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水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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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

《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

《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保障城市居民的居住环境。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城市居民,是指在哈尔滨市行政区内租住、拥有住宅或暂住地的居民。

第三条哈尔滨市应当加强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对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

第四条哈尔滨市人民应当对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

第二章环境监测与评估第五条哈尔滨市应当建立健全城市居民居住环境污染的监测体系,对居民居住环境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

第六条哈尔滨市人民应当委托专业机构,负责城市居民居住环境监测和评估工作。

第七条城市居民居住环境监测应当包括空气质量、水质状况、噪声等指标的监测。

第三章城市噪声污染防治第八条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中的噪声应当控制在符合国家标准的范围内。

第九条城市噪声源应当采取控制措施,减少对居民的影响。

第十条居民区周边的交通噪声应当采取限制措施,控制车辆的噪声排放。

第四章城市空气质量保护第十一条哈尔滨市应当制定空气质量保护目标和控制措施,改善城市居民居住环境的空气质量。

第十二条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中的大气污染物应当控制在国家和地方标准规定的范围内。

第五章城市水环境保护第十三条哈尔滨市应当加强城市水环境的保护和治理,确保居民的饮用水安全。

第十四条城市居民居住环境的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水质标准。

第十五条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中的水污染应当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防止水质污染。

第六章管理与处罚第十六条哈尔滨市应当建立健全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的管理制度,加强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罚力度。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哈尔滨市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本文档涉及附件:1.《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监测方案》2.《哈尔滨市噪声污染治理措施》3.《哈尔滨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控制措施》4.《哈尔滨市水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用于规范环境保护工作的法律。

《环境规划》第五章 水环境规划-1

《环境规划》第五章 水环境规划-1

– C、定量计算阶段
1、确定设计条件;2、选择水质模型及计 算;3、计算混合区范围;4、优化模拟。
– D、综合决策阶段
1、通过综合评价,确定切实可行方案; 2、拟定分期实施方案。
二、水污染控制单元
– 在水环境规划中,水污染控制单元是由源和水域两部分组成的可 操作实体。
• 水域是根据水体不同的使用功能并结合行政区划而定;
2.依据研究尺度的不同,可将水环境规划分为:区域、流域以及城市等层次。
• 区域水环境规划 强调区域的综合协调和整治。如《珠江三角洲水污染防治规 划》。
• 流域环境规划 以水环境子系统为核心,将与其密切相关的其他子系统纳入规 划的范畴,以保障水质达标和水生态系统健康,以及流域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 展。
• 城市水环境规划 以城市水环境改善和水资源优化配置为目标,以水质改善、 水生态修复、水生态及生态景观建设以及水资源开发利用为核心。
1、设计条件的类型和内容
平均化过程是设计条件的主要过程,即在稳态条件下平均化,或在概 率分布条件下平均化。由此构成了两类设计条件:随机(或概率分布) 设计条件和稳态(或定常)设计条件。
A、设计条件的内容:主要包括自然条件、排污条件、目标条件和约 束条件等。
B、时期、时段和保证率是建立这些条件必不可少的三要素。
二 、水环境规划的类型及尺度
– 1.根据水环境规划研究的对象,可将其分为两大类型:
– 水污染控制系统规划(或称水质控制规划)以实现水体功能要求为目标,是水环境 规划的基础;
– 水资源系统规划(或称水资源利用规划)强调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水环境保护, 它以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宗旨,是水环境规划的落脚点。
备; • F、通过多个可行方案的优化决策,确定最优化方案; • G、为政策协调和管理决策,确定环境保护目标和方案。

四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

四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

四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四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是近年来四川省政府出台的一项重要法律条款,旨在加强对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的管理和维护,促进该流域生态环境的改善和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从背景、主要内容、推行效果等多个方面对该条例进行探讨。

背景四川省是中国大陆内最西南的省份之一,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其中,沱江流域是四川省的一个重要水系,其流经范围广泛,地势复杂,是该省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人口和经济的发展,沱江流域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威胁,许多河流已经被大规模污染污染,水资源减少,生态系统遭到破坏,人民生产和生活环境受到巨大的危害。

