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执法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解决的对策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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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规范基层工商行政执法行为的思考

对规范基层工商行政执法行为的思考

对规范基层工商行政执法行为的思考工商行政执法工作,从中央到地方,均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和约束,在法律层面有《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部门层面有《工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工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省工商局八条禁令等,促进了工商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发展。

但在基层工商行政执法实际工作中,还是存在部分制度不健全,相关制度落实不到位,执法行为不规范等现象存在。

笔者就此谈一些看法。

一、目前存在的问题当前,基层工商行政执法工作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采取强制措施不严肃主要表现在:一、特别对于偏远的工商所来说,人手比较少,经费比较紧张,扣留少量的财物还要到县(市)局办理行政强制措施的手续,不但增加了人力物力,还要花费很多时间,所以干脆不办理行政强制措施手续。

二、无论有无必要均采取强制措施,但为了管理的需要,往往未经批准采取强制措施,无法定依据采取强制措施、随意扩大采取强制措施的物品范围、采取强制措施后未向当事人出具相关手续等。

(二)相关证据材料不完整一是证据不充分。

突出表现在把当事人的陈述或询问笔录作为唯一的处罚证据,没有其它相关证据予以支持。

这也有主客观的原因,由于执法力度不强,再加上农村经营者的法律意识淡薄,导致当事人不愿意配合,增加了取证的难度;二是涉案证据不能相互映证,没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突出表现在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与收集的证据材料有一定的差异或不符。

三是证据提取的要件不完整,有的无当事人签字,有的未对证据作出说明,有的执法人员未签字等等。

(三)自由裁量权行使不规范我国现行的涉及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只对行政处罚的罚种和处罚的幅度做了原则性规定。

在具体的行政执法过程中,行政违法行为的情况千差万别,情节各不相同,如何对行政违法当事人根据其违法行为给予恰如其当的处罚,一直是一个难题。

例如:《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对于无照经营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如何把握这条的量刑幅度,实际行政执法过程中,只能根据行政执法人员自行作出判断,执法人员主观随意性大,不免出现熟人轻罚或不罚;同一行为有的重罚,有的轻罚;出现处罚畸轻畸重,处罚不公的现象发生。

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子制造 了“商机”,导致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 。从经营者


的角度去 看,农 村集 贸市场 有 固定经营场所的经 营主体 很大 パ
一部分是农 民,有一部门经营者有时候不是主观上想 售假,


而是由于 农民自 身的原 因被不 法分 子欺骗而售假 。很大 一部 碉
分是受假 冒伪劣 商品巨额利润 的诱 惑去售 假。加 之农村 集 贸
富裕在不法分子 的假冒伪劣产品的低廉的价格面前极易上


当受骗,更 重要的 是农民 大多 数文化 偏低 、识假能力低,有 で
的农民对 最基本 的日常 生活小知识 都不懂,如“ 三无”产 品、 щ
保 质期等。更不用去说识别有些有隐蔽性的 假冒伪劣商品。


正是由于 有这么 大的消 费 市场的特定消费 群体,才给不 法分 浑


些地方领 导将行 政执法 与经济 发展 软环境对立起 来,要 求工 酆
商部门对 纳税大 户和骨干企业 不能 查、行政壁 垒不能 动。 二


是执法管 辖交叉、 错位。 工商部 门与许 多专职执法机 构,如
质监、卫生 、商检 等 部门职能重叠,执法 范围 模糊不 清,常
常出现某些领域 的交叉 执法 、重复 执法或 监 管的盲区和空白


市场适集 赶集流 动经营 的特点 为售 假者 提供了方便,集 散人 锕
走,一次 性交易 了之 。
(二)监管 不到位。 打击假 冒伪劣 是 一项复杂的社会系 岌
统工程,需要多方参与 。只有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鼐
局面 ,才能彻底进化市场, 目前在 农村负 责商 品日常质量监

规范工商行政执法行为思考建议

规范工商行政执法行为思考建议

保障消费者权益
通过打击假冒伪劣、不正 当竞争等行为,保护消费 者权益,提高市场信誉。
促进经济发展
良好的工商行政执法环境 有助于吸引投资、促进经 济发展,为企业提供稳定 、可持续的经营环境。
未来工商行政执法的发展趋势与挑战
数字化与智能化
严格监管与柔性执法
随着科技的发展,工商行政执法将更 加依赖于数字化和智能化手段,提高 执法效率和准确性。
规范工商行政执法行为思考建 议
汇报人:
2023-12-08

CONTENCT

• 引言 • 规范工商行政执法行为的必要性 • 规范工商行政执法行为的建议 • 案例分析 • 结论与展望
01
引言
工商行政执法行为的定义与重要性
定义
工商行政执法行为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行政权力,对 市场主体和市场经济活动进行规范、监督、检查、处罚等行为。
现状:当前工商行政执法行为在 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 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执法不规范 、执法不公正、执法不透明等。
执法权力滥用:一些工商行政管 理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着权力 滥用的情况,导致市场主体的合 法权益受到侵害。
02
规范工商行政执法行为的必要性
保障公民权利
保护消费者权益
规范工商行政执法行为,能够更 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避免不法 商家的侵害,提升市场公平交易 和消费者信心。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正当的工商行政执法行为可以维 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对违法违规 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维护市场秩 序和公平竞争。
提高执法效率
高效打击违法行为
规范的工商行政执法行为能够更加高 效地打击市场中的违法行为,迅速遏 制不良风气,维护市场秩序。

