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安全检查制度
车辆检查与隐患排查制度(五篇)
车辆检查与隐患排查制度为了加强公司车辆状况的监督管理,使公务车辆随时处于完好的状态,避免机械事故,确保行车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营运车辆状况及安全检查由公司分管领导负责牵头,会同部门安全员、具体负责实施。
二、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及安全检查,统一____检查、各车驾驶员必须配合。
三、统一检查,分底盘、气路、电路检查和车容车貌、车窗及车内设施检查、修理质量抽查三大项。
检查周期为每月检查一次。
检查时由公司分管领导、部门安全员参加。
四、车辆检查的内容1、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底盘、气路、电路等项目(1)制动总泵、制动分泵、制动连动装置销子及开口销是否齐全,手刹、断气刹工作是否正常有效。
(2)制动总泵、制动分泵及刹车管道是否漏气、漏油,固定是否牢固。
(3)方向机自由行程是否符合要求。
(4)轮胎螺栓、有无松旷或折断,是否磨损正常。
(5)电源线路布置及接头包扎是否规范,固定是否完好,线路是否老化,灯光是否齐全有效,各类仪表是否有效。
(6)车容车貌、车窗及车内设施检查。
(7)车门缓冲胶条是否完好,车门关闭(含驾驶门)是否正常。
(8)车身内外是否整洁,车辆是否有擦刮、掉漆痕迹,后视镜是否齐全。
(9)是否有灭火器,放置位置是否恰当,是否有效。
(10)修理质量抽查检查时由检查人员按车辆总数____%的比例,查近一个月的修车情况。
(11)检查返修率是否规定标准从隐患排查起,检查是否及时报修整改、是否超过整改期限。
(12)排查人员及驾驶员要认真填写并签字。
五、驾驶员自查及自查内容驾驶员自查由驾驶员每天进行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
交接班时应说明车况是否存在问题,有问题应及时汇报部门领导及安全员,做出整改方案。
1、检查方向机及转向是否正常,间隙是否适当。
2、检查脚刹、手刹是否正常,管路有无漏油现象。
3、检查轮胎、螺栓是否齐全,有无松动、轮胎气压是否正常。
4、检查燃气(油)、润滑油、刹车油、冷却液、电解液是否足量,有无渗漏。
安全行车检查制度(5篇)
安全行车检查制度一、出车前检查1.擦拭玻璃、清洁车身、检查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及时处理,检查燃油、机油液、冷却液是否加足。
2.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3.检查方向盘、离合器,制动踏板自由行程情况;4.检查电动机有无异响,电动机各部位工作是否正常;5.检查灯泡是否完好;6.查看上班行车记录,是否有行车故障,如有故障,严禁出车。
二、行车时检查1.注意车辆行驶状况,如有异动、异味,应立即下车检查,严禁开故障车;2.检查转向装置和脚制动装置的工作情况;3.检查仪表和信号装置的工作情况。
三、收车检查1.清洁车身外部驾驶室,收拾好携带物品,检查车身状况;2.收车时将车辆停放到位,关闭所有电路系统;3.检查胎压,清除胎间及表面异物,检查钢板弹簧有无损坏,检查各转动体系有无过热现象;4.检查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及时处理;5.做好行车记录。
安全行车检查制度(2)是指制定车辆安全检查的规定和程序,以确保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能够保证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安全行车检查制度中的要点:1. 定期检查车辆:制定规定,要求驾驶员定期检查车辆的机械状况、油水液位、刹车系统、轮胎磨损、灯光照明等,在确保车辆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行驶。
2. 快捷检查程序:制定快捷的车辆检查程序,例如事前和事后检查。
事前检查包括检查刹车、喇叭、灯光和轮胎的状况;事后检查则包括检查车辆是否有任何损坏或故障。
3. 司机资质要求:要求司机在驾驶车辆之前必须通过相应的培训和考试,确保其具备必要的驾驶技能和知识。
4. 紧急情况应急方案:制定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方案,包括如何面对事故、故障和其他紧急情况的处理方法。
5. 管理和监督:建立相关机构和人员负责车辆安全检查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检查制度的执行和有效性。
通过实施安全行车检查制度,可以提高驾驶员和车辆的安全水平,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保护驾驶员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行车检查制度(3)是指一种为了保障驾驶员和乘客安全的管理制度。
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制度(5篇)
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车辆管理,提高车辆日常的技术状况,消除机械事故隐患,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凡是执行任务的车辆每日返回后,都必须由专职或指定的检验员对车辆进行检验。
二、检查内容1、车容整洁,无碰伤、划伤,备胎完好。
2、安全附件齐全有效(灭火器、接地线、掩木、铁锨、防滑链条)。
3、喇叭、雨刮器齐全有效,灯罩颜色可见度好。
4、发动机无异常响声,运转平稳,机油够量无变质。
5、电瓶电液够量,桩头无氧化、牢靠;刹车、离合器液压油无变质乳化、够量;储气筒无油水污垢,管路、刹车分泵无漏气。
6、发动机各种附件牢靠,工作正常。
7、转向系统牢靠,各连接部件达到技术要求;前轮胎成色好,全车轮胎按季节气压适中。
8、传动系统无异响,各部件达到技术要求;变、差速器无异响,润滑油量够无变质。
9、制动可靠有效、不跑偏,刹车摇臂回位迅速;各部位润滑良好。
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制度(2)是指车辆使用者或驾驶员对车辆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以确保车辆在日常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能和可靠性。
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定期检查:根据车辆使用情况和厂家建议,制定定期检查计划,包括外观检查、内部系统检查和功能性检查等。
外观检查主要是检查车辆是否存在外观损坏或变形等;内部系统检查主要是检查车辆的机油、刹车油、散热液等液位是否正常,并查看相关部件的磨损情况;功能性检查主要是检查车辆的灯光、刹车、转向等功能是否正常。
2. 日常维护:车辆使用者或驾驶员应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和维护,包括更换机油、滤清器、刹车片等耗材,检查车辆的轮胎、电池、制动系统等关键部件的磨损情况,并及时做好维修保养。
3. 驾驶员培训:车辆使用者或驾驶员需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学习车辆的安全操作技巧和紧急处理方法,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4. 安全意识培养:车辆使用者或驾驶员应时刻保持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违章行驶,同时及时反馈车辆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确保车辆随时保持安全可靠的状态。
车辆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3篇)