因此,四川省政府为了保护和维护该流域的水环境,出台了“四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

主要内容“四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主要内容包括了八章五十七条,内容涵盖了流域的利用规划、水资源保护、水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保护区和重点管理区域、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等方面。

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总则。

主要规定了条例的适用范围及目的、涉及的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和义务等。

第二章:利用规划。

主要要求对沱江流域的开发利用进行科学规划,并要求其中的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并将其发挥出来,并规定了有关单位的职责与义务。

第三章:水资源保护。

主要要求对沱江流域的水源地、水库等水资源进行科学合理利用,并保障水源地的安全性。

第四章:水环境保护。

主要要求对沱江流域的地表水和地下水的质量和用途进行保护,并规定了水环境质量方面的指标和要求,并明确规定了水环境质量的分类和标准。

第五章:水污染防治。

主要要求对沱江流域内各种污染物质进行监测、管控和处置,并规定了相应的限值和排污标准以及各个单位的监管责任。

第六章:保护区和重点管理区域。

主要要求对沱江流域内的重点保护区域进行划分和管约,并对其中的自然保护和预防等方面进行规定。

第七章:监管措施。

主要要求对各级监管部门进行科学组织和管理,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和实施效果,并规定了对监管部门的相关考核和处罚。

合肥市水环境保护条例

合肥市水环境保护条例

合肥市水环境保护条例(2011年10月26日合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11年12月28日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2018年4月27日合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改根据2018年6月1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批准《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议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水环境管理第三章水资源利用第四章水污染防治第五章水生态保护与水安全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水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河流、湖泊、水库、池塘、渠道、湿地等地表水体和地下水体的水环境保护。

第三条保护水环境应当坚持科学规划、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综合治理、公众参与的原则。

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合理使用水资源,严格控制水污染,科学进行水安全防范,促进水环境的全面改善。

第四条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实行政府目标考核责任制。

开发区和各类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的要求做好本辖区水环境保护工作。

第五条市、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水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规划、城乡建设、水行政、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海事、农业、畜牧水产、林业和园林、卫生等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水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条第二款所列水环境监督管理部门未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可以向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提出整改意见或者建议。

第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水环境保护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公众参与和生态补偿等工作机制。

第二章水环境管理第七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削减和控制本行政区域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规定,实施重点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

水域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水域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水域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水域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域环境卫生管理,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水域,包括河流、湖泊、水库、海洋等。

第三条水域环境卫生管理应当坚持科学规划、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水域环境卫生管理的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水域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水域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二)制定水域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划、方案和政策;(三)负责水域环境卫生监测、评估和信息发布;(四)加强水域环境卫生监管和执法;(五)推动水域环境卫生科技创新和技术支撑;(六)加强水域环境卫生宣传和教育。

第五条水域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职责的履行。

第六条水域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应当主动与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组织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第三章水域环境卫生监测与评估第七条水域环境卫生监测应当对水质、富营养化、有毒有害物质、生物多样性等环境要素进行监测。

第八条水域环境卫生监测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进行,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水域环境卫生监测结果应当及时发布,向公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条水域环境卫生评估应当对水域环境卫生状况进行综合评估,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一条水域环境卫生评估结果应当用于制定水域环境卫生管理的措施和政策。

第四章水域环境卫生管理的主要内容第十二条水域环境卫生管理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一)水质管理:加强水质监测,治理水域污染源,控制水污染物排放。

(二)生物多样性保护:采取生态修复措施,保护水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

(三)水生态环境保护:保护水域自然景观,控制水域开发,遏制水域生态破坏。

(四)河道岸线整治:加强河道岸线管理,提升河岸环境品质。

(五)湿地保护与恢复:保护湿地资源,恢复湿地生态系统。

第五章水域环境卫生管理的执法和监督第十三条水域环境卫生管理机构有权对违法行为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章-水土保持农业措施

