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防护管理机构及人员构成
放射防护设备管理制度
放射防护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广东省范围内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工作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审查与管理第四条开展放射诊疗的医疗机构应当具备与其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相适应的条件,并取得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放射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以下简称放射诊疗许可)。
开展放射治疗、核医学、介入放射学工作的,向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不得再次委托。
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每年1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辖区内放射诊疗监管情况报送省卫生健康委。
第五条放射诊疗许可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医疗机构名称、负责人、地址、许可项目、校验记录;(二)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日期;(三)许可范围(副本);医疗机构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后,到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相应诊疗科目登记手续。
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许可情况,将医学影像科核准到二级诊疗科目。
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或未进行诊疗科目登记的,不得开展放射诊疗工作。
第六条开展放射诊疗的医疗机构是放射诊疗安全、放射性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并对本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开展放射诊疗的医疗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放射诊疗、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本机构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定期检查放射诊疗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的落实情况,保证放射诊疗的医疗质量和安全。
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本单位的放射防护管理,经研究,成立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其组成名单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值班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职责: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对本单位的放射防护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并经常检查各项制度,防护措施的落况;二、组织实施放射防护法规,经常组织有关人员研究;三、组织放射防护知识的宣传,并对有关人员进行防护知识的教育;四、负责组织本单位放射人员的健康体检。
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为提高对放射变乱应急防范的认识,规范应对突发放射变乱的应急处理本领,最大限度地保障放射事情人员与公众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律例,制定本放射变乱应急预案。
小构成员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值班一、放射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放射防护安全事情,防止放射变乱的产生;产生放射变乱时负责组织协调、放置救助,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放射变乱产生和应急救援情形。
二、放射事件报告如产生大概发现放射变乱,应及时将变乱产生的工夫、地点、造成变乱的风险程度和范围及射线装配的名称等主要情形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
3、放射变乱应急处理发生人体受超剂量照射事件时,应急小组应当迅速对射线装置进行断电处理并及时安排受照人员接受医学检查或者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救治。
四、放射变乱调查配合相关部门对放射事件现场进行勘查以及辐射安全技术处理、检测等工作,查找放射事件发生的原因,对放射事件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和评估,完善防范措施。
五、放射变乱预防加强日常放射防护和安全管理,避免放射事件发生。
做好对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安全、应急基本技能的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放射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放射防护管理目标为了加强本单位放射防护管理,确保放射事情人员及相关公众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等国家相关要求,制定本院放射防护管理目标。
放射防护管理机构
放射防护管理机构及相关职责
【鹰潭第三医院】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放
射卫生监督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医院决定成立:
1、放射防护管理委员会,成员及职责如下:
一、成员名单:
主任:姚军
副主任:叶蓉李伟鹏何红平陈云坤朱安雄委员:梁寿林涂国珍徐新雨江显辉何文友鲁贵典张丽高德庆
秘书:杨乾文
二、放射防护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放射防护管理委员会应建立建全各项规章制度和质量保证制度,
定期组织召开例会,对放射工作的立项、设备的引进以及防护的配置等进行论证,提出实施方案与计划,为医院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1、评估辐射防护措施计划。
2、审核辐射工作人员之操作能力及资格。
3、放射性物质及可发生游离辐射设备之辐射安全管制。
4、定期检讨及修订辐射防护措施计划。
5、规划并办理辐射防护教育训练。
1。
医院放射防护与辐射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放射防护与辐射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一)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加强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的监督管理,保障从事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健康与安全保护环境,促进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技术的应用与发展,医院设立放射防护与辐射安全管理委员会。
该委员会是负责放射防护与辐射安全管理的技术咨询机构。
(二)委员会组织1.委员遴选条件(1)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努力进取,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善于团结。
