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费用保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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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费用保障实施细则文件类型:操作细则

目录

1.概述 (2)

1.1目的 (2)

1.2适用范围及有效性 (2)

1.3缩写和定义 (2)

1.4本次调整内容 (2)

2.职责和授权 (2)

3.文件主要内容 (2)

3.1总体要求 (2)

3.2管理 (3)

3.3提取标准 (3)

3.4使用范围 (4)

3.5统计管理 (4)

4.关联文件 (5)

5.附件 (5)

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费用保障实施细则文件类型:操作细则

1.概述

1.1目的

为加强单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费用管理,保障单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投入,建立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投入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适用范围及有效性

本制度适用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

1.3缩写和定义

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费用:指单位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单位或者项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条件的资金。

1.4本次调整内容

本制度在总公司2012年发布的《安全投入保障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行格式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对内容进行修订。

集团、产业集团负责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费用提取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投入情况负责。

单位安全生产、环境

保护职能部门

负责提出本单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年度预算计划。

单位财务部门在编制本单位年度财务计划时,负责确保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投入。

3.文件主要内容

3.1总体要求

3.1.1单位应具备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单位的决策机构或主要负责人予以保证。

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费用保障实施细则文件类型:操作细则

3.1.2单位应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的相关支出,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禁止挤占、挪用。

3.1.3单位应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对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淘汰制度,禁止使用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

3.2管理

3.2.1单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费用实行预算管理,由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能部门会同生产、设备、人事等相关部门编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投入计划,确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费用预算。

3.2.2单位提取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费用应专户核算;当年提取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费用不足的,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3.2.3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要求,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3.2.4单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投入计划编制和实施应明确各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计划应包括项目内容、预算、实施方案、责任人、完成期限等,履行编制、审核、批准手续等;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投入计划,应与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同时下达。

3.2.5各级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能部门应加强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投入计划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

3.3提取标准

3.3.1机械制造单位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

(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

(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

(3)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

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费用保障实施细则文件类型:操作细则

3.3.2冶金单位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

(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5%提取;

(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5)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

(3)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

3.3.3机电安装工程单位安全费用提取标准1.5%。

3.3.4其他行业单位,应制定本企业的费用提取标准,以满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需求。

3.4使用范围

3.4.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生产作业场所的防火、防爆、防坠落、防毒、防静电、防腐、防尘、防噪声与振动、防辐射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支出。

3.4.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3.4.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3.4.4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3.4.5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3.4.6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3.4.7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

3.4.8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3.4.9其他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直接相关的支出。

3.5统计管理

3.5.1各产业集团财务部门会同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能部门应于每年2月底前,将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当年度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费用提取、使用计划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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