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取费程序
施工合同中取费
施工合同中的取费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承包商为完成工程任务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在施工合同中,取费条款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涉及到工程造价、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方面,直接影响到双方的权益。
本文将从取费的定义、取费条款的内容、取费的标准、取费的调整以及取费的支付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取费的定义施工合同中的取费,是指承包商为完成工程任务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等。
取费是工程造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承包商合法收益的来源。
二、取费条款的内容施工合同中的取费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取费项目:明确列出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应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等。
2. 取费标准:明确各项费用的计算方式和标准,如人工费按工日计算,材料费按实际用量计算等。
3. 取费方式:明确各项费用的支付方式,如按工程进度支付、按月支付等。
4. 取费依据:明确各项费用的计算依据,如工程量清单、工程图纸等。
5. 取费调整:明确费用的调整条件和方式,如材料价格波动、政策调整等。
6. 取费支付:明确费用的支付时间、支付金额和支付方式等。
三、取费的标准施工合同中的取费标准,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地方政策等因素确定。
取费标准应合理、公正、透明,确保承包商的合法权益。
取费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人工费:根据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和劳动力市场价格确定。
2. 材料费:根据市场价格、质量、规格等因素确定。
3. 设备费:根据设备租赁市场价格、设备购置成本等因素确定。
4. 施工机具使用费:根据机具租赁市场价格、机具购置成本等因素确定。
5. 措施费: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案等因素确定。
6. 企业管理费:根据企业经营状况、行业标准等因素确定。
7. 规费:根据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政策确定。
8. 利润:根据工程风险、市场竞争等因素确定。
四、取费的调整施工合同中的取费调整,是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政策变化、市场波动等原因,导致费用发生变动时,对取费标准进行调整。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
在山东省,建筑工程的费用可以根据以下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1. 建筑面积计算:工程费用通常会根据建筑的面积进行计算。
建筑面积可以根据设计图纸中的尺寸来确定,包括建筑物的地面面积、建筑物的层数以及建筑的高度。
2. 土地成本计算:在建筑工程中,土地的成本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
土地成本通常是根据土地的面积和地段位置来确定的。
不同地段的土地价格可能会有所不同。
3. 建筑材料成本计算:建筑工程中所使用的材料也是费用计算的重要因素。
例如,水泥、钢筋、砖块等建筑材料的成本都需要计入工程费用中。
建筑材料的价格可以通过与供应商协商或市场调研来确定。
4. 劳动力成本计算:建筑工程中的劳动力成本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
劳动力成本通常根据工人的工作时间、工作量以及工人的工资水平来确定。
5. 设备租赁费用计算:在一些建筑工程中,可能需要租赁一些设备来完成工作,如吊车、挖掘机等。
设备租赁费用会根据租赁时间和设备类型来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费用计算时,还需要考虑建筑工程的不同阶段以及各个阶段的费用分配。
同时,还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和规定来确定相应的费用计算规则。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文件市政工程取费标准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文件鲁标定字[2002]11号关于颁发《山东省市政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各市标准定额(造价管理)站(处)及有关单位:根据建设部[1993]894号文《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了《山东省市政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费用定额》)现予以颁发,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费用定额》与《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市政工程价目表》配套使用。
二、《费用定额》的执行日期,按鲁建标字[2002]1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费用定额》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管理。
四、各单位在执行过程,请注意积累资料,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映给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二OO二年六月四日山东省市政工程费用定额说明一、其他直接费其他直接费包括: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中小型机械及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场地清理费、施工因素增加费。
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指工程在冬、雨季施工期间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所采取的各种技术措施及工效降低所发生的费用。
2.夜间施工增加费,指因工程结构及施工工艺需要,必须进行夜间施工时所发生的降低工效、夜餐补助、施工照明及设施等费用。
3.中小型机械及生产工具使用费,指施工、生产所需要的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的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
4.检验试验费,指对材料、构件等进行一般性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费用以及技术革新和研究试验费,不包括新结构和新材料的试验费,建设单位要求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试验和对构件进行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查试验的费用。
5.场地清理等费用,指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等费用。
6.施工因素增加费,指具有市政工程的施工环境特点又不属于临时设施范围,并在施工前可预见的因素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开工登报,防行车、行人干扰的一般措施及路面保护措施,地下工程的接头交叉处理与恢复措施,因不断绝交通而降低工效所发生的费用,以及因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材料二次搬运费。