(2)熟悉国家和行业有关放射防护与辐射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作风严谨,业务素质高、能力强,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术能力,能指导医院放射防护与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3)身体健康,坚持日常工作,能够积极完成本委员会交办各项任务。
(4)专业科技人员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2人,委员若干名。
主任委员由分管副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医疗管理部门、放射科等卖力人担任,委员由医疗管理、放射科、同位素、临床、医技等相干部门和科室卖力人组成。
委员任期3年,由医疗管理、人力资源部门举荐,颠末充分酝酿,构成合理专业配置与年龄梯次,并报医院院长办公会批准。
(三)会议制度(四)职责1.指点监督管理医院放射防护与辐射安全事情,落实放射诊疗前提,降低和控制辐射事故风险,促进安全诊疗环境建设维护。
2.贯彻执行放射防护与辐射安全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范修订完善医院相关制度措施并监督实施。
3.研究审批医院放射防护与辐射安全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制订并实施放射性设备和配套设施采购计划、放射防护设施检查方案、放射防护与辐射安全工作人员培训考核计划,研究提出相关经费预算。
4.组织医院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放射防护检测监测和检查,定期通报放射防护情况。
5.参与放射治疗病例讨论和效果评价。
6.修订完善放射事件应急预案及处置措施,定期训练演练,组织处理重大事故及申请仲裁检定。
7.指导放射诊疗人员放射防护法规与知识技能培训,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
放射防护领导小组及相应制度
2013年放射防护领导小组及相应制度目录一、关于成立放射诊疗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二、医院放射诊疗许可证管理制度三、医院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四、医院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管理制度五、医院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六、医院受检者放射危害告知与防护制度七、医院X射线放射影像诊断质量保证方案八、医院移动式床边机操作规程附:电离辐射危害告知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大剂量调查表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守则X X X 医院文件XX医〔20xx〕xx号关于成立放射诊疗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医院各科室:为加强医院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经***年***月***日院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我院放射诊疗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科。
现将有关决定通知如下:一、放射诊疗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组长:xxx(分管院长)副组长:xxx,xxx(医院医务科、分管科室负责人)组员:由医院开展放射诊疗的科室负责人或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放射诊疗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医院的放射诊疗管理工作及相关工作。
二、***科为医院放射诊疗管理机构,xxx同志为专(兼)职的放射诊疗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院的放射防护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制定并落实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二)定期组织对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测、监测和检查;(三)组织本机构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接受专业技术、放射防护知识及有关规定的培训和健康检查;(四)制定放射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五)记录本机构发生的放射事件并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
三、医院《放射诊疗许可证管理制度》等XX项制度一并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XX医院放射诊疗许可证管理制度》等(制度名称)XXX医院年月日抄送:XX卫生监督所**医院放射诊疗许可证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保障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公众的健康,做到依法、规范执业,制定本制度。
《医院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制定本制度。
1、本院放射工作人员的范围包括放射科(骨科、口腔、泌尿、开展介入放射治疗的其他科室等)从事放射诊疗活动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2、医务科(或放射科等)负责本院放射诊疗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和放射防护培训档案,并妥善保存。
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必须是正规学校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人事科对新录用或调入的拟从事放射诊疗的人员必须依据有资质的体检机构出具的上岗前体检报告,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才可以录用。
4、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上岗前,医务科应为其配备个人剂量计,及时安排其接受放射防规和防护知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向辖区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放射诊疗的卫生局)为其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5、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每2年到有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脱离放射工作岗位时也应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检查结果由医务科在7日内如实告知本人,并将结果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
发现不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根据体检机构的意见及时调离放射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随访观察的,及时予以安排。
6、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按照规定佩带个人剂量计,每3个月检测一次,检测结果抄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对于个人剂量高于剂量限值1/4时,必须由医务科查明原因,告知本人并采取相应措施。
