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课件 第15章 法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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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法理学名师讲义——法的实施

司法考试法理学名师讲义——法的实施

(⼀)法的实施 1.法的实施就是法在实际⽣活中被⼈们所遵守和施⾏。

法⼀经制定出来,就为⼈们的⾏为提供了⼀种期望的模式,但这只是⼀种应然的、停留于⽂本上的⾏为规范,并不是⼈们的实际⾏为;⽽法的实施正好将这种期望的、应然的⾏为模式转变为⼈们具体的、实际的⾏为。

2.依据法的实施的主体及内容的不同,可将法的实施分为三种:法的遵守;法的执⾏;法的适⽤。

(⼆)法的实现 1.法的实现,指法通过实施,在社会⽣活中产⽣了实效,其⽬的、要求和价值等要求成为现实。

2.法的实现包括三个要素: (1)法的要求。

法律规范规定了⼈们的⾏为模式,体现着法对⼈们⾏为的要求。

(2)法的实施。

法律规范为⼈们的⾏为提供了⼀种抽象的、⼀般的要求,要将这种抽象具体化,必须要通过法的实施,使法在实际⽣活中被⼈们所遵守和施⾏。

(3)法的实效。

所谓法的实效是法被⼈们实际上所遵守和施⾏的状态或程度。

(三)执法 1.⼴义的执法即法的执⾏,指所有国家⾏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实施法的活动。

狭义的执法仅指国家⾏政机关及其公职⼈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实施法的活动。

⼀般所说的执法指狭义的执法。

2.执法具有以下特点: ⑴执法是以国家的名义对社会进⾏全⾯管理,具有国家权威性。

⑵执法主体,是国家⾏政机关及其公职⼈员。

⑶执法具有国家强制性,⾏政机关执⾏法律的过程同时是⾏使执法权的过程。

⑷执法具有主动性和单⽅⾯性。

但并不是所有的执法都是积极主动的,⽐如依申请的⾏政⾏为(如⾏政许可)就不是。

3.执法的原则: (1)依法⾏政原则。

所谓依法⾏政,就是要求国家⾏政机关及其公职⼈员在执⾏法律时,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不得越权执法、滥⽤权⼒或违反程序。

(2)讲求效能原则。

这⼀原则要求⾏政机关及其公职⼈员在执⾏法律时,在严格遵循依法⾏政原则的前提下,要端正执法态度、完善办事流程,努⼒提⾼⾏政效率。

(3)公平合理原则。

指⾏政机关在执法时应当权衡多⽅⾯的利益因素和情境因素,在严格执⾏规则的前提下做到公平、公正、合理、适度,避免由于滥⽤⾃由裁量权⽽形成执法轻重不依、标准失范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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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第三节 法理学的特点及其学科地位 9
二、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 法理学与部门法学的关系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 法理学与法制史、法律思想史的关系是“论”与“史” 的关系。 法理学同理论法学中其他学科的联系更为紧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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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法学、法理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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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法学?什么是法理学?

2.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法学?
考 题
3.如何看待当代中国的法学、法理学?
4.学习、研究法学、法理学应有什么样的基本态 度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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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
上编 法和法律调整的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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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学的研究对象
法学又称法律科学,是一切专门以法律现实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的 总称。
法律现实包括法律意识、法律文化、法的创制、实施、法律监督 和一切在法律上有意义的行为及法律规范(包括法律文件、条款) 、法律关系(包括由法律关系构成的法律秩序)、法律制度等等法 律现象。
法学研究的对象也有不同层次的划分。最深的层次是法的规律性 ,次深的层次是法学原理、原则,最浅的层次是创制和适用法的方 法与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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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学习和研究法理学的意义和方法12
资料链接 比克斯:为什么学习法理学参见[美]比克斯:《法理学:理论与 语境》,邱继昭译,第4版序言,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 二、学习和研究法理学的方法
(一)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方法 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方法,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 ,是马克主义法学研究方法论的核心和基础。
一、法学、法理学与哲学的关系 可以把法学、法理学与哲学的关系比作特殊与一般的关系 二、法学、法理学与经济学的关系 三、法学、法理学与政治学的关系 四、法学、法理学与社会学、伦理学、心理学的联系 五、法学、法理学与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的关系