第五章-水土保持农业措施

平移喷灌机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轻便喷灌机
滴灌
第五节 水土保持农业技术体系
定义:一个地区或生产单位,在技术上可行、经
济上有活力、能够保护和维护水土等农业环境的 一套农业技术措施的综合。
外部环境:政策、体制、机制、观念 技术:配套与创新
第五节 水土保持农业技术体系
目标
➢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率
覆盖是前提 不适合排水不良的粘土 合理轮作
小麦免耕种玉米
第二节 栽培措施
一、轮作(crop rotation)
在一定的周期之内,两种以上农作物按照一定次 序轮流种植
1、根据生产任务和种植对象: ➢ 大田轮作 ➢ 草田轮作
第二节 栽培措施
一、轮作(crop rotation)
2、轮作作物类型(水土保持的作用特性) ➢ 中耕农作物/疏生作物(玉米、棉花、马 铃薯等) ➢ 密播农作物/密生作物(禾本科和豆类) ➢ 豆科绿肥作物
坡面有沟有垄,增大受雨面积 蓄水拦沙保肥 加深耕作层,调节地温
沟垄耕作 (ridge tillage)
第一节 耕作措施
2、沟垄耕作(Ditch / furrow and ridge tillage) 垄作区田
➢ 定义:等高犁耕形成水平沟垄,作物种在垄
的半坡,在垄沟内每隔1-2m筑小土埂,使雨 水均匀分布在每一段沟里。
水平沟(Intermittent slope level ditch)
第一节 耕作措施
2、沟垄耕作(Ditch / furrow and ridge tillage) 平播起垄/中耕培垄
中耕培垄
第一节 耕作措施
2、沟垄耕作(Ditch / furrow and ridge tillage) 圳田:小的水平梯田(窄条台阶)

第五章水资源利用与保护-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

第五章水资源利用与保护-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
在地域间我国的人均日生活用水量差异较大。 最高:我国南方海南三亚,人均日生活用水量高达 522L/(人•d), 最低:我国北方的内蒙额尔古纳,人均日生活用水量仅 为20.55L/(人•d),两者相差达25倍之多。
§3.1 需水量
根据1993年统计,我国城市生活用水约占总用水量的 9.2%。城市用水要求供水的保证率不低于95%。城市用水量 一般可根据实际调查求得,其大小与城市有关
R QR 100% Qt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及越高,表示工业用水的有效利用程度越 高。
§3.1 需水量➢ 工业用的预测 趋势法 用历年工业用水量增长率来推算未来工业用水量,按下
式进行计算:
Si S0 (1 d )n
式中:Si——某一年所预测的工业需水量,m3; S0——起始年的工业用水量,m3; d——工业用水量年平均增长率,%; n——从起始年份到预测年份所间隔的时间,a。
量和二次以上的用水量,m3/a。
§3.1 需水量
耗水量和排水量必须加以补充,二者之和称为补充水量,又称 为取用水量,以Qw。故总用水量Qt又可表示为补充水量和重复用 水量之和:
Qt Qw QR 工业用水水平一般以单位产量或产值所需的补充水量和重复利 用率这两个指标来衡量,重复利用率R以重复利用水量QR,占总 用水量Qt的百分数表示:
二、需水量计算与预测
(1)用水定额 用水定额是用水核酸单元规定或核定的使用新鲜水的水量限
额,即单位时间内,单位产品、单位面积或人均生活所需要的用 水量,
用水定额一般可分为生活用水定额、工业用水定额和农业用 水定额三部分。
用水定额随着社会、科技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地域、 城市规模、工业结构、水资源重复利用率、供水条件、水价、生 活水平、给排水及卫生设施条件、生活方式等都是影响用水定额 的主要因素。经济发展而变化,

第五章水环境保护

第五章水环境保护

第五章水环境保护69.施工期施工废水和地表径流及其特征(1)临时施工场、站的施工废水。

临时施工场地内,因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其水质特征为含砂量大、悬浮物多,主要污染物是SS(悬浮固体)。

(2)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维修、冲洗废水。

主要是指运输车辆定期维护时冲洗车辆的废水,机械维修站、油料储存供应点在日常操作过程中产生的含油废水,其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SS。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场地地表径流所含污染物以泥沙颗粒物为主。

