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交流]公安局巡察整改工作经验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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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交流]公安局巡察整改工作经验简报

紧扣“短板”抓整改把准“处方”求实效

XX分局以“四定”为措施认真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根据市局党委的部署和要求,市局巡察组于XX年 7月至 9月,对XX分局党委领导班子及成员执行市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九个方面的情况进行了巡察,并提出了整改建议。对此,XX分局党委高度重视,

从深化和改进党委全面工作出发,针对四个方面十条整改建议逐一分析研究,采取“四定”工作措施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主要情况是:

一、以“定性分析”为基础,明确目标,科学决策,推动整体工作良性发展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分局党委对公安工作长远发展的深度调查研究及争先创优目标引领有待进一步加强”的建议,分局党委专题召开党委扩大会,从主客观两方面对问题进行定性分类,积极落实推进各项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方向不偏。一是深入开展课题化调研。立足XX区位特征和转型发展格局下的治安形势,成立了十余个课题调研组,重点围绕社区警务、警务保障、优化人口结构、协管队伍转制、重点地区交通顽症整治等课题,全力攻坚调研,形成了一批破解难点问题、指导推动工作、服务科学决策的调研成果。二是清晰描绘具体化目标。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加强近期、中期和远期工作的系统规划,明晰XX公安工作的阶段和长远发展路径,形成了上下认同、目的一致的“争先创优”目标。三是全力实施合理化考核。积极倡导“指标导向”向“目标导向” 转变,根据警力、警情、区域特征等综合因素,对分局目标考评机制中的指令性项目和自主性项目进行了大幅调整,有效提高了公安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二、以“定责分解”为抓手,突出重点,因势利导,积极构建维护社会稳定的防控体系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整体规划和具体推进上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建议,分局围绕公安中心工作,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抓、责任部门具体落实的定责分解网络。一是主动跨前维稳保安。聚焦XX 区重大项目建设维稳、公安重点工作推进和社会管理创新等工作,依托“大联动”平台,建立风险评估、动态研判机制,主动搭建群众诉求平台,积极开展社会矛盾前端排查化解。二是聚集热点强化预防。进一步增加了街面监控探头的数量,为居民免费安装防盗窗钩(链)和简易响铃报警,组织开展了“万人平安大巡防”活动,发动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行业场所组建了 4万余人的

地区巡防队伍,形成了“条条街巷有人巡,重点部位有人守”的全民防控网络。

三是着眼难题创新机制。在案件防控较薄弱的区域,强化了特警武装巡逻与特警、武警联合武装巡逻的叠加巡控,并设置了 20个治安岗亭,有效遏制部分地区、路段治安案件的多发、高发势头。

三、以“定位落实”为前提,强化协作,优势互补,拓展上下协调和整体融合的时域空间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在条与块、队与所的统筹兼顾上有待进一步提高”的建议,分局从破解全局性难题入手,把握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在确定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后,定位落实。一是明晰分局业务职能部门指导服务基层的职能定位。下发工作任务书,强化职能部门的“反哺”意识,发挥指导、督导作用,深入基层社区加强现场管理、精细管理,帮助派出所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二是完善了业务职能部门与派出所的联动协作机制。重点加强突发性案事件处置、阵地控制和秘密力量建设、案件快侦快破、经济案件侦办等方面的一体指挥、联动运作,增强工作合力。三是分局党委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完善落实领导干部“社区一线工作法”、基层单位联系走访等制度,主动为基层单位解决影响平衡发展的瓶颈性问题,及时解决基层实际困难。

四、以“定点推进”为支点,抓住关键,强筋壮骨,加快队伍科学管理步伐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在队伍管理的精细度上有待进一步增强”的建议,分局党委深刻理解和把握新形势对队伍建设的新要求,把加强和改进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清醒认识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强化底线思维,健全完善符合实际、针对性强的工作方法和思路,在深化中求得新进展,在转化上见到新成效。实行以考增效,强化领导干部履职作为,出台了,强化中层领导干部日常履职不到位、执行力弱化的提醒、督促和问责,推动领导干部逐级负责制和“一岗双责”的落实。坚持从严治警,出台了,对民警工作中履职不力、弄虚作假、轻微违规等问题,且不够作出警诫以上处理的行为,及时进行告诫阻断,已累计发送 17份,有效防止队伍中各类苗子性、倾向性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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