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基金的组织形式教材
最新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一整体框架图解及案例PPT课件
创始合伙人 (基金高管)
管理分红(Carry)
基金管理公司
管理费
普通合伙人 (GP)
私募股权基金
(有限合伙企业)
投资者(LP) 投资者(LP)
投资者(LP)
投资项目
投资项目
投资项目
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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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的私募股权基金条款
最低承诺资本额 管理人出资比例 存续期限 投资/承诺期 管理费比例 管理分红比例 优先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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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介于5百万至1千万美元。 投资者通常希望管理人出资在总资本的1%以上。 多数私募股权基金的持续期限在7至10年,可以延长。 私募股权基金一般在3至6年内将所有承诺资本投资出去。 年度管理费通常为承诺资本的1.5-2.5%。 一般为20%,但有上升的趋势。 只有基金收益率高于优先收益率,管理人才可以获得管理 分红,一般为8%。
投资顾问公司
(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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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件
• 认购协议
– 投资者确认认购基金份额,成为有限合伙人。
• 有限合伙协议(LPA)
– 规定了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 涵盖了基金的设立、运营及终止等各方面的事项。
页) 8. 附录
• 内部收益率(IRR) 的计算
• 投资纪录 • 高管简历 • 基金结构图和详细
条款 • 税收问题 • 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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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基金培训课件PPT 私募股权基金学习资料
基金类别: 资本属性 企业融资 发展阶段 壁垒特征
财务特征:
天使基金 Angel 风险 私募 种子期
商业故事 无 无 无
风险基金 VC 风险
私募 孵化期 技术模式 资产负债 负损益表 负现金流
私募股权 PE 成长
私募 扩张/发展 期
商业模式 资产负债 正损益表 负现金流
收购基金Buyout
成长/整合 IPO/私募 发展/成熟期 品牌模式 资产负债 正损益表 正现金流
有限合伙制 合伙企业法
非法人 协议约定 有限合伙人(LP)以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普通合伙人(GP)对合伙企业负有无限责任,可以灵 活自主进行经营活动,经营权不受干涉影响,优先风 险承担、延后享受收益、稳定的收入保证
单个LP以99%的投入取得将近80%的利润;
GP以1%的投入取得2%的管理费用和高达20%的利润分红
PE的种类
介绍 与公募的区别 私募分类 组织结构 有限合伙制 发展现状 运作流程 风险及防范 现阶段与银行合作 未来与银行的合作 前景展望
规模 Angel 天使基金
初始阶段
(种子期)
Vc
风险基 金
Pe
私募股 权
收购基金
稳定发展阶段
(发展期)
成熟阶段
(成熟期)
快速发展阶段
(扩张期)
成长阶段
(孵化期)
•使之达到上市标准。
私募股权基金定义
介绍 与公募的区别 私募分类 组织结构 有限合伙制 发展现状 运作流程 风险及防范 现阶段与银行合作 未来与银行的合作 前景展望
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 Equity ,PE) 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 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 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 等方式,出售所持股份获利。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运作架构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运作架构一、资金募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首先需要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的主要来源是机构投资者和高净值个人。
基金经理通过建立基金公司、发布基金招募说明书、举办路演等方式,向潜在投资者介绍基金的投资策略、管理团队、预期收益和风险,吸引投资者投资。
基金的募集通常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内达到预设的规模才会启动。
二、投资决策基金募集完成后,管理团队会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对潜在的投资项目进行评估。
投资决策过程包括项目筛选、初步评估、尽职调查和最终决策等阶段。
管理团队会根据市场情况、投资项目的潜力和风险等因素,做出是否投资的决策。
投资决策的关键在于寻找具有高增长潜力的投资机会,并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进行投资。
三、投资执行一旦做出投资决策,管理团队就会着手进行投资执行工作。
这包括与被投资企业谈判、签署投资协议、完成交易等步骤。
在这个过程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通常会利用其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被投资企业提供战略规划、管理提升、融资支持等服务,帮助企业实现快速增长。
四、投后管理投资完成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将进入投后管理阶段。
在这个阶段,管理团队会密切关注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状况,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同时定期进行业绩评估和风险控制。
此外,投后管理还包括与其他投资者沟通协调、处理企业治理问题等事务。
通过有效的投后管理,帮助被投资企业实现价值提升。
五、退出机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最终需要将所投资的企业退出以实现收益。
常见的退出方式包括IPO、并购、股权转让等。
在退出机制的设计上,基金经理会综合考虑市场环境、企业状况和投资者需求等因素,选择合适的退出时机和方式。
退出机制的有效运作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实现盈利的关键环节。
六、业绩评估为了评估基金的业绩和风险控制情况,基金经理需要定期进行业绩评估。
业绩评估通常包括收益分析、风险分析、组合分析和客户分析等方面。
通过对历史数据的分析和未来趋势的预测,基金经理可以了解基金的业绩表现和市场竞争力,从而调整投资策略和管理方法,提升基金的长期稳定性和盈利能力。
科目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共十章教材
