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赔知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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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知识讲座》课件

《理赔知识讲座》课件

定损评估
根据事故损失情况,对损 失进行评估和确定。
核定赔偿金额
根据定损结果,核定赔偿 金额,为后续赔偿提供依 据。
核定理赔
审核理赔材料
对客户提供的理赔材料进行审核 ,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核定理赔事实
对事故的事实进行核实,确保理赔 申请的合理性。
核定赔偿金额
根据审核结果,对赔偿金额进行核 定,确保赔偿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人员伤亡的理赔处理
总结词:全面调查
详细描述:对于人员伤亡的理赔处理,保险 公司需要进行全面调查,核实事故的真实性 和责任归属。这包括了解事故经过、调查相 关证据、咨询专家意见等步骤,以确保理赔
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人员伤亡的理赔处理
总结词
人性化关怀
详细描述
在处理人员伤亡理赔时,保险公司应给予被 保险人或受益人人性化关怀,提供心理疏导 和安慰。他们可以安排专业人员提供咨询和 帮助,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度过难关。同 时,保险公司应尽快完成理赔程序,给予经 济上的合理赔偿。
赔偿结案
赔偿方式
提供多种赔偿方式,如现金、转 账等,方便客户选择。
赔偿通知
向客户发出赔偿通知,告知赔偿 金额和方式。
结案归档
对理赔案件进行结案归档,确保 案件信息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03
理赔资料与证据
理赔所需的资料
保险合同上 应包含保险条款、投保人及被保险人信息 、保险金额等必要信息。
损失金额争议的处理
总结词:协商解决
详细描述:在损失金额争议的处理中,保险公司和被保险 人可以尝试协商解决。双方可以就损失金额进行谈判,寻 求一个折衷的赔偿方案,以尽快达成一致意见。
人员伤亡的理赔处理
总结词:快速响应

理赔基础知识

理赔基础知识

理赔基础知识保险是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能够在我们遇到意外或风险时提供保障,让我们能够心无旁骛地生活。

然而,在购买保险时,我们也需要了解保险的理赔流程。

本文将介绍一些关于理赔的基础知识。

一、理赔是什么?所谓理赔就是指当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依照合同约定承担损失赔偿的行为。

理赔是保险合同实现保障功能的关键环节,它承担了风险转移的重要任务。

二、理赔的类型1.现金理赔:指受损方直接从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

2.实物理赔:指保险公司直接按照金额或比例赔偿受损方进行的理赔方式。

3.维修理赔:指当受损方产生损失时,保险公司通过修理或更换受损物品或设备进行的理赔方式。

4.回购理赔:指受损方将其损失进行卖出或回收,保险公司按照摊余价值和保险人所要求的赔付比例进行赔偿。

三、理赔的申请1.了解理赔条件:在申请理赔前,受损方需要了解保险合同约定的理赔条件和赔偿限制,以及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

2.保留证据:受损方需要完整留存相关证据,如事故照片、受损物品照片、事故报告、军队证明、医疗证明等。

证据越完整,理赔越顺畅。

3.向保险公司报案:在保留证据的基础上,受损方需要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

保险公司会依据合同规定,进行理赔审核。

四、理赔的审核1.保险合同的审核:保险公司会核对合同的有效性和受损方在保险合同期间的保费缴纳情况。

2.赔案的审核:保险公司会对报案的事故情况、证据、损失情况以及保险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保险公司会计算出最终赔偿金额。

3.理赔的支付:保险公司会及时向受损方支付理赔款项。

五、理赔的注意事项1.保险合同要认真阅读,确定保险承保范围和理赔条件。

2.保留好证据,认真填写报案表。

3.遵守合同约定,不要故意隐藏或谎报事实。

4.配合保险公司的调查和审核。

总之,在购买保险时,我们需要认真阅读保险合同,了解各种保险产品和理赔情况,以便在不幸发生时,及时获得保障。

同时,在理赔过程中,我们也需要保留好证据,遵守合同约定,以确保理赔申请的顺利进行。

理赔员培训基础知识

理赔员培训基础知识

32/94
法律合规知识
合规经营
保监会70号文件
解决理赔难问题
保险公司要依法履行保险合同义务,严禁恶意拖赔、惜赔、无理拒赔等损害 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建立健全系统理赔服务标准,规范理赔流程, 提高理赔服务质量,建立快速理赔机制,切实提高理赔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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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合规知识
合规经营
保监会70号文件
保险合同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
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 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
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
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保险合同的成立并非必须采取特定形式
要约————承诺
19/94
法律合规知识
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29/94
法律合规知识
合规经营
保监会70号文件
确保公司经营的财务业务数据 真实可信
1、确保保费收入据实全额入账。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及保费收入 确认原则,在保费收入科目中全额如实反映保费收入情况。严禁虚挂 应收保费、虚假批单退费、撕单埋单、阴阳单证、净保费入账、 系统外出单、账外账等违法违规行为。
2、确保赔案和赔款的真实。严禁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 假理赔,严禁故意扩大保险事故损失范围虚增赔款金额,严禁将与赔案 无关的费用纳进赔案列支,严禁与汽车修理厂等单位合谋骗取赔款等 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理赔费用的计提、使用和管理,确保理赔数据的 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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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目录
一 保险基础知识
1、风险概述 2、保险概述 3、保险的基本原则
二 法律合规知识
24/94
1、保险合同 2、合规经营
法律合规知识