车辆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消除事故隐患,根据《____安全生产法》等制定本制度:(一)安全检查目的督促各单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
(二)检查原则安全生产检查要“查领导、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落实”;坚持“谁主管、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
(三)检查内容1、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文件的情况;2、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及落实情况;3、安全生产管理____或者人员配备及安全经费落实情况;4、生产经营场所及设备、设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
5、预防职业危害的制度、设备和设施的落实情况;6、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和职业病防护用品的落实情况;7、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以及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8、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检测、监控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及演练情况;9、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管理、消除和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四)检查原则、范围及时间要求1、安全检查按属地管理与分级负责原则进行。
2、各直属单位安全自查每月不少于____次,重点部位每周不少于____次;全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年不少于____次。
3、单位检查每次不低于____个工作日。
(五)检查方式和重点检查采取自查、互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三结合”方式进行。
检查重点放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生产经营活动任务紧张繁忙时段;防洪、防冻等季节变化时期;高危行业和事故多发领域。
(六)工作要求1、安全生产检查必须由领导带队,必要时可邀请相关单位派专业人员参加。
车辆安全检查维护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车辆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机动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等。
第三条车辆安全检查维护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车辆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
第四条各级车辆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车辆安全检查维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确保车辆安全检查维护工作有效开展。
第二章车辆安全检查维护内容第五条车辆安全检查维护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车辆外观检查:检查车辆整体状况,包括车身、车窗、车灯、车牌等是否完好;(二)车辆动力系统检查:检查发动机、变速器、传动系统、制动系统等是否正常;(三)车辆电气系统检查:检查电源、电路、电瓶、电线等是否安全可靠;(四)车辆轮胎检查:检查轮胎花纹、气压、磨损情况等是否符合要求;(五)车辆制动系统检查:检查制动器、刹车盘、刹车鼓、刹车片等是否磨损过度或损坏;(六)车辆悬挂系统检查:检查悬挂臂、弹簧、减震器等是否完好;(七)车辆灯光系统检查:检查灯光亮度、照射角度、转向灯、制动灯等是否正常;(八)车辆排放系统检查:检查排气系统是否有泄漏、堵塞等问题;(九)车辆内饰及安全设备检查:检查座椅、安全带、安全气囊、玻璃等是否完好;(十)车辆行驶证、保险单、驾驶证等证件检查:检查相关证件是否齐全、有效。
第六条车辆安全检查维护工作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维修企业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负责。
第三章车辆安全检查维护周期第七条车辆安全检查维护周期如下:(一)新车购置后三个月内进行首次检查维护;(二)每行驶5000公里或者每6个月进行一次常规检查维护;(三)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进行安全检查维护;(四)车辆达到报废标准或者使用年限,应当进行安全检查维护。
第八条车辆安全检查维护记录应当由维修企业或者专业技术人员填写,并妥善保管。
行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8篇)
行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8、车队领导为出车安全监督负责人。
____乔家栅饮食食品发展有限公司行车安全检查、维护管理制度为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行车安全、可靠、有效地运行,保障人身、设备安全,为正常生产打好基础,特制定本制度,望严格遵照执行。
一、行车工对所操作的行车,接班后要上车进行安全、设备检查,各运转部位完好正常,方可开动行车。
存在隐患及时联系维修人员处理,重大安全隐患马上联系处理并汇报班长。
二、接班后必须检查的项目:1、钢丝绳。
落下钩头用破布擦除油脂,检查钢丝绳磨损情况。
2、滑轮。
检查定滑轮、钩头滑轮有无严重破损,钢丝绳有无脱槽现象。
3、吊钩。
检查吊钩有无裂纹、变形等疲劳劣变。
4、限位。
起升、大车、小车限位是否灵敏可靠。
5、制动。
起升、大车、小车制动器是否灵敏可靠。
6、电器。
安全开关、凸轮控制器、照明、警铃是否灵敏可靠。
三、班中操作行车过程中,对行车异常状况,及时停车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行车工要每周清扫行车卫生一次,驾驶室、走台、梯子栏杆要擦拭干净,机械设备要清洁见本色。
闲杂物品、废旧备件清理干净,防止坠落伤人。
五、行车工要定期检查设备润滑情况,保证减速机、钢丝绳、轴承及各运转部位油量充足,润滑良好。
六、行车工必须严格执行《行车工安全操作规程》,杜绝习惯性违章操作。
尽量避免打反车制动,从而减少机械损伤。
停用行车要关闭电源开关避免发生意外。
七、____:钢丝绳报废标准:1、每一小股中,连续断丝超过3根;2、六股钢丝断掉其中一股;3、行车在空载状态下,钢丝绳直径减小>____%;4、频繁使用的行车钢丝绳,参照寿命周期____个月。
车辆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5篇)
车辆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1、车辆安全检查形式包括全面检查、季节性检查、专项检查、重大节日检查、道路行驶过程抽查及车辆回场检查等,公司车辆安全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驾驶员在交接班时要进行交接检查,如有车辆安全隐患存在尚未排除的上一班驾驶员要对下一班驾驶员交待清楚,接班驾驶员必须排除后方可上路;驾驶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驾驶员在行驶中发现车辆异常和隐患时必须停车进行检查,待消除后方可继续行驶;驾驶员进入工地应对道路、架空线、坑洞等进行检查,如发现有碍于车辆安全的隐患,有权提出消除隐患,在隐患没有消除前有权拒绝驶入。
