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中医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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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职责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职责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工作职责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是为了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工作、促进药物合理应用和保障公众身体健康而设立的。

下面是该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1. 委员会设置一名主任委员和两名副主任委员。

医院的分管院长担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药学和医务处的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委员。

委员会的其他委员由临床科室主任、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人员以及医疗行政管理人员组成。

2. 委员会的职责包括:
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审核并制定本机构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其实施。

制定本机构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推动制定和实施药物治疗相关的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监测和评估本机构的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分析和评估用药风险、药品不良反应和药品损害事件,并提供咨询和指导。

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机构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供应企业以及申报医院制剂等事项。

监督和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以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和规范化管理。

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的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委员会(组)应建立健全相应工作制度,由药剂科负责日常工作。

这样才能确保医院药事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实行主任负责制,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2、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临时工作会议。

3、委员会会议与工作会议由主任主持,主任不在时,可委托副主任代行职权,会议有2/3以上(含2/3)成员参加方可开会。

4、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每季度向医院质量和安全管理委员会做工作汇报1次,为医院制定年度质量与安全管理目标及计划提供决策依据。

5、组织对药学部门和医师用药的检查、评价和考核,反馈检查、评价和考核情况,提出整改措施。

6、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立专家委员会,根据需要从专家委员会中抽取专家作为成员参加各项活动和会议。

7、成立药剂科与医务科沟通协调小组,分管院长任组长,负责药剂科与医务科沟通协调工作总体安排与协调。

药剂科与医务科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具体负责科室之间内部工作的协调。

8、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抗菌药物管理小组、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小组、药品不良反应监
测管理小组、处方点评专家小组、药品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根据需要从相应小组中抽取专家参加各项活动和会议。

9、每年年终召开总结会议,总结当年工作,制定次年工作计划。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职责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职责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职责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医院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指导和监督药品质量管理,杜绝假劣药品进入医院,处理涉及药品质量的严重事件。

(3)制定医院合理用药指导原则,对全院临床科室合理用药进行指导,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4)审核全院拟购入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等,审核申报配制新制剂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的申请。

(5)建立药品引进评审制度,制定本院药品引进规则,成立评审专家库,负责对药品引进的评审工作;审核医疗科室购入药品的申请及用药计划。

(6)编制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集。

(7)定期分析医院药物使用情况,组织专家评价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8)定期组织全院药品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检查,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贵重药品和冷藏药品等,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9)开展临床药学工作,落实临床药师制。

(10)组织药学培训,提高临床科室合理用药水平。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职责包括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职责包括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职责1. 引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医疗机构中负责药物治疗相关工作的专业委员会。

委员会的成立旨在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决策,确保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医疗标准,并有效地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

本文将详细介绍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用药政策、指导临床用药、开展药物监测与评估、推广合理用药等方面。

2. 制定用药政策委员会负责制定医疗机构的用药政策,以确保医院内的用药行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标准。

具体职责包括:•研究并制定医院内各类用药管理规范;•审核并更新医院内各类用药指南、临床路径等;•监督并评估医院内用药政策的执行情况;•提供药物相关政策的咨询和培训。

3. 指导临床用药委员会在临床用药方面发挥重要指导作用,以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

具体职责包括:•制定并更新临床用药指南、处方规范等;•审核临床医生开具的特殊或高风险药物处方;•开展药物治疗监测与评估,提供合理用药建议;•提供临床医生关于用药选择、剂量调整等方面的咨询和培训。

4. 药物监测与评估委员会负责开展药物治疗的监测与评估工作,以确保患者在用药过程中获得最佳效果,并预防或及早发现用药相关的不良反应。

具体职责包括:•设计并实施医院内的药物监测与评估方案;•收集、分析患者的药物治疗数据,并提供相关报告和分析结果;•监测和评估患者用药过程中的不良反应和药物相互作用;•提供临床医生关于药物监测与评估方面的咨询和培训。

5. 推广合理用药委员会致力于推广合理用药的理念和实践,提高医院内患者的用药质量和安全性。

具体职责包括:•开展合理用药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患者对合理用药的认识;•制定并推广合理用药指南、宣传资料等;•培训临床医生和其他医务人员关于合理用药的知识和技能;•与相关部门合作,开展合理用药评价与研究工作。