法理学-5法的实施、法律责任汇总

法理学-5法的实施、法律责任汇总

社会监督
• 一般民众或社会组织进行的 法律监督,如政党监督、新 闻监督、公众监督等。
三、法律监督的两大基本原则
合法性原则
适当性原则
内容
权限
程序
合法 性
民意
公平 合理
适当 性
效率
民主 法治 公开 独立 效率
四、中国国家法律监督的基本形式
• 指有关国家机关进行的
法律监督,是中国法律 监督体系的核心部分, 具有法律效力。
legal community(法律共 同体)
“Thinking like a Lawyer” (像法律人一样思考问题)
(二)中国的法律职业
• 《律师暂行章程》(1912 年9月16日):中国正式 建立律师制度之标志。
第三节 法律监督
• (二)特征
一、法律监督的概念和特征 ➢ 法律监督的主体是国家机关进行;
• (一)概念
➢ 法律监督的客体是法的创制、运用和
• 广义:泛指一切国家机关、 执行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社会团体和组织、公民对各 种社会活动的合法性进行检 察、监察、督促和指导以及 由此形成的法律制度。
➢ 法律监督的内容是法的制定和实施; ➢ 法律监督的范围由法律明确规定; ➢ 法律监督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3、原则
• 1、防止权力滥用; • 2、注重效率。
(三)法的适用
概念:国
家适用法律 机构根据法 定职权和法 定程序,具 体应用法律 处理案件的 专门活动。 在法学理论 中,法的适 用一般专指 司法适用。
第二节 法的实施机制
一、法与社会调整机制
• “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是道德、宗教和法律。在开始有法律 时,这些东西是没有什么区别的。……当伦理发展的结果产 生了道德体系时,就出现一种法律发展的阶段,在这个阶段 中,人们试图将法律和道德等同起来,使一切道德戒律本身 也成为法令。有组织的宗教,在这个发展的主要手段中是相 当重要的一个。在文明史的一段很长时期内,它负担了大部 分的社会控制。很多早期的法律,接受了各种宗教制度和宗 教戒律,并用国家的强力加以支持。……。

解读法理学之法的实施

解读法理学之法的实施

解读法理学之法的实施法的实现的标准综合对法律实效、法律效果和法律效益的评价标准以及微观、中观和宏观的评价标准,对法的实施进行评价主要有以下标准:1.人们按照法律规定的行为模式行为的程度,是否能够按照授权性规范行使权利,按照义务性规范履行义务,是否能够根据法律设定的法律后果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2.刑事案件的发案率、案件种类、破案率及犯罪分子的制裁情况;3.各类合同的履约率与违约率,各种民事或经济纠纷的发案率及结案率,行政诉讼的立案数及审结情况;4.普通公民和国家公职人员对法律的了解程度,他们的法律意识及法治观念的提高或提高的程度;5.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实施情况进行的可比性研究;6.社会大众对社会生活中安全、秩序、自由、公正、公共福利等法的价值的切身感受;7.法律的社会功能和社会目的是否有效实现及其程度;8.有关法律活动的成本与收益的比率。

执法的特点1.执法是以国家的名义对社会进行全面管理,具有国家权威性。

这是因为:(1)在现代社会,为了避免混乱,大量法律的内容是有关各方面社会生活的组织与管理,从经济到政治、从卫生到教育,从公民的出生到公民的死亡,无不需要有法可依;(2)根据法治原则,为了防止行政专横,专司社会管理的行政机关的活动必须严格依照立法机关根据民意和理性事先制定的法律来进行。

2.执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

3.执法具有国家强制性,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过程同时是行使执法权的过程。

4.执法具有主动性和单方面性。

解读法理学之立法第二章法的运行第一节立法一、立法的定义1.立法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及认可法律的活动,是将一定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活动,是对社会资源、社会利益进行第一次分配的活动。

