制度的一般范文,具体规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律师事务所法律文书写作规范手册
律师事务所法律文书写作规范手册第一章法律文书概述 (3)1.1 法律文书的概念与作用 (3)1.2 法律文书的分类与特点 (4)第二章法律文书写作基本要求 (5)2.1 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原则 (5)2.2 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格式 (5)2.2.1 事实 (5)2.2.2 理由 (5)2.2.3 结论 (5)2.3 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素 (6)第三章民事诉讼法律文书 (6)3.1 起诉状 (6)3.1.1 起诉状的概念与作用 (6)3.1.2 起诉状的主要内容 (6)3.1.3 起诉状的格式及注意事项 (7)3.2 答辩状 (7)3.2.1 答辩状的概念与作用 (7)3.2.2 答辩状的主要内容 (7)3.2.3 答辩状的格式及注意事项 (7)3.3 上诉状 (7)3.3.1 上诉状的概念与作用 (7)3.3.2 上诉状的主要内容 (8)3.3.3 上诉状的格式及注意事项 (8)3.4 申请书 (8)3.4.1 申请书的概念与作用 (8)3.4.2 申请书的主要内容 (8)3.4.3 申请书的格式及注意事项 (8)第四章刑事诉讼法律文书 (8)4.1 起诉书 (8)4.1.1 首部 (8)4.1.2 正文 (9)4.1.3 尾部 (9)4.2 辩护词 (9)4.2.1 首部 (9)4.2.2 正文 (9)4.2.3 尾部 (9)4.3 申诉状 (9)4.3.1 首部 (9)4.3.2 正文 (10)4.3.3 尾部 (10)4.4 申请书 (10)4.4.2 正文 (10)4.4.3 尾部 (10)第五章行政诉讼法律文书 (10)5.1 起诉状 (10)5.1.1 原告身份信息 (10)5.1.2 被告身份信息 (11)5.1.3 诉讼请求 (11)5.1.4 事实与理由 (11)5.1.5 证据和证据来源 (11)5.1.6 证人姓名和住址 (11)5.1.7 此致 (11)5.1.8 具状人 (11)5.2 答辩状 (11)5.2.1 答辩人身份信息 (11)5.2.2 答辩事由 (11)5.2.3 答辩意见 (11)5.2.4 此致 (12)5.2.5 答辩人 (12)5.3 上诉状 (12)5.3.1 上诉人身份信息 (12)5.3.2 被上诉人身份信息 (12)5.3.3 上诉请求 (12)5.3.4 事实与理由 (12)5.3.5 证据和证据来源 (12)5.3.6 此致 (12)5.3.7 上诉人 (12)5.4 申请书 (12)5.4.1 申请人身份信息 (12)5.4.2 申请事由 (13)5.4.3 申请事项 (13)5.4.4 事实与理由 (13)5.4.5 证据和证据来源 (13)5.4.6 此致 (13)5.4.7 申请人 (13)第六章非诉讼法律文书 (13)6.1 法律意见书 (13)6.1.1 法律意见书 (13)6.1.2 正文 (13)6.2 法律咨询函 (14)6.2.1 法律咨询函 (14)6.2.2 正文 (14)6.3 法律见证报告 (14)6.3.1 法律见证报告 (14)6.4 法律顾问合同 (14)6.4.1 合同法律顾问合同 (14)6.4.2 合同正文 (14)6.4.3 附件:如有相关附件,如服务内容清单、费用明细等,可附于合同之后。
法律行业的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制度
法律行业的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制度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行业的重要组织形式,承担着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的职责,必须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管理制度,以保证其运作的高效性和专业性。
本文将就法律行业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制度进行探讨。
一、律师事务所的组织架构律师事务所一般由合伙人、团队负责人、律师和行政人员组成。
合伙人作为事务所的决策者和管理者,承担着最高层面的责任和权力;团队负责人则负责具体的团队管理和业务拓展工作;律师作为核心从业人员,承担着法律服务的职责;行政人员则负责协调事务所的各项运行事宜。
二、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制度1. 人事管理制度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完善的人事管理制度,包括招聘、考核、晋升和离职等环节。
在招聘方面,事务所应根据业务需求和人才标准,通过公开招聘或内部选拔的方式来确定新成员;在考核方面,应定期对律师的业绩和能力进行评定,并给予相应的激励或处罚措施;在晋升方面,应根据律师的业绩和表现,制定晋升的条件和程序;在离职方面,应建立相应的离职程序和交接机制,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2. 业务管理制度律师事务所应建立科学的业务管理制度,包括项目管理、质量控制、风险评估和业绩考核等。
项目管理主要是指对各项法律服务项目进行规划、组织、实施和评估的过程,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质量控制主要是通过建立相应的工作流程和标准,对律师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以确保工作的质量和合规性;风险评估主要是对潜在风险进行预判和控制,以避免或减少法律风险的发生;业绩考核主要是对律师的绩效进行评估和激励,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3. 知识管理制度律师作为从业人员,需要不断学习和积累法律知识,以保持专业素养和竞争力。
