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项目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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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结算支付管理办法

项目工程结算支付管理办法

项目工程结算支付管理办法1. 概述项目工程结算支付是指在项目工程竣工和验收合格之后,依据建设合同的约定和工程施工实际情况,进行工程结算和款项支付的过程。

结算支付工作是项目工程的最后一道关口,也是项目建设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对于建设单位、工程承包方、监理单位等各方面利益相关者具有重要的意义。

因此,编制《项目工程结算支付管理办法》,明确结算支付的具体流程和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单位、工程承包方、监理单位等各方责任,规范结算支付程序,提高结算支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项目工程实施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2. 结算支付程序项目工程结算支付程序包括:施工单位提出结算报告、监理单位初审、建设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复审、支付单位付款等环节。

下面,针对以上环节逐一进行解析。

2.1 施工单位提出结算报告施工单位完成项目工程建设后,应当向建设单位提出结算报告。

结算报告应当包括施工单位对工程量的计量,以及其它工程量、费用、税金、利润等方面的计算,列明各项费用的结算标准和计算方式,并按照项目合同的约定附上有关资料和证明文件。

2.2 监理单位初审建设单位接受施工单位提出的结算报告后,将结算报告提交监理单位进行初审。

监理单位的主要任务是比对结算报告中的项目工程量与实际施工情况,审核施工单位的结算依据和结算标准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以及相关费用是否合理、合法等。

2.3 建设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完成初审后,将结算报告和初审意见提交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审核,核对各项工程量和费用等,对结算标准、计算方式、金额等进行核对确认,并对不合理、不合法等情况进行抽查和调查,保证结算报告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2.4 监理单位复审建设单位审核通过后,将结算报告和审核意见提交监理单位进行复审。

复审主要是针对建设单位审核中未能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核,以及对建设单位审核意见的处理情况进行跟踪,保证结算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合法性。

项目工程进度款结算管理办法

项目工程进度款结算管理办法

项目工程进度款结算管理办法一、概述项目工程进度款结算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根据实际完成情况,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的一种方式。

进度款结算是项目建设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本文就项目工程进度款结算管理办法进行详细的介绍。

二、结算方式1. 总价合同的结算方式总价合同是指承包商按照业主提出的规定的施工工艺图、设计文件和计划,按照双方约定的总价进行施工的合同。

总价合同的结算方式有两种:•定期结算;•分期结算。

定期结算是指周期性进行一定金额的结算,即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节点(如每月)结算一定比例的工程款,具体结算比例以合同为准。

分期结算是指在工程完成的各阶段进行逐步结算。

一般采用逐步结算的方式。

2. 实物量合同的结算方式实物量合同是指有计算明细和验收标准的合同。

实物量合同的结算方式主要包括以下两种:•验收结算:施工单位按照实物量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验收通过后,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估价结算:在建设过程中,根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估价结算。

估价结算不一定按照实物量进行结算,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进度款的支付与结算1. 进度款的支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业主应该按照合同规定,按时支付承包商的进度款。

进度款支付为以下几个步骤:•施工单位提出申请;•业主核对申请资料,确定合法性;•业主支付进度款。

2. 进度款的结算进度款的结算是指根据工程进度和实际完成情况,按照工程量、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计算的结算。

以下是进度款的结算步骤:•施工单位填写结算申请书,并附加必要的资料;•业主核对结算申请书和资料;•审批支付,发放进度款。

四、进度款的控制在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进度款的控制非常重要。

以下是控制进度款的常用方法:1. 管理工作做到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业主需要严格把控管理工作,防止工程施工中出现问题。

劳务分包、材料采购、技术管理等工作都需要做到位。

2. 严格监督工程进度在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业主需要严格监督工程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妥善解决。

项目工程部结算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部结算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部结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公司的工程部门的实际运作情况,制定本结算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部门的结算管理工作,提高工程部门的管理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二条本结算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部门的结算管理工作,包括工程项目的结算、账目审核、款项支付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工程部门的结算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保证项目结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第四条工程部门结算管理应当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政策和制度进行,不得擅自调整结算标准和处理方式。

第五条工程部门结算管理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配合公司财务部门的监督和审查。

第六条工程部门结算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保障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二章项目结算第七条项目结算是工程部门的核心工作之一,必须按照工程合同的约定和规定程序进行。

第八条工程部门在项目结算过程中,应当做到及时、准确,确保项目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九条工程部门应当定期进行项目结算审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结算工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第十条工程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项目结算审批流程,确保结算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第十一条工程部门应当配合公司财务部门进行项目结算的监督和审查,保障公司的利益。

第三章账目审核第十二条工程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账目审核制度,确保账目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第十三条工程部门应当定期进行账目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账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工程部门应当配合公司财务部门进行账目审核工作,确保账目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第十五条工程部门应当对账目审核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改进,提高账目审核的效率和质量。

第四章款项支付第十六条工程部门应当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款项支付,不得擅自调整支付标准和方式。

第十七条工程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款项支付审核制度,确保款项支付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第十八条工程部门应当定期进行款项支付的审计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款项支付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第十九条工程部门应当配合公司财务部门进行款项支付的监督和审查,保障公司的财务安全。

(完整word版)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

(完整word版)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城建总包经营发【2009】6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工作,加强竣工工程结算力度,合理组织经济收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总承包部所属分公司、项目和集团公司委托管理项目对业主的结算。

