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经济学-10章公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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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地方公路上的大小收费站仍有很多,乱收费现象 依然严重。这些都直接影响到每一个出行人的切身利益。 审计署2008年2月发布的审计公告表明,首都机场高速 公路当初由北京市交通局利用财政资金和部分银行贷款 建设,总投资11.6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占7.65亿元, 1993年开始收费。但在实施收费3年多后,被转为上市 公司在香港上市,又重新核定为30年的收费期限,2022 年到期。至2005年底已累计收费32亿元,2009年60 亿,估算剩余收费期内还将收费90亿元。
▪ 3、加重了纳税人的负担,不利于增强企业的活力和增加居 民消费。也不利于改善投资环境和吸引外资。
▪ 4、增加了社会成本。
➢ 增加收费对象的交易费用,并造成机构臃肿,收费和养人恶性循环
▪ 5、滋长腐败
➢ 一部分收费资金长期体外循环,缺乏必要的监控,被挪用购买高级 小轿车,修建楼堂馆所,超标准兴建办公大楼和职工宿舍,甚至贪 污私分,挥霍浪费。
▪ 在属性上的共同点
➢ 执收主体 ➢ 收入依据,国民收入再分配; ➢ 收入都属于财政性资金,目的相同; ➢ 是管理经济和管理社会的重要手段
税、费、价在形式上的异同
收入主体 收入客体 收入标准
收入使用
定价方法
市场价格 私人部门
公共收费 公共部门
税收 政府
私人商品 混合商品 公共商品
利润最大化 完全或部分 公共支出需
企业管理费等。
➢ 1999年5月,中央部门宣布取消项企业不合理收 费973项,省级取消4288项,地市以下政府累计 取消21410项。总计取消不合理的收费26710项, 涉及金额每年985亿元。 1998年~2000年共取 消收费、基金项目1800多个,减轻企业和人民负 担700多亿元。
规范费
▪ B、(转):转为经营性收费:对一些不再体现政府 的职能,属于市场经营行为的收费,应随着政府职能 转换和政企分开,从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分离出来转为 经营性收费。
诉讼规费 民事、刑事诉讼费
使用费是政府部门向特定
公共设施或公共服务的使
非诉讼规费
用或受益者收取的费用
使用费
交通设施收费、城市公用、 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
育等事业收费和环保收费
结婚登记费、出 生登记费、财政 转让登记费、继 承登记费、遗产 管理登记费、公 证费
二、按收费资金的管理渠道划分
▪ 财政预算内管理的收费 ▪ 财政预算外专储性收费 ▪ 执收单位自收自用的收费(中央靠税,地方靠
税费改革的实施
A、税费改革必须与规范“收费” 同时并举。
B、税费改革应从中央做起。 C、先清理,后规范,分步纳入国
家预算。 D、建立国库单一帐户制度,对财
政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要颁布《收费法》、《国有资产
法》、《财政法》、《预算法》
规范费
▪ A、取缔不合理的收费;(清)
➢ 1、废止、取消由地方和部门越权设立的收费项目。 ➢ 2、一些纯行政事业性“越位”收费项目,如乡镇
▪ 全世界收费公路14万公里,其中10万公里在中 国,占70%。
▪ 2007年,在接受审计的北京、河北等18个省份 的8.68万公里收费公路上,有违规设置的收费 站158个,通过违规收费、提高收费标准等多收 费231亿余万元,同时,有12个省的35条(段) 公路的收费期过长,收费已高出投资成本多倍, 公路成了当地政府和某些利益集团的“财路”。 众多违规收费站、大量的违规转让经营权行为, 使公路的公益性受到了严重挑战。
92 3843 3297 3735 571 977 2187 13.87 0.97 15.3
93 4349 4255 5031 455 1433 3143 14.24 1.15 9.0
94 5218 5127 7291 457 1863 4971 15.13 1.39 6.3
95 6242 6038 8303 531 2407 5366 13.66 1.33 6.4
