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
工程量清单说明
一、工程量清单说明1.1本工程量清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配套的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GB50862-2013)(以下简称“计价计量规范”)以及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图纸等编制。
计价计量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应在本章第1.4款约定;计价计量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且本章第1.4款也未约定的,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向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裁定或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
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基本计量单位。
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
1.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确定。
合同价格的确定以及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
招标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单位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同时也是编制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之一。
1.4补充子目的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说明如下:。
1.5本条第1.1款中约定的计量和计价规则适用于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索赔和工程结算。
1.6本条与下述第2条和第3条的说明内容是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组成部分。
二、投标报价说明2.1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
(1)本招标文件;(2)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配套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GB50862-2013);(3)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4)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5)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文件;(6)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7)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8)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定等技术资料;(9)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10)其他的相关资料。
工程量清单1
第5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照招标人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逐项填报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
5.1工程量清单说明(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
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
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3) 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
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第15.4款的规定,由监理人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
(4) 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第七章“技术规范”的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子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5)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标价前,应参阅第七章“技术规范”的有关内容。
(6)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7)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
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
5.2投标报价说明(1)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人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清单说明
A.工程量清单说明1编制工程量清单的参考说明1.1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计价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我区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计价定额等有关规定执行。
1.2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须知、合同协议条款、合同的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文件一起结合使用。
1.3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系发包人按照现有图纸及有关资料依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颁布的计量规则计算的,它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
中标后结算支付,以经审图公司审定,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设计图纸和设计变更实际工程量为依据,按中标单位投标所报的工程量清单的单价支付费用。
1.4对工程和材料的一般指示或说明已写于合同文件、图纸和技术规范内。
给工程量清单各细目标价前,须参阅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的有关部分。
1.5所有报价应以人民币表示。
1.6工程量清单另册发放2招标控制价计算说明(1)计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广西壮族自洽区实施细则、2013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其配套费用定额及相关文件、2008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其配套费用定额及相关文件、2013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其配套费用定额及相关文件、2005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其配套费用定额及相关文件、关于颁布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人工材料配合比机械台班基期价》的通知(桂建标(2013) 41号文)、《关于调整安装市政等工程费用定额有关规定的通知》(桂建标(2013) 47号文)、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相关文件规定,工程造价中含建安劳保费、《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管理费费率的通知》(桂建标字(2011)21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桂建标字(2013)3号)有关规定及有关配套费率、人工和机械台班费用调整规定、《柳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4年第4期以及现行的有关文件以及当地市场材料价格、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纸和补充资料。
报价说明及注意事项
报价说明及注意事项一、工程量清单说明1.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经验和实力,实事求是地报价,不得哄抬报价或恶性压价。
2.投标人报价应包括完成本标所需的所有费用,不得低于投标人自身成本报价。
3.所有投标书中的综合单价、合价和总报价均应以人民币表示。