第三条工程项目结算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涉及经营、技术、生产等多个部门,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通力合作。

第四条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政府法规、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合理有效的原则;严格执行结算文件的审核程序,做到计量准确、内容完整、各项费用计取全面、合理。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第五条经营管理部是结算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职责是:(一)负责工程项目结算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经营人员业务培训、经验交流、专题研讨;(二)指导、协助或审核、监督项目的结算编制;(三)协助集团公司对工程总承包部所属项目进行工程结算稽查;(四)指导和监督项目结算资料收集、归档。

第六条项目经理部是结算管理的实施部门,其职责是:(一)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结算会审;(二)负责工程项目结算的编制、报送及洽谈;(三)负责工程项目变更、索赔资料及纠纷、诉讼所需证据的收集、整理、编制;(四)项目经理部结算工作分工及责任:项目经理、项目预算人员无论其人事关系如何变动,均需将该工程结算工作负责到底。

项目经理是项目结算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结算组织和审批工作,项目经营人员为结算工作的业务责任人,项目生产、技术、财务人员负责配合结算责任人完成结算工作,包括施工过程中提供施工、技术、物资、人力、机械、费用等方面资料,承担因资料或提供证据不足造成结算损失责任。

第三章洽商及索赔管理第七条项目实施或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或社会因素及因需要所发生的设计修改、洽商变更,造成我方经济支出增加、工期延误或经济损失,均应向业主及时办理签认。

不能及时办理的要有当时施工情况的图片或录像资料,以便补办签认。

某项目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某项目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某项目工程结算管理办法一、背景与目的在项目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工程结算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为了规范和统一工程结算的管理,提高结算效率和准确性,制定本《某项目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某项目的工程结算管理,包括所有与该项目相关的工程结算活动。

三、工程结算的定义工程结算是指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工程完成情况,对工程项目的工作量、费用和质量进行核算和结算的过程。

四、工程结算的程序1. 工程量计算: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各项工程量进行计算,并编制工程量清单。

2. 费用核算:根据工程量清单和合同约定的价格,计算各项工程的费用,并编制费用表。

3. 质量评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行评定,根据评定结果进行质量奖惩。

4. 结算编制:根据工程量清单、费用表和质量评定结果,编制工程结算报告。

5. 结算审核:对工程结算报告进行审核,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6. 结算支付:按照合同约定和结算审核结果,进行工程结算的支付。

五、工程结算的责任与权限1. 项目经理负责工程结算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对工程结算结果负责。

2. 工程部门负责工程量计算和质量评定工作。

3. 财务部门负责费用核算和结算支付工作。

4. 监理部门负责对工程结算报告进行审核。

六、工程结算的监督与检查1. 项目经理对工程结算的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2. 监理部门对工程结算报告进行审核,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3. 财务部门对结算支付进行监督,确保支付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七、工程结算的争议解决1. 对于工程结算中的争议,应及时进行协商解决,各方应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协商。

2. 如协商无法解决争议,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进行解决。

八、附则1.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某项目管理部门所有。

2.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应经相关部门批准后进行修改。

3. 本办法的具体实施细则由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以上是关于某项目工程结算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旨在规范和统一工程结算的管理,提高结算效率和准确性。

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结算管理,提高结算工作质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确保工程结算工作的及时、完整、准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工程项目结算工作。

第三条工程项目结算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结算工作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合同约定。

(二)公平公正:结算工作应确保各方权益,做到公平、公正。

(三)及时准确:结算工作应确保及时、准确,避免争议和纠纷。

(四)保密原则:结算工作中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敏感信息应予以保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工程项目结算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工程项目结算工作。

第五条工程项目结算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检查结算工作,确保结算工作质量。

(三)协调解决结算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四)对结算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和改进。

第六条工程项目结算管理人员职责:(一)负责工程项目结算的审核、核算、编制和报送工作。

(二)负责结算资料的管理和归档。

(三)协助解决结算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三章结算流程第七条工程项目结算流程:(一)工程量审核: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量进行审核,确保工程量准确。

(二)工程款结算:根据合同约定,对审核通过的工程量进行结算,计算工程款。

(三)工程款支付:根据结算结果,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

(四)结算资料归档:对结算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第四章结算管理要求第八条工程项目结算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确保结算工作质量。

第九条工程项目结算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合同约定。

(二)具备一定的财务、审计、工程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十条工程项目结算应遵循以下要求:(一)结算资料完整、真实、准确。

(二)结算流程规范、透明。

(三)结算工作及时、高效。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一条工程项目结算领导小组负责对结算工作进行监督,确保结算工作质量。

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的结算工作,明确发包方和承包方在结算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而制定的管理办法。

以下是一般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1. 明确结算主体:发包方和承包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明确各自的结算主体资格。

发包方负责与承包方进行工程款项的结算,承包方应提供与工程款项相关的有效凭证和资料。

2. 确定结算依据:工程项目的结算应根据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工程造价、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等因素进行。

承包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清单、图纸、规范等资料,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

3. 明确结算程序:工程项目的结算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

一般程序包括:承包方提交工程结算资料、发包方审核工程结算资料、双方协商确定工程款项、签订工程结算书等。

4. 规定结算周期:工程项目的结算周期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合同约定进行确定。

一般而言,工程项目的结算周期可分为按阶段结算、按月结算、按季度结算等。

5. 保障结算款项:发包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周期,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承包方应确保提交的工程结算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以保障工程款项的顺利支付。