理赔知识介绍

理赔知识介绍

理赔知识介绍理赔培训讲义第一章理赔及其意义一、理赔的意义保险理赔是保险公司执行保险合同,履行保险义务,承担保险责任的具体体现。

一方面,理赔工作做得好,被保人的损失才可能得到应有的补偿,保险的职能作用才可能发挥,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运行和人民生活的正常安定才可能得到保障,保险公司的信誉才可能提高;另一方面,通过保险理赔,可以检验承保业务的质量,暴露防灾防损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便于公司进一步掌握灾害事故发生的规律,总结和吸取经验教训,进一步改进和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对于每位刚入司的新员工,掌握和熟悉理赔有关知识内容,协助理赔部门做好保险售后服务,会让您的展业工作将如虎添翼,更具信心和效率。

二、索赔与理赔的概念索赔与理赔是被保险人行使权利和保险人履行义务的具体表现。

索赔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根据保险合同条款的规定,请求保险人履行义务的行为。

理赔是指保险人接到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请求,根据保险合同规定,对保险事故的发生以造成的物质损失或人身伤害进行一系列调查审核并作出赔付与否及如何赔付的行为。

三、理赔工作原则和方针认真贯彻“重合同、守信誉、坚持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和“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工作方针,切实维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四、理赔管理模式集中式和分权式第二章赔偿处理的原则与方式第一节赔偿处理的原则保险理赔直接关系到保险双方的切身利益,是保险双方权利与义务的最为集中的体现。

自保险制度创立以来,经历数百年的发展,早已形成了一套基本的赔付原则。

这些原则可以概括为:一、最高限额原则。

即保险公司承担的赔付责任有最高限制,最高限额原则的确立,有利于保险公司控制风险。

在财产保险中,保险公司的赔偿不仅以保险金额为限,而且还要以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和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之上的保险利益为限,三者之中以最低者为最高赔偿限额;在责任保险中,则以保险合同中规定的赔偿限额为最高限额。

二、近因原则。

即保险理赔以近因为判定责任归属的依据。

保险理赔基础知识

保险理赔基础知识
保险理赔基础知识
课程内容
• 理赔流程 • 理赔流程解读 • 公司理赔管理规定
理赔流程解读----报案
• 提醒
• 1、保存理赔所需资料:医院的就诊医疗资料、接受公检法处理的相关资 料、殡仪馆相关证明(特殊说明:《居民死亡统计卡、死亡医学证明书》 原件被没收);
• 2、急性病:非定点医院急诊请转定点医院(定点医院将会附在每一张保 单上)。未能转,请及时通知公司,并做出书面说明(一般需要医院医 生的诊断证明),否则,我们只承担3天保险责任;
• 2、要求:不符合立案要求,我们将退回补充后重新申 请,补充资料的时间为10天
• 3、赔案进程:定期电话联系客户赔案的进程。客户也 可以定期电话询问。
理赔流程解读----调查
• 1、需调查案件的标准:疑点、预计赔付金额
• 2、授权:客户授权公司调查人员(理赔申请书上显
示);另外,一些其他案件,我们可能联系客户或者
• 意外事故证明:被保险人因意外而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 索赔权利人需要提供相应的意外事故证明材料。
理赔流程解读----申请
• 7、提醒: • A:申请之前详细了解申请所需资料,申请资料不全,
将不予受理(配合,提高时效) • B、受益人不确定:申请理赔给付金额小于或等于1万
元,不需要公证书,但须索赔权益人”,门诊病历或住院病历必须要有“急 诊”字样章或能说明为急诊的证明 • D、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必须附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
理赔流程解读----审核
• 理赔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真伪 • 案件认识: • 1、被保险人发生条款约定的保险事故 • 2、保险合同为有效合同 • 3、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内出险 • 4、理赔申请未超过索赔权限 • 5、理赔资料完整有效

保险知识讲之保险理赔

保险知识讲之保险理赔

保险知识讲之保险理赔
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风险事故后,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的索赔要求进行处理的行为。

下面是yjbys 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保险理赔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什么是保险理赔
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风险事故后,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的索赔要求进行处理的行为。

保险理赔并不等于支付赔款,但是保险理赔对于保险人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从法律角度看,保险人无论是否支付赔款,保险理赔是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是法律行为。

也就是说,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索赔要求,保险人就应按照法律或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从经营角度看,保险理赔充分体现了保险的经济补偿职能作用,是保险经营的重要环节。

保险理赔也是对承保业务和风险管理质量的检验,通过保险理赔可以发现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制定和防灾防损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为提高承保业务质量、改进保险条件、完善风险管理提供依据;保险理赔还可以提高保险GS 的信誉,扩大保险在社会上的影响,促进保险业务的发展。

二、保险理赔的基本原则
对被保险人来说,参加保险的目的是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获得保险补偿,解除自己的后顾之忧。

对保险人来说,理赔功能的切实发挥足以体现保险制度存在的价值。

因此作为保险经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保险理赔须坚持以下三项原则:
(一)重合同、守信用
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是通过保险合同建立起来的,处理赔案是保险人履行合同中所约定的赔偿或给付义务的过程。

保险合同对保险责任、赔偿处理及被保险人的义务等等作了原则性的规。

保险理赔小知识

保险理赔小知识

保险理赔小知识一、了解保险合同条款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认真阅读保险合同条款,尤其是保险责任、保障范围、理赔条件等关键信息。

只有全面了解保险合同条款,才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

二、保留理赔所需资料在购买保险后,应妥善保管保险合同、保单号、身份证、医疗费用发票等相关资料,以便在需要理赔时能够及时提供。

同时,也要留意保险公司的要求,随时更新资料。

三、及时报案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报案时,应详细说明事故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和证明。

如果延误报案时间,可能会影响理赔进度。

四、了解理赔流程在报案后,应了解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以便能够按照流程进行申请。