4.投标人总报价精确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但所有价格的综合单价、合价均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5.工程量计量时每一项目汇总的有效位数应遵守下列规定:1)以“t”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小数四舍五入;2)以“m”、“ m2”、“m3”、“kg”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3)以“台”、“个”、“件”、“套”、“根”、“组”、“段”、“系统”等为单位,应取整数。
6.工程量清单的中所有表格格式、清单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等内容均为招标人统一格式,投标人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没有“合计”、“总计”的要求,也不要进行行间合计。
不要增行、减行,即便是投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空行,投标人也不得增减(招标人明确允许投标人自行增减表格行列的除外)。
7.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
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及单位,一旦发现投标人擅自修改工程量及单位,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为无效投标。
8.为便于评标、支付工程进度款、解释合同、办理工程结算,投标人应按要求填报“综合单价”和“固定总价”。
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和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进行报价,凡“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招标人给出“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的项目均需填写综合单价、合价以及合价的分项明细价,相应的凡招标人没有给出“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的项目,投标人一律不得填报。
应当填写但投标人没有填写报价的项目,则视为该项费用已经包括在报价明细表中的其它项目报价中。
二、报价注意事项1.投标人应依据现场条件(投标人踏勘确认)、可能的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施工方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本招标文件规定、本标招标范围,并结合报价编制要求及注意事项等资料综合考虑后进行报价。
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说明及费用计算
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说明及费用计算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说明及费用计算说明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二、费用说明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
1.专业工程:是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划分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矿山工程、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等各类工程。
2.分部分项工程: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对各专业工程划分的项目。
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的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基坑支护工程、桩基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等。
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费用。
措施项目费分为总价措施项目费和单价措施项目费。
1.总价措施项目费1)安全文明施工费①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②文化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化施工所需要的各项用度。
③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④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用度。
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清运或摊销费等。
除本定额另有规定外,平安文化施工费中的环境保护费、文化施工费、平安施工费、临时设施费计价按《四川省建设工程平安文化施工费计价管理举措》实施管理。
2)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贴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用度。
3)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条件限制而发生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一次运输不能到达堆放地点,必须进行二次或多次搬运所发生的费用。
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一、工程概况1.1 项目名称:丹棱县城市道路雨污路面改造项目(新村路及七李路)1.2 建设单位:丹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测绘建设局1.3 工程概况:本次道路雨污路面改造工程位于四川省丹棱县,条为新村路,起于建成的东环路,止于待建的己设计道路上,与该道路及新北街呈十字形交叉,路线长度 486.093 米;另一条为七李路,路线长度 198.303 米,由于该段与新村路交汇时道路中心线不在同一直线上,本次分为两段来设计,考虑到桩号的连续性,本次七李路 2 段的起点即是七李路 1 段终点桩号K0+098.263,项目设计总长 684.396 米。
二、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范围及依据2.1 编制范围丹棱县城市道路雨污路面改造项目(新村路及七李路)施工图设计(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管网工程)(二 0 一八年十一月版)范围内的道路、交通、管网工程,全线设计长度 684.396m。
2.2 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2.2.1 丹棱县城市道路雨污路面改造项目(新村路及七李路)施工图设计;2.2.2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图集;2.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相关计量规范;2.3.4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18〕392 号)文;2.3.5 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地勘资料、工程特点;2.3.6 其他相关资料。
三、投标报价注意事项3.1 本次招标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报价。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人给定的格式要求进行打印并按相应格式要求盖章。
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结合 2015《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无论任何原因引起的工程量的减少或增加,该综合单价均不调整。
3.2 本工程所有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应包含清单中所列出的工作内容,其完整的工作内容应为按照设计图纸、现行的相关施工工艺、技术规范标准、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施工规范等要求实施完成该项工程并达到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的所有内容。
