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保安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

标题:深度解读保安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保安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作为我国保安员从业的核心依据,对保安员的素质要求、职业技能、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定,是保安行业发展的重要标志和指导文件。
今天,我们将对这一标准进行深度剖析,从多个角度全面解读这一重要文件。
一、保安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背景和意义1.1 保安行业发展的背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保安行业的职责和作用日益凸显,保安员的素质和技能要求不断提升。
1.2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意义:保安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出台,对于规范保安员的培训、选拔和考核,提升整个行业的形象和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二、保安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主要内容2.1 职业素养要求:保安员需要具备的职业操守、职业形象和职业道德规范。
2.2 必备知识和技能:包括法律法规、安防知识、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必备知识和技能要求。
2.3 职业技能等级划分:根据保安员的实际工作职责和技能水平,对职业技能进行了等级划分和规范。
三、深度解读保安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3.1 职业素养:在保安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对于保安员的职业素养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如要求保安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这旨在提高保安员的整体素质和职业形象。
3.2 必备知识和技能:标准明确了保安员需要掌握的法律法规、安防知识以及应急处置技能,这些都是保安员必备的职业技能,对于保安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有着重要的影响。
四、对保安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保安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出台是对保安行业的一次提升和规范,但同时也需要不断完善和调整,以适应日益多样化和复杂化的社会需求和安全形势。
保安员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的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以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
总结回顾通过对保安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全面解读,我们对保安员的素质要求、技能要求以及职业素养等方面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这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和理解保安行业的形势和发展方向,对于提升保安员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有着重要的意义。
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相关知识

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相关知识介绍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保安员的招聘、聘用、培训、考核等方面制定的一套标准。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保安员具备必要的职业素养和技能,提高保安效劳的质量和效果。
本文将介绍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的相关知识,包括标准的制定依据、内容等方面。
制定依据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的制定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2.公安部等相关部门公布的有关保安员管理的文件和规定。
3.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要求。
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岗位要求:标明保安员应具备的根本条件和岗位要求,包括年龄、性别、身体条件等。
2.职责和权限:明确保安员在执行职务时的职责和权限,以及工作纪律和行为标准。
3.具体工作要求:对保安员进行具体的技能要求和工作方法的规定,如巡逻、安检、突发事件处理等。
4.培训和考核:规定保安员的培训内容和培训要求,以及考核的方式和标准。
5.职业开展:提出保安员进修学习的要求和职业开展的路径。
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的制定具有重要的意义,主要表达在以下几个方面:1.标准保安员从业行为,提高保安效劳的质量和效果。
2.保护保安员的权益,提高他们的职业地位和社会地位。
3.促进保安员的职业开展,提高他们的素质和能力。
4.保障社会治安,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5.为保安员行业提供统一的标准,方便管理和监督。
实施措施为了确保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的有效实施,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政府部门应加强对保安员行业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标准的落实。
2.保安公司应加强对保安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素质和能力。
3.相关机构可以开展对保安员的培训和技能竞赛等活动,激发保安员的工作积极性。
4.加强对保安员权益的保护,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结论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是保安员行业标准开展的重要保证,对于提高保安效劳的质量和效果具有重要作用。
未来,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这些标准,为保安员的职业开展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
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保安员。
1.2 职业定义合法从事安全管理和安全服务工作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保安员(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保安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保安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室内、室外。
常温。
无毒、无腐蚀性等正常环境中。
1.5 职业能力特征身心健康,具备相应岗位所要求的身高和体能标准,具有一定的观察、理解、表达、判断、应变、自卫、自控、沟通、指挥、协调及自主学习的能力。
1.6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1.7.1 培训期限依法成立的专业保安培训机构,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保安员不少于 200 标准学时;中级保安员不少于 150 标准学时;高级保安员不少于 200 标准学时;保安师不少于 250 标准学时;高级保安师不少于 150 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培训初级保安员、中级保安员、高级保安员的教师应具有保安师及其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公安、法律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保安师、高级保安师的教师应具有公安、法律或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具有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及示教设备、实训场地及训练器材、设备。
1.8 鉴定要求1.8.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保安员:( 1 )本职业保安员经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 2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个月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保安员:( 1 )取得本职业初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 1 年以上。
( 2 )取得依法成立的专业保安培训机构中级职业毕业(专业)证书。
( 3 )军队退役人员、单位保卫员及其它相关安全专业人员、政法院校中专以上毕业者,愿意从事本职业的。
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