2.立法具有以下特点:(1)立法是以国家的名义进行的活动;(2)立法是一项国家职能活动,其目的是为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有效调整;(3)立法是以一定的客观经济关系为基础的人们的主观意志活动,并且受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4)立法是产生具有规范性、国家强制性的普遍行为规则的活动;(5)立法是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进行的专门活动;(6)立法是对有限的社会资源进行制度性的分配,是对社会资源的第一次分配,反映了社会的利益倾向性。

考点【众合法硕马峰法理学】 法律实施

考点【众合法硕马峰法理学】 法律实施

考点【众合法硕马峰法理学】法律实施●法的实施与法的实现●法的实施的概念●法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施行,即在社会生活中通过执法、司法、守法等方法对法律的实际施行。

●法的实施是使法律从书本上的法律变成行动中的法律,使它从抽象的行为模式变成人们的具体行为,从应然状态进到实然状态。

●分类●法律的遵守(守法)●法律的执行(执法)●法律的适用(司法)●法的实施的主要基础动力(人民、公正、权威)●法律的人民性是法律实施的根本基础与动力●法律的公正性是法律实施的前提条件●法律的权威性是法律实施的根本保障和动力●法的实现●法律实现的概念●通过执法、司法、守法的过程,实现法律规范所设定的权利和义务,达到和目的性的结果。

●法律实现阶段:法律规范—法律事实—法律关系—权利义务实现●法的实现与法的实施的区别●法的实施强调过程,法的实现强调结果●法的实施是手段,法的实现是目的●法的实现与法的效果的区别●法的实现●对象: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化为现实●评价:正面效果●法的效果(实效):●对象:法律在现实生活中实际被人们遵守和实施的状态●评价:可好可坏●影响法律实现的因素(综合因素)●与法律实施过程相联系的各种社会因素都会影响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实现●重要影响的因素:国家的阶级本质、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反应统治阶级意志的程度,现行法律和社会生活,归根到底是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程度。

●执法●执法的含义与特征●执法的概念(法律的执行)●广义:包括一切执行法律的活动,包括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实施法律的活动。

●狭义:仅指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活动(行政执法)●执法的特征●执法内容的广泛性●执法主体的特定性●执法的国家强制性●执法具有主动性和单方面性●执法的原则(合法合理讲效率,正当诚信有比例,严格权责要统一)●依法行政的原则(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最重要●讲求效率原则●合理性原则●正当程序原则(步骤、次序、方式、方法、手段)●比例原则(目标妥当、手段必要、收益最大化)●诚实信用原则(行政信息正式、保护公民信赖利益)●权责统一原则(行政效能、行政责任)●严格执法原则(严肃严谨严明公正,反对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钓鱼执法运动式执法))●司法(法的适用)●司法的含义●法的适用: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中国人民大学:法理学(习题)法的实施

中国人民大学:法理学(习题)法的实施

法的实施一、名词解释与概念比较1、法的实施与法的实现(考研)2、法的遵守3、法的适用(考研)4、司法适用5、行政适用6、仲裁7、调解二、单项选择题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基础社会主义立法的基本原则社会主义法的适用的基本原则宪法的总的指导思想2、在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其含义之一是指:()公民在立法上平等人民在立法上平等公民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上平等公民在法的适用上一律平等3、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是指:()18周岁以上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人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在法律面前平等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人在法律面前平等4、贯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原则,适用法律时:()就不应以党的政策为指导仍然要以党的政策为指导有时也要以党的政策为指导法律应无条件地服从党的政策5、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这项原则的含义之一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自己的职权,不受:()A.权力机关的干涉B.上级司法机关的干涉C.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D.政党、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6.下列诸项中正确的说法是:( )。