一般来说,理赔流程包括收集资料、审核资料、赔偿决定等环节。

五、关注免赔额与免责事由在保险合同中,通常会规定免赔额与免责事由。

在购买保险时,应充分了解这些条款,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误解。

同时,也要留意保险公司在免赔额和免责事由方面的规定,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六、了解理赔时效一般来说,保险公司会在一定时间内对理赔申请进行审核和赔偿。

应了解保险公司的理赔时效,以免因为超过时效而影响理赔结果。

七、避免保险欺诈保险欺诈是一种违法行为,不仅会影响保险公司的正常运营,也会导致保险费用上升。

在申请理赔时,应诚实守信,避免夸大或虚构事故情况,以免引起保险公司的怀疑。

八、关注保险公司的信誉度在选择保险公司时,应关注其信誉度和服务质量。

可以通过向朋友或同事了解、查看媒体报道等方式来了解保险公司的信誉度和服务质量。

同时,也要留意保险公司在市场上的口碑和信誉。

九、了解保险公司的理赔效率在选择保险公司时,应了解其理赔效率。

可以通过向朋友或同事了解、查看媒体报道等方式来了解保险公司的理赔效率和客户反馈情况。

选择一家效率高、服务质量好的保险公司,能够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

十、谨慎选择保险公司在选择保险公司时,应综合考虑其信誉度、服务质量、理赔效率等方面因素,并谨慎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公司。

公共基础知识理赔基础知识概述

公共基础知识理赔基础知识概述

《理赔基础知识综合性概述》一、引言理赔是保险业务中的关键环节之一,对于保障被保险人的权益、维护保险市场的稳定以及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随着保险行业的不断发展和人们风险意识的提高,了解理赔基础知识变得越来越重要。

本文将从基本概念、核心理论、发展历程、重要实践以及未来趋势等方面对理赔基础知识进行全面的阐述与分析。

二、基本概念1. 理赔的定义理赔是指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请求进行审核,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或给付的行为。

理赔的目的是为了弥补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使其尽快恢复到事故发生前的经济状况。

2. 理赔的基本原则(1)重合同、守信用原则:保险合同是理赔的依据,保险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理赔,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主动、迅速、准确、合理原则:保险人应主动与被保险人联系,迅速处理理赔申请,准确核定损失,合理确定赔偿金额。

(3)实事求是原则:保险人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理赔,不得夸大或缩小损失,不得隐瞒或歪曲事实。

3. 理赔的流程(1)报案: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及时向保险人报案,提供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损失情况等信息。

(2)受理:保险人收到报案后,应及时受理,并对报案信息进行登记和审核。

(3)查勘定损:保险人应安排专业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查勘,核定损失情况。

查勘定损的内容包括事故原因、损失范围、损失程度等。

(4)审核理赔申请:保险人应对被保险人提交的理赔申请进行审核,包括保险合同的有效性、索赔请求的合理性、损失证明材料的真实性等。

(5)赔付:保险人在审核通过后,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付,并及时将赔款支付给被保险人。

三、核心理论1. 风险理论风险是指在特定的客观情况下,在特定的期间内,某种损失发生的可能性。

保险的本质是风险转移,即被保险人通过支付保险费,将自身面临的风险转移给保险人。

理赔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风险而遭受的损失进行补偿的行为,因此,风险理论是理赔的基础理论之一。

理赔基础必学知识点

理赔基础必学知识点

理赔基础必学知识点
1. 保险合同:理赔是基于保险合同进行的,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的法律文件,明确了保险责任、保险期间、保险金额等相关条款。

2. 投保人责任:投保人需要按时缴纳保险费,并且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 保险责任:保险责任是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承担的赔偿责任,具体范围和限制会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

4. 理赔申请:当投保人发生保险事故时,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包括填写理赔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等。

5. 理赔审核:保险公司会对理赔申请进行审核,包括核对申请人和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保险合同的有效性等。

6. 理赔决定:保险公司在审核完成后会做出理赔决定,有可能是赔付全部或部分损失,也有可能是拒绝理赔。

7. 理赔支付:如果保险公司做出了赔付决定,会向投保人支付理赔金额,通常是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形式进行。

8. 理赔争议处理:如果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的理赔决定不满意,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理赔争议。

9. 理赔防骗:保险公司会对理赔申请进行调查和核实,以防止保险欺诈行为的发生。

10. 理赔时效:保险合同中通常规定了理赔申请的时效要求,投保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理赔申请。

理赔基础知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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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理赔基础知识一、财产保险的概念与性质1、财产保险的概念及内涵答:财产保险是指各种财产物资和冇关利益为保险标的,以补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为基本H的的一种社会经济补偿制度。

财产保险可分为广义的财产保险和狭义的财产保险,广义的财产保险是指各种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等业务在内的一切非人身保险业务。

狭义的财产保险是指各种财产保险损失保险,它强调保险标的是各种具体的财产物资,如火灾保险、运输T具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工程保险等。

广义财产保险是最高级的概念,狭义的财产保险财是广义财产保险的冇机组成部分。

2、财产保险的业务体系答:财产保险是一个庞大的业务体系,它由若干险别以及数以白计的貝体险种构成,财产保险体系每一层次的业务结构通常被分为四大部分,3、财产保险的理论分类和我国保险法对保险业务的法定分类答:财产保险的理论分类:1、按实施方式分为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2、按保险价值的确定方式分为定值保险和不定值保险。

3、按保险保障范围不同分为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

财产损火保险是以物资财产及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第三者依法应负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保险。

