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责任书内容及签订程序考核有关指标说明得分加扣分细则
云南某集团下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云南某集团下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云南某集团投资(以下简称集团)下属企业负责人切实履行治理者职责,爱护股东和治理者权益,落实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有效的鼓舞和约束机制,依照《公司法》,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考核的企业负责人,是指由某集团享有出资人权益的下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负责人。
第三条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考核实行项目考核或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考核制度,并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企业资产保值增值、资本收益最大化和可连续进展的要求,考核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
(二)按照企业(或独立核算项目)所处的不同行业和类型,资产经营的不同水平和主营业务等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
(三)按责、权、利相统一的要求建立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同鼓舞约束机制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可追溯的资产经营责任制。
(四)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要求,合理拉开内部收入分配差距。
第四条集团实施对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考核,采取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的方式进行,同时依照考核结果对企业负责人实行奖惩和任免。
第二章开发项目经营业绩考核第五条适合于在确定期间完成的开发项目,实行项目经营业绩考核,以项目的开发周期作为考核期。
第六条开发项目经营业绩责任书要紧包括下列内容:(一)考核内容及指标;(二)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三)考核与奖惩;第七条开发项目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包括项目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和盈余现金保证倍数指标。
1、项目利润总额,是指考核当期经集团财务部核定后的项目报表净利润总额。
2、净资产收益率,是指企业考核当期净利润同平均净资产的比率,运算公式为: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第八条项目经营业绩责任书按下列程序签订:(一)预报项目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
每一项目开始往常,企业负责人按照集团经营业绩考核要求和进展规划,依照项目全面预算治理方案和项目经营业绩考核目标,提出拟开发项目的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并将考核目标建议值和必要的说明材料等报集团。
云南省行政事业企业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
云南省行政事业企业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90号作者:云南省人民政府日期:99-11-18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审计内容第三章审计权限第四章审计程序第五章罚则第六章附则经1999年11月10日省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对行政事业企业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促进勤政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企业领导干部(以下简称领导干部)是指:(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部门的厅长、局长、主任、科长;(二)县(市、区)长、乡长、镇长、市辖区办事处主任;(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任命和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包括国有控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需要对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主管财经、财务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机关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部门的内部审计机构(以下简称内部审计机构)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依法实施审计监督,查明领导干部应当负有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的活动。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领导,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第六条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应当接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第七条对调任的领导干部,先审计后调任;因特殊情况先调任的领导干部,调任后再审计。
对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的领导干部,可以先审计后离岗,也可以先离岗后审计。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任免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行客观、公正、回避的原则。
第九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所必需的经费,由本级人民政府予以保证。
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云南云景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员工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整体经营绩效,全面实现2012年集团公司下达的经营业绩考核目标。
根据《云南省省属企业管理者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企业管理者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的《2012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及《云景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试行)》,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云景公司经营班子、各部门及云景煤业。
第三条业绩考核实行月度与年度考核相统一、定量与定性指标相结合、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方式进行。
遵循以下原则:(一)激励和约束相结合,重点体现绩效的原则。
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要求,根据集团经营业绩考核相关规定,将经营业绩同管理者、职工的薪酬挂钩,建立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的激励约束机制。