第一章股权投资基金概述第一节股权投资基金的概念国内所称“股权投资基金”,其全称应为“私人股权投资基金”,是指主要投资于“私人股权”即企业非公开发行和交易股权的投资基金。
私人股权包括未上市企业和上市企业非公开发行和交易的普通股依法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和可转换债券。
在国际市场上,股权投资基金既有以非公开方式募集(私募)的,也有以公开方式募集(公募)的。
在我国,目前股权投资基金只能以非公开方式募集。
因此,所谓“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准确含义应为“私募类私人股权投资基金”。
与货币市场基金、固定收益证券等“低风险、低期望收益”资产相比,股权投资基金这一资产类别在投资者的资产配置中通常具有“高风险高期望收益”的特点。
第二节股权投资基金的起源和发展一、股权投资基金的起源与发展历史股权投资基金起源于美国。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前,股权投资比较零散,尚不构成组织化的力量,也没有成为一个行业。
1946年成立的美国研究与发展公司(ARD),被公认为全球第一家以公司形式运作的创业投资基金。
早期的股权投资基金主要以创业投资基金形式存在。
1953年,美国小企业管理局(SBA)成立,该机构直接向美国国会报告,专司促进小企业发展职责。
1958年,美国小企业管理局设立“小企业投资公司计划”(SBIC),以低息贷款和融资担保的形式鼓励成立小企业投资公司,通过小企业投资公司增加对小企业的股权投资。
从此,美国的创业投资市场开始迅速发展。
1973年美国创业投资协会(NVCA)成立,标志着创业投资在美国发展成为专门行业。
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创业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中小成长型企业,此时的创业投资基金为经典的狭义创业投资基金。
20世世纪70年代以后,创业投资基金开始将其领域拓展到对大型成熟企业的并购投资,相相应地,“创业投资”概念从狭义发展到广义。
1976年KKR成立以后,开始出现了专业化运作的并购投资基金,即经典的狭义意义上的私人股权投资基金。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教材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教材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概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英文名称为Private Equity Fund,是指由一些专业投资机构,向一定范围的受限合伙人募集资金,由基金管理人统一管理,以股权投资为主要投资方向,通过股权投资或其他股权投资相关业务获取投资回报的基金。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传统的公募基金相比,其运作方式、投资对象等方面有较大的不同。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对象主要包括未上市公司、处于重组、再融资或股权融资阶段的公司以及需要进行资本运作的上市公司等。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投资中主要通过收购、参股等方式进行股权投资,通过积极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价值,最终实现投资回报。
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运作模式1. 募集阶段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阶段是指基金管理人通过成功与合适的受限合伙人签订基金合同,募集一定规模的资金用于投资的阶段。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阶段需要制定详细的募集计划、营销方案等,通过与机构投资者或个人投资者进行沟通、洽谈,最终实现基金规模的募集目标。
2. 投资阶段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阶段是指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协议的约定,将募集到的资金投向各类股权投资项目,并在项目运作中积极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推动公司战略调整,增加公司价值,最终实现退出的阶段。
在投资阶段,基金管理人需要通过精细的尽调、谈判等方式,找到具有投资价值的项目,进行投资决策和交易结构设计,合理配置基金资产。
3. 管理和退出阶段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投资后需要积极管理投资所涉及的公司,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控制风险,提高公司价值。
基金管理人需要根据市场环境、公司发展情况等因素,采取合适的退出策略,实现投资回报。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退出方式包括股权转让、上市财务公司、管理层收购等,不同的退出方式对于基金的投资回报、税务安排等方面有着不同的影响。
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风险和收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一种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方式。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组织形式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组织形式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组织形式多样,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合伙制或者其它形式。
不同的组织形式有不同的管理结构和权责分配。
1. 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简称LLC):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可以注册成为有限责任公司,在这种形式下,公司的股东享有有限责任,并且公司的运营和管理由董事会和管理层负责。
2. 合伙制(Partnership):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也可以以合伙制的形式组织,公司的股东以合伙人的身份进行经营和管理。
合伙人之间通过合伙协议约定各自的权责和利益分配方式。
3. 特殊有限合伙制(Special Limited Partnership):特殊有限合伙制是一种独特的组织形式,适用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在这种形式下,管理公司由至少一名有限合伙人和一名普通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人的责任有限,普通合伙人则承担无限责任。
4. 台资公司(Foreign-Invested Enterprise,简称FIE):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如果是由外国投资者发起或者与外国投资者合作设立的,可以注册成为台资公司。
需要注意的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组织形式可能还