信用保险是权利人向保险人投保债务人的信用风险的保险。

保证保险是义务人(被保险人)根据权利人的耍求,要求保险人向权利人担保义务自己信用的保险。

4、按保险标的性质分为积极型财产保险、消极型财产保险。

积极性财产保险是以己经存在的现实物质财产及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消极烈财产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过错行为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依法应负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财产保险人法类:新保险法第95条规定: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业务;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业务。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45条规定,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财产保险公司可以经营下列全部或部分业务:企业财产损失保险、家庭财产损失保险、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船舶保险、飞机保险、航天保险、核电站保险、能源保险、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法定责任保险、一般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财产保险业务,上述保险业务的再保险。

理赔基础知识-客户经理培训

理赔基础知识-客户经理培训
理赔的主体是保险公司,客体是保险合同的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理赔的对象是因保险合同 约定的风险或事件导致的损失。
理赔的依据是保险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理赔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客户恢复生产和生活 秩序,减轻其经济负担。
理赔流程
报案
客户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立即向 保险公司报案,提供事故的相关信 息和资料。
查勘定损
理赔是保险公司对客户的一种 服务,及时、合理的理赔可以 帮助提高客户对保险公司的信
任度和满意度。
维护社会稳定
保险公司的理赔行为可以减轻客 户因风险事件导致的经济压力, 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
体现保险公司信誉
理赔是保险公司履行合同义务的具 体体现,及时、合理的理赔有助于 树立保险公司的良好形象,提升公 司信誉。
理赔管理制度的意义
理赔管理制度是保险公司为了规范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效率、保障客户权益而制定的制度 。客户经理需要了解并遵守这些制度,确保理赔工作的顺利进行。
保险合同细则
保险合同中关于理赔的条款
客户经理需要熟悉保险合同中关于理赔的条款,包括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赔偿处理方式等。这些条款规定了保险公司对理 赔案件的责任和义务,对于客户经理在处理理赔案件时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风险意识教育
向投保人普及保险知识和风险意识,提高其风险 识别和防范能力。
规范投保流程
制定并执行严格的投保流程,确保投保人的信息 真实、完整,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风险。
合理定价保费
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策略,合理确定保费,降低 高保费带来的逆向选择风险。
保险公司风险防范
完善核保制度
建立和完善核保制度,对投保人的投保资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 符合保险合同要求。
决策分析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理赔 决策,分析利弊得失,确 保公司的利益得到最大化 的保护。

保险理赔(知识点)

保险理赔(知识点)

保险理赔(知识点)保险作为一种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已经深入人们的生活和工作中。

当出现意外情况或风险事件时,保险理赔成为了保险合同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保险理赔的相关知识点,并介绍保险理赔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保险理赔的定义和意义保险理赔是指被保险人因为保险合同约定的风险事件发生后,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请求的行为。

保险理赔的意义在于帮助被保险人减轻损失、恢复正常生活,同时保护保险公司的利益。

二、保险理赔的流程保险理赔的流程比较复杂,主要包括报案、查勘、定损、理赔和结案等环节。

1. 报案: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提供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2. 查勘:保险公司会派出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查勘,了解事故情况和损失程度。

3. 定损:根据查勘结果,保险公司会进行定损,确定赔偿金额。

4. 理赔:被保险人根据定损结果,提出赔偿请求,并提供所需材料。

5. 结案:保险公司会审核理赔材料,进行赔款支付,并与被保险人签署结案协议。

三、保险理赔的注意事项在进行保险理赔时,被保险人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准确提供信息:被保险人在报案和理赔过程中,需要提供准确的信息,避免提供虚假资料。

2. 保留证据:被保险人应妥善保留与保险事故相关的证据,如照片、报告等,以备理赔时使用。

3. 遵守合同约定:被保险人在理赔过程中,应遵守保险合同的约定,如提供所需材料、协助查勘等。

4. 及时沟通:被保险人应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了解理赔进展情况,提供所需资料。

保险理赔是保险合同中的核心环节,对被保险人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理解保险理赔的概念、流程及注意事项,能够帮助被保险人在需要理赔时更好地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和协商,实现合理的赔偿。

同时,保险公司也需要合理、高效地处理理赔事务,维护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保险理赔知识对于个人和企业而言,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只有通过深入了解保险理赔的相关知识,才能更好地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并在风险事件发生后获得合理的赔偿。