律师事务所应建立知识管理制度,包括律师培训、知识库建设和经验分享等环节。
律师培训主要是通过内部或外部培训,提供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技能培训;知识库建设主要是通过建立律师事务所的知识库或文档管理系统,集中管理和分享相关的法律文书和经验案例;经验分享主要是通过定期的内部交流会议或研讨会,分享律师们的实践经验和案例分析,以促进团队的学习和成长。
律师事务所文书和档案管理制度(4篇)
律师事务所文书和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律师事务所的文书和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保护客户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律师事务所的所有律师和工作人员,包括全职、兼职律师和行政人员。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文书和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流程和要求,保障律师事务所的工作有序进行。
第四条文书和档案管理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本所制度,严禁篡改、删除、遗失、销毁和外传。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保障文书和档案的机密性,不得泄露客户和律师之间的通信内容和其他相关信息。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保留客户交办的案件文书和档案,直至案件结束,如有其他特殊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文书管理第七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文书管理制度,明确文书的生成、保存、归档和销毁的流程和要求。
第八条律师事务所的文书应当按照统一的格式和编码进行记录和保存。
第九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文书的登记制度,每一份文书都应当编号,记录其名称、生成日期和负责律师等信息。
第十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文书的保存制度,对于重要文书应当设立独立的存档保管,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文书销毁的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设定文书可销毁的期限,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销毁。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十二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的归档、查询、调阅和保管的流程和要求。
第十三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档案的分类和归档制度,将档案按照年度、案件性质、类型等进行分类,便于管理和检索。
第十四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档案的登记制度,每一份档案都应当有详细的登记记录,包括档案编号、名称、存放位置、归档日期等信息。
第十五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档案的查询和调阅制度,确保律师和工作人员能够及时、准确地查询和调阅所需的档案资料。
第十六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档案的保管制度,制定档案的保管期限和要求,对于已经结束的案件进行归档和保管,确保其安全和可检索性。
律师事务所日常管理制度范文(5篇)
律师事务所日常管理制度范文第一条律师事务所业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制度”)是根据《____律师法》和部颁规章和规则而制定,以本事务所章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为依据,是本事务所业务管理的准则。
第二条业务管理规定的宗旨是。
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事务所实行科学管理;本事务所实行律师分工负责制;建立健全本事务所的业务档案制度,真实记录律师活动,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坚持重大案件向有关部门请示汇报,疑难案件____讨论,为委托人负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本事务所的部门划分如下:一、办公室。
负责本事务所的一般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和财务总务工作。
二、知识产权部:负责办理: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出版著作权、名誉权、税务、保险、注册登记等项法律事务。
三、房地产业务部。
负责办理房地产开发、买卖、租赁土地使用权转让、工程承包、招标、合同见证等各项法律事务。
四、金融、证券业务部。
负责办理引资、融资租赁、借贷、抵押、担保、企业股份制改造、公司设立、股票发行、上市等各项法律事务。
五、国内外经济业务部。
负责办理涉____及国内的经贸、期货、海商、国际保险,企业破产清算、分立,合并等项法律事务。
第四条本事务所按上级下发的工作规程要求,统一接受委托,统一填写受案通知单,按标准收费,收案表应经主任签字。
第五条本事务所建立收案制度,以与当事人签订委托协议之日为收案日期;以接到法院____书,调解书之日为结案日期。