6. 处理结算争议:在工程项目的结算过程中,如双方对工程款项存在争议,应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妥善解决。

总之,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工程项目的结算工作,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

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工程项目的结算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
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项目工程结算支付管理办法

项目工程结算支付管理办法

项目工程结算支付管理办法一、背景随着社会发展,建筑行业发展迅速,其中工程结算支付管理办法成为必修课。

工程结算支付是指在工程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向业主提供工程量清单、结算单据等资料,由业主按照资料核定工程施工的费用,然后由业主向施工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支付费用的过程。

工程结算支付管理办法对于工程项目的资金得到有效的控制,保障了各方权益,同时也减少了纠纷的发生。

因此,制定一定的合理的工程结算支付管理办法成为了建筑行业的需求。

二、重要性支付工程结算是建筑项目管理中的关键环节。

在工程结算阶段,业主通过严格核算工程量清单和价值的方式,将施工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工程费用结算清楚,达到管理项目资金的目的。

如果支付工程结算不到位,将影响后续施工工作的质量和工期,甚至会造成纠纷,影响建筑工程的成败。

同时,施工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也需要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和结算标准要求进行结算,以便维护自身权益。

因此,建立并执行一套合理的工程结算支付管理办法,对于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防止纠纷的发生及维护各方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三、工程结算及支付管理办法的原则工程结算支付管理办法需要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和要求,以及各方利益需求,制定出一套完整、科学、合理的工程结算支付管理办法,以保证构建能在有效实施中完美运行的结算支付管理系统。

1.公正原则所有的结算方式、计价体系和工程量清单等必须公正透明,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保护各方利益。

2.公平原则在工程结算和支付中,对施工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以及业主应公平对待,合理安排结算和支付时间,内部结算远间、对下合同结算合同内法定做法。

3.及时原则结算单据应及时列出并送到业主处审核,审批完成后授权支付,以便及时结清工程款项,减少各方经济损失。

4.严谨原则工程结算支付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因此工程量清单和结算标准需严谨、规范。

严禁用人为方式制造不合理的工程量和价值,严格控制工程付款额度,避免过度支付。

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规定

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规定

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规定工程项目结算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关乎到项目的最终成果和财务结算。

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工作,保障各方利益,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显得尤为重要。

一、总则1.工程项目结算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2.工程项目结算应依据工程项目合同约定,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结算程序1.工程项目结算程序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审核、工程造价测算、结算资料备案等环节。

2.工程量清单编制应根据实际施工情况严格执行,确保工程量准确无误。

3.工程量审核由专业人员进行,审查工程量清单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4.工程造价测算应综合考虑各项工程量清单、变更费用、支付进度等因素,进行结算金额的计算。

5.结算资料备案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整理归档,存档完整准确。

三、结算依据1.工程项目结算依据包括工程量清单、变更订单、支付证明、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

2.工程量清单应由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编制,并经过审核确认。

3.变更订单应经过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确认后方可执行,影响结算价格的变更应及时调整。

四、结算标准1.工程项目结算标准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不得随意修改。

2.工程项目结算标准应保证工程质量及安全,确保项目顺利完工。

五、结算支付1.工程项目结算支付应按照合同约定和规定程序执行,确保支付款项及时到账。

2.工程结算支付应根据工程进度和实际完成情况逐步支付,不得拖欠支付款项。

六、结算争议及处理1.如在结算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可寻求第三方机构或专家的意见。

2.如通过协商仍无法解决争议,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讼解决。

七、附则1.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规定自实施之日起生效,若遇法律法规变动,以最新规定为准。

2.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规定如有未尽事宜,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规定并公布施行。

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规定对于促进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化、合理合法进行结算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各方能够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并取得良好效果。

工程项目财政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财政结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项目财政结算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政府投资、政府补助和政府融资的项目,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进行财政结算的项目。

第三条工程项目财政结算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财政结算。

(二)真实性原则:结算依据真实、准确、完整。

(三)及时性原则:确保财政结算工作及时完成。

(四)效益性原则: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财政结算职责第四条工程项目财政结算实行分级管理,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级行政区域内工程项目财政结算管理工作。

第五条工程项目财政结算管理职责包括:(一)制定财政结算管理制度和办法;(二)审核、批准财政结算方案;(三)组织实施财政结算工作;(四)监督、检查财政结算执行情况;(五)处理财政结算争议;(六)其他与财政结算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财政结算程序第六条工程项目财政结算程序如下:(一)项目单位提出财政结算申请;(二)项目单位编制财政结算报告;(三)财政部门审核财政结算报告;(四)财政部门批准财政结算方案;(五)项目单位执行财政结算方案;(六)财政部门监督检查财政结算执行情况。

第七条财政结算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概况;(二)结算依据;(三)结算内容;(四)结算金额;(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章财政结算监督第八条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项目财政结算的监督检查,确保财政结算工作依法、合规、高效进行。

第九条监督检查内容包括:(一)财政结算制度执行情况;(二)财政结算程序执行情况;(三)财政结算报告编制质量;(四)财政结算资金使用情况;(五)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内容。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理:(一)未按照规定进行财政结算的;(二)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三)挪用、侵占财政资金的;(四)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项目工程进度款和结算管理办法

项目工程进度款和结算管理办法

项目工程进度款和结算管理办法一、理清流程,确保施工单位和监理公司按照本工程有关工程款申报制度中关于申报、审批时间、流程、申报标准表格等各项要求进行工程款申报,确保工程款及时支付,保障工程顺利进展。