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保安员。
1.2职业定义合法从事安全管理和安全服务工作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保安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保安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室内、室外。
常温。
无毒、无腐蚀性等正常环境中。
1.5职业能力特征身心健康,具备相应岗位所要求的身高和体能标准,具有一定的观察、理解、表达、判断、应变、自卫、自控、沟通、指挥、协调及自主学习的能力。
1.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依法成立的专业保安培训机构,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保安员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中级保安员不少于150标准学时;高级保安员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保安师不少于250标准学时;高级保安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
培训初级保安员、中级保安员、高级保安员的教师应具有保安师及其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公安、法律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保安师、高级保安师的教师应具有公安、法律或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具有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及示教设备、实训场地及训练器材、设备。
1.8鉴定要求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保安员:(1)本职业保安员经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个月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保安员:(1)取得本职业初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
(2)取得依法成立的专业保安培训机构中级职业毕业(专业)证书。
(3)军队退役人员、单位保卫员及其它相关安全专业人员、政法院校中专以上毕业者,愿意从事本职业的。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保安员:(1)取得本职业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

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保安员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重要力量,他们在各行各业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保安员的职业行为和技能要求,国家制定了《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
本文将对该标准进行介绍,并探讨其对提升保安员职业素质的意义。
一、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的背景和目的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于XX年XX月XX日正式实施,是为了适应新时代保安员工作的需求,提高保安员的整体素质和职业水平。
该标准由国家相关部门制定,旨在规范保安员的招聘、培训、管理和评价,促进保安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的内容1. 招聘标准:明确了保安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身体健康、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50岁、无犯罪记录等。
2. 岗前培训标准:规定了保安员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长。
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危险品处理等。
培训时长根据不同岗位和工作内容进行分级,确保保安员具备应有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职业行为标准:明确了保安员在工作中应遵守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
包括保护秘密、恪守职业操守、礼貌待人、服从指挥等。
4. 技能要求标准:对不同类别的保安员提出了相关的技能要求。
例如,门卫保安应掌握门禁系统操作、接待来访人员等技能;巡逻保安应具备掌握安全防范技巧、应急处置能力等技能。
5. 管理要求标准:要求保安员单位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考核评价制度、培训制度等。
同时,要求保安员单位对保安员进行定期的技能培训和考核,以确保其工作水平和素质的不断提升。
三、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的意义1. 提升保安员整体素质:通过规范保安员的招聘和培训,保证保安员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工作。
这将提升保安员的整体素质,为他们在工作中更好地履职尽责打下坚实基础。
2. 规范保安市场秩序:通过国家职业标准的试行,能够规范保安市场的秩序,杜绝一些没有经过培训和考核的人员从事保安工作,避免其给社会带来安全隐患。
3. 提高工作效率:通过规范保安员的职业行为和技能要求,能够提高其在工作中的工作效率。
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

