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视角下的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_姚占军
关于对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认识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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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认识与思考【摘要】当前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着认识模糊、执法保障缺乏、法制部门职能缺位等问题。
大力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公安整体执法水平,要提高执法素质,注重岗位练兵;加强制度建设,注重规范执法;强化执法监督,注重责任落实;改善执法环境,注重执法保障。
【关键词】公安执法队伍建设规范化建设措施公安机关能不能顺应时代潮流,履行好和谐社会建设者和促进者的职责,关键在于尽快提高公安机关整体执法水平,具体地说就是提高广大公安民警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业务、素质,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机关“三项建设”的核心,是一项长期任务。
几年来,我局按照公安部、公安厅的总体部署,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程,以保证公安机关更好地履行所担负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
一、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我们在强调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同时,也在适应法制化进程的大趋势,进而推进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的显著进步。
但是由于我们新疆巴州地处偏远、民族众多、信息不畅、素质不高,对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众多迷惑、疑问和茫然导致几年来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进展不大,在规范化建设中还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对执法规范化建设认识模糊。
在当前执法规范化建设讨论中,对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内涵是什么、外延有多大等基础性命题仍没有一个权威性的解释。
相当一部分同志更是肤浅地认为,执法规范化建设只要有文件、有方案就行了,没有将其作为推进执法质量提高的根本手段摆上重要位置。
更为普遍的是,一些同志只重视在执法考评或检查中能取得好成绩,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认识不足,热度不高,投入不够。
(二)执法规范化建设参与者众多但实践不够。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当前公安机关的一个热点话题,上至公安部领导,下至各县市级公安机关甚至基层科所队都在参与该话题的讨论。
应当说,全体民警是踊跃参与的。
但从实践上看,各地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大多处在各自为政的状态,缺乏统一的操作规范,更为严重的是许多公安机关仍然把执法规范化建设这项系统工程停留在口号、文件的层面上,而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内容及如何具体实行和推进、如何量化标准等重要问题很少涉及。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https://img.taocdn.com/s3/m/443e6a43a88271fe910ef12d2af90242a895ab31.png)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
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安机关在社会治安管理等方面承担了重要的职责。
当前,司法机
关的执法过程仍受到外部和内部障碍的影响,特别是外观执法的重要性。
为了改善司法机
关的执法效率和质量,公安机关有必要从执法行为规范和流程规范两个方面推行公安执法
规范化建设。
首先,公安机关应建立完备的执法行为规范,明确地指定相关官员的执法权限和范围,考虑社会环境的变化,明确执法的程序和标准。
同时,还应完善执法行为规范体系和机制,减少执法过程中的弱点,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
其次,公安机关应建立外观执法的程序机制,以确保执法准则的一致性和可操作性。
通过准确和全面的数据搜集、评估和处理,推
动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管理,营造公共秩序稳定的社会氛围。
此外,公安机关还应处理执法机关内部利益之争的矛盾,建立执法公正,维护公共秩
序的有效执法机制。
同时要完善职权规定,明确职权划分,建立以有效控制力为核心的执
法机构。
完善法制安全体系,解决外部突发事件对执法行动的影响,以便于准确、及时、
公正地实施执法行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公共秩序,保护公民安全。
总之,公安机关应制定全面实施的执法行为规范和流程规范,以及完善的外观执法机制,要求执法人员以正确的理念和态度加强对法律的执行,完善的程序和标准,减少隐性
的执法行为,严把公安执法质量关,有效提升公安机关整体的执法质量。
浅析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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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摘要:正视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梳理反思影响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原因,不断探求有效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的基本路径,是当前公安执法民警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本文对公安民警在执法的过程中暴露出各种各样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对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基本路径一、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现状(一)立案不实、不破不立一些基层公安机关,为了减少发案率和追求高的破案率,不如实立案,搞不破不立、先破后立,长此以往就可能造成社会治安状况不真实,公安机关的工作量、辛苦度不真实,犯罪分子得不到应有的打击。
(二)热情不足、随意执法有的民警工作主动性不够、服务意识不强。
对待群众报警、求助不及时出警,甚至存在冷、硬、横、推现象。
有的民警对报案不认真登记,接完警就了事;有些即使出警受理了,也没有认真调查取证,导致有些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造成案件久拖不决,无法处理,损坏了公安机关的形象。
(三)适用法律不当,执法不到位有些民警缺少专业法律知识,适用法律、法规不当,少数基层单位在治安裁定上出现偏差,执行落实裁决的力度也不到位,降低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公安机关公信力,而且还容易引发案件当事人的不满情绪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四)考核片面,评价机制不科学重打击、轻防范,重管理、轻服务的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存在。
一方面,我们的打击处理考核力度不断加大,另一方面防范考核力度与实際工作不适应。
严打与严防的矛盾没有彻底解决,长此以往,必然造成顾此失彼。
二、公安执法规范化的基本内容加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就是要围绕公安执法活动,在以下几方面进行规范化的改造和建设:(一)执法主体规范化一切从事公安执法的人员,必须是由法律明确授予执法权并且具备执法资格和相应执法权限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做到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不上岗执法;不具有相应执法权限的民警不越权执法。
执法主体的规范化是执法规范化的基础和前提,必须重视执法主体的执法水平和素养的提高。
公安执法规范化研究
![公安执法规范化研究](https://img.taocdn.com/s3/m/d53217f4941ea76e58fa04d2.png)
公安执法规范化研究摘要:公安是我国政府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了其担负的职责,享有的职权以及行使取权的程序。
其在根据法律、法规在职权范围内进行执法活动,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稳定进行。
近年来,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引发了社会各界广泛的关注,其是依法治国的贯彻和执行,是法治社会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而公安在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的行为也时有发生,这是由主客观等多种因素造成的,不规范的执法不仅不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还有可能构成违法犯罪,使公安执法在社会的形象受到影响,威信也在大大减退。
而公安规范化执法即是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国家相关政策的要求,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提高公安执法效率的的重要手段,针对我国目前社会出现的公安执法不规范的现象,笔者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研究进行了论述。
本文采取论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线索展开,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公安执法规范化的基础内容,是全文的基础和展开讨论的前提,这部分结合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比较外国相关理论,论述了公安执法规范化的内涵、特点、必要性,为下文展开铺垫。