受到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和监管要求的影响,因此具体的组织形式会因地区而异。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教材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教材
以下是一些关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的教材:
1.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概论》:介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概念、特点、分类等基础知识,并介绍基金的运作模式、投资决策过程以及风险管理等内容。
2.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法律法规与政策》:介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包括基金的设立、募集、投资、退出等方面的规定,以及监管机构的职责和监管要求等内容。
3.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组合管理》:介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管理方法,包括资产配置、风险控制、退出决策等方面的内容,同时还介绍了如何进行尽职调查和投后管理的方法和技巧。
4.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与营销》:介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募集和营销策略,包括募集渠道、募集方式、募集目标群体的选择等方面的内容,同时还介绍了如何进行基金的定位和品牌建设的方法和技巧。
5.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绩效评价与风险管理》:介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绩效评价和风险管理方法,包括绩效指标的选择和计算、风险管理工具的应用、风险控制和风险分散等方面的内容。
以上教材可以帮助初学者全面了解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基础知
识,了解基金的运作和管理方法,从而提高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私募股权基金组织结构讲课稿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组织架构目前国内的PE(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有三种组织架构:公司制、合伙制和信托制。
架构一:公司制公司制基金的投资者作为股东参与基金的投资,依法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并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基金管理人的存在可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公司常设的董事身份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参与公司投资管理;另一种是以外部管理公司的身份接受基金委托进行投资管理。
公司制基金的特点: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份可以上市;投资收益可以留存继续投资;企业所得税之外投资者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涉及双重征税。
架构二:有限合伙制合伙制基金很少采用普通合伙企业形式,一般采用有限合伙形式。
有限合伙制基金的投资人作为合伙人参与投资,依法享有合伙企业财产权。
其中的普通合伙人代表基金对外行使民事权利,并对基金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其他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基金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从国际行业实践来看,基金管理人一般不作为普通合伙人,而是接受普通合伙人的委托对基金投资进行管理,但两者一般具有关联关系。
国内目前的实践则一般是基金管理人担任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制特点:普通合伙人(GP)与有限合伙人(LP)共同组成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私募股权投资公司作为GP,发起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并认缴少部分出资,而LP则认缴基金出资的绝大部分。
GP承担无限责任,负责基金的投资、运营和管理,并每年提取基金总额的一定比例作为基金管理费;LP承担有限责任,不参与公司管理,分享合伙收益,同时享有知情权、咨询权等。
架构三:信托制信托制基金由基金持有人作为委托人兼受益人出资设立信托,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信托合同作为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基金持有人的利益行使基金财产权,并承担相应的受托人责任。
信托制特点:类似有限合伙,同样有免税地位;但资金需要一步到位,使用效率低;涉及信托中间机构,增加基金的运作成本。
首先是GP,LP: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tner, GP):大多数时候,GP, LP是同时存在的。
科目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共十章教材
第一章股权投资基金概述第一节股权投资基金的概念国内所称“股权投资基金",其全称应为“私人股权投资基金",是指主要投资于“私人股权”即企业非公开发行和交易股权的投资基金。
私人股权包括未上市企业和上市企业非公开发行和交易的普通股依法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和可转换债券。
在国际市场上,股权投资基金既有以非公开方式募集(私募)的,也有以公开方式募集(公募)的。
在我国,目前股权投资基金只能以非公开方式募集。
因此,所谓“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准确含义应为“私募类私人股权投资基金”。
与货币市场基金、固定收益证券等“低风险、低期望收益”资产相比,股权投资基金这一资产类别在投资者的资产配置中通常具有“高风险高期望收益"的特点。
第二节股权投资基金的起源和发展一、股权投资基金的起源与发展历史股权投资基金起源于美国。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前,股权投资比较零散,尚不构成组织化的力量,也没有成为一个行业.1946年成立的美国研究与发展公司(ARD),被公认为全球第一家以公司形式运作的创业投资基金。
早期的股权投资基金主要以创业投资基金形式存在。
1953年,美国小企业管理局(SBA)成立,该机构直接向美国国会报告,专司促进小企业发展职责.1958年,美国小企业管理局设立“小企业投资公司计划”(SBIC),以低息贷款和融资担保的形式鼓励成立小企业投资公司,通过小企业投资公司增加对小企业的股权投资。
从此,美国的创业投资市场开始迅速发展。
1973年美国创业投资协会(NVCA)成立,标志着创业投资在美国发展成为专门行业。
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创业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中小成长型企业,此时的创业投资基金为经典的狭义创业投资基金。
20世世纪70年代以后,创业投资基金开始将其领域拓展到对大型成熟企业的并购投资,相相应地,“创业投资"概念从狭义发展到广义。
