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吊装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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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编制依据 (2)
2.工程概况 (2)
2.1设计概况 (2)
2.3现场情况 (4)
2.4塔机的主要技术指标 (4)
2.5 各塔吊安装高度 (5)
3.塔吊作业前要求 (6)
3.1组织协调安全交底 (6)
3.2塔吊操作人员的要求 (6)
3.3塔吊安全使用要求 (6)
3.4塔吊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7)
4.塔吊安全作业要求 (7)
5.塔吊作业后安全管理 (9)
1.编制依据
2.工程概况2.1设计概况
2.3现场情况
施工现场有十栋住宅楼,全部在塔吊的吊装范围之内,各楼高度不一,而且楼座分布比较密集,各塔吊在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4塔机的主要技术指标
(1)QTZ80塔式起重机,其主要技术指标为∶
塔机型号∶QTZ80 起重力矩∶80t·m
最大起重量∶8t 最大回转半径∶50m
最大自由高度(至钩底)∶40.3m
最大起升速度:80 m/min(二绳) 40 m/min(四绳)(2)QTZ100塔式起重机,其主要技术指标:
塔机型号∶QTZ100 起重力矩∶100t·m
最大起重量∶10t 最大回转半径∶50m
最大自由高度(至钩底)∶47m
最大起升速度:80 m/min(二绳) 40 m/min(四绳)
2.5 各塔吊安装高度
本工程楼座比较密集,塔吊在工作时部分存在扫臂现象,根据统一筹划,各台塔吊初装高度如下表所示:
各塔吊平面位置参见附图一。
3.塔吊作业前要求
3.1组织协调安全交底
施工前由项目工程部、安全部组织塔机班组和起重指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明确各自作业工艺及指挥信号,起重指挥人员佩戴明显标志,起重指挥人员标志要明显,以保证指挥信号互不干扰和造成误解。起重指挥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具有相关部门发给的操作证,禁止无证人员指挥。
3.2塔吊操作人员的要求
3.2.1塔吊操作人员和起重指挥人员必须持有效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并服从各级管理部门检查。
3.2.2塔吊操作人员和起重指挥人员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2.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起重指挥人员必须穿明显标志背心、用旗、口哨或手语规范指挥作业。
3.2.4塔吊操作人员必须密切配合起重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塔吊的性能,塔吊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起重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塔吊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如果由于起重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起重指挥负责。起重指挥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3.2.5塔吊的各种行程限位开关、保险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进行停机。
3.2.6塔吊操作人员和机修人员上塔身、臂杆、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戴安全带,必须正确使用工具,严禁将不同种类的工具互相代用,并且要有防坠落措施。
3.2.7拆卸修理或安装易坠落的零部件时,应采取防坠落措施,并在相应的地面处要设置专人监护或围设安全区禁止人员进入。
3.2.8严禁酒后作业。
3.3塔吊安全使用要求
3.3.1使用卸扣应使长方向受力,抽销卸扣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卸扣严禁使用。
3.3.2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
3.3.3编结绳扣<千斤>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并且不得短于300毫米,用卡子连或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三个。
3.3.4使用绳卡,应将有压板的放在绳长头的一面。
3.3.5使用二根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夹角如大于100度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施。
3.3.6用四根绳扣吊装时,应在绳扣间加铁扁担等,调节其松紧度。
3.3.7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没或冻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砼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3.3.8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和牢固,不得在重物上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钢丝绳与物件夹角不得小于300。
3.3.9作业后,应放好钢丝绳,不得乱扔乱放。
3.3.10由于季节风的原因(西北风),在顺风向塔臂长度范围内,设置地锚。作业后,将吊钩勾住地锚。
3.4塔吊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3.4.1认真办好交接班,验看交班记录。
3.4.2检查塔基、塔吊整体结构,各传动机构有无异常。
3.4.3检查吊钩、钢丝绳磨损、断丝情况,应符合安全使用标准,绳轮穿绕正确。
3.4.4检查各工作机构工作无异常、减速器润滑油适量,各制动器完好,灵敏有效。
3.4.5对各机构开式齿轮适当添加润滑脂,并按润滑周期对各部位加注润滑油。
3.4.6检查电源电压正常,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3.4.7作业前,需空载试运行后方可作业。
3.4.8塔司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环境、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的重量和分布情况全面了解。
4.塔吊安全作业要求
4.1必须严格执行GB6067-1985的有关规定。司机与起重工必须是按劳动人事部门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并取得合格证者。
4.2塔吊上的所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随时保养,不得任意搬动和拆卸,严禁超载过负荷使用。
4.3注意观察各仪表、指示器是否正常。
4.4注意各工作机构、电动机及减速器有无异响、异常升温,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
4.5按起重性能表,操作机械。严格执行塔吊操作“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2)斜牵和斜挂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埋在地下物体不准吊。
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
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准吊。
9)楞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4.6塔吊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所操作的塔吊性能,严格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操作机械,不得越档操作。
4.7塔吊在运行中,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调整、紧固工作,严禁以任何方式接触运动部位。
4.8遇到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和雷雨天气时禁止作业,暴风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起重机需将小车移到非工作状态,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m处。
4.9指挥时要注意观察塔机的作业位置,塔机吊钩与所吊重物之间距离不得小于5m,塔吊起吊和回转都要减速行驶。
4.10塔吊司机工作中要集中精神,注意周围环境,目测好安全距离。
4.11操作室远离地面或有建筑物遮挡时,正常指挥发生困难,可在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取行之有效的联系方法进行指挥。
4.12塔吊在起吊满荷载时,应先将重物起离地面20-50cm,停止提升,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的可靠性、重物平衡性、绑扎得牢固性,及卡环的使用正确性,确认无误后方可再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