第二部分,公安执法规范化的具体内容,介绍了其规范执法是优化执法的关键环节,是依法治国的必然选择,是公民权利的内在逻辑,从相关的理论上分析公安执法规范化;第三部分公安执法规范化的现实困境及成因,是本文的重点和难点,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分析我国公安执法遇到的困境,以及形成这些困境的成因,从深层次了解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遇到的障碍。
第四部分公安执法规范化的对策,是本文的重点和难点,就上文提出的问题和难点提出相应的对策,从六个方面来论述了如何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的建设。
本文“公安执法规范化研究”就是在相关的理论分析的基础上,讨论如何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发展。
关键词:公安执法规范化现实困境对策Abstract:public security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Chinesegovernment, China's relevant laws, regulations and the responsibilities,powers and enjoy exercise weighting procedures. In accordance witlawsandregulations, within its mandate to conduct law enforcement activities,safeguard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citizens and socialstability. In recent years, the construction of law enforcement standardization caused widespread concern in all sectors of society, which is the implementation and enforcement of the rule of law, rule of law is a part of the essential. The public security law enforcement in the process of non-standard behavior also occurs, it is caused by various factors such as the objective and subjective, not the standard law enforcement is not conducive to the protection of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citizens, and may constitute a crime, the public security law enforcement is affected in the social image, prestige is greatly diminished. The public security standardization law is the requirements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but also related to national policy requirements, promo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law enforcement standardization is an important means to improve the efficiency of law enforcement, the law enforcement community appear not standard phenomenon, the author of the construction of law enforcement standardization research are discussed.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problems found, take, to solve the problem of the clue, divides into four parts. The first part is basic content of public security law enforcement standardization, is the foundation and prerequisite for discussion, this part combines the provisions of China's relevant laws, regulations, and compares foreign related theory, discusses the connotation of public security law enforcement standardization, characteristics, necessity, which paves the way for the following development. The second part, the specific content of the public security law enforcement standardization, the standard law enforcement is to optimize the key link of law enforcement,is the inevitable choice of the rule of law, is the inherent logic of civil rights, analysis of the public security law enforcement standardization from the related theory; practical difficulties and causes of the third part of law enforcement standardization, is the key and the difficulty of this article, combined with our judicial practice analysis of China's public security law enforcement difficulties, and the causes of formation of these troubles, from the deep understanding of the construction of law enforcement standardization barriers. The fourth part, countermeasures of standardizing police law enforcement, is this article key point and the difficulty,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on the problems mentioned above, the how to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of law enforcement standardization is discussed from six aspects. In this paper, "the public security law enforcement standardization research" is in the related theoretical analysis foundation, discuss how to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of law enforcement standardization development.Keyword s: standardizing police law enforcement dilemma Countermeasures目录引言 (1)(一)选题的依据和意义 (1)(二)国内外研究的现状 (1)(三)文章的研究方法 (4)一、公安执法规范化的基础内容 (6)(一)公安执法规范化的内涵 (6)(二)公安执法规范化的特征 (9)(三)公安执法规范化的必要性 (10)二、公安执法规范化的具体内容 (13)(一)公安执法规范化是优化执法的关键环节 (13)(二)公安执法规范化是依法治国的必然选择 (14)(三)公安执法规范化是公民权利的内在逻辑 (15)(四)公安执法规范化是社会正义的基本路径 (17)三、公安执法规范化的现实困境及成因 (19)(一)公安执法规范化的现实困境 (20)(二)公安执法规范化现实困境的成因 (24)四、公安执法规范化的对策 (28)(一)树立规范化的意识 (28)(二)加强公安内部规范化 (29)(三)加强上级政府领导规范化 (30)(四)加强公安执法保障规范化 (30)(五)加强公安执法监督规范化 (31)(六)建立健全民意吸纳机制 (32)结论 (33)参考文献 (34)引言(一)选题的依据和意义1、研究目的近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不断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和法制观念逐步深入人心,尤其是涉及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国家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的法律素质明显增强,公安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稳步提升,群众对公安执法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精PPT课件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精PPT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c3cfdd9ea1c7aa00b42acb07.png)
河南省公安厅法制处 姚占军
提纲
一、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含义 二、当前公安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果 三、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本要求和预期效果 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突破口和工作建议
一、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含义
规范,是指约定俗成或明文规定的标准,简单
地讲,就是规矩、样板。(党的“十五大” 报告中提出了“规范”一词)
执法规范化建设 的基本要求和标准
执法思 想正确
执法方 式文明
Hale Waihona Puke 执法主 体合法执法责 任明确
执法程 序规范
执法监 督有力
执法制 度健全
执法保 障到位
SUCCESS
THANK YOU
2019/7/2
最高人 民法院 核准杨 佳死刑
(二)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预期效果
最直接的、最低层次的效果就是执法过程中没有执 法过错案件、没有败诉案件,这个层面所达到的效 果就是让法律满意;
强化执法监督
加强执法培训
完善考评 考核制度
健全执法制度
强力追究 执法过错责任
革命导师列宁
列宁说: “正确的理 论也需要灌 输!”
