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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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手册
宜春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8年4月
第一部分:宜春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流程
一、登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操作流程
(一)事业单位设立登记:
1、访问“事业单位在线”( );
2、点击界面左侧上方的“事业单位用户登录”链接,打开后点击“申请设立登记”链接,进入登录页面,进行用户注册(请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3、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进入“申请设立登记文件准备与提交”页面。

(二)事业单位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证书补领、年度报告:
采用二维码登录:
1、访问“事业单位在线”( );
2、点击界面左侧上方的“事业单位用户登录”链接,打开后点击“申请变更登记”(或申请注销登记、申请证书补领、申请年度报告)”链接,进入登录页面;
3、登录方式选择“图片登录”,点击“浏览”打开浏览窗口,找到电子图片文件所在的目录,并选中电子图片文件后点击“打开”,粘贴二维码、输入验证码、点击“登录”后,进入“申请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证书补领或者办理年度报告文件准备与提交”页面。

(三)二维码发放(由登记管理机关负责)
1、新设立事业单位(未使用光盘)二维码发放程序
(1)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录“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登记管理端),点击左侧菜单栏中的“图片密码管理”。

(2)右侧显示“已绑定图片”、“未绑定图片”两个单选框,选择“未绑定图片”按钮。

如果有新设立或光盘解绑的事业单位名单,则按钮右侧会出现“创建”按钮,点击后将自动给本级登记管理分配图片(一旦创建成功,该按钮将不再可见,直到有新设立或光盘解绑的事业单位出现)。

(3)点击创建成功后,提供“绑定”操作按钮。

输入查询条件找到具体事业单位,点击指定事业单位后的“绑定”按钮,将出现绑定确认提示界面,点击“是”将绑定该事业单位。

(4)图片绑定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切换到“已绑定单位图片”并显示该单位的相关信息,点击“下载”,将图片保存至本地,然后发送邮件或当面用U盘拷贝给事业单位用户。

2、已绑定光盘的事业单位二维码发放程序
(1)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录“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登记管理端),点击左侧菜单栏中的“光盘密码管理”,输入查询条件找到具体事业单位,然后点击“解除绑定”,解除光盘绑定。

(2)进入“图片密码管理”界面,选择“未绑定单位图片”,点击创建按扭,输入单位账号查到具体事业单位,进行图片绑定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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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图片绑定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切换到“已绑定单位图片”并显示该单位的相关信息,点击“下载”,将图片保存至本地,然后发送邮件或当面用U盘拷贝给事业单位用户。

二、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工作流程
(一)事先资料准备
1、事业单位与登记管理机关沟通,填写《宗旨和业务范围审定表》(在“宜春事业单位在线”下载),按规定程序经举办单位审核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2、事业单位行政负责人组织起草本单位章程,报举办单位审核。

3、收集、准备其他相关设立登记材料,包括: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复印件须举办单位盖章);拟任法定代表人现任该单位行政职务的任职(聘任)文件(复印件须举办单位盖章);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举办单位须盖章);开办资金确认证明(在“宜春事业单位在线”下载);住所证明(在“宜春事业单位在线”下载)及相关材料、相关的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复印件须举办单位盖章)等文件。

(二)网上申请设立登记
访问“事业单位在线”( );点击界面左侧上方的“事业单位用户登录”链接,打开后点击“申请设立登记”链接,进行用户注册(请牢记用户名和密码);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申请设立登记文件准备与提交”页面。

1、网上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单击“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后,按下列规则进行填写:
单位名称:按审批机关批准的规范名称填写(全称);
住所:填写本单位所在地的市、县(区)、乡(镇)、街道门牌号等详细地址;
举办单位:事业的举办单位必须是法人单位。

填写举办单位规范名称(全称);
举办单位类型:请在右侧下拉框中选择“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选项之一;
经费来源:请在右侧下拉框中选择“财政补助”或“非财政补助”;
补充经费来源:按照审批机关批准设立文件填写“财政拨款”、“财政补助”或“自收自支”;
开办资金:填写举办方确认用于事业单位设立登记的资产数额,所有子项只能输入数字,单位为万元;
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填写单位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名称及账号。

