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2、制定全市卫生人才规划,指导并组织实施人才梯队、学科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考试、评聘工作。
3、会同市委组织部做好市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体检工作。
(十三)市劳动保障局
2、协助有关部门,检查党外人才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参与研究制定人才政策。
3、积极推荐党外知识分子中的优秀人才。
4、协助市委、市政府领导密切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中的代表人士。
二、职责分工
(一)市委办公室
1、负责传达中央和省、市委有关人才工作的文件、精神,通报各级领导对人才工作的批示意见。
2、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批转有关人才工作的政策、意见。
(二)市委组织部
1、按照“党管人才”的要求,对全市人才工作进行的宏观指导、协调和督促;了解掌握全市人才工作情况和信息,协调有关部门制定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和规划。
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重大项目建设情况,提出人才规划和引进、培养紧缺人才建议。
(八)市经济委员会
1、研究企业技术进步政策,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企业信息化等工作;指导企业市产学研结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
3、参与研究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的相关政策措施。
4、负责科技成果鉴定登记、科技奖励、科普等工作。
5、组织科技合作交流、技术引进转化及推广工作。
3、负责制定全市人才资源开发的总体规划、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全市各类人才市场的综合管理;负责全市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审批管理、指导监督、执法年检和人才中介执业人员的注册登记工作。
3、抓好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的继续教育工作,参与、组织、协调系统高层次人才的培训工作和农业科研、农民职业教育工作。
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才工作职责及有关事项
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才工作职责及有关事项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才工作职责及有关事项一、成员单位人才工作职责市委组织部:负责全市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及全市人才队伍建设。
市委办公室:会同市委组织部为市委领导提供人才工作的决策依据,做好全市人才工作重要政策、规定常委会研究前的准备工作及市级领导联系企业、高层次人才代表等工作的协调、服务。
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委组织部为市政府领导提供人才工作的决策依据,做好全市人才工作重要政策、规定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前的准备工作及市级领导联系企业、高层次人才代表等工作的协调、服务。
市委宣传部:负责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宣传报道工作,会同市委组织部负责全市宣传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市委统战部:会同市委组织部及有关部门负责全市党外人才队伍建设。
市委政研室:会同市委组织部做好加强人才各项工作的调查研究、资料收集及经验交流。
市编办:负责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调整编制。
市人事局:会同市委组织部负责全市公务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全市优秀人才表彰奖励工作。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研究拟定加强我区公务员队伍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培育、发展、规范人才市场,做好各级各类专家、人才引进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为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市发改委:负责将人才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好全市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的项目争取及资金筹备工作。
市经委:负责制定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政策,指导、协调、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训。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和人才的对接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制定全市教育事业的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师资队伍建设,加快发展职业教育,扩大办学规模,加大培养与培训力度。
市卫生局:负责制定地方卫生人才发展规划,按有关标准组织实施卫生技术人员的资格推荐、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医学科学研究和医学教育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医药卫生科研、新技术开发推广工作。
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市委组织部1、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市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承担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管理职能,定期向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2、了解掌握全市人才工作开展情况,针对人才工作中热点、难点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完善相关规定和意见,探索人才工作新机制。
3、牵头制定全市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牵头或参与制定全市人才培养、吸引、使用的有关政策。
4、负责联系和掌握一批优秀人才,建立和不断完善全市人才信息库。
负责市领导联系优秀人才的服务工作。
5、负责全市党政人才队伍建设,牵头协调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承担全市优秀人才培养、选拔、考核和推荐使用工作。
6、会同市人事劳动保障局牵头组织全市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配合有关部门对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和人才典型进行宣传。
7、负责对全市人才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8、完成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委宣传部1、组织实施全市人才工作规划;参与全市优秀人才的培养、推荐、选拔工作。
2、负责做好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宣传报道。
制定全市人才工作宣传报道方案。
组织新闻媒体宣传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及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3、会同市委组织部积极做好人才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宣传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4、完成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委统战部1、组织实施全市人才工作规划;参与全市优秀人才的培养、推荐、选拔工作。
2、负责制定和实施党外人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3、协助工商联做好市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联系非公有制企业的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工作。
4、参与全市党外人才的培养、选拔、举荐工作,建立和不断完善党外人才信息库。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人才政策和党外人士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按照党管人才的要求,加强对全区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促进人才工作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对全区人才工作展开调查研究,探索人才成长规律,提出人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和规划,供区委、区政府参考。
三、以具有高级职称和突出拔尖人才为重点,抓好高层次人才队伍的培养、使用、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利用北京市优惠政策,做好我区急需优秀人才引进工作。
五、做好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六、做好“怀柔区优秀人才贡献奖”的评选表彰工作。