工商局执法办案工作意见_工商局工作总结

工商局执法办案工作意见_工商局工作总结

工商局执法办案工作意见_工商局工作总结一、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 执法不严格、不规范。

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规范的现象,包括执法人员的执法态度不严肃、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依据不充分等问题。

2. 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当行为。

一些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例如违规索要款物、私下达成和解协议等行为,严重影响了执法的公正性和公信度。

3. 执法效率不高。

由于一些内部管理问题和执法人员的不作为、徇私舞弊等情况,致使执法工作的效率不高,部分案件审理周期过长,导致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及时保障。

4. 执法理念落后。

部分执法人员执法思想落后,不注重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技能的提升,导致执法工作无法与时俱进,无法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5. 内部管理存在漏洞。

工商局内部的管理存在一些漏洞,例如机制不健全、监督不力等问题,使得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对执法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干扰。

二、改进思路和措施1.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通过制定和完善执法规范和流程,明确执法程序和标准,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保障执法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2. 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升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加强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引导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

3. 提高执法效率。

优化工商执法办案流程,简化工作程序,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执法效率,确保案件能够及时、快速的得到处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 加强内部监督和管理。

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和考核,发现并及时纠正工作中的不规范行为,确保执法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5. 加强与社会的沟通和交流。

加强工商局与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他们的问题和困难,增强工商局在社会中的公信度和公信力。

三、工作总结工商局执法办案工作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工作,必须高度重视。

规范工商行政执法行为思考建议

规范工商行政执法行为思考建议

规范工商行政执法行为思考建议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工商行政执法成为一项必需的公共服务。

然而,在实践中,一些执法行为却出现不合规、不公正、滥用职权等问题,如何规范工商行政执法行为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就规范工商行政执法行为的建议进行探讨。

首先,应完善执法规则,明确执法标准和程序以及其依据。

只有规范执法标准和程序,才能够防止执法人员滥用职权、超越权力范围等行为的发生。

例如,对于一些含糊不清的法律条文和规定,应将其解释明确化,让执法人员在实施执法时减少误判和漏判,确保执法过程的公正性与正当性。

其次,应明确执法人员的执法权限和权利。

执法人员应该明确自己的职责与权利,并依照法律规定及执法规则进行行事。

同时,也必须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执法过程的问题,损害当事人正当权益。

此外,还应完善执法监督机制。

应该建立一个全程监管的执法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非法行为,不仅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管,而且监督被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护。

通过建立完善的执法行为监管体系,打造公开、透明、有序得执法环境来提高整个社会的法治意识。

还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政府应该加大执法队伍的培养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法律素质和职业道德,以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和维护社会公正。

同时,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选拔、考核、评价和激励,强化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

最后,加强执法宣传和教育。

政府应该加强执法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执法知识和法制教育的认识,让人们理解和支持执法工作。

通过提高公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形成共同维护社会公正和公正执法的良好氛围,为执法工作提供舆论和思想支持。

总之,规范工商行政执法行为是提高当代政务素质的一项重要任务,只有不断改善执法环境,完善执法标准和程序,强化执法培训和教育,才能使工商执法更具权威和执行力,切实维护社会公正和法制权威。

规范工商行政执法行为思考建议

规范工商行政执法行为思考建议

规范工商行政执法行为思考建议第一篇:规范工商行政执法行为思考建议工商部门是国家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能部门,行政执法是工商部门履行职责的主要手段。

工商部门要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四化建设”,实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四个统一”,必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本人认为,当前我县工商部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应采取以下三项措施:一、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执法素质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果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的高低。

所以,我们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一是加强权力观教育。

要广泛深入开展“为什么执法、为谁执法、怎样执法”的大讨论,使每一个工商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端正执法指导思想,增强宗旨意识,真正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落实到行政执法工作中去。

二是加强法纪教育。

要以落实总局“六项禁令”、省局“八条禁令”和省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工商系统行政执法行为的若干纪律规定》为重点,大力加强法纪教育,使每一个工商干部增强法纪观念。

三是加强警示教育。

要以省局和永州市工商局查处祁阳县工商局违规办案这一典型,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以儆效尤。

四是加强法制培训。

要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主要目标,以学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以集中培训和岗位练兵为主要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培训,使每个人都能熟练掌握工商行政管理常用法律法规,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制素质。

二、健全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权力必须受到监督机制制约,否则就会导致滥用。

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缺乏对行政执法的合理监督机制造成的。

所以,工商部门应把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首要任务,用具体工作制度和规则来约束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及执法的随意性,规范其执法行为。

这就要求我们一要明确执法责任制度、案件承办责任制度、办案立、查、审、结“四权分离”制度、案件核审制度、重大案件集体审批制度、评议考核制度、执法案卷评查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行政执法制度,建立一道严把行政执法质量关的防线和纠正错案的有效机制,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以制裁的威慑力来保证执法人员严肃执法、公正执法、依法行政,严防错案发生。

浅析基层工商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基层工商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基层工商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客观上需要国家采用立法规范、经济调节、执法监管、协调仲裁经济矛盾等方式适度干预,使之健康发展。

行政执法是管理国家事务的主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是实现管理目标的重要手段。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代表国家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机关,通过对市场主体的准入行为、市场交易和竞争行为、市场退出行为的监管有效地发挥了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实现了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保证了经济发展方向,维护了安全稳定和谐的消费经营环境。

同时,也应该看到,基层工商行政执法实践中,仍然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

本文从目前基层工商执法实践存在的问题分析入手,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以求商榷。