A.法的执行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政权机关及其公职人员B.在我国,人民法院是代表国家行使司法权的惟一的专门机关c.在中国,司法权不仅包括审判权,而且包括检察权D.法律效力,即法律的约束力,指人们在实际生活中按照法律规定行为7.下列诸项中正确的说法是:( )。

A.在中国,司法权包括审判权、检察权和司法部的权力B.法律效力,即法律的约束力,指人们应当根据法律而不是法规的规定去行为C.法律效力可以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D.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内并非一律适用中国法律8.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是适用法律的结果而不是法律本身,因此:( )。

A.也具有普遍约束力B.在有的时候具有普遍约束力C.大多数时候不具有普遍约束力D.不具有普遍约束力9.在我国,审判权只能由专门的机关依法行使,即由:( )。

法理学课件 第15章 法律实施

法理学课件 第15章 法律实施
一、法律适用释义 (一)法律适用的广义和狭义 法律适用是法律实施的一种重要形式。
广义的法律适用仅指行政机关和司法 机关执行法律的活动;狭义的法律适 用专指国家司法机关运用法律处理案 件的活动,也即“司法”。
(二)司法的特征 1.主体的特殊性 2.专业性 3.国家强制性 4.程序法定性 5.裁决权威性
(三)司法权
主要具有以下特征:
终局性
所谓司法权的终局性是指如果司法权 对之做出了判断,该判断的效力即是既定 的、终局的。
中立性
司法权的中立性是指在解决纠纷的过 程中,行使司法权的法官不能偏向诉讼的 任何一方,也不倒向所谓的“公共利益”, 而是“惟法律是从”。
(四)司法与执法 二者区别: 司法具有被动性,执法具有主动性。 司法具有中立性,执法具有单行性。 司法主要是解决纠纷的,而执法主要是实施管
第十五章 法律实 施
第一节 法律实施 概述
一、法律实施和法律实现
法律效力 法律实效
立法 法律实施
守法
司法
执法
法律效果
法律实现
法律监督
(一)法律实施
法律实施是指法律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 施行,是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具体运用和贯 彻。
书本中的法
思考潜规则现象
行动中的法
法 律
(二)法律实现

(三)司法平等原则 平等适用 平等保护和平等追究 诉讼权利平等
(四)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原则
三权分立和司法独立 议行合一和中国的司法机关 法官独立 (五)司法责任原则 即有错必究原则
07司法考试(多选)
54.关于司法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可以成立? A.司法的依据主要是正式的法律渊源,而

法理学第十五章

法理学第十五章

二、司法适用的特征: 1主体是国家的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我国是国家检察机 关和审判机关。 2内容是司法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行使国家司法权, 解决法律纠纷,制裁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门活动。 3司法适用的活动方式:是国家司法机关将法律规范运用到 具体案件的活动,是个别性地运用国家司法权力的活动。司法 适用的结果是产生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如判决书、裁定书、调 解书等,具有强制性。 4司法适用是一种创造性的法律活动,法官有自由裁量权 5司法适用是司法机关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所进行的活动。
三、法的适用的概念 法的适用的概念:法的适用是法的实施的一种,指 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授权单位按照法律规定运用国家 权力,将法律规范运用具体的人或组织,用来解决具 体问题的专门活动,它使具体的当事人之间发生一定 的权利义务关系或对其适用法律制裁。它是法的实现 的一种特殊形式,需要国家专门机关干预,法律规范 才能得到实现。 第二节 司法适用 一、司法适用的概念: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 权和程序行使司法权、运用法律处理具体案件的专门 活动。司法权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权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若干证据的规 定中第六十九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 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 况不相当的证言; (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 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 复制品; (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第七节 中国社会主义法的适用的 基本要求和原则 一、当代中国法的适用的基本要求: 正确 : 适用法律准确 合法:依法办事 及时:每个环节要严格符合法律所规定的 时间要求,提高办案效率 合理、公正:在合法的前提下。谋求合理、 公正
二社会主义法的适用的基本原则: (1)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2)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3)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4)过错责任原则 (5)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 则 (6)实事求是、有错必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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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法律实施第一节法律实施与法律实现一、法律实施法律实施,也叫法的实施,是指法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施行,包括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