尚未开立银行基本账户的单位,暂不填写此栏目;
审批机关及批准文号:填写完整审批机关名称及批准成立的文号;
执业许可证书:填写完整执业许可证书的名称及编号;
人员编制:填写经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没有的填“0”;
分支机构简况:单击分支机构简况下面的“+”号添加分支机构名称、地址及负责人,单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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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删除分支机构名称、地址及负责人;
宗旨和业务范围:在20个字以内概括本单位“宗旨”,可使用一个逗号和一个句号;空2个汉字的距离后填写“业务范围”,一般是名词加动词的词组,不同的“业务范围”之间不使用标点符号,各项之间用一个汉字的距离分开;业务范围属行政管理职能的,一定要注明“受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宗旨和业务范围”一般不超过150字,具体填写时可参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须知》(下册);
例1.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可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须知》(下册)中查找,与批准机关批准的职责任务基本一致的。

如××中学的宗旨的业范围:实施初中义务、高中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初、高中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
例2.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具有行政执法职能,业务范围可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须知》(下册)中查找,或精炼、采用审批机关批准的职责任务表述的。

如××道路运输管理所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为维护运输市场秩序提供管理保障。

受市交通局委托负责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与资质管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质管理道路运输经营监督与违章经营处罚道路运输质量纠纷调解道路运输行业调查与统计
例3.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须知》(下册)中查找不到,可根据审批机关批准的职责任务进行梳理、精炼使用的(仅业务职能)。

如××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为全省招生考试提供服务管理。

全省研究生、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专招生考试录取管理全省高等(中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全省普通高校专升本、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等综合性考试和录取管理教育部组织的各类非学历资格证书全国统一考试实施工作其他行业委托考试管理相关社会考试项目培训(考试)机构管理和指导各市、院校招生考试机构(人员)业务指导和督查违纪违规考生查处协助查处处理招考中的重大问题招生考试相关服务
法定代表人意见:填写法定代表人意见,如无其他说明,填写“本申请书所填内容属实”;
举办单位意见:填写举办单位意见,如无其他说明,填写“同意”。

表格填写过程中,可以单击“暂存”按钮来临时保存填写的资料。

表格填写完成后,单击“确定”按钮,在“确定所填的内容”提示框中单击“确定”按钮。

系统校对完成后,单击“本表填写成功”提示框中的“确定”按钮,返回“申请设立登记需要填写、提交的文件”页面,根据提示填写其他相应表格。

表格填写完成后按照提示提交,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

打印须按“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样表格式调整表格,选择A4纸型正反打印。

其中,“待登记法定代表人意见”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名章;“举办单位意见”一栏需主管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举办单位公章。

2、网上填写《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书》点击《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书》后,按下列规则进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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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出生年月,格式为YYYY-MM,如“1966-02”;
现任职务: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现任职务;
所在单位: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当前所在的工作单位;
家庭住址: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当前所在家庭住址,具体到×省×市(县)×路(街)×号×单元×号;
户籍所在地: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户籍所在地,必须和身份证上一致,具体到××省××市(县)公安局××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照片: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1寸证件照。

单击右面的“浏览”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选择文件在本机的存放地址,单击文件后,单击“打开”,系统即自动将照片粘贴到申请书的相应位置;
本人简历:填写拟任法定代表人的主要工作经历,分时间、单位、任(兼)何职三部分,按提示填写。

增加新的工作经历先单击左侧“+”号,添加新的内容,单击“-”号可以删除原有的内容。

举办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填写举办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如无其他说明,填写“本申请书所填内容属实”。

表格填写完成后按照提示提交,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

打印须按《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书》样表格式调整表格,选择A4纸型正反打印。

其中,“举办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需主管部门人事负责人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人事专用章。

3、确认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的提交方式包括:拟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聘任)文件、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事业单位章程》、《事业单位开办资金确认证明》、《事业单位住所证明表》、相关的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

在网上提交时选择提交方式。

其中,选择“直接上传”的,方法是直接上传word、excel文档或扫描后直接上传(文件要小于100K);所有申请材料准备就绪后一次性提交。

必须在完成《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和《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书》网上操作后,再点击“选择接收申报材料的登记管理机关”按钮,方能按照提示完成申报材料的提交。

事业单位应当对提交的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用A4纸型,除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外,原文件规格大小不得随意缩放,复印件为两页或两页以上的,要正反复印。

(三)登记管理机关受理、审核、核准、发(缴)证章、公告
1、受理:登记管理机关受理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等。

目前,市事登局在受理单位登记申请时,网上材料受理和纸制材料受理暂分两步进行。

其中,网上材料初步审查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网上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受理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面交纸质申请材料。

