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器具配备、管理及使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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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器具配备、管理及使用规定
1、配备方面的规定
1.1 现场工作人员必须配备安全帽、工作服、绝缘鞋。
1.2 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作人员必须配备安全带。
1.3 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按规程要求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
1.4 从事电气检修人员根据需要可配备近电报警器。
1.5 从事低压电气作业人员必须配备低压验电笔。
1.6 从事配电检修的作业班组,应配备一只便携式验电器。
1.7 变电所根据需要配备封闭式安全围栏、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拉杆、绝缘棒、绝缘隔板、验电器、接地线。
1.8 安全工器具的配备数量要满足生产需要。运行岗位公共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出保证正常使用外,还需要配备适当数量的备用工具,防止意外损坏时和试验期间影响正常使用。
1.9 短路地线的购置,其产品必须符合电力部颁发的《携带型标准短路地线的技术标准》,原有的短路地线,应有计划的逐步配备带绝缘护套的标准型短路接地线。
2、管理方面的规定
2.1 各单位必须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工器具。
2.2 安全监察部门要监督本单位安全工器具的采购、管理和使用,必须从持有东电入网证或网、省公司指定的商店购买。
2.3 安全工器具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做到按规定检查及试验,发现损坏或数量不足应及时补充更换。
2.4 试验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由试验人员就地销毁,严禁使用,报安监科更换。绝缘工器具试验后,要填写试验报告单,并在工器具上标明试验日期及下次试验时间。
2.5 新安全工器具应经过试验,试验不合格严禁使用,返回采购单位进行更换。
2.6 安全工器具应存放在指定地点,存放地点必须保持整洁、通风、干燥。
3、使用方面的规定
3.1 从事电力生产、施工作业的人员,进入现场穿戴合格的服装、鞋、帽。从事带电作业,必须使用规程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
3.2 工作人员作业前对所使用的安全工器具进行一次检查,必须符合规定,并且回正确使用。
3.3 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漏电保安器,使用前必须经过检验,确保灵敏可靠。
3.4 正在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发现损坏应立即报告,及时更换防止他人再使用
3.5 任何工作人员进入现场必须带安全帽并系好帽带。
3.6 工作人员从事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处作业以及登杆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系在牢固的构件上。
3.7 安全工具及绝缘器具应在单位统一保管,并贴名签,注意爱护,防止损坏,用完后立即放回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