7、放射工作人员每2年必须接受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并将培训情况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8、对怀孕或在哺乳期间的妇女,不得安排应急处理和职业性内照射工作。
9、放射工作人员在职业健康监护、个人剂量检测、防护培训中形成的档案以及《放射工作人员证》归医院所有,由医务科统一保管,终生保存。
放射工作人员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档案,医院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复印件上签章。
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本单位的放射防护管理,经研究,成立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其组成名单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值班电话: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职责: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对本单位的放射防护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并经常检查各项制度,防护措施的落况;二、组织实施放射防护法规,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学习;三、组织放射防护知识的宣传,并对有关人员进行防护知识的教育;四、负责组织本单位放射人员的健康体检。
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为提高对放射事件应急防范的意识,规范应对突发放射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放射工作人员与公众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放射事件应急预案。
小组成员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值班电话:一、放射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放射防护安全工作,防止放射事件的发生;发生放射事件时负责组织协调、安排救助,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放射事件发生和应急救援情况。
二、放射事件报告如发生或者发现放射事件,应及时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造成事件的危害程度和范围及射线装置的名称等主要情况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
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发生人体受超剂量照射事件时,应急小组应当迅速对射线装置进行断电处理并及时安排受照人员接受医学检查或者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救治。
四、放射事件调查配合相关部门对放射事件现场进行勘查以及辐射安全技术处理、检测等工作,查找放射事件发生的原因,对放射事件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和评估,完善防范措施。
五、放射事件预防加强日常放射防护和安全管理,避免放射事件发生。
做好对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安全、应急基本技能的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放射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放射防护管理目标为了加强本单位放射防护管理,确保放射工作人员及相关公众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等国家相关要求,制定本院放射防护管理目标。
核医学科放射防护管理制度防护制度
核医学科放射防护管理制度防护制度一、引言核医学科是医疗机构中负责核医学诊断和治疗的专业科室,其中放射防护管理制度是保障患者、医务人员和环境安全的重要措施。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完善的核医学科放射防护管理制度,确保放射源的合理使用,减少辐射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
二、管理机构和责任1. 确定核医学科放射防护管理的主管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各个管理层级的职责和权限。
2. 设立放射防护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订核医学科放射防护管理制度,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三、放射防护设施和设备1. 核医学科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放射防护设施,包括防护屏蔽、辐射监测设备等,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2. 确保放射防护设备的使用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
四、放射源的管理1. 核医学科应建立放射源管理制度,包括放射源的购进、验收、登记、使用、存储和处置等环节的规定。
2. 对核医学科使用的放射源进行定期检测和校准,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要求。
3. 对放射源的使用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五、个体防护1. 核医学科应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设备,包括防护服、防护眼镜、手套等,确保医务人员在操作过程中不受辐射的伤害。
2. 对医务人员进行个体防护的培训,包括正确佩戴个体防护设备、遵守操作规程等。
六、环境监测1. 核医学科应建立环境辐射监测制度,定期对工作区域和周围环境进行辐射水平的监测和评估。
2. 对环境辐射水平超标的情况,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和处理,确保环境安全。
七、应急预案1. 核医学科应制定应急预案,包括事故的报告、处置和恢复等方面的措施,以应对可能发生的辐射事故。
2. 对核医学科的医务人员进行应急演练,提高他们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变能力。
八、培训和教育1. 核医学科应定期组织放射防护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医务人员的放射防护意识和技能。
2. 制定培训计划和教育材料,确保培训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九、监督和评估1. 设立核医学科放射防护管理制度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放射诊疗设备放射防护与质量控制设备人员清单及变动情况
放射诊疗设备放射防护与质量控制设备人员清单及变动情况放射诊疗设备是医疗机构中常见的一类设备,主要应用于医学影像学和放射治疗中。
放射防护与质量控制设备则用于保护医务人员和患者免受放射线的损害,并确保设备的使用安全和质量稳定。
人员清单及变动情况是指医疗机构中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人员名单及其随时变动情况的记录。
放射诊疗设备主要包括以下几类:X射线诊断设备、CT扫描设备、核医学影像设备(包括放射性同位素的仪器)、影像导向放射治疗设备(如线性加速器)等。
这些设备在临床中应用广泛,可以用于疾病的早期确诊、疗效评估等方面。
医疗机构需要进行定期的设备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性能稳定和工作正常。