纸质材料初步审查应当场完成。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须与网上材料填写一致),进行网上受理操作,在纸质材料上填写受理意见并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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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核: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工作人员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规定的登记条件,对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查。

网上材料审核和纸质材料审核同时进行,审核一般应当在2个工作日完成;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查的,审核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进行网上审核操作,在纸质材料上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名盖章。

3、核准: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工作人员(局长)对申请材料及审核意见进行审定,对审请人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网上材料核准和纸质材料核准同时进行,核准一般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进行网上审核操作,并在纸质材料上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名盖章。

4、发(缴)证章:登记管理机关受理工作人员向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发(缴)证章。

设立登记的,发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含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事项备案表、宜春市事业单位印章备案表)、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发事业单位二维码图片。

5、公告:登记管理机关受理工作人员对核准登记的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设立登记事后,登记管理机关应提醒单位按时报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事项备案表”、“宜春市事业单位印章备案表”。

三、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工作流程
(一)事先资料准备
1、事业单位申请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单位需事先与登记管理机关沟通,填写《宗旨和业务范围审定表》,按规定程序经举办单位审核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2、按照变更事项的不同(事业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或者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举办单位与管理体制变化等),修定《事业单位章程》,报举办单位审核。

3、按照变更事项的不同,收集、准备其他相关变更登记材料(复印件须盖单位印章):
(1)名称变更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含加盖本单位印章的副本复印件)、单位名称变更的批准文件、修定的《事业单位章程》;
(2)住所变更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含加盖本单位印章的副本复印件)、新住所证明及相关材料;
(3)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含加盖本单位印章的副本复印件)、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的相关依据文件、修定的《事业单位章程》;
(4)法定代表人变更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含加盖本单位印章的副本复印件)、现任法定代表人免职文件、拟任法定代表人任职(聘任)文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张1寸免冠证件照片;
(5)经费来源变更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含加盖本单位印章的副本复印件)、经费来源改变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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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开办资金变更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含加盖本单位印章的副本复印件)、开办资金确认证明(在“宜春事业单位在线”下载打印)及相关材料;
(6)举办单位变更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含加盖本单位印章的副本复印件)、举办单位变更的批准文件、修定的《事业单位章程》。

(二)网上申请变更登记
访问“事业单位在线”( );点击界面左侧上方的“事业单位用户登录”链接,打开后点击“申请变更登记”链接;登录方式选择选择图片录入粘贴二维码,进入“申请变更登记文件准备与提交”页面。

1、网上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单击“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按下列规则进行填写:
变更事项:事业单位申请变更的事项,主要包括名称的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经费来源的变更、开办资金的变更、举办单位的变更等。

单击“请选择变更事项”,在弹出的下拉列表中选择要进行变更的事项。

如果要变更多个事项,请单击左侧的“+”。

如果要删除某变更事项,请选中该项前的复选框后,单击左侧的“-”。

原登记情况:所选申请变更事项的原登记内容,由系统自动调出,不需填写。

拟变更情况:所选申请变更事项的拟变更后的内容。

变更理由:所选申请变更事项的变更原因或依据。

如:
变更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来源和举办单位,填写变更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来源和举办单位的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变更法定代表人,填写拟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聘任)文件名称及文号,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及文号;
变更住所,填写“住所迁入×市(县)×路(街)×号×单元×号”;
变更开办资金,填写“开办资金比原登记的开办资金增加(或减少)超过20%”。

表格填写完成后按照提示提交,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

打印须按“事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书”样表格式调整表格,选择A4纸型正反打印。

封面加盖事业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2、网上填写《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书》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还需填报《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书》,按照网上提示填写。

表格填写完成后按照提示提交,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

打印须按“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书”样表格式调整表格,选择A4纸型正反打印。

其中“举办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需主管部门人事负责人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人事专用章。

3、确认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根据变更事项的不同,确定相应文件的提交方式。

其中,选择“直接上传”的,方法是直接上传word、excel文档或扫描后直接上传(文件要小于100K);所有申请材料准备就绪后一次性提交。

必须在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申请书》、《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书》(变更法定代表人填写)网上操作后,再点击“选择接收申报材料的登记管理机关”按钮,方能按照提示完成申报材料的提交。

事业单位应当对提交的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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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的,应当用A4纸型,除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外,原文件规格大小不得随意缩放,复印件为两页或两页以上的,要正反复印。