70.水体自净的过程大致分为三类,物理净化、化学净化和生物净化。

71.各种杂质按它们在水中的存在状态可以分为三类:悬浮物、胶体和溶解物。

水质指标项目繁多,可以分为三大类。

(1)物理性水质指标:悬浮固体(SS);(2)化学性水质指标:一般的化学性水质指标,如pH、碱度、硬度、各种阳离子、各种阴离子、总含盐量、一般有机物质等。

有毒的化学性水质指标:如重金属、氰化物、多环芳烃、各种农药等。

有关氧平衡的水质指标:如溶解氧量(DO)、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5)、总需氧量(TOC)等。

(3)生物学水质指标7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和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73、排入GB 3838中Ⅲ类水域和排入GB 30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排入GB 3838中Ⅳ、Ⅴ类水域和排入《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必须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别执行相关的规定。

中国国家环境全集1-20章

中国国家环境全集1-20章

中国国家环境全集1-20章第一章: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本章阐述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包括可持续发展、污染防治、资源节约等内容。

强调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和可行性。

第二章: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本章介绍了中国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的建立与发展过程,包括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环境监测与评估等方面。

第三章:大气环境保护本章详细阐述了大气环境污染的成因及防治措施,包括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环境监测和治理技术等内容。

第四章:水环境保护本章介绍了水环境污染的来源与防治策略,包括水质标准及排放标准的制定、水环境监测与保护技术的应用等方面。

第五章:土壤环境保护本章探讨了土壤环境污染的产生原因和预防措施,包括土壤质量标准的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的应用等内容。

第六章: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管理本章详细介绍了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管理与处理方法,包括废物分类、处理与处置的标准、废物回收和再利用等方面。

第七章:噪声与振动控制本章阐述了噪声和振动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包括噪声与振动监测、防治措施和管理标准等内容。

第八章:辐射环境保护本章介绍了辐射环境的形成与控制措施,包括辐射监测、防护与控制标准的制定和应用等方面。

第九章:生态环境保护本章探讨了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和保护措施,包括生态系统保护、物种保护和生态修复等内容。

第十章:自然保护区管理本章介绍了自然保护区的建立与管理,包括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修复和监督管理等方面。

第十一章:环境保护科技与工程本章详细阐述了环境保护科技与工程的发展现状和应用成果,包括环境技术研发、环境工程设计和环保设施建设等方面。

第十二章:环境教育与宣传本章介绍了环境教育与宣传的重要性和推广途径,包括公众宣传、环境意识提升和环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等内容。

第十三章:环境监测与评估本章探讨了环境监测与评估的意义和方法,包括环境监测技术、数据分析和评估标准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四章:环境保护与城市规划本章详细介绍了环境保护与城市规划的关系和协调要点,包括生态城市规划和环境管控措施的整合等方面。

水务工作方面规章制度

水务工作方面规章制度

水务工作方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务工作,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确保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水务工作包括城市供水、污水处理、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等内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进行统一管理。

第三条水务工作的原则是依法合规,科学规划,保障安全,保护环境,服务社会。

第四条所有从事水务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水务工作的正常秩序。

第五条水务工作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管理体制等事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城市供水第六条城市供水工作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供水设施的正常运转。

第七条城市供水工作要合理规划,确保供水能力与城市发展需求相适应,提高供水设施的利用率和抗灾能力。

第八条城市供水设施的建设、改造、维护等工作要合理安排,确保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九条城市供水工作要定期进行水质检测,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标准,保障居民饮水安全。

第十条城市供水工作中如有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应急处理工作。

第十一条城市供水部门要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的水务知识和技能水平,确保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三章污水处理第十二条污水处理工作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做好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污水处理工作要依法治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排放标准符合要求,减少对水环境的污染。

第十四条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等工作要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进行,保障设施的正常运转。

第十五条污水处理工作中如有异常情况,要及时进行处理,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第十六条污水处理工作要加强科研和技术创新,提高处理效率和质量,减少能源消耗和运行成本。

第十七条污水处理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推进水环境保护工作,共同推动城市水质的改善。

第四章水资源管理第十八条水资源管理工作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水资源核查、调控和保护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5月1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08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根据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水污染防治的标准和规划第三章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四章水污染防治措施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工业水污染防治第三节城镇水污染防治第四节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第五节船舶水污染防治第五章饮用水水源和其他特殊水体保护第六章水污染事故处置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