树立“三个观念” 强化“四种意识” 做到“两个坚持”
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 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
证据意识 程序意识 权限意识
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二.当前公安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果
(一)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陈旧的执法理念还未彻底扭转,执法思想不正确,执法
为民理念没有牢固树立。
现代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 一切执法活动必须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开展 一切执法活动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一切执法权力必须受到监督 执法权力和执法义务必须一致
初论人民警察执法规范化建设
![初论人民警察执法规范化建设](https://img.taocdn.com/s3/m/f2ab1a798e9951e79b8927e2.png)
初论人民警察执法规范化建设【摘要】文章从理论与实践上,阐发了警察执法规范化是警务规范建设核心这一基本观点。
同时,提出实现警察执法规范化必须明确和完善内部要求,加强外部保障。
【关键词】警察;执法;规范化警察执法规范化化建设是新时期公安机关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树立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
警察执法规范化化包括执法的规范化、管理的规范化、服务的规范化等方面。
一、内部强警,注重制度建设(一)警察执法规范化要求做到有章可循,首先要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尽管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推进,国家法律体系日臻完善,公安执法的依据也越来越充分、明确,但是要确保公安机关内部科学、高效运作是远远不够的。
对于各个业务部门、某一警种,民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审批权限、工作时限等等,在法律、法规、规章里是比较零散、不成系统的,有些是很难找到的,这就需要公安机关结合本部门、本警种的实际,在不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前提下,就上述各方面制定具体的操作性规范,让每一个岗位民警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该怎样做、不该怎样做,做到用制度来管人、管事,为实现公安机关及民警警察执法规范化提供科学、具体、明确的行为准则。
(二)执法要规范,执法主体职能必须合法主体不合法,往往造成越权执法,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职能不明确,不利于人民群众辨别,就不能做到便民、利民;容易造成部门之间职能交叉或者出现职能真空状态。
所谓职能是指人或机构应有的职责、作用或功能的统一体。
我国政府机关(包括公安机关)机构改革中提出的“三定”方案,其首要环节就是“定职能”这是因为:1)职能是合理设置或调整公安组织机构的主要依据;2)职能是确定工作责任制的主要内容;3)职能是考核工作的基础。
实践证明,公安机关内设机构必须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科学确定职能,明确每个部门、每个岗位做什么、怎么做,理顺内部纵向和横向的关系,减少机构和岗位人员之间职责交叉、推诿扯皮等现象。
法律视角下公安行政执法规范化的方向与路径探究
![法律视角下公安行政执法规范化的方向与路径探究](https://img.taocdn.com/s3/m/38c397e4bcd126fff6050b17.png)
目录1 绪论 (3)1.1研究背景 (3)1.2 研究意义 (4)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4)1.4 技术路线与研究方法 (7)2 相关概念及理论 (8)2.1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内涵 (8)2.2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相关理论 (8)3 公安机关行政执法的主要问题 (9)3.1 执法目的不清晰 (9)3.2 执法手段不科学 (12)3.3 执法监督不完善 (13)4 公安机关行政执法规范化的路径选择 (14)4.1明确执法目的的核心地位 (14)4.2重视执法手段的框架作用 (16)4.3强化执法监督的保障能力 (17)5 结论 (20)参考文献 (20)法律视角下公安行政执法规范化的方向与路径探究【内容摘要】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决策部署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助力依托,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公安建设不断得到强化和完善。
尽管诸多行政法律规范以及相关指导意见为公安行政执法规范化方向提供了思路,但是在公安执法的目的、手段和监督的发展方向上仍存一定偏差。
全方位构建公安行政执法的规范性体系,应当以执法目的为核心、执法手段为框架、执法监督为保障,肃清规范路径的障碍,保证规范执法成常态。
【关键词】公关机关;行政执法;规范化1绪论1.1研究背景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逐步加快,公安机关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日益完善。
在立法层面,国家机关先后修改和制定了一系列行政法律法规。
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以及2016年底公安部发布的《人民警察法》(修订草案稿)。
在规范性文件制定层面,国家进一步明确了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和战略部署。
如公安部于2008年发布的《关于大力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下称2008年《意见》),2009年发布的《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总体安排》(下称2009年《安排》),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下称2016年《意见》),对构建完备的公安行政执法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公安提供了制度保障。
浅谈加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重要意义
![浅谈加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重要意义](https://img.taocdn.com/s3/m/da2c8d2249d7c1c708a1284ac850ad02de8007dd.png)
浅谈加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重要意义加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全、促进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组成部门,其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对于建设法治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
以下是浅谈加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重要意义的几个方面。
首先,加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助于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
公安机关是国家法律的执行者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力量,其执法工作影响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如果公安执法缺乏规范和制约,就容易导致执法过程中的滥权、不当执法等问题,给人民群众造成损失和伤害。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能够规范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严格依法办案,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其次,加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利于提升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公安机关依法行政,严格遵守执法程序,确保执法过程公正、公平、公开。
规范化建设要求公安机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能力。
通过规范化建设,公安机关的执法水平得以提升,办案效率和质量得到保证,执法公信力得到加强。
再次,加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助于减少执法过错和不必要的冲突。
执法过错和执法冲突是社会矛盾和冲突加剧的重要原因之一、如果公安执法不规范,容易导致执法过错和不必要的冲突,进而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加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能够有效地减少执法过错的发生,减少执法冲突的产生。
规范化建设要求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充分尊重人权、法律权益,采取温和手段和方法进行执法,最大限度地避免冲突和损害。