▪ 事业性收费 ▪ 经营性收费(应不属于公共收费之列)
四、按收费目的的划分
▪ (一)一般目的收费
➢ 指通过收费取得补偿相应供给项目成本的部分或 全部资金,体现费用负担公平原则,并产生相应 的调节资源利用和促进资源有效配置作用的各类 收费。
▪ (二)特殊目的收费(公共收费的经济效应)
五、按公共收费的层次划分
▪ 公路尤其是收费公路的设计等问题,本属攸关公众的公 共政策,但在决策过程中,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 与权和监督权都难有充分体现,甚至已被边缘化。缺失 了这部分约束力量,收费公路的设计、建设、管理难免 沦为地方政府与权贵资本合谋下的分肥狂欢。
京石高速收费遭人大代表质疑
▪ 京石高速是由原北京市计委与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利用 养路费和贷款建成的公路,已于2000年12月之前偿还 完贷款,截至2004年12月,该条高速路收取的过路费 偿还贷款等款项后还剩余近6亿元。根据《收费公路管 理条例》第37条规定:“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届满,必 须终止收费。政府还贷公路在批准的收费期限届满前已 经还清贷款、还清有偿集资款的,必须终止收费。”因 此,作为已经收费期限届满的政府还贷公路,京石高速 应停止收费。
▪ 费用中15%用于还贷,其他都分了,一些公路收费部门
普通收费员月薪达8000元,更有甚者超过万元。
▪ 公路收费之所以乱象丛生,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其背后强 大的利益博弈。当中,地方政府往往与特殊利益集团合 谋,形成牢不可破的利益共同体。“在某种意义上,收 费站成了利益和权力的符号” 。甚至,收费公路直接 成了地方政府的“提款机”。公共权力与特殊利益集团 的勾连,其抵制或变相抵制《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实施 的能量是惊人的。倘若不能从根本上遏制或制衡这种部 门或特定团体对利益追逐的冲动,那么收费公路管理乱 象依然难止。
➢ 三挤:费挤税、部门挤政府、地方挤中央。1998年,全国行政事 业性收费项目5000多项,其中属于全国性和中央部门的政府性收 费300多项,地方性收费项目各地不一,最多的省有400多项。
▪ 2、收费膨胀为各级政府行为的非规范和随意性提供了物质 条件,影响和阻碍中央政府全局性政策意图的贯彻和宏观调 控的有效施行
第十章 公共收费(Public Charge)
▪ 第一节 公共收费的性质与功能 ▪ 第二节 公共收费的类型 ▪ 第三节 公共收费标准与定价方法*
第一节 公共收费的性质和功能
一、公共收费的性质 二、公共收费的原则 三、公共收费的功能
wk.baidu.com
一、公共收费的性质
▪ 公共收费是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公用设施或 实施行政管理的过程中,向受益者或管理对象 所收取的费用(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经 营性收费、经营自然垄断行业的市场性收费)。
▪ 不能解决大量的财政支出的外部性特征
➢ 只能是一种辅助性收入
▪ 公共商品消费偏好程度技术上的不可知性
➢ 决定了公共商品的供给成本只能通过税收形式实 行整体补偿,而不能通过公共收费形式实行个别 补偿。
▪ 收费法则不能解决社会公平和经济稳定问题
▪ 公共收费是一把双刃剑
公共收费扩大化的不利影响★
▪ 1、严重扰乱正常的国民收入分配秩序,侵蚀税基
标准
成本
求
成本、利润、专款专用 税金
市场定价 公共定价
一般支出 法定标准
公共收费的范围界定
▪ 1、排他技术及装置可行、经济上合理—— 谁受益谁负担,多受益多负担;
▪ 2、俱乐部式公共商品——消费的竞争性; ▪ 3、受益对象的特殊性。
二、公共收费的原则
▪ 非营利性
▪ 效率性
➢ 收费成本低、消费拥挤(排他竞争性的 混合商品)
▪ 受益性(又称公平性原则,谁受益 谁付费)
➢ 受益差异,可识别性
区域性而非普遍性(全国性)公共品 消费量易计量
▪ 自愿性(可选择性)
➢ 非强制消费的公共品 ➢ 不具有很强的消费的正外部性
