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要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招标投标问答系列
序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于2000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国家各部门相继出台了许多配套的法规和政策,尤其是国务院二○○四年下发了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有力地促进了招标投标事业的发展。我省《山西省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条例》也于今年元月一日开始正式实施。为了便于大家学习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政策,我们组织收集汇总了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政策,通过系列小知识的方式介绍给大家。旨在提高对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全面持续健康地发展。由于我们掌握的资料有限,可能挂一漏万,希望大家能够多提宝贵意见。
一、什么样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招标投标法》规定:在我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我省境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有哪些?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晋政办发[2006]6号规定,我省境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有五个方面,具体讲是:(一)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
(二)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
(三)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
(四)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五)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
三、我省境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中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有哪些?
这类项目主要包括:
1、煤炭、焦炭、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2、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等交通运输项目;
3、重要矿产资源的开发项目;
4、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5、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产、水利枢纽等项目;
6、道路、桥梁、隧道、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
7、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8、消防、人防、噪音监控等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四、我省境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中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哪些?
主要包括:
1、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燃气、园林、绿化、路灯照明等市政工程项目;
2、科技、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福利、体育、旅游等项目;
3、办公建筑、公共建筑、商品住宅(含经济适用房);
4、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五、我省境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中,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哪些?
主要包括:
1、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2、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3、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六、我省境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中,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包括哪些?
主要包括:
1、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2、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项目;
3、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
4、政府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5、政府特许的融资项目。
七、我省境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中,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包括哪些?
主要包括:
1、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
2、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八、我省境内工程建设项目要求招标规模标准是什么?
我省境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九、招标投标活动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原则
十、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主要有: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十一、招标公告的内容?
招标人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至少载明下列内容: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十二、发布招标公告的要求是什么?
1)拟发布的招标公告文本应当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2)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应当向指定媒介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项目批准文件的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十三、国家、省指定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有哪些?
省人大通过颁布的《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按照规定在国家或者省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
国家计委根据国务院授权,指定《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