最后,加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利于提高社会治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公安机关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在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加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能够推动社会治理从单纯的行政指令式管理向法治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规范化建设要求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精确执法,使社会治理更加科学、合理,有效平衡各方利益,保持社会秩序的稳定性和长期稳定性。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报告加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报告加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https://img.taocdn.com/s3/m/94a541054693daef5ff73d00.png)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报告-加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近年来,公安得益于省厅党委的坚强领导和英明决策,得益于厅长及各位领导的亲临视察和厚爱关怀,得益于省厅法制处及各部门的正确指导和大力帮助,在“三项建设”工作中,我局将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核心和突破口,围绕打造“全省市级执法示范单位”的目标,找准推进途径,选好推进载体,落实推进措施。
我局主要作法是选准工作推进五个载体,着力构建执法建设五大体系,即:一、以能力训练为载体,构建执法培训大体系我局坚持把能力训练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点,强化远程教学,创新培训模式,着力提升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一是依托警务综合平台,加强信息化应用培训。
我局以民警计算机“四会”能力培训为基本要求,先后举办警综平台信息采录、网上办案、办公自动化和公安笔录软件应用等专题“小教员”培训和全员培训,全市在岗民警“四会”达标率达100。
二是依托视频会议系统,举办执法办案技能培训。
三、四级视频会议系统全面开通后,市局每周确定一些专题,组织全市侦查破案、执法执勤的行家里手,开展案例评析、新法讲解、热点碰撞、法理分析^p 等专题讲座,加强执法办案经验交流。
三是依托法制在线栏目,及时解答执法问题。
市局设置了执法规范化建设、法制在线、释难解惑、法律法规数据库等网页,及时发布执法信息,方便民警适时查询,解答民警执法疑难。
我局区公安分局坚持每日群发执法培训短信,让民警轻松学法。
四是依托在线考试系统,检验学习培训效果。
我局运用在线考试系统,组织全体民警参加“三大主题”和“四会”网上考试。
全市民警“三大主题”活动在线考试平均成绩97分,位列全省各市(州)公安机关首位。
同时,我局还通过举办机关中层干部和县(区)局基层所队长轮训班,聘请清华大学、党校教授讲课,强化骨干培训、观念培训;通过推行执法资格认证、模拟办案测评、联席会议评议、出台政策鼓励自学等措施,多渠道、多途径开展执法培训,大力提升执法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对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对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几点思考](https://img.taocdn.com/s3/m/1baca74f53ea551810a6f524ccbff121dd36c5a5.png)
管理体制不完善
部分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落后,缺乏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和激 励机制。
部分公安机关缺乏对执法活动的有效监督和考核机制,导 致执法过程中出现疏漏和错误。
04
改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 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民警执法素质
01
02
03
强化法律知识培训
通过专业法律课程、讲座 等形式,提高民警对法律 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对公安机关执法 规范化建设的几 点思考
汇报人:
日期:
目录
• 引言 •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概述 •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现状及问题分
析 • 改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对策与
建议 • 案例分析 • 结论与展望
01
引言
背景介绍
我国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 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积极配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对公安机关的监督和 检查,及时回应和解决社会关注的问题。
落实执法过错追究制度
对因故意或过失导致执法过错的行为进行追究,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
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法律意识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01
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的法律
意识和法治观念。
增进与群众的沟通交流
02
积极开展警民互动活动,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和交流,增进群众
对公安机关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强化舆论引导
03
及时回应和解决社会关注的涉警问题,积极引导舆论走向,树
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05
案例分析
案例一
01
02
03
04
05
某市公安机关在执法规 范化建设方面取得了显 著成果,通过完善制度 、加强培训、严格考核 等措施,提高了执法质 量和效率。
公安部门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调研
![公安部门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调研](https://img.taocdn.com/s3/m/9c20de566d175f0e7cd184254b35eefdc8d315a5.png)
公安部门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调研一、引言公安部门作为国家执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执法行为的规范化程度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公安机关的形象。
近年来,公安部门在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对公安部门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的现状、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二、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现状1.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完善:公安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内部规章制度,确保执法行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执法程序规范:公安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注重程序公正,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调查、取证、裁决等工作,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3.执法监督力度加大:公安部门不断加强内部执法监督,通过多种形式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行为。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1.执法理念存在偏差:部分民警在执法过程中过于强调“管”的观念,缺乏服务意识,导致执法行为简单粗暴。
2.执法程序不规范:个别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程序违法、操作不当等问题,导致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3.执法监督不到位:虽然公安部门加大了执法监督力度,但仍有部分地区存在监督盲区,导致不规范执法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
四、对策建议1.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公安部门应加强民警思想教育,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切实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