6. 结论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在医疗机构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其职责涵盖了制定用药政策、指导临床用药、开展药物监测与评估、推广合理用药等多个方面。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议程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议程

2024年第一季度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4.03.26
二、会议地点: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所有人
四、会议主持:王某
五、会议记录:张某
六、会议议程:
1、公布2024年第一季度药品使用金额排名
2、公布2024年第一季度重点监控药品使用金额排名
3、公布2024年第一季度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排名
4、公布2024年第一季度过会新药滞销品种统计
5、公布2024年第一季度临时采购药品汇总情况及讨论后续采购方案
6、讨论2024年集采药品独家配送品种情况
7、讨论2024年第一季度临床科室西药购药申请情况
8、公布2024年第一季度中药药事情况
9、讨论2024年第一季度临床科室中药购药申请情况
10、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某同志作总结发言。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成人员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成人员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成人员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一般由医院管理层、临床药师、临床医生、药品采购人员等相关人员组成,旨在协调医院内的药物管理和治疗工作。

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1. 医院管理层:主要负责委员会的设立和管理,并协调医院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

2. 临床药师:负责药物治疗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监测患者用药情况,提供药物治疗咨询和教育。

3. 临床医生:负责制定患者的诊疗方案和用药方案,监测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效果,参与药物治疗的决策和调整。

4. 药品采购人员:负责医院内药品的采购和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和合理使用。

5. 药品监管人员:负责医院内药品的监管和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性。

6. 护理人员:负责协助医生和药师管理患者的用药情况,监测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效果,提供患者用药教育和指导。

7. 患者及其家属:作为患者用药的主体,应积极配合委员会的工作,遵从医嘱,合理用药,提供用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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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是医院药品采购、供应、使用等各流通环节的管理机构,临床用药在医院的整个流通过程必须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统一管理和监督下进行。

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医院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两名,由医务部及药学部负责人担任;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人员等组成。

三、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组织制订医院相应的规章制度,并组织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执行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四、制订和调整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集》,审核申请购入的新药或需淘汰的药品品种。

五、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和实施,监测、评估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六、遵循有关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路径、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使用药物;建立临床用药监测、评价和超常预警制度,定期组织临床药师对医师处方、用药医嘱的适宜性进行点评与干预。

点评结果及时通报反馈,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

七、审查药品采购计划和实际执行情况,决定特殊或紧缺药品的分配和使用方案。

八、定期组织检查各科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等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对违法违纪者,要严肃处理,并及时上报。

九、定期组织检查各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情况并汇总分析。

十、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和药品损害事件监测报告制度,临床科室发现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和药品损害事件后,应当积极救治患者,立即向药学部报告,并做好观察与记录。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药品不良反应。

分析药物不良反应,研究防止用药事故和药源性疾病的措施,确保安全、有效、经济用药。

十一、临床使用的药品应当由药学部统一采购供应。

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同意,核医学科可以购用、调剂本专业所需的放射性药品,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药品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药品。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制度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制度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制度
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

会议应听取药剂科的工作汇报,就会议议题进行充分、民主地讨论并做出决议。

2.相关部门整理好需讨论的议题,提前1周交药剂科,药剂科负责汇总,于会议召开前报主任委员审阅,并按委员人数印制,发给全体委员审阅。

3.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参会人数须超过应到人数的3/4。

若主任委员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由副主任委员依次临时主持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工作。

4.会议的内容:
①审查医院合理用药的情况;
②审查需要淘汰或停用的药品;
③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情况;
④审核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⑤其他与药事管理相关的实物。

5.会议讨论:会议内容问题解决(改进)措施、应达到的标准、责任人及落实时限。

6.会议决议:应经出席会议的3/4以上委员的同意方可通过。

7.药剂科负责决议落实工作的协调、监督、检查、指导,遇到不能裁决的问题,应及时与有关部门(人员)协商,或向主任委员报告。

8.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秘书负责会议通知、资料准备与发放、会议记录、全部文件的建档和保管工作。

9. 会议形成的信息中可以公开公布的,应采用适当的形式及时向有关人员发布。

10.医院全体人员均有义务了解会议精神,发现药事管理问题并通过规定渠道向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职责

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职责

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职责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职责1. 概述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医疗机构中的一个重要部门,其职责涵盖药物治疗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管理任务。

