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孕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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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产假180天有什么规定 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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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产假180天有什么规定产假劳动法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详细内容请看小编整理。

一、女性产假国家规定是哪些一、女性产假国家规定是哪些1、国家对女性产假的规定:一般有98天,其中产前有15天。

2、如果女职工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则每多生育1个婴儿,产假就可以增加15天。

3、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女职工如何就产假进行维权1、向企业主管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

(1)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该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部门提出申诉。

(2)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3)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需要注意的是应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之内。

3、对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决定或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4、任何单位,不管规模大小,都须给生育子女的女职工安排产检,在较新的产假国家规定中,女职工可以享受较长98天的带薪休假,这段期限拿到的工资是基本工资,包括福利待遇、社保公积金等。

二、较新劳动法产假是如何规定的新劳动法产假规定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规定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根据劳动法,制定本条例。

劳动法关于孕妇的规定

劳动法关于孕妇的规定

劳动法关于孕妇的规定劳动法关于孕妇的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法》: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42条的规定(见下)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4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女职工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号)2017劳动法孕妇的权利女职工生育期间的权利可以分为两大部分:一是健康权,包括〔一〕不从事有害健康的工作的权利,我国劳动法根据女职工孕前、孕期、哺乳期的不同需要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二〕休息、休假的权利:女职工在孕期享有正常作息、工间休息的权利;流产和生产享有产假。

〔三〕其他权利:产前检查按出勤对待、劳动时间内给予哺乳时间、单位应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照料婴儿方面的困难。

二是劳动保障权: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享有不被解雇的权利、不被降低待遇的权利、享受生育保险的权利。

我国劳动法意义上的职工是指由用人单位所录用雇佣,并在用人单位管理下从事劳动以获取工资性收入的法定范围内的劳动者。

[1 ]我国劳动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及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2 ] 一般认为“劳动者”不包括国家公务员、军事人员、城镇失业人员、农民、个体工商业者、家庭保姆等。

孕妇裁员赔偿标准

孕妇裁员赔偿标准

孕妇裁员赔偿标准在中国的劳动法中,对于孕妇的裁员赔偿有严格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是对孕妇裁员赔偿的参考内容:一、不得裁员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孕妇在怀孕期、产假期(包括陪产假)和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在孕妇处于怀孕、产假和哺乳期的情况下,雇主不得随意裁员。

二、裁员的合法原因如果孕妇处于非怀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雇主有正当合法的裁员原因,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解除劳动合同,那么雇主需要支付相应的裁员赔偿。

三、裁员赔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雇主裁员需要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并根据员工的工龄、工资及是否存在单位违法行为等不同情况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1. 一个月工资标准赔偿金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如果劳动者在同一单位工作期限不满一年的,工资不低于本单位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倍。

因此,对于工作期限不满一年的孕妇,裁员赔偿金基准为一个月工资的三倍。

2. 一个月工资的两倍赔偿金如果孕妇在同一单位工作期限满一年但不满十年,裁员赔偿金基准为一个月工资的两倍。

3. 一个月工资的三倍赔偿金如果孕妇在同一单位工作期限满十年以上,裁员赔偿金基准为一个月工资的三倍。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工资为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前一个月的平均工资。

此处平均工资的计算方式与企业内部规定有关,一般为根据员工的实际工资情况进行计算。

四、其他补偿与权益保障在裁员赔偿之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孕妇还享有以下权益保障:1. 领取生育津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孕妇可以享受社会保险的生育津贴。

具体的生育津贴标准按照规定的最低和最高生育津贴标准进行支付。

2. 产假权益孕妇在劳动合同解除后,仍可以享受产假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孕妇有权休产假,享受全薪待遇,并保留工作岗位。

劳动法对孕妇的规定

劳动法对孕妇的规定

劳动法对孕妇的规定
劳动法中对孕妇的规定主要包括保护孕妇的身体健康、提供合理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等方面的内容。

首先,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雇主不得因为女职工怀孕而解雇或降低其工资待遇。

雇主不得以怀孕为由不予录用女性应聘者,或者事先知道女职工怀孕后,终止其劳动合同。

这一条款的制定,旨在保障孕妇的就业权益,防止其因为怀孕而受到歧视或不平等待遇。

其次,劳动法对孕妇的工作时间、工作强度等方面也有一定的规定。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孕妇在怀孕期间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每天八小时,平均每周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