汽车保险与理赔重点知识

汽车保险与理赔重点知识

汽车保险与理赔重点知识1、基本概念:保险利益;近因原则;交强险;机动车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关系经济利害关系近因原则:就是判断风险事故与保险标的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从而确定保险赔偿责任的一项基本原则;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属于责任保险的一种;机动车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1.受害人受害人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2.第三者排除四种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之外的与事故相关的其他人员或者车辆;3.损失直接损失指保险财产在遭受火灾、爆炸、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破坏性地震、地面突然塌陷、崖崩、突发性滑起、雪灾、冰凌、泥石流以及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直接损毁的经济损失,属于保险责任,保险人对保险财产的直接损失负责赔偿;2、汽车保险合同的特征1、是双方有偿合同2、是一种最大诚信合同3、是一种射幸合同机会性合同4、是一种附和合同5、是一种不要式合同3、汽车保险产品种类一交强险二商业保险1、基本险1车辆损失险2第三者责任险3盗抢险4车上座位责任险2、附加险1玻璃单独破碎险2自燃损失险3无过失责任险4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5车辆停驶损失险6车身划痕险7新增设备损失险8不计免赔特约险;4、汽车保险合同不能漏掉的内容1、必读条款:细则2、保险责任:承保范围;给付时间、条件、金额3、责任免除: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任何情况4、客户义务:如实告知义务;及时缴费;退保;5、汽车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近因原则损失补偿原则6、保险利益构成的条件1必须是法律上认可的利益2必须是经济上可确定的利益3必须是客观存在的利益7、保险利益的意义(1)消除投保人利用保险进行赌博的可能性2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3限制保险补偿的程度8、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内容1告知:双方当事人就标的物的有关重要事实如实通告对方;2保证:保证是指双方当事人对某种事情的作为或不作为的允诺,或担保某一事项的真实性,可分为明示保证和默示保证;3弃权和禁止反言弃权: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放弃他在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某种权利;禁止反言禁止抗辩:是指一方当事人既已放弃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权利,超过法定时效后,就不得再重新主张这种权利;9、确定近因的两种方法1顺推法2逆推法或倒推法10、损失补偿的基本原则一基本含义: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通过保险赔偿,使被保险人恢复到受灾以前的经济原状,但不能因损失而获得额外收益;三个要件:1、无损失,无赔偿;2、损失是保险事故造成的;3、赔偿以补偿损失为限;二适用范围损失补偿原则只适用于补偿性合同,如财产险、责任险、信用保证险、寿险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中某些项目、健康保险中有关医疗费用项目而不适合人身给付性合同;11、汽车保险的一般投保流程1、了解保险条款及费率2、选择保险公司3、挑选保险代理人4、选择投保险种5、填写投保单6、投保人缴纳保险费,签发保险单12、汽车保险投保方案有哪几类1、最低保障方案2、基本保障方案3、经济保障方案4、最佳保障方案5、完全保障方案:投保所有险种13、汽车保险最低保障方案的保险组合与保障范围投保险种组合: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保障范围:只对第三者的损失负赔偿责任14、汽车保险基本保障方案的保险组合与保障范围投保险种组合: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障范围:事故后修车费、第三者人身和财产损失15、汽车保险经济保障方案的保险组合与保障范围投保险种组合: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特约险+全车盗抢险保障范围:车辆损失100%赔付16、汽车保险核保的主要内容1、投保人资格2、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基本情况3、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信誉4、保险标的5、保险金额6、保险费7、附加条款17、交强险的与特点1、强制性2、法定性条款、费率3、公益性18、交强险费率浮动因素及比率A1: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浮动比率-10%A2: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浮动比率-20%A3:上三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浮动比率-30%A4: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浮动比率0%A5: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浮动比率10%A6: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浮动比率30%19、交强险的保险责任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20、交强险的医疗费用限额和死亡伤残限额医疗费用限额: 10000元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死亡伤残限额: 110000元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法院判决或调解承担的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限额: 2000元受害人车辆损失维修费21、机动车商业保险基本险种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盗抢保险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机动车附加险22、机动车附加险有哪些基本险种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车上货物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机动车停驶损失险、发动机特别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23、机动车损失险保险理赔范围1.意外事故碰撞坠落倒塌火灾自燃2.自然灾害暴风海啸雪崩冰雹泥石流滑坡24、机动车损失险免责条款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绝对不赔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25、第三者责任险与交强险的关系1、三责险是交强险的一种补充;也就是说,当事故发生后,当第三者的损失超过交强险限额之后,余下的部分可由商业三责险进行赔付;2、没有交强险对于各种责任赔偿限额划分的那么详细, 可以简单的理解为:如果在发生事故后,交强险不够赔付时,不管是死亡伤残、医疗费用、财产损失,不足部分都可以使用商业三责进行相应的赔付;26、第三者责任险索赔时提供的资料交警确认的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被保险人应当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发生事故时驾驶人的驾驶证;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应当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裁决书等及其他证明;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提供相关的事故证明;27、第三者责任险赔偿处理按比例承担赔偿的原则被保险机动车方负全部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100%;被保险机动车方负主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70%;被保险机动车方负同等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50%;被保险机动车方负次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30%;被保险机动车方没有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10%;28、盗抢险怎么赔偿向公安局报案要在24小时之内,向保险公司报案要在48小时之内,否则保险公司拒赔;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核实,满二个月未查明下落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被盗抢的保险车辆找回后,如果保险公司尚未赔款的,应将该车辆归还给您,但是全车被盗抢期间,车辆受到的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如果保险公司已经赔偿,应将车辆归还您,同时收回相应赔款;若您不愿收回原车,则车辆的所有权益归保险公司所有;如果你的停车位置比较可靠,上班有单位停车场,回家小区停车也很可靠,那么可以考虑不买该险种;反之,建议购买盗抢险;即便买了盗抢不计免陪险也可能不是全额赔付,因为车辆每月有%的折旧率;如少一把钥匙免陪5%,少行车证,购车发票,车辆登记证等都会再各免陪%;以下情况建议购买:经常需要随意停车,居住地治安较乱,流动人口多的地方;29、汽车保险理赔流程1.报案2.报案登记3.现场查勘4.车辆定损、核价5.人员伤害赔款核算30、汽车事故现场的分类1原始现场:2变动现场:3恢复现场:31、定损核价照相步骤现场方位→现场概貌→重点部位→损失细目32、定损照相的原则1先拍摄原始状况,后拍摄变动状况;2先拍摄现场路面痕迹,后拍摄车辆上的痕迹;3先拍摄易破坏易消失的,后拍摄不易破坏和消失的;33、人员伤害案件索赔需要哪些单证1医疗发票与费用清单2病历证明与病休证明3死亡证明4抚养证明5伤残证明6残疾辅助器具证明。