1976年KKR成立以后,开始出现了专业化运作的并购投资基金,即经典的狭义意义上的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特别是在20世纪80年代美国第四次并购浪潮中催生了黑石、凯雷和德太投资等著名并购基金管理机构的成立,极大地促进了并购投资基金的发展。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 组织架构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组织架构摘要: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概述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的组织架构1.投资者2.基金管理人3.基金托管人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的优势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的风险及应对策略五、结论正文: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概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是指以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或非公开交易上市公司股权为主要目的的基金公司。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在我国金融市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了重要的融资渠道,同时也为投资者提供了多样化的投资选择。
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的组织架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的组织架构一般包括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三个部分。
1.投资者投资者是基金的出资人,也是基金收益的享有者。
投资者通常包括个人投资者、企业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等。
他们通过购买基金份额,将资金投入基金,由基金管理人进行投资运作。
2.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是负责基金的投资决策和日常管理的专业机构,通常由经验丰富的投资专业人士组成。
基金管理人在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前提下,负责制定投资策略、选择投资项目、跟踪投资进度等。
3.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则是负责基金资产的保管和结算的机构,通常由信誉良好的银行或金融机构担任。
基金托管人主要负责基金资产的安全保管、资金划拨、财务核算等。
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的优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具有以下优势:1.投资领域广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可以投资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以及非公开交易上市公司的股权,涵盖了多种行业和领域。
2.投资期限较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通常设有较长的投资期限,有利于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
3.收益潜力较高:私募股权投资项目的收益潜力通常高于公开市场投资,有利于投资者获取较高收益。
4.管理团队专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通常拥有专业的管理团队,具有丰富的投资经验和行业背景。
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的风险及应对策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投资项目的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等。
私募股权基金的建立与管理私募股权投资PE教学课件
❖ 在信托制中,契约一旦签订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管理运作,这种机制可以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 专业管理运作才能。但是,由于基金经理人除在 明显违反规定情况下,一般不对基金盈亏负责, 因此可能会出现基金管理人为获取高额收益提成 而将投资人的资金投资于高风险工程。持有人大 会虽然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作用,但是作用不大。
❖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九条规定:申请设立合伙企 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 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 ?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 当具备以下条件:
❖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 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在私募股权市场中,参与者有很高的进入门槛, 因此这个市场中的参与者有限,彼此也比较熟悉, 对于经理人的以往业绩和能力也会有一定的了解。 所以,普通合伙人必须以足够好的业绩建立并维 护好自己在市场中信誉。普通合伙人一旦丧失了 信誉,失去投资者的信任,在筹资空间较小的私 募股权市场筹集资金就无从谈起。所以普通合伙 人就会花费更多的时间及精力去保护他们的信誉。
❖ 普通合伙人的收入包括管理费和附带权益,一般 为2%和20%。在收入中,前者通常只占很小的一局 部,而后者在常常在总收入中占到70%以上。普通 合伙人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就会竭尽所能 为基金收益最大化而努力,这样有限合伙人的利 益也就可以到达最大化。这种1%投资获得20%的投 资回报和承担无限责任的机制设计,既鼓励和约 束了普通合伙人的行为,也减轻了有限合伙人承 担的风险和责任,并最小化代理本钱。
❖ (2)控制权分配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流组织架构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流组织架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一种由专业的投资机构管理,目的是为了通过投资股权来获取高回报的投资工具。
在基金的运作过程中,组织架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决定了基金的管理效率和投资能力。
本文将重点介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主流组织架构。
一、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核心机构,负责基金的整体运营和管理。
它通常由资深的投资经理和风险控制团队组成,承担了基金运作的具体执行职责。