鲁建标字[2006]2号
山东省建设厅鲁建标字[2006]2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的通知各市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为加强对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适应建设工程计价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情况,我们制定了《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以下简称“费用计算规则”)。
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费用计算规则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2006年4月1日前已签定合同的工程,可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原省建设厅鲁建标字[2004]15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和原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鲁标定字[2002]11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市政工程费用定额》同时停止使用。
三、本费用计算规则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二○○六年二月二十日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一、总说明(一)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3号)》,为统一我省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并发布我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率,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计价活动,与《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06年版《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配套使用。
(三)建筑工程计价活动包括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和签订施工合同价以及确定工程竣工结算等内容。
(四)规费中的社会保障费,按省政府鲁政发[1995]10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1995]77号文件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建筑企业劳保机构交纳。
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包括该项费用。
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时,仅将其作为计税基础。
(五)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在工程发包时,按规定计算出费额,在工程造价中列为暂定金额;工程施工时,由工程发包单位、市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设置的安全设施内容进行确认,并由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其费用,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公司工程项目取费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项目取费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一、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取费的管理,合理控制项目成本,提高项目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等。
并适用于工程项目取费预算、审核、支付等各个环节。
三、各项目部门、人员在工程项目取费管理中,应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节取费预算一、工程项目取费预算应根据项目不同阶段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包括项目建设总投资测算、资本金占用成本、成本管理费等费用的测算。
二、取费预算应包括项目各项费用的详细计算和说明,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三、取费预算应经过公司领导和财务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执行。
第三节取费审核一、工程项目取费审核应由公司内部专门设立的审核机构进行审核,包括项目经理、财务部门、专业技术部门等相关部门的审查。
二、审核机构应在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基础上,对项目取费情况进行审核,确保取费的合法合规和合理性。
三、审核机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项目取费情况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告上级领导进行批准。
第四节取费支付一、工程项目取费支付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取费预算进行支付,确保项目取费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二、支付审核应由财务部门进行审核,确保支付的合规合法。
三、支付款项应及时足额支付给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
第五节管理制度执行一、各项目部门应按照公司工程项目取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性。
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将执行情况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
三、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节附则一、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二、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门所有。
三、本管理制度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以上就是公司工程项目取费管理制度的详细规定,希望各项目部门和相关人员严格执行,确保工程项目取费的合规性和合理性,为公司的发展和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建设工程合同取费
建设工程合同取费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中,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项目的各项费用进行计算和确定的过程。
合同取费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建设工程合同取费的原则、依据、内容、程序等方面进行详细探讨。
一、建设工程合同取费的原则1. 公平原则:合同取费应当公平合理,既要保证承包商的合法权益,又要避免业主方利益受损。