2、检查内容包括车辆安全生产教育、车辆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生产设备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事故隐患及事故处理等。
3、对涉及运输的重点部位、重点驾驶员、重点运输车辆进行重点检查。
4、对于危及人身、财产车辆安全的事故隐患,应立即整改。
5、限于客观条件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通过采取有效措施能确保车辆安全的,应制定明确的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如无法保证车辆安全的,应停运或停止使用。
6、事故隐患整改实行跟踪制度,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应随时了解事故隐患整改的进程和整改落实情况,并及时做出记录,发现整改中的问题应及时补充完善整改措施。
车辆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2)是指针对机动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后立即整改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安全性。
以下是该制度的主要内容:1. 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制定规定,要求车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机械结构、电气系统、刹车系统、照明信号等方面的检查。
2. 检查人员要求:对从事车辆检查的人员要求具备相关资质和专业知识,能够准确判断车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 检查内容:对车辆的各个部分进行全面检查,包括车辆外观是否完好、车轮胎是否磨损、刹车油是否充足等。
4. 检查记录和报告:将每次检查的结果进行记录,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存在的隐患以及整改情况等,并及时向车辆管理部门报告。
车辆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4篇)
车辆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是指为了确保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安全可靠,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乘车人员和车辆财产安全,制定的车辆安全检查制度和隐患整改制度。
本文拟就车辆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进行详细阐述,以期加强车辆安全管理,提高车辆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1. 车辆安全检查制度:1.1 安全检查的目的和重要性车辆安全检查的目的是为了发现和排除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保证车辆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性,预防事故的发生。
车辆安全检查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a) 车辆是人员和财产运输的重要工具,如果车辆存在安全隐患,会对人员和财产造成严重威胁。
b) 车辆在运行过程中涉及到的各种零部件和系统相互关联,任何一处问题都可能引发事故。
c) 车辆安全检查是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的手段,能够提前发现和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
1.2 安全检查的内容和标准车辆安全检查的内容和标准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车辆制造商的要求进行制定,确保检查的全面性和规范性。
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a) 车辆外观检查:包括车身、车灯、车窗、雨刮器等外部部件的检查,确保外部装置完好,不影响车辆行驶安全。
b) 发动机检查:包括发动机的启动、运转、冷却系统、燃油系统等的检查,确保发动机运行正常。
c) 制动系统检查:包括制动踏板、制动油、制动片等制动系统的检查,确保制动系统灵敏可靠。
d) 转向系统检查:包括转向机构、转向器、转向轴等转向系统的检查,确保转向系统工作正常。
e) 轮胎检查:包括轮胎胎压、磨损、裂纹等轮胎状态的检查,确保轮胎安全可靠。
f) 动力系统检查:包括传动系统、变速器、离合器等动力系统的检查,确保动力系统正常运行。
1.3 安全检查的时机和频率安全检查的时机和频率应根据车辆的使用情况和运行里程确定。
一般情况下,车辆应按照以下几个时机进行安全检查:a) 日常检查:车辆的日常检查应由驾驶员负责,包括启动前的外观检查、灯光检查、制动检查等常规项目。
车辆检查制度(3篇)
车辆检查制度1目的和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所有车辆日常及各运行过程检查工作的方法、要求,目的是为有效地保障车辆安全运行、送货的及时性,从而进一步提高车辆利用率,特此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车辆的检查工作。
2职责综合管理部是负责所有车辆检查的归口管理部门。
驾驶员负责车辆的日常、行车过程检查工作。
综合管理部车管员负责对车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以及驾驶员检查工作完成情况的抽查。
3、工作要求(1)出车前检查车辆出车前,必须由驾驶员在指定位置对车辆进行检查。
若发现有影响正常、安全行车的问题(灯光系统、刹车系统)应及时进行维修,经修复后方可出车。
(2)行车过程车辆运行过程中,槽车驾驶员应按照“槽车送(提)货记录表”;车辆长时间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务必定时到休息站停车并对各行走机构、轮胎、安全附件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行车。
(3)车辆返回公司车辆回场后,驾驶员对车辆各系统进行仔细检查,将运行过程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书面汇报车管员,及时处理。
最后关好车窗、车门,以确保停车安全,同时需取走车门及电门钥匙,由驾驶员上交相关部门。
如因车辆修理而影响第二天正常出车,车辆管理员应及时告知销售部,便于其对车辆的统一、协调安排。
4其它要求车辆检查工作必须认真仔细,做到宁愿反映问题出错,也不能放过任何故障隐患。
对于在车检工作中马虎行事,以致造成送货延误等后果,按责任对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
驾驶员在每次出车前、回场后必须对车辆及随车设施进行检查,包括拆装工具、车辆性能等,以确保行车安全。
一经发现问题,应及时连同车辆的行驶状况向车辆管理员汇报,并作记录,杜绝带病出车。
车辆必须按规定进行年检,年检合格方可使用。
对于车辆的各项技术状况鉴定应依照有关规定每季度检测一次。
营运危险品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一级车辆技术等级指标的要求,严禁未按期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上路行驶。
车辆管理员每天对车辆进行一次抽查并进行记录,在抽查时发现异常问题应及时上报部门主管和安排维修。
车辆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范文(4篇)
车辆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车辆安全管理,确保车辆安全运行,防范事故的发生,提高车辆的利用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本单位使用的车辆。