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基金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寻找投资机会,进行尽职调查,与投资标的方进行谈判和交易,监督投资项目的运营情况,评估投资风险等。
基金管理公司与基金投资者之间通过基金合同建立了合作关系。
二、基金投资顾问基金投资顾问是基金管理公司的重要合作伙伴,也是基金组织架构中的重要一环。
基金投资顾问是专业的机构或个人,具备丰富的投资经验和行业资源。
他们为基金提供投资建议和业务咨询,协助基金管理公司进行投资决策,并提供行业分析、尽职调查和投资评估等服务。
基金投资顾问与基金管理公司之间通过投资顾问协议确立了合作关系,明确了双方的权责、费用分配等事项。
三、基金董事会基金董事会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决策机构,由基金管理公司的代表和独立董事组成。
董事会负责基金的整体管理和监督,确保基金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运作。
董事会参与基金的投资决策,审批重大事项,对基金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并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基金董事会通过定期会议和报告进行信息披露和决策沟通。
四、基金的限定合伙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限定合伙人是基金的出资方,也是享有基金收益的权利人。
基金的限定合伙人通常是机构投资者、个人高净值客户等。
他们通过与基金管理公司签订有限合伙人协议,成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按照约定向基金出资,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基金的限定合伙人通常享有投票权和分红权,但没有干预基金运作的权力。
综上所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主流组织架构主要包括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投资顾问、基金董事会和基金的限定合伙人。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计划与流程教材PPT(共 95张)
数据室资料
估值(Valuation)——现金流折现法
建立较为复杂的财务预测模型,预测未来5-10 年每年现金净流状况,以及预测期末年度的现金 流终值(未来所有的现金流在预测期末年度的折 现值)将所有净现金流折现得到公司现在价值。
由于有假设条件,还有进行一系列的敏感性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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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心情就像衣服,脏了就拿去洗洗,晒晒,阳光自然就会蔓延开来。阳光那么好,何必自寻烦恼,过好每一个当下,一万个美丽的未来抵不过一个温暖的现在。
•
6、无论你正遭遇着什么,你都要从落魄中站起来重振旗鼓,要继续保持热忱,要继续保持微笑,就像从未受伤过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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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生命的美丽,永远展现在她的进取之中;就像大树的美丽,是展现在它负势向上高耸入云的蓬勃生机中;像雄鹰的美丽,是展现在它搏风击雨如苍天之魂的翱翔中;像江河的美丽,是展现在它波涛汹涌一泻千里的奔流中。
•
8、有些事,不可避免地发生,阴晴圆缺皆有规律,我们只能坦然地接受;有些事,只要你愿意努力,矢志不渝地付出,就能慢慢改变它的轨迹。
•
9、与其埋怨世界,不如改变自己。管好自己的心,做好自己的事,比什么都强。人生无完美,曲折亦风景。别把失去看得过重,放弃是另一种拥有;不要经常艳羡他人,人做到了,心悟到了,相信属于你的风景就在下一个拐弯处。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计划 与流程
卢雄锋
目录
第一部分 私募股权基金概述 第二部分 私募股权基金运作概述 第三部分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项目融资流程 第四部分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中需要注意问题 第五部分 谈谈风险资本-高科技企业-资本市
场的关系
第一部分 私募股权基金概述
概念:
私募、私募股权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 组织架构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组织架构(原创版)目录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概念及特点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组织架构1.有限合伙制2.公司制3.信托制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作用及发展趋势正文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概念及特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简称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对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进行投资的基金。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特点包括:投资领域广泛、投资方式灵活、投资周期长、收益回报高、投资风险较大等。
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组织架构1.有限合伙制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是指由一名以上普通合伙人与一名以上有限合伙人组成的合伙企业。
这种组织形式在表面上及一些具体程序与做法上,介于合伙与有限责任公司之间,但在本质上,它是合伙的特殊形式之一,而不是公司。
在有限合伙制中,普通合伙人负责基金的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人则负责出资,双方按约定分享投资收益。
2.公司制公司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指以公司形式设立的私募基金,通常采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
公司制私募基金的出资人称为股东,享有公司利润分配和公司决策等权利。
公司制私募基金的管理一般由公司聘请的专业投资管理团队负责。
3.信托制信托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指通过信托计划设立的私募基金,其信托财产由受托人管理,受益人享有信托财产收益。
信托制私募基金的受托人通常为信托公司,也可以是其他有资质的机构。
受益人可以是单一投资者,也可以是多个投资者。
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作用及发展趋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对于促进企业发展、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本市场效率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资本市场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私募股权基金教材文档
