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应急处理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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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应急处理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工伤事故应急处理管理办法

(草稿)

受控标记:

分发号:

中国苏州

苏州中成汽车空调压缩机有限公司

1.目的:

为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后对伤员造成更大的伤害,避免事故的进一步恶化,将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现制定应急预案,以备事故发生后尽快组织人员投入抢救。

2.适用范围:

本公司员工皆应遵守本规章的规定,本办法所称员工含正式录用、试用人员及临时雇佣人员,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人员。

3. 职责:

发生工伤的部门主管:负责及时汇报工伤事故、调查事故原因和事故后的整改及预防。

人力资源部:负责协助调集资源组织施救、工伤事故后的沟通处理和工伤的申报。

4. 作业流程

人力资源部、部门主管和车间主任任何一方接到工伤通知后立即进行工作部署,三方进行联动,立即赶赴现场或就近协调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查看伤情严重程度,采取相应措施。一般工伤,可进行简易包扎的可在公司内部进行,公司内部不具备救治能力的立即就近送往同里卫生院或吴江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救治;重大工伤,具备止血条件的立即进行止血措施,然后立即派车送往苏州康立医院、苏州瑞金医院或苏州大学附一院救治。

采购部车辆调度人员应优先保证工伤的车辆调配,应在工伤发生后10分钟内调配出可使用的车辆。

对于特殊情况需拨打120急救电话救治的,必须报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

人力资源部得知工伤员工的信息后,立即确认工伤员工的投保信息,并在15个工作日内报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科进行工伤认定。逾期未报造成相应后果,由相关权责人员承担责任。

所有伤者救治时必须结合伤情严重程度合理选择救治医院,救治医院优先选择公司指定的协议医院,如需转院或择院救治必须报公司常务副总批准同意,否则一旦发生费用公司不予承担。

工伤员工若需陪护,由公司指定专人陪护。未经公司指定的陪护人员,车费、住宿费和餐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本人自己承担。

工伤员工和陪护人员的餐费标准为:早餐标准为5元/餐,午餐和晚餐的标准为15元/餐。超支部分均由个人承担。

当有任何工伤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须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分析、总结,将事故分析报告作为案例,组织员工培训,吸取教训。

本工伤事故应急处理管理办法的有效性和实用性,不能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时,由人力资源部修订本管理办法。

5. 相关/支持文件:

6. 记录:

附:工伤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组长:戴乐

副组长:刘灿、张军辉

组员:林栋、陈雪莹、李玉康、郭永红、董庆伟、毕永钦、贺玮琦、黄春鹏、赵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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