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镜室工作制度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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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镜诊疗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严格执行本专科内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严格遵守本专科的诊疗规范、内镜诊疗操作规范和诊疗指南,严格掌握本科胃镜诊疗绝对、相对适应症和禁忌症。
3.负责本专科胃镜的检查、诊疗、技术操作,按时完成诊断报告,遇到疑难问题,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4. 参加会诊,临床病例讨论。
5. 担任一定科研工作和教学任务,做好新进人员培训。
6.加强与临床科室联系,不断提高诊断符合率。
7.定期参加本专科的继续教育学习和内镜新技术培训,掌握专科新理论新技术,不断提高理论和业务水平。
胃镜室护士长职责
1.在分管领导和护理部主任及院感科科长的领导下,负责科室的行政管理、护理管理、院感管理工作。
2.根据护理部的工作计划,制定本科室的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
3.根据诊疗任务和护理人员的情况进行科学分工,密切配合医生完成诊疗工作。
4.督促护理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5.组织护理人员专科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考核。
并积极开展新业务、新技术,开展护理科研和撰写护理论文。
指导新进、实习护士工作。
6.督促所属人员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按规定进行消毒物品、空气及工作人员手等的监测,严格把好消毒质量关,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
7.负责科内药品、器械、敷料、办公用品的领取工作。
分别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随时检查诊疗用品的准备情况和贵重器械的管理情况。
特别加强急救药品、急救器械的管理。
8.督促活检标本的保留和及时送检。
9.负责接待参观事宜。
胃镜室护士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下进行各项工作。
2.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严防交叉感染。
4.做好患者检查前、内镜和附件使用前的准备工作,完成检查治疗后内镜及附件的清洗、消毒灭菌、保养。
保证内镜检查和治疗的顺利进行。
5.配合医师完成各种内镜检查、治疗工作。
6.密切观察患者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医师,及时处理。
7.收集病理标本并交代有关人员及时送检。
8.做好患者的预约登记、报告单的核对发放及档案管理工作。
9.做好健康宣教、必要时做好随访工作。
10.积极参加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按照带教计划制定新进人员及实习人员的学习。
清洗消毒护士职责
1.内镜室洗消人员必须拥有《内镜清洗消毒》上岗证,严格执行《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
2.工作人员清洗消毒内镜时,应当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防渗透围裙、口罩、帽子、手套、专用鞋等。
3.每天开始清洗内镜前,必须先测试消毒液的浓度,不合格时,及时更换。
4.内镜及其附件用后应当立即清洗、消毒。
5.各种消毒内镜浸泡时间必须充分,并使用计时器控制,胃镜、肠镜消毒时间为10分钟;气管镜20分钟,结核杆菌、其他分枝杆菌等特殊感染患者使用后内镜浸泡不少于45分钟;内镜终末处理时均浸泡消毒30分钟。
6.禁止使用非流动水对内镜进行清洗。
7.洗消人员要做好内镜清洗消毒的登记工作,保证登记真实、准确。
8.每天洗消结束,应做好洗消室内清洁、整理工作,并准备第二天所需各种物品。
胃镜室工作制度
一、热情接待检诊的患者,耐心给患者讲解检查前及检查后的注意事项,消除患者的顾虑,取得密切配合,以便顺利完成检查任务。
二、严格按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检查。
检查中要仔细,操作力求做到快、准、安全,严防并发症的发生。
三、爱护仪器,每次用完内镜后必须消毒擦洗干净,妥善保管。
若因保管不善或操作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害,要追查工作人员责任,并酌情赔偿。
四、搞好预约和登记工作。
预约时,要向患者详细交待检查日期和检查前的注意事宜,并嘱患者将以往的检查资料带来、供检查时参考。
登记项目要填写齐全,如照像、活检,活检病理号均要记录清楚,防止发生差错。
五、认真填写送检单中的栏目,采取的标本应和送检单及时送到病理科,标本须注明取材部位及数量,若患者同时有两个以上的标本时,应在标本瓶注明同一编号,以免弄乱造成差错。
六、以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做好资料的归档及保管工作,以便教学和科研总结。
七、胃镜室工作人员严禁私自收取现金,违者按收取金额的10倍罚款,情节严重者,调离工作岗位。
八、保持镜检室的清洁,严禁在计算机上玩游戏.