一、存在的问题(一)执法环境难题突出。

1、地方行政干预依然存在。

工商行政体制改革后,省以下工商机关虽然实现了垂直领导,然而工商执法与地方经济利益之间的矛盾在所难免。

“要规范还是要发展”、“重服务还是重管理”成为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重要话题。

现实工作中,工商行政执法往往在面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这个“软屏障”时,冲不破人情网、跳不出地方保护主义的怪圈。

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从本地区、本部门的利益出发,对法制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缺乏应有的认识,缺乏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从而导致个别地方政府将行政执法与经济发展软环境对立起来,要求众多执法部门,尤其工商、质检等行政执法机关对纳税大户和骨干企业放宽执法尺度,甚至下发文件,明确要求禁止到这些企业检查,需要检查必须征得当地纪律检查部门的许可,给正常执法工作增加了难度和深度。

2、执法管辖交叉、错位。

工商部门与许多专职执法机关,如质检、卫生、高检、药检等部门职能重叠,执法范围模糊不清,常常出现某些领域的交叉执法、重复执法或监管的盲区和空白地带,出现互相推诿扯皮现象。

这种不可避免的职能交叉、政出多门、权力之争有时会造成经营者无所适从,负担过重;有时又为违法违规者提供了可乘之机,使之堂而皇之的打起了“擦边球”,政府的相关执法部门不能实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正常执法状态。

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执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执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执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引言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执法是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对于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

但是,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变化,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

本文将从执法主体、执法手段、执法效果三个方面,阐述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执法面临的问题,并提出对策。

执法主体问题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主体主要包括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委员会、行政执法队等。

然而,在执法过程中,这些主体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能不明确。

其中,部分分局存在管理执法不分、行政执法不到位、违法行为处置不及时等问题,使得监管不够到位。

其次,消费者委员会的服务意识不够。

近年来,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工作越来越受到关注,但是消费者委员会的服务意识却一般。

最后,行政执法队队员素质不高、执法水平不够,难以达到执法标准。

同时,执法队队员也存在,容易对失信企业达成和解、执法不公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应加大对执法主体的培训力度,提高其执法能力与服务意识,并加强执法队队员的监管,防止执法不公。

执法手段问题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使用的执法手段主要包括检查、调查、取证、处罚等。

在实际执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执法检查不规范。

由于执法检查不规范,使得执法人员可能会出现滥用职权、执法主观随意等问题。

其次,调查不深入。

在部分案件中,执法人员未能从案件背后的利益纠纷入手,深挖案件的本质,导致案件处理不力,难以达到应有的法律效果。

最后,处罚模糊不清。

部分执法人员处理案件时,处罚的基准不明确,导致处罚结果不一致,影响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应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树立执法工作规范,加强执法人员素质培训,提高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执法效果问题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的效果主要包括对市场秩序的监管、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对群众满意度的提升等。

然而,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效果也存在不足。

首先,市场监管效果差。

工商部门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和对策

工商部门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和对策

在实践 四个统



的过 程 中 我 们 对 严 格 执 法 加 强 监 管



资本 ( 金 )增 长较快 全 国工 商 系统 简 化 和 规 范市 场 经 济 主 体 登

重 视 不 够 再 加 之 人 情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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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揽 工 商 工 作 成 效 显 著


来 三 是 监 管与维权 的统
。 。 ”



打击各类 违 法 行 为 维 护 消 费者 和
, ,
进 入 新世 纪
工 工
党 中 央 提 出 了科 学 发 展 观 的 战略指 导 思 想

经 营者合 法 权 益 监 管 是手 段 维权是 目的 四 是监 管与 执 法 的

个 查 处 消 费侵

的大 局 出发 绝 不 允 许 随 意 突破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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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是加强 法
权 案件


12 3 4

万 件 为 消 费 者 挽 回 经 济损失

7 12
亿元



律 法 规 的 宣 传 教 育 工 作 提 高管 理 对 象 的 素 质 改 善与管 理 对 象 的关 系



商 行政管 理 涉 及 法 律 法 规 达

基层工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困难和建议

基层工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困难和建议

基层工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困难和建议推进依法行政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加快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的根本途径。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代表国家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机关,通过对市场主体准入行为、市场交易和竞争行为、市场退出行为的监管有效地发挥了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实现了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保证了经济发展方向,维护了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

同时也应该看待工商行政执法中面临的种种困难。

这些困难直接影响着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发挥,需加以重视和解决。

一、基层行政执法面临的困难1、执法力量薄弱。

一是基层大多处于农村,监管的点多、面广、线长,监管执法的任务繁重;二是普遍存在着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人员老化、短缺,断代的现象比较严重;三是由收费型还没有真正转变到监管执法型上来,较强的执法意识没有形成。

观念的转变不是一蹴而就的,至少需要三到五年的时间,根据目前的情况看,从2005年后,陆续新考进的大专本科生公务员已成为行政执法的中坚力量,正是他们没有受到收费意识的影响,学习接受执法的知识,掌握执法的技巧较快,改变了过去老带新的倒置;四是在基层工作的执法人员,缺乏高质量的培训提高,外出参观考察学习,扩大视野,发现新案源的机会少,缺乏相互交流的机会;五是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执法技巧、相关知识和理论水平、法律、法理存在着不足;六是重罚轻纠。

只注意对当事人的罚款,而对违法行为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去纠正却重视不够。

对法律规定的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不领会,在处罚决定书中处罚条款往往只有罚款一项,不适用警告、责令改正、限期改正、责令停业整顿等措施。