2. 诚信原则:合同取费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3. 合法原则:合同取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4. 客观原则:合同取费应当以客观实际为依据,充分考虑工程项目的特点和需求。
二、建设工程合同取费的依据1. 合同约定:合同取费的主要依据是双方签订的合同文本,包括工程量、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方面的约定。
2. 国家法律法规:合同取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建筑法》、《合同法》等。
3. 工程建设标准:合同取费应当参照国家制定的工程建设标准,如工程量清单、工程定额等。
4. 市场行情:合同取费还应当参考当地工程建设市场的行情,如材料价格、人工费等。
三、建设工程合同取费的内容1. 工程量清单费用:根据工程量清单和工程定额,计算出工程项目的各项费用。
2. 措施项目费用: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施工要求,计算出施工措施费用。
3. 企业管理费: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和工程项目需求,计算出企业管理费用。
4. 利润:根据工程项目的风险和难度,以及承包商的经营状况,合理确定利润。
5. 规费: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计算出工程项目所需的规费。
四、建设工程合同取费的程序1. 编制工程量清单: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施工要求,编制详细的工程量清单。
2. 编制工程预算:根据工程量清单和工程定额,编制工程预算。
3. 审核工程预算:双方对工程预算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签订合同。
4. 履行合同: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山东省建筑工程取费
山东省建筑工程取费
山东省建筑工程取费政策
近年来,山东省建筑工程取费政策发生了一些重要变化,为了更好地推动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提高项目的质量和效益,山东省政府对建筑工程取费进行了一系列调整和优化。
首先,山东省取消了一些不合理的费用项目,如工程费用审计费、项目经理费等。
这些费用项目的取消,减轻了建设单位的负担,降低了项目的总成本。
同时,山东省也对原有的取费标准进行了修订,使之更加合理和透明。
建设单位在进行工程结算时,只需要按照新的取费标准进行计算,无需再考虑取消的费用项目。
其次,山东省建筑工程取费的审批程序也进行了精简和简化。
现在,建设单位只需要提交必要的申报材料,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无需再进行复杂的流程和审核。
这样不仅能够提高审批的效率,也方便了建设单位的操作。
另外,山东省还加强了对建筑工程取费过程的监管和检查。
建设单位在进行取费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并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总之,山东省建筑工程取费政策的调整和优化,为建设单位提供了更加便利和合理的费用管理方式,促进了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同时也为山东省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取费程序
1、计费基础及其计算方法:2、有关措施费的说明(1)参照定额规定计取的措施费是指消耗量定额中列有相应子目或规定有计算方法的措施项目费用。
例如:建筑工程中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混凝土泵送费、脚手架费、垂直运输机械费、构件吊装机械费等;安装工程中施工现场临时组装平台费、格架式金属抱杆、球罐焊接防护棚、脚手架费等。
(2)参照省发布费率计取的措施费是指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筑市场状况和多数企业经营管理情况、技术水平等测算发布了参考费率的措施项目费用。
包括夜间施工及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以及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等。
(3)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取的措施费是指按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计算的措施项目费用。
例如: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施工排水、降水费用;设备、管道施工安全、防冻和焊接保护措施以及按拟建工程实际需要采取的其他措施性项目费用等。
(4)措施费中的总承包服务费不计入计费基础JF2,并且不计取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计算程序说明1、计算基础JFQ1(1)建筑工程为(1.1´+1.2´+1.3´);(2)市政工程、市政养护维修工程为(1.1´+1.3´);(3)装饰、安装、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工程为1.1´。
2、计算基础JFQ2(1)建筑工程为按省价计算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合计中的人、材、机费之;(2)市政工程、市政养护维修工程为按省价计算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合计中的人机费;(3)装饰、安装、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工程为按省价计算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合计中的人工费。
3、计算基础JFQ3:(1)建筑工程为按省价计算的措施项目的人、材、机费之和;(2)市政工程、市政养护维修工程为按省价计算的措施项目的人机费;(3)装饰、安装、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工程为按省价计算的措施项目的人工费。
4、按费率计取的措施费公式中的H:(1)建筑工程为1.0(2)市政工程、市政养护维修工程为措施费中的人机费含量;(3)装饰、安装、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工程为措施费中人工费含量。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委等部门关于改革山东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提取办法的报告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委等部门关于改革山东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提取办法的报告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委等部门关于改革山东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提取办法的报告的通知(1995年9月25日)省政府同意省建委等部门《关于改革山东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提取办法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改革山东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提取办法的报告省政府:为解决建筑行业企业之间劳保费用不均衡的问题,使建筑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平等竞争,特别提出如下意见。
