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中信保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介绍及流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键字】保险
中信保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介绍及流程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障旨在鼓励我国出口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特别是高科技、高附加值的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的出口以及海外工程承包项目,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出口贸易提供信贷融资;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障通过承担保单列明的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使被保障人得以有效规避以下风险:
1)出口企业收回延期付款的风险;
2)融资机构收回贷款本金和利息的风险。
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障的特点:
1、保本经营为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
2、政策性业务,受国家财政支持。
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障的作用:
1、转移收汇风险,避免巨额损失;
2、提升信用等级,为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融资便利;
3、灵活贸易支付方式,增加成交机会;
4、拓宽信用调查和风险鉴别渠道,增强抗风险能力。
出口买方信贷保障
买方信贷保障是指在买方信贷融资方式下,出口信用机构(ECA)向贷款银行提供还款风险保障的一种政策性保障产品。在买方信贷保障中,贷款银行是被保障人。投保人可以是出口商或贷款银行。
买方信贷保障对被保障人按贷款协议的规定履行了义务后,由于下列商业或政治事件导致借款人未履行其在贷款协议项下的还本付息义务且担保人未履行其在担保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而引起的直接损失,保障人根据保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政治事件包括:
借款人所在国家(或地区)政府或其在贷款协议项下还款必须经过的第三国(或地区)政府颁布法律、法令、命令、条例或采取行政措施,禁止或限制借款人以贷款协议约定的货币或其他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向被保障人偿还贷款;
借款人所在国家(或地区)政府或其在贷款协议项下还款必须经过的第三国(或地区)政府颁布延期付款令;
借款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发生战争、革命、暴乱;
借款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发生恐怖主义行动和与之相关的破坏活动;
保障人认定的其他政治事件。
商业事件包括:
借款人被宣告破产、倒闭或解散;
借款人拖欠贷款协议项下应付的本金或利息。
买方信贷保障除外责任:
被保障人违反保障单或贷款协议的规定,或因被保障人的过错致使保障单或贷款协议部分或全部无效。
贷款所支持的出口设备应以我国制造的设备为主,其国产率成套设备应不低于70%,船舶不低于50%。
出口卖方信贷保障
卖方信贷保障是在卖方信贷融资方式下,出口信用机构(ECA)向出口方提供的用于保障出口商收汇风险的一种政策性保障产品,对因政治风险或商业风险引起的出口商在商务合同项下应收的延付款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被保障人在《保障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商务合同项下由下列事件引起的直接损失,保障人按本保障单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进口商及其担保人破产、倒闭、解散;
进口商违反商务合同项下对被保障人的付款义务,且进口商的担保人(如有)也未履行担保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
进口商违反商务合同的规定,致使商务合同提前终止或无法履行;
进口商所在国政府颁布法律、法令、命令或采取行政措施,禁止或限制进口商以商务合同约定的货币或其他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履行商务合同项下对被保障人的付款义务;
进口商所在国、项目所在国或进口商付款须经过的第三国颁布延期付款令;
进口商所在国或项目所在国颁布法律、法令、命令或采取行政措施(包括撤销或不予展延进口许可证),致使商务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
进口商所在国或项目所在国发生战争、敌对行动、内战、叛乱、革命或暴动,致使商务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
卖方信贷保障的除外责任为:
被保障人违反商务合同规定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引起的损失;
由于进口商拒绝支付或推迟支付商务合同下的应付款所引起的间接损失;
被保障人在其出具的履约保函或其他保函项下发生的损失;
汇率变更引起的损失;
除进口商及其担保人外的任何与商务合同付款相关的机构和人员违约、欺诈、破产、违反法律或其他行为引起的损失;
因进口商违约,被保障人按商务合同规定应向进口商收取的罚款或惩罚性赔偿;
在商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属于货物运输保障或其他财产以及责任保障范围内的损失;
商务合同生效后,被保障人得知第二章第二条列明的损失事件已经发生,仍继续履行合同引起的损失;
被保障人无权直接从进口商收取的款项的损失。
出口延付合同再融资保障
主要适用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无追索权地买断出口商务合同项下的中长期应收款。从实际操作来说,无论出口商是否已投保过卖方信贷保险,原则上只要出口商在商务合同项下的履约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并且其债权体现于一套可转让的中长期应收款凭证,就可以投保再融资保险。被保险人包括提供融资便利的本国金融机构和符合条件的外国金融机构。
再融资保险承保范围:
对被保险人买断商务合同项下的中长期应收款后,由于下列政治或商业事件引起的损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政治事件:
债务人或担保人所在国家(或地区)政府或还款必须经过的第三国(或地区)政府,颁布法律、法令、命令、条例或采取行政措施,禁止或限制债务人以中长期应收款凭证约定的货币或其他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向被保险人偿还中长期应收款;
债务人或担保人所在国家(或地区)政府、或还款必须经过的第三国(或地区)政府颁布延期付款令,致使债务人无法履行其在中长期应收款项下的还款义务,且担保人(如有)也未履行其担保义务;
债务人所在国(或地区)发生战争、革命、暴乱;
债务人所在国(或地区)发生恐怖主义行动和与之相关的破坏活动;
保险人认定的其他政治事件。
商业事件: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倒闭或解散,且担保人也未履行担保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
债务人拖欠中长期应收款项下应付的本金或利息,且担保人也未履行担保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
再融资保险的除外责任为:
被保险人未能合法有效地取得中长期应收款项下的所有权和收益权;
因被保险人的过失导致损害或丧失中长期应收款项下的权利。
此文档是由网络收集并进行重新排版整理.word可编辑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