七是重实体,轻程序。

认为程序问题是工作的方法与步骤问题,只要把实体整扎实、程序无所谓;还有的认为,即使程序有问题,也不影响案件的定性与处罚。

但许多行政处罚的案件被诉到人民法院后,不是因为实体有问题,往往是因为程序不合法而被撤销,致使执法能力提高缓慢。

浅谈基层工商所执法办案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基层工商所执法办案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基层工商所执法办案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近年来,基层工商所以建立全新监管模式为主线,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查办大案要案为突破口,使执法办案人员主动性得到增强、依法办案意识得到提高、案件质量得到好转,实现了监管执法工作的转变,促进了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到位。

当前,工商部门肩负着监管市场的重要职责,为预防、制止或控制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的发生,必须确保其依法行政。

笔者作为工商所的执法人员,从基层工商所的办案情况来看,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反映在:一、执法程序不规范。

一是有的执法人员没有按立案的要求,及时报批,存在先调查,后立案现象;有的案件甚至调查终结了才立案,立案不及时。

二是有的案件在行政告知书送达后不足3天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的案件的签收人与案件当事人是何关系不明,送达程序不规范。

二、证据提取不全面。

有的执法人员只重视当事人的陈述和现场笔录,忽略其它相关的证据印证,证据单一,对当事人处罚的说服力不强。

三、适用法律不合理。

一是有的案件都适用普通法和特别法时,有的执法人员则采用罚则较重的法律、法规,未能遵循上位法效力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如对“锅盖”和“黑网吧”的处罚,都适用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而未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和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二是在处罚力度上,有的执法人员为了追求罚款数额,往往使用处罚数额较大的条款,或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偏重处罚,不能做到罚过相当,客观公平。

三是有的办案文书不规范,个别执法人员制作现场笔录过于简单,没有全面,客观地反映违法现场的全貌;少数调查终结报告缺少对案件来源、立案情况、调查取据过程等内容的描述。

针对有的执法人员执法办案中的问题,究其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一、有的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当前,在基层工商所能熟悉运用工商法律、法规,独立办案的执法人员严重缺少,办案人员素质成为制约办案质量的根本因素。

有的影响案件质量的问题,不是办案人员的主观失误,而是由于个人能力水平不足造成。

工商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工商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工商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我国逐步确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

市场经济自身具有的无法自行解决的缺陷逐步暴露,需要国家采用立法规范、经济调节、执法监管、协调仲裁经济矛盾等方式适度干预,使之健康发展。

行政执法是管理国家事务的主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是实现管理目标的重要手段。

根本目的是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促进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朱镕基总理明确指出: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历行法制,加强监管和提供服务,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

[1]在行政执法监管中,只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才能对市场进行综合性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代表国家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机关,通过对市场主体的准入行为、市场交易和竞争行为、市场退出行为的监管,产业政策的执行都有效地发挥了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实现了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保证了经济发展方向,避免了市场的外部不经济性。

但基层工商行政执法实践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

存在着什么问题,又如何去解决这些问题?本文将从基层工商行政工作中所出现的一些问题,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一、存在的问题(一)、人员素质难以适应工商行政执法政策一旦确定,干部就是决定因素。

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具有广泛性、综合性以及很强的政策性,因此作为一名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就必须一专多能,即要熟知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又要熟悉法学基础理论、民法、刑法等综合性法律知识,既要掌握市场经济规律,又要掌握新形势、新知识,还要掌握先进的管理手段、办公设备,监管新的领域,但目前我们的工商行政管理干部素质离上述要求尚有差距。

1、基层干部学习条件差。

现行工商行政管理体制虽已确定为省以下垂直管理,但工作思路仍没从块块管理的年代跳出来,尤其是经费体制仍是靠本单位、每个工商干部的收费罚没收入来支撑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因此收费工作重于一切。

一个基层工商所及其工作人员的业绩主要取决于收费指标的完成情况,精力主要放在收费上,对法律、法规、新知识的学习积极性本来就不高,交通、通讯、计算机等硬件配置又差,再加上许多非工商行政管理业务也落在工商所头上,造成基层工商所人员没时间也没心思加强学习。

对工商行政管理督查工作问题对策思考

对工商行政管理督查工作问题对策思考

对工商行政管理督查工作问题对策思考为您精心准备了关于对工商行政管理督查工作问题对策思考的工商管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感谢你的浏览!1抓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1)建立机构,配齐配强督查人员。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督查机构,选配工作扎实、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专职督查员,具体负责督查事项的督办落实。

(2)健全规章制度,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内容和流程,结合督查工作职责和特点,建立完善督查工作制度、操作规程、监督考核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督查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加强学习,提高督查人员的综合素质。

(4)加强装备规范化建设。

要为督查部门配齐开展工作所必需督查器材、装备等,确保决策及部署得到有效地贯彻落实。

2 抓工作机制,确保督查效能(1)提高认识,强化接受督查意识。

组织工商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督查的有关规定,明确督查工作行为,积极参与督查,主动接受督查。

(2)加强领导,形成全员参与格局。

把建立健全工商行政管理督查运行机制作为各级工商局党组的大事来抓,做到与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队伍建设等工作措施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

(3)齐抓共管,提高整体效能。

督查部门要积极主动与各单位沟通联系,交流、掌握情况,督促各单位做到关口前移,防范在前。

(4)建立层层督查联动网络,实督查工作基础。

各级督查人员既要负责本单位有关工作的督办落实,又要负责与上下级督查机构搞好协调沟通,形成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督查网络和工作格局。