(二)实施对标考核的原则。
以全国同行业先进企业为标杆,持续改进,逐步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考核办法、责任指标、考核结果等均实行公开,整个考核过程实行民主决策,透明化管理,尽量做到公平公正。
(四)把中高层管理者廉洁自律以及企业的安全生产、项目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党建工作、维稳工作与经营业绩挂钩,并实行出现重大问题的一票否决制。
第四条为确保各项经营责任目标得到落实,公司按签订经营业绩责任状的方式进行目标分解、下达,经营业绩考核期周期分为月度和年度。
经营业绩责任书包括下列内容:(一)考核与被考核方的名称或姓名;(二)考核内容及指标;(三)考核与奖惩;(四)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五)责任书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六)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二章考核组织第五条公司设立绩效考核委员会,负责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工作,对云景煤业及公司各部门进行经营业绩考核。
人力资源部为执行机构,负责绩效考核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绩效考核委员会成员由总经理(或委托人)、人力资源部、战略运营部、财务部、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内审部、生产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
云南省省属企业公司章程管理暂行办法-云国资法规[2009]38号
云南省省属企业公司章程管理暂行办法正文:---------------------------------------------------------------------------------------------------------------------------------------------------- 云南省省属企业公司章程管理暂行办法(云国资法规【2009】38号2009年2月18日)第一条为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规范省属企业公司章程的制定、修改、审核、审查及备案工作,理顺出资人与所出资企业、出资主体与产权代表之间的关系,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属企业是指由省国资委代表省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
省属企业公司章程的制定、修改、审核、审查及备案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公司章程的制定是指省国资委制定国有独资公司章程或者由省国资委授权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制定本公司章程,以及国有控股、参股公司股东会制定本公司章程的行为。
公司章程的修改是指省国资委或省国资委授权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以及国有控股、参股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行为。
公司章程的审核是指省国资委对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制定、修改的章程进行审查核准的行为。
公司章程的审查是指省国资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股权控制关系、协议或其他安排,对国有控股、参股公司制定或修改的公司章程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进行审查的行为。
公司章程的备案是指国有控股、参股公司制定或修改的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省国资委备案的行为。
第四条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应当符合《企业国资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上市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除按照本办法规范管理外,还应当符合中国证券管理机构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集团公司相关责任人经营业绩考核方案
集团公司相关责任人经营业绩考核方案集团总部各职能部门、各分、子公司:为进一步落实集团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健全完善公司负责人激励约束机制,引导促进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方案,请认真探讨,提出建议。
1总则1.1 根据《公司法》及集团的发展战略,充分调动集团下属公司负责人及总部各职能部门责任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 考核人范围1.2.1 本办法考核的是集团内控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集团全资及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集团职能部门以下人员的经营业绩 :1.2.1,1 集团全资公司不设董事会的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1.2.1.2 设立董事会的集团全资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不含职工董事和外部董事)、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裁助理、总监及集团总部的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等年薪制的员工1.2.1.3 集团控股公司中由集团推荐担任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裁助理、总监等年薪制员工。
1.3 考核方法1.3.1 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实行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考核制度。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由集团行政管理总部组织实施,采取集团董事长或者其授权代表与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的方式进行。
1.4 考核原则1.4.1 依制度考核原则。
按照公司资产保值增值、股东价值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依制度考核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
1.4.2 客观公正原则。
按照公司所处的不同行业、资产经营的不同水平和主营业务等不同特点,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实行科学的分类考核。
1.4.3 可持续发展原则。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推动公司不断提高战略管理、价值创造、自主创新、资源节约,引导促进公司转变增长方式,不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1.4.4 权责对等原则。
建立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同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和科学合理、可追溯的资产经营责任制,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与薪酬挂钩推动公司层层落实公司的资产经营和保值增值责任。
云南省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