督促各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做好资金计划申报,提高公司资金筹集准确性和资金运用效率。

二、本工程各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建造和交付维修全过程。

三、工程进度款:指各施工单位按照合同条款,按月或按进度形象节点对已完工程和进行的工程进度申报款。

工程结算款:指施工单位承建的工程内容,按照国家有关规范,通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竣工验收后,按照合同总价款、变更签证增减款项,水电费扣除款项、其他奖罚款项、甲供材料款项等进行结算申报的工程剩余款项。

四、完整性原则:工程款申报的手续需齐全,一份完整的进度款申报报告包括:申请报告、封面、编制说明、预算清单、形象进度、变更签证申报汇总表、变更签证单。

一份完整的工程结算申报资料包括:验收证明、竣工图、申请报告、结算对帐单、结算封面、目录、工程量及单价表、工程量及单价表、已审核完成的签证单、甲供材料应供量计算书及超供/节约材料价款计算书、水电费、总包管理费、奖罚单、扣款单等往来款项计算书。

结算款付款申请包括:结算款付款申请报告,双方已签字确认的建安工程施工图预算书、竣工结算造价协议清单、结算对帐单。

流程:工程进度款申报:施工单位每月月底按照甲方规定格式上报监理公司监理、代建公司在7天内依次审批完成转交业主报业主项目部审批进入业主审批流程施工单位提交工程发票给项目资料管理员项目资料管理员负责备齐付款资料,填报付款申请,进入付款审批程序,审批后再付款。

工程结算流程:1.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完成履约,并报项目管理部、监理等验收,取得验收合格证明;并按合同规定向甲方移交竣工存档或备案资料2.在竣工完工一个月内,施工单位汇总结算资料:1、验收证明;2、竣工图;3、补充预算;4、甲供材料应供量计算书及超供/节约材料款计算书;5、水电费、总包管理费、奖罚单、扣款等往来款项计算;6、结算对帐单;7、结算申请书3.进入业主审批程序,业主审批后再送审计。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工程价款结算管理办法(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明确结算工作程序,提高结算工作质量,规范结算行为,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结算管理办法包括项目经理部与业主的结算、项目经理部与各工区或班组的结算、项目经理部与上级监管单位的结算、集团公司与分(子)公司或合作项目的结算以及项目经理部与各材料供应商、机械租赁商等的结算。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工程项目结算工作。

第二章项目经理部与业主工程结算第四条中标通知书下发后,经营开发部负责召集承包合同交底会,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就投标过程的标书所包含施工内容、施工界限、施工方案、质量、安全目标、定额套用、费用计取、付款、结算条款、投标承诺、优惠让利等内容进行全面交底,交底内容要有书面记录。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合同交底及设计图纸,组织技术人员进行清单量与设计量的核对工作。

对于清单漏项、漏量的内容,要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告项目业主。

第六条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部的合同管理部应及时收集和整理与结算有关的各种资料,包括设计变更、材料代用、甲方委托、现场签证、图纸会审纪要、往来文件、业主供料(如果有)合同等,上述资料应当分别编号、分类管理,并建立登记台账.第七条工程内业资料签证由项目经理部工程部办理,对工程变更、材料代用、新材料、新工艺、施工方案变化必须及时向监理工程师办理签证手续,完成签证后交合同管理部。

第八条工程变更,应按合同约定的方法及时办理申报资料。

合同未明确约定的,要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及其它相关规范要求,及时完成变更工程单价申报工作。

第九条发生工程索赔事件,由工程部现场技术人员写出书面情况说明,项目总工程师审批后,合同管理部依据说明并对照承包合同向业主提出索赔意向,随后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详细调查,了解情况,进行费用估算,提出索赔报告.第十条合同管理部在施工过程中要积极、主动与监理工程师及业主业务人员联系,及时取得业主认可。

工程项目结算支付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结算支付管理办法

项目部内部劳务结算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各项目内部劳务结算行为,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第三章及第四章内容的细化,并与《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配套使用。

第三条劳务合同的内容和签订要求3.1 劳务合同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1)工程概况、数量清单和价款,双方权利和责任、质量保证、违约责任(必须明确质量、进度等违约处罚、清退等条款,明确劳务方全面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2)列清工程项目、地点、工期、工程内容、数量、单价、总价及质量要求、进度要求、材料供应、计量结算方式、变更索赔处理等方面的责、权、利,并明确管理费、检测费、质保金、税金、预付款等需明确的相关条款。

3)劳务单位应交纳保证金或履约保函或接受其他经济约束。

各项目经理部应统一为进场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4)合同应附劳务方的人员、设备、检验测量仪器等进场计划和承诺、所承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工艺、方案、进度计划等附件。

5)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我方对与劳务方有关联的第三方不负任何经济连带责任及义务。

3.2 劳务单位签订合同时,必须提供劳务负责人、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和其他人员名册。

3.3 在劳务合同或补充协议/责任书中明确劳务施工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目标、指标及相关要求和违约责任。

3.4 劳务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劳务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应符合下列要求:1)工程/劳务承包合同协议书;2)公司发出的劳务中标书;3)劳务单位的报价书;4)标准规范、图纸、列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5)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

第四条计量支付和结算4.1 各项目部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验收办法和劳务合同,经现场管理人员签字验收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4.2在劳务合同中须明确约定,收到业主的计量款后,进行相应的支付。