海洋污染防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第三条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治水污染。

第五条省、市、县、乡建立河长制,分级分段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江河、湖泊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

第六条国家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第七条国家鼓励、支持水污染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水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

第五章-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

第五章-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

第五章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节水体中污染物的迁移与转化一、水体中污染物迁移与转化概述水体中污染物的迁移与转化包括物理输移过程,化学转化过程和生物降解过程。

1. 物理过程物理过程作用主要指的是污染物在水体中的混合稀释和自然沉淀过程。

其中混合稀释作用主要由下面三部分作用所致:(1)紊动扩散由水流的紊动特性引起水中污染物自高浓度向低浓度区转移。

(2)移流由于水流的推动使污染物的迁移随流输移。

(3)离散由于水流方向横断面上流速分布的不均匀而引起分散。

2. 化学过程包括氧化还原作用、化学沉淀作用、混凝沉淀作用及吸附作用。

3. 生物过程生物自净的基本过程是水中微生物在溶解氧充分的情况下,将一部分有机污染物转化为自身物质,另一部分氧化分解为无害的简单无机物。

二、河流水体中污染物的对流和扩散混合废水进入河流水体后,不是立即就能在整个河流断面上与河流水体完全混合。

虽然在垂向方向上一般都能很快地混合,但往往需要经过很长一段纵向距离才能达到横向完全混合。

这段距离通常称为横向完全混合距离(x1)。

纵向距离(x)小于x1的区域称为横向混合区,大于x1的区域称为断面完全混合区。

如图6-1所示。

图6-1 污染物在河流中的混合示意在河流中,影响污染物输移的最主要的物理过程是对流和横向、纵向扩散混合。

对流是溶解态或颗粒态物质随水流的运动,在横向、纵向、垂向均可发生,主要为纵向对流。

横向扩散是指由于水流中的紊动作用,在流动的横向方向上,溶解态或颗粒态物质的混合。

纵向扩散是指由于主流在横、垂方向上的流速分布不均匀而引起的在流动方向上的溶解态或颗粒态物质的分散混合。

三、海水中污染物的混合扩散排放到海洋中的污水,一般是含有各种污染物的淡水,其密度比海水小,入海后一面与海水混合而稀释,一面在海面向四周扩展,如图6-2:图6-2污水在海面上的扩展第二节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概述一、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1. 评价工作等级的分级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水排放量、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受纳水域的规模以及水质要求进行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级别的划分。

环境保护概论课件——第五章------水污染及其防治【可编辑全文】

环境保护概论课件——第五章------水污染及其防治【可编辑全文】
沿海、沿河工业排放含油废水 其他:各类含油废气沉降
2)危害
影响海洋生物的生长,降低海滨环境的使
用价值,破坏海岸设施 影响局部地区的水文气象条件和降低海
解:由所给条件可以得出含铬废水量为
(5103)L/d0.110-3kg/L=0.5kg/d
Na2Cr2O7 + 3Na2SO3 + 4H2SO4 Cr2(SO4)3 + 4Na2SO4 + 4H2O
2mol/L 3mol/L
0.5
x
252
3126
x=(378 0.5)/104 = 1.82kg/d
2024/10/22
4
地球上水的分配情况%(参考第三章)
地球上的水的总量分配
所占百分率%
海水(sea water ) 淡水(land water)
97.41 2.59
(其中淡水的分配)
冰盖、冰川
地下水 水冻层中的冰 湖泊水 土壤水 大气水 沼泽水 河流水 生物体水
1.984 0.592 0.0216 0.0127 0.0012 0.0009 0.0008 0.0002 0.0001
2024/10/22
3
四、我国水资源概况(参考第三章) 1.水资源 是指可供人们经常可用的水量;或者说是在某一地区
内逐年可以得到更新和恢复的淡水资源量.
2.淡水 1升含可溶物质盐不多于1克的水或者说含盐度不超过
0.1%的水.
3.地球水资源的分布
地球上水资源分布不均 海洋占地表面积的71% 海水的水量占总水量的97.41% 淡水占2.59%,除两极外可用的为0.0342%.
第 一 阶 段 BOD最 终 值 1
BOD5
0.5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预防和控制污染物的排放,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维护人类的健康和生存环境,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环境保护活动和环境污染防治行为。