理赔小知识

理赔小知识

理赔小知识在我们生活中,不管是在驾驶车辆、购买商品还是进行投资等方面都会涉及到一些风险,而当风险变成了事实,我们就需要向保险公司发起理赔。

理赔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约定的一种互利互惠的服务,但并不是说每项保险的理赔都非常简单,以下是一些理赔小知识,供大家参考。

一、购买保险前需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因为这是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签订的重要合同,条款中包括了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理赔、理赔的标准、时间限制、申请理赔的方式等重要条款,如果没有读懂,可能会导致理赔失败。

二、理赔时需注意提供真实材料当需要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要按照保险条款的要求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如医生的诊断书、发票、保险单等,如果提供虚假材料,不仅可能导致理赔的失败,还可能涉及到欺诈等法律问题。

三、理赔时需了解赔付比例和免赔额在申请理赔时,还需了解赔付比例和免赔额的相关要求。

赔付比例是指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金额与实际损失的比例,而免赔额是指在保额范围内,由投保人承担的责任部分。

四、理赔时需注意理赔的时间要求在申请理赔时,一定要注意理赔的时间要求,如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理赔等,因为保险公司有时间限制,若超过申请时间,则理赔申请可能会被驳回。

五、理赔时需注意如何申请补偿如果在理赔过程中被驳回,可以根据保险条款咨询或申请上诉,相信在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之间双方都希望消除不必要的困难和误解,达成和解,以便让双方都从这一次事故中得到益处。

结语综上所述,当我们申请理赔时,需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赔付比例和免赔额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申请理赔,并提供真实的材料,以保证理赔的成功。

同时,在理赔过程中也需要保持沟通,共同协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误解和纠纷,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安心。

理赔基础知识

理赔基础知识
16
保险基础知识—人身保险合同的解除
•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 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
•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 称发生保险事故的.
•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
• 投保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申报被保险人的年龄不 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 的.
度看,并不算违反告知义务。但是,王某对自己几个月前住过
院、动过手术的事实(这一事实对保险人来说无疑是很重要的
)是不可能不知道的,他却没有加以说明,问题的关键恰恰在
这里。也就是说,在被保险人的确不清楚自己到底患何种病的
情况下,倘若他对病情作了感知性陈述,那么,他在义务履行
上是绝对无瑕疵的,应当承担违反告知
34
索赔资料篇
意外伤残类 • 常规索赔资料; • 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残疾诊断鉴定书、 烧伤诊断鉴定书; • 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 ---“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 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35
立案
• 理赔人员审核相关单证,查看单证是否齐全、事实是否 清楚、证明材料是否确实以及各项单证是否一致。
• 投保人、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的监护人或受 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 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被 保险人的监护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 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因不可抗 力导致的迟延除外.
26
理赔报案
报案内容
1、报案人(受意人、寿险顾问等)姓名、与事故者 关系、联系电话;
•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 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 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理赔知识及实务操作

理赔知识及实务操作

其他附加险理赔
被保险财产因意外事故遭受损失,保险公司 根据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
如旅行意外险、家庭财产险等,保险公司根 据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保障和理赔服务。
理赔的法律法规与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01
规定了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和理赔程序,保障被保险人的合法
权益。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02
理赔背景
某客户购买了一份意外险,在旅行过程中发生了意外骨折,需要 进行医疗治疗。客户向保险公司提交了理赔申请。
理赔过程
客户提交了医疗费用清单和相关证明文件,保险公司审核后确认 了理赔金额,并按照合同约定向客户支付了保险金。
理赔结果
客户得到了及时的保险金,医疗费用得到了报销,理赔过程顺利 。
理赔案例二:复杂的医疗费用理赔
理赔处理与决定
分析证据
保险公司根据收集到的证 据进行分析,以确定理赔 申请是否符合保险合同规 定的赔偿条件。
做出决定
根据分析结果,保险公司 会做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并通知客户理赔结果。
支付赔偿
如果理赔申请获得批准, 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 支付赔偿款项。
04
理赔案例分析
理赔案例一:简单的意外伤害理赔
理赔重要性
理赔是保险公司履行保险合同义务的重要环节,是保障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合 法权益的关键环节。同时,理赔也是保险公司提高客户满意度和信誉度的重 要手段。
理赔的基本原则
公平公正
保险公司应按照公平公正的原 则进行理赔处理,不得偏袒任 何一方,确保被保险人或受益 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及时迅速
保险公司应按照及时迅速的原 则进行理赔处理,尽可能缩短 理赔时间,提高处理效率,以 便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能够及时

保险理赔的知识点总结

保险理赔的知识点总结

保险理赔的知识点总结保险理赔是指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后向保险公司索赔,请求按合同约定赔偿的一种行为。

保险理赔具有一定的程序和要求,了解保险理赔的知识点对于投保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能够顺利、快速地进行理赔提供了很大的帮助。

一、保险理赔的基本知识1. 保险理赔的定义和作用保险理赔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导致的损失,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保险公司对损失进行核定,并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进行赔偿的一种行为。

保险理赔是保险合同履行的重要环节,它能够帮助被保险人在遭受风险损失后得到及时和有效的经济补偿,减轻损失。

2. 保险理赔的适用范围保险理赔适用于各类保险产品,包括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和责任保险。

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人可以因财产损失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在人身保险中,保险人可以因伤病或死亡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在责任保险中,保险人可以因为被侵权行为导致的损失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

3. 保险理赔的基本原则保险理赔的基本原则包括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合理原则和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原则。

被保险人在进行理赔时应当如实向保险公司披露事故的环境、时间、原因、经过和损失情况,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同时,被保险人应当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并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的发生。