2.规范执法程序:公安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内部规章制度,明确执法流程和操作规范,加强对民警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其熟练掌握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加强执法监督:公安部门应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完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体系,加大监督力度,对不规范执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同时,应积极引入社会监督力量,拓宽监督渠道,提高监督效果。
4.强化科技应用:公安部门应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如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提高执法过程管理的智能化水平,加强对执法行为的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行为。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https://img.taocdn.com/s3/m/bc612b98dc3383c4bb4cf7ec4afe04a1b071b06b.png)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各行各业的规范化建设越来越重要。
公安部门作为国家维护社会安全的重要力量,也需要加强自身的规范化建设,以提高执法效率,增强公众信任。
那么,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呢?首先,公安部门需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保证执法过程合法、合规。
包括但不限于,执法前的准备工作,执法时的行为规范,以及执法后的程序要求。
公安执法应该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遵守诉讼程序和法律规定,保证公民、法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其次,公安部门需要加强警务人员素质和职业道德教育。
作为执法者,警务人员应该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职业道德素养,遵守职业操守,忠诚履行职责。
公安部门可以通过加强对警务人员的基础知识、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以及提高警务人员的职业自律意识和从业纪律,来增强其规范化执法意识。
此外,公安部门还需要建立和完善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制度体系。
包括建立执法程序、执法检查、执法记录和执法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和规章制度,从制度层面规范公安执法行为。
同时,建立完善的执法监督机制,对执法行为进行监督,确保执法人员不滥用权力、违纪违法。
最后,公安部门需要加强与社会的沟通和协调,增强社会公众对公安执法的信任。
为此,公安部门可以通过开展公安知识普及活动、接受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加强与行业协会、社区建设等各方面的合作,来加强公安与社会的联系和互动,提高公众对公安执法的认知和支持度。
在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还有很多需要考虑和做到的方面。
总之,只有公安部门不断加强自身的规范化建设,才能有效提高执法效率和公众信任度,实现法律的有效执行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浅析法律视角下的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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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法律视角下的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作者:程胜来源:《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2019年第06期摘要:我国逐渐加强法治社会建设脚步,执法规范化也是法治社会的重要构成,我国执法规范化建设受到社会转型的影响,增加了建设难度。
基于此,本文以公安执法为核心,先分析了执法规范化的现状,后对加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出了建议。
通过加强公安执法规范化的建设,提高公安队伍执法行为的规范性,构建规范化公安队伍,推动法治社会的建设。
关键词:公安机关;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执法机关作为我国重要司法机关,在法制公安建设中,规范化建设是一项基础工作,需要得到极大重视。
如今我国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尤其要关注公安队伍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行为规范性,构建法制公安队伍。
因此研究公安执法规范化的建设对于建设法治社会,完善法制公安队伍,具有重要意义,需要进行深入研究。
一、公安执法规范化现状(一)缺乏制度約束公安执法规范化要具备人力、物质以及制度加以保障,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公安队伍受到资金和人力约束,难以展开规范化执法行为,由于执法行为的不规范性,造成实际执法条件、执法人员以及执法环境偏差,都是由于缺少规范性制度的约束,使得执法行为缺少规范性。
(二)执法环境复杂目前经济社会正处于转型阶段,处于社会矛盾和利益诉求激发时期,执法队伍需要在一线工作,正面应对公众的诉求,时常要安抚强烈不满情绪的公众。
虽然我国针对执法行为规范制定了一系列法律规范,让公安人员执法行为受到约束,执法人员接受公众监督。
但是由于执法人员意识观念存在落后的问题,面对高难度的执法工作,公安队伍面对巨大挑战。
(三)界限模糊问题目前建设规范化公安执法存在界限模糊的问题,一些执法行为存在争议问题。
公安机关针对规范化执法的理解和执行存在一定出入,一些人员为了满足上级要求制定执行方案,且不同地区的执行方案存在很大差距[1]。
规范化执法存在很明显的口号化问题,对执法过程的细化管理还需要明确边界范围,具备明确的制度处理争议事件。
对基层公安机关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探索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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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基层公安机关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探索与思考雷涛公安机关的基本活动是执法活动,公安民警的基本行为是执法行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机关一项战略性、方向性、根本性和长期性的任务。
当前,执法制度欠缺、执法程序随意、执法不透明、执法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仍是影响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的突出因素。
作为一名基层公安机关的领导,就如何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进行了以下的思考和探索。
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内涵及特征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广义上讲,应属于公安法制建设的范畴,而且是最终实现公安工作法治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从狭义上讲,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就是把执法观念所蕴含的内容通过技术性的操作,进行执法程序、执法活动的设计,尤其要在权力、义务、程序、责任等方面进行制度上的设计,在法定的框架内、根据现代法治理念的内涵和要求予以明确和具体,并随着执法实践不断强化和完善,确保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严格、公正、文明,切实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它具有以下四个特征:一是法定性。
执法活动的基本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国家的强制力为重要依托。
二是程序性。
执法活动及其规范体系建设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对具体的执法行为、执勤活动以及结果运用,制定了一整套严格、明确、标准的操作程序,以保证各项执法活动有序开展。
三是公正性。
这是执法执勤体系建设所追求的目标和衡量标准,也是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是建设法治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
四是互动性。
执法规范体系具有执法主体与执法客体,执法行为和执勤活动,主体素质与社会条件,软件建设与硬件保障等互为影响、互为促进、互为条件的辩证统一关系。
二、基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一)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视程度不一是制约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普遍性难题。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涉及统一执法思想、规范执法主体、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和执法信息化建设等内容的系统工程,但有的部门领导对此缺乏基本的认识,存在着不愿意抓的现象。