七、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承担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牵头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县人才培养、吸引、使用的有关政策;牵头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人才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对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推荐、选拔,指导各类人才的培训工作;
负责直接联系和掌握一批优秀人才,逐步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信息库;负责县领导联系专家的服务工作;指导全县做好领导干部联系专家工作;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人才工作责任制和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牵头组织全县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比表彰;配合有关部门对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和人才典型进行宣传;牵头组织或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人才工作的综合性调查研究;牵头组织或协调有关部门督促全县人才政策的落实;完成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国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一)人力资源规划是指为战略目标实现提供人才的保障。
我们单位的人力部,每3年做一次人才发展规划,提前谋划未来三年各个业务领域的人才需求,做好招聘、内部培养及猎头的计划。
(二)招聘与配置是根据部门工作需求,确定每个岗位需要的人员,以及通过岗位和人员的分析,实现人岗匹配。
国企时不时会搞一波机构改革,每次机构改革,最重要的就是人事安排与部门变化,岗位与编制的设置是每次改革时博弈的焦点,最终的定夺权就在人力部。
(三)培训与开发这个比较容易理解,是指通过组织培训,提高员工岗位胜任能力,从而提升工作效率或提高公司的创新能力。
不过也有不少大型国企,成立有专门的培训中心或党校,把这个职能从人力部剥离了出来。
(四)绩效管理这个跟每位员工的年终奖息息相关,是指通过绩效管理,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另外绩效目标管理,可以辅助公司年度目标或者战略目标的分解和落地。
考核的方式很多,现在比较流行的是下达KPI指标,然后通过年底述职,领导及同事360打分来确定考核结果,从而影响下一年度的晋升与提拔。
(五)薪酬管理薪酬管理直接关乎广大员工的福祉,也就是通过薪酬激励模式的设定,发挥出员工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从而提升企业效益。
国有企业的工资有个十分特别的政策,那就是工资总额,工资总额体现了国资监管的一种理念,2018年印发的《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规定,国企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不超过经济效益增长幅度;企业经济效益下降的,工资总额原则上相应下降;企业按照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确定工资总额,原则上增人不增工资总额、减人不减工资总额。
所以说,既然国企的工资总额相对固定,那么国企的员工激励就往往成为一个零和游戏,你多一些我就要少一些。
零和游戏是在总额既定的情况下分蛋糕,更加讲求内部公平,而不会过多关注外部公平。
就是说,决定小明工资的不是他在市场上值多少钱,而是在企业分配框架下可以分多少。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一、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人才工作及人才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对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进行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
2、组织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研究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
3、了解和掌握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研究重大政策,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议。
4、协调、指导全市人才工作有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与完善工作。
5、推进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健全人才培养、评价、选拔、流动、激励和保障机制。
6、组织落实专项重点人才工作,组织实施重大人才工程。
7、对市管各类优秀人才人选的命名表彰进行审定。
8、管理使用市人才资源开发资金,对优秀人才及重大人才工作项目等进行资助和扶持。
9、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人才工作机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一)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履行牵头抓总职责,负责对全市人才工作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进行落实。
2、研究掌握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3、牵头制定并协调落实人才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对全市人才培养、吸引、使用、流动、评价、激励、保障等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检查。
4、牵头组织并协调落实全市重点人才工作,负责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
5、牵头组织或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市级以上人才工作或人才队伍中的先模人物、先模单位等的选拔推荐、表彰奖励和宣传等工作。
6、负责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信息库,联系和掌握一批高层次人才,落实好市级领导分工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定期开展活动,协调做好高层次人才的管理服务工作。
7、负责党政人才队伍建设及本系统人才工作。
8、完成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1、负责做好全市人才工作、优秀人才先进事迹和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
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及其办公室工作职
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及其办公室工作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及其办公室工作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为深入贯彻党的十7大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充分发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制定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㈡研究部署全县人才工作;㈢主持制定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政策;㈣协调指导涉及多部门的工作和活动;㈤督查各地各部门落实人才政策的情况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情况;㈥负责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使用的审批和审查。
二、领导小组工作规则㈠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必要时可临时召集。
召集人为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副组长受召集人委托主持领导小组例会。
根据议题内容可以邀请其它有关单位列席;㈡领导小组例会议题主要内容是:研究部署全县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中的宏观管理问题;讨论关系全局的重要方针、政策和涉及多部门的综合性工作;审查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的使用意见和年度计划;审定各部门拟上报县委、县政府批准的有关人才工作的政策、法规以及重点工作;各成员单位可提出议题,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后提交领导小组讨论。
提出议题的单位要准备好书面材料。
㈢领导小组会议作出的决定和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分解到相关成员单位和部门,并负责督办。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㈠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㈡负责提出全县人才工作的年度计划和工作重点,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做好领导小组例会的准备工作;㈢负责草拟、修改、制发以领导小组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负责对来文提出拟办意见。
根据领导小组批示意见予以协调和督办;㈣负责人才工作的信息调研与宣传工作,分析、研究全县人才工作现状,定期向领导小组报送有关人才工作动态;㈤拟订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使用意见和年度计划,负责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使用项目的审批;㈥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完善领导小组工作机制