常年法律顾问以合同规定的起止日期为收结日期。
非诉讼事件以完成当事人的委托事项为结案日期,无论诉讼还是非诉讼案件都以收案、收费、交卷为统计标准。
收结案应由该案的律师专人负责并应建立登记手续。
第六条本事务所对律师承办的案件及其他重要业务工作实行____讨论的制度,以保证办案质量。
讨论案件至少应有一名部门负责人主持,二名以上律师参加,并作详细记录。
重大、疑难案件或其他有必要提请全体律师讨论的案件须由部门负责人或事务所主任召集全业务部律师或全所律师参加讨论,必要时向市司法局主管部门报告或备案。
法律文书(1)
二、特点
§(一)真实性 §(二)法律性 §(三)告诉性 §(四)请求性 §(五)针对性
法律文书(1)
三、种类
n 按审判程序可分为 n 起诉状、上诉状、申诉状
n 从案件性质和审判程序可分为
n 民事起诉状、刑事自诉状、行政起诉状 n 民事上诉状、刑事上诉状、行政上诉状 n 民事申诉状、刑事申诉状、行政申诉状
n 行政起诉状的请求事项是原告人认为 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行政机关具体行 政行为的侵犯,应做哪些纠正,如何 纠正。
法律文书(1)
诉讼请求
n 写诉讼请求应注意以下几点: n ①请求事项要合理合法,切实可行; n ②请求事项要写得言简意赅,明确具体; n ③请求事项耍周到无遗漏。
法律文书(1)
事实与理由
整。 n 2 .赔偿拖欠货款利息以及其他违约损失。
法律文书(1)
事实和理由:
1993年8月11日,原告经乔x x介绍认识了市质检劳动服务公司经理 沈x x,双方口头协议原告为被告提供生铁,吨价为1270元,交货后即付 清铁款。次日,原告即给被告交货标准生铁56.21吨,总价值为人民币 71120元,被告打有收条(见附件),井随即付款27000元整。其余的 44120元,被告许诺在1993年8月l 8日至19日付清。可是直到9月底, 被告仍迟迟不付款,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先是说生铁市场价低,要他赔 钱是不可能的,后又推说介绍人乔x x欠他的债,要原告找乔x x去要剩余 货款,由此引起纠纷。
事实:
n 诉讼依据事实,法院审案重证据。 n 陈述事实要把发生争执的时间、地点、
原因与结果等具体情况写清楚,尤其要 抓住双方当事人权益争执的主要情节和 主要分歧,着重说明自己的合法权益受 到了损害。
律师事务所办事处规章制度范本
律师事务所办事处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律师事务所办事处的管理,提高律师事务所服务的质量和效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律师事务所办事处是指律师事务所设立的分支机构,负责律师事务所在特定地区开展业务活动。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办事处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律师执业规则,按照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要求和业务规范进行工作。
第四条律师事务所办事处的设立、变更和解散,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律师事务所的章程进行。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办事处的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律师资格,并接受律师事务所的培训和管理。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办事处应当与律师事务所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开展工作,互相支持和协作。
第七条律师事务所办事处应当维护律师事务所的声誉和形象,严禁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和损害律师事务所利益的行为。
第二章办事处管理第八条律师事务所办事处应当设立办事处管理委员会或者委派一名律师负责办事处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办事处管理委员会或者负责人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安排律师和职员的工作任务,并督促实施。
第十条律师事务所办事处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律师和职员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工作。
第十一条律师事务所办事处应当保持公文档案的完整性和机密性,并按照规定的存储和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第三章业务开展第十二条律师事务所办事处应当依法为当地的客户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和其他法律服务。
第十三条律师事务所办事处应当遵守律师执业规则,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第十四条律师事务所办事处应当定期向律师事务所报告工作进展和业务情况,并参与律师事务所的评估和考核。
第十五条律师事务所办事处应当积极参与当地的法律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第十六条律师事务所办事处应当建立健全客户信息管理制度,保护客户隐私和商业机密。
第四章附则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律师和职员,律师事务所办事处管理委员会或者负责人有权采取纪律处分措施。
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