委员会由一群经验丰富的医生、药师、医疗信息专家和其他相关专业人员组成,旨在确保医疗机构提供高质量、安全有效的药物治疗服务。

2. 药物治疗政策和指导方针制定委员会的首要职责是制定药物治疗政策和指导方针。

他们要评估和审查各种药物的临床效果、安全性和成本效益,制定医疗机构内药物使用的规定和指导方针。

这包括药物选择、剂量和使用时机等方面的建议,以确保医疗机构在药物治疗方面得到统一、科学的指导。

3. 药物监测和评估委员会还负责药物的监测和评估工作。

他们会定期评估医疗机构内各种药物的使用情况,包括疗效、不良反应和药物相互作用等。

通过药物监测和评估,委员会可以发现和解决潜在的药物治疗问题,提高药物治疗效果和安全性。

4. 药物治疗教育和培训委员会还负责药物治疗教育和培训工作。

他们会组织和开展包括药物治疗知识和技能培训在内的教育活动,旨在提高医护人员在药物治疗方面的专业水平。

委员会通过教育和培训,帮助医护人员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药物治疗指南,提高药物治疗决策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5. 药物审查和管理委员会在医疗机构内负责药物审查和管理工作。

他们会审查医生开具的药物处方,确保药物的选择和使用符合临床实践指南,并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理的药物处方。

委员会还会与药房部门合作,确保医疗机构库存的药物安全、充足,并且遵循药物采购和管理的规定。

总结: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在医疗机构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他们通过制定药物治疗政策和指导方针,保证医疗机构提供高质量、安全有效的药物治疗服务。

委员会还负责药物监测和评估、药物治疗教育和培训,以及药物审查和管理等工作。

通过这些职责,委员会为医疗机构内的药物治疗提供了全面的支持和保障。

观点和理解:我认为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在保障药物治疗的质量和安全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委员会开会研究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的有关问题,必要时可邀请院内外有关专家参加。

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分管药学和医务部门的分管领导担任,委员由药学、医务、护理、医院感染、临床科室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药师、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组成。

二、原则上会议每季度一次,总结和检查工作,安排下一阶段工作,审核新药的报批材料。

遇特殊情况可由三名以上委员提议,主任委员同意召开临时会议。

三、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应经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的情况下召开。

会议的决议应经参加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有投票权的委员的同意方可通过、颁行。

四、药学部是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负责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主任委员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由副主任委员临时主持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工作。

六、建立健全医院药品质量管理体系与质量管理目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对医院药品的采购、贮存、调剂、和临床使用等全过程实施严格的管理与监督。

七、药学部协助主任委员收集议案,准备会议议题、资料
和文件,负责做会议记录,整理记录及会议纪要。

药学部应负责建立包括各种原始记录,整理、保存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文件和档案。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向医院负责,有责任向医院报告工作情况。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职责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职责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医院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两名,由医务科及药剂科负责人担任;委员由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信息管理等人员组成。

二、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审核制定本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四、建立药品遴选制度,根据国家《基本用药目录》,检查审定各科用药计划,制定调整本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定期审定新购入药品、增加或淘汰的药品品种。

五、审定用药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本院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定期检查药剂科药品质量,监督药品价格执行工作。

六、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

七、组织评价新老药物的临床疗效与不良反应,提出淘汰品种意见。

八、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本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方面的问题。

办公室主任可以决定临时召开会议审定临时新增事项。

九、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十、完成其他相关医院药事管理的重要事宜。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1.目的: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药政法规和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院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药事委员会")。

为规范药事委员会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药事委员会全体成员。

3.定义:药事委员会是医院药事管理和药品管理的监督权力机构,也是对医院药事各项重要问题做出专门决定的专业技术组织。

4.权责4.1药事委员会的职责4.1.1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审核制定医院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4.1.2制定医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4.1.3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4.1.4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并提供咨询与指导。

4.1.5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通过临床科室申请进入医院处方集的药品,调整药品品种等事宜。

4.1.6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

4.1.7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4.2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组的职责:协助药事委员会负责对全院使用的药品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处理涉及药品质量的严重事件。

4.3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工作组的职责4.3.1贯彻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4.3.2负责检查本院特殊管理药品的购入、调剂、使用、保管及安全各环节的管理。