以实施法律的主体和法的内容为标准,法律实施的方式可以分为三种:法律的遵守、法律的执行和法律的适用。

法律实施是实现法的作用与目的的条件。

二、法律实现法律实现是指法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被转化为现实,达到法律设定的权利和义务的结果。

法律实现是将法的实施的过程性与法的实效的结果性结合的一个概念。

综合对法律实效、法律效果和法律效益的评价标准以及微观、中观和宏观的评价标准,对法律实施进行评价主要有以下标准1)人们按照法律规定的行为模式、行为的程度,是否能够按照授权性规范行使权利,按照义务性规范履行义务,是否能够根据法律设定的法律后果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2)刑事案件的发案率、案件种类、破案率及对犯罪分子的制裁情况;(3)各类合同的履约率与违约率,各种民事或经济纠纷的发案率及结案率,行政诉讼的立案数及其审结情况;(4)普通公民和国家公职人员对法律的了解程度,他们的法律意识及法制观念的提高或提高的程度;(5)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实施情况进行比较的可比性研究;(6)社会大众对社会生活中安全、秩序、自由、公正、公共福利等法的价值的切身感受;(7)法律的社会功能和社会目的是否有效实现及其程度;(8)有关法律活动的成本与收益的比率。

第二节执法一、执法的含义狭义的执法专指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及授权组织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

与司法等比较,执法主要有以下特征:(1)执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和所属的公职人员,以及法律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及人员。

(2)执法内容具有广泛性。

(3)执法活动具有单方面性。

(4)执法活动具有主动性。

二、执法的原则(一)依法行政原则亦称合法性原则、行政法治原则,是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在执法领域的具体体现,是国家行政机关执法的最高准则。

其含义是:国家行政机关在全部行政管理中要严格依法办事,使国家的行政管理活动完全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上。

法理学第五讲:法的实施与适用

法理学第五讲:法的实施与适用
法的实施
法的实施:法律规范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获得实现 权利被享用、义务被履行、禁令被遵行
从law in book到law in action
法的实施的基本方式
一、法的遵守(守法):法律主体自觉、主动按照法 律的要求行事
法律主体:政党、政府、法院、社团、个人,等等 二、法的执行(执法):国家机关根据法定权限和程
法的实施的条件
一、法律实施的成本,与法律的认同 度成反比
二、法律实施的有效程度,与执法成 本成正比
三、法律实施的有效程度,与法律主 体的守法意识成正比
法律实施的效果
法律效果:法律得到实施的程度 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对于社会的影响
状况
法律效果不等于社会效果
自觉守法的前提条件
一、依法办事的意识:有问题、找法律
2.物质方面的权益,即发给奖金或者各种奖品。 3.职务方面的权益,即予以晋级或者晋职
+ 习惯理论认为,许多人从小就养成了遵纪 守法的习惯,他们遵守法律不是由于威慑 或自我利益的考虑,而仅仅是出于习惯。
+ 习惯的形成开始可能出于威慑或自我利益 的考虑,如家庭、学校和社会的教育,但 最后通过学习这些外部的行为方式内化为 自己行为的准则,使他成为一个循规蹈矩 的人。他遵守法律的原因很难再用法律的 威慑或自我利益来解释。
律的行为 ——国家行政机构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所作的决策、组
织、管理和调控等活动的总称
行政是国家分权的产物
君主专制国家
民主法治国家
组织形态
朝廷
立法、行政、司法
权力执行人 大臣、将军、诸侯
公务员(政务官+事务 官)
行为类型
立法、内政、外交、军事、 行政立法(抽象行政行
审判,诸权一体

法理学法律的实施.

法理学法律的实施.