此外,孕妇有权利要求减轻工作强度或调整工作环境,保证身体健康。

雇主应该根据孕妇的实际情况,提供符合孕妇身体状况的合理、安全的工作环境,同时也应该提供相应的工资保障。

另外,劳动法还规定了孕妇的特殊保护措施。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雇主应该为孕妇提供合适的劳动保护措施,确保孕妇的身体健康。

在具体操作中,雇主应该合理安排孕妇的工作岗位,避免对孕妇身体健康造成不利影响的工作,比如接触有害物质、从事重体力劳动等。

雇主还应该为孕妇提供充足的休息时间,保证孕妇的休息和饮食可以按时合理安排。

总的来说,劳动法对孕妇的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孕妇的身体健康和权益。

它从就业、工作时间、工作强度、工作环境等方面,确保孕妇可获得合理的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

用这些措施来保
护孕妇的身体健康,使得她们能在怀孕期间保持良好的身体状况,同时也保证了孕妇在工作中的权益不受侵害。

公司辞退孕妇补偿标准

公司辞退孕妇补偿标准

公司辞退孕妇补偿标准
公司辞退孕妇是一个敏感且复杂的问题,涉及到法律、道德和
人性。

在我国劳动法中,对于公司辞退孕妇的补偿标准有明确规定,公司在进行此类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免触犯法律,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公司
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公司确有解除劳动合
同的情况,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具体的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在怀孕
期间被辞退的,公司应当支付其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女职
工在怀孕期间被辞退,且未享受产假的,公司应当支付其一个月工
资的经济补偿。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女职工怀孕、生育享受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果公司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赔偿金。

具体的赔偿金
标准为,女职工怀孕、生育期间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支付
其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如果女职工怀孕、生育期间被解除劳动合同,且未享受产假的,公司应当支付其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赔偿金。

具体
的赔偿金标准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被解除劳动
合同的女职工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如果女职工未享受产假的,用
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总之,公司辞退孕妇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合理的补偿。

否则,公司将面临法律责任和社会舆论的谴责。

希望各位雇主能够
尊重女职工的生育权益,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营造和谐的劳动
关系。

劳动法辞退孕妇赔偿标准规定

劳动法辞退孕妇赔偿标准规定

劳动法辞退孕妇赔偿标准规定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保障劳动者权益引起了广泛关注。

尤其是对于孕妇这一特殊群体,法律保障更加重要。

在劳动法规定的辞退孕妇的情况下,雇主需要按照一定的法定标准向被辞退的职工支付赔偿金。

本文将从劳动法规范孕妇辞退的相关法律规定、雇主责任以及赔偿标准等几个方面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劳动法规范孕妇辞退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42条规定,孕妇自怀孕起至未满一岁,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如果因公司经营状况不佳、重组等原因,导致公司必须进行裁员,而被辞退的孕妇必须通过法定程序进行辞退。

同时,《劳动法》第99条也规定,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雇女职工或者在女职工怀孕、哺乳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与该女职工一个月工资相当的赔偿金。

在规范孕妇辞退方面,2012年颁布的《劳动合同法》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对于怀孕和哺乳期的女职工,如果企业组织重组、因经济效益等原因不能继续留用而需裁员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作出安排:1.首先与其他同工同酬的男职工一样享有重新安置的机会;2.如企业无法重新安置,则可以与其他同工同酬的男职工一样,享有先行辞退的权利;3.如果无法重新安置且其他职工不能先行离职,则企业想要辞退孕妇,必须与职工沟通协商,达成协议,并支付人事争议解决及其它补偿的费用。

雇主责任劳动合同的解除是雇主和员工之间的主要法律性质较强的关系,因此,雇主在进行裁员决策时需要遵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且需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如未采取合法程序解雇而导致的法律责任需由雇主承担。

在实践中,如果雇主未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支付相应的赔偿金,或者赔偿金不达到法定标准,被辞退的孕妇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赔偿标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了辞退孕妇雇主需支付与该女职工一个月工资相当的赔偿金的标准。

至于最终赔偿标准的确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测算。

劳动合同法孕妇保护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孕妇保护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孕妇保护的规定是什么现在法律在不断的完善相应的劳动合同也是在不断的完善,我们明⽩社会中⽼⼈⼩孩以及妇⼥孕妇是会被特别关注。