完善领导小组工作机制为贯彻落实党管人才原则,进一步明确市人才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充分调动各方面做好人才工作的积极性,形成推进人才强市建设的合力,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健全完善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运行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抓好人才强市战略实施,对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进行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
2研究掌握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根据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议。
3研究制定并协调实施全市人才发展规划。
4协调指导全市人才工作政策、法规和制度的制定与完善。
5组织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协调落实专项重点人才工作。
6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人才工作决策部署。
7建立全市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组织开展评估考核。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进一步明确研究议题领导小组主要研究讨论以下事项:1全市人才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2全市人才工作年度安排和专项重点人才工作。
3全市人才工作综合性政策、法规和制度等。
4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实施的重要人才工程、人才活动和人才表彰奖励。
5全市人才资源状况的对外发布。
6其他需要提请领导小组研究讨论的事项。
上述事项,各承办单位要主动上报领导小组,经研究讨论后组织实施。
三、进一步规范工作制度议事决策制度。
领导小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研究全市人才工作重大事项,主要采取全体会议、专题会议、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进行决策。
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凡涉及全市人才工作重大事项、重要文件、重要会议、表彰奖励等,拟以市委、市政府或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文件或组织实施的,须报领导小组研究审议。
年度考核制度。
每年年初确定各成员单位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并制定形成详细的考核细则,年中调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年底结合我市人才工作总体要求,严格按照考核细则,对各成员单位进行人才工作年度考核,考核结果进行全市通报,并纳入到对各成员单位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作为评先创优的依据之一。
湖南大学人才工程领导小组议事规则
附件:湖南大学人才工程领导小组议事规则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落实“党管人才”原则,促进人才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明确议事内容,完善议事方式,规范议事程序。
第三条 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一)在校党委领导下,抓好人才强校战略实施,对全校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进行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二)研究分析全校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根据学校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提出人才工作思路与措施,并提交校党委与行政;(三)研究制定并协调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四)协调指导学校人才工作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与完善;(五)组织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协调落实专项重点人才工作;(六)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落实人才工作决策部署;(七)建立全校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组织开展评估考核;(八)完成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人才工程领导小组议事主要采取会议和领导阅批两种形式。
第五条 会议形式及内容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主持,也可委托主管校领导主持。
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会议,必要时可每季度召集召开。
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决策制度,会议审议、研究议题时,每位成员要充分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领导小组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经组长批准后,可委托本部门其他负责同志出席。
根据议题内容的需要,也可邀请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或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参加会议,以便集思广益,科学决策。
领导小组会议主要贯彻落实中央、教育部和省委有关人才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研究学校人才工作规划、政策以及其他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审议学校人才工作的政策、规定以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学校人才工作重点项目;研究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及团队需给予特殊政策支持的事项;听取并审议学校重大人才工作项目推进落实情况。
第六条 领导阅批形式及内容(一)组长阅批。
人才工作规划、政策和重大创新性举措;重大人才工作安排;领导小组会议议定的重要人才项目的计划、方案及推进完成情况;其他需要组长阅批的事项。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党管人才工作,充分发挥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意见》精神,各级党委(党组)应当设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
第二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是在党委(党组)领导下,负责研究和协调人才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党管人才工作的重要载体。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
第三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二)研究制定人才工作规划和政策;(三)协调解决人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四)督促检查人才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五)指导下级党组织的人才工作。
二、组织架构第四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相关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和成员。
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部门,办公室主任由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第五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党的事业,政治坚定;(二)熟悉人才工作,具备一定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三)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群众公认;(四)热心人才工作,愿意为人才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第六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实施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二)协调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人才工作政策;(三)调查研究人才工作情况,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参考;(四)指导下级党组织的人才工作;(五)完成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程序第七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
定期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第八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议程包括:(一)研究人才工作规划和政策;(二)协调解决人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督促检查人才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四)指导下级党组织的人才工作;(五)讨论决定其他人才工作事项。