云南省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第一篇:云南省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我省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企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17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国有企业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重要意义(一)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国有企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基础。
当前,国有企业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结构、实现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企业“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涉及企业改革发展的各个方面和关键环节,贯彻落实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于企业实现科学发展至关重要。
(二)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民主集中制在国有企业决策中的重要体现。
民主集中制是党重要的组织原则。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仅能够集中各方智慧,避免决策失误,而且能够规范企业主要负责人决策行为,防止独断专行。
同时,能够充分发挥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决策中的主导作用,统一思想,提高决策执行力。
因此,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既是企业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必然要求,也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在企业决策中的重要体现。
(三)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保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是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既是深化企业改革、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重大课题,也是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环节。
云南红塔烟草集团KPI关键绩效指标考评说明书(DOC 38页)
关键绩效指标考评说明编制:经济运行部日期:二○一○年十二月目录一、关键绩效指标考评方式 (3)二、关键绩效指标考评时间 (4)三、各部门关键绩效指标考评说明 (5)1、“共性指标”的考评 (5)2、集团工会关键绩效指标 (5)3、纪检监察办公室关键绩效指标 (6)4、党委工作部关键绩效指标 (7)5、经济运行部关键绩效指标 (7)6、财务部关键绩效指标 (8)7、营销中心关键绩效指标 (9)8、技术中心关键绩效指标 (9)9、工程技术部关键绩效指标 (10)10、人力资源部关键绩效指标 (11)11、集团办公室关键绩效指标 (11)12、安保部关键绩效指标 (12)13、动力部关键绩效指标 (12)14、综合生产管理部关键绩效指标 (13)15、生产一、二部关键绩效指标 (14)16、大理、楚雄卷烟厂关键绩效指标 (14)17、物资公司关键绩效指标 (14)18、烟叶公司关键绩效指标 (15)19、红塔物业公司关键绩效指标 (15)20、云南红塔有限责任公司关键绩效指标 (16)21、红塔服务公司关键绩效指标 (16)四、各部门关键绩效指标考评说明表 (17)集团工会关键绩效指标考评说明 (17)纪检监察办公室关键绩效指标考评说明 (18)党委工作部关键绩效指标考评说明 (19)经济运行部关键绩效指标考评说明 (20)财务部关键绩效指标考评说明 (21)营销中心关键绩效指标考评说明 (22)技术中心关键绩效指标考评说明 (24)工程技术部关键绩效指标考评说明 (25)人力资源部关键绩效指标考评说明 (26)集团办公室关键绩效指标考评说明 (27)安保部关键绩效指标考评说明 (28)动力部关键绩效指标考评说明 (29)综合生产管理部关键绩效指标考评说明 (30)生产一、二部关键绩效指标考评说明 (31)大理、楚雄卷烟厂关键绩效指标考评说明 (32)物资公司关键绩效指标考评说明 (33)烟叶公司关键绩效指标考评说明 (34)红塔物业公司关键绩效指标考评说明 (35)云南红塔有限责任公司关键绩效指标考评说明 (36)红塔服务公司关键绩效指标考评说明 (37)红塔集团2007年关键绩效指标考评说明为有效贯彻落实《红塔集团绩效管理制度》,确保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现对2007年各部门关键绩效指标的考评作以下具体说明:一、关键绩效指标考评方式1、关键绩效指标从类型上分为“定量”和“定性”两类指标,从考评时间上分为“适用于季度和年度考评”和“只适用于年度考评”两类。
云南省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责任书内容及签订程序、考核有关指标说明、得分加(扣)分细则
附件5经营业绩责任书内容及签订程序一、经营业绩责任书内容(一)考核与被考核方的名称或姓名;(二)考核内容及指标;(三)考核与奖惩;(四)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五)责任书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六)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二、经营业绩责任书签订程序(一)报送考核目标建议。
考核期初,省属企业董事会根据本办法,按照主管部门经营业绩考核要求,将考核期内考核目标建议值和必要的说明材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送主管部门。
(二)确定考核内容。
主管部门对企业提出的考核目标建议值进行审核,并就考核目标值及有关内容与企业董事会沟通后予以确定。
(三)考核与被考核方签订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
附件6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指标说明一、年度目标考核指标(一)利润总额指以集团企业年度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为基础,加上经认定的视同利润部分的总和。
基础数据取值于合并《利润表》。
本指标考核企业年度经营成果情况。
(二)经济增加值(EVA)指企业税后净营业利润减去资本成本后的余额。
数据取值于《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及有关财务报表。
本指标考核企业运用股东资本和债务资本创造价值能力大小。
经济增加值=税后净营业利润-资本成本资本成本=调整后资本×平均资本成本率税后净营业利润=净利润+(利息费用+研发费用调整项)×(1-企业所得税税率)调整后资本=平均所有者权益+平均负债合计-平均无息流动负债-平均在建工程利息支出是指企业财务报表中“成本费用”项下的“利息支出”。
研发费用调整项是指企业财务报表中“成本费用”项下的“研发费用”。
无息流动负债是指企业财务报表中“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交税费”、“应付职工薪酬”、“其他应付款”和“其他流动负债(不含其他带息流动负债)”等;对于“长期应付款”和“特种储备基金”,可视同无息流动负债扣除。
在建工程是指企业财务报表中的“在建工程”。
商业一类企业的资本成本率确定为4%。
商业二类企业的资本成本率确定为3.5%。
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2016