放射防护与质量控制设备主要包括个人防护装备和设备防护设备。
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铅制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用于保护医务人员不受辐射损伤。
设备防护设备则主要包括辐射屏蔽设备、安全标识和报警系统等,用于保护患者、医务人员和公众不受设备辐射的影响。
人员清单及变动情况记录着医疗机构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变化情况。
这些人员包括放射科医生、医技人员、设备操作人员和辐射防护员等。
人员清单记录着他们的姓名、职称、工作岗位等信息,以便医疗机构进行人员管理、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同时,人员变动情况也需要记录,如人员离职、调动、入职等,以便了解人员情况的变化和调整机构的人员安排。
放射诊疗设备、放射防护与质量控制设备、人员清单及变动情况是医疗机构进行放射诊疗工作的重要管理内容。
医疗机构需要定期对这些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防止发生设备故障和事故。
同时,医疗机构还要做好放射防护工作,保护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健康安全。
人员清单及变动情况的记录有助于机构管理和人员安排的调整,确保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
总之,放射诊疗设备、放射防护与质量控制设备、人员清单及变动情况是医疗机构进行放射诊疗工作的重要管理内容,对于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人员的安全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医疗机构应认真管理这些内容,确保医疗工作的科学和安全进行。
放射防护管理组织机构
放射防护管理组织机构随着现代医疗技术的发展,放射技术在医疗、工业、科学等领域中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然而,放射技术的应用也带来了较高的辐射风险,为了保障公众和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放射防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放射防护管理组织机构负责管理和监督放射防护工作,在放射技术应用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放射防护管理组织机构的概念及职责放射防护管理组织机构是指依据《放射性物质和射线防护法》中所规定的“放射性物质和射线防护管理组织机构”设置的机构。
放射防护管理组织机构是负责管理和监督放射防护工作的机构,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和执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组织开展职业暴露监测和剂量评价,对职业暴露进行管理和监督。
3、组织开展放射性物质和射线环境监测,对环境辐射进行管理和监督。
4、组织和开展放射技术应用的安全评价和安全审查。
5、开展放射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6、组织应急预案制定和实施,对放射技术应用中的事故和紧急情况进行处置。
二、放射防护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职能划分根据《放射性物质和射线防护法》的规定,除了特别规定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使用放射性物质或设备时,都应当设置和依法配备放射性物质和射线防护管理组织机构。
通常情况下,放射防护管理组织机构分为以下几种:1、单位放射防护管理组织机构单位放射防护管理组织机构一般由企业内部设置,负责组织和监督企业的放射安全管理工作。
按照职能划分,单位放射防护管理组织机构通常包括:领导小组、技术支持和维护小组、安全监督与控制小组三大部分。
2、行业放射防护管理组织机构行业放射防护管理组织机构是针对某一行业而设立的放射防护管理机构。
其职责是指导和监督该行业内的所有放射技术应用单位进行放射防护管理工作。
通常情况下,行业放射防护管理组织机构由行业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负责组织。
3、地方放射防护管理机构地方放射防护管理机构是指在地方政府内成立的放射防护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和监督该地区范围内的放射技术应用单位进行放射防护管理工作。
放射诊疗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放射诊疗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放射诊疗技术在现代医学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提供了有力支持。
然而,放射诊疗过程中产生的辐射可能对患者、医护人员以及公众的健康造成潜在危害。
为保障放射诊疗的安全与质量,保护相关人员的健康权益,特制定本放射诊疗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一、机构与人员管理1、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必须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开展诊疗活动。
2、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放射防护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的放射防护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放射防护工作。
3、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包括医师、技师和护士等。
相关人员应通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并定期参加复训。
4、医疗机构应为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建立健康档案,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其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从事放射工作的要求。
二、设备与设施管理1、放射诊疗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并经过质量检测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医疗机构应定期对放射诊疗设备进行性能检测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性能指标符合要求。
3、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应按照防护要求进行合理布局和分区,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和工作指示灯。
4、工作场所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设备,如铅衣、铅帽、铅眼镜、个人剂量计等,并确保防护用品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三、诊疗活动管理1、医疗机构在开展放射诊疗活动前,应严格遵循正当性和最优化原则,对患者进行合理的放射检查和治疗。
2、医师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诊断需要,合理选择放射诊疗项目和照射剂量,并在检查和治疗前向患者告知辐射危害和防护措施。
3、对孕妇、儿童等特殊人群进行放射诊疗时,应采取更加严格的防护措施,确保其辐射安全。
4、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放射诊疗质量控制制度,定期对诊疗质量进行评估和改进。