对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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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几点思考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公安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
它不仅是公安队伍建设的需要,也是公安机关树立良好形象,密切警民关系的需要,更是时代发展的要求。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涉及内容多、工作量大,是一项庞大、繁杂的系统工程。
规范什么?怎么规范?由谁来规范?规范到什么程度?如何评估?怎样才能保障执法规范化以及出现违规行为后怎么办等等,都需要加以明确。
按照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当前实际,就如何开展好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笔者尝试谈一点自已的看法。
一、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的范围进一步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首先要搞清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范围,也就是解决“规范什么”这个问题。
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要把公安执法工作全部纳入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
因此,必须从根本上弄清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所涉及到的要素及要求。
(一)明确执法主体,实行办案民警资格认定制度。
执法主体合格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前提和保证,只有主体合格了,规范执法才有基础,否则,无从谈起。
从实际情况看,执法主体建设还不容乐观,协勤、协警参与执法、参与办案,由于素质不一,管理又不到位,难免引发一些执法问题。
有的协勤、协警抓赌、抓嫖;有的交警招聘的协警人员,由于素质不高,业务不熟悉与被纠章人员发生纠纷;有的协勤、协警人员在看管被审查人员时,由于不负责导致被审查人逃跑、自杀;甚至有的工勤人员由于参与看守所执法,与在押女犯罪嫌疑人发生性关系等情况都有出现和发生。
这些问题的发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执法主体不合格。
因此,必须对那些在执法岗位的工勤、协警、协勤、联防队员等“二警察”加以清理,在清理的基础上加以规范,在规范的基础上加强管理。
同时,在明确执法主体的基础上,实行办案民警资格认定制度。
《人民警察法》规定,凡正式人民警察均有执法权,但有权执法不等于有资格办案。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践与思考](https://img.taocdn.com/s3/m/470176fbfc0a79563c1ec5da50e2524de418d052.png)
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水平
规范执法行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提高执法效率,降低执法成本 增强执法公信力,维护社会稳定 促进法治建设,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 维护社会稳定的重
要保障
保障人民群众合法 权益是执法规范化
建设的核心目标
执法规范化建设有 助于提高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 实践与思考
目录
CONTENTS
01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 性
02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现状 及问题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 建设的重要性
提升公安机关形象
规范执法行为,提 高执法公信力
维护社会稳定,保 障人民权益
促进法治建设,提 高社会法治意识
树立良好形象,提 升公众对公安机关 的信任度
的公信力和形象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 推进法治建设的重
要内容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 建设的现状及问题
执法理念落后
01
02
03
04
执法理念陈旧, 缺乏与时俱进 的精神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执法方式单一, 缺乏创新和灵 活性
执法过程不透 明,缺乏公开 和公正
执法队伍素质 参差不齐,缺 乏专业培训和 监管
执法程序不规范
执法主体资格不明确 执法程序不规范,存在随意性 执法文书不规范,存在错漏现象 执法监督不到位,存在执法不公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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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几点思考十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几点思考十](https://img.taocdn.com/s3/m/e39d4348a517866fb84ae45c3b3567ec102ddcbc.png)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几点思考十随着我国的不断发展,公安执法建设工作也在持续推进中。
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不言而喻,对于维护国家社会的治安,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几个角度来探讨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并提出一些建议以促进其进一步发展。
首先,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
针对各类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必须以保护公民权益为己任。
然而,若是执法行为不规范,就会对公民权益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因此,建设规范化公安执法机制,不仅能够规避失误与侵害公民权益的情况,还能够统筹公民关注焦点,加强执法效用,提高社会治安水平,形成相互促进的关系。
其次,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提高公安执法效率的重要手段。
现代社会以信息化、数字化为特点,各种犯罪行为也在不断升级,公安机关必须采用新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方法。
在这方面,规范化管理能够提高公安执法能力,降低执法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这包括改进执法技术、完善执法程序、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等等。
同时,建设规范化公安执法机制也需要从多个角度出发,进一步推动社会法制化进程。
一方面,有关部门可以借助国家的法律法规完善战略性规划,确立制度化、法制化的监督机制,督促公安部门依法行政。
另一方面,如各领域的领导、企事业单位、群众、媒体等相关团体也应积极参与规范化公安执法建设,共同推进治理工作。
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必须实现科学规划和协同推进。
首先,可以加强执法机制创新,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优化执法方式,不断完善技术工具和管理手段,促进信息互通和应对危机的能力。
其次,可以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依循和遵循,把改进执法方式和提升执法水平与严格依法要求结合起来,从而推动执法的科学化和提升司法公信力。
最后,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还需要充分调动和保障人才。
培养一支规范化执法队伍,要求在专业素养上不断提升,同时激励人才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正确的业务观念和法治意识。
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体系建设,提高在不同状况下应对问题的能力,为顺利推行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打下良好的人才和组织基础。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https://img.taocdn.com/s3/m/e0eaccf868dc5022aaea998fcc22bcd126ff4209.png)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公安执法是确保社会治安稳定和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
为了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各地公安机关积极推进行业规范化建设工作。
本文将对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
1. 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治安形势日益复杂多变,犯罪手段日益狡猾,公安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面临着巨大挑战。