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The final revision was on November 23, 2020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职业名称保安员。
职业定义合法从事安全管理和安全服务工作的人员。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保安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保安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职业环境室内、室外。
常温。
无毒、无腐蚀性等正常环境中。
职业能力特征身心健康,具备相应岗位所要求的身高和体能标准,具有一定的观察、理解、表达、判断、应变、自卫、自控、沟通、指挥、协调及自主学习的能力。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培训要求依法成立的专业保安培训机构,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保安员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中级保安员不少于150标准学时;高级保安员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保安师不少于250标准学时;高级保安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
培训初级保安员、中级保安员、高级保安员的教师应具有保安师及其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公安、法律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保安师、高级保安师的教师应具有公安、法律或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具有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及示教设备、实训场地及训练器材、设备。
鉴定要求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保安员:(1)本职业保安员经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个月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保安员:(1)取得本职业初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
(2)取得依法成立的专业保安培训机构中级职业毕业(专业)证书。
(3)军队退役人员、单位保卫员及其它相关安全专业人员、政法院校中专以上毕业者,愿意从事本职业的。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保安员:(1)取得本职业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说? 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规范保安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共同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依据,以客观反映现阶段本职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保安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都作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的制定遵循了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既保证了《标准》体例的规范化,又体现了以保安职业活动为导向、以保安职业技能为核心的特点,同时也使其具有根据科技发展进行调整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符合培训、鉴定和就业工作的需要。
三、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保安职业分为5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四、本《标准》是在各有关专家和实际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
参加编写的主要人员有:刘文玺、池世才、丛锋、石小迎、何智。
参加审定的主要人员有:马维亚、陈蕾、顾岩、顾道先、戴思鸿、谢平、孙尧、初京、拓跋俊华、林贤杰、郭太生、方保仁、王健、张昕聪、谢晓、卓卫红、徐式华、郭江汉、姜树理、李龙文、张伟光、许肃军、孙久涛、安国庆、周忠义、黄润新、王龙天。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中国保安协会、北京市公安局内保局、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辽宁省保安协会等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致谢。
五、本《标准》业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批准,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 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保安员。
1.2职业定义???? 在保安服务组织中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人身、财产、信息等安全防范服务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保安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保安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

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随着社会的发展,保安行业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保安员作为社会治安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主要保障,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
为规范保安行业的发展,实现保安员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管理,国家自2018年起开始试行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
一、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的背景保安员作为特殊职业,一直以来缺乏规范化的统一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管理水平也比较粗放。
在保安员数量不断增加、行业发展日益壮大的背景下,社会对保安员的要求逐年提高,规范保安员职业行为,提升职业素养成为当务之急。
因此,国家针对保安员的工作机制和职业素养等方面制定了国家职业标准,以保证保安员在职业生涯中更好的发展。
二、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的意义试行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意义重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保障社会治安稳定。
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实施后,能够规范保安员的职业行为和工作规范,提升保安员的职业素质,有效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二)规范保安员培训。
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对保安员的培训具体规定,保安机构能够根据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方案,为保安员提供全面的职业技能和素质提升培训。
(三)提升保安行业招聘和管理水平。
职业标准的实施能够规范保安员的招聘管理,加强对保安员的管理,进一步提升保安行业招聘和管理水平。
三、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的内容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职业资格要求。
职业资格要求包括保安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年龄、身体条件、从业经验等方面的要求。
(二)职业技能要求。
职业技能要求包括保安员的必备技能和各个岗位的技能要求。
(三)职业行为规范。
职业行为规范包括工作中应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和岗位职责等方面的管理。
(四)职业素养要求。
职业素养要求包括保安员在职业生涯中应具备的思想道德素质、心理素质和文化素质等方面的要求。
四、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实施效果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实施效果是非常显著的。
保安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

保安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保安员的职业技能标准也日益受到重视。
2021年,国家发布了最新的保安员职业技能标准,以适应当前社会需求和安全形势的变化。
本文将从各个角度对保安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进行全面评估,并探讨其深度和广度。
一、基本概述1.1 了解职业技能标准保安员职业技能标准是指国家对保安员所需具备的基本技能、知识和素质进行规范和要求的标准文件。
它不仅是保安员从业的基本准则,也是提高保安员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的重要依据。
1.2 背景介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保安员的职责也越来越多样化和复杂化。
在应对日益严峻的安全形势和各种突发事件的保安员的职业技能面临着更高的要求。
国家对保安员职业技能标准进行更新和完善,以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
二、技能要求2.1 专业知识保安员需要具备相关法律、安全防范、急救技能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在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中,对于这些知识的要求更加具体和细致,保安员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相关知识,以应对各种复杂情况。
2.2 操作技能除了专业知识外,保安员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操作技能,如安全巡逻、安全检查、危险品处理等。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对这些技能的要求更加具体明确,强调实践操作和技能培训的重要性。
2.3 心理素质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保安员在工作中面临各种复杂和高压的情况。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对保安员的心理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包括情绪管理、人际交流、危机处理等方面的能力。
三、总结与展望保安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从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和心理素质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适应当前社会的安全形势和工作需要。
未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安全形势的变化,保安员职业技能标准也将不断完善和更新,希望保安员们能不断提升自身的职业素养,为社会安全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在个人看来,保安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的出台是及时而重要的举措。
它有助于规范保安员的从业行为,提高其整体素质和水平。
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