第三条:国家坚持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遵循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相促进的原则。

:::第二章:环境保护目标和责任第四条:环境保护的基本目标是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预防和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改善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

第五条:国家实行环境保护的全民责任制,各级及其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个人都有为环境保护负责的义务和责任。

:::第三章:环境影响评价第十二条:进行建设项目、规划方案、政策、计划等环境影响评价前,应当制定环境影响评价的管理办法,确保评价的科学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建设项目、规划方案、政策、计划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当向社会公开公示,并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大气环境保护第十八条:国家制定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按照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和大气质量保持标准,进行大气污染防治的管理。

第十九条: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大气污染物的浓度,减少大气污染的影响,提高大气环境质量。

:::第五章:水环境保护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水环境质量标准,对各类水环境的主要污染物设定排放标准,加强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第二十六条:要加强对水环境的保护和治理,防治水体污染,恢复和改善水生态系统的功能,提高水环境质量。

:::第六十二条: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请参阅具体附件内容。

第六十三条:法律名词及注释:1、环境保护:指维护、改善和恢复生态环境质量,预防和控制污染,维护生态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行为。

2、污染物:指在日常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排放到环境中的物质和能量,对环境和生态系统产生有害影响的物质和能量。

3、生态系统:指由生物群体和其所处的非生物环境相互作用形成的有机整体。

水资源管理与水环境保护

水资源管理与水环境保护

水资源管理与水环境保护第一章:水资源管理的意义和基本原则水资源是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资源。

如何科学管理、合理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已成为当今世界和每个国家必须正视的重大问题。

水资源管理的核心是要合理配置、科学利用和全面保护水资源。

在实践中,应当遵循以下四个基本原则:1.合理利用:每一滴水都应被充分利用且不浪费。

2.统筹协调:在水资源分配和利用时,应充分考虑各种不同的需求与利益,避免冲突和浪费。

3.保护优先:应当加强水资源的保护与管理,确保水质量和水量的持续性。

4.可持续发展:应当发展和利用水资源,通过维持水文循环和其他方式保持水质量和水量的可持续性。

第二章:水资源管理的关键长期以来,水资源管理的关键在于了解和掌握水资源的具体情况和使用现状。

此外水资源管理的关键还包括:1. 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确保水质量的安全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 水资源的科学利用:采用科学技术手段和管理模式,推动水资源的全面利用。

3. 水资源的管理和分配:确保水的公平合理分配和优先保障水的作用和价值。

4. 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完善:建立科学的、健全的和完善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体制,保障水资源管理的顺畅发展。

第三章:水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水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是保证水质量和水环境卫生的重要手段。

在水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中,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1. 提高环保法规的法律约束力。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有效地保证水环境的安全。

2. 加强排放污染物的管制。

进一步强化管控力度,加强监测和排放管理,提高污染物的处理效率和及时性。

3. 关注重点区域的污染防治。

加强地区性和行业性污染防治,特别是应注重重点区域和特殊地理环境的防治工作。

4. 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和产品。

鼓励使用清洁水资源消耗产品,提高生产过程的生态环境友好型。

第四章:可持续水资源管理的原则可持续水资源管理是在保证水资源的持续性和利用质量的前提下,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并维护社会公正和生态平衡的一种管理模式。