在劳动合同中也会对孕妇进⾏特殊保护,下⾯店铺⼩编就来进⾏这⽅⾯的内容相关介绍,欢迎阅读了解。

劳动合同法孕妇保护的规定是什么1、劳动合同关系的特殊保护《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5条规定:怀孕⼥职⼯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

2、⼯作内容的特殊保护《劳动法》第61条规定:不得安排⼥职⼯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对怀孕七个⽉以上的⼥职⼯,不得安排其延长⼯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职⼯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4条规定:⽤⼈单位应当遵守⼥职⼯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

⽤⼈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职⼯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告知⼥职⼯。

⼥职⼯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录列⽰。

《⼥职⼯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6条规定:⼥职⼯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以上的⼥职⼯,⽤⼈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职⼯在劳动时间内进⾏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劳动时间。

3、薪酬待遇的特殊保护《⼥职⼯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5条及《中华⼈民共和国妇⼥权益保障法》办法第23条规定了⽤⼈单位不得因⼥职⼯怀孕、⽣育、哺乳降低其⼯资,且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不受影响。

综上,这些拿员⼯怀孕说事的企业,不要以为只要不解除就可以任意妄为。

降薪、降职、调岗(增加⼯作量或延长⼯作时间)、产检假按事假处理等都属于违反孕期⼥员⼯劳动保护的⾏为,当事员⼯可以据此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付n倍经济补偿⾦。

产期内各项劳动保护的主要规定:1、产假待遇《⼥职⼯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规定:⼥职⼯⽣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育多胞胎的,每多⽣育1个婴⼉,增加产假15天。

劳动法孕妇规定

劳动法孕妇规定

劳动法孕妇规定
劳动法对孕妇的保护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劳动合同中,禁止以怀孕为由解雇或者降低待遇;二是为孕妇提供特殊的福利和休假制度。

首先,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妇女员工怀孕、生育、哺乳等原因,解雇或者降低其工作待遇。

这就意味着,雇主不能因为员工怀孕而开除她,也不能因为怀孕而降低她的职位或工资。

如果雇主违反这一规定,那么孕妇有权利要求雇主恢复原职位或提供相应的补偿。

其次,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孕妇在怀孕期间享受特殊的休假制度。

孕妇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且不得安排夜班工作。

孕妇工作期满七个月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将其工作时间减至六小时,并支付相应的工资。

同时,孕妇享受产假,产假最长为九十六天。

如果孕妇生产过程中出现并发症或者多胞胎,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天。

在孕妇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基本工资。

此外,孕妇还享受哺乳假,在怀孕期满六个月至一年的时间内,每天有一个小时的时间进行哺乳。

除了上述规定外,劳动法还明确禁止用人单位进行性别歧视或者对孕妇进行身体检查。

用人单位不得歧视怀孕的女职工,也不得强制进行孕前或孕后的身体检查;用人单位在聘用女职工时,不得要求她提供怀孕或者结婚的情况。

综上所述,劳动法对孕妇的保护是全面的,旨在保障孕妇的权
益和健康。

劳动法禁止用人单位以怀孕为由解雇或者降低待遇,为孕妇提供特殊的休假和福利制度,同时禁止性别歧视和身体检查。

这些规定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促进女性的就业和保障孕妇的权益。

辞退孕妇补偿标准2024

辞退孕妇补偿标准2024

辞退孕妇补偿标准2024辞退孕妇补偿标准2024辞退孕妇补偿标准是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公司或雇主辞退孕妇员工时需要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补偿款项。

这些补偿款项旨在保障孕妇员工的权益,避免对其生活和工作造成不必要的困扰和负担。

辞退孕妇补偿标准通常由国家相关部门发布,以法律形式规定。

下面将重点介绍辞退孕妇补偿标准在2024年的具体情况。

一般情况下,根据中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雇主不能在孕产期内解雇女职工。

这意味着在孕期和产假期间,雇主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孕妇员工辞退。

但是,如果雇主对孕妇员工需要解雇的情况,雇主需要支付相应的补偿款项。

根据中国《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辞退孕妇员工需要支付补偿款项总额的15倍。

其中,补偿款项的计算方法如下:1.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指孕妇员工每月的固定薪资。