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完整版(含专业,附录及条文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ode of valuation withg bg l l quantity of construction works——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12 1 225 发布13200401施行20目录1 总则 (1)2 术语 (2)3 一般规定 (4)3.1计价方式 (4)3.2计价风险 (4)4 招标工程量清单 (5)4.1一般规定 (5)4.2分部分项工程 (5)4.3措施项目 (5)4.4其他项目 (5)4.5规费 (6)4.6税金 (6)5 招标控制价 (7)5.1一般规定 (7)5.2编制与复核 (7)5.3投诉与处理 (7)6 投标报价 (9)6.1一般规定 (9)6.2编制与复核 (9)7 合同价款约定 (10)7.1一般规定 (10)7.2约定内容 (10)8 工程计量 (11)8.1一般规定 (11)8.2单价合同的计量 (11)8.3总价合同的计量 (11)9 合同价款调整 (12)9.1一般规定 (12)9.2法律法规变化 (12)9.3工程变更 (13)9.4项目特征描述不符 (13)9.5工程量清单缺项 (14)9.6工程量偏差 (14)9.7物价变化 (14)9.8暂估价 (15)9.9计日工 (15)9.10现场签证 (16)9.11不可抗力 (16)9.12提前竣工(赶工补偿) (17)9.13误期赔偿 (17)9.14施工索赔 (17)9.15暂列金额 (18)10 合同价款中期支付 (19)10.1预付款 (19)10.2安全文明施工费 (19)10.3总承包服务费 (19)10.4进度款 (19)11 竣工结算与支付 (21)11.1竣工结算 (21)11.2结算款支付 (22)11.3质量保证(修)金 (22)11.4最终结清 (22)12 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 (23)13 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 (24)13.1监理或造价工程师暂定 (24)13.2管理机构解释或认定 (24)13.3友好协商 (24)13.4调解 (24)13.5仲裁、诉讼 (25)13.6造价鉴定 (25)14 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 (26)14.1计价资料 (26)14.2归档管理 (26)15 计价表格 (27)15.1计价表格组成 (27)15.2计价表格使用规定 (54)本规范用词说明……………………………………………………………………………………………()条文说明……………………………………………………………………………………………………()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规范。
公路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探讨
公路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探讨〔摘要〕本文主要介绍公路项目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其注意事项,并对工程量清单编制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编制;探讨1工程量清单的作用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相对应,提供合同中关于工程数量的足够信息,既是招标人编制投标控制价的依据,又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
同时,标有单价的工程量清单是办理工程计量支付、确定工程变更项目单价的依据之一。
因此,工程量清单对于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投资控制都具有重要作用。
2公路项目工程量清单的组成内容公路项目工程量清单由说明、工程细目、计日工明细表、暂估价表、工程量清单汇总表和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表六部分组成。
其中说明部分规定了工程量清单的性质、特点以及单价的构成和填写要求等内容。
工程细目即常说的工程量清单,共分为总则、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绿化及环境保护等七章,反映了工程项目中各工程子目的规格型号(或标准)以及数量,是工程量清单的主体部分。
3公路项目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公路项目工程量清单应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项目招标文件相应合同条款、设计图纸进行计算编制,其格式及子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内容、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费用计算规则、合同价款核定与支付规则应符合标准文件要求,以减少工程量清单在执行中产生的歧义。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包括编写说明、子目划分及工程量整理等工作。
3.1编写说明说明部分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和其他说明四部分。
招标人可参考标准文件所附清单说明的内容,在对其条款进行详细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工程实际进行必要的增删或修改,使其内容更加严密、完善,与合同条款其它部分的内容相互对应、相互补充,以便于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和有利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计量支付工作。
3.2子目划分工程量清单子目应根据以下原则进行划分:(1)工程量清单的工程子目划分要和技术规范保持一致,提供的信息要正确、齐全,并保持合同的公平性。
招标工程量清单总说明(3篇)
第1篇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我国某市某区,占地面积约为XX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XX平方米。
该工程包括住宅、商业、地下车库等建筑,总投资约为XX亿元。
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现进行公开招标,特制定本工程量清单总说明。
二、招标范围及工程内容1. 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室外工程等。
2. 工程内容:(1)土建工程:包括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2)安装工程:包括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消防工程等。
(3)装饰装修工程:包括室内墙面、地面、顶面等装饰装修工程。
(4)室外工程:包括道路、绿化、照明、排水、消防等工程。
三、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1. 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2. 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量计算规则。
3. 工程设计文件、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
4. 工程所在地地质、水文、气象等自然条件。
5. 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四、工程量清单编制原则1. 实事求是:根据工程设计文件、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按照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2. 准确规范: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确保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
3. 全面完整:包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全部工程内容,确保清单的完整性。
4. 便于招标:便于招标人、投标人及其他相关方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比较和确定合同价。
五、工程量清单编制方法1. 工程量计算:根据工程设计文件、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按照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2. 工程量汇总:将计算出的工程量进行汇总,形成工程量清单。
3. 工程量清单编制:根据汇总后的工程量,编制工程量清单。
六、工程量清单组成及格式1. 工程量清单组成:(1)封面:包括工程名称、招标人、招标单位、编制日期等信息。
(2)总说明:对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工程内容、编制依据、编制原则、编制方法等进行说明。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按照工程量计算规则,将工程内容分为分部分项工程,列出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计量时工程量数量计算采用的小数点后精确位数与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提供数量的精确位数相同。且本清单 计量子目的单位如存在与《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中“技术规范”的内容不同的情况,也按照本 清单计量子目的单位进行计量。
(2)在计日工作业中,承包人计算所用的施工机械费用时,应按实际工作小时支付。除非经监理人的同意,计 算的工作小时才能将施工机械从现场某处运到监理人指令的计日工作业的另一现场往返运送时间包括在内。
四、其他说明
无。
五、工程量清单
详见下表。
.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在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暂列金额(10%),是发包人自 己控制的经费,只能由发包人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决定全部或部分的使用或全部不使用。该暂列金Sl的百分比投 标人在投标时不得更改,计算时以投标人所列的工程■清单各章次金额总和为基数。
二、投标报价说明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b.承包人的利润、管理、质检、保险、税费及其他附加费:
c.从现场运至使用地点的人工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不包括在上述基本单价内。
计日工施工机械