水资源学教程 05第五章水资源的基本理论

水资源学教程 05第五章水资源的基本理论

2)吸附与解析作用
吸附与解吸过程是一种复杂的物理化学过程。可根据弗 劳德利希(Freundlich)吸附等温式的形式可近似推导泥 沙对水中污染物的吸附速率方程:
dS b C k1 k 2 b S dt W
式中:S为泥沙吸附浓度,mg/g;ζ为无量纲化的S值;C 为水体污染物浓度;W为水体的含沙量,g/L;b为与活化能 有关的指数;k1,k2分别为吸附速率系数和解吸速率系数, d-1。
W R
上式表示在一定的条件下,山丘区的河川径流量可以近 似认为是总水资源量;地下径流量就能代表地下水资源量。
(2)下游平原区
在天然状况下,平原区的水量平衡可表示为:
P平 Es 平 Rs 平 Pg 平
降水量 地表蒸发量 地表径流量 降雨入渗补给量
但由于在平原区人类活动频繁、用水量激增,导致平原 区的总耗水量 q 数值较大,不能忽略,因此平原区的水资 源转化关系必须考虑人类活动的影响,即
(3)流域水量平衡方程
对于一个天然流域,计算式中:P、R、E分别为计算时段内流域降水量、径流量和 蒸发量;q入为计算时段内从外流域流入本流域的水量; q出为计算时段内本流域流到外流域的水量;ΔW为流域地面 及地下蓄水量的变化量。
第五章 水资源的基本理论
结合水资源学的主要内容,本章介绍了水 量平衡原理、水环境容量理论、水资源价值 理论、水资源优化配置理论、水资源可持续 利用理论等内容。
5.1水量平衡原理
5.1.1水量平衡原理
(1)基本方程 水量平衡(water balance),是指任意选择的流域(或区 域),在任意的时段内,其收入的水量与支出的水量之差等 于其蓄水量的变化量。即在水循环过程中,从总体上来说水 量收支平衡。 水量平衡的基本方程为:

水源保护与水质管理条例(2024)

水源保护与水质管理条例(2024)

水源保护与水质管理条例(2024)引言背景水资源的污染和过度开发已经成为全球性的环境问题。

在全球变暖和人口增长的背景下,许多地区面临水资源短缺和水质恶化的挑战。

为了应对这些问题,各国纷纷采取行动,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护水源和管理水质。

中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也面临着水资源和水质管理的巨大压力,因此亟需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水源保护与水质管理条例。

目的1. 确立水源保护的原则和基本目标2. 规定水源保护的主体责任和协调机制3. 制定水质管理的标准和监测方法4. 加强水资源的综合管理和调度5. 提倡水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6. 加强水质治理和污染防控7. 加强水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8. 加强水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建设和执法监督。

主要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主要包括了法律的适用范围和目的、基本原则、相关术语的定义等内容。

第二章水源保护第二章主要规定了水源保护的范围、基本原则、工作机制和责任分工等内容。

其中,明确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义务,强调了水源保护的重要性。

第三章水质管理第三章主要规定了水质管理的标准和监测方法,包括对水源、水体和水工程的监测和评估要求。

还规定了水质治理和污染防控的措施和要求。

第四章水资源综合管理第四章主要规定了水资源综合管理的原则、机制和措施。

其中,包括了水资源的调度和分配、水权的管理和交易、水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等方面的内容。

第五章水环境保护第五章主要规定了水环境保护的要求和措施,包括水体保护、生态修复和污水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同时,还规定了水环境保护的监督和执法机制。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六章主要规定了各类违法行为的处罚和法律责任。

同时,还规定了法律责任的追究机制和司法救济措施。

第七章附则第七章为本条例的最后一章,包括了一些法律的适用范围、生效日期和解释权等内容。

实施方式1. 加强对水源保护和水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2. 建立健全水源保护和水质管理的工作机制和协调机构3. 完善水源保护和水质管理的监测和评估体系4. 加强水质治理和污染防控的技术研究和推广5. 加大对水资源综合管理和水环境保护的财政支持6. 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建设和执法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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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水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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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水环境保护
69.施工期施工废水和地表径流及其特征
(1)临时施工场、站的施工废水。

临时施工场地内,因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其水质特征为含砂量大、悬浮物多,主要污染物是SS(悬浮固体)。

(2)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维修、冲洗废水。

主要是指运输车辆定期维护时冲洗车辆的废水,机械维修站、油料储存供应点在日常操作过程中产生的含油废水,其主要污染物
为石油类、SS。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场地地表径流所含污染物以泥沙颗粒物为主。