四、辐射监测与评价1、医疗机构应定期对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和周围环境进行辐射监测,监测项目包括辐射剂量率、放射性污染等。
放射防护工作人员及职责(3篇)
放射防护工作人员及职责放射防护工作人员是指在放射性物质使用、储存、运输、处理及放射设备使用等工作中负责放射防护工作的专业人员。
他们担负着保护人员、环境和公众免受放射性物质辐射危害的重要职责。
以下将详细介绍放射防护工作人员的职责。
1. 放射防护管理人员:放射防护管理人员是放射防护工作的核心,他们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放射防护措施,确保工作场所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放射防护法规和标准。
他们的职责包括:- 制定和审核放射防护管理制度和规程;- 指导和培训其他放射防护人员;- 审核放射设备的放射防护措施;- 协调放射源的申请、接收、使用和储存等工作;- 监督放射防护措施的执行情况;- 处理放射源事故和紧急事件。
2. 放射安全主任:放射安全主任是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公司或机构的放射安全管理工作。
他们的职责包括:- 制定和完善公司或机构的放射安全制度;- 指导和培训其他放射防护人员;- 负责放射安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协助放射防护管理人员编制放射防护计划;- 对放射源进行核查和登记;- 处理放射源事故和紧急事件。
3. 放射防护技术员:放射防护技术员是负责执行放射防护措施的实施人员。
他们的职责包括:- 根据工作需求,制定和实施放射防护措施;- 监测工作环境和个人剂量;- 配置和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监测放射源的辐射情况;- 准备和保管放射防护设备和材料;- 参与放射源事故处理和紧急救援工作。
4. 公共辐射安全宣传和教育人员:公共辐射安全宣传和教育人员负责向公众、员工和相关方向传达和宣传辐射防护知识,提高公众和员工的辐射安全意识。
他们的职责包括:- 制定和实施公共辐射安全宣传和教育计划;- 组织辐射安全宣传活动,包括讲座、培训、展览等;- 回答公众和员工的辐射安全咨询和疑问;- 针对特定目标群体,制作和分发宣传材料,如宣传册、海报等。
5. 辐射测量员:辐射测量员是负责进行放射环境和个人剂量的测量和监测的人员。
他们的职责包括:- 安装和维护放射环境监测设备;- 对工作场所和周边环境进行辐射测量;- 统计和记录辐射测量结果;- 对个人进行辐射剂量监测;- 定期检查和校准测量设备。
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
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目录1、放射防护管理组织机构2、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3、放射科主任职责4、放射科医师职责5、放射安全操作规章制度6、医用诊断X射线放射防护管理制度7、放射工作人员管理规章制度8、剂量监测规章制度9、放射事故处理、应急处置规章制度1)放射防护管理组织机构XXX成立放射防护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主任:XXX副院长主治医师成员:XXX放射科主任医师XXX放射科技师XXX2)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小组职责院放射防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在院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医院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对全院放射防护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并经常检查各种制度、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二、构造实施放射防护律例,经常构造有关人员研究。
三、构造放射防护知识的宣扬,并对有关人员进行防护知识的教育。
四、会同上级有关部分按有关划定调整和处理放射事故,并对有关人员提出处理看法。
五、负责本院放射人员的健康体检。
3)放射科主任职责1、在院级领导的领导下,负责本科的业务工作。
2、制定并组织和实施本科工作计划,实行对常规X线统一领导和管理,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根据本科义务和人员情形进行科学分工,保证对病员进行及时诊断。
4、定期主持集体阅片,实施科主任领导下的常规X线读片制度,审签重要的诊断报告,参加临床会诊和对疑难病症的诊断治疗。
经常检查放射诊断、治疗、投照质量。
5、经常和临床科室获得联系,征求看法,改进工作。
6、研究、引进国内外先辈医疗技术,展开科学研究。
承担教学培训义务,搞好下级医师的培训工作。
7、组织领导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经常检查防护情况和设备使用与保养情况。
严防差错事故,及时处理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保障医疗安全。
8、制定本科人员轮换、值班和休假及参加学术活动、外出进修制度。
9、组织本科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业务培训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意见。
10、审签本科药品器材的请领与报销。
放射防护领导小组及相应制度
目录一、关于成立放射诊疗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二、医院放射诊疗许可证管理制度三、医院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四、医院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管理制度五、医院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六、医院受检者放射危害告知与防护制度七、医院X射线放射影像诊断质量保证方案八、医院移动式床边机操作规程附:电离辐射危害告知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大剂量调查表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守则XXX医院文件XX医〔20xx〕xx号关于成立放射诊疗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医院各科室:为加强医院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经***年***月***日院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我院放射诊疗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科。
现将有关决定通知如下:一、放射诊疗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组长:xxx(分管院长)副组长:xxx,xxx(医院医务科、分管科室负责人)组员:由医院开展放射诊疗的科室负责人或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放射诊疗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医院的放射诊疗管理工作及相关工作。
二、***科为医院放射诊疗管理机构,xxx同志为专(兼)职的放射诊疗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院的放射防护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制定并落实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二)定期组织对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测、监测和检查;(三)组织本机构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接受专业技术、放射防护知识及有关规定的培训和健康检查;(四)制定放射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五)记录本机构发生的放射事件并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