目录目录—-律师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律师执业纪律及职业道德规定 --------------------------------------- 2 收案、结案办法 --------------------------------------------------- 3 档案管理办法 ----------------------------------------------------- 5 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细则 --------------------------------------------- 8 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 10 律师业务利益冲突认定与处理规则 ---------------------------------- 12 律师接受媒体采访管理办法 ---------------------------------------- 19 律师服务质量跟踪反馈规定 ---------------------------------------- 20 投诉查处办法 ---------------------------------------------------- 22 -—行政管理制度——------------------------------------------------- 24 行政人员岗位职责 ------------------------------------------------ 24 考勤规则 -------------------------------------------------------- 25 工作人员仪表及行为规范 ------------------------------------------ 28 前台接待文员工作规范 -------------------------------------------- 28 图书资料管理规定 ------------------------------------------------ 30 办公设施及用品管理规定 ------------------------------------------ 31 办公物品采购发放及报销办法 -------------------------------------- 32 ——财务管理制度——------------------------------------------------ 33 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 33 财务管理办法 ---------------------------------------------------- 34 --公章管理制度—- --------------------------------------------------- 36 公章管理规定 ---------------------------------------------------- 36—-律师管理制度-—律师执业纪律及职业道德规定一、律师的执业纪律:1、律师必须严格遵守本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司法局的各项规范要求,自觉接受本所及司法局有关部门的领导和监督。
律师事务所法律文书管理办法范本
律师事务所法律文书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律师事务所法律文书的管理,提高文书质量,保证文书的准确性、合法性和专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法律文书的起草、审核、签署、归档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操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文书管理工作。
第二章起草和审核第四条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代理委托书、法律咨询函、法律意见书、律师函等。
律师在起草法律文书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进行操作,确保文书内容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第五条律师起草法律文书应当具备下列要求:(一)文书标题应当明确、简洁,突出文书类型和内容要点;(二)文书内容应当真实、详尽,与实际情况相符,不能主观臆造或夸大事实;(三)使用词语应当准确、规范,避免使用模糊、含糊或歧义的词汇;(四)法律依据应当明确,引用的法条、法规等资料应当准确无误;(五)法律理论和观点应当客观、准确,且应注明引用来源;(六)文书格式应当规范、一致,符合法律规定和行业惯例。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应当设立法律文书审核机制,确保法律文书的合规性和质量。
(一)审核人员应当具备法学专业背景和扎实的法律知识,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二)审核人员应当仔细审查文书中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的内容,确保文书的合法性和准确性;(三)审核人员应当及时与起草人进行沟通,对文书中的瑕疵和错误提出修改意见,并在修改后进行再次审核;(四)审核人员应当保证审核意见的客观、公正,不能因个人观点或关系影响审核结果。
第三章签署和归档第七条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文书应当由合法执业律师签署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印章。
第八条签署人应当确认文书的内容准确无误,并对文书的法律效力负责。
第九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完善的文书归档制度,确保法律文书的保存安全、易于查找和检索。