(1)承包人可以得到用于计日工作业的施工机械费用的支付,该费用按承包人填报的“计日工施工机械单价表” 中的租价计算。该租价应包括施工机械的折旧、利息、维修、保养、零配件、油燃料、保险和其他消耗品的费用以 及全部有关使用这些机械的管理费、税费、利润和司机与助手的劳务费等费用。
(2)未经监理人书面指令,任何工程不得按计日工施工;接到监理人按计日工施工的书面指令,承包人也不得 拒绝。
工程量清单说明【范本模板】
工程量清单说明一、工程概况:本工程名为成都高新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菁蓉国际广场食堂抽排烟系统完善改造工程项目采购,项目位于四川省成都市位于天府五街,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食堂抽排烟系统完善改造工程.二、工程招标和承包范围:1。
本次招标范围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包括为完成上述工作所需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搭设,必要的技术措施,安全文明措施搭拆等全部内容。
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1。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XX);2. 20XX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3.川建造价发[20XX]5号文及川建造价发[2018]392号文中有关规定;4。
川建造价发[20XX]370号文“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价规范》(GB 50500—20XX)及《房屋建筑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4—20XX)等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5。
与建设项目有关的现行标准、规范、技术资料等;6。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四、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1。
工程质量及材料应达到国家、省、市现行验收标准,材料品质、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2。
施工时必须按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并符合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XX) 、《房屋建筑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XX 等9本计量规范及其适用的修订版本;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施工规范、地勘资料和踏勘现场实际情况一起使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除另行约定外,其余均按《建设工程工程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XX)、《房屋建筑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XX等9本计量规范的计算规则计算;3。
投标报价要求:(1)本投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报价。
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综合费(指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说明及费用计算
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说明及费用计算说明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二、费用说明(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
1.专业工程:是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划分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矿山工程、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等各类工程。
2.分部分项工程: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对各专业工程划分的项目。
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的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基坑支护工程、桩基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等。
(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费用。
措施项目费分为总价措施项目费和单价措施项目费。
1.总价措施项目费(1)安全文明施工费①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②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③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④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
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清运或摊销费等。
除本定额另有规定外,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计价按《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实施管理。
(2)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3)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条件限制而发生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一次运输不能到达堆放地点,必须进行二次或多次搬运所发生的费用。
(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在冬季或雨季施工需增加的临时设施、防滑、排除雨雪,人工及施工机械效率降低等费用。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部分)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1.1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
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
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
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第15.4款的规定,由监理人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1.4 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第七章“技术规范”的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子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1.5 对作业和材料的—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标价前,应参阅第七章“技术规范”的有关内容。
1.6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1.7 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
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
2.投标报价说明2.1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2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2.3 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己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工程量清单说明
工程量清单说明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具体工程名称,位于工程地点。
工程主要包括列举主要工程内容,如建筑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等。
工程规模为描述工程的规模大小,如建筑面积、道路长度、桥梁跨度等。
二、编制依据1、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等。
2、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及相关设计文件。
3、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包括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周边环境等。
4、业主提供的有关工程建设的其他资料。