为了加强执法能力,提高执法效果,各地公安机关纷纷开始进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2. 工作内容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公安机关通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遵守意识。
这有助于执法人员正确行使职权,保证执法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2 执法规范化培训为了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各级公安机关定期组织执法规范化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法律知识、执法程序、执法技巧等,旨在帮助执法人员熟悉执法规范,提高执法水平。
2.3 执法标准化建设公安机关加强执法标准化建设,建立和完善执法标准、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等制度。
这有助于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执法活动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2.4 信息化支持公安机关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执法信息系统,提供执法数据和信息交流平台。
这有助于加强执法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提高执法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3. 工作成效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3.1 执法行为更规范通过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规范化培训,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得到了提升,执法行为更加规范。
执法人员重视遵循执法程序和执法规范,减少了执法过程中的错误和不当行为。
3.2 执法效果更显著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提高了执法水平和效能,公安机关开展的专业培训使执法人员具备更强的反犯罪能力和判断力。
执法信息化支持提高了执法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升了执法效果。
3.3 依法保障公民权益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有助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通过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公安机关增强了公众对执法的信任度,提高了社会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法律视角下的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策略研究
![法律视角下的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策略研究](https://img.taocdn.com/s3/m/bfab2700a9114431b90d6c85ec3a87c240288a93.png)
现代经济信息292法律视角下的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策略研究金 鸣 公安边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边境管理系边防业务教研室摘要:我国法治进程的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作为重要的法治化建设内容是备受关注的,我国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带给执法环境的复杂性、规范化执法界定问题模糊性以及执法条件的约束性都带来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难题。
本文以公安执法为例,简要探讨了当前执法规范化建设现状以及“规范化”执法实施错略,为促进我国公安机关提升执法能力、促进规范化执法工作的深入推进提供参考。
关键词:法律视角;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图分类号:D922.104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19-0292-01公安机关作为重要的司法机关在我国法制化建设过程中扮演者关键的角色,公安执法的规范化作为一项的基本性工作,受到了公众的广泛关注。
在全面推进法制化建设的当下,我们应正视公安执法规范化取得的成绩,攻坚克难,针对规范化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难题和现状,将这项工作持续推进。
下面,文章将从公安执法现状以及公安执法规范化两个角度进行简要的探讨,为促进公安规范化执法工作的深入推进提供参考。
一、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现状分析1.执法环境的复杂性当前阶段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转型阶段,也是各种社会矛盾和利益诉求的爆发期,公安执法队伍所面临的正式这样一种利益冲突的第一线,由于无法满足所有诉求导致公众不满情绪的发生也是时有发生的。
从执法者的角度而言,各种法律条文的颁布实施,更加规范了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执法过程和公众的监督意识空前的提升,“能否正确执法、规范执法”往往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话题,一些执法人员的执法理念相对落后,利用传统的执法形式必然会导致执法难度增大。
因此,无论是从执法大背景和执法人员内部管理两个角度而言,整个执法环境都更具挑战。
2.执法规范化建设界定问题仍存在模糊性目前执法规范化还存在基本问题界定以及关联问题联动处理的相关定义相对模糊,基本执法理论存在争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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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本文是由程华主持的公安部公安理论及软科学研究项目“公安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与司法审查”(项目合同编号:2007L L Y J G A D X 071)的阶段性成果,属于该项目的基础理论研究部分。
【作者简介】姚占军,男,河南省公安厅法制处副处长;程华(1971— ),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宪法学、公安执法理论方面的研究。
2009年第1期N o .12009 J o u r n a l o f C h i n e s e P e o p l e s P u b l i c S e c u r i t y U n i v e r s i t y(S o c i a l S c i e n c e s E d i t i o n ) 总第137期S u m 137法律视角下的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姚占军1,程 华2(1.河南省公安厅,河南 郑州 450003;2.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摘 要】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当前公安机关在执法实践中的制度建设的工作重心,但其现状不容乐观,根本原因是没有充分认识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现实阻力和理论上的认识误区。
因此,应当以法律思维方式作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原则,并在具体实施中予以贯彻。
法律思维方式视野下的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必将提出与之相适应的内涵、标志和基本要素。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存在逻辑关系混乱和责任不明确的情况,以及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情况依然存在。
应当进一步明确公安执法规范化制度建设和效果评估机制的基本原则。
【关键词】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法律思维;基本原则 【中图分类号】D 922.1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140(2009)01-0091-06 多年以来,各级公安机关都在强调执法规范化建设。
毋庸置疑,公安执法规范化是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日常工作显著进步的标志,既是时代发展之要求,又符合中国法制现代化进程的大趋势。
但是,关于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内涵、标准、规则以及如何实施,目前还没有一个权威性的界定和释义。
本文拟从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现状谈起,站在法律的视角下以法律的思维方式就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内在要素和运作程序谈点浅显的看法,以期对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有所助益。