(一)重申功能
在大陆法系及我国,法律自立法 机关制定颁布后,就产生了约束力, 司法机关不能否定法案的效力,司法 判决对法律只有重申功能,但这种重 申无疑会使法律得到有效实施,进一 步树立其权威性。
(二)制衡功能
在我国,司法机关无权审查立法机关 所通过的法案的合宪权,但是,司法 机关可以通过运用审查行政行为的合 法性,以及通过举证责任倒置等方式, 有效限制行政机关滥用权力,确保行 政机关依法行政、合理行政,保护公 民合法权益。
(三)守法的内容
守法的内容,是指守法主体在守法过程中不仅应当享有 权利,而且应当履行义务。 守法中的权利享有,包含两层涵义:一是权利人应当积 极维护自己已有的合法权利,免受外界的侵害。二是权 利人应当合理享有权利,在行使权利过程中,应当符合 一般道德、习惯和风俗,滥用权利不是正当的权利行使, 反而可能构成侵权。 守法中的义务履行,是指义务人依照法律规定作出或不 作出一定的行为,以实现或保障权利人的利益。
一、执法的概念和特征 二、执法的功能 三、执法的基本原则
(一)执法的概念
执法,即法律执行,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 广义的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和法律授 权或者委托的组织和个人,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执行法律的 活动。这一概念包括了一切执行法律、适用法律的活动。 狭义的执法,又称行政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和法 律授权或者委托的组织和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依照法定职权 和程序,贯彻执行法律的活动。 本节所指的“执法”,指狭义上的执法,即行政执法,不包括国家 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所从事的审判活动以及与审判相关的其他执 法活动。
第一节 法律实施概述 第二节 执法 第三节 司法 第四节 守法 第五节 法律监督
本节内容

法理学 讲义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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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ຫໍສະໝຸດ 第二,法理学研究对象的具体化
(1)作为哲学的法理:研究焦点集中于 法律的本质、规律、意义和价值问题上。
* 法理学是一个以研究法律问题为宗旨的 学术门类。
* 法理学研究的是法律的基本问题或者说 更具有一般性的法律问题。
* 法理学是哲学方法在法律领域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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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规范中的法理:重点关注立 法的精神和法条中的原理问题 * 法条背后的法理 * 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 法律知识的和谐统一 (3)生活中的法理:研究焦点集中于 社会生活实践提出的法理问题
3.法学是正义之学
首先,法学的研究对象即法律与正义有着 密不可分的关系。
其次,法学围绕正义问题展开和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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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学的体系
(1)含义
法学体系是由各法学分支学科所组成的有机 联系的知识整体.
(2)分类:
* 从认识论角度,分为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
* 从各种法律类别角度,分为国内法学、国际 法学、法律史学和外国法学。
第一专题 总论
The Pandect of Jurisprud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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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语录
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理论和一 般理论,其研究的内容是法律的一 般性、普遍性问题,提供的是法律 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 它是法学的入门导向,是学习其他 法学学科的基础
2
精品资料
• 你怎么称呼老师? • 如果老师最后没有总结一节课的重点的难点,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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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法学到法理学
form law study to jurisprud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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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什 么 是 法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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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学的研究对象
(1)法学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
【名人言论】
大部分英国人想象中的法律,呈现出千奇百怪 的现象:头戴头盔的警察管理公共交通和处理公共场所 的纠纷;议员们对某些立法文件进行争论,直到擦得光 亮的大笨钟宣告休会时间已到;头戴假发、面无表情的 法官刻板无味地宣布某个被告做了不应做的事情;或一 副猫头鹰架势的律师透过厚厚的眼镜片,从四面镶着黑 色珐琅质护板的桌子上四下张望。所有这些,在某种程 度上“体现着法律”。