三、工程量清单的组成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和税金项目清单组成。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项目编码应按照附录的规定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项目名称应根据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技术规范、标准图集、施工图纸,按照工程结构、使用材质及规格或安装位置等,予以详细而准确的表述和说明。
计量单位应按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2、措施项目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列项。
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编制,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不能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则以“项”为计量单位。
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其他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等。
暂列金额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
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编制说明
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编制说明项目名称:鹤山街道办事处新蒲路北侧项目社区综合体施工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四川省蒲江县。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以下部分:综合体由开发商建设,后期移交政府作为社区服用房,前期作为售楼部使用,满足平面功能需求。
用房主要建设内容为:大厅,接待服务区域,洽谈区域,签约区域,办公用房,设备用房及辅助用房等。
总坪工程:用地范围内的绿化、道路、给排水、供电等工程。
前期作为售楼部使用。
地上三层,层高分别为7.2m、3.6m、3.6m,屋面标高14.4m。
无地下室。
建筑面积2286.26m2后期移交政府作为社区服用房,地上四层,层高分别为3.6m,屋面标高14.4m。
无地下室。
建筑面积3200.58m2。
社区服务用房即售楼部,地上3层,(后期4层)采用钢框架结构体系,框架抗震等级为四级;楼板采用钢筋桁架楼层,板上浇筑混凝土。
1. 投标人应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四川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管理办法》、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省市相关规范、标准、配套文件和本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方案,结合工程现场实际情况、自然条件和投标人自身技术、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设备以及编制的施工方案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清单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具体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清单、销项增值税额等完成本工程及保修期所需的一切费用及风险金。
3.本次招标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报价。
单价及总价由投标人以不低于企业成本的价格进行报价。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预算工程量,仅作为投标人统一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
结算工程量以竣工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最终以按招标人的审计程序的审计结果为准。
如本次工程量清单有漏项或与投标人计算工程量有误差,或发现设计有矛盾、遗漏处均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深圳清单报价说明
?.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我方提供了“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5.对“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的说明:
?.该计价表是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填报的,我方根据自身的情况
对有关项目进行了调整,包含了完成该招标工程所需发生的全部措施费用。
(8)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详细清单与计价表
(9)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10)材料设2)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13)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明细表;
(14)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5)暂列金额明细表;
(16)工程建设其他费计价表;
设标准及技术要求和图纸等文件进行编制的。
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投标总价;
(2)工程项目投标价汇总表;
(3)单项工程投标价汇总表;
(4)单位工程投标价汇总表;
(5)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
(6)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7)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
?.该计价表中以“项”为单位的措施项目,我方填报的价格已包括除规费、税金
外的全部费用。
?.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我方提供了“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
6.对“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的说明:
?.该计价表中材料设备暂估价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暂估价表”计算汇总
填写。表中所列材料设备的暂估单价已计入相应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报价中,结算时,按
(17)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计价表。
3.本投标报价是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采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根据本企业自身的情
况、拟订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分析市场情况完成的,该报价不低于本企业完成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doc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 工程量清单说明1.1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
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
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在承包人设备备货期内(设备未运输到货),经与承包人协商,发包人有权调整并确定最终设备的实施工程量,并不承担任何与此有关的责任。
实际计量、支付应按实际到货或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监理、发包人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1.4 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标价前,应参阅第七章“技术规范”的有关内容。
1.5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1.6 关于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修编的规定。
(1)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进行招标。
在承包人中标后,工程量清单将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承包人进场后,发包人将对承包人提供施工图进行审核,并对招标用的工程量清单进行修正,发包人将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发送给承包人,承包人必须在60天内对修正的工程量清单进行确认,否则发包人将视承包人同意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
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一旦确认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将作为合同工程量清单并替换招标用的工程量清单成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用的工程量清单同时作废。