基本工资乘以辞退孕妇员工的服务年限得到基本工资的补偿款项。

2.补贴和津贴补贴和津贴包括各种福利、奖金、津贴等。

补贴和津贴乘以辞退孕妇员工的服务年限得到补贴和津贴的补偿款项。

3.工龄工资服务年限满一年的员工可以享受工龄工资。

工龄工资是指孕妇员工的基本工资乘以其服务年限的10%。

工龄工资乘以辞退孕妇员工的服务年限得到工龄工资的补偿款项。

以上三项补偿款项相加即为辞退孕妇员工需要支付的最低补偿金额。

补偿款项的具体计算和支付时间可以根据雇主和孕妇员工之间的协商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整。

需要注意的是,辞退孕妇员工的条件和程序不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符合合同约定和劳动法规定的合法情况。

如果雇主存在非法辞退孕妇员工的行为,孕妇员工可以通过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国际上,各个国家和地区对辞退孕妇员工的补偿标准也存在差异。

因此,在跨国公司或国际企业中,雇主需要参考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为辞退孕妇员工提供合理的补偿。

综上所述,2024年辞退孕妇补偿标准根据中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辞退孕妇员工需要支付补偿款项总额的15倍,具体金额由基本工资、补贴和津贴、工龄工资的补偿款项相加计算得出。

劳动法孕妇请假规定

劳动法孕妇请假规定

劳动法孕妇请假规定劳动法规定孕妇享有特殊保护措施,其中之一就是孕妇请假。

孕妇请假在劳动法中有明确规定,下面我们来看看具体规定。

一、孕期妇女需要请假的情况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孕期妇女在以下情况下需要请假:1. 孕期生病需要请假治疗;2. 孕期需要休息养生;3. 孕期需要进行产前检查。

二、孕期妇女请假的申请方式孕期妇女如需请假,应当向雇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如病情需要请假,应当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如需要休息养生,应当提供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如需要进行产前检查,应当提供医院出具的检查证明。

三、孕期妇女请假的时间和期限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孕期妇女请假的时间和期限如下:1. 孕期生病需要请假治疗的时间,按照病情需要,可请病假或者事假,一般不应超过时限;2. 孕期需要休息养生的时间,应当根据孕妇的身体状况确定,但不应超过15天;3. 孕期需要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应当根据医生的建议确定,但不应超过7天。

四、孕期妇女请假时的工资待遇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孕期妇女请假时,应当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具体如下:1. 孕妇生病请病假的,应当按照病假工资标准支付工资;2. 孕妇生病请事假或者进行产前检查的,应当按照工资支付日常工资;3. 孕妇需要休息养生的,应当按照工资支付日常工资的同时,如符合规定,应当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五、禁止辞退孕期妇女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雇主不得因为孕期妇女请假或者怀孕等原因辞退孕期妇女或者开除孕期妇女。

否则,雇主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孕期妇女请假是劳动法中保障孕妇权益的一项措施。

在请假过程中,孕期妇女应当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进行申请,并应当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同时,雇主不得因为孕期妇女请假或怀孕等原因辞退孕期妇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孕妇工作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孕妇工作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见《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中第五、六、七条规定)的劳动。

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为90 天,其中产前休假15 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 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 天。

1、孕妇享有不被降低工资的权利在我国,工资分配实行男女同工同酬,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

(《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2、女职工在孕期禁止从事铅、贡、苯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制药作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乙烯雌酚生产的作业,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剂量的作业,人力进行土方和石方的作业,强体力作业,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工作中需频繁弯腰、下蹲、攀高的作业和高处作业等。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劳安字[1990]2 号)3、关于女职工的劳动时间安排,《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不得延长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怀孕女职工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7 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和适当减轻工作。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期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算作劳动时间,即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矿工处理。

对在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地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

劳动法对孕妇的规定

劳动法对孕妇的规定

劳动法对孕妇的规定1.禁止用人单位安排孕妇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2.孕妇享有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3.以及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等。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劳动法辞退孕妇怎么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因此,单位无故辞退孕妇的话,应当向该员工支付赔偿金,而赔偿金往往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且应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赔偿给该员工。