消毒隔离制度
1、内镜室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及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无菌物品和非无菌物品应分开放置。
3、根据物品的性能选择合适的消毒灭菌方法,根据要求定期检测使用中的化学消毒剂的有效浓度、并定期更换消毒剂,责任者按要求做好记录
4、加强工作人员操作前后手部皮肤的清洁和消毒。
5、遵循标准预防,做诊疗操作时应穿工作服、戴手术帽、口罩和手套、宜使用护目镜或面罩,在进行清洗消毒操作时,应穿工作服及防水围裙或防水隔离衣、戴手术帽、口罩和手套、使用护目镜或面罩、穿专用鞋。
6、设单独的内镜清洗消毒室和内镜诊疗室,清洗消毒槽每日用后用消毒液擦拭。
7、诊疗室应按时通风、换气,每日按时用紫外线空气消毒机消毒,并登记消毒时间,定期做空气生物学检测,每日桌、椅、地面用消毒液擦、拖,抹布、拖把有专用标记,用后消毒。
8、医疗用具、血压计、听诊器、内窥镜一用一消毒,活检钳一人一用,用后按要求清洗、高压灭菌,床单每日用后更换(有污染时随时更换)。
9、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消毒灭菌。
10.严格污物、排泄物、垃圾的分类管理。
医疗垃圾均视为有传
染性,一律放入黄色垃圾袋。
其中锐利物(刀片、针头等)应放入利器盒内,生活垃圾放入黑色垃圾袋,放射性垃圾放入红色
10、每日工作完毕后,内镜彻底消毒,浸泡30分钟,用75%的乙醇对各管道进行冲洗干燥,储存于专用储镜柜内。
胃镜室工作人员职业防护制度
一、保证工作环境的采光,通风良好和洁净。
清洗消毒室必须有通风换气设施。
二、认真实施预防措施,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三、上班时须衣帽整洁,进行诊疗操作时须戴口罩,手套。
手套一人一用一更换,脱去手套后应真正洗手。
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粘膜,非完整性皮肤和污染物品前均应戴手套;脱去手套后应认真洗手。
四、进行各项操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等喷溅时,须带防护镜,穿防渗透工作服。
五、清洗消毒内镜时,应当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防渗透围裙、口罩、帽子、手套等。
六、使用后的一次性活检钳,注射器针头等锐器应放入专用利器盒内,3/4满时关闭开口;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应及时弃置于黄色塑料袋内,3/4满时扎紧袋口;专人回收、无害处理。
七、工作中手部皮肤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应立即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被污染局部。
污染眼部等黏膜后,应用生理盐水反复对黏膜进行冲洗。
有伤口时,应轻柔挤压伤处,尽量挤出伤口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冲洗伤口,0.5%碘伏或者用75%酒精局部消毒、包扎伤口,同时上报主管部门进行登记,专家评估,根据暴露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理和跟踪观察。
八、工作人员应定期做HBsAg、抗-HIV、抗-HCV检测,必要时接
种乙肝疫苗。
胃镜室手卫生管理制度为加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手卫生工作,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和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根据《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手卫生》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医务人员禁留长指甲,上班时禁止佩戴假指甲、戒指,摘除手套后应当清洁双手后,再进行其他操作。
二、门诊各诊室要有流动水洗手设施,开关采用感应式。
不便于洗手时,应配备快速手消毒剂。
三、肥皂应保持清洁、干燥,建议采用液体皂或医用洗手液
四、可选用纸巾、擦手毛巾等擦干双手。
擦手毛巾应保持清洁,干燥,一用一消毒。
五、洗手指征:
1、直接接触病人前后,接触不同病人之间,从同一病人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特殊易感病人前后。
2、接触病人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之后;
3、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
4、进行无菌操作前后,处理清洁无菌物品之前,处理污染物品之后;
5、医务人员的手有可见的污染物或者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后。
六、洗手时用清洁剂认真揉搓掌心、指缝、手背、手指关节、指腹、指尖、拇指、腕部,时间不少于10-15秒,流动水洗净。
七、手消毒指征
1、检查、治疗、护理免疫功能低下的病人之前;
2、出入隔离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病房和传染病病房等医院感染重点部门前后;
3、接触具有传染性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
4、双手直接为传染病病人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者接触传染病人污物之后;
5、需双手保持较长时间抗菌活性时。
八、医务人员手无可见污染物时,可以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
九、外科手消毒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手消毒剂的出液器应当采用非接触式。
十、洗手区域应当安装钟表。
十一、手卫生和消毒效果监测每月1次。
当怀疑医院感染暴发与医务人员手有关时,应及时进行监测,监测的结果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十二、手消毒效果应达到如下相应要求,卫生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是应≤10cfu/cm²;外科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是应≤5cfu/cm²。
十三、内镜中心医务人员手卫生知识知晓率100%;依从性≥95%;手卫生正确率达100%。
十四、根据医院感染管理科要求开展手卫生正确性、知晓率、依从性调查。
胃镜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卫生部《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WS 507-2016),并达到以下要求:
2.布局合理,内镜室的建筑面积应当与医疗机构的规模和功能相匹配,设单独的内镜清洗消毒室、内镜诊断室、内镜贮藏室等,配置内镜及附件的数量应当与医院规模和接诊病人数量相适应。
3. 内镜清洗消毒间应与诊疗工作分开进行,不同部位内镜的清洗消毒设备应分开使用,不同系统内镜的诊疗工作应当分室进行。
4.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内镜及清洗消毒设备。
使用的消毒剂、自动清洗消毒器械或其他清洗消毒设备必须符合卫生部《消毒管理办法》的规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不得重复使用。
5.软式内镜及重复使用的附件的清洗、消毒或灭菌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接触破损皮肤、破损粘膜的软式内镜及附件应进行灭菌。
(2)与完整粘膜相接触,而不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也不接触破损皮肤、破损粘膜的软式内镜及附属物品、器具,应进行高水平消毒。
(3)与完整皮肤接触而不与粘膜接触的用品宜低水平消毒或清洁。
(4)采用化学消毒剂浸泡灭菌的的内镜,使用前必须用无菌水彻底冲洗,去除残留消毒剂;灭菌后的附件应当按无菌物品储存要求
进行储存,储镜室墙壁内表面应光滑、无缝隙、便于清洁,每周清洁消毒一次。
(5)内镜及附件使用后应立即去污染、清洗、消毒或灭菌。
(6)禁止使用非流动水对内镜进行清洗;使用中的消毒剂、消毒器械或其他消毒设备,必须符合《消毒管理办法》的规定。
(7)注水瓶及连接管采用高水平以上化学消毒剂浸泡消毒(如有效氯含量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2000mg/L的过氧乙酸浸泡消毒30分钟),消毒后用无菌水彻底冲洗残留消毒液,干燥备用。