3 抓中心工作,确定督查重点(1)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督查。

督查就必须抓住当前的工作重点,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并适时调整工作进度。

(2)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督查。

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都是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也是树立工商执法形象的重点问题。

掌握这些问题的真实情况,及时准确地做出科学判断。

(3)围绕决策落实中出现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开展督查。

决策落实的过程中难免出现错误的倾向和不良的苗头,针对这样的问题,要主动介入,促进问题解决。

基层工商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对策及建议

基层工商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对策及建议

调研报告--基层工商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对策及建议为深入贯彻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市局党组安排,我深入到经检大队进行了实地调研走访和座谈。

了解到的问题很多,这些问题中既有历史遗留下来的也有随着社会发展出现的新问题;既有客观存在难克服的也有主观认识上存在的误区。

这些问题的思考与解决,对于我们进一步作好基层执法办案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较快的发展具有突出的现实意义。

现将调研情况汇总汇报如下:一、当前基层工商在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一)整体执法水平亟待提高归纳起来,当前工商在执法办案中仍存在三种现象:1、“重罚轻纠”现象。

只注重对当事人罚款,而对违法行为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及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去纠正的重视程度还不够,虽然也推行了“警示预警”制度,但在实践中,这种制度没能被很好的贯彻,这在执法中就走进了“重罚轻纠”的误区。

具体表现形式有:(1)只罚不纠。

即对市场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只罚款,对已售出的存在严重隐患的产品不认真追查。

(2)只打不追。

即只对查到的问题进行处理,而对表面现象背后的隐患问题不注意追查。

(3)手段单一。

通过对部分处罚文书的调阅,发现对行政法律规定的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领会不深,处罚决定书的处罚条款往往只有罚款和限期改正两项,对于运用警告、通报批评、责令停业整顿等措施却使用很少,致使某些违法人员误认为执法机关只要罚款,不管纠正。

2、“重实体、轻程序”现象。

这类现象通常表现为:(1)简化程序。

这种现象在一些年龄偏大执法人员身上表现的尤为明显,由于对执法规定了解不够深入,个别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时会将一般程序案件作简易程序案件处理,或者简化某个程序中的某些环节。

如在简易程序案件中,有的执法人员往往注重处罚决定书的制作,而忽略了亮证、告知的必要性。

(2)有意规避法定程序。

个别执法人员迫于执法环境,顶不住来自社会各方面的说情风和压力,为了尽快结案、息事宁人,和当事人协商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只要谈妥,就凭当事人的认识材料处罚。

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不力的原因与对策

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不力的原因与对策

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不力的原因与对策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不力的原因与对策在工商管理中,出现了市场监督不力的问题,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是什么呢,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篇论文吧。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政府公共管理中职能部门,除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所体现的宏观调控职能外,还承担着市场监管的职能。

不断强化职能到位,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创造良好的市场经济发展环境,做到为执政兴国、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为富民强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

1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1.1商品质量的问题1.1.1以次充好的商品仍然存在在部分集贸市场,无厂名、无生产日期、无厂址的“三无”产品在市场中依然很多,在集贸市场上销售的商品普遍存在以假充真和质量不合格的现象。

1.1.2地方保护严重一些地方政府把地方造假作为地方经济的一种发展方式,出现了“不能不打、不能真打”的错误做法,使一些地方成为假冒伪劣商品的集散地和制造地,制假售假的规模不断扩大,甚至出现产、供、销一条龙的现象,发展迅速,影响面大。

1.1.3社会危害较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购买能力的提高,造假分子利欲熏心,一些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制假售假事件例如“喝假酒致死案”、“毒豆芽”、“苏丹红”、“阜阳奶粉事件”等事件层出不穷,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市场经济秩序。

1.2工商管理外部环境的问题1.2.1管理部门职能交叉工商管理部门与卫生、质监及商检等部门职能重叠,导致管理范围不清晰,出现多部门重复监管或监管不到位。

1.2.2 管理困难在进行工商管理时会出现当事人拒绝在文书上签字,见证人不愿担任事件证人。

这就造成执行已结案件时,往往因为当事人拒绝执行,尽管从法律上来讲可以交由人民法院强制性执行,但此时事件因缺乏时效性,按照文书规定执行就存在一定的难度。

1.3工商管理人员的问题1.3.1重处罚轻纠正基层的一些办案人员在办案时,只考虑能对当事人罚多少钱,而对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去纠正违法行为还不够重视。

工商行政执法存在的若干问题及建议_调研报告

工商行政执法存在的若干问题及建议_调研报告

工商行政执法存在的若干问题及建议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健全完善,工商部门市场监管任务日益繁重,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力度和深度不断强化。

但当前市场秩序混乱的局面未有根本性好转,而依法治国理念己深入人心,公民法制意识迅速增强,工商行政执法因此面临着严峻挑战,在执法体制、执法环境和队伍素质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障碍。

一、问题和难点 (一)、执法制度存在弊端 1、现行的办案制度不利于公正执法,预防腐败。

行政执法是国家进行高效管理的重要手段,然而,缺乏有效的程序保证和有力的制度约束,行政执法权力就很有可能发生异化。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现行的办案程序是办案机构根据线索报请立案后进行调查,调查终结后交法制机构书面核审,再由办案机构报局长批准后告知当事人,并监督行政处罚的执行。

在这个程序中,存在着两级(局长,办案机构和法制机构)三方(局长、办案机构、监督机构)的关系,而这其中相互间的监督制约关系是很微弱的,这就难免留下隐患。

比如,两名执法人员(办案机构)对某一违法行为进行初查,发现了具体的违法事实,并在未向局长报批的情况下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这时由于外界某种力量的左右,二人决定瞒案不报。