一、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现状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当前公安机关在执法实践中的工作重心和理论上的热点话题,上至公安机关最高领导,下至各区、县级公安机关甚至基层单位的科、所、队都在参与讨论的问题,有相当多的公安执法单位还根据上级机关的整体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出了各式各样的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
从实施规模和参与人数上看,绝大多数警察是踊跃参与的;但从实施最终效果来看,大多数的参与者都是各自为战,缺乏统一的操作规范和指导原则,并且大都停留在口号上的、文件上的层面上;从实施内容来看,这些规范化建设规划和方案虽涉及目标、内容、步骤、方法和途径,但对执法规范化建设最为核心的问题即有针对性的指导原则和标准化问题很少涉及。
与此同时,对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内涵的界定和外延的确定等基础性理论问题的理解还存在重大分歧。
在相当一部分公安机关领导的潜意识中,认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只要有文件、有规划、有方案就行了,很少考虑规范化建设的具体操作程序和实际效果。
更为普遍的现象是,·9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在一些地方公安机关领导的认识中,规范化建设是“可以自下而上、可以因地制宜”的。
上述片面和模糊的认识在基层公安机关普遍存在。
此外,在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各级各地公安机关还面临着人力、物力、财力、时间等因素的制约和限制。
在一些基层公安机关,“人、财、物”的落实和保障问题、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一些要素如关于执法主体、执法权保障等问题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限制,还得不到充分保证和有效的解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顺利发展。
虽然目前实施的“三基工程”建设对基层公安机关的基础工作有了很大的推进,但是,“人、财、物”的紧张问题至今在一些公安基层仍未得到根本性的改善。
在某些情况下,基层领导虽然也知道一些执法行为是不规范的,如办人情案、参与非警务活动等问题,但出于自身利益和发展的需求,他们也只能从短期效益出发,打擦边球,从事有悖于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行为。
二、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现实阻力及理论认识误区 德国思想家马克斯·韦伯指出:“每一项职业都有其`内在的准则',并应据此来执行。
在履行其工作职责时,一个人应当全力以赴,排除任何与之不严格适合的行为———尤其是他自己的好恶”[1]。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为公安执法者确定其职业的“内在准则”,职业的内在准则要求公安执法必须有客观、公正的统一标准。
公安执法规范化的上述现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其建设过程中的艰难曲折,为从根本上完善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必须充分认识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现实阻力和理论上的认识误区。
根本原因是没有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确定法律思维方式为公安执法的内在准则。
(一)传统的思维方式及行为习惯与现代法治理念的内在要求存在反差根据既往的公安执法经验和一般要求,检验一个地方公安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就是少发案、多破案。
但是,在现实执法实践中,一方面,诸如公平、正义、人权保障等符合现代法治理念的价值准则已深入人心,公民对“公共安全感”的评价指标越来越宽泛,对公安执法标准和要求也越来越高;另一方面,公安执法决策者和基层执法干警往往过分看重表面的稳定和传统的狭义安全感标准,多注重执法实际效果而较少关注程序的正当性和过程的合法性,这与社会公众在认知上存在较大差距。
现代法治理念有许多基本原则,诸如:一切权力的行使,必须有法律明确的授权;一切权力的行使,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一切权力的行使,必须受到监督和制约的原则;权利和义务相一致原则等在法学界早已达成共识,但是,对于基层公安执法者而言,能以上述基本原则指导或在具体执法行为中贯彻法治基本原则的则不是很普遍。
例如,根据法律规定,警察在行使讯问权的同时,有如实将被讯问人作无罪的辩解记录在案的义务,但是,由于受传统的“有罪推定”思想的影响,在我们认定的合格的案卷中却很少发现有嫌疑人辩解的记录。
为自己辩解以期逃避或减轻处罚,或切实说明自己无罪都是人的本能,是符合人性的,而这种本能在我们的案卷中所占比例不大的现象说明了什么问题?值得深思。
又如,在基层公安机关,遇到重大和特大案件往往采取不分时间和空间的“地毯式”、“拉网式”的搜查和盘查,这种做法在各地已成为一种常规执法手段。
但是,这些做法却有悖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
因为可以这样追问:法律明确的授权在哪里?规定的程序是什么?依据是什么?得到的回答可能是不确定的或模糊的。
再者,“警察是法律的衍生物,警察必须无条件地服从于法律”,这本是一个人所共知的法律常识问题,但它却能引发出一个令人沉重的思考,那就是几乎每一部与警察执法有关的法律出台或修改,在基层公安执法的实施中都会遇到阻力,反映在行为上的不适应或实施中的滞后。
这样一种执法现象,说明了“有罪推定”、“权力至上”、“警察至上”等传统的执法观念在执法实践中还依然存在。
然而,恰恰就是这种认识上的错误观念,对公安执法行为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思想认识上的错误,必然导致行为上的错位。
错误的思想认识和执法理念,成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目前最大的阻力。
(二)现实中公安执法挑战与规范化建设要求发生冲突“科学发展观”是现阶段我国社会发展的基本指导思想,表现在公安执法中就是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来指导公安执法,但要转化为公安执法者恒久的、普遍的基本价值准则仍需一个发展过程。
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就面临着来·92·自内部和外部的挑战。
对内部的挑战来说,多数警察已习惯于传统的警务模式和执法习惯,对具有强烈现代法治理念色彩的执法规范化建设肯定一时难以适应,甚至会错误地认为规范化建设是自缚手脚,给自己找麻烦。
外部的挑战则是普通民众甚至公安决策者只要求可见的、立即呈现出的整体上的效果,对具体的实施手段和个案可以忽略不计。
而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核心和实质恰恰就是要具体实施方式和重视每一个个案。
具体的方法、具体的程序、步骤、具体的法条引用、每一个个案,都必须在现代法治的框架内实施和运行。
这种挑战也的确使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领导者和实施者面临着一个两难选择:一方面,要实现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具体要求和所设定的标准;另一方面,对内部的执法活动从严要求和规范强化,势必在一定时间内影响政绩的提升和队伍的情绪。
这就需要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在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既要有大勇气,又要有大智慧;既要应对眼前的社会治安形势,又要有队伍建设的长远规划。
这也是对公安机关领导层在决策上的一个非常大的考验。
(三)现实中执法功能定位与规范化建设价值追求存在错位公安执法功能和价值追求是具有多重性的,正义、平等和秩序都可以作为公安执法的价值追求。
从当代世界法制建设比较完善国家的警察执法实践来看,基本上是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促进人权发展作为执法价值和功能定位的主要内容,而相对的把规范、校正、制裁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作为执法功能定位的辅助性价值,即秩序的实现是为保障人权服务的。
这个功能定位既符合现时代人性化执法的内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内涵要求的必然体现。
但是,目前我国公安机关在行使法定权力的过程中,还存在执法价值追求定位在“严打”、“严惩”的执法层面上,而服务与保障、激励与教育等执法功能往往被轻视。
执法功能定位的偏差,使得公安执法实践与法治化进程的要求出现了比较严重的错位和偏差。
(四)执法规范化建设理论研究薄弱与目标设计上的不一致执法规范化建设理论研究上的薄弱和滞后导致在执法实践操作层面上存在沟通交流的困难。
一方面,执法规范化建设研究目前还没有纳入法学理论界和公安执法研究学者的视野;另一方面,对基层执法者而言,执法规范化建设又过于抽象,难以具体实施。
既然已经提出执法规范化建设这一命题,因此有必要在理论上予以彻底阐释清楚。
因为,很多人认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个简单命题,不值得深入研究,小题大做,在他们眼里,执法规范化在法律制度的设计上没有多少问题,从各方面按法律规定的要求做就行了,毕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核心和根本宗旨就是在法律的框架内按法律规定执法。
而对具体的执法者来说,规范化就应该是标准化,应该非常具体而不需要理论支撑。
而目前强调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就是缺少了这么基本标准,正因为缺少了统一的基本准则,使得基层公安机关对规范化建设既难以认清又无所适从,这必然导致在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目标设计上的分歧和内涵理解上的歧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