一、劳动保险费用提取办法改革的范围和内容凡在我省境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建筑安装、机械化施工、市政、建筑装饰、隧道、园林绿化、古建筑、房屋修缮等的施工企业(以下简称“建筑企业”)和职工,不分所有制性质,均属改革范围(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
企业均应依法建立劳动保险制度,并在当地社会保险专门机构的指导下,做好职工社会保险帐户、手册的管理工作。
劳动保险的内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供养直系亲属保险和失业保险等。
二、劳动保险费用的费率标准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以建安工程费为计费基础,全省按统一费率计取。
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率由省建委会同计委测算后确定,并视具体情况定期予以调整。
从1995年10月1日起,全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统一按建安工程费的2.6%提取。
三、劳动保险费用提取办法(一)凡我省境内的新建、扩建、改建、技改、维修项目和土石方工程,构件制作安装、建筑装饰、桩基础、道路桥涵堤防等工程项目,不分投资来源、隶属关系及所有制形式,均应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办理工程开工手续前10日内,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建筑业主管部门交纳劳动保险费,并凭交纳证明办理开工手续。
山东省二级造价工程师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第三章要点笔记
第三章建设工程计价笔记1、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山东省规范讲解:2、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设工程费按费用构成要素划分:由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组成。
建设工程费按工程造价形成划分: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
2019年1月1日起,新开工的项目“社会保险费”由建设单位按定额费率直接向施工企业支付。
社会保险费应当足额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规费中的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在工程开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交纳,应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参保,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时,应包括社会保险费和建设项目工伤保险。
编制竣工结算时,若已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费和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该费用仅作为计税基础,结算时不包括该费用;若未交纳社会保险费和建设项目工伤保险,结算时应包括该费用。
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建设项目确定中标企业后,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将工伤保险费一次性拨付给总承包单位,由总承包单位为该建设项目使用的所有职工统一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
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手续时,应当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之一。
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的项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税金是指国家说法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
其中甲供材料、甲供设备不作为计税基础。
3、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规定的费用计算程序:规费项目清单中增设建设项目工伤保险。
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规费项目中暂列环境保护税,同时增加优质优价费。
计算基础JD1是分部分项工程的省价人工费之和,用于计算总价措施项目费;计算基础JD2是单价措施项目的省价人工费+总价措施费中的省价人工费之和。
企业管理费=(JD1+JD2)*管理费费率利润=(JD1+JD2)*利润率安全文明施工费、社会保险费、优质优价费是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之和乘以相应的费率计算住房公积金、环境保护税、建设项目工伤保险是由所在区市相关规定计算如果在工程中有甲方供材发生,则甲方供材不参与税金计算,工程费用合计如果作为甲乙双方合同价款结算时应该减去甲供材、甲供设备的除税价:如果工程费用合计作为整个单位工程的建设工程费的话,应该再加上甲供材、甲供设备的进项税。
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有关问题汇总
工程造价计价有关问题共性问题一、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不全面,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详尽,存档资料不完善(比如缺少综合单价分析表和工料机汇总表)。
1.控制价编制说明:根据《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宣贯辅导材料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 51095-2015)的规定,控制价编制说明一般包括:1.1工程概况1.2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范围1.3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1.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1.5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计算方法及其费用计取说明1.6其他有关说明的问题2.关于描述部分:《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宣贯辅导材料P28第3条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的描述原则中有如下规定:2.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是确定一个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重要依据,在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中必须对其项目特征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描述。
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按本规则配套的《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中有关项目特征和工程内容的要求,结合技术规范、标准图集、施工图纸,按照拟建工程的工程结构、使用材料及规格或安装位置等实际要求,予以详细而准确的表述和说明,以能满足确定综合单价的需要为前提。
2.2对采用标注图集或施工图纸能够全部满足项目特征描述要求且能计价的,项目特征描述可以直接采用详见××图集或××图号的方式。
但对不能满足项目特征描述要求的,仍应用文字描述进行说明。
虽然对同一个清单项目,由不同的人进行编制,会有不同的描述,但体现项目本质区别的特征和对报价有实质影响的内容都必须描述,这一点是无可质疑的。