▪ 2008年10月1日,针对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的违规多 次转让收费公路收费权的现象,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 委和财政部共同颁布实施《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 收费大限被划定,首次明确规定,一条收费公路的收费 时间如果超过收费期限的2/3,就不得转让其收费权; 经营性收费公路转让收费权后,累计收费期限不能超过 25年。
▪ C、将那些直接体现政府职能,具有税收特征,便于 税收征管的现行收费项目改为相应的税收,纳入政府 税收体系。(改)
▪ D、保留、合并、规范一部分必要的收费项目(如能 准确测定特殊受益者和受益程度的);规范的收费项 目纳入预算管理。(留)
三、按收费的实体划分
▪ 行政性收费
➢ 管理性(资格审查收费、裁定性收费、交易行为 管理费)、惩罚性、资源性
第二节 公共收费的类型
一、按收费的性质划分
内务规费 户籍费
规费收入是指国家机关为
居民或团体提供特殊服务 或实施特定行政管理时所
行政规费
收取的手续费或工本费等。
规费
公共收费
司法规费
外事规费 经济规费 教育规费
护照费
工商企业登记费、商标 注册费、商品检验费、 度量衡鉴定费
毕业证书费
其他规费 会计师、律师、医 师等的执照费
▪ 此图为山西省“天罗地网” 式收费站群。当地政府从 2008年6月份开始,加大 了对收费站点的清理力度, 要求“凡不符合间距设置 要求的、收费期限已满、 私自设立的收费站,坚决 予以撤除。
▪ 湖北省1989年公路收费站 283个,通过政府回购方 式,撤并收费站,由交通 厅承担该路段养护资金, 到2008年10月减少至103 个。
收费项目繁多、重复收费严重 1997年4月,经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 性收入项目共计371项。其中涉及企业的项目有217 项。全国各类部门基金有421项。
我国税费改革
朱总理1998年3月19日的记者招待会上说: 目前存在的一个问题是费大于税。很多国家机 关在国家规定以外征收各种费用,使老百姓不 堪负担,民怨沸腾,对此必须进行改革。
▪ 中央政府收费
➢ 车辆购置附加费、公路养路费
▪ 地方政府收费
➢ 省级政府收费:车辆通行费、公路建设基金 ➢ 地市级政府收费 ➢ 县级政府收费 ➢ 乡镇政府收费:乡镇企业管理费、“三提五统”
三、公共收费的功能
▪ 筹集财政收入
➢ 弥补和合理分摊公共服务的成本(受益原则与经济 公平)
▪ 管理社会事务和公共资源
➢ 矫正外部性,(界定产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 矫正消费行为(有益品、有害品) ➢ 减少消费拥挤(提高消费效率) ➢ 便于提示公众(消费者)偏好
▪ 提高公共商品供给效率
公共收费的局限性★
96 7405 6910 1070 836 3893 5980 15.05 1.44 7.8 9
06 39373 3763 2303
11.01 0.59
1992~19966年费4大于税,收费与税收之比在1.13~1.55之间。
2006年GDP为20.94万亿元,预算内收入占GDP的18.82%。
大量政府收费收入游离于国家预算管理
▪ 但是,1999年12月,该条公路的经营权被市政府授予 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经营期限为30年 (至2029年12月),转让股权收益现金1.45亿元, 变成了经营性公路。《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37条针对 的是“政府还贷公路”,但现在的京石高速并非“政府 还贷公路”,应为“授权经营路”,因此不适用于《收 费公路管理条例》。
费)
➢ 在各国实践中,收费一直是除税收以外政府收入 的主要来源,根据国际经验,在一国的全部财政 收入中,非税收入(主要是收费收入)大体占 15%左右。
政府收费统计表 单位:亿元
年 预算内 税收 份 收入 收入
合计
基金和收费
预算 内收 费
预算外 收费
体制 外收 费
收费 /
GDP
收费 预内 ÷预 收费 算内 ÷ 收入 收费
预算内的收费占财政收入的比重1989~1991年 为11%,在此之后逐步下降,1996、1997年已 降到1%。问题是预算外收费和制度外收费规模 过大,这两项收费相当于预算内财政收入的比重, 1993~1996年分别为105.2%、131.0%、 124.5%、133.3%。,如1996年预算内收入 7405亿元,两项收费收入9873亿元。
▪ 具有经济、行政甚至法律手段的某些特征
