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保安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14稿)
1职业概况
1.1 职业编码
3-02-02-01
1.2 职业名称
保安员
1.3 职业定义
依法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门卫、巡逻、守护、秩序维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安全技术防范和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的人员。

1.4 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保安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保安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5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室外,常温。

1.6 职业能力倾向
具有一定的学习、观察、理解、表达、判断、应变、自卫、自控、沟通、指挥、协调和执行的能力。

1.7 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1.8 职业培训要求
1)晋级培训期限
初级保安员不少于160标准学时;中级保安员不少于160标准学时;高级保安员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保安管理师不少于240标准学时;高级保安管理师不少于240标准学时。

2)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保安员、中级保安员、高级保安员的教师应具有保安管理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公安、法律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培训保安管理师的教师应具有高级保安管理师职业资格或公安、法律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培训高级保安管理师的教师应具有高级保安管理师职业资格2年以上或公安、法律、管理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培训场所设备
满足理论知识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及操作技能培训必要的模拟实训场地,常用体能训练器材、紧急救护器材、常规灭火器材、常用防卫器材、常用入侵探测器、出入口控制设备、安检设备、常用车载技防设备、报警监控系统模拟平台、仿真运钞车等必要设施设备。

1.9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保安员:
(1)经本职业初级保安员技能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
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3)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义务兵。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保安员:
(1)取得本职业初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保安员技能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技工、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或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和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5)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初级士官。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保安员:
(1)取得本职业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保安员技能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技师学院毕业证书;或取得本职业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并经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公安、法律、军事等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工作2年以上。

(5)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中级以上士官和退役军官。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保安管理师:
(1)取得本职业高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保安管理师技能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高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保安管理师技能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本职业高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保安管理师技能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具有15年以上解放军、武警部队服役或公安、安全、审判、检察、司法行政工作经历。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保安管理师:
(1)取得本职业保安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保安管理师技能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
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保安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2)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或上机方式。

操作技能考核采用现场操作或模拟操作等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保安管理师、高级保安管理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3)监考和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中的考试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15,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操作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3,且不少于3名考评人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人。

4)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操作技能考核时间不少于20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min。

5)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操作技能考核在具有必要的体能训练器材、紧急救护器材、常规灭火器材、常用防卫器材、常用入侵探测器、出入口控制设备、安检设备、常用车载技防设备、报警监控系统模拟平台、仿真运钞车等设施设备的室内及室外模拟实训场地进行。

2 基本要求
2.1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职业守则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爱岗敬业,熟悉业务。

(3)掌握技能,强健体能。

(4)文明值勤,热情服务。

(5)见义勇为,乐于奉献。

(6)恪尽职守,保障安全。

2.2基础知识
2.2.1基础理论知识
(1)保安服务业的产生和发展。

(2)保安服务的概念和性质。

(3)保安服务企业的职责和设立条件。

(4)保安员的职责和权限。

(5)保安员的基本素质和行为规范。

2.2.2专业基础知识
(1)保安勤务知识。

(2)自我防卫知识。

(3)犯罪预防知识。

(4)安全技术防范知识。

(5)消防安全知识。

(6)交通安全知识。

(7)紧急救助常识。

(8)危机管理知识。

(9)计算机与网络知识。

(10)心理健康知识。

(11)职业礼仪常识。

(12)公文写作知识。

2.2.3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知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知识。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相关知识。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知识。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知识。

(6)《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知识。

(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知识。

(8)《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知识。

(9)《信访条例》相关知识。

(10)《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相关知识。

(11)《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相关知识。

(12)《》相关知识。

(13)《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知识。

(14)《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知识。

(15)《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相关知识。

(16)《物业管理条例》相关知识。

(17)公安部等有关部委制定的规章的相关知识。

3 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初级保安员、中级保安员、高级保安员、保安管理师和高级保安管理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

3.1初级保安员
3.2中级保安员
3.3高级保安员
3.4保安管理师
3.5高级保安管理师
4 比重表4.1理论知识
4.2操作技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