第三条车辆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是车辆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车辆安全运行的需要,必须严格执行。
第四条车辆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包括车辆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记录等内容。
第二章车辆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第五条车辆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是保证车辆安全运行的基本工作,必须按照规定要求进行。
第六条车辆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责任人为车辆管理部门主管。
第七条车辆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的内容包括车辆外观检查、机械部件检查、电器设备检查、安全装备检查等。
具体内容见附件1。
第八条车辆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周期为每月一次,具体日期由车辆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九条车辆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并编制检查记录,详细记录检查的内容、隐患情况和整改措施等。
第三章车辆隐患整改第十条一旦发现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必须立即进行整改,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
第十一条车辆的隐患整改应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责任人为车辆管理部门主管。
第十二条隐患整改内容包括车辆维修、更换设备、强化安全装备等,整改措施应具体明确,整改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隐患整改应在发现隐患后的24小时内完成,期间可以暂时停用该车辆,确保安全。
第十四条隐患整改完成后,应由车辆管理部门进行重新检查确认,填写整改确认报告,并备案。
第四章车辆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记录第十五条车辆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必须做好记录工作,形成可追溯的档案。
第十六条车辆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记录包括检查记录、排查记录、整改记录、整改确认报告等。
第十七条车辆检查记录要详细记录每次检查的内容、隐患情况和整改措施等。
第十八条隐患整改记录要详细记录每次整改的内容、整改措施的具体使用情况等。
第十九条车辆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记录要存档备查,至少保存一年。
车辆检查与隐患排查制度(5篇)
车辆检查与隐患排查制度为加强在用营运车辆的技术状况监管,使车辆随时处于良好技术状态,避免机械事故发生,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结合企业车辆技术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车辆检查与隐患排查制度。
第一节管理部门及职责第一条公司技术处全面负责营运车辆的技术状况监管工作,监督指导车属分公司做好车辆检查与隐患排查。
第二条车属分公司技术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车辆技术状况的监督、检查与指导工作,督促车辆现场管理人员和驾驶员做好车辆检查与隐患排查。
第三条车辆现场管理人员应按分片包干原则做好车辆的检查与隐患排查整治。
第四条班车和包车的客车安检站点应严格按照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做好营运客车的安全例检工作,把好道路运输源头安全关。
第五条车辆驾驶员应严格按照日常维护的要求做运行车辆的“行车三检”工作,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车辆上路,发现隐患应及时维修。
第二节车辆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六条车辆检查按____部门、范围、频次等的不同划分为车辆日常安全技术检查、驾驶员行车三检、车辆安全例检、专项检查、监督抽查,在车辆检查中应当与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着力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行车安全。
第七条车辆日常检查应当在出车前由车辆现场管理人员执行,检查车辆的安全重点部位和安全设施设备,确保车辆和安全设施设备保持处于完好有效状态。
第八条驾驶员行车三检:一、车辆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车辆上路;二、运输服务途中应当对车辆的动态性能进行观察,发现异常及时停车检查并妥善处置;三、收车后应当及时做好车辆的清洁、润滑和补给,对行车中临时采取的应急故障处理措施进行彻底的维修恢复,确保次日车辆正常运行。
第九条车辆安全例检应当在班车或包车承接运输任务前由安检站点的安检员按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执行,其目的是防止营运客车带病上路运行。
车辆安全检查制度规章制度
3、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违反车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疏于检查、保养,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维修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4、由于驾驶员对车辆保管不善或未按规定停放等,发生车辆或配件失窃、车辆损坏的,驾驶员负责全额赔偿。
5、局内驾驶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私自驾驶公务车辆,造成交通事故或车辆损毁、失窃、发生故障等,一切责任由驾车人负责。
6、对发生严重交通事故或严重违章造成恶劣影响的,在追究驾驶员相关责任后,正式工调离驾驶员岗位,临时工解除聘用合同。
车辆安全检查制度(二)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司机每天务必做好出车前、行驶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查”工作,以确保行车安全。
(一)出车前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1)检查燃油箱的贮油量,水箱的水量,曲轴箱内的机油量,必要时应添加。
2)喇叭、灯光、乱水器、后视镜、牌照等是否齐全有效。
(3)各紧固螺栓、螺母(轮胎、半轴、传动轴、钢板弹簧等处),是否有松脱现象。
4)轮胎气压是否符合规定(5)发动机起动后,听察有无异响,检视各种仪表的工作是否正常,有关部位是否漏油、漏水、漏气。
6)起步后,试验制动效能及转向机构是否有效灵活。
二)车辆行驶中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1)检视各种仪表的工作情况2)检视手、脚制动器的作用是否灵敏有效3)注意发动机及传动系统有无异响和异常气味(4)利用途中停车时间、检查制动敲有无过热现象;()检查轮胎螺母紧固情况和轮胎气压,检查钢板弹簧是否有折断;检查转向机构各部连接情况;检查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
