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蔬菜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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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蔬菜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实施方案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9.09.06

•【字号】寿政办发电(2019)11号

•【施行日期】2019.09.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副产品购销

正文

寿光市蔬菜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实施方案依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11个国家部委(单位)联合印发的《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方案》、《潍坊市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潍农委办发〔2019〕6号)和《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蔬菜品质的实施意见》(寿政办发〔2019〕25号),结合我市实际,全面推进全市蔬菜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创新发展模式,带动农民走品牌化发展之路,推进蔬菜产业转型升级,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到今年8月底,我市果蔬类合作社共有2128家,全市创建国家级示范社3家、省级示范社18家、潍坊市级示范社53家。总体来看,我市合作社仍然处于数量型发展阶段,难以适应蔬菜产业转型升级发展需要。针对当前形势,今后工作任务主要是坚持农业标准化、组织化、智慧化、品牌化、融合化“五化”发展总方向,加强示范社引领,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为导向,形成行之有效的合作社运营新模式,树立蔬菜专业合作社典型样

板,培育部分在全省乃至全国叫得响的单体高端品牌,为把“寿光蔬菜”打造成为全国最安全最放心的标杆品牌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规范提升行动,对蔬菜合作社发展建设不规范、未实际运作、经营管理不完善、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全面整顿,推进合作社的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社员职业化、产品安全化建设,规范合作社整体运营行为,增强服务能力和带动效应。2019年底前率先打造20家蔬菜合作社标准社,2020年争取申报潍坊市级示范社8家,省级示范社4家,国家级示范社2家,开展品牌提升行动,依托蔬菜合作社注册商标200个以上,申报绿色食品认证数量60个,认证面积6000亩,大力拓展中端市场。力争2年内实现全市蔬菜合作社的提档升级。

三、工作重点

(一)清理整顿不规范合作社和“空壳社”

各镇街区负责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和分类梳理工作,建立“一社一台账”,对存在问题的合作社区分类型,依法依规进行整顿。1、对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行、无债权债务及民事纠纷的合作社,引导其自愿注销,由合作社法定代表人提出注销申请,由市场监管局依照相关程序予以注销;2、对有生产经营活动、运行管理不规范的合作社,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政策宣传和发放规范提升明白纸,指导其对照法律法规,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办社,对存在问题限期完成整改;对被市场监管局和税务局列入经营异常的合作社,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整改,不予整改的,交由市场监管局予以注销;3、对发展遇到困难的合作社,摸清问题症结,跟踪帮扶指导,对确实无法有效规范的合作社,可采用社员(成员)民主评议的方式决定是否注销;4、对无债权债务及民事纠纷、注册成立2年以上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合作社,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交由市场监管局予以吊销;5、对于有债权债务及民事纠纷、注册不足

2年的“空壳社”,以及联系不上的“空壳社”纳入合作社经营异常名录,在全市范围内予以公告。

(二)规范提升内容

1、主体资质:合作社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公章及法人名章齐全;每年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合作社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

2、基本设施:有醒目的合作社标志牌,具有办公经营场所和基本的办公设施,在明显位置挂有营业执照;有为社员提供服务的场所和设施,场所面积能够满足经营活动的需要,不占道经营;蔬菜种植区域相对集中,布局合理,产地环境良好,无废弃的农药等包装物,有合作社种植基地标志牌。

3、章程制度:合作社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章程,有可操作性;有岗位职责、生产经营管理、财务管理、质量追溯、档案管理等相关制度,并公开上墙。

4、经营服务:蔬菜加工包装车间和农资仓库俱全,应统一农业投入品采购和供应,统一生产质量安全标准和生产技术指导服务,统一品牌、包装和销售;建立农超、农社、合作社电商营销网络,市场营销手段和方法扎实有效,蔬菜销售渠道稳定,社员销售蔬菜有保障,不强迫交易。

5、菜价公示:应当对每天的蔬菜价格行情进行公开公示,价格透明,让菜农及时了解蔬菜销售的信息;在合作社蔬菜交易位置安装蔬菜价格电子显示屏,安排专人每天更新蔬菜交易价格,不压级压价。

6、菜款凭据:合作社要有统一印制的蔬菜交易凭据,对社员(菜农)交易的每批次蔬菜都应出具规范的菜款凭据,不打白条、不拖欠菜款。

7、质量检测:设立蔬菜质量检测室,有检测技术人员,配齐电脑、网络、检测仪器等设备,实现合作社自律性检测,检测数据自动上传寿光市农业大数据智慧监管信息平台,建立全覆盖的蔬菜质量检测体系。

8、质量安全:有严格的生产技术操作规范,建立完善的生产、加工、储藏、

包装、运输、销售、服务等记录制度,蔬菜不能与有毒有害物品混储混放,有农产品产地证明,尽快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手机App应用系统,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统一包装标识,有自主蔬菜品牌和注册商标,实行品牌化经营,开展“三品一标”质量认证。

9、生产规范:建立蔬菜生产田间管理记录,合作社与种植户(社员)签订蔬菜标准化生产协议,有规范的生产标准和技术规程,生产的蔬菜产品符合质量安全要求。蔬菜生产主要环节基本实现机械化,使用物联网大棚管家、水肥一体机、秸秆直接还田技术,采用循环农业生产模式。

10、内部管理:合作社成员户数30人以上,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理事会、监事会、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内部分工明确;有成员名册,社员资格明确,合作社社员入退社手续程序明确;成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有完整的会议记录和入会人员签到簿。从业管理人员应熟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的蔬菜经营知识。

11、财务管理:有独立的对公银行账户,使用统一印制的合作社账簿,有较完整的财务资料。每年定期向镇街报送财务报表和相关资料,接受农业等相关职能部门监督。

12、档案管理:配有专门档案柜,对培训、生产、经营、检测、财务档案实行专人负责保管。归档的资料文件完整,材料应注明内容、时间、地点及人员等。

(三)创建合作社示范社

1、结合18个重点园区打造示范社,按照年前南部镇街组建2个示范社、北部镇街区组建1个示范社的要求,培育发展一批起点高、规模大、竞争力和带动力强的蔬菜合作社示范社。

2、各镇街区对正常经营、场所规范、经济实力强、服务能力强、品牌效应高、质量安全认证、声誉良好的蔬菜合作社优先创建示范社。打造样板示范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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