Private Equity (简称“PE”)也就是私募股权投资,从投资方式角度看,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
广义的PE为涵盖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前各阶段的权益投资,即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发展期、扩展期、成熟期和Pre-IPO各个时期企业所进行的投资,相关资本按照投资阶段可划分为创业投资(Venture Capital)、发展资本(development capital)、并购基金(buyout/buyin fund)、夹层资本(Mezzanine Capital)、重振资本(turnaround),Pre-IPO资本(如bridge finance),以及其他如上市后私募投资(private investment in public equity,即PIPE)、不良债权distressed debt和不动产投资(real estate)等等。
狭义的PE主要指对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并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熟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主要是指创业投资后期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而这其中并购基金和夹层资本在资金规模上占最大的一部分。
在中国PE主要是指这一类投资。
翻译的中文有私募股权投资、私募资本投资、产业投资基金、股权私募融资、直接股权投资等形式,这些翻译都或多或少地反映了私募股权投资的以下特点:1)对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因流动性差被视为长期投资,所以投资者会要求高于公开市场的回报2)没有上市交易,所以没有现成的市场供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让方与购买方直接达成交易。
而持币待投的投资者和需要投资的企业必须依靠个人关系、行业协会或中介机构来寻找对方3)资金来源广泛,如富有的个人、风险基金、杠杆收购基金、战略投资者、养老基金、保险公司等4)投资回报方式主要有三种:公开发行上市、售出或购并、公司资本结构重组对引资企业来说,私募股权融资不仅有投资期长、增加资本金等好处,还可能给企业带来管理、技术、市场和其他需要的专业技能。
私募股权基金教材资料(doc 9页)
私募股权基金教材资料(doc 9页)Private Equity (简称“PE”)也就是私募股权投资,从投资方式角度看,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
广义的PE为涵盖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前各阶段的权益投资,即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发展期、扩展期、成熟期和Pre-IPO各个时期企业所进行的投资,相关资本按照投资阶段可划分为创业投资(Venture Capital)、发展资本(development capital)、并购基金(buyout/buyin fund)、夹层资本(Mezzanine Capital)、重振资本(turnaround),Pre-IPO资本(如bridge finance),以及其他如上市后私募投资(private investment in public equity,即PIPE)、不良债权distressed debt和不动产投资(real estate)等等。
狭义的PE主要指对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并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熟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主要是指创业投资后期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而这其中并购基金和夹层资本在资金规模上占最大的一部分。
在中国PE主要是指这一类投资。
翻译的中文有私募股权投资、私募资本投资、产业投资基金、股权私募融资、直接股权投资等形式,这些翻译都或多或少地反映了私募股权投资的以下特点:1)对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因流动性差被视为长期投资,所以投资者会要求高于公开市场的回报私募基金的特征第一,私募基金是一种特殊的投资基金,主要是相对于公募基金而言的;第二,私募基金一般只在“小圈子里”(仅面向特定的少数投资者)筹集资金;第三,私募基金的销售、赎回等运作过程具有私下协商和依靠私人间信任等特征;第四,私募基金的投资起点通常较高,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等组织机构,一般都要求具备特定规模的财产;第五,私募基金一般不得利用公开传媒等进行广告宣传,即不得公开地吸引和招徕投资者;第六,私募基金的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通常也会以自有的资金进行投资,从而形成利益捆绑、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机制;第七,私募基金的监管环境相对宽松,即政府通常不对其进行严格规制;第八,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要求不严格;第九,私募基金的保密度较高;第十,私募基金的反应较为迅速,具有非常灵活自由的运作空间;第十一,私募基金的投资回报相对较高(即高收益的机率相对较大);私募和公募基金的区别私募和公募的最大区别是激励机制、盈利模式、监管、规模等方面,具体的投资手法,尤其是选股标准在同一风格下都没有什么不同。
私募股权基金“募、投、管、退‘’(无动)ppt课件
基金业协会应当在私募基金备案材料齐备后的20 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告 私募基金名单及其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办结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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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份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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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合格投资者
一、主流募集对象:
1、个人投资者,一般是上市公司的高管、高净值客户等。 2、机构(企业)投资者,有些大的集团、财团,比如万科、碧桂园、海尔都会投一些股权类基金。 3、专业投资者(金融机构),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
有限合伙企业的管理结构建立在区
分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完全分 离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基础上。
在公司制模式下,经理(层)受到的
制度性约束较多,其投资决策的独立性不 足。