三)车辆返回后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1)清洁全车内、外部及底盘2)检查和补充润滑油、燃料3)发动机熄火后,察看电流表、有无漏电现象(指针指向“一”号)4)检查钢板弹簧有无断裂,弹簧吊身,骑马螺检栓是否松脱。
5)检查轮胎与钢圈(6)检查制动系油、气管及接头处有无渗漏、检查制动液贮油室油面,气制动的贮气筒应放净积水、油污。
四)有下列四种情况则不能出车:1)油电水系统有故障不出车;2)制动设备性能不良不出车;3)安全设备不齐不出车;4)司机身体状况不好不出车车辆安全检查制度(三)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文化厅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行车安全,结合文化厅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车辆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车辆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车辆安全生产是保障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环节,也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之一。
为了加强车辆安全生产管理,控制和排查潜在的安全隐患,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检查和治理制度。
本文将介绍车辆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车辆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 车辆安全检查内容车辆安全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车辆驾驶员资格、车辆装备情况、车辆运输证件、车辆技术状况、车辆安全设施等方面。
车辆驾驶员资格的检查包括驾驶员证件有效性、驾驶员从业资格、驾龄等方面;车辆装备情况的检查包括车辆的灭火器、照明设施、报警装置等方面;车辆运输证件的检查包括车辆行驶证、运输许可证、运输经营许可证等方面;车辆技术状况的检查包括车辆的制动系统、悬挂系统、轮胎磨损情况等方面;车辆安全设施的检查包括车辆的防抱死制动系统、防侧滑系统、安全带、危险品装载设施等方面。
2. 车辆安全检查程序车辆安全检查程序主要分为三个步骤,即查证、排查和处置。
查证阶段,检查人员需要核对车辆驾驶员的资料,确认其行驶证、驾驶证的有效性,以及驾驶员的从业资格等;排查阶段,检查人员需要对车辆的装备情况、运输证件、技术状况进行逐项检查;处置阶段,如果发现问题,需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做好记录和汇总。
3. 车辆安全检查结果处理根据车辆安全检查的情况,将检查结果分为三种类型,即合格、不合格和严重不合格。
对于合格的车辆,可以继续进行正常运营;对于不合格的车辆,需要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进行检查;对于严重不合格的车辆,一律暂停运营,并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罚。
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 隐患排查责任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了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车辆运输企业的隐患排查责任。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需要制定相关政策和制度,加强对车辆运输企业的监管和指导;车辆运输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确保车辆安全生产。
车辆安全检查制度范本(三篇)
车辆安全检查制度范本一、目的为了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和保障交通安全,制定车辆安全检查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
三、主要内容1. 车辆检查责任a. 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车辆安全检查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培训。
b. 按照预定的检查周期和内容进行车辆安全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2. 检查周期a. 所有车辆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每月外观检查和每季度综合检查。
b. 每辆车应在每月 5 号前完成外观检查,并在每季度结束前完成综合检查。
c. 对于新购买的车辆,应在交付后的两周内进行首次综合检查。
3. 检查内容a. 外观检查主要包括车身外观、灯光设备、喇叭、玻璃等部位的完好性、清洁度和正常工作状态。
b. 综合检查主要包括车身、底盘、引擎、制动系统、电气系统、润滑系统、悬挂系统、轮胎等部位的安全性能和工作状态。
c. 检查时应结合车辆使用情况,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调整检查内容。
4. 检查记录与整改a. 检查人员应详细记录车辆的检查结果,包括问题描述和整改措施。
b. 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在检查记录上标注整改日期和负责人。
c. 如果问题无法立即整改,应提供临时解决方案,同时预定整改计划,并在检查记录上标注预计整改日期。
5. 紧急情况处理a. 对于发生车辆故障或事故的紧急情况,检查人员应第一时间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b. 相关部门应迅速响应,并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紧急情况得到及时处理。
四、执行与监督1. 检查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车辆安全检查工作,并及时记录和整改问题。
2. 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应对车辆安全检查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五、处罚措施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相关人员将被追究相应责任:1. 未按照规定进行车辆安全检查或未及时整改问题。
2. 故意隐瞒车辆安全问题或虚假填写检查记录。
3. 造成车辆故障或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需修改,应经公司领导批准。
车辆安全检查制度
车辆安全检查制度车辆安全检查制度(精选3篇)车辆安全检查制度1一、目的对xx快运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
综合上述要求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xx快运所有运输车辆。
三、职责3.1车辆主管负责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3.2维修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3.3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总站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四、工作流程4.1由驾驶员对车辆进行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定期清点随车工具,如报废必须经主管同意后,以旧换新,遗失全额赔偿。