4.3.3负责本院各药房、病区、手术室、药库等的安全管理及值班巡查工作。

4.3.4定期检查各科室特殊管理药品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防医疗和安全隐患。

4.4合理用药管理工作组的职责:协助药事委员会对全院临床科室正确、合理使用药品进行指导,制定本院合理用药管理制度,运用药物经济学理论和方法监督、检查、分析本院药品使用动态,防止药物滥用和不合理使用。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1.医院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监督、指导医院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

2.医院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可以根据情况由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医院感染管理和医疗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3.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

4.药事管理委员会由5~7 人组成。

其中设主任委员1 名,副主任委员1 名。

医院主管领导任主任委员,药械科负责人任副主任委员。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药械科负责。

5. 药事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
(1)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医院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

(2)审订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集,依据临床用药需求定期调整基本用药。

(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审批购药渠道,制定药品遴选办法,审核、批准新药采购申请,替代及淘汰疗效不确切、不良反应多发和滞销的药物品种。

(4)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各临床科室合理用药。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职责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职责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
(1)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制定本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审议医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3)对医院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上报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4)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公众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知识宣传教育。

(二)各职能科应履行全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监督管理职责,医务科、质控科应经常深入科室检查临床抗菌药物用药情况,及时反馈临床抗菌药物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提交“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讨论决策。

药剂科应定期公布全院抗菌药品的消耗量,住院患者抗菌药物的使用强度及抗菌药物使用率,门诊抗菌药物处方使用率等,对销量异常抗菌药品进行预警。

(三)感染性疾病科和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负责对本机构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四)临床药师负责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提供技术。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除此之外,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还要支持临床药学的研究工作及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指导和协助医院制剂的开发和应用,及时处理解决医院医疗用药中的重大问题和医疗事故。

该委员会的工作应有完整的记录和档案。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织机构如下: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成员若干名;下设抗菌药物组和专科用药组各一组。

第三章工作职责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如下:1.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2.制定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3.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用药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4.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并提供咨询与指导;5.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机构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和申报医院制剂等事宜;6.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7.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8.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第四章抗菌药物组工作职责抗菌药物组的工作职责如下:1.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2.推荐抗菌药物并向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汇报;3.向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申请抗菌药物的更新与淘汰;4.收集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情况;5.完成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安排的临时任务。

第五章专科用药组工作职责专科用药组的工作职责如下:1.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领导下工作;2.收集本专科用药情况汇总,编制本专业常用药物目录,并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3.向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提出专科用药的淘汰与更新;4.完成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交给的临时任务。

第六章章程修改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过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的讨论,经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的赞同,报院领导批准后生效。

医院药事管理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1. 前言为了加强药事管理工作,确保医院药物治疗学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特成立医院药事管理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2. 委员会设置医院药事管理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分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若干人,由医院领导组织成立。

主任委员兼职,由医院药事管理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委员若干人,由院内具有医学、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从事药物治疗学工作的人员兼职担任。

3. 委员会职责•制定药物治疗学工作计划和方案,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药物治疗学各项工作的开展;•研究药物治疗学各项政策、法规、标准及规范等方针,提出建议和意见;•研究制定本院药物应用规范、药品使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使用药物更安全、合理、经济;•组织开展药物治疗学业务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质量;•对药物治疗学各项工作进行研究和交流,学习国内外有关药物治疗学最新的技术和进展情况;•对本院出现的药品使用问题进行调查和分析,制定纠正措施,查处违规行为;•协调解决药品供应和药品产业界争议性问题;•审定本院药物采购计划,制定药品采购标准和采购合同。

4. 委员会工作程序(1) 成立委员会由医院领导组织成立,题定委员会名称、设置职务,任命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员名单。

经医务部审批后开始工作。

(2) 会议制度委员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委员会会议。

主席根据需要决定委员会的其他会议,并通知全体委员参加。

会议召开由主任委员组织,委员会秘书负责记录会议,主任委员签发会议纪要。

会议内容包括:•通报医院和委员会工作动态;•各项工作汇报;•讨论和解决药物治疗学业务方面的重要问题;•审议并决定各项工作计划。

(3) 工作记录与档案委员会秘书负责工作记录,委员会工作文件或文件副本,应在委员会秘书处登记存档,并保留备查。

(4) 功能部门、医务人员、药品生产经营者对委员会的建议委员会负责对功能部门、医务人员、药品生产经营者对委员会的建议进行研究和答复,并根据需要,将其提请医院领导决定。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为加强医院药事管理,促进药物合理应用,保障患者身体健康,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本院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由医院管理、药学、医务、护理、感染、临床医学等负责人和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