4.3结算项目部须按照本办法所附的结算单样表的统一格式办理内部结算,并建立支付台账。

并定期与财务、工程、材料、机械、人事等相关部门及劳务方核对,并与劳务方以备忘录的形式签字确认对账结果,存档备查。

工程项目付款与结算流程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付款与结算流程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付款与结算流程管理办法一、前言随着工程项目的日益增多和复杂化,项目的付款与结算管理变得愈发重要。

为了规范工程项目付款与结算流程,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合理性,需要建立一套科学、高效的管理办法。

二、管理原则1.合规性原则:所有的付款与结算流程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2.公平公正原则:所有参与方在付款与结算过程中应当平等、公正对待,不得存在任何歧视或偏向。

4.高效性原则:付款与结算流程应当简化、规范,以提高工程项目的进度和质量。

三、管理流程1.合同签订阶段:工程项目开始前,应当签订工程合同,明确工程范围、质量、工期和价格等关键信息,确保项目的合规性和可控性。

2.付款申请阶段:工程项目的参与方可以根据实际工作进展情况向经营主体提交付款申请,包括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相关支出的凭证和报销单据。

3.审核与审批阶段:经营主体收到付款申请后,应当进行凭证和单据的审核,确保其合法有效。

如果符合要求,则进行审批,并制定付款计划和支付方式。

4.付款执行阶段:经营主体按照付款计划和支付方式进行付款,确保资金的及时、准确到位。

5.结算阶段:工程项目完成后,需要进行结算,包括对工程项目产生的费用和支出进行清算,并制定结算表和结算报告。

结算应当由相关部门进行评估和确认,确保其合理性和准确性。

6.结算支付阶段:经营主体按照结算表和结算报告进行支付,在支付过程中要确保支付金额和结算金额一致。

7.结算验收阶段:工程项目的参与方可以对结算金额进行验收,如果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经营主体应当及时回复。

四、管理措施1.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各参与方的权责和流程,确保各环节的衔接和协调。

2.加强内部审计,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以防范和发现资金的滥用和挪用。

3.建立统一的财务管理系统,实现资金流向的全面监控和追溯。

4.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行电子化付款和结算流程,提高效率和减少纸质文件的使用。

5.定期进行管理评估和改进,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管理办法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是建设投资的最后把关程序,是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必要程序,是工程合同执行情况的最后检阅。

为加强公司工程建设结算工作的管理,统一竣工结算的程序、格式,结合公司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工程结算一般按每个施工合同为结算对象,工程竣工后应及时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整个建设项目结算完成后由经营部进行结算汇总。

第二条工程结算的条件:1、工程验收合格,取得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书,质量监督报告,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2、具备完整的竣工图、图纸会审纪要、工程变更、现场签证以及工程验收资料;3、工程竣工档案资料已移交市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并取得城建档案移交书。

第三条工程竣工结算程序1、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编制工程结算,结算有关资料按第四条要求装订成册后,送监理公司审查;2、监理公司及现场负责人应对承包单位所报工程量及结算资料进行初审,对合同内、合同外的工程量进行审核与签字确认;3、工程部负责接收工程结算资料,检查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检查相关资料签章是否齐全;如资料不齐,应责成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补齐,然后移交经营部;4、经营部对结算进行初审,并提出结算初审看法;报公司领导审批后送审计部门进行终审;5、结算终审造价审定表由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6、经营部将结算终审造价,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最后交财务部,作为财务决算依据。

第四条工程结算应提交材料(一式二份)1、合同文件(构成包括: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招标文件澄清纪要、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合同专用条件、合同通用条件、招标文件及补遗书、施工许可证、计划批文、其它);2、工程结算资料及电子文档,其构成为:1)合同工程量清单结算造价计算书及电子文档;2)工程变更、现场变更签证造价(一单一算)计较书及电子文档;3)新增工程造价计算书及电子文档;4)工程量计较书及电子文档;5)竣工图(经甲方、乙方、监理签字盖章);6)设计变更图纸、变更令(设计单位、甲方签字盖章);7)增加工程签证单、工程洽商单、工程联系单(甲、乙方、监理签字盖章);8)工程开、竣工报告(甲、乙方、监理签字盖章);9)图纸会审(交底)纪要(甲方、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具名盖章);10)竣工验收证明书(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11)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的质量检验、监督报告;12)中间计量资料;13)审计部门划定的其他应归档资料。

集团公司项目工程决结算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项目工程决结算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项目工程决(结)算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工程管理、节约投资成本,明确工程决算流程和运作时间,完善公司内正常的工程决算管理的制约机制,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集团公司投资项目的工程决算管理。

所属分子公司可以参照本办法制定适合本企业的工程决算管理办法。

第三条管理权限:集团公司本部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集团工程管理部进行初审并出具决算意见,报集团财务管理部进行复审,由分管副总裁审定批准最终工程决算报告。

5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集团财务管理部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审核并出具决算意见,由总裁审定批准最终工程决算报告。

各成员企业的项目投资50万元以下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决算,集团督审委、财务管理部督查;投资额50万元以上由集团财务管理部组织聘请外部中介机构进行决算。