4.1.1日常维护的主要内容:1、坚持“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视车辆的安全部件连接的紧固情况。
2、保持“四清”即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
3、防“四漏”即漏水、漏油、漏气和漏电。
4、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检查检验车辆基本设施(如灯光、雨刷器、四轮轮胎气压、各个仪表、方向、制动、水箱、发动机机油、润滑系统等)。
4.1.2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4.1.3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4.1.4驾驶员每周一进行检查保养。
4.1.5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4.1.6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4.1.7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生产运输任务。
4.1.8定期保养内容4.1.8.1行驶8000-10000公里,对车辆进行常规定期保养。
检查调整制动片间隙,更换机油滤芯、柴油滤芯、机油,紧固各部件连接螺栓,检查、保养电路系统。
4.8.1.2行驶20000公里,更换空气滤芯。
4.2具体实施4.2.1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4S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安全检查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车辆安全管理,确保行车安全,预防交通事故,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公务车、租赁车、自用车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检查内容第四条车辆外观检查:1. 车辆外观是否完好无损,无明显破损;2. 车辆标识是否清晰可见,符合规定;3. 车辆灯光、雨刷器、喇叭等设备是否正常工作。
第五条车辆内部检查:1. 车辆座椅、安全带、车门等内饰是否牢固可靠;2. 车辆方向盘、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等关键部件是否正常;3. 车辆轮胎气压、磨损程度是否符合标准;4. 车辆灭火器、安全锤等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第六条车辆技术检查:1. 发动机、变速器、传动系统等主要部件是否正常工作;2. 油水、冷却液、制动液等液体是否充足,颜色正常;3. 车辆制动性能、转向性能、灯光系统等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第七条车辆证件检查:1. 车辆行驶证、驾驶证、保险单等证件是否齐全有效;2. 车辆年检、环保标志等是否按时办理。
第三章安全检查程序第八条定期检查:1. 车辆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外观、内部、技术、证件等方面;2. 检查完成后,由驾驶员填写《车辆安全检查记录表》,并存档备查。
第九条不定期检查:1. 针对特殊天气、车辆故障等情况,及时进行安全检查;2. 驾驶员发现车辆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检查,确保安全。
第十条检查不合格处理:1. 检查不合格的车辆,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维修;2. 维修完成后,重新进行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章安全责任第十一条驾驶员责任:1. 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2. 按时进行车辆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3. 发现车辆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二条车辆管理部门责任:1. 制定车辆安全检查制度,组织实施安全检查;2. 监督检查驾驶员遵守安全检查制度;3. 对检查不合格的车辆进行跟踪管理,确保整改到位。
车辆安全检查制度(7篇)
车辆安全检查制度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司机每天务必做好出车前、行驶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查工作,以确保行车安全。
(一)出车前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1)检查燃油箱的贮油量,水箱的水量,曲轴箱内的机油量,必要时应添加。
(2)喇叭、灯光、乱水器、后视镜、牌照等是否齐全有效。
(3)各紧固螺栓、螺母(轮胎、半轴、传动轴、钢板弹簧等处),是否有松脱现象。
(4)轮胎气压是否符合规定。
(5)发动机起动后,听察有无异响,检视各种仪表的工作是否正常,有关部位是否漏油、漏水、漏气。
(6)起步后,试验制动效能及转向机构是否有效灵活。
(二)车辆行驶中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1)检视各种仪表的工作情况。
(2)检视手、脚制动器的作用是否灵敏有效。
(3)注意发动机及传动系统有无异响和异常气味。
(4)利用途中停车时间、检查制动敲有无过热现象;检查轮胎螺母紧固情况和轮胎气压,检查钢板弹簧是否有折断;检查转向机构各部连接情况;检查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
(三)车辆返回后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1)清洁全车内、外部及底盘。
(2)检查和补充润滑油、燃料。
(3)发动机熄火后,察看电流表、有无漏电现象(指针指向一号)。
(4)检查钢板弹簧有无断裂,弹簧吊身,骑马螺检栓是否松脱。
(5)检查轮胎与钢圈。
(6)检查制动系油、气管及接头处有无渗漏、检查制动液贮油室油面,气制动的贮气筒应放净积水、油污。
(四)有下列四种情况则不能出车:(1)油电水系统有故障不出车;(2)制动设备性能不良不出车;(3)安全设备不齐不出车;(4)司机身体状况不好不出车。
车辆安全检查制度(二)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文化厅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行车安全,结合文化厅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文化厅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实行“谁拥有、谁负责”和分级管理的办法,各单位自行管理好本单位的车辆。
第三条各单位要制定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车辆管理,做好经常性的车辆检修、保养和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出车前收车后的车辆、设备安全检查制度范本(四篇)
出车前收车后的车辆、设备安全检查制度范本一、综述车辆和设备的安全是保障工作正常进行的基础,为确保工作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出车前和收车后的车辆、设备安全检查制度至关重要。
本制度旨在规范出车前和收车后的安全检查流程,确保车辆和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出车前的车辆、设备安全检查1. 检查车辆外观1.1 检查车身是否有明显的凹陷、刮擦或漆面脱落等损伤,及时修复。