➢ 理论依据:谁受益谁负担(准公共商品、自然垄断产 业的产品),体现负担的公平。
➢ 操作效应:合理的收费,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有 助于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促进经济效 率的提高。
税与费的关系
▪ 区别
➢ 立法层次 ➢ 执行主体 ➢ 性质不同:“付出”与“得益”的关系 ➢ 功能不同 ➢ 款项使用的方法和用途
▪ 3、加重了纳税人的负担,不利于增强企业的活力和增加居 民消费。也不利于改善投资环境和吸引外资。
▪ 4、增加了社会成本。
➢ 增加收费对象的交易费用,并造成机构臃肿,收费和养人恶性循环
▪ 5、滋长腐败
➢ 一部分收费资金长期体外循环,缺乏必要的监控,被挪用购买高级 小轿车,修建楼堂馆所,超标准兴建办公大楼和职工宿舍,甚至贪 污私分,挥霍浪费。
▪ 在属性上的共同点
➢ 执收主体 ➢ 收入依据,国民收入再分配; ➢ 收入都属于财政性资金,目的相同; ➢ 是管理经济和管理社会的重要手段
税、费、价在形式上的异同
收入主体 收入客体 收入标准
收入使用
定价方法
市场价格 私人部门
公共收费 公共部门
税收 政府
私人商品 混合商品 公共商品
利润最大化 完全或部分 公共支出需
企业管理费等。
➢ 1999年5月,中央部门宣布取消项企业不合理收 费973项,省级取消4288项,地市以下政府累计 取消21410项。总计取消不合理的收费26710项, 涉及金额每年985亿元。 1998年~2000年共取 消收费、基金项目1800多个,减轻企业和人民负 担700多亿元。
规范费
▪ B、(转):转为经营性收费:对一些不再体现政府 的职能,属于市场经营行为的收费,应随着政府职能 转换和政企分开,从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分离出来转为 经营性收费。
诉讼规费 民事、刑事诉讼费
使用费是政府部门向特定
公共设施或公共服务的使
非诉讼规费
用或受益者收取的费用
使用费
交通设施收费、城市公用、 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
育等事业收费和环保收费
结婚登记费、出 生登记费、财政 转让登记费、继 承登记费、遗产 管理登记费、公 证费
二、按收费资金的管理渠道划分
▪ 财政预算内管理的收费 ▪ 财政预算外专储性收费 ▪ 执收单位自收自用的收费(中央靠税,地方靠
税费改革的实施
A、税费改革必须与规范“收费” 同时并举。
B、税费改革应从中央做起。 C、先清理,后规范,分步纳入国
家预算。 D、建立国库单一帐户制度,对财
政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要颁布《收费法》、《国有资产
法》、《财政法》、《预算法》
规范费
▪ A、取缔不合理的收费;(清)
➢ 1、废止、取消由地方和部门越权设立的收费项目。 ➢ 2、一些纯行政事业性“越位”收费项目,如乡镇
▪ 全世界收费公路14万公里,其中10万公里在中 国,占70%。
▪ 2007年,在接受审计的北京、河北等18个省份 的8.68万公里收费公路上,有违规设置的收费 站158个,通过违规收费、提高收费标准等多收 费231亿余万元,同时,有12个省的35条(段) 公路的收费期过长,收费已高出投资成本多倍, 公路成了当地政府和某些利益集团的“财路”。 众多违规收费站、大量的违规转让经营权行为, 使公路的公益性受到了严重挑战。
92 3843 3297 3735 571 977 2187 13.87 0.97 15.3
93 4349 4255 5031 455 1433 3143 14.24 1.15 9.0
94 5218 5127 7291 457 1863 4971 15.13 1.39 6.3
95 6242 6038 8303 531 2407 5366 13.66 1.33 6.4
▪ 事业性收费 ▪ 经营性收费(应不属于公共收费之列)
四、按收费目的的划分
▪ (一)一般目的收费
➢ 指通过收费取得补偿相应供给项目成本的部分或 全部资金,体现费用负担公平原则,并产生相应 的调节资源利用和促进资源有效配置作用的各类 收费。
▪ (二)特殊目的收费(公共收费的经济效应)
五、按公共收费的层次划分
▪ 公路尤其是收费公路的设计等问题,本属攸关公众的公 共政策,但在决策过程中,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 与权和监督权都难有充分体现,甚至已被边缘化。缺失 了这部分约束力量,收费公路的设计、建设、管理难免 沦为地方政府与权贵资本合谋下的分肥狂欢。