泰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泰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为贯彻落实《泰安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全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全市人才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推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人才工作格局,现对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各项人才工作政策,健全完善人才工作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认真负责地开展人才工作,为实现“建设经济文化强市、打造国际旅游名城”目标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职责分工(一)市委组织部1. 负责全市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2. 负责全市人才政策执行情况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3.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结合职责开展好人才工作;4. 负责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专项考核工作,管理使用好人才工作专项资金;5. 直接联系一批优秀人才,负责市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的选拔管理工作;6.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和组织部门联系专家、企业家制度,疏通各级各类人才建言献策的渠道;7. 负责科技副职的选聘、管理和使用工作,指导县市区做好科技副职工作;8. 负责市外挂职干部派遣和校地互派挂职干部工作;9. 负责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市委宣传部1. 负责全市人才工作政策、人才工作典型经验和优秀人才的宣传工作,制定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2. 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宣传系统人才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对意识形态部门和单位人才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3.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新闻宣传、广播影视等方面培养吸引人才和发挥人才作用的措施,管理一批系统内的优秀专家学者和中青年科技人才。
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5.23•【字号】台市委办发[2006]31号•【施行日期】2006.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台市委办发〔2006〕31号)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市人才工作的领导,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建设高素质的人才队伍,现明确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现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各项人才政策,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整合人才工作力量和资源,充分发挥成员单位职能作用,不断强化观念创新、政策创新、机制创新和服务创新,努力形成统分结合、协调高效、优势互补、整体联动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全面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为我市“两个社会”建设走在全省前列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
二、职责分工(一)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1、负责传达中央和省、市有关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文件精神。
2、协调安排需要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的人才工作重大事项和有关会议。
3、牵头组织或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人才工作的综合性调查研究。
4、参与全市人才工作有关政策措施的制定。
5、协助市委、市政府领导加强与优秀人才的联系,负责收集、反馈联系和督办有关问题。
6、协调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开展工作,发挥其决策咨询作用。
(二)市委组织部1、牵头制定人才发展规划和人才工作重要政策。
2、指导协调人才工作,整合人才工作力量和资源。
3、负责非公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党员人才工程建设。
4、牵头抓好“新台商”队伍建设。
5、直接掌握和管理一批高层次人才,负责组织实施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杰出人才奖和拔尖人才评选工作。
开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
开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
1. 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开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由开发区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和其他相关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由一个主任领导和若干副主任领导组成。
2. 工作目标与职责:领导小组根据开发区的人才需求和发展目标,制定人才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具体目标。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决策有关人才的政策和措施,并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
3. 会议召开频率: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以灵活调整召开时间。
4. 工作内容与职责分工: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开发区的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等工作。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a. 制定并修订开发区人才引进和培养政策,提出改进意见;
b. 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的人才工作,推动人才引进、培养和评价工作的开展;
c. 部署和协调相关部门的人才培训计划,提高人才的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
d. 创建人才与企业对接的平台,促进优秀人才和企业之间的合作;
e. 监测和评估人才引进和培养的效果,提出改进措施。
5. 工作方式与沟通:领导小组通过会议、文件传递、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工作交流和信息共享。
必要时可以安排工作组或委员会来负责具体的专项工作。
6. 监督与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开发区人才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通过定期评估工作效果,提出改进意见,并向上级机构和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7. 机制的完善与改进: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和总结工作经验,对工作机制进行必要的完善和改进,以适应开发区人才工作的需求和发展。
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及其办公室工作职
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为深入贯彻党的十7大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充分发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制定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㈡研究部署全县人才工作;㈢主持制定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政策;㈣协调指导涉及多部门的工作和活动;㈤督查各地各部门落实人才政策的情况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情况;㈥负责“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使用的审批和审查。
二、领导小组工作规则㈠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必要时可临时召集。
召集人为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副组长受召集人委托主持领导小组例会。