二、保险理赔的流程和要求1. 保险理赔的流程保险理赔的流程包括理赔申请、资料准备、保险公司受理、保险公司核定、赔偿支付等环节。

在进行理赔时,被保险人首先需要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随后需要准备相关的理赔资料,并提交给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在受理理赔申请后会派员进行核定损失,并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进行赔偿支付。

2. 保险理赔的要求保险理赔时需要符合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单的有效性和保险事故符合保险合同的约定是进行理赔的基本要求。

此外,被保险人需要提供相应的理赔资料和证明,包括理赔申请书、保险单、事故证明、相关的票据、证件等。

同时,被保险人需要如实向保险公司说明事故的发生、损失的情况和事故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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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培训讲义第一章理赔及其意义一、理赔的意义保险理赔是保险公司执行保险合同,履行保险义务,承担保险责任的具体体现。

一方面,理赔工作做得好,被保人的损失才可能得到应有的补偿,保险的职能作用才可能发挥,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运行和人民生活的正常安定才可能得到保障,保险公司的信誉才可能提高;另一方面,通过保险理赔,可以检验承保业务的质量,暴露防灾防损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便于公司进一步掌握灾害事故发生的规律,总结和吸取经验教训,进一步改进和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对于每位刚入司的新员工,掌握和熟悉理赔有关知识内容,协助理赔部门做好保险售后服务,会让您的展业工作将如虎添翼,更具信心和效率。

二、索赔与理赔的概念索赔与理赔是被保险人行使权利和保险人履行义务的具体表现。

索赔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根据保险合同条款的规定,请求保险人履行义务的行为。

理赔是指保险人接到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请求,根据保险合同规定,对保险事故的发生以造成的物质损失或人身伤害进行一系列调查审核并作出赔付与否及如何赔付的行为。

三、理赔工作原则和方针认真贯彻“重合同、守信誉、坚持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和“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工作方针,切实维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四、理赔管理模式集中式和分权式第二章赔偿处理的原则与方式第一节赔偿处理的原则保险理赔直接关系到保险双方的切身利益,是保险双方权利与义务的最为集中的体现。

自保险制度创立以来,经历数百年的发展,早已形成了一套基本的赔付原则。

这些原则可以概括为:一、最高限额原则。

即保险公司承担的赔付责任有最高限制,最高限额原则的确立,有利于保险公司控制风险。

在财产保险中,保险公司的赔偿不仅以保险金额为限,而且还要以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和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之上的保险利益为限,三者之中以最低者为最高赔偿限额;在责任保险中,则以保险合同中规定的赔偿限额为最高限额。

二、近因原则。

即保险理赔以近因为判定责任归属的依据。

这也是被各国保险公司广泛应用来判明责任的原则。

所谓近因,就是造成保险损失最关键、最直接的原因。

凡近因为保险责任,则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否则不负赔偿责任。

三、权益转让原则。

权益转让原则是指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对保险客户履行赔付义务后,可以依法从保险客户那里获取向第三者责任方追偿的权益。

在财产险中,为防止保险客户获得双重补偿、各国保险法规均定了权益转让原则;在人身险中除医疗费用的给付受权益原则制约外,其它保险金的给付不适用于权益转让原则,这是因为人的身体与生命是不能有货币来计价的,而医药费用是可以计价并可以足额补偿的。

第二节赔偿处理的方式一、比例赔偿方式。

即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财产实际价值的比例来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

二、第一危险赔偿方式。

不论投保足额与否,保险人都在保险金额内赔偿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

三、限额赔偿方式。

也称固定责任赔偿方式。

主要适用于农作物保险。

当实际收成达不到事先确定的限额时,由保险人赔偿其差额。

四、免责限度赔偿。

是指保险人事先规定一个免责限度(免赔额或免赔率),只有在损失超过这个限度时才赔偿。

在财产险实务中,可分为相对免赔和绝对免赔。

第三节重复保险赔偿分摊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就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和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二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

一、保险金额比例分摊。

这是得到广泛采用的一种方式。

我国《保险法》规定重复保险的处理也是使用这种方式。

指各保险人按各自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占所有保险单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二、赔偿责任限额分摊。

指以各保险人不考虑重复保险情形下单独应承担的赔偿金额占各保险人单独承担的赔偿金额总和的比例,来确定各保险人的实际赔偿责任。

三、出单顺序责任分摊。

指由各保险人按出单顺序在各自保险金额限度内进行赔偿,后出单的保险人仅赔偿超过前一保险人赔偿责任的损失部分,至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得到全部补偿为止。

四、连带责任赔偿。

指各保险人负连带赔偿责任,被保险人有权向承保的任何保险人请求全部保险赔偿金额,各保险人之间则按保险金额比例分摊方式确定各自责任。

第四节支付赔款的方式保险人支付赔款的方式一般有两种:一、对已明确确定了赔款金额的,保险人应尽快一次性地全额支付赔款。

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达成有关赔偿协议后的十日内,应当履行赔偿保险金责任。

二、对已明确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但核赔手续未办妥或尚未核定具体的赔款额的案件,在收到有关资料和证明之日起六十日内,应当根据已有的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向被保险人预付赔款。

我国《保险法》对此有明确规定。

第三章承保时应告知被保险人的义务一、出险通知。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它有关情况,以最快的方式通知保险公司,并提出索赔请求。

索赔是有时效规定的,不同险种对时效有不同的具体规定。

我国保险法的第二十二条规定,财产险的被保险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二、采取合理的施救、整理措施。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及其关系人采取必要的合理措施减少保险事故的损失,是被保险人应尽的义务。

被保险人为减轻保险事故的损害而造成的其它保险财产的损失以及因此支出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保护、整理费用由保险人在保险金额内合理承担。