在此种情况下,其他两方要对其进行监督和制约的机会是微乎其微的。

同样,还会出现“大案办小”、“小案办了”、“执行无果”等现象。

2、工商所执法办案的权限过小,不利于及时有效的打击违法行为。

随着“小局大所”工作框架的逐步推行,工商所行政执法的职能日益突出。

同时,“全员办案”的要求,也决定了工商所的执法办案在我们整个行政执法中所占的比重将越来越大。

就××××××而言,×××两个工商所查办的案件,无论从数量还是罚没款上,均己超过分局的专职办案机构经检大队。

但我们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工商所查办案件,必须依照《×××工商行政管理局实施<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行政处罚办法》。

基层工商系统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基层工商系统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基层工商系统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是重要的工作职责。

但是,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基层工商系统在执法过程中还存在许多问题,某些问题甚至影响到公正执法,不能有效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需要认真对待并解决。

一、基层工商系统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重罚轻纠”现象存在。

部分办案单位在执法办案时,只注重对当事人罚款,而对违法行为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及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去纠正重视程度不够,在执法中走进了“重罚轻纠”的误区,致使处罚力度打折,法律的权威性减小。

(二)“重实体,轻程序”现象存在。

部分执法人员在执法办案时,不认真遵循行政执法的法定程序,不重视执法程序,将一般程序案件作简易程序案件处理,对“先立案、后调查,先审批、后查扣,先告知、后处罚”等法律程序规定不够重视,存在没有法律依据、未经法定程序就擅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现象。

(三)“重口供,轻调查”现象存在。

部分执法人员对调查取证工作不够重视,不严格按照违法行为法定构成要件的要求全面地收集证据,取证质量不高、调查不实,往往认为当事人承认了违法事实就行,而忽略对其他证据的调查。

甚至故意回避对违法所得的调查,造成定案证据不充分。

(四)“重处罚、轻规范”现象存在。

一是适用法律不够准确,部分执法人员对法规竞合情形处理较为混乱,造成同一类型、同一性质和违法情节相当的案件在处罚幅度上随意性较大,没有体现出“过罚相当”的原则。

二是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流于形式、过于简略,没有围绕违法行为的定性、处罚额度的轻重展开进一步的论证和说明。

三是法律文书制作的不够严谨,调查取证、处罚决定书和罚没收据上的当事人不一致,复议期间和复议机关交代不准确等问题时有发生。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一是办案指导思想不正确。

多年来粗放型的执法习惯已根深蒂固,致使少数办案单位和执法人员思想偏差,对已经流向市场、存在隐患的涉案物品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不能从制止违法行为、维护人民利益的角度出发来办案,存在怕麻烦、怕费事、怕人情、怕出错的消极畏难情绪,认为差不多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深究不放。

工商执法新思路

工商执法新思路

工商执法新思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亟需新思路的引领和推动。

本文将探讨工商执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新颖的思路和方法以应对这些挑战。

一、工商执法现状及问题目前,工商执法在很多地区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是执法行政效率低下,一些地方工商部门运转不灵活,执法过程繁琐,导致执行力度不够,影响了执法效果和公众满意度。

其次,执法缺乏监督和约束,一些执法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问题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公平公正的执法形象。

此外,工商执法容易陷入一些僵化的框架,无法灵活应对新情况和新问题,制约了执法质量的提升。

二、改进工商执法的新思路为了解决以上问题,并推动工商执法向更高效、更公正、更灵活的方向发展,我们可以尝试以下新思路:1. 强化执法力量和资源为了提高工商执法的实施效果,我们需要充实执法队伍的人员数量和质量。

可以通过加大招录力度、改进培训机制、提高执法人员福利待遇等方式来吸引更多的人才加入工商执法队伍。

同时,还要积极争取更多的财政资源,为执法活动提供充足的物质保障,例如购置高科技执法设备、提供现代化办公场所等。

2. 引入技术手段提升执法效率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我们可以借助现代化的技术手段来提升工商执法的效率和质量。

例如,可以建立在线举报平台,便于公众随时进行投诉和举报;利用大数据分析,发现经济领域的异常状况和风险等。

此外,执法人员可以使用移动终端设备实时记录执法过程,增加执法透明度和公正性。

3. 推行案件快速审理机制为了避免执法案件长时间滞留,陷入审理瓶颈,我们可以推行案件快速审理的机制,通过简化审批流程、加强垂直管理和横向协调等方式来提高案件的处理效率。

此外,还可以探索建立工商执法人员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合作机制,加快案件的办理速度和质量。

4. 强化执法监督和问责机制为了减少执法乱象和滥用职权的问题,加强执法监督和问责机制是非常必要的。

可以建立第三方监督机构,定期对工商执法行为进行评估和监督;同时,加强内部管理,建立从严的执法纪律和审批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和问责。

工商部门树立监管执法权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工商部门树立监管执法权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监管执法2014—1工商部门树立监管执法权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山东省苍山县工商局宋红雨按照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部署要求,政府要依法严格市场监管,推进公平准入,完善监管体系,规范市场执法,维护全国市场的统一开放、公平诚信、竞争有序。

以深化机构改革、推进职能转变为契机,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创新机制,改进管理,全面加强市场监管。

建立有权威的监管执法机关,努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是工商部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期的重要任务。

本文立足基层工商机关市场监管执法工作实际,对转变职能、建立有权威执法机关存在的障碍、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和建议。