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1。
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保安员.1.2职业定义合法从事安全管理和安全服务工作的人员。
1。
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保安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保安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
4职业环境室内、室外。
常温。
无毒、无腐蚀性等正常环境中。
1.5职业能力特征身心健康,具备相应岗位所要求的身高和体能标准,具有一定的观察、理解、表达、判断、应变、自卫、自控、沟通、指挥、协调及自主学习的能力。
1.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1。
7.1培训期限依法成立的专业保安培训机构,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保安员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中级保安员不少于150标准学时;高级保安员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保安师不少于250标准学时;高级保安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
1。
7。
2培训教师培训初级保安员、中级保安员、高级保安员的教师应具有保安师及其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公安、法律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保安师、高级保安师的教师应具有公安、法律或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
7.3培训场地设备具有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及示教设备、实训场地及训练器材、设备。
1.8鉴定要求1。
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1.8。
2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保安员:(1)本职业保安员经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个月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保安员:(1)取得本职业初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
(2)取得依法成立的专业保安培训机构中级职业毕业(专业)证书。
(3)军队退役人员、单位保卫员及其它相关安全专业人员、政法院校中专以上毕业者,愿意从事本职业的.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保安员:(1)取得本职业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

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 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规范保安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共同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依据,以客观反映现阶段本职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保安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都作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的制定遵循了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既保障了《标准》体例的规范化,又体现了以保安职业活动为导向、以保安职业技能为核心的特点,同时也使其具有根据科技发展进行调整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符合培训、鉴定和就业工作的需要。 三、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保安职业分为5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四、本《标准》是在各有关专家和实际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参加编写的主要人员有:刘文玺、池世才、丛锋、石小迎、何智。参加审定的人要人员有:马维亚、陈蕾、顾岩、顾道先、戴思鸿、谢平、孙尧、初京、拓跋俊华、林贤杰、郭太生、方保仁、王健、张昕聪、谢晓、卓卫红、徐式华、郭江汉、姜树理、李龙文、张伟光、许肃军、孙久涛、安国庆、周忠义、黄润新、王龙天。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中国保安协会、北京市公安局内保局、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辽宁省保安协会等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致谢。 五、本《标准》业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批准,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保安员。 1.2职业定义 在保安服务组织中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人身、财产、信息等安全防范服务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保安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保安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 室内、室外。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 身心健康,具备相应岗位所要求的身高、体能、技能标准,具有一定的观察、理解、表达、判断、应变、自卫、自控、沟通、指挥、协调及自主学习、执行的能力。 1.6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保安培训机构,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保安员不少于260标准学时;中级保安员不少于150标准学时;高级保安员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保安师不少于250标准学时;高级保安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保安员、中级保安员的教师应具有高级保安员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公安、法律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保安员的教师应具有保安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公安、法律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保安师、高级保安师的教师应具有高级保安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公安、法律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 具有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及示教设备、实训场地及训练器材、设备。 1.8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保安员: (1)本职业保安员经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依法成立的保安培训机构核发的结业证书的。 (2)连续从事本职业见习工作3个月以上的。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保安员: (1)取得本职业初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的。 (2)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的。 (3)军队退役人员愿意从事本职业的。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的。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保安员: (1)取得本职业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的。 (2)具有保安专业大专学历的。 (3)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的。 (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工作6个月以上的。 (5)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的。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保安师: (1)具有大专学历并取得本职业高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的。 (2)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的。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4年以上的。 (4)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保安师: (1)具有大专学历,取得本职业保安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的。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保安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的。 (3)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取得本职业保安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的。 1.8.3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或上机的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或模拟现场操作等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初级、中级保安员须进行体能测试。保安师和高级保安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 ,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以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3,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 ;体能测试以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5名考评员;综合评审委成员不少于5人。 1.8.5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时间按实际操作项目需要确定;保安师与高级保安师的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分钟。 1.8.6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能够满足技能操作的场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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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14稿)