70.水体自净的过程大致分为三类,物理净化、化学净化和生物净化。

71.各种杂质按它们在水中的存在状态可以分为三类:悬浮物、胶体和溶解物。

水质指标项目繁多,可以分为三大类。

(1)物理性水质指标:悬浮固体(SS);
(2)化学性水质指标:一般的化学性水质指标,如pH、碱度、硬度、各种阳离子、各种阴离子、总含盐量、一般有机物质等。

有毒的化学性水质指标:如重金属、氰化物、多环芳烃、各种农药等。

有关氧平衡的水质指标:如溶解氧量(DO)、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5)、总需氧量(TOC)等。

(3)生物学水质指标
7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和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73、排入GB 3838中Ⅲ类水域和排入GB 30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
排入GB 3838中Ⅳ、Ⅴ类水域和排入《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必须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别执行相关的规定。

GB 3838中,Ⅰ类和Ⅱ类、Ⅲ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GB 3097中一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排污口按照水体功能要求,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保证受纳水体水质
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

74.交通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作业中的生产废水、施工人员
生活污水以及疏浚、吹填、抛泥、水下炸礁等作业对水体的污染。

75.废水处理的基本原理可以归纳为物理法、化学法和生物法等。

目前公路上常用的生物法有生物膜法和活性污泥法及氧化塘等。

76.废水处理的技术方法:
一级处理是指应用物理处理方法。

二级处理是指应用生物处理方法。

三级处理是指进一步去除常规二级处理所不能完全去除的污水中杂质的净化过
程。

77.陆上施工水环境污染主要防治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择先进的施工工艺。

(2)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敏感水体区域的施工应提出限制性要求。

(3)施工营地生活污水排放量较小,小型的生活污水处理器可满足处理要求。

(4)施工废水通常要采用沉淀池进行自然沉淀处理达标排放,或采用蒸发池收集处置(敏感水体区域)。

(5)机修及洗车废水通常采用隔油池进行处理。

(6)地表径流保护。

一般说来,路面径流水不会对水体和土壤造成大面积的污染。

地表排水不能直接排入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地、水产养殖
区或对水质有特殊要求的水体,可设置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排放或
利用天然洼地、池塘、湿地收集处理地表径流水,以物理法处理为主。

(7)隧道一般位于偏远山区,线长点多,缺乏环保技术人员,所以处理方法应基于方便、经济、环保等原则,可采用水泥混凝沉淀法。

78.公路建设应在水环境敏感路段设置径流水收集系统和沉淀池。

公路建设应特别重视对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路线设计时,应尽量绕避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

为防范危险化学品运输带来的环境风险,对跨越饮用水水源二级保
护区、准保护区和Ⅱ类以上水体的桥梁,在确保安全和技术可行的前提下,桥梁
上设置桥面径流水收集系统,并在桥梁两侧设置沉淀池,对发生污染事故后的桥
面径流进行处理,确保饮用水安全。

实际工作中,常要求在Ⅲ类以上水体的桥梁以及邻水路基沿线,同样采用径流
水收集系统行业沉淀池措施。

79.径流集中处理系统常见三种体系为:
(1)全封闭收集系统(2)部分封闭收集系统(3)择时封闭收集系统
常见声屏障结构类型
类型特点
土堤结构
适用于地广人稀的区域,是最经济的减噪办法,降噪效果约3~5 dB(A),此类声屏障所需空间大;
混凝土结构
适用于郊区和农村区域,容易与周围自然环境相协调,价格便宜,便于施工和维护,降噪效果约10~13 dB(A);
木质结构
适用于农村、郊区个人住宅或院落且木材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的噪声防护,降噪效果约6~14 dB(A);
金属和复合材料结构世界各国普遍使用,材料容易加工,制成各种形状,安装简便,易于景观设计和规模制造生产,降噪效果也很好;
组合式结构必须根据现场条件、周围环境、景观要求和经济性决定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等效声级L Aeq,dB(A)]
施工阶段主要噪声源
噪声限值
昼间夜间
土石方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75 55
打桩各种打桩机等85 禁止施工结构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等70 55
装修吊车、升降机等65 55
声环境质量标准值[等效声级L Aeq,dB(A)]
适用区域类别昼间夜间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0 50 40 以居民住宅、疗养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
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1 55 45 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居住,商业,工业混
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2 60 50 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
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3 65 55 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
4a 70 55 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
侧区域
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4b 70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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