3.关于存档资料部分:《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宣贯辅导材料有以下规定:3.1 P41条文4.1.10计价表格应采用统一格式。
3.2 P73条文5.0.2招标控制价编制使用表格包括:二、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缺位(由十二位变成十一位)、清单项目编码重复或不连续,工程量保留小数位数不符合规范规定。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取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胜通软件2011升级版说明
胜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系统2011 版说明胜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系统2011版,依据鲁建发[2011]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通知、鲁标定字[2011]15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市政养护维修、房屋修缮等各专业工程价目表的通知、鲁建标字[2011]19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的通知而进行了调整,软件中增加了山东省最新的计价规则、价目表、费用。
使用过程注意事项:
1、定额计价模式
新建工程:软件默认使用省价目表是2011年,在“工料机汇总”页标签中当前省价是2011省价。
取费程序设置:
在取费程序中导入取费程序如果选择2011取费,价目表必须更换为“X X 2011估价表.Flb.DB”否则会提示变量没有找到的错误。
旧的工程使用新价目表和取费:
打开旧的工程文件后鼠标点击“工料机汇总”页标签,选择2011省价,在“取费程序”页标签中,点击“清除取费程序”按钮将原来取费程序清除掉,再点击“更换费率表”按钮,选择2011年费率表后重新计算造价即可。
2、清单计价
新建工程:新建工程时程序默认最新的计价规则、价目表、费用。
旧的工程文件要使用最新的计价规则、价目表、费用设置方法:
①设置2011费率
选择2011年
在选项页标签中将正在使用的费率表选中2011年,刷新费率。
②重新导入取费程序
在分部分项和措施项目二的取费程序页标签中将原来取费程序清除,重新导入取费程序。
③重新导入模板文件
在措施项目一、规费税金表、汇总表中重新导入模板文件。
④汇总计算
以上三个步骤操作完成后重新汇总计算即可。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标准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一、总说明(一)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3号)》,为统一我省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并发布我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率,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计价活动,与《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06年版《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配套使用。
(三)建筑工程计价活动包括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和签订施工合同价以及确定工程竣工结算等内容。
(四)规费中的社会保障费,按省政府鲁政发[1995]10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1995]77号文件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建筑企业劳保机构交纳。
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包括该项费用。
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时,仅将其作为计税基础。
(五)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在工程发包时,按规定计算出费额,在工程造价中列为暂定金额;工程施工时,由工程发包单位、市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设置的安全设施内容进行确认,并由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其费用,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六)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率和部分措施费费率按不同的工程类别确定。
(七)工程量清单计价可参照本规则公布的相应费率。
(八)本规则中工程费用计算程序是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活动的依据,其中,实行定额计价方式,执行计算程序(一);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执行计算程序(二)。
各种费率(规费、税金除外)是计价活动的参考。
二、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一)定额计价的计算程序(1)参照定额规定计取的措施费是指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列有相应子目或规定有计算方法的措施项目费用。
例如: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费、垂直运输机械及超高增加费、构件运输及安装费等。
(注:本类中的措施费有些要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计算。
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1996.10.14•【字号】•【施行日期】1996.12.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1996年10月14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保障建筑经营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建设工程的发包与承包,从事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建筑装修、建筑构配件生产经营以及建设监理、招标代理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从事建筑经营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
禁止分割、封锁和垄断建筑市场。
第四条省、市(地)、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市场的统一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有关建筑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二)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三)对从事建筑经营活动的单位进行资质管理;(四)负责办理建设工程的报建和开工手续;(五)监督管理建设工程的发包承包、招标投标工作;(六)会同有关部门对建设工程的造价进行管理;(七)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业管理;(八)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对建设工程进行竣工验收;(九)依法查处建筑市场中的违法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做好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从事建筑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管理,定期培训建筑从业人员,不断提高其素质。