1职业概况
1.1 职业编码
3-02-02-01
1.2 职业名称
保安员
1.3 职业定义
依法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门卫、巡逻、守护、秩序维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安全技术防范和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的人员。
1.4 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保安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保安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5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室外,常温。
1.6 职业能力倾向
具有一定的学习、观察、理解、表达、判断、应变、自卫、自控、沟通、指挥、协调和执行的能力。
1.7 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1.8 职业培训要求
1)晋级培训期限
初级保安员不少于160标准学时;中级保安员不少于160标准学时;高级保安员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保安管理师不少于240标准学时;高级保安管理师不少于240标准学时。
2)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保安员、中级保安员、高级保安员的教师应具有保安管理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公安、法律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培训保安管理师的教师应具有高级保安管理师职业资格或公安、法律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培训高级保安管理师的教师应具有高级保安管理师职业资格2年以上或公安、法律、管理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培训场所设备
满足理论知识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及操作技能培训必要的模拟实训场地,常用体能训练器材、紧急救护器材、常规灭火器材、常用防卫器材、常用入侵探测器、出入口控制设备、安检设备、常用车载技防设备、报警监控系统模拟平台、仿真运钞车等必要设施设备。
1.9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保安员:
(1)经本职业初级保安员技能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
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3)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义务兵。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保安员:
(1)取得本职业初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保安员技能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技工、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或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和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5)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初级士官。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保安员:
(1)取得本职业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保安员技能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技师学院毕业证书;或取得本职业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并经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公安、法律、军事等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工作2年以上。
(5)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中级以上士官和退役军官。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保安管理师:
(1)取得本职业高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保安管理师技能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高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保安管理师技能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本职业高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保安管理师技能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具有15年以上解放军、武警部队服役或公安、安全、审判、检察、司法行政工作经历。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保安管理师:
(1)取得本职业保安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保安管理师技能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
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保安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2)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或上机方式。
操作技能考核采用现场操作或模拟操作等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保安管理师、高级保安管理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3)监考和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中的考试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15,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操作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3,且不少于3名考评人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人。
4)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操作技能考核时间不少于20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min。
5)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操作技能考核在具有必要的体能训练器材、紧急救护器材、常规灭火器材、常用防卫器材、常用入侵探测器、出入口控制设备、安检设备、常用车载技防设备、报警监控系统模拟平台、仿真运钞车等设施设备的室内及室外模拟实训场地进行。
2 基本要求
2.1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职业守则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爱岗敬业,熟悉业务。
(3)掌握技能,强健体能。
(4)文明值勤,热情服务。
(5)见义勇为,乐于奉献。
(6)恪尽职守,保障安全。
2.2基础知识
2.2.1基础理论知识
(1)保安服务业的产生和发展。
(2)保安服务的概念和性质。
(3)保安服务企业的职责和设立条件。
(4)保安员的职责和权限。
(5)保安员的基本素质和行为规范。
2.2.2专业基础知识
(1)保安勤务知识。
(2)自我防卫知识。
(3)犯罪预防知识。
(4)安全技术防范知识。
(5)消防安全知识。
(6)交通安全知识。
(7)紧急救助常识。
(8)危机管理知识。
(9)计算机与网络知识。
(10)心理健康知识。
(11)职业礼仪常识。
(12)公文写作知识。
2.2.3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知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知识。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相关知识。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知识。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知识。
(6)《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知识。
(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知识。
(8)《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知识。
(9)《信访条例》相关知识。
(10)《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相关知识。
(11)《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相关知识。
(12)《》相关知识。
(13)《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知识。
(14)《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知识。
(15)《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相关知识。
(16)《物业管理条例》相关知识。
(17)公安部等有关部委制定的规章的相关知识。
3 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初级保安员、中级保安员、高级保安员、保安管理师和高级保安管理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
3.1初级保安员
3.2中级保安员
3.3高级保安员
3.4保安管理师
3.5高级保安管理师
4 比重表4.1理论知识
4.2操作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