三、接受查勘检验。

被保险人要保持原始出险现场,并提供检验上的方便,使保险公司能正确地、迅速地进行核赔。

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可以聘请依法设立的独立评估机构或具有法定资格的专家,对保险事故进行评估和鉴定,上述机构、专家出具的查勘报告书,是被保险人索赔和保险人理赔的重要依据。

四、提供索赔单证。

各险种所要求的索赔单证不尽相同,被保险人应按保险公司的具体要求提供。

《保险法》明确规定,被保险人索赔时,应该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需要注意的是,投保人、被保险人的索赔资料必须真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此,我国《保险法》有明确的规定。

五、领取保险金。

被保险人如是法人,则需提供银行账号、开户银行,保险公司据此将赔偿金转账到被保险人的银行账户;被保险人如是自然人,则需凭身份证到保险公司领取赔款。

如需委托别人收取,则须由被保险人出具委托书。

开具权益转让书。

这不是必经程序。

只有在涉及第三者责任时,被保险人在领取赔款后才需开具权益转让书。

第三章理赔的一般程序(车险综合案件)第一节案件受理案件受理工作是理赔工作的开始,也是理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重视案件受理这一环节,对于减少现场查勘的盲目性,保证理赔工作质量有着重要意义。

一、报案(一)接受报案1.保险标的出险受损后,接报案人员在接到报案时要详细询问客户出险经过,要点包括:a 报案人姓名、联系电话,与被保险人关系b 出险车辆的车牌号、厂牌车型c 驾驶员姓名、联系电话d 出险时间、地点、原因、事故经过e 标的车车损部位f 第三者车车损部位g 第三者物损种类及名称h 第三者人员伤亡I 司机、乘客是否伤亡除此之外,还要留下报案人、当事人、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二、电脑抄单接报案人根据报案人提供的材料,要认真查抄保险单副本,首先确定所报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若不在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无赔偿责任的,在向保户解释清楚的情况下,不予受理。

对于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尚不明确,应提醒查勘等有关人员注意。

还要核对保费收缴情况,如保费尚未收缴,立即与承保部门及业务经办人核实。

确认保费未交的,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三、立案、派工待电脑抄单、保费收缴确认无误后予以立案。

登记完后,将立案单证派工交查勘人员。

所有报案无论第一现场查勘、核损以电话中心的统一调度为准。

调度以客户为中心,以最短时间到达现场为基本准则。

调度优先第一现场查勘。

凡第一现场报案的案件,无论是否有交警处理,5分钟内派工外勤人员,同时通知支公司兼职理赔员。

报案处理半小时后联络客户,负责跟踪查勘到位情况直至我司人员处理完毕。

核损实行预约工作制度,接报案中心负责预约核损地点和工作日。

接到客户或修理厂核损通知后,立即安排派工同时通知支公司兼职理赔员。

四、代理查勘在外地出险的车辆可根据车主的意愿选择维修地点。

如在出险地维修,我公司可派人员前往查勘定损,如果损失不是很严重,也可委托当地兄弟保险公司定损,根据损失程度确定委托限额,超出限额要报我司核定。

如车主要求拖回本市维修,考虑维护客户权益,保证维修质量等,保险公司可以同意客户的要求,但必须明确告知客户,拖吊费用不得超过有关收费标准或修理费用的20%,以低者为准。

插入业务员须知一:如何指导报案A、当发生保险事故时,指导您的客户,不论是否在车辆注册地,应立即通知事故当地的公安机关,并等候处理;同时拨打客户服务热线通知保险公司。

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应拨打122通知交警部门;发生火灾事故,应拨打119通知公安消防部门;车辆被盗抢,应通知公安刑侦部门(派出所);发生其他保险事故,应首先通知保险公司。

通知保险公司时,应将事故发生的真实情况详细说明。

然后,与保险公司协商处理意见,在未征得保险公司同意前,您千万不可随意接受有关事故的任何处理意见。

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应先了解该事故所涉及各项费用内容,事故当地的赔偿标准,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的费用项目,以及最高赔偿的金额等情况。

然后,征求保险公司对该事故的处理意见,并根据保险公司的意见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意见。

事故处理过程中,以及处理完毕后,应及时将处理结果通知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不予以认可的费用有保户处理事故的误工费,请客送礼费,事故处理部门收取的查勘费、照相费、出车费、汽油费、扣车期间停车费、检测费、评估费、道路清理费,各种罚款及其它根据保险合同不在赔偿范围之内的费用。

双方事故时,指导客户报交警,解释保险公司是按责理赔,即使保险公司人员赶到也无权判定责任,只有交警部门是国家法定的交通事故责任判定机关。

如双方碰撞,损失较小的情况下,客户表示不愿意报交警,或单方事故可不报交警,以我司现场查勘为准。

交警处理完毕后放车时必须及时通知我司进行核损,全部责任和主要责任的情况下还必须通知我司第三者车的修理厂家,明确告知除标的车外,三者车损失也必须服从保险核价,在结案前务必告知三者车的修理位置,否则保险公司核价后超出部分会由客户承担,事前通知会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交警放车后确定修理厂时本着自愿的原则,对自愿选择厂家的客户明确告知时间和质量是不保证的且必须服从保险公司的核价。

放车后客户无明显意向的,接报案中心向客户推荐我司的定点修理资格厂。

推荐的原则有三点:一是客户方便的原则二是根据车型车种选择资格厂内的定点维修厂家三是根据车辆的价值和车种选择名单内的高、中、低档的修理厂家来保证质量。

第三者人伤或司、乘人员伤亡的情况必须通知我司有关的医疗核损人员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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