1.2 检查车灯、车窗是否正常工作,并确保车身清洁。
1.3 检查车辆标识是否完整清晰,确保标识的识别性。
1.4 检查轮胎是否磨损过度或存在漏气现象,如有问题及时更换。
2. 检查车辆内部设施2.1 检查方向盘、座椅、安全带等是否正常工作,确保驾驶舒适和安全。
2.2 检查乘客座椅和后备箱内是否有杂物,及时清理。
2.3 检查车辆设备(如空调、音响等)是否正常工作,如有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3. 检查车辆机械部分3.1 检查发动机、刹车系统等是否正常工作,确保驾驶安全。
3.2 检查车辆的油水是否充足,如有不足及时补充。
3.3 检查车辆转向系统是否灵活,如有异常现象及时处理。
3.4 检查车辆排气系统是否正常,如有异味或异常情况,及时修复。
4. 检查设备工作状态4.1 检查设备的电源是否正常,如有故障及时修复。
4.2 检查设备运行状态是否正常,如有异常现象及时处理。
4.3 检查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完好有效,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5. 出车前的记录和通报5.1 出车前应记录车辆、设备检查情况,包括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5.2 需要时,应将出车前检查情况通报给相关人员,确保信息沟通畅通。
三、收车后的车辆、设备安全检查1. 检查车辆外观1.1 检查车身是否有损坏,如有损坏及时记录并报修。
1.2 检查车灯、车窗是否正常工作,如有异常现象及时修复。
1.3 检查车辆标识是否完整,如有缺失及时更换。
2. 检查车辆内部设施2.1 检查驾驶舱内的设备和仪表是否正常工作,如有异常现象及时修复。
车辆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4篇)
车辆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车辆安全隐患排查管理,确保车辆在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性,提高车辆使用寿命,保障乘车人员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及个人使用的车辆,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等。
第三条车辆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的实施目标是及时发现并消除车辆安全隐患,提高车辆使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车辆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应当确保监管部门和使用部门之间的有效沟通和协调。
第五条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车辆安全隐患排查管理的工作机构和责任制度,并对其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使用部门应当对车辆进行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第七条本制度的实施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并与其他相关管理制度相衔接。
第二章车辆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工作机构第八条车辆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工作机构是负责车辆安全隐患排查和管理的专门机构。
第九条车辆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工作机构的职责包括:组织制定车辆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和相关工作规程;组织开展车辆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监督和管理车辆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组织车辆安全隐患排查的培训和宣传等。
第十条车辆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工作机构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并定期开展培训。
第三章车辆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的内容第十一条车辆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车辆安全隐患排查的要求和流程;(二)车辆安全隐患排查的责任分工;(三)车辆安全隐患排查的工具和方法;(四)车辆安全隐患排查的频率和时限;(五)车辆安全隐患排查结果的上报和处理;(六)车辆安全隐患整改的监督和管理;(七)车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八)其他有关车辆安全隐患排查管理的规定。
第十二条车辆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应当根据车辆类型和特点,区分管理标准和要求,并设定不同的排查频率和时限。
第十三条车辆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应当包括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
定期排查应当按照制度规定的频率进行,检查内容应当涵盖车辆的各个部位和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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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安全检查制度
车辆安全检查制度(一)
一、驾驶员的安全责任
1、驾驶员必须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等规章制度。
2、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务必做到安全驾驶、文明行车。
3、驾驶员要树立服务理念,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和服务态度,绝对服从单位调度,每次出车时都要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守时。
4、驾驶员要随时检查车辆性能,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对车辆存在的故障要早发现,早报告,早维修,保持车况良好,避免发生交通事故,保证派之即发,安全行驶。
二、安全管理规定
1、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对车辆应坚持出车前、行驶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检查”,杜绝故障车上路行驶。
2、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车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作期间不得饮酒,严禁酒后驾车;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出车,不准将车辆私自交于他人驾驶;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保证充足的休息,不得疲劳驾驶;严格遵守行车规则,不准超速行驶、不准超载出车、不准带故障出车。