京石高速收费遭人大代表质疑
▪ 京石高速是由原北京市计委与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利用 养路费和贷款建成的公路,已于2000年12月之前偿还 完贷款,截至2004年12月,该条高速路收取的过路费 偿还贷款等款项后还剩余近6亿元。根据《收费公路管 理条例》第37条规定:“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届满,必 须终止收费。政府还贷公路在批准的收费期限届满前已 经还清贷款、还清有偿集资款的,必须终止收费。”因 此,作为已经收费期限届满的政府还贷公路,京石高速 应停止收费。
▪ 费用中15%用于还贷,其他都分了,一些公路收费部门
普通收费员月薪达8000元,更有甚者超过万元。
▪ 公路收费之所以乱象丛生,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其背后强 大的利益博弈。当中,地方政府往往与特殊利益集团合 谋,形成牢不可破的利益共同体。“在某种意义上,收 费站成了利益和权力的符号” 。甚至,收费公路直接 成了地方政府的“提款机”。公共权力与特殊利益集团 的勾连,其抵制或变相抵制《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实施 的能量是惊人的。倘若不能从根本上遏制或制衡这种部 门或特定团体对利益追逐的冲动,那么收费公路管理乱 象依然难止。
➢ 三挤:费挤税、部门挤政府、地方挤中央。1998年,全国行政事 业性收费项目5000多项,其中属于全国性和中央部门的政府性收 费300多项,地方性收费项目各地不一,最多的省有400多项。
▪ 2、收费膨胀为各级政府行为的非规范和随意性提供了物质 条件,影响和阻碍中央政府全局性政策意图的贯彻和宏观调 控的有效施行
第十章 公共收费(Public Charge)
▪ 第一节 公共收费的性质与功能 ▪ 第二节 公共收费的类型 ▪ 第三节 公共收费标准与定价方法*
第一节 公共收费的性质和功能
一、公共收费的性质 二、公共收费的原则 三、公共收费的功能
wk.baidu.com
一、公共收费的性质
▪ 公共收费是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公用设施或 实施行政管理的过程中,向受益者或管理对象 所收取的费用(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经 营性收费、经营自然垄断行业的市场性收费)。
▪ 不能解决大量的财政支出的外部性特征
➢ 只能是一种辅助性收入
▪ 公共商品消费偏好程度技术上的不可知性
➢ 决定了公共商品的供给成本只能通过税收形式实 行整体补偿,而不能通过公共收费形式实行个别 补偿。
▪ 收费法则不能解决社会公平和经济稳定问题
▪ 公共收费是一把双刃剑
公共收费扩大化的不利影响★
▪ 1、严重扰乱正常的国民收入分配秩序,侵蚀税基
标准
成本
求
成本、利润、专款专用 税金
市场定价 公共定价
一般支出 法定标准
公共收费的范围界定
▪ 1、排他技术及装置可行、经济上合理—— 谁受益谁负担,多受益多负担;
▪ 2、俱乐部式公共商品——消费的竞争性; ▪ 3、受益对象的特殊性。
二、公共收费的原则
▪ 非营利性
▪ 效率性
➢ 收费成本低、消费拥挤(排他竞争性的 混合商品)
▪ 受益性(又称公平性原则,谁受益 谁付费)
➢ 受益差异,可识别性
区域性而非普遍性(全国性)公共品 消费量易计量
▪ 自愿性(可选择性)
➢ 非强制消费的公共品 ➢ 不具有很强的消费的正外部性
▪ 2008年10月1日,针对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的违规多 次转让收费公路收费权的现象,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 委和财政部共同颁布实施《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 收费大限被划定,首次明确规定,一条收费公路的收费 时间如果超过收费期限的2/3,就不得转让其收费权; 经营性收费公路转让收费权后,累计收费期限不能超过 25年。
▪ C、将那些直接体现政府职能,具有税收特征,便于 税收征管的现行收费项目改为相应的税收,纳入政府 税收体系。(改)
▪ D、保留、合并、规范一部分必要的收费项目(如能 准确测定特殊受益者和受益程度的);规范的收费项 目纳入预算管理。(留)