根据议题内容可以邀请其它有关单位列席;㈡领导小组例会议题主要内容是:研究部署全县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中的宏观管理问题;讨论关系全局的重要方针、政策和涉及多部门的综合性工作;审查“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的使用意见和年度计划;审定各部门拟上报县委、县政府批准的有关人才工作的政策、法规以及重点工作;各成员单位可提出议题,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后提交领导小组讨论。
提出议题的单位要准备好书面材料。
㈢领导小组会议作出的决定和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分解到相关成员单位和部门,并负责督办。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㈠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㈡负责提出全县人才工作的年度计划和工作重点,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做好领导小组例会的准备工作;㈢负责草拟、修改、制发以领导小组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负责对来文提出拟办意见。
根据领导小组批示意见予以协调和督办;㈣负责人才工作的信息调研与宣传工作,分析、研究全县人才工作现状,定期向领导小组报送有关人才工作动态;㈤拟订“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使用意见和年度计划,负责“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使用项目的审批;㈥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成员单位工作职责㈠在县委的领导下,负责全县人才队伍建设的牵头抓总工作;会同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承担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成立人才实训基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人才实训基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年月日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精神,优质、高效推进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管委会决定成立开发区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其成员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发展改革局局长
规划建设局局长
财政局局长
劳动人事与社会保障局局长
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局长
基建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劳动人事与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并负责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任务,办公室主任由劳动人事与社会保障局兼任。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发展改革局:负责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等工作;
规划建设局: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环评、设计等工作;
财政局:负责建设项目的资金筹措及所需资金审批等工作;
劳动人事与社会保障局:负责提出项目的建设需求和后期运营的体制、机制等工作;
国土资源和房屋局:负责建设项目的土地审批等工作;
基建中心:负责建设项目的招标、建设等工作。
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项目不仅是一项民生工程,更关系到区域产业协调健康发展,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沟通、加强协调,确保项目建设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人才是企业发展的重要资源,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是至关重要的。
为了更好地发挥人才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我们成立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旨在加强对人才的管理和培养,推动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持续发展。
首先,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对人才的引进工作。
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需要不断引进高素质的人才,为企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因此,我们将加大招聘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寻找符合企业需求的人才,确保企业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员工队伍。
其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对人才的培养和激励。
培养是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我们将建立健全的培训体系,为员工提供各种培训机会,提升员工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同时,我们将建立激励机制,通过薪酬激励、晋升机会等方式,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使他们能够更好地为企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此外,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对人才的管理和评价。
管理是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保障,我们将建立科学的人才管理体系,对员工进行全方位的管理,确保员工在工作中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
同时,我们将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全面评估,为员工提供合理的晋升和发展机会。
最后,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对人才的关怀和服务。
员工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我们将加强对员工的关怀和服务,为员工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提升员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使员工能够更好地融入企业大家庭,共同为企业的发展努力。
总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全力以赴,加强对人才的引进、培养、管理和关怀,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有力支持,推动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持续发展。
我们相信,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努力下,企业的人才队伍一定会更加强大,为企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按照党管人才的要求,加强对全区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促进人才工作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对全区人才工作展开调查研究,探索人才成长规律,提出人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和规划,供区委、区政府参考。
三、以具有高级职称和突出拔尖人才为重点,抓好高层次人才队伍的培养、使用、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利用北京市优惠政策,做好我区急需优秀人才引进工作。
五、做好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六、做好“怀柔区优秀人才贡献奖”的评选表彰工作。
七、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承担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牵头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县人才培养、吸引、使用的有关政策;牵头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人才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对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推荐、选拔,指导各类人才的培训工作;
负责直接联系和掌握一批优秀人才,逐步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信息库;负责县领导联系专家的服务工作;指导全县做好领导干部联系专家工作;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人才工作责任制和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牵头组织全县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比表彰;配合有关部门对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和人才典型进行宣传;牵头组织或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人才工作的综合性调查研究;牵头组织或协调有关部门督促全县人才政策的落实;完成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