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负责投 资决策。
有限合伙人将资金交给普通合伙
人后,无权干涉普通合伙人的投资决
对于重要的投资决策,需要召开股东 策,普通合伙人获得全部管理权,投
大会作出决议,效率低下。
资人和管理人之间的关系清晰,保障
了基金管理的专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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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制基金的优点
激励机制
公司制基金
有限合伙制基金
公司制基金的分配制度是同股同利,
有限合伙制基金的收益分配和业
按出资比例在股东之间分配收益;
绩激励通过合伙协议的约定来确定。
《公司法》规定:公司须弥补亏损和
有限合伙型 合伙份额收益 √有限合伙企业
现金投资 股权/股份收益
公司型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投资 基金份额收益
契约型 √信托计划 √基金资管计划 √其他
私募股权基金相关税务政策简析PPT课件
将私募股权投资
基金设立为有限责任公 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基 金投资者即为基金公司 的股东,公司成立后, 对外以股权投资的形式 投资于非上市企业,取 得投资收益后按基金 公司《公司章程》的 约定或出资比例进行股 息、红利的分配。
市公司股权转让依照金融商品买卖,按
股权转让
照差额6%缴纳增值税;通过新三板系统 进行买卖交易的无明确规定,目前实际
25%
执行倾向于不交税。
个人所得税
代扣代缴义务
代扣代缴义务
其他所得
6%或3%
25%
代扣代缴义务15源自(三)公司型私募股权基金----各层面税收政策
股东、投资人层面税收:
收入类型
股息、红利
无
增值税:
增值税: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不缴纳增值税;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不缴纳增值税;上市公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依照金融商品买
股权转让
司股权转让依照金融商品买卖,按照差额6% 缴纳增值税;通过新三板系统进行买卖交易
无
卖,按照差额6%缴纳增值税;通过 新三板系统进行买卖交易的无明确
的无明确规定,目前实际执行倾向于不交税。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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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型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结构
管理人 (股东)
投资人 (股东)
投资人 (股东)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
标的公司A
标的公司B
标的公司C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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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型私募股权基金----各层面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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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基金的组织形式修订之后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已经进入了国务院征求意见阶段,按照法定程序有望于今年年内出台。
众所周知,这个新基金法最大的突破是将私募基金纳入体系,给予私募基金以合法的地位。
新基金法明确了基金的公司制、合伙制和契约制三种组织形式,特别是给房地产信托基金、对冲基金留下了一定的空间。
其中借鉴了《公司法》、《有限合伙企业法》及《证券法》,对三种组织形式的相关主体的法律关系、具体运作方式做出了明确规定,比如对股东大会、持有人大会、合伙人大会等做出了规定,在收益分配上也做出了规定。
实际上,在信托账户并未放开的今天,阳光私募依然承受着高额信托账户的压力,在合伙制私募公司探寻路途上虽然有成果,但始终未成大器。
而由于成本高昂,公司制私募在国内依然“遥不可及”……一、契约制私募基金契约制私募基金是一种信托式私募基金,属于代理投资制度的基本范畴。
资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持有人之间根据信托契约确立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并通过发行收益凭证来募集基金。
这种私募基金主要是根据《信托法》的有关规定界定各方的权益,与公募基金相比,此类信托投资的份额较大,通常为100万元起。
当然,投资品种和投资比例却较为宽松,灵活性也较大,但基金管理人除了收取较高的管理费用、认购费外,还要将收益部分的20%提成。
而且该基金一般只有每月申购赎回一次,对基金的持有者来说时间要求较长。
瑞富阳光私募基金研究中心研究副总监韦杨林向记者表示:“契约制私募基金监管相对严格,管理规范,但受限制也相对较多,目前大部分通过信托操作的私募基金都是以A股市场股票多头为主,灵活性不足。
”TIPS 链接2009年6月,为防止信托公司利用多开账户的方式来提高新股中签率,证监会通过口头通知的方式暂停信托公司新开证券账户,这确实成为近年急速发展的阳光私募遭受的最大挫折之一。
停发账户直接导致当时阳光私募产品发行数量骤降,私募排排网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6月,证券投资的集合类信托产品发行数量高达86只,但时年7月骤降至34只,10月份就只有17只。
与此同时,阳光私募新产品的发行只能依靠存量账户,这导致私募产品发行成本突然上升。
不过,近日业内传出“中登公司将重新开放信托证券账户”的消息,引起业界关注。
契约制代表私募:赤子之心、重阳投资、星石投资、武当资产、鸿道投资、从容投资。
二、合伙制私募基金所谓合伙制私募基金,就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即私募基金管理人,他们和不超过49人的有限合伙人共同组建了一只私募基金。
不同以往,合伙制私募基金只能投资PE类投资,合伙制私募基金也能开设账户进行二级市场股票投资。
这种模式的优点是设立门槛低,浪费少,投资广,税收少。
由于合伙制私募基金不需要通过信托公司成立私募基金,减少了管理环节,避免了资源浪费。
至于对管理人的约束,由于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利于对有限合伙人利益进行保护。
更为重要的是,合伙企业不作为经济实体纳税,其净收益直接发放给投资者,由投资者作为收入自行纳税,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它所得,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有利于投资人合理避税。
此外,好买基金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晓江还指出,有限合伙基金的投资范围更广。
“有限合伙企业投资的品种没有限制,可以投资二级市场的股票,也可以参与一级市场的投资,包括定向增发股票的投资。
另外,普通的信托类阳光私募基金投资于期货市场受到很大的限制,只可以投资于股指期货,而不可以参与商品期货的投资。
但是,有限合伙企业可以参与期货市场的投资,包括股指期货和商品期货。
”当然,这种模式的缺点和这种模式的优点一样明显,由于没有资金托管方,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财产很难保证不被挪用,资产管理人的道德风险较难防范。