法理学精品课件—法的实施

法理学精品课件—法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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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
二、行政适用的特征
(一)主体:国家的行政机关。 (二)是主体在职权范围内依法行使国家权力。 (三)是将法律规范适用于具体的行政相对人或事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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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仲裁和调解
课程
一、仲裁
(一)仲裁:当事人达成书面Fra bibliotek议,将争议交由第三方居
中裁判以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解决纠纷的活动。
(二)仲裁的分类:官方的,民间的。 我国的分类:经济合同仲裁、劳动争议仲裁、
(一)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二) 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三) 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四) 过错责任原则。 (五) 专门机关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 (六)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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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
思考题:
1、 什么是法的事实、法的实现?法的实现的基本形式有哪 些?
2、 什么是法的适用?有何基本分类以及各自的特点? 3、 法的适用有哪些主要的环节? 4、 当代中国法的适用的基本要求是什么?中国社会主义法
国际贸易仲裁和海事仲裁。 (三)仲裁的特点:
民间性,自愿性,秘密性,效率和经济性,国际仲裁 的国际性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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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
二、调解
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一)概念:中立的第三者在当事人之间调停疏导,帮助
交换意见提出解决纠纷的建议,引导当事人达成解决纠纷 的合议。
(二)形式:法院中的调解,仲裁机构的调解,人 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
的适用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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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 二、法的实施的基本形式
法律规范在社会生活中实施的具体形式是 多种多样的,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划分:
(一) 按照法作用于社会关系的具体化程度:通过具体 法律关系的实施和不通过具体法律关系的法的实施。

法理学知识点总结之法的实施

法理学知识点总结之法的实施

法理学知识点总结之法的实施导语:笔者对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的八大部门法的重要知识点和经典例题进行了汇总,希望能够给小伙伴们提供一点帮助。

由于内容太多,所以每篇文章只有一两个知识点,如有需要可以关注笔者系列文章。

一、法的实施的概念二、执法1.执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司法考试采用狭义说,狭义的执法仅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实施法的活动。

一般所说的执法指狭义的执法。

2.执法的特点:3.执法的原则:(1)依法行政原则。

所谓依法行政,就是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执行法律时,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不得越权执法、滥用权力或违反程序。

(2)讲求效能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执行法律时,在严格遵循依法行政原则的前提下,要端正执法态度、完善办事流程,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3)公平合理原则。

公平合理指行政机关在执法时应当权衡多方面的利益因素和情境因素,在严格执行规则的前提下做到公平、公正、合理、适度,避免由于滥用自由裁量权而形成执法轻重不一、标准失范的结果。

三、司法1.司法又叫法的适用,是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将法运用于具体案件的专门活动。

2.司法的原则:司法公正,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等原则,具体内容参照《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部分的相关内容。

【真题示例】关于司法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可以成立?(2007/1/54,多选)A.司法的依据主要是正式的法律渊源,而当代中国司法原则"以法律为准绳"中的"法律"则需要作广义的理解B.司法是司法机关以国家名义对社会进行全面管理的活动C.司法权不是一种决策权、执行权,而是一种判断权D.当代中国司法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分析】司法是司法机关以国家名义对具体纠纷进行认定和裁决的专门性活动,而外部行政行为属于对社会进行全面管理的活动,因此,司法权不是一种决策权、执行权,而是一种判断权。

法理学(第五版)课件第十五章法的制定

法理学(第五版)课件第十五章法的制定
规范性文件)的专门活动。 ➢ 广义的立法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并通过
法定程序创制法律规范的活动。 ➢ 作为国家专门活动的立法,包括:(1) 制定法律、行
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2) 对 这些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修改、废止;(3) 对年久不 用的行政法规和规章进行清理;(4) 法律解释。
第二节 依法立法
依法立法原则的三项基本要求: (一) 依法立法首先是依宪立法 (二) 依法立法是依据法律体系立法 (三) 依法立法是依权限、守程序立法
第三节 科学立法
一、 科学立法原则的意义 ➢ 科学立法的要义是尊重立法规律、克服立法中的主
观随意性和盲目性,避免或减少错误和失误,降低 成本,提高立法效益。 ➢ 坚持科学立法原则,要实现立法方法、立法策略和 其他立法技术的科学化、合理化。
法理
法是善治之前提。”法的制 定,即立法,是实现良法善 治的基础。建设法律体系, 必须坚持立法先行。探讨立 法问题能够为形成完备的法 律体系和良善的法治秩序提 供思想基础和理论支撑。立 法问题主要包括立法概念、 立法体制、立法原则等基本 问题。
第一节 立法概述
一、 立法的概念 ➢ 狭义的立法是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法律(特定的
等方面的制度和体系构成的有机整体,其核心是有关 立法权限的制度和体系。 ➢ 我国实行的是“一元多级”的立法体制。
“一元”体现了单一制国家 立法体制的共性,即在全国 范围内,立法体系是统一的。 “多级”则是中国特色,即 我国的立法体制分为中央立 法和地方立法多等级立法, 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设区的地级市的立法与香港、 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的立法。
第四节 民主立法
➢ 中国自古就有民本立法观念。 ➢ 现代社会民权政治的基本原理是强调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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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司法的基本原则 (一)司法公正原则