二、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人员出现变动可报院办公会批准调整。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三、委员职责(一)主任委员:负责委员会工作,决定委员会全体会议和临时会议的召开;负责对会议内容和会议决议进行审批和签发。

(二)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工作,并接受主任委员安排;负责会议召集;根据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的实施情况提交会议内容和议题;主任委员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由副主任委员临时主持委员会的工作。

(三)委员:参加委员会全体会议和临时会议,认真履行委员会职责;参与讨论和投票,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督促科室执行委员会决议;(四)办公室成员:负责委员会的会议资料及场地准备;按照主任委员的安排通知开会时间,通知委员及时到会;作会议记录及起草委员会各种决议和文件,负责医院上报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保存。

四、会议制度(一)原则上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常务副主任委员负责召集。

特殊情况经主任委员审批可提前和延期召开或举行临时会议。

(二)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2/3时,方能召开会议。

(三)会议通过文件及形成决议时,必须经到会委员2/3以上同意方视为通过。

(四)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成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会议的,应事先向召集人请假。

(五)会议内容和讨论议题由常务副主任委员根据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制定,会前提交主任委员审批后实施。

(六)会议结束后应撰写会议纪要,经主任委员审批后下发传达。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职责包括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职责包括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职责与作用》在医疗卫生领域,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肩负着至关重要的职责,对于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合理、有效以及提高医疗质量起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职责涵盖了多个方面,且每一项职责都紧密关联着医疗事业的发展和患者的健康福祉。

该委员会负责制定与完善医院药事管理的规章制度。

这是确保药事工作规范化、标准化运行的基础。

规章制度的制定要充分考虑到药品采购、储存、调配、使用等各个环节的流程和要求,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与权限,规范药品管理的各个细节。

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能够有效地避免管理上的混乱和漏洞,保障药品的质量和供应安全,为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在药品采购方面,委员会发挥着重要的决策作用。

它要根据医院的临床需求、患者特点以及医疗技术的发展趋势,科学合理地制定药品采购计划。

委员会成员通过对市场上各类药品的质量、疗效、价格等进行深入调研和评估,筛选出适合医院使用的优质药品供应商,并与之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委员会还要监督药品采购的全过程,确保采购程序的公开、公正、透明,杜绝不正当交易和利益输送的现象发生,从而保证医院能够以合理的价格采购到高质量的药品,满足患者的用药需求。

药品的储存与管理也是委员会关注的重点。

委员会要制定严格的药品储存条件和规范,确保药品在适宜的环境下储存,避免因储存不当而导致药品质量下降或失效。

对于特殊药品,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等,更要建立专门的管理制度和监控措施,加强对这些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销毁等环节的全程监管,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特殊药品的管理万无一失,防止其流入非法渠道,保障公共安全和患者的合法权益。

药品的调配与使用是直接关系到患者治疗效果的关键环节。

委员会要制定药品调配的操作规程和标准,确保药师在调配药品时严格按照医嘱进行准确无误的操作。

委员会要加强对临床药师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临床药师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使其能够为医生和患者提供合理的用药建议和药学监护。

医院药事管理及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职责

医院药事管理及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职责

医院药事管理及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

并向全院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

2、指导和监督临床合理用药,推广应用临床用药指南,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3、根据本院医疗范围和专业设置,制(修)订本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集。

4、组织专业人员评价新老药品的临床疗效和不良反应,提出淘汰药品品种的建议。

5、定期组织检查全院药品质量,重点检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贵重药品、赠送药品及临床试验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6、支持临床药学及新药临床研究工作。

7、组织医院药学学术活动。

8、及时调查本院医疗用药中的重大问题和与药物使用相关的医疗事故,提出解决办法。

9、讨论和决定药事管理及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工作计划,确定和调整药事管理及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

10、药剂科负责药事管理及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办公地点设在药剂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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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县中医医院—————★—————关于成立全椒县中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
治疗学委员会的通知
各科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为加强我院药事管理, 促进药物合理应用, 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 [2011]11号的文件精神,决定成立全椒县中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任:王治龙
副主任:马恩骏、朱传年、盛宝军
成员:胡太柱、邢德和、薛云、杨熙明、秦林、赵育掌、姜德玲。