单位在产假之前辞退怀孕职工,应支付产假工资:产假128天×津贴或工资= 元;《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 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辞退孕妇赔偿金的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孕妇夜班劳动法规定

孕妇夜班劳动法规定

孕妇夜班劳动法规定
孕妇夜班劳动法规定是保护孕妇身体健康和胎儿安全的重要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孕妇有权利享受特殊保护,雇主不得安排孕妇工作于对身体和胎儿有危害的环境中,不得安排孕妇从事对身体有危害的劳动。

此外,国家还具体针对孕妇夜班劳动制定了一系列规定,以下为夜班劳动法规定的要点:
1. 禁止安排孕妇从事夜班劳动:孕妇不得参加夜班劳动,即在国家规定的晚上10点至次日早上6点之间工作。

这是因为夜
班劳动可能对孕妇的身体和胎儿健康造成危害,而且在这个时间段内孕妇休息、休养和照顾自己的需求更大。

2. 孕妇权益保护:雇主不得因孕妇怀孕而解除劳动合同,不得降低孕妇的工资、福利待遇以及其他权益。

在孕期和产假期间,雇主应提供相应的福利和待遇,例如提供合理的工资补偿、产假津贴等。

3. 孕妇工作时间调整:孕妇在怀孕期间,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医生的指导,与雇主协商调整工作时间。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孕妇在病情严重或危险时,有权休假护理自己的健康,雇主应给予相应的工资。

4. 孕妇工作环境保护:雇主应提供相对安静、安全、卫生、无毒害和无辐射的工作环境给孕妇工作,在工作过程中由于身体状况需要休息、饮食、上厕所等,雇主应给予合理便利。

5. 孕妇体检:雇主应负责为孕妇提供免费的产前体检,对孕妇的身体状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并提供合理建议和安排。

总之,孕妇夜班劳动法规定旨在保护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安全,确保孕妇在工作期间得到合理的休息和照顾。

雇主有责任依法履行保护孕妇权益的义务,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便利条件。

同时,孕妇本人也应合理利用相关法律规定和权益,保护自身权益和胎儿健康。

劳动法对于孕妇的规定

劳动法对于孕妇的规定

劳动法对于孕妇的规定劳动法对于孕妇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孕妇劳动者在怀孕期间享有特殊保护,雇主不得解雇孕妇劳动者。

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享有与其它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权利。

2.工作环境。

雇主应当为孕妇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特殊工种或对胎儿有危害的工种不得安排孕妇从事。

对于一些特殊的工种,如化学药品、放射性物质等工作,雇主还应当为孕妇提供特殊防护设备。

3.工作时间。

孕妇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每日八小时,每周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

如果工作会对胎儿产生危害,孕妇劳动者可以要求减少工作时间,但工资应当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4.休息时间。

为了保证孕妇的身体健康和胎儿的发育,劳动法规定孕妇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连续不得超过四小时,应当有至少一小时的休息时间。

此外,孕妇还享有每天额外的一小时生理护理时间。

5.工资待遇。

孕妇享有与其它劳动者同等的工资待遇,雇主不得因为孕妇怀孕而降低其工资待遇。

此外,孕妇劳动者还有权享受产假津贴,根据相关规定,孕妇申请产假后,雇主应当支付其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六作为产假津贴。

6.产假。

劳动法规定,孕妇劳动者享有产假。

孕妇一般享受产假98天,多胞胎分娩的孕妇享受128天产假。

如果工龄满一年的话,孕妇还可以延长15天的附加产假。

7.哺乳假。

为了保护母乳喂养健康发展,劳动法规定孕妇劳动者享有哺乳假。

孕妇劳动者在产假结束后有权利享受每日至少一小时的哺乳假,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小时。

总之,劳动法的规定对于孕妇劳动者提供了一系列的保护措施,旨在保障孕妇的身体健康和胎儿的安全发育。

雇主应当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充分保护孕妇劳动者的权益。

孕妇被辞退劳动法条款

孕妇被辞退劳动法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孕妇享有特殊的劳动保护,包括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在产期、哺乳期期间应享受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首先,针对孕妇被辞退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对于怀孕的妇女,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其怀孕而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其次,对于孕妇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同时,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的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孕妇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间应享受正常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如果孕妇在孕期被辞退,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与用人单位协商:首先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支付赔偿金。