对重要岗位的建筑从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第二章资质管理第六条对从事建筑经营活动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
第七条从事建设工程的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建筑装修、建筑构配件生产经营以及建设监理、招标代理等活动的单位,必须按规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资质证书。
鲁政发(1995)101号--山东省建筑企业劳保费用行业管理办法
山东省建筑企业劳保费用行业管理办法------鲁政发[1995]101号为更好贯彻落实省政府鲁政发[1995]101号文《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决定》中有关改革我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提取办法的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1995]77号文转发省建委、省计委、省劳动厅、省建管局四部门关于改革山东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提取办法的报告的通知,做好我省建筑企业劳保费用行业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改革建筑企业劳保费用提取办法,是根据建筑业的实际状况,由过去施工企业按定额直接向建设单位取费,改为由建设单位按建安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统一向建筑行业主管部门缴纳劳保费用的一种行业管理办法。
第二条建筑企业实行劳保费用行业提取管理,是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是社会统筹的补充。
实行这种办法后,各类建安企业仍按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的社会保险统筹。
第三条劳保费用的提取标准按省政府鲁政办发[1995]77号文规定,各类建设工程全省统一按建安工程总造价的 2.6%计取劳保费用。
第四条劳保费用行业提取的范围凡在我省境内的新建、扩建、改建、技改、维修项目和建筑安装、装饰装潢、桩基础、古建筑、单独机械土石方、构件制作安装工程等,不分隶属关系、所有制形式及资金来源,均应按省政府规定的标准和方法,由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的建筑行业主管部门缴纳劳保费用。
本办法未包括的工程项目,按实际情况另行制订。
收取劳保费用的部门是专门设立的各级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行业管理结构(以下简称行业管理结构)。
第五条劳保费用的提取办法(一)劳保费用采取开工前预缴,竣工后结算的办法。
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工程开工报告、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必须按规定足额缴纳建筑企业劳保费用,然后凭行业管理机构开具的由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劳保费用专用收款票据领取《施工许可证》,领取后到劳保费用管理机构加盖“劳保费用已缴”印章,已备检查。
(二)建设项目工期在二年以内的劳保费用,原则上一次预缴。
工程施工费取费
工程施工费取费工程施工费取费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规定的价格和标准,按照合同约定的施工工序和质量要求提供施工服务并获得相应的费用。
工程施工费取费是建筑施工合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确定合同价款及工程成本的核心内容之一。
工程施工费取费涉及到工程施工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是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之间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
一、施工费的构成和基本原则1. 施工费的构成工程施工费取费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1)直接材料费:指直接用于工程施工的原材料费用,包括水泥、钢材、木材等各种建筑材料;(2)直接劳动费:指直接用于工程施工的人工费用,包括工人的工资、加班费、保险费等;(3)施工设备使用费:指使用施工设备所产生的费用,包括设备租赁费、设备维护费等;(4)管理费和利润:指为了维持施工单位的正常运营和盈利的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用、职工福利待遇等;(5)间接费用:指与工程施工直接相关但不属于直接施工费用的其他费用,包括办公用品费用、差旅费用、材料调运费用等。
2. 施工费的基本原则(1)合理性原则:工程施工费的取费应该合理合法,符合市场价格水平和施工成本原则。
施工单位应该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工程施工的难易程度、材料价格等因素进行合理的计算和确定;(2)公平性原则:工程施工费的取费应该公平公正,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之间的权益应该得到平衡和保护,双方应该在合同约定的基础上进行合作;(3)透明性原则:工程施工费的取费应该透明公开,施工单位应该向建设单位明确说明费用的构成和计算方法,建设单位应该对费用的使用情况有所了解和监督。
二、施工费的取费方式和标准1. 施工费的取费方式工程施工费的取费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总价合同:合同中约定了工程施工费的总价款,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并获得合同总价款;(2)人工费总额加材料费、施工设备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合同中约定了各项费用的标准和数量,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施工情况报销;(3)计日工合同:合同中约定了施工单位每日的工作量和报酬标准,施工单位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提供服务和报销费用。
山东定额计价及取费原则
第十六页,共51页。
第四章 钢筋与混凝土工程
• 现浇混凝土柱、梁、墙、板的分界: 混凝土墙中的暗柱、暗梁,并入相应墙体积内,不单独计算。 梁、墙连接时,墙高算至梁底。 墙、墙相交时,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墙间净长
度计算。 柱、墙与板相交时,柱和外墙的高度,算至板上坪;内墙的高
• 填土子目中,均已包括碎土,但不包括筛土。若设计要求筛土 ,夯填土、填土碾压、回填碾压子目,每定额单位增加筛土用
工1.73工日。松填土子目,每定额单位增加筛土用工1.38
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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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额解释
第三章:砌筑工程 提问: (1)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砌筑的划分界限? 基础与墙(柱)身以室内地坪为界,以下为 基础,以上为墙(柱)身。若基础与墙(柱)身 使用不同材料,且分界线位于设计室内地坪 300mm以内时,300mm以内部分并入相应墙(柱)
• 定额 6-3-46 混凝土板上聚氨酯发泡保温子目,6-3-70立面聚 氨酯发泡保温子目,均包括界面砂浆和防潮底漆,保温层厚度 按厚 30mm 编制。设计保温层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按6-3-14子 目调整。