三、医院《放射诊疗许可证管理制度》等XX项制度一并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XX医院放射诊疗许可证管理制度》等(制度名称)XXX医院年月日抄送:XX卫生监督所**医院放射诊疗许可证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保障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公众的健康,做到依法、规范执业,制定本制度。
放射防护管理组织机构
**医院关于成立放射防护管理组织机构的通知
为了加强本院放射防护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院务会讨论决定成立“放射防护管理组织机构”。
(7)定期召开(每季度一次)工作例会。
(二)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小组
本院成立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小组,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全面执行本院的放射诊疗
安全防护和质量保证工作。
1、人员组成
组长:(职务:)
副组长:(职务:)
组员:
2、职责
(1)制修订相关制度
工作内容:
1)制修订本院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2)制修订放射诊疗质量保证方案
3)组织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
4)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参加卫生、环保部门组织的培训5)开展放射工作人员内部培训
6)建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放射卫生档案管理
工作内容:
1)建立放射诊疗管理工作档案并及时更新
2)完成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录入工作
(6)放射诊疗设备管理
工作内容:
1)开展放射诊疗设备的日常使用管理
2)开展放射诊疗设备的维护维修管理
3)联系检测机构对放射诊疗设备进行性能检测及防护检测
4)联系计量检定机构对放射防护检测仪器和质控设备进行计量检定或校准
1
医院
**月。
放射防护管理人员职责
放射防护管理人员职责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实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使用、销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放射工作单位)。
第三条卫生部主管全国放射卫生监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放射卫生监视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对放射工作实行卫生许可。
第二章卫生许可第五条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放射工作的卫生许可,并根据本方法制定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管理方法。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严格执行许可程序和要求,建立并完善许可档案。
卫生许可证由卫生部统一规定。
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放射工作场所(以下简称建立工程)的放射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
第七条建立单位在进行建立工程放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审查,提交以下资料;经审查同意,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一)建立工程放射防护设施卫生审查申请;(二)建立工程的放射防护评价报告书;(三)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中(高)能加速器、进口放射治疗装置、γ辐照加工装置等大型辐射装置的建立工程,应当提交由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放射防护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
第八条建立单位在进行建立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放射防护设施防护效果评价,并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验收,提交以下资料;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或者使用:(一)建立工程竣工卫生验收申请;(二)建立工程放射防护设施设计的卫生审查资料;(三)建立工程放射防护设施防护效果评价;(四)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中(高)能加速器、进口放射治疗装置、γ辐照加工装置等大型辐射装置的建立工程,应当提交由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放射防护效果评价审查意见。
第九条从事生产、使用、销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工作必须取得卫生许可;未经卫生许可、登记的,不得从事放射工作。
专职的放射防护管理机构文件
专职的放射防护管理机构文件1. 引言放射防护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旨在保护人类和环境免受放射性物质的危害。
为了有效管理和监督相关工作,建立一个专职的放射防护管理机构是必要且关键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专职的放射防护管理机构文件的内容和要求,并探讨其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
2. 专职的放射防护管理机构文件的内容专职的放射防护管理机构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2.1 机构名称和目标该文件应明确机构名称,并概述其目标和使命。
“国家放射防护管理局”或”地方放射防护委员会”等。
2.2 组织结构该部分应描述机构的组织结构,包括各级部门、职责和人员配备情况。
这有助于确保各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并明确责任分工。
2.3 放射性物质监测与评估该部分应说明机构如何进行放射性物质监测与评估工作。
包括监测方法、设备使用、数据收集和分析等内容。
还应明确监测频率和报告要求,以确保及时掌握放射性物质的情况。
2.4 放射防护措施与管理该部分应介绍机构如何制定和执行放射防护措施与管理工作。
包括制定相关政策、标准和指南等,确保各项工作符合国家法规和国际标准。
2.5 培训与教育该部分应说明机构如何进行放射防护培训与教育工作,以提高从业人员的意识和技能。
包括培训计划、内容和方法等。
2.6 应急响应与危机管理该部分应描述机构如何进行放射性事故的应急响应与危机管理工作。
包括组织结构、预案编制、演练和评估等内容,以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2.7 合作与交流该部分应说明机构如何与其他相关机构进行合作与交流。
包括建立合作关系、共享信息和经验等,以推动放射防护工作的发展。
3. 专职的放射防护管理机构文件的应用专职的放射防护管理机构文件在实际工作中具有以下应用:3.1 规范工作流程该文件明确了各项工作的流程和要求,使工作人员能够按照标准化的流程进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2 明确责任分工该文件明确了各级部门的职责和人员配备情况,使每个人都清楚自己的责任范围,避免工作重叠和责任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