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签订书面协议并继续履行合同。

提起劳动仲裁: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仲裁。

在提起仲裁时,需要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包括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孕期检查证明等。

在仲裁过程中,需要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用人单位的解除行为违法。

提起诉讼:如果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或者仲裁机构不予受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仲裁裁决书、孕期检查证明等。

同时需要根据法院的判决进行维权。

总之,孕妇作为特殊群体应该享有特殊的劳动保护。

如果遇到被辞退的情况应该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并寻求法律援助。

劳动法孕妇请病假规定

劳动法孕妇请病假规定

劳动法孕妇请病假规定
根据劳动法,对于孕妇请病假有专门的规定,以确保孕妇能够获得必要的假期和照顾。

下面是劳动法对孕妇请病假的规定:
首先,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孕妇有权利在怀孕期间休假,以便适应身体状况的变化和实施必要的医疗检查。

根据具体情况,孕妇可以根据医疗需要请病假。

其次,根据劳动法规定,孕妇请病假的期限可以由医生根据孕妇的具体状况来决定,以确保孕妇得到充分的休息和恢复。

医生通常会依据孕妇的健康状况和孕周数来确定请假时间的长短。

此外,根据劳动法,公司或雇主应当视孕妇请病假为合理的,请假原因,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护措施。

雇主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为孕妇提供休假、调岗、减少工时等合理的安排,以适应孕妇的身体变化和生理需求。

另外,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孕妇在怀孕期间,如果确实需要病假,请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计算,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孕妇的工资待遇。

孕妇请病假期间,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并及时支付给孕妇应有的工资。

最后,根据劳动法,公司或雇主不得因为孕妇请病假而对其进行任何负面的歧视或处罚。

即便孕妇请病假导致工作进度受到影响,公司或雇主也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孕妇的权益,并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总的来说,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孕妇请病假应当得到合理的安排和支持。

雇主应当根据孕妇的具体情况,提供必要的休假、调岗和减少工时等措施,以保护孕妇的健康和利益。

同时,雇主不得因为孕妇请病假而歧视或处罚孕妇,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并维护孕妇的合法权益。

劳动法孕妇请假规定

劳动法孕妇请假规定

劳动法孕妇请假规定引言劳动法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法律法规之一。

其中,保护孕妇劳动者的权益是劳动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我国,劳动法为孕妇劳动者请假提供了一系列的规定,以确保孕妇的身体和工作环境得到适度的保护。

本文将介绍劳动法关于孕妇请假的规定,并探讨其背后的含义和应用。

一、合法权益保障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孕妇劳动者有权利根据医嘱申请不适于工作岗位的调动或者停工留薪,也就是常所说的“孕期调动”和“产假”。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孕妇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胎儿的生命安全,确保她们能够在孕期得到合理的休息和护理。

二、孕期调动孕期调动是指孕妇劳动者因怀孕期间工作岗位可能对身体健康造成影响而申请调动到适应其身体状况的岗位。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雇主在孕妇劳动者提供医疗证明或由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产妇或者婴幼儿护理专家意见书的情况下,应尽量满足其合法的工作调动要求。

这就意味着雇主必须根据孕妇劳动者的身体状况合理安排其工作,提供相应的保护和照顾。

三、产假产假是孕妇劳动者在生育后享受的休假权利。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孕妇劳动者可以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

在特殊情况下,如多胞胎、难产等,产假可以延长至17周。

此外,根据国家的法规和政策,不同地区和单位还可能给予孕妇劳动者额外的产假或者产前休假。

四、合理调休除了孕期调动和产假之外,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孕妇劳动者还有权利享受合理的调休。

比如,孕妇因为妊娠反应、身体不适等原因无法按照正常工时工作,雇主应该根据医疗证明和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的意见给予她们相应的调休时间。

这样做既有利于孕妇劳动者的身体康复,也是对其合法权益的充分尊重。

五、法律责任和违法行为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雇主不得以孕妇怀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不得降低孕妇劳动者的职务、改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待遇,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如果雇主违反上述规定,孕妇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其合法权益。

孕妇加班规定

孕妇加班规定

孕妇加班规定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孕妇加班有以下规定:一、禁止孕妇加班孕妇在法定的劳动保护期内,即怀孕28周之前和生育后14周之内,不得加班工作。