司法: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
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 形式公正和实质公正 客观公正和主观公正 司法公正和社会公正 个案公正和普遍公正 (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事实:什么是事实?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 法律:什么是法律?



(一)法律实效 1.含义 2.法律效力和法律实效的区别和联系 (二)法律效果 1.含义 2.法律效果和法律目的的联系和区别 3.法律效果和实效的不同 (三)法律效益 成本与效益
第二节 法律遵守



难点: 守法义务的理论根据: (一)承诺论 苏格拉底之死及社会契约论 (二)公平论 违法对守法者不公平 (三)功利论 边沁及其功利主义
法律实现的方式: 1.通过具体法律关系的实现 和不通过具体法律关系的 实现 2.强制实现和非强制实现
法 律 条 件
社 会 条 件


法 律 的 科 学 性 法 律 的 完 备 性 政 治 经 济 基 础 社 会 规 范 配 合 法 律 意 识 具 备
3.权利的行使和义务的履行
二、法律实效、法律效果和法律效



(四)司法与执法 二者区别: 司法具有被动性,执法具有主动性。 司法具有中立性,执法具有单行性。 司法主要是解决纠纷的,而执法主要是实施管 理。 司法主要由法院等司法机关来完成,而执法活 动由行政机关来完成。 司法活动不讲究下级服从上级,审判活动依法 独立进行。而执法活动是下级服从上级,实行 个人负责制和首长负责制。


(三)司法权
主要具有以下特征:

终局性
所谓司法权的终局性是指如果司法权对之做出 了判断,该判断的效力即是既定的、在解决纠纷的过程中,行 使司法权的法官不能偏向诉讼的任何一方,也 不倒向所谓的“公共利益”,而是“惟法律是 从”。

独立性
司法的独立性是司法公正的保证。

(三)司法平等原则 平等适用 平等保护和平等追究 诉讼权利平等

(四)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原则 三权分立和司法独立 议行合一和中国的司法机关 法官独立 (五)司法责任原则 即有错必究原则
07司法考试(多选)


54.关于司法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可以成立? A.司法的依据主要是正式的法律渊源,而 当代中国司法原则"以法律为准绳"中的"法律"则 需要作广义的理解 B.司法是司法机关以国家名义对社会进行 全面管理的活动 C.司法权不是一种决策权、执行权,而是 一种判断权 D.当代中国司法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的统一
第十五章 施
法律实
第一节 概述
法律实施
一、法律实施和法律实现
法律效力
立法
法律实效
法律实施
守法
司法
执法
法律监督
法律效果
法律实现
(一)法律实施

法律实施是指法律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 施行,是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具体运用和贯 彻。
书本中的法
行动中的法

思考潜规则现象
法 律 实 现


(二)法律实现

54. A C D
第四节 法律适用
一、法律适用释义
(一)法律适用的广义和狭义 法律适用是法律实施的一种重要形式。广 义的法律适用仅指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执 行法律的活动;狭义的法律适用专指国家 司法机关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活动,也即 “司法”。

(二)司法的特征




1.主体的特殊性 2.专业性 3.国家强制性 4.程序法定性 5.裁决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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