一、工商部门树立监管执法权威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监管理念存在偏差一些基层单位对职能定位把握不准.未能按照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政府职能总体要求,全面、准确地履行工商职能,职能缺位、错位、越位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

未能充分认识市场监管是工商部门的第一职责,进而正确处理好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的关系。

未能通过有效的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

把市场监管执法简单理解为违法案件查处,对市场违法行为的发现、查处存在“不告不理”的现象。

没有认识到打造良好的市场秩序,就是服务经济发展,往往一讲监管,就放弃服务。

一讲服务,就削弱监管。

职能缺位、错位、越位的大量存在,削弱了市场监管职能,严重损害了监管执法权威。

(二)监管机制不够科学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工商部门监管执法工作面临市场主体多元化、经营业态多样化、市场竞争激36卞圆工7l i管理轩宽烈化的新形势。

客观要求工商部门市场监管机制不断调整、完善。

但是,一些基层工商部门工作机制仍停留在传统落后的层次上,对影响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不能科学有效她应对。

面对数量不断增长的市场主体.市场巡查的频率、方式不科学,不能及时有效发现市场违法行为。

对网络商品交易和服务,缺乏抓手,难以有效监管。

县级局执法科室和工商所的执法分工协作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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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执法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解决的对策思考行政执法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基石,执法监督是有效开展行政执法的保障。

在加快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的大环境下,加强执法行为的监督和制约,对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整体执法水平和执法形象,确保工商部门依法行政,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工商部门在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方面进行了诸多努力,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现有的工商行政执法监督中仍存在诸多问题,研究并完善工商行政执法监督,仍是当前提高工商行政管理能力的一项重要课题。

基于此,笔者将在分析工商行政执法监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成因后,提出若干完善工商行政执法监督的对策思考。

一、工商行政执法监督的提出及漳州做的主要工作工商行政执法监督是指由法定机关和人员依照一定的程序,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的检查、评议、督促、纠正的活动,其主要任务在于督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防止滥用权力和腐败行为的发生,提高工商部门依法行政能力。

1999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监督规定》后,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相继成立了专门的执法监督机构,出台了行政执法质量评议、行政执法过错追究等一系列执法监督制度,并在工作中切实加强了执法监督力度,基本上实现了工商行政执法监督的任务和目的。

笔者所在的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也从加强机构建设、完善制度设计、提高人员素质、强化约束机制等方面入手,在加强工商行政执法监督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加强机构建设为适应执法监督工作的需要,先后成立了法制科、法制股作为专门的执法监督机构,建立了以法制机构为平台,基层工商所法制员为支点的市县所三级法制工作网络,确定了执法监督与行政执法领导分离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执法监督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在经费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将推进执法监督工作所需费用列入经费支出预算,每年从办公、办案经费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普法宣传、学习培训、执法检查的费用,为执法监督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经费保障。

(二)完善制度设计针对当前部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与漳州经济发展的需要存在某些不相适应的状况,制定、实施《查处行政违法违章行为操作规范》、《规范基层行政处罚行为若干规定》等执法规范,明确执法办案的权限、程序和基本要求,规范、指导基层执法办案行为。

同时,出台了《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成立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委员会,进行了行政执法职权分解,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到位。

此外,在总结执法经验和广泛听取一线办案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了一系列执法办案规范文书,有效解决以往执法文书不统一、格式混乱的问题,大大提高了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

(三)提高人员素质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把保证人员配备,提高人员素质作为加强执法监督工作的基础来抓。

现全市工商系统共有法制机构人员33人,基层工商所法制员63名,其中大专以上学历近95%,法律专业达35%,专业素质普遍较高。

同时,通过创设《法制天地》,开展业务培训和案例研讨、案卷评析、跟班学习、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在全系统展开范围广阔、重点突出、注重实效的培训教育工作,确保执法监督工作人员成为全体执法人员学法、懂法标兵,为推进执法监督工作提供人员素质保证。

(四)强化约束机制实行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制度,建立了市县所三级案件核审工作网络,从主体、证据、定性、适用法律、处罚适当性及程序等方面,对案件严格审查把关,实现“案案有核审”,努力做到行政处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罚恰当。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制定了《行政执法质量评议办法》和《行政执法案卷评议细则》,成立了市工商局执法检查和行政执法质量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半年、全年集中互评互查为主,专项检查、现场抽查并进的行政执法检查评议制度,力求通过广泛、深入的执法检查,加强执法行为监督,研究执法薄弱环节,解决执法实际困难,切实增强执法人员对执法工作的把握能力,提高工商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当前工商行政执法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虽经多年的努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监督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获得不小的成效,但若以与时俱进的科学发展观审视当前工商行政执法监督的现状,就不难发现,当前工商行政执法监督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严重影响着这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必须引起我们的关注。

(一)现行体制弊端导致执法与监督矛盾十分突出在现行的工商行政管理体制下,虽然强调依法行政,也更加注重执法的规范性,但在实际工作中,追求“执法成果”和罚没收入,仍是行政执法工作最重要的评判指标。

因此完成案件类型,提高案件数量,增加罚没款收入仍是目前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工作动力所在。

当执法监督工作与追求“执法成果”的目标相抵触时,往往被迫让路,甚至个别执法监督人员也参与到提高“执法成果”的研究中去,致使执法监督职责虚臵的现象日益严重。

同时,以罚没收入定办案经费的执法激励机制,客观上也造成执法中不应有的利益驱动,促使工商行政管理的执法目标愈发偏离监管的轨道。

在一些执法违法的事例中,执法者吹毛求疵、越权管辖、重罚轻管、一事多罚等无不与罚没款相联系。

在这样的体制下,执法监督与行政执法之间的矛盾转变成事关经济利益的冲突,正确的行政执法理念则无法得以灌输和确立,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等依法行政的原则和基本要求的落实必然受到影响。