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发布时间:2016-12-15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3号《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经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予公布。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肖亚庆2016年12月8日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引导中央企业提质增效升级,实现做强做优做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以及深化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考核的中央企业负责人,是指经国务院授权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家出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中由中央和国资委管理的人员。
第三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依法依规。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的要求,建立健全依法合规经营、可追溯的资产经营责任制。
(二)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
根据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遵循企业发展规律,实行与企业功能定位、经营性质和业务特点相适应的分类考核,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坚持与激励约束紧密结合。
建立与企业负责人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定位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紧密挂钩的差异化激励约束机制。
(四)坚持短期目标与长远发展相统一。
强化国际对标和行业对标,构建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考核体系。
第四条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采取由国资委主任或者其授权代表与企业主要负责人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的方式进行。
第二章考核导向第五条突出发展质量,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改善经营管理,实现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7.31•【字号】云政办规〔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考核评价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各省属企业:《云南省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7月31日云南省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系列决策部署,切实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省属企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做强做优做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属企业,是指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由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或其他省直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或全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考核的省属企业负责人是指省属企业中由省委或省国资委党委、省直部门党组(党委)管理的董事会成员(不含外部董事和职工董事)。
省属企业董事会应当按照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以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制度。
第四条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加快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持续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
省属国有企业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实施方案
附件1: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实施方案为充分发挥监管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重要抓手作用,引导促进企业提高资本运营质量、效率和收益,加快转型升级、加强创新驱动、提升内部管理、防范经营风险,促进全省经济稳定增长,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类设置年度考核指标根据监管企业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功能与作用,对不同功能企业,突出不同考核重点,科学设置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及权重。
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分为基本指标和分类指标。
(一)基本指标。
1、考核利润。
考核利润是指经核定的企业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的计算,可以考虑经核准的因企业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等发生的可视同利润调整的因素,但应扣除当期收到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费用化支出、企业非因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需要而处置企业资产所取得的收益以及省国资委审核认定的其他非经常性收益。
计算公式为:考核利润总额=报表利润总额+审计调整数额+经核准的当期企业消化以前年度潜亏+视同利润调整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费用化支出-资产处置收益-省国资委审核认定的其他非经常性收益企业在考核年度内发生的改革改制、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等方面的支出费用,经企业申请、省国资委审核,可部分或全部视同考核利润。
2、经济增加值。
经济增加值是指经核定的企业税后净营业利润减去资本成本后的余额(考核实施方案见附件3)。
3、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是指企业考核期末扣除客观因素(由省国资委核定)后的国有资本及权益同考核期初国有资本及权益的比率。
(二)分类指标。
分类指标一般2—4个,由省国资委根据企业功能定位、所处行业特点,考虑企业发展目标、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等因素,设置反映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管理短板和功能任务的指标。
1、竞争类企业分类指标。
竞争类企业分类指标由反映市场竞争能力和“管理短板”的指标构成。
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发展阶段、企业管理短板和产业引领任务,有针对性地设置,主要包括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市场占有、成本控制、风险防控等方面的指标。