三、按收费的实体划分
▪ 行政性收费
➢ 管理性(资格审查收费、裁定性收费、交易行为 管理费)、惩罚性、资源性
第二节 公共收费的类型
一、按收费的性质划分
内务规费 户籍费
规费收入是指国家机关为
居民或团体提供特殊服务 或实施特定行政管理时所
行政规费
收取的手续费或工本费等。
规费
公共收费
司法规费
外事规费 经济规费 教育规费
护照费
工商企业登记费、商标 注册费、商品检验费、 度量衡鉴定费
毕业证书费
其他规费 会计师、律师、医 师等的执照费
▪ 此图为山西省“天罗地网” 式收费站群。当地政府从 2008年6月份开始,加大 了对收费站点的清理力度, 要求“凡不符合间距设置 要求的、收费期限已满、 私自设立的收费站,坚决 予以撤除。
▪ 湖北省1989年公路收费站 283个,通过政府回购方 式,撤并收费站,由交通 厅承担该路段养护资金, 到2008年10月减少至103 个。
收费项目繁多、重复收费严重 1997年4月,经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 性收入项目共计371项。其中涉及企业的项目有217 项。全国各类部门基金有421项。
我国税费改革
朱总理1998年3月19日的记者招待会上说: 目前存在的一个问题是费大于税。很多国家机 关在国家规定以外征收各种费用,使老百姓不 堪负担,民怨沸腾,对此必须进行改革。
▪ 中央政府收费
➢ 车辆购置附加费、公路养路费
▪ 地方政府收费
➢ 省级政府收费:车辆通行费、公路建设基金 ➢ 地市级政府收费 ➢ 县级政府收费 ➢ 乡镇政府收费:乡镇企业管理费、“三提五统”
三、公共收费的功能
▪ 筹集财政收入
➢ 弥补和合理分摊公共服务的成本(受益原则与经济 公平)
▪ 管理社会事务和公共资源
➢ 矫正外部性,(界定产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 矫正消费行为(有益品、有害品) ➢ 减少消费拥挤(提高消费效率) ➢ 便于提示公众(消费者)偏好
▪ 提高公共商品供给效率
公共收费的局限性★
96 7405 6910 1070 836 3893 5980 15.05 1.44 7.8 9
06 39373 3763 2303
11.01 0.59
1992~19966年费4大于税,收费与税收之比在1.13~1.55之间。
2006年GDP为20.94万亿元,预算内收入占GDP的18.82%。
大量政府收费收入游离于国家预算管理
▪ 但是,1999年12月,该条公路的经营权被市政府授予 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经营期限为30年 (至2029年12月),转让股权收益现金1.45亿元, 变成了经营性公路。《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37条针对 的是“政府还贷公路”,但现在的京石高速并非“政府 还贷公路”,应为“授权经营路”,因此不适用于《收 费公路管理条例》。
费)
➢ 在各国实践中,收费一直是除税收以外政府收入 的主要来源,根据国际经验,在一国的全部财政 收入中,非税收入(主要是收费收入)大体占 15%左右。
政府收费统计表 单位:亿元
年 预算内 税收 份 收入 收入
合计
基金和收费
预算 内收 费
预算外 收费
体制 外收 费
收费 /
GDP
收费 预内 ÷预 收费 算内 ÷ 收入 收费
预算内的收费占财政收入的比重1989~1991年 为11%,在此之后逐步下降,1996、1997年已 降到1%。问题是预算外收费和制度外收费规模 过大,这两项收费相当于预算内财政收入的比重, 1993~1996年分别为105.2%、131.0%、 124.5%、133.3%。,如1996年预算内收入 7405亿元,两项收费收入9873亿元。
▪ 具有经济、行政甚至法律手段的某些特征
➢ 理论依据:谁受益谁负担(准公共商品、自然垄断产 业的产品),体现负担的公平。
➢ 操作效应:合理的收费,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有 助于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促进经济效 率的提高。
税与费的关系
▪ 区别
➢ 立法层次 ➢ 执行主体 ➢ 性质不同:“付出”与“得益”的关系 ➢ 功能不同 ➢ 款项使用的方法和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