(一)对于诉讼代理委托书、法律咨询函、律师函等重要法律文书,应当按照案件和客户进行归档,建立相应的档案编号和档案目录;(二)律师事务所应当定期对归档的法律文书进行检查,确保档案完整无缺,并及时更新档案目录或整理案卷;(三)电子文书的归档应当使用安全、可靠的存储设备,并建立相关的防护措施,防止丢失或泄露。
律师事务所行政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行政管理制度XXX行政管理制度行政管理人员包括:助理、秘书、行政主管、财务人员以及其他非律师行政文员。
一、行政管理人员工作职责1、传真收发及登记行政人员负责律师往来传真的收发、登记工作、包括:(1)发出的传真应确认收方是否已收妥;(2)收到的传真应及时送律师;(3)收、发的所有传真需按编号登记。
2、收、结案的档案整理行政人员负责配合律师做好接收案件及建、归档工作,包括:(1)收案时,填写收案登记表,建立档案和律师工作卷宗;(2)办案期间,注意将重要材料正本归档并复制副本给律师(3)根据律师要求,向客户发出付款通知单,并将副本归档;(4)结案时,及时整理律师工作卷列出目录,按时间顺序装订并交档案室存档。
3、转接、记录电话行政人员负责与前台配合,接转及记录律师电话,包括:(1)接电话时,首先需问清对方的姓名及公司名称,而后问清律师是否接听,再转给律师。
(2)如遇律师开会,见客或外出等情况,行政人员需填写留言条,并及时告知律师。
(3)如在律师方便接听电话下,来电话者坚持即时找到律师接听,由行政人员酌情决定是否通知有关律师。
(4)律师宿舍及手提电话的电话号码,一般不得告知他人。
4、打印、核对文件行政人员负责律师函件和法律文书等打印及核对工作,包括:(1)打印及核对合同,章程、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文书;(2)打印及核对律师起草的各类函件;(3)打印及核对律师要求的其它文稿;(4)打印及核对公司统计工作所需的各种资料;(5)打印及核对给客户的付款通知单。
5、安排约会及会客行政职员负责安排、记录律师的各种工作约会,并做好来访客人接待工作,包孕:(1)根据律师的要求,安排、记录律师的各类工作约会;(2)如遇来访人数校多的约会,应事先安排使用会客室;(3)客人到访,行政人员应立即通知律师;(4)根据律师的要求,出席重要会议做记录;(5)客访结束,应及时清理会客室,收走茶杯。
6、代表所里对司法局以及其他单位起草有关函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律师事务所行政管理制度-法律文书
第一条为实现本所日常行政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所行政管理实行主任负责制。
主任主持本所日常工作并负责本所行政管理事务。
第三条在实行主任负责制的前提下,本所行政管理推行岗位分工负责制。
主任负责全面行政管理事务,副主任、部门负责人协助主任管理某类或某项行政事务。
各项行政管理均分解落实到人并建立岗位责任制。
第四条本所行政管理包括接待、值班、收案、财务、公文、印章、档案、考勤、人事、会议、后勤、安全等行政管理事项。
第五条本所每月召开数次所务会议,研究解决行政管理方面的问题。
所务会议参加者为:合作律师会议全体成员、相关问题涉及部门的负责人。
会议由主任召集、主持,会议决定经与会者多数同意通过。
特别重大的事项须经三分之二的与会者通过。
第六条本所每周二、五下午为学习日。
周二下午为业务学习日,学习新颁行的法律、法规、文件,讨论疑难案件;周五下午为政治学习日,学习时事政治及有关文件。
第七条本所实行轮流值班制度,每日安排专职律师一至二人负责日常接待、收案、解答法律咨询等事务。
值班人员应对办事项进行处理并登记。
第八条收案、收费均由本所统一办理,禁止个人私自收案、收费,具体办法见本所“收、结案管理制度”和“收费管理制度”。
第九条本所重视并加强财务管理,详细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条对印章、介绍信严格管理,办法如下:
(一)使用印章或介绍信均应有正当理由;
(二)须经所主任批准;
(三)履行登记手续;
(四)明确专人保管,禁止随身携带印章、空白介绍信或盖有印章的便函外出;
(五)因使用或保管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责任并予以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本所重视公文的日常管理。
凡以本所名义制作的报告、请示、函件均应符合相应格式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所主任签发。
公文应用本所稿纸拟就,以钢笔或毛笔书写,
字迹要工整、清楚。
本所指定专人负责公文的收、发工作,往来公文均应编号、登记,传递要有登记签收手续。
第十二条本所重视档案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具体规定见“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本所重视人事管理工作,具体规定见本所“人事管理制度”、“招聘、辞退及辞职管理办法”、“考勤制度”以及“奖惩制度”。
第十四条本所按《章程》的规定,定期召开合作律师会议,会议由主任召集、主持。
第十五条本所依《章程》及其他有关制度开展后勤服务工作,以便顺利开展日常业务。
后勤工作由副主任一人分管。
第十六条本所根据主管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做好保密、消防、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
安全工作列入本所议事日程,指定副主任一人分管负责,具体实施办法另行规定。
第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合作律师会议。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本所批准成立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