这是为了保护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减少胎儿发育异常和妊娠并发症的风险。

二、孕妇加班需要征得医生同意如果孕妇需要在法定劳动保护期外加班,劳动者应该征得医生的同意,并提供合适的医疗证明,证明孕妇身体状况适合加班。

三、孕妇加班工时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

孕妇加班的工时不得超过这个限制,以保证孕妇有足够的休息和恢复时间。

四、孕妇加班工资应按照加班工时计算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加班工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150%支付。

同样适用于孕妇加班工资的支付,工资应根据加班工时计算,并按照加班工资标准支付。

五、单位应提供良好的劳动环境为保护孕妇的身体和胎儿的健康,单位应提供良好的劳动环境,确保工作场所没有危害孕妇和胎儿健康的因素存在。

如噪音、化学品、放射性物质等。

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以确保孕妇在工作中的安全。

六、单位应提供适应孕妇的工作单位应根据孕妇的身体状况提供相应的适应工作,避免孕妇从事对身体有害或者有较大劳累的工作。

如需要安排孕妇从事轻微的工作或提供合适的工作设备等。

七、孕妇加班应避免夜班、加班等特殊工作单位应避免将孕妇安排在夜班工作和需要加班的特殊工作岗位上。

因为夜间工作和长时间加班会给孕妇的身体和胎儿的健康带来不利影响。

总之,孕妇加班的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孕妇和胎儿的健康,提供合适的劳动环境和工作安排。

单位应认真履行相应的责任,确保孕妇的权益得以保障。

同时,孕妇本人也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调整工作和生活,以保证自身健康和胎儿的安全。

公司辞退孕妇补偿标准

公司辞退孕妇补偿标准

公司辞退孕妇补偿标准在我国,公司辞退孕妇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对于公司辞退孕妇的补偿标准,我国法律法规有明确的规定,公司应当依法给予孕妇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和福利待遇。

以下将从法律角度出发,对公司辞退孕妇的补偿标准进行详细解析。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公司不得因妇女员工怀孕、生育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公司因故解除孕妇员工的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并且在孕期和产假期间支付工资。

对于孕期工资的支付,公司应当按照孕妇员工的平均工资进行支付,同时还需支付相应的产假工资。

其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司辞退孕妇员工后,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具体的补偿标准是,孕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不满十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满十年以上的,支付二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同时,公司还应当支付孕妇员工未休假的年休假工资。

再次,《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对于因怀孕、生育、哺乳等原因需要休息的女职工,公司应当按月支付生育保险金。

生育保险金的标准是,按照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计发。

最后,根据《母婴护理假条例》规定,公司应当给予女职工生育护理假,护理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同时,公司还应当支付护理假期间的生活补助费,具体标准由当地政府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辞退孕妇的补偿标准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公司应当依法支付孕妇员工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生育保险金以及护理假期间的工资和生活补助费。

任何公司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对孕妇员工进行歧视和辞退。

同时,孕妇员工也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公司和员工都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孕妇员工的合法权益,营造一个和谐的劳动关系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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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关于孕妇得规定
劳动法关于孕妇得规定1、《中华人民共与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法》: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得,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42条得规定(见下)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4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得,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就是应当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ﻫ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得工作得;ﻫ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得;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得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得。

)ﻫ3、女职工在医疗期、孕期、产期与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得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与哺乳期满为止.(《中华人民共与国劳动法》若干问题得意见劳部发[]号)ﻫ2017劳动法孕妇得权利女职工生育期间得权利可以分为两大部分:一就是健康权,包括〔一〕不从事有害健康得工作得权利,我国劳动法根据女职工孕前、孕期、哺乳期得不同需要作出了具体得规定.〔二〕休息、休假得权利:女职工在孕期享有正常作息、工间休息得权利;流产与生产享有产假.〔三〕其她权利:产前检查按出勤对待、劳动时间内给予哺乳时间、单位应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
乳、照料婴儿方面得困难。

二就是劳动保障权: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享有不被解雇得权利、不被降低待遇得权利、享受生育保险得权利。