注水瓶内的用水应为无菌水,每日更换。
(8)当日不再继续使用的内镜采用2%戊二醛消毒时,应当延长消毒时间到30分钟。
每日诊疗工作开始前,必须对当日拟使用的消毒类内镜进行再次消毒,
(9)工作人员清洗消毒内镜时,应加强个人防护,穿防渗透工作外衣,戴橡胶手套、防护镜和面罩,工作人员应接种乙肝疫苗。
6.做好内镜清洗消毒的登记工作。
7.使用中的消毒剂应遵循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浓度检测,产品说明书未写明浓度检测频率的,一次性使用的消毒剂或灭菌剂应每批次进行浓度检测;重复使用的消毒剂或灭菌剂配置后应测定一次浓度,每次使用前进行检测;消毒内镜数量达到规定数量的一半后,应在每条内镜消毒前进行测定。
消毒后内镜每季度进行生物学监测一次,检测采用轮换抽检的方式,每次按25%的比例抽检,内镜数量少于等于5条的,应每次全部检测,多余5条的,每次检测数量应不低于5条,
同时做好监测记录。
各种监测均应达标。
8.从事内镜工作人员必须经过预防医院感染相关知识的培训,包括内镜的清洗、消毒或灭菌,使用中消毒剂的监测、记录和个人防护措施等。
内镜清洗、消毒、灭菌与效果监测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1、根据内镜在人体使用部位的不同,分别采用消毒或灭菌方法。
①必须灭菌的内镜及其附件:腹腔镜、关节镜、膀胱镜、宫腔镜等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经外科切口进入人体无菌腔室的内镜(术中内镜及附件),以及穿破黏膜的内镜附件(如活检钳、高频电刀等)。
②要求高水平消毒的内镜及其附件:纤维喉镜、鼻窦内镜、气管镜、支气管镜、胃镜、肠镜、乙状结肠镜、直肠镜、阴道镜等接触黏膜的内镜。
2、内镜的消毒与灭菌首选物理法,对不耐湿热的内镜可选用化学消毒法。
3、使用后的内镜及附件应立即清洗、消毒或灭菌。
4、经化学消毒剂处理的内镜,使用前以无菌流动水冲洗,去除残留的消毒剂。
禁止使用非流动水冲洗。
(二)内镜的清洗与消毒程序
1、操作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操作时应戴一次性口罩、帽子、防护镜或面罩、乳胶手套,穿防渗漏的专用工作服及专用鞋。
2、内镜的清洗与消毒
①软管:使用后立即用湿纱布擦去镜身外表面污物,并反复送气和水至少10秒钟,使软管和出水口处粘附的污物排出。
②活检钳:若使用非一次性活检钳,用清水冲洗干净后,交于消毒供应中心统一处理。
③其他附件:如切开刀、导丝、碎石器、网蓝、造影导管、异物钳,均应彻底清洗后高压灭菌备用。
④清洗刷一人一用一消毒:每天结束后浸泡于消毒液内,浸泡时间按照不同消毒剂的要求规定时间,特殊感染使用后的延长消毒时间,以流动水冲净,悬挂晾干备用。
⑤用75%乙醇纱布擦拭消毒镜头部、软管操作部、各调节旋钮等。
⑥当天不再继续使用的内镜,则将内管道彻底吹干或用75%乙醇对消毒后的内镜管道进行干燥。
⑦应将消毒好的内镜干燥后存放于专用柜内。
(三)内镜消毒与灭菌方法
1、压力蒸汽灭菌:132℃作用4min,用于耐湿耐热的内镜及附件的灭菌。
2、医用器械消毒液(2000mg/L含氯消毒剂)消毒与灭菌
①用于各种纤维内镜和喉镜的消毒及灭菌。
②浸泡10min达到消毒水平;浸泡40min达到灭菌水平。
③每天使用前浸泡20min,终末消毒浸泡30min。
④每个患者使用后需浸泡20min。
⑤结核、艾滋病、肝炎患者使用后需浸泡45min。
3、2%碱性戊二醛:用于各种内镜的消毒与灭菌。
①胃镜、肠镜、十二指肠镜浸泡不少于10分钟;
②支气管镜浸泡不少于20分钟;
③结核杆菌、其他分枝杆菌等特殊感染患者使用后的内镜浸泡不少于45分钟;
④每天使用前、后应当延长消毒时间至30分钟;
⑤灭菌:浸泡10小时。
3、低温等离子灭菌:用于不耐热的内镜及附件的灭菌
(四)监测标准
1、消毒后内镜:细菌总数<20cfu/件,不能检出致病菌。
生物学监测:1次/季度,并记录。
2、灭菌后内镜:应为无菌。
生物学监测:1次/月,并记录。
3、使用中的消毒剂每季度监测,监测结果应≤100cfu/ml;使用中的灭菌剂每月监测,监测结果应为无菌生长。
(五)其他相关医疗设备的清洗、消毒
1、吸引瓶经清洗后,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60分钟,刷洗干净,干燥备用。
2、清洗槽、酶洗槽、冲洗槽刷洗后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
3、消毒槽在更换消毒剂时应彻底刷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