第四条纳入工程决算的范围:(一)技术服务类:包括项目勘察、桩基检测、管线及沉降安全监测等;(二)施工类:包括土建安装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消防工程、污水处理、管线配套、弱电系统集成、零星工程等;(三)材料或设备的分包(采购)类:包括涂料、面砖、石材、门窗、电梯、给排水设备、暖通设备、强弱电设备(允许市场化的)、安保设备等业主指定的材料或设备(包括甲方指定品牌价格、乙方采购的材料或设备);(四)允许市场化的专业配套工程类。

第五条竣工决算资料准备当工程项目将进入竣工验收阶段时,由项目建设单位配合工程管理部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及时编制竣工图和工程竣工决算书、工料分析单、汇总现场变更签证、质监验收单等有关资料(只涉及材料设备的,则提交验收和现场签收资料、材料设备产品检验检测合格证明、质量保证书、保修单、使用手册、所有随附的技术资料)。

资料齐全后项目建设单位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报项目工程管理部,由项目工程部组织验收。

竣工验收通过后,建设单位需督促施工单位必须按合同约定时间(无合同约定的,应自正式竣工验收之日起15天内)将完整的竣工决(结)算书、工料分析汇总单,竣工图和竣工资料,现场签证等,同时报送项目建设单位、项目监理单位、工程管理部。

项目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项目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XX有限公司开发(投资)项目工程预结算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XX集团《房地产业管理暂行办法》,为提高专业化管理和强化成本(投资)控制,加强工程预结算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集团房地产开发管理中心及所属各项目部(公司)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工程预结算管理的内容主要是指开发(投资)项目的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标准预算和竣工结算。

第二章工程预结算管理原则、机构及审批权限第四条工程预结算管理原则:(一)实行三级管理,即:项目部(公司)编报和被授权执行;房地产开发管理中心审核;成本(投资)控制中心评审,集团核准。

预结算管理实行会审会签制。

(二)集团对工程预结算造价实行事前审计核准、事后督查考评。

(三)集团房地产开发管理中心负责对工程成本(投资)实行全过程控制。

项目部(公司)负责项目建造及营销成本的实施与控制,并建立目标责任制,实施奖罚。

第五条成本(投资)控制中心负责集团公司范围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成本控制监督与管理。

工作职责是:(一)审核项目“三算”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经济指标;(二)审核项目标准预算、零星工程造价、正式工程总价或单价,审核施工合同中的经济条款;(三)审核竣工结算;(四)审核项目工程和大宗设备材料招标计划书和方案,并组织和督导有关招标工作;(五)参与项目投资阶段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设计阶段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工程建设阶段的项目总体开发方案,房屋营销阶段的营销策划与执行方案的评审,发表成本控制方面的意见.(六)参与项目开发中临设方案,单项(专项)设计方案的评审会,发表成本控制方面的意见。

(七)依据新修订的《内部项目及大宗机电设备材料招标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组织、参与、指导各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做到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工程质量,实现提高投资效益的目标。

(八)参与项目成本控制执行结果评价分析.第六条房地产开发管理中心是成本管控的主体责任者,负责集团房地产业的专业管理与督导。

××总承包公司项目结算管理办法

××总承包公司项目结算管理办法

××总承包公司项目结算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2第三章工程结算依据及原则………………………………………………2第四章对外结算……………………………………………………………4第五章对内结算……………………………………………………………7第六章存档管理及统计............................................................13第七章附则 (1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结算管理工作,规范结算程序,确保项目结算有章可循,防止结算纰漏,预防结算纠纷,实现结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及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项目结算,是指项目部依据工程承包合同、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及补充合同、协议约定,进行的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及工程(劳务)分包结算与结算的工程计量和价款结算与收支工作。

包括:对外结算:是指项目部与业主进行的各类工程款结算和竣工决算。

对内结算:是指项目部与工程(劳务)分包方进行的各类工程价款结算与结算。

第三条凡我公司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进行的工程结算活动及其管理、监督工作,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工程变更、补偿、补差、索赔是结算工作的重要方面,项目部应依据合同及补充协议、设计变更、业主、监理指令及国家、行业和当地政府有关政策法规,有理有据做好变更索赔的结算工作,同时依据分包合同及补充协议、项目部工作指令等,严肃认真、客观合理地做好分包工程的变更补偿结算工作,防止分包结算纠纷的发生。

第六条各级管理人员不得干预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项目部结算计量、1/19计价、支付及审批等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禁借结算工作收受贿赂,严禁接受分包单位的宴请、财物等,以保证结算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

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城建总包经营发【2009】6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工作,加强竣工工程结算力度,合理组织经济收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总承包部所属分公司、项目和集团公司委托管理项目对业主的结算。

第三条工程项目结算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涉及经营、技术、生产等多个部门,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通力合作。

第四条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政府法规、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合理有效的原则;严格执行结算文件的审核程序,做到计量准确、内容完整、各项费用计取全面、合理。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第五条经营管理部是结算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职责是:(一)负责工程项目结算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经营人员业务培训、经验交流、专题研讨;(二)指导、协助或审核、监督项目的结算编制;(三)协助集团公司对工程总承包部所属项目进行工程结算稽查;(四)指导和监督项目结算资料收集、归档。

第六条项目经理部是结算管理的实施部门,其职责是:(一)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结算会审;(二)负责工程项目结算的编制、报送及洽谈;(三)负责工程项目变更、索赔资料及纠纷、诉讼所需证据的收集、整理、编制;(四)项目经理部结算工作分工及责任:项目经理、项目预算人员无论其人事关系如何变动,均需将该工程结算工作负责到底。