附:全椒县中医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章程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全椒县中医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药政法规和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医院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为规范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是医院药事管理和药品管理的监督权力机构, 也是对医院药事各项重要问题做出专门决定的专业技术组织,日常工作由药学部负责。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职责
1、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审核制定医院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制定医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3、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临床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4、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提供咨询与指导。

5、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等事宜。

6、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

7、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8、定期编辑出版临床药讯,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9、提出与药事管理有关的奖惩建议。

第四条药品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协助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对全院使用的药品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处理涉及药品质量、工作质量的严重事件。

第五条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负责协助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对全院用药中发生的不良反应,进行监测、登记、存档,按规定上报各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并及时处理、善后。

第六条合理用药督导小组:协助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对全院临床科室正确、合理使用药品进行指导, 制定本院合理用药指导原则, 运用药物经济学理论和方法监督、检查、分析本院药品使用动态,防止药物滥用和不合理使用。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
第七条组织机构
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人员组成。

2、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人,由院长担任。

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分别由副院长,医务部主任及药学部主任担任。

委员若干人,秘书(兼职一人。

3、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药品质量监督领导小组”、
“不良反应监测领导小组”和“合理用药督导小组”三个工作组。

工作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两名,组员若干名。

组长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兼任。

第八条工作制度
l 、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委员会研究医院药事管理的有关问题,必要时可邀请院内外有关专家参加。

2、原则每季度召开会议一次,总结和检查工作,安排下阶段工作, 审核新药的报批材料。

遇特殊情况可由三名以上委员提议, 主任委员同意召开临时会议。

3、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的情况下召开。

4、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的决议应经参加会议的半数以上有投票权的委员的同意方可通过、颁行。

5、药学部是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落实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决议。

6、药学部是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常设机关。

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闭会期间, 药学部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 履行其药事管理职能,做出临时
性决定。

在此期间遇不能自行处理的事项, 应及时向主任委员请示,或依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药学部的所有临时性决定均应在下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上进行通报,并经会议通过方可成为正式决议。

7、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秘书协助主任委员收集议案,准备
会议议题、资料和文件, 负责做会议记录, 整理记录, 编制会议纪要, 并向全体委员通报。

秘书应负责建立包括各种原始记录、凭证在内的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档案, 整理、保存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文件和档案。

8、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由副主任委员依次临时主持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工作。

第九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有责任向医院报告工作情况。

第十条每年组织召开药品质量监督和药品不良反应监察研讨会各一次,总结交流经验, 学习、培训药品监督和药品不良反应监察的知识及技能。

第十一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的产生: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委员实行兼职聘任制。

应由院长提名, 院长办公会通过批准。

一般聘用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

特殊情况可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提名按上述程序做出调整。

第四章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委员的权利
1、按有关法律和规定,独立履行职责并对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2、对医院药事管理问题进行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3、对医院各科用药进行监督检查。

4、提出或联署会议议案。

5、参加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发表意见,参与讨论和表决。

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发表意见,参加表决。

6、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闭会期间,监督药学部的药事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委员的义务1、应按时参加会议,并本着认真负责和科学公正的态度参与议题的讨论和决议的表决。

2、对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有关议题和决议应保守秘密,特别是对新药申购计划的讨论情况、审评意见及其他有关情况须予以保密。

3、若委员与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的议题有直接利害关系,该委员应主动向主任委员申明并在评议表决时回避。

4、委员不得接受与新药申请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馈赠,不得私下与新药生产、供货单位、人员进行可能影响到公务的接触。

5、委员有义务向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举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公正、不廉洁行为。

6、收集药事管理信息,征集有关意见和建议,经过整理后提交给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参考。

7、学习有关法规和知识,参加有关培训,不断提高药事管理水平和能力。

8、委员应积极宣传并带头落实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各项决议。

第五章附第十四条则本章程用语的含义 1、医院药事管理是指医疗机构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药学为基础,对临床用药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

2、新药是指本院未使用过的药品。

本院已使用过的药品改变给药途径、剂型、因各种不良事件停用一年以上的药品亦按新药管理。

3、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第十五条本章程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国家相关的药政法律、法规、条例变化时,由药学部负责起草修改草案和修改说明,报请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批准。

第十七条本章程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全椒县中医医院 2011 年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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