(二)执法监督正确理念薄弱造成的形式监督不断增多在一些地方和工作人员中,执法监督的正确理念尚未被完全接受,存在不少错误的思想观念和行为倾向。

一是执法者把权力与监督对立起来,重权力,轻监督,甚至采取各种方法规避监督、对抗监督。

有的认为监督是故意挑刺、找茬,影响工作效率,增加执法成本;有的认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硬任务是查案,特别是在在目前人员、经费不足情况下,强调执法监督,并不能解决队伍建设和执法中的现实问题,执法监督应当为执法办案让路。

二是监督者在执法监督中存在怕得罪人的畏难情绪,在履行监督职责中顾虑重重。

有的怕得罪领导和同事,怕影响上下左右的关系,怕挫伤干部的积极性,对发现的错误执法行为不敢纠正和追究过错责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使执法监督流于形式;有的认为监督工作难有作为,不如在其他业务线上工作更易出成绩,因而不安心监督工作。

所有这些都使得执法监督经常成为一种形式或摆设。

(三)执法监督机制缺陷产生的职能缺位日趋严重从实践看,目前执法监督主体在实际行使监督权的过程中,法律授权上赋予的权威性与实际执行中产生的权威性存在较大的差距,导致监督工作难于有效开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难于到位。

这主要与执法监督机制设臵中的一些缺陷有关。

一是在执法监督主体的地位上,虽然作为执法监督重要主体的法制机构是执法监督工作的主管部门,但其与被监督的相关部门,特别是一些要害部门的规格和级别却一样。

这种行政位阶上的平行性,使得其在执法监督过程中,对相关部门,特别是那些要害部门行使权力时,难于发挥法律赋予的权威性,从而造成监督职能的缺位。

这种情况在监督工作得不到上级领导有力支持时尤为明显。

二是在执法监督职责的划分上,作为执法监督主体的法制机构本身,除了要负责执法监督和应对诉讼、复议等本职工作外,目前还要承担职责以外的其他事务,如干部培训、法制宣传、行政指导、平安创建等,使法制机构成了什么工作都参与的“万金油”。

这种工作职责划分上的错乱,使得法制机构人员无法集中有限的精力开展本属于它的执法监督工作,这样也就使得执法监督的职能缺位更加成为可能。

三是在执法监督内部的业务分工上,也存在不科学的地方,影响着执法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

如法制机构同时承担案件核审、听证、执法检查等职能,对于一个具体的行政案件,经过法制机构核审通过后,如果当事人提出听证,依然由同一法制机构,甚至是同一个人开展听证组织工作并出具听证报告提出听证意见。

此时,如果法制机构经过听证否认处罚意见,就等于否认原有核审结果。

因此法制机构往往宁可一错再错,也不会“自打嘴巴”。

同样的道理,在开展同级执法检查时,法制机构也多不愿意对本机构核审的案件提出异议,这也是上级在开展执法检查中往往能发现同级检查中未被发现问题的原因所在。

四是在执法监督合力的形成上,工商机关的内部执法监督主要由纪检、监察、人教、法制等多个部门负责。

法制机构虽然是负责执法监督工作的职能部门,但是由于没有与其他部门形成统一的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在执法监督中形成法制部门管事不管人的现状,对于执法监督中发现的执法违规问题,往往点到为止,无法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理。

由于无法形成相互配合的监督合力,从而也使执法监督效果大打折扣。

(四)执法监督内容失衡带来的总体监督效果不佳执法监督的内容是否全面平衡、恰当合理,直接关系到执法监督的成效。

目前,在执法监督重心的确立上存在一些误区:一是重实体监督,轻程序监督。

大多数法制机构往往习惯于把监督重心放在执法的实体问题上,而对办案程序上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一般不会做过多的探究。

二是重合法性监督,轻合理性监督。

法制机构首要关注的往往是执法权的行使是否具有合法性,而对该行为是否合理、公正,则认为这是属于自由裁量权范畴而不必过多监督,或感到不便监督。

三是重事后监督,事前和事中监督不够。

目前的执法监督主要是事后的审核把关和执法检查考评,而事前的执法决策监督和事中的执法过程监督被忽略,缺乏对执法整体过程的动态监督制度。

四是重对事的监督而忽略对人的监督。

有的地方每年执法质量考评中发现大量执法问题,但被依法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却寥寥无几。

这种重视执法行为的监督而忽视对行为人责任追究的监督方式,不但不能有效地纠正已发生的执法过错行为,反而使有些工商行政管理干部产生“监督无效论”的错误认识,助长执法违法行为的发生。

此外,执法监督法律体系不完备,执法监督方式方法相对滞后等因素也是影响执法监督效果的重要原因,是今后在完善工商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水平同时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三、解决工商行政执法监督中存在问题的若干对策思考针对现阶段工商行政执法监督中存在的最主要问题及其原因,结合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任务、特点,笔者认为,现阶段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监督质量,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必须按照“从严治标、着力治本、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确立科学的工商行政执法监督评价标准要把依法行政,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作为整个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主轴,把依法执法作为执法工作最基本的评判指标,在评优评先、奖励晋级中实施违法否决制,一旦任期出现自己或者下属执法违法,取消一切评优评先、奖励晋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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