• 定额 6-3-68 、69立面胶粉聚苯颗粒粘贴保温板子目,包括界 面砂浆和胶粉聚苯颗粒粘结层,粘结层厚度按厚 15mm 编制。 设计粘结层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按6-3-72子目调整。
一、引言部分
二、定额解释与汇编注意问题
三、预结算易遗漏项及预结算技巧
第一页,共51页。
一、引言部分
1、建设项目投资组成 2、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 3、定额计价程序
第二页,共51页。
1、建设项目投资组成
第三页,共51页。
山东省建筑工程取费
山东省建筑工程取费山东省建筑工程取费是指在山东省范围内进行建筑工程项目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工程费用的计算和支付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一项制度。
以下将详细介绍山东省建筑工程取费的相关内容。
一、背景和目的建筑工程取费制度的实施是为了保障建筑工程的合理定价,确保工程费用的合规支付,维护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促进建筑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山东省建筑工程取费作为具体的地方规定,旨在针对山东省的地方特点和实际需求,制定适应本地区建筑工程市场的费用计算和支付机制,促进建筑工程行业的规范运行。
二、主要内容1. 工程费用计算方法:按照山东省建筑工程取费的相关规定,工程费用计算方法主要包括工程量计算、费率确定和费用核算三个环节。
其中,工程量计算是根据具体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对工程所需要的人工、材料、设备等资源进行合理预估和计算;费率确定是根据工程的类型、规模和难度等因素,确定相应的费率标准;费用核算是根据工程量计算和费率确定的结果,进行最终的费用核算和结算。
2. 主要费用类别:山东省建筑工程取费主要涉及的费用类别包括人工费、材料费、设备租赁费、管理费、利润等。
其中,人工费是指工程项目所需的人员工资和福利费用;材料费是指工程项目所需的各类建筑材料的采购费用;设备租赁费是指工程项目所需的各类施工设备的租赁费用;管理费是指工程项目的管理和监督费用;利润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从工程项目中获取的盈利部分。
这些费用类别在工程费用计算和支付中,都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合理核算和支付。
3. 费用支付方式:山东省建筑工程取费规定了多种费用支付方式,如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完工结算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支付等。
其中,工程进度款支付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进度和质量的实际情况,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和时间节点支付相应的费用;工程完工结算支付是指在工程竣工后,对工程确实完成的部分进行结算和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支付是指在工程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后,对工程的最终费用进行结算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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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费基础及其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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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关措施费的说明
(1)参照定额规定计取的措施费是指消耗量定额中列有相应子目或规定有计算方法的措施项目费用。
例如:建筑工程中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混凝土泵送费、脚手架费、垂直运输机械费、构件吊装机械费等;安装工程中施工现场临时组装平台费、格架式金属抱杆、球罐焊接防护棚、脚手架费等。
(2)参照省发布费率计取的措施费是指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筑市场状况和多数企业经营管理情况、技术水平等测算发布了参考费率的措施项目费用。
包括夜间施工及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以及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等。
(3)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取的措施费是指按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计算的措施项目费用。
例如: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施工排水、降水费用;设备、管道施工安全、防冻和焊接保护措施以及按拟建工程实际需要采取的其他措施性项目费用等。
(4)措施费中的总承包服务费不计入计费基础JF2,并且不计取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计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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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程序说明
1、计算基础JFQ1
(1)建筑工程为(1.1´+1.2´+1.3´);
(2)市政工程、市政养护维修工程为(1.1´+1.3´);
(3)装饰、安装、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工程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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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计算基础JFQ2
(1)建筑工程为按省价计算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合计中的人、材、机费之;(2)市政工程、市政养护维修工程为按省价计算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合计中的人机费;
(3)装饰、安装、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工程为按省价计算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合计中的人工费。
3、计算基础JFQ3:
(1)建筑工程为按省价计算的措施项目的人、材、机费之和;
(2)市政工程、市政养护维修工程为按省价计算的措施项目的人机费;(3)装饰、安装、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工程为按省价计算的措施项目的人工费。
4、按费率计取的措施费公式中的H:
(1)建筑工程为1.0
(2)市政工程、市政养护维修工程为措施费中的人机费含量;
(3)装饰、安装、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工程为措施费中人工费含量。
各具体含量见“第三章建设工程费用费率”中措施费的费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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