(2)如合同工程量清单相对招标工程量清单有增加项目且无单价,新增项目单价按合同专用条款第15.4款规定的原则计算。
(3)上述清单修正不属于工程变更范畴。
1.7采购工程投标报价清单第一部分清单数量是单条普通车道的工程数量,单条超宽车道的工程报价清单与单条普通车道工程报价清单相同。
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1. 工程量清单说明1.1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规则编制。
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
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技术规范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 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
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第 15.4款的规定,按监理人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
1.4 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第七章“技术规范”的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子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1.5 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标价前,应参阅第七章“技术规范”的有关内容。
1.6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1.7 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
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
2. 投标报价说明2.1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2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1.1本工程量清单时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
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
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
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或者,根、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第15.4款的规定,由监理人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
1.4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第七章“技术规范”的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子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1.5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标价前,应参阅第七章“技术规范”的有关内容。
1.6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1.7 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
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
2.投标报价说明2.1工程量清单中的没有数量的子目不须填入单价或价格,有数量的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2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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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量清单说明
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
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
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一起阅读和理解。
1.3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
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第15.4款的规定,由监理人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
1.4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第七章“技术规范”的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子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技术规范”
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1.5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标价前,应参阅第七章“技术规范”的有关内容。
1.6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1.7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
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
2、投标报价的说明
2.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需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2.3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
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员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2.4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子目之中,未列子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之中。
2.5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2.6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
2.7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80000.00元
2.8暂估价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
3、计日工说明
3.1总则
(1)本说明应参照通用合同条款第15.7款一并理解。
(2)未经监理人书面指令,任何工程不得按计日工施工;接到监理人按计日工施工的书面指令,承包人也不能拒绝。
(3)投标人应在计日工单价表中填列计日工子目的基本单价或租价,该基本单价或租价适用于监理人指令的任何数量的计日工的结算与支付。
计日工的劳务、材料和施工机械由招标人(或发包人)列出正常的估计数量,投标人报出单价,计算出计日工总额后列入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中并进入评标价。
(4)计日工不调价。
3.2计日工劳务
(1)在计算应付给承包人的计日工工资时,工时应从工人到达施工现场,并开始从事指定的工作算起,到返回原出发点为止,扣去用餐和休息的时间。
只有直接从事指定的工作,且能胜任该工作的工人才能计工,随同工人一起做工的班长应计算在内,但不包括领工(工长)和其他质检管理人员。
(2)承包人可以得到用于计日工劳务的全部工时的支付,此支付按承包人填报的“计日工劳务单价表”所列单价计算,该单价应包括基本单价及承包人的管理费、税费、利润等所有附加费,说明如下:
a、劳务基本单价包括:承包人劳务的全部直接费用,如:工资、加班费、
津贴、福利费及劳动保护费等。
b、承包人的利润、管理、质检、保险、税费;易耗品的使用,水电及照明费工作台、脚手架、临时设施费,手动机具与工具的使用及维修,以及上述各项伴随而来的费用。
3.3计日工材料
(1)承包人可以得到计日工使用的材料费用(上述3.2款已计入劳务费内的材料费用除外)的支付,此费用按承包人“计日工材料单价表”中所填报的单价计算,该单价应包括基本单价及承包人的管理费、税费、利润等所有附加费,说明如下:
a、材料基本单价按供货价加运杂费(到达承包人现场仓库)、保险费、仓库管理费以及运输消耗等计算;
b、承包人的利润、管理、质检、保险、税费及其他附加费。
3.4计日工施工机械
(1)承包人可以得到用于计日工作业的施工机械费用的支付,该费用按承包人填报的“计日工施工机械单价表”中的租价计算。
该租价应包括施工机械的折旧、利息、维修、保养、零配件、油燃料、保险和其他消耗品的费用以及全部有关使用这些机械的管理费、税费、利润和司机与助手的劳务费等费用。
(2)在计日工作业中,承包人计算所用的施工机械费用时,应按实际工作小时支付。
除非经监理人同意,计算的工作小时才能将施工机械从现场某处运到监理人指令的计日工作业的另一现场往返运送时间包括在内。
4、工程量清单(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