国企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计分细则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计分细则一、年度自主经营业绩考核计分方法自主经营业绩考核综合得分=基本指标得分+分类指标得分+评议指标得分×15%+加分项-扣分项(一)基本指标计分1、业绩净利润是指经核定后的企业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业绩净利润的计算,可以考虑经核准的因企业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等而对当前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并扣除通过变卖企业主业优质资产等取得的非经常性收益。
该指标的基本分为20分,最高分为25分。
计分方法为:完成目标值得基本分;完成值超过目标值,但未超过对标值(年度考核目标值与前三年实际完成值中的最高值相比较的较高者)部分,每超过目标值2%加1分,最多加5分,超过对标值部分作为奖励年薪的计算依据,不再加分;完成值低于目标值的,每低于目标值2%扣1分,最多扣基本分的20%。
其中:考核目标值为负数,减亏部分的完成值折半计算,盈利部分正常计算。
2、经济增加值是指经核定的企业自主经营业绩净利润减去并表口径的资本成本后的余额。
该指标的基本分为20分,最高分为25分。
计分办法为:完成目标值得基本分;完成值超过目标值,每超过目标值2%加1分,最多加5分;完成值低于目标值的,每低于目标值2%扣1分,最多扣基本分的20%。
其中:考核目标值为负数,减亏部分的完成值折半计算,盈利部分正常计算。
经济增加值考核目标值在零附近的,计分给予特别处理。
(二)分类指标计分该指标的基本分为35分。
若设两项指标的,则营业收入指标的基本分为20分,资产负债率指标的基本分为15分;若设三项指标的,则营业收入指标的基本分为15分,资产负债率指标的基本分为10分,其他个性化指标10分。
具体指标及权重在年度业绩责任书中确定。
计分办法为:完成或超额完成目标值得基本分,没有完成的扣分。
其中:营业收入指标,为每低于目标值2%扣1分,最多扣基本分的20%;资产负债率指标,为每高出目标值0.5个百分点扣1分,最低0分。
(三)评议指标计分市国资委直接管理国有企业由市国资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议;委托管理企业,由市国资委会同主管部门组成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并按下表进行打分。
云南省省属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计分、改革发展能力评价细则
附件3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计分细则一、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的综合计分公式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综合得分=质量效益指标得分×60%+改革发展能力评价得分×30%+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运用×10%+∑考核加分-∑考核扣分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计分(一)质量效益指标计分(以百分制计算)商业类企业质量效益指标得分=净资产收益率得分+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得分+资产负债率得分(金融企业为存款增长率得分)净资产收益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和资产负债率(金融企业存款增长率)的基本分分别为50分、30分和20分,任期中净资产收益率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的3个年度完成值算术平均数达到同期同行业标准值“优秀”、“良好”、“平均”、“较低”、“较差”5个档次的3年算术平均数的,最后一年资产负债率达到同行业标准值“优秀”、“良好”、“平均”、“较低”、“较差”5个档次的,分别按基本分的1.2、1.1、1、0.8、0.6的系数计算得分。
超过“优秀”值的按本指标基本分120%封顶计分,低于较差值的,按照基本分的20%计分。
完成值介于上下两档之间的按照差值法计算得分。
公益类企业质量效益指标考核得分=目标1得分+目标2得分+目标3得分公益类企业质量效益指标考核以同期同行业同类指标的平均值作为目标值即计分基准值。
根据考核指标的重要程度,基本分分别为50分、30分、20分。
完成考核目标值得基本分,考核指标达到同期同行业标准值“优秀”、“良好”、“平均”、“较低”、“较差”5个档次的,分别按基本分的1.2、1.1、1、0.8、0.6的系数计算得分。
超过“优秀”值的按基本分120%封顶计分,低于较差值的,按照基本分的20%计分。
完成值介于上下两档之间的按照差值法计算得分。
(二)改革发展能力评价计分(以百分制计算)主要评价企业负责人任期内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资本结构优化、创新驱动发展、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等方面工作的举措及实施效果。
云南省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
云南省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系列决策部署,切实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省属企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做强做优做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属企业,是指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由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或其他省直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或全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考核的省属企业负责人是指省属企业中由省委或省国资委党委、省直部门党组(党委)管理的董事会成员(不含外部董事和职工董事)。
省属企业董事会应当按照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以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制度。
第四条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加快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持续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
(二)坚持市场化方向。
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正向激励和行业对标,激发企业活力,加快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国内一流企业。
(三)坚持依法依规。
准确把握出资人监管边界,依法合规履行出资人职责,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有效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四)坚持短期目标与长远发展有机统一。
切实发挥企业战略引领作用,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积极构建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考核体系。
区属直管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实施细则
附件1:
区属直管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实施细则
一、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设置
(一)本考核指标分为经济效益指标、重点工作指标和评议指标。
直管企业各类指标权重统一设置如下:
(二)各直管企业各项指标设置如下(所有财务指标按非经常性损益项进行调整):
二、计分标准
(一)各项指标计分标准
(二)重点工作完成质量系数表
三、非经常性损益调整项
(一)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然