项目经理是项目结算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结算组织和审批工作,项目经营人员为结算工作的业务责任人,项目生产、技术、财务人员负责配合结算责任人完成结算工作,包括施工过程中提供施工、技术、物资、人力、机械、费用等方面资料,承担因资料或提供证据不足造成结算损失责任。

第三章洽商及索赔管理第七条项目实施或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或社会因素及因需要所发生的设计修改、洽商变更,造成我方经济支出增加、工期延误或经济损失,均应向业主及时办理签认。

不能及时办理的要有当时施工情况的图片或录像资料,以便补办签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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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项目经理部工程结算管理办法(试行)****项目经理部二〇一七年六月目录一、总则 (1)二、结算原则 (1)三、结算依据 (1)四、现场收方时间 (2)五、结算时间和流程 (2)六、结算规则 (3)七、结算台帐 (6)八、合同终止协议书 (6)九、其他 (6)十、附表 (7)****项目经理部工程结算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1.1 为提高结算工作效率,加大结算工作的力度,完善结算工作程序,明确结算工作流程,避免在结算中出现无合同结算、超合同结算、重复结算、虚假结算等,根据集团下发的《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及公司下发的《标准化项目管理手册(修订本)》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2为强化工程结算的管理,成立工程结算管理小组。

结算管理小组根据分工,负责项目现场已完工细目的验收、收方数量的计算、单价及金额的审核等工作。

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项目总工组员:各部门负责人、现场收方人员(各工点主管技术人员)、结算人员二、结算原则2.1准确、及时结算;2.2按合同结算、按实结算;2.3无合同不结算、严禁超合同结算、严禁重复结算、严禁虚假结算。

三、结算依据3.1合同文件;3.2经审批的施工方案;3.3派工单、小包工使用单及会议纪要;3.4工程收方单或工程数量计算表;3.5临时工程、隐蔽工程照片;3.6各部门的扣款资料;3.7其他过程证明资料。

四、现场收方时间为了准确、及时的做好结算工作,充分的考虑各项工作时间,拟定每月的1日、10日、19日作为项目部现场收方的时间,由结算人员、现场收方人员及分项工程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对已完工程进行现场收方,完成签字手续作为结算依据。

五、结算时间和流程5.1每月20日为结算期,对上月20日~本月19日期间各协作单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进行结算,若逾期递交结算资料,将不予结算或视情况对该部份结算金额予以扣减;5.2每月20日前,各部门提供各协作队伍的扣款罚款单;5.3每月21日前,由协作队伍提供各部门已完成签字的结算申报表及相应附件(工程量计算表、相应图纸、派工单、小包工使用单、扣款罚款单等);5.4每月24日前,结算人员按合同及公司相关规定对结算申报表及相应附件进行审核、办理结算。

告知协作单位负责人需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具体金额;5.5每月27日前,协作单位提交当期的增值税发票,并签字确认结算审核结果;结算人员把结算资料录入工程项目管理平台,通知相关人员网上审批;5.6每月30日前,完成项目会签,根据会签结果登记结算台帐;完成相关工作后,将结算资料提交财务处。

六、结算规则6.1临建工程结算(1)临建工程(驻地、拌和站、钢筋场、便道等)以实际完成的收方数量为准,同时不得超过经公司审批施工方案的数量,若因特殊原因出现超过公司审批施工方案中数量情况,需提前进行情况说明;(2)必须附有现场施工前后的对比照片;(3)由工程技术员、工程处长、质检人员、合同管理人员现场共同收方,工程技术员绘制计算草图,计算实际完成工程数量,上述人员签字确认;(4)临建工程由工程处出具设计图纸,合同处形成临建工程台帐。

6.2临时工程结算(1)严格控制临时用工(含小包工、计日工)结算,临时用工结算总额必须控制在桥梁、临建工程结算总额的2%范围内,路基、隧道原则上在其合同范围内不予结算临时用工;(2)具有派工权力的人员必须熟悉协作合同,能明确区分合同范围内外的工作内容,严格执行协作合同,充分掌握用工尺度。

对于已在合同单价包括的内容,严禁以小包工、计日工等名义重复结算;(3)协作单位施作范围内的场地清理、材料堆码、覆盖、配合试验、测量、业主及公司内部检查包含在单价内,不单独结算临时用工;迎接大型检查(如省检、国检),可以结算临时用工;(4)计日工结算具体要求:当单项临时用工数量在8个工日以内,可采用计日工形式结算。

按《标工单》格式填写零星用工内容,要求内容包含工程部位、施工内容,必要时写明原因及工人姓名。

计日工单价按公司规定的单价执行(普工不高于120元/工日,技工不高于160元/工日,技工以工作内容判定,如焊工、电工、起重工等),金额应填大写金额;派工人派工前均应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计日工单项工作完成3日内形成正式资料由各工点报相应人员签批后,报合同处结算和备查备案,合同处建立台帐;计日工派工权限如下:①见习生及实习生:不具备现场用工资格;②一般管理人员:可以开具2个以内(含2个)用工;③分项工程负责人:可以开具4个以内(含4个)用工;④工长(部门副职):可以开具6个以内(含6个)用工;⑤部门负责人(总工长):可以开具8个以内(含8个)用工。