我国劳动法意义上得职工就是指由用人单位所录用雇佣,并在用人单位管理下从事劳动以获取工资性收入得法定范围内得劳动者。

[ 1 ]我国劳动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与国境内得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与之形成劳动关系得劳动者,以及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与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得劳动者.[ 2] 一般认为“劳动者”不包括国家公务员、军事人员、城镇失业人员、农民、个体工商业者、家庭保姆等。

我国就是社会主义国家,宪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与国妇女在政治得、经济得、文化得、社会得与家庭得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得权利。

国家保护妇女得权利与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基于女职工得生理特点与繁衍后代得社会职责,我国《劳动法》及有关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对女职工进行特别保护。

具体体现在以下两大方面:
一、健康权
健康权就是指公民依法享有得生命安全与身心健康不受非法侵害得权利。

《劳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得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得劳动与其她禁忌从事得劳动.第四级体力劳动就是指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11304、4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为77%,即净劳动时间为370分钟,相当于“很重”强度劳动.[3]女职工禁忌从事得劳动范围包括: 1、矿山井下作业; 2、森林业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ⅳ级体力劳动强度得作业;4、
建筑业脚手架得组装与拆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行业得高处架线作业; 5、连续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六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二十五公斤得作业。

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禁忌从事得劳动范围包括:1、食品冷冻库内及冷水等低温作业; 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得作业;3、《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第ⅱ级(含ⅱ级)以上得作业。

[ 4 ]对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得女职工,我国法律除了禁止单位安排其从事以上作业外,还进一步赋予其以下权利.ﻫ〔一〕不从事有害健康得工作得权利
1、孕前保护ﻫ根据劳动部《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得规定》第五条,已婚待孕女职工禁忌从事铅、汞、苯、镉等作业场所属于国家技术监督局《有毒作业分级》gb12331—90标准中第ⅲ、ⅳ级得作业.
2、孕期保护ﻫ《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得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得劳动与孕期禁忌从事得劳动.ﻫ〔1〕不从事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得劳动。

第三级体力劳动指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7310、2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为73%,即净劳动时间为350分钟得劳动,相当于重强度劳动。

[ 5 ]ﻫ〔2〕不从事孕期禁忌从事得劳动。

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得劳动范围包括: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得作业; 2、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已烯雌酚生产得作业;
3、作业场所放射性物
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得作业;4、人力进行得土方与石方作业; 5、《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得作业;6、伴有全身强烈振动得作业,如风钻、捣固机、锻造等作业,以及拖拉机驾驶等;7、工作中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得作业,如焊接作业; 8、《高处作业分级》标准所规定得高处作业。

[ 6 ]ﻫ 3、哺乳期保护
关于哺乳期,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与《劳动部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第十四条规定,哺乳期应为十二个月,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至满一周岁。

《劳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得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得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得劳动与哺乳期禁忌从事得其她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与夜班劳动.根据劳动部《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得规定》第七条:乳母禁忌从事得劳动范围:1、第六条中第1、5项得作业;即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得作业;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得作业;2、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得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得作业。

〔二〕休息、休假得权利
1、孕期休息
《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怀孕七个月以上得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与夜班劳动。

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
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在其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得,应当根据医务部门得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她劳动。

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得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得休息时间。

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夜班劳动系指在当日二十二点至次日六点时间从事劳动或工作。

劳动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对“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得解释就是:一般都应执行本规定。

对于女职工比较集中得企业,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确有困难得,请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暂时放宽执行,但要在较短时间内积极创造条件实施本规定得要求。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就是国务院1988年7月21日颁布得行政法规,其位阶低于全国人大常委会1994年7月5日颁布得《劳动法》,《劳动法》禁止安排怀孕七个月以上得女职工从事夜班劳动,任何单位不得再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任何理由安排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得女职工从事夜班劳动. [ 7 ]此外《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还规定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得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得休息时间。

2、流产产假ﻫ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得通知》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得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得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3、产假
《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得产
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得解释:女职工产假九十天,分为产前假、产后假两部分。

即产前假十五天,产后假七十五天.所谓产前假十五天,系指预产期前十五天得休假.产前假一般不得放到产后使用,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得天数与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得天数按病假处理。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

难产得,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得,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国家规定产假九十天,就是为了能保证产妇恢复身体健康。

因此,休产假不能提前或推后。

至于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能否延长寒暑假得时期,则由主管部门确定.产假属于法定假期,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女职工提前上班,应按基本工资得300%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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