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二)以下非经常性损益考核时原则上予以剔除:
1.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收益,包括处置企业股权(创投性企业转让投资性股权除外)、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收益。
2.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及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3.债务重组收益。
4.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5.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收益。
6.其他直管企业申请经区国资局核实予以调整的其他因素,以及区国资局根据相关规定认为需要调整的其他非经常性损益。
(三)企业年度预算内的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益等,可纳入考核净利润。
企业在年初申报预算时应按要求申报,考核时按申报值与完成值孰低原则予以确认。
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模板
2019年度企业负责人年度业绩责任书公司名称甲方名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姓名:职务:乙方名称:姓名:职务:第一条经营业绩考核为明确甲乙双方权责,确保2019年度经营考核工作目标全面完成,结合国家法律有关规定,甲方作为乙方管理人,依法对乙方行使监督管理职能,负责建立乙方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并以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的方式对乙方进行考核和奖惩,乙方依法接受甲方的经营业绩考核。
第二条考核期间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
第三条考核内容甲方对乙方2019年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一)基本指标考核(二)分类指标考核(三)管理提升考核第四条考核与奖惩(一)甲方根据《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及本责任书的规定对乙方进行考核,并对乙方进行奖惩。
(二)年度主要考核指标办法如下:1.乙方年度基本考核指标:完成利润考核目标,绩效薪酬按照市国资委薪酬制度计算。
2.年度考核时,与乙方下列指标向下挂钩:(1)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不符合要求,扣减负责人1-5%绩效薪酬。
(2)企业党建工作(含意识形态)考核为基本合格,扣减负责人2%绩效薪酬;考核为不合格,扣减负责人3%绩效薪酬。
(3)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不稳定事件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视情节扣减负责人1-5%绩效薪酬。
(4)发生甲方应扣减绩效薪酬的其它情形的,按其规定相应扣减负责人绩效薪酬。
(三)乙方超额完成甲方下达的年度利润考核目标,在绩效薪酬兑现同时,可按超额完成考核利润目标部分的5%,提取超额完成利润目标奖励,最高不超过基薪的0.5倍。
(四)其他相关规定1.乙方考核期内盈利,但未完成甲方下达的利润考核指标,该项绩效薪酬按实际完成比例兑现;2.乙方应在甲方考核之前,提交必要的材料及文件依据,甲方对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予以确认。
3.乙方副职负责人薪酬应依据其岗位职责、承担风险和贡献等因素进行年度综合考评后确定分配系数。
对涉嫌违纪违法的班子成员,按相关规定执行。
云南省有限责任公司职责汇编和质量目标考核
云南省xxxxxx有限责任公司二、管理职责总经理1)认真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贯彻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坚持健康、正确的经营方向。
对企业生产经营、产品质量、生产安全负总的责任。
2)领导编制企业的长远发展规划,年度生产经营综合计划,提出各个时期企业的奋斗目标和中心工作及重大措施工方案,使企业不断增强活力,开拓前进。
3)加强生产经营管理,不断提高企业管理素质,确保全面完成任期目标和年度方针目标,不断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4)实行全面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方针,确保各项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或合同要求,尽可能让用户满意。
5)加强职工文化技术教育,促进知识更新,不断提高企业人材素质。
6)坚持“用人唯贤”的方针,正确选拨和利用人才资源,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及职工三者利益关系,使企业凝聚力不断加强。
7)主持好行政全面工作,充分发挥付总经理,“三总师”和各部门的积极作用,使企业生产、经营,行政管理各项重大问题得于及时研究处理。
8)严格把好各类经济合同,各项开支的审批关,保证企业财产不受侵害。
9)定期向董事会、监事会和职大会报告工作,征求意见,自觉接受监督。
10)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有关管理规定;11)制定发布质量方针和目标,提供质量活动的物资保证和经培训合格的人员;确保质量方针和目标的实现,满足建设方和其他方的需求和期望。
12)批准、发布“质量方针”、《质量手册》;13)确保全员树立“以顾客为中心”的理念,以实现顾客满意为目标;14)任命管理者代表,主持管理评审;15)对质量管理体系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16)确保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并满足每个过程有必要的资源。
17)对建立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承诺,并规定各级职责,传达到组织内部全体人员。
18)确保质量管理体现的持续改进的有效性,增强满足规定要求的能力。
副总经理1)协助总经理工作,对总经理布置的工作负责,处理公司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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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共同富裕(下) 课程的考试分71.
以下哪些选项说明在劳动报酬总体下降的情况下,普通劳动者的实际报酬下2. 降幅度更大?()企业职工工资收入与公务员实际收入差距扩A. 大 B.企业高管和一般职工工资差距扩大企业职工要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C. D.行业平均工资差距扩大 3. 以下哪些选项说明国家、企业、居民三者分配关系没有明显改善?()居民收入增长速度长期低于政府财政收入增长速A. 度 B.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没有明显增加 C.劳动者报
酬增长速度低于营业盈余增长速度 D.政府财政收入增长速度长期高于GDP增
长速度
三、判断 ( 共 5 小题,总分: 40 分)
1. 本讲认为应当大幅度提高垄断性行业向国家上交的税后利润,并以此作为收
入分配改革需要支出的成本。
正确
错误
2. 本讲认为,社会保障改革的重点已经从原来要求实现全覆盖转为编制一个符
合全民利益的公平合理的社会保障体系。
正确
错误
3. 当前我国已经实现企业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双轨制的改
革。
.正确错误近二十年来,我国居民收入增长速度长期慢于政府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职4.
GDP的比重也出现不断下降的趋势。
工工资总额占正确
错误本讲认为,基本保障水平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人群之间存在着逆向5.
转移的问题。
正确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