(三)登记管理机关受理、审核、核准、发(缴)证章、公告
变更登记,登记管理机关受理、审核、核准、发(缴)证章、公告程序与设立登记工作程序相同。

变更登记的,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含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事项备案表、宜春市事业单位印章备案表)、发新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收旧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并盖作废章(变更法人代表的,还需收旧换新法人代表证书)。

其中,变更名称(不含加挂牌子)的,还需收“收缴印章知情书”,收缴单位印章并发印章收缴凭证。

变更登记事后,登记管理机关应提醒单位按时报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事项备案表”、“宜春市事业单位印章备案表”。

四、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工作流程
(一)事先资料准备
1、事业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注销申请。

2、清算组织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至少发布三次拟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

注销登记公告格式在“宜春事业单位在线”下载打印。

3、收集、准备其他相关注销登记材料。

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单位印章;撤销或者解散的证明文件;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发布该单位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的凭证(至少3次)。

其中,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格式要求如下:
清算报告格式:(1)导语。

主要概述清算的依据,清算组织成立的日期。

(2)事业单位概况。

内容包括该单位性质、住所、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宗旨和业务范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标识、实有人数、单位运转状况。

(3)清算的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注销的原因,清算组成立的时间和人员组成情况,公告的媒介、时间和次数等情况。

(4)进行清算的法律依据。

主要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审计法》等相关法规。

(5)确定的清算基准日期,即财务账目不再发生变动、清算工作可以开始的日期(通常在第一次公告日期之前)。

(6)清算组织的工作情况,扼要总结工作,说明委托哪些机构完成哪些工作。

如进行接管,清理盘点财产、确认债权债务、财务审计、总体资产评估、土地资产评估、无形资产评估、委托税收机关或海关出具完税证明等。

(7)确定清算基准日帐面资产、负债及净资产的情况。

(8)债权确认情况,主要说明债权的组成和债权人的情况。

(9)人员安置情况。

(10)清算审计情况,包括该事业单位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流动负债、所有者权益等。

(11)资产评估情况,主要对被清算单位的固定资产、房地产、无形资产等进行评估的情况。

(12)清算组织提供的事业单位有无诉讼争议和未完结的事项的情况说明。

(13)清算费用是否支付,详细注明支出清算费用的项目和数字。

(14)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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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对清算确认的资产、负债及净资产的处置去向进行总的安排。

)清算报告需附清算审计报告原件及清算组全体成员签名表(注明每个人的身份,并加盖拟注销单位和举办单位公章)。

(二)网上申请注销登记
访问“事业单位在线”( );点击界面左侧上方的“事业单位用户登录”链接,打开后点击“申请注销登记”链接;登录方式选择选择图片录入粘贴二维码,进入“申请注销登记文件准备与提交”页面。

1、网上填写《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单击“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后,按下列规则进行填写:
注销原因:填写完整的注销原因;
注销理由:单击右侧下拉框,按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填报;
清算组织负责人意见:填写完整清算组织负责人意见,一般填写“清算工作已完成,同意申请注销”;
举办单位意见:填写完整的举办单位意见,如无其他说明,请填写“同意”;
审批机关意见:填写完整的审批机关意见。

如无其他说明,请填写“同意”;
证章收缴情况:包括证章的名称和数量,由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填写。

表格填写完成后按照提示提交,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

打印须按“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样表格式调整表格,选择A4纸型正反打印。

封面加盖事业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清算组织负责人意见”一栏需清算组织负责签署意见并签名;“举办单位意见”一栏举办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

2、确认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的提交方式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撤销、合并、分立或者解散的证明文明,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至少3次、报纸原件)等材料,在网上提交时选择提交方式。

其中选择“直接上传”的,方法是直接上传word、excel文档或扫描后直接上传(文件要小于100K);所有申请材料准备就绪后一次性提交。

必须在完成《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申请书》网上操作后,再点击“选择接收申报材料的登记管理机关”按钮,方能按照提示完成申报材料的提交。

事业单位应当对提交的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用A4纸型,复印件为两页或两页以上的,要正反复印。

(三)登记管理机关受理、审核、核准、发(缴)证章、公告
注销登记时,登记管理机关受理、审核、核准、发(缴)证章、公告与设立登记工作程序相同。

注销登记的,发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应收“收缴印章知情书”,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并盖作废章、收缴单位印章并发印章收缴凭证。

(四)法人证书废止的事业单位注销登记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废止的事业单位申请注销登记,操作程序与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申请注销登记程序大部分相同(相关材料的填报格式同上),仅登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的操作程序略有不同。

其网上申请注销登记的程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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