3、非出车期间车辆原则上停放在单位指定的停车位置,车辆外出要停放在有关部门规定的停车点,不得乱停乱放,停车后应关好车窗、锁好车门,防止车辆出现失窃或被损。
4、局内驾驶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不得私自驾驶公务车辆,若遇特殊情况,确需驾驶公务车辆外出的,须经局长批准。
5、驾驶员应坚守工作岗位,按时出车,服从调度,上班时间要在办公室待岗,不得无故私自脱岗。
三、责任追究
1、车辆一旦发生事故,驾驶员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办公室及交警、保险等有关部门报告,不得擅自处理,严禁逃逸。
如自行处理或逃逸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2、驾驶员发生严重违反交通法规、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载行车、私自出车、私自将车辆交于他人驾驶等现象,造成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一切责任由驾驶员承担。
3、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违反车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疏于检查、保养,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维修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4、由于驾驶员对车辆保管不善或未按规定停放等,发生车辆或配件失窃、车辆损坏的,驾驶员负责全额赔偿。
5、局内驾驶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私自驾驶公务车辆,造成交通事故或车辆损毁、失窃、发生故障等,一切责任由驾车人负责。
6、对发生严重交通事故或严重违章造成恶劣影响的,在追究驾驶员相关责任后,正式工调离驾驶员岗位,临时工解除聘用合同。
车辆安全检查制度(二)
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司机每天务必做好出车前、行驶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查”工作,以确保行车安全。
(一)出车前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
(1)检查燃油箱的贮油量,水箱的水量,曲轴箱内的机油量,必要时应添加。
(2)喇叭、灯光、乱水器、后视镜、牌照等是否齐全有效。
(3)各紧固螺栓、螺母(轮胎、半轴、传动轴、钢板弹簧等处),是否有松脱现象。
(4)轮胎气压是否符合规定。
(5)发动机起动后,听察有无异响,检视各种仪表的工作是否正常,有关部位是否漏油、漏水、漏气。
(6)起步后,试验制动效能及转向机构是否有效灵活。
(二)车辆行驶中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
(1)检视各种仪表的工作情况。
(2)检视手、脚制动器的作用是否灵敏有效。
(3)注意发动机及传动系统有无异响和异常气味。
(4)利用途中停车时间、检查制动敲有无过热现象;检查轮胎螺母紧固情况和轮胎气压,检查钢板弹簧是否有折断;检查转向机构各部连接情况;检查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
(三)车辆返回后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
(1)清洁全车内、外部及底盘。
(2)检查和补充润滑油、燃料。
(3)发动机熄火后,察看电流表、有无漏电现象(指针指向“一”号)。
(4)检查钢板弹簧有无断裂,弹簧吊身,骑马螺检栓是否松脱。
(5)检查轮胎与钢圈。
(6)检查制动系油、气管及接头处有无渗漏、检查制动液贮油室油面,气制动的贮气筒应放净积水、油污。
(四)有下列四种情况则不能出车:
(1)油电水系统有故障不出车;
(2)制动设备性能不良不出车;
(3)安全设备不齐不出车;
(4)司机身体状况不好不出车。
车辆安全检查制度(三)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文化厅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行车安全,结合文化厅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文化厅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实行“谁拥有、谁负责”和分级管理的办法,各单位自行管理好本单位的车辆。
第三条各单位要制定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车辆管理,做好经常性的车辆检修、保养和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第四条实行节假日车辆封存制度。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除因工作需要保留公务用车外,其他车辆全部封存。
第五条驻乌鲁木齐市区的区级文化单位节假日期间严禁车辆外出,特殊情况确需外出乌鲁木齐市区的,须经文化厅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出城。
未经允许擅自出城的,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造成安全事故或者经济损失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条实施严格的车辆派遣制度。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车辆派遣制度,做到凡出车必须履行派遣手续,严禁公车私用。
因公车私用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单位领导、车辆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员承担责任。
第七条驾驶员安全行车规范
(一)驾驶人员要经常观察和检查各种仪表和报警装置,通过嗅觉感察异味,及查明油路、电路、传动装置、离合装置有无故障,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排除或处理。
(二)驾驶人员要经常对车辆进行检查,特别是长途行车,要注意检查灯光、转向、制动及轮胎磨损程度。
(三)严禁酒后驾车,包括含酒精的饮料。
(四)长途行车要防止疲劳驾驶,出现打瞌睡现象要及
时停车休息,待精神恢复后再行车。
(五)严禁强行超车、超速行驶,保持安全车距。
防止追尾事故和爆胎事故的发生。
(六)严格遵守高速公路行车规定,严禁超载、超重、超宽、超高行驶。
(七)冬季冰雪路面行车,保持安全车速和车距。
注意防冻及润滑油的加注或质量状况。
(八)对车辆门锁及防盗装置应经常检查,防止车辆被盗事件的发生。
车内严禁存放箱包等物品,如需存放,驾驶员不得离车。
(九)行车时要集中注意力,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确保行车安全。
(十)正确估计自己的驾驶技术,防止骄傲自满情绪。
严禁开“赌气车”、“英雄车”、“情绪车”,礼貌行车、谦让行车。
(十一)端正工作和学习态度,对安全教育、行车规定牢牢记在心中,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
(十二)驾驶员都要正确对待自己,客观评价自己,清醒认识自己,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工作责任重大,时刻牢记驾驶职业的危险性和危害性,时刻牢记交通事故血的教训。
(十三)牢记爱车、守纪、安全、节约的原则,争当优秀驾驶员。
第八条对驾驶人员酒后驾车、公车私用、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无故不出车、随意停放车辆和违反其它管理规定的,各单位要从严从重处罚。
情节严重的要调离工作岗位,安排脱产教育,属于单位自聘人员的要解除劳动合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