但这个确定也并非不可避免,因为合伙企业可以通过和银行的合作,买断银行托管业务。
合伙制代表私募:宝赢投资(有限合伙)、博弘数君(天津)股权投资基金、银河普润合伙制私募基金。
三、公司制私募基金公司制私募基金是股份投资公司的一种形式(如某某某投资公司),公司由具有共同投资目标的股东组成,并设有最高权力机关股东大会、执行机关董事会和监督机关监事会。
通过对这三大机关进行相应的权力配置和制衡,使公司尽最大努力为股东的利益服务。
同时,投资者通过购买公司的基金份额,即成为该公司的股东,并享有《公司法》所规定的参与管理权、决策权、收益分配权及剩余资产的分配权等。
公司制私募基金既有利于聚集社会广大的闲散资金,进行规模化投资运作,又有利于抵抗资本市场的投资风险,从而提高资本收益的回报率。
但公司制私募基金的主要不足是双重纳税,即公司需要缴纳各种企业所得税,而投资者须就分红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在一定程度上既抑制了股东的投资积极性,同时又限制了股份投资公司的规模效应。
韦杨林表示:“既要缴纳33%的企业所得税,同时在分红时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另外还得面临着作为公司要应付的年检等一大堆麻烦事情。
即便可行,目前国内还没有哪个私募基金愿意付出如此高昂的代价去创业呢。
”公司制代表私募:股神巴菲特的伯克夏·哈撒韦公司就是典型的公司制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组织形式规范化之建议一般而言,企业在制度设计与策略运用上应如何选择适当的组织形式?大致上有下列几个思考方向:一、法律上的限制、二、有限责任、三、税捐上的考虑、四、组织正式化程度与营运成本、五、永续经营、六、管理集权化、七、权益转让的自由性等。
此外,私募基金之所以产生或异于公募基金,主要是因为私募基金发行及运作成本较低、发行时程较短、投资方式灵活较不受限制、投资人监督能力较强、投资保密性较高、流动性要求不高等特性,此亦为本文提出组织形式规范化的重要参考;另法律规范是一国历史文化、民情风俗的具体表现,于参考外国立法例的同时,更应体察我国现有的法律环境与过去私募基金未规范化前的运作实态,始得提出合乎国情及世界潮流的规范建议。
契约制以信托法制为基础,目前我国已有《信托法》可作为契约制运作的法律依据,此外过去民间私募基金很多都以契约为本体操作,在目前实务上,信托公司也依《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经营集合资金投资,该办法即以信托合同为核心来运作,再加上《证券投资基金法》也以契约制作为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因此契约制私募基金若规范化,不但已有现实的法令依据,投资人较为熟悉,主管机关在监管上也能驾轻就熟,故在国情上容易接受。
虽然在法定治理结构不若公司制严谨,惟私募基金投资人既具有专业及资力,且能以平等的地位与基金管理人缔约,则双方当可基于私募基金经营运作的特性约定一套适合特定投资策略的治理结构,因此,经合意后的治理结构反较有弹性而不似公司制法定治理结构的僵化,因此契约制私募基金法定治理结构的松散,反而可能是投资人、基金管理人选择的重要因素。
故认为契约制可由我国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之一。
公司制向为我国过去私募基金的主要运作模式,因其法定治理结构较为严谨,我国过去既未有依法运作私募基金的经验,比较保守的投资人即可运作《公司法》规定的治理架构减少试错的成本,虽有以公司制私募基金依《公司法》建构,相较于契约制、有限合伙制,其运作成本显然较高,惟既使是公司制私募基金,也与一般公司不同,而仅系一种“公司变体”,亦即公司制私募基金组织化程度较一般营运公司为弱,这是因为它们的组织特性不同所致,首先,私募基金大部分所拥有的资产大多属流通高的金融资产,不若一般营运公司多拥有复杂的资产(如原料、厂房、员工、无形资产等),由于这种特质,资产管理与监督并不困难,倘私募基金若为开放式,则投资人随时可选择用脚投票,股东会的机能即大幅萎缩;此外投资的具体运作,多委托投资顾问为之,并非由公司内部部门为之,反之,一般营运公司则有复杂的组织运作。
故于评估公司制私募基金的优劣时,实不宜过分渲染运作成本昂贵这个缺陷。
私募基金原系挣脱公募基金种种的束缚而来,先天具有自由、开放、创新的特性,若无违反投资人保障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实应赋予私募基金管理人与投资人有较大的选择空间,让基金管理人依投资性格、投资策略、基金规模,自主决定组织形式;另外也可使投资人依其对基金管理人及投资收益等要求,选择欲加入的基金形式,然而我国若兼采公司制则必须在税法解决双重课税的问题,否则公司制私募基金将无竞争力。
至于有限合伙制,在各国实践上,不论在组织弹性开放、道德风险的防范、代理成本的降低、获利课税上,都有较大的优势,而我国《合伙企业法》也采纳有限合伙制,更提供了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的法源依据,故本文于组织形式规范化的建议中更无由排除。
综上所述,本文建议私募基金组织形式规范化时应兼采契约制、公司制及有限合伙制,惟不论何种组织形式,除有必要外,应尽量采取任意规定,使基金管理人与投资人能依其需求创设适合的组织形式,另外为保护基金财产,不论何种组织形式,均应依信托法理建构基金财产的独立性。
基于上文对契约制、公司制及有限合伙制的介绍,在提出私募基金组织形式规范化建议前,本文拟就治理结构与交易成本两方面就三个制度做比较:一、从治理结构来看(一)契约制主要是以信托契约来规范相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投资人(委托人)将其资产交付信托之后,因为投资人为多数人的缘故,就不能直接干预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的管理与运作,因而其监督制约的权利只能透过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来行使,然上述持有人大会权利的行使基本上是被动的、滞后的、低效的,且只要投资人是多数人,就难免有“搭便车”的心理而由别人去监督,自己坐享监督收益,虽然契约制的治理结构在形式上有所有权、经理权、保管权三权分离、分立的机制,除如上述说明,基金分额持有人大会难以有效监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本上也只有对基金管理人的操作有异议权而已,但本文认为实际运作结果恐怕基金托管人连异议权都不会认真行使,因基金托管人大多为基金管理人所推荐,基于托管报酬利益的考虑其独立性即有不足,难以形成对基金管理人形成有效的制衡。
(二)公司制私募基金既依公司法设立,投资人可以藉由股东权及参与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的方式监督公司的运作,此外,投资人透过集体表决权的行使选任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组成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应依法律、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行事,另有监事或独立董事为常态监督。
此外,公司制私募基金为求专业管理资产、提高投资效率,通常会将投资的具体运作委托顾问公司(即基金管理人)处理,另将公司资产委托给一定资格之金融机构保管(即基金保管人),在这样的法律架构之下,公司制股东(即投资人)可以透过诸如董事的选任、解任、投资基金策略、委任投资顾问合约等决议间接监督基金管理人,而公司制董事会虽将投资具体的决策权授予基金管理人,但仍保有指示决策原则与监督的权利,关于后者,董事会可透过定期审查投资操作、定期评估服务质量,透过终止权、续约权的行使以保有对基金管理人的掌控权,且基金托管人在公司制往往也由公司自行选择,更可透过对基金托管人的监督,促使其积极行使对基金保管人之异议权,单从保护投资人的立场来看,公司制的治理结构似乎优于契约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