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小学控辍保学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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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小学控辍保学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保障学生接受完整的九年义务教育,使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不流失,学校特与班主任签订此责任书。
1、实行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责任制,落实到班,责任到人,学校和班主任、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
2、坚持依法治校得原则,认真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云南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有关的法律法规,每班的教师每学期对本班的每位学生至少一次走访,对于重点学生做到家访二次以上。重点跟踪有辍学倾向的学生,了解辍学的原因,并做好跟踪记录和家访记录,二日内不复学得学生必须向学校报告,在此项工作中不得力的教师,要追究相关责任。
3、教师要关心后进生,把后进生的进步,作为自己的工作目标,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学困生,经常关心和帮助他们,使他们不因厌学而辍学.
4、切实解决“特困生”的辍学问题,教师不得歧视差生,,对外地学生,不得刁难和拒绝接收。
5、教师要以学生为主,尊重和爱护学生,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做到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6、学校要采取多种措施做好学生的复学工作。在教学中要因材施教,因地制宜的原则,让学生顺利的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把辍学率控制最低。
7、学校实行奖惩,对控学保辍好的班级的教师给予奖励和年终考核评
优,对于控辍保学工作中,因工作不力,造成学生辍学或学生不复学的教师,从绩效工资中扣取一定现金,作为对其惩罚。
8、学校严格做好学生的学籍管理,严格规范学生的转进转出手续。
此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责任书一式二份,校长、班主任各一份。
学校公章
学校校长(签名)班主任签名:
科任教师签名:
201 年月日
镇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完成学业,保证每一位儿童少年享有法律规定的受教育权利,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根据《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乡镇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的通知》(仙政办[20XX]17 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我镇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控辍保学工作落到实处
各村(社区)委会、各中小学要进一步增强"控辍保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抓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 工作的重要意义,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村(社区)主任是所辖区域“控辍保学” 第一责任人,各中小学校长是所在学校“控辍保学”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切实解决“控辍保学”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分解细化“控辍保学”工作目标责任,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做到目标责任到位、工作任务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控辍保学”工作。凡是义务教育辍学率超标的村(社区)、学校,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限期予以整改,确保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二、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切实加大控辍保学工作力度各村(社区)、
各学校每年3月和9月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控辍保学活动月”活动,建立健全乡镇政府、村(社区)共同参与的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管理机制,要实行控辍保学“四包”目标责任制,即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到户、校长包校、教师包学生,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人人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镇政府和村(社区)、中小学校都要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治理辍学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辍学率控制在规定范围。把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巩固学额工作、控制学生辍学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校长工作的重要指标,列入乡镇、村(社区)干部的目标管理和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与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挂钩。
三、加大宣传,增强意识,创造良好的控辍保学环境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如广播、电视、宣传栏、标语等,利用印发资料、召开会议等,加大《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明确政府、社会、学校、家长各自的法律责任,让群众了解义务教育的概念和意义、了解中小学学生辍学的危害。要着力宣传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教育的义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依法使其按时入学等要求;着力宣传县、乡镇两级人民政府组织和督促儿童少年入学、村(社区)协助做好工作、严禁用人单位招用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等法律精神;着力宣传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中小学生的学杂费,国家对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寄宿学生提供生活补助费等惠民政策,让全社会特别是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感受到政府的温暖,从而激发他们送学、入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适龄儿童、少年认识“不依法接受义
务教育是违法”的道理,使广大家长明确“不送孩子读书是违法”的法律规定,树立起“企业雇用未成年人违法” 的法律意识,在全社会形成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措施,依法控辍,扎实抓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1. 建立学龄人口台帐。每年八月份,乡镇政府应牵头组织,公安派出所提供0-17 周岁人口的户口册和外来人口流动情况数据,计生部门提供本辖区内新增出生未申报户口的人员名册,中小学承担儿童少年的台帐建立和跟踪管理工作,由乡镇政府落实专人统一负责汇总,建立电子档案,实行滚动式管理。同时,做好" 三类残疾儿童少年"的摸底、鉴定和造册工作,切实掌握适龄人口状况,为组织入学和控辍提供第一手资料。各小学、初中每月25 日向镇教管办报送当月学生变动情况,每学期初报送小学、初中基础数据。
2. 规范组织入学程序。一是通知入学。乡镇政府根据“ 3-17 周岁学龄人口花名册”,依法通知须进入小学或初中学习的教育对象,并及时发放入学通知书。二是造册建档乡镇控辍保学实施方案乡镇控辍保学实施方案。学生入学注册后,取得相应的学籍,学校要登记造册,建立电子学籍档案。对无故不到校学生,学校应在当日组织家访核实情况,并填写家访记录。三是教育劝学。经确认为辍学的,学校要在2 日内书面通知学生所在地的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共同出面做好学生及其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的返校动员工作。四是敦促复学。经教育劝学无效者,学校应在第三日向乡镇政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写出书面报告。接到学校书面报告后,乡镇政府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无正当理由而不依照法律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上学的学生家长及其他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依法及时送子女返校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