项目可根据自身情况明确派工权限所对应的具体人员。

(5)小包工结算具体要求:单项临时用工金额大于1000元,可采用小包工形式结算;金额大于1000元小于等于2000元的小包工须报项目总工或项目副经理审批;金额大于2000元小于等于5000元的小包工须报项目经理审批;金额大于5000元的小包工须集体开会研究确定并附会议商定纪要。

所有小包工需提供相关现场影像资料,于小包工单项工作完成5日内形成正式资料由各工点报相应领导签批后,报合同处结算和备查备案;(6)若单项目金额大于20000元,应采用合同形式处理;(7)项目合同处对临时用工派工单进行审核,属于单价包括的内容不予结算。

6.3结构工程结算(1)所有工程以经监理验收合格的工程量进行结算;(2)土石方以现场测量且不超过计量数量为原则进行结算;对挡防工程、排水圬工体以开孔或钻孔方式进行验收后,在设计、实际数量中按就低原则进行结算;(3)每月核算砼超耗情况,在当月结算予以体现,完工后统一清算;钢材超耗在完工后统一核算。

6.4未签认的变更结算未签认的变更结算原则如下:(1)劳务工程据实结算;(2)专业分包按以下要求结算:业主实施暂计量且实际发生的实体工程,结算比例低于业主暂计量比例,金额超过200万元的提交公司决策。

(3)若计量数量大于实际施工数量,按实际施工数量结算。

七、结算台帐当月的结算会签完毕后,合同科必须按样表建立结算台帐,对结算台帐具体要求如下:7.1根据合同工程量清单罗列细目,同一细目号,各协作单位单价不一致的,需单列一行,保持编号一致;7.2属于第100章工作内容的,列入100章对应细目下,便于成本分析、核算;7.3各协作单位累计结算数量与提供财务的一致;7.4以工程量清单细目为基础,各协作单位累计结算数量须小于或等于计量数量。

八、合同终止协议书当协作单位履约完成,应对该协作单位进行完工清算,按公司标准样本签订《合同终止协议书》。

九、其他9.1结算附件应按顺序编号,标工单在汇总表中分类汇总;9.2协作单位结算签名与合同签名必须一致,不一致时,应有该协作单位相应的授权委托书(最好到公司指定的单位进行公正);9.3原则上杜绝预结算,若施工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需对协作单位进行补偿时,在双方意见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在成本分析时可预估费用;9.4按合同清单细目结算,拟结算细目名称应以分包合同清单项目为准,并包含该项所涉及的全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结算人员不得将拟结算的一个清单项拆分成若干个子项进行结算;9.5分包变更批准后结算,超过分包合同数量的施工内容,应按程序及时履行变更手续。

分包合同的变更手续未完成前,该部分工程量暂不结算;9.6隐蔽工程,在施工时工程技术人员应认真做好原始记录,在隐蔽之前及时通知结算人员和分包单位签字确认隐蔽工程原始记录表。

记录表的内容应附能反映拟结算工程项目的尺寸大小的图片资料;9.7结算附件资料应一式两份,同时保存在工程部门和财务部门,附件资料应做好连续编码;9.8按月结算,项目部应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结算;9.9本办法自项目开工之日起执行;9.10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合同处。

十、附表10.0附表10-0封面10.1附表10-1 结算申报表10.2附表10-2 工程量计算表(设计图纸)10.3附表10-3 工程量计算表(现场收方)10.4附表10-4 派工单10.5附表10-5 小包工使用单10.6附表10-6 施工照片记录表附表10-0:****项目经理部结算附件资料第01期协作单位:(章)截止时间:2017年08月20日注:附件资料一式两份(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目录结算申报表 (1)工程量计算表 (2)派工单 (3)小包工使用单 (4)施工照片记录表 (5)施工图纸复印件 (6)附表10-1:结算申报表协作单位:*****劳务有限公司协议号:EH1-1-GCHT(桥)-001截止日期:2017年08月20日期号:第01期附表10-2:****项目经理部工程量计算表(设计图纸)协作单位:*****劳务有限公司协议号:EH1-1-GCHT (桥)-001 截止日期:2017年08月20日 期 号:第01期计算:复核:协作单位负责人:注:1.其他工程根据实际情况对计算过程或计算表自行进行调整;2.黄色部分在使用过程中可删除。

附表10-3:****项目经理部工程量计算表(现场收方)协作单位:*****劳务有限公司协议号:EH1-1-GCHT(桥)-001截止日期:2017年08月20日收方日期:2017年08月10日计算:复核:现场技术员:收方人:工长:测量:协作单位负责人:附表10-4:****项目经理部派 工 单协作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协作单位负责人: 经办人: 部门负责人: 说明:1、本标工单一式两联,第一联为派工人(工长)存根,第二联用作结算。

2、本标工单必须在用工当日签认,否则不予认可;三日内交内业人员汇总。

3、工日数填写精确到半个工日。

****项目经理部派 工 单协作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协作单位负责人: 经办人: 部门负责人:说明:1、本标工单一式两联,第一联为派工人(工长)存根,第二联用作结算。

2、本标工单必须在用工当日签认,否则不予认可;三日内交内业人员汇总。

3、工日数填写精确到半个工日。

****项目经理部小包工使用单编号:协作单位负责人:日期:年月日****项目经理部施工照片记录表注:1.该表主要用于临建工程、临时工程、隐蔽工程,作为结算依据附件资料;2.拍摄人请手写签名确认。

高考是我们人生中重要的阶段,我们要学会给高三的自己加油打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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