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制度异化的国家博弈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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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展开残酷博弈

知识产权展开残酷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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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知 识 产 权 纠 纷 ,因为 MI 科 技 公 司并 没 有 向龙 芯 P S
止未经Sg T l i e授权的MP 播放器的销售 。 ma 3 当然 , 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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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美国公司的D P 核技术授权而已。 一位 l S内 ” c设
计公司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展讯 的遭遇 恰恰是中
国l c 设计公 司和国产芯片陷入信任危机 的一个缩影。 该 人土认 为 ,由于国产芯片 的热炒 政府和 投 资者 ” 闻芯而动 ” 给土地 ,给资金 给政策 ” 使
总 第 6 科技 创业 4 5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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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龙 芯处 理 器将 只 面 向 中 国国 内市 场 . 不过
算所非常注重知识产权 . 在龙芯 1 号和龙芯 2 号的设 计过程 中已 申请 了2 多项与龙芯处理器体 系结构相 O
关 的发明专利 .其 中已有几 项获得了授权 到 目前 为止 .龙芯处理器的所 有设计 .不存在对相关公司 专利的侵权问题 知识产权之于公司 . 就如心脏命脉之于人体 ,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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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业年
盘点
知 识 产权 展 开 残 酷 博 弈
知 识产权 的博弈 无异 于竞 ●的■ 后绝 杀。 场上 的死 伤是次 ■的 . 越 ■似 只是一 场 t司的游 戏 . 实际意 味着着 千年 创业 的成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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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 记
年 的 知 识 产 权 问题 最 显 著 的行
国在微处理 器领域 的发展 。不过 ,中国在芯片生产 技术上正迎头赶 上 ,同时也可 以通过外包弥补生产

理性看待中美知识产权博弈

理性看待中美知识产权博弈
续发 展。
就本质 而言 , 中美知识 产权 之争实 际上是 不 同发展 阶 段 国家 间有 关知识 产权 保护 的标 准之争 。 以美国为例 , 国 美 在 国内形 成了反垄 断 、 反不 正当竞争制 度 , 知识产权 制度 将 与市 场经济秩序 、 贸易综合 考虑 。
好 各 方面 的媒 体 、 构 , 极 地宣 传 和介 绍 中 国在知 识 产 机 积
中国适用 “ 国际条 约优先” 的基本法理 。 言之 , 中国 换 当 国 内法 与中国参加 的国际条约有 不 同规 定时 ,除 中国提 出 保 留之 外 , 先适 用 国际条约 。 优 而美 国国会在批准 国际条约 时 明确 规定 : 国际条 约与美 国国内法冲突 , 若 适用美 国法。
20 年美 国对华 贸易逆差达到 2 0 06 0 0多亿 美元 , 对华 贸 易逆差 约 占美 国全部 逆差 的 1 。他们认 为 , 国由于使用 / 3 中 盗版技 术从 而降低 了成本 , 造成 了不 公平竞争 , 导致 美 国的 贸易逆差 , 并使 美 国产 品难 以打入 中国市场 。
题 上 对 中 国 经 济 发 展 所 实 施 的 扰 动 策 略 , 以 尽 可 能 地 延
自上世 纪 9 代 以来 , 0年 信息技术革 命促使 美国经济 日 益 向服务和高科 技方 向转 型 ,并逐步形 成 了美 国在货物 贸 易上逆差 , 服务 、 科技 贸易领 域里 的顺 差 。 在 高
现在 , 高技 术 产 品上 也 开 始 出现 了对 华 贸 易 逆 差 , 且 有 迅 并
转型、 贸易方 式转 变和 新 的产业部 门建 立等方 面是 积极有
效 的 。 因 此 , 美 知 识 产 权 之 争 的本 质 问 题 既 不 是 双 方 意 中

知识产权的国际争端解决机制

知识产权的国际争端解决机制

知识产权的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对于各国而言,知识产权的保护和争端解决是重要的议题。

由于知识产权的国际性质和复杂性,需要建立一套高效、公正、可行的争端解决机制。

本文将探讨知识产权的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并分析其优劣势。

一、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的背景知识产权涉及到国家之间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差异,因此在国际范围内产生的争端较为常见。

解决这些争端不仅对各国自身的利益有重大影响,同时也关系到全球创新和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

因此,建立一个有效的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对于各国来说是非常必要的。

二、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的主要方式目前,国际上常见的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下的解决机制WIPO作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致力于促进全球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合作。

WIPO提供了一系列的争端解决服务,包括调查、调解、仲裁和专利权利人诉讼支持等。

这些机制以其高效和专业的特点,受到了各国的广泛赞誉。

2. 世界贸易组织(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知识产权争端解决程序WTO作为全球贸易与投资的框架,也致力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争端解决。

WTO的争端解决程序具有法律约束力,它帮助解决了大量的知识产权争端,保护了各国的利益。

3. 双边和多边贸易协定中的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在双边和多边贸易协定中,各国通常会纳入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

这些机制基于双边或多边协商,旨在通过谈判和协商解决争端,确保各方权益的平衡。

三、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的优劣势分析1. 优势:(1)法律约束力:上述机制都带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能够确保争端解决结果的执行。

(2)高效性:这些机制都注重效率,能够尽快解决争端,减少纠纷的持续时间和成本。

(3)专业性:这些机制都由专业的机构或组织来运作,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提供公正的判断和解决方案。

2. 劣势:(1)个别国家利益偏好:由于各国之间的利益差异,可能存在一些国家对争端解决结果的不满意,进而导致解决机制的争议。

私权利与公权利的博弈——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应然发展趋势

私权利与公权利的博弈——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应然发展趋势

为指导原则 , 实现知识创造者 自身权利与义务
的平衡 , 实现知识创造者与知识传播者、 利用者 之间的利益平衡 , 实现创造者的个人利益与社 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 。利益平衡与知识产权 神圣不可侵犯一样 , 也应该成为现代知识产权 法律制度所确立的基本法律观念之一。“ 利益 平衡” 是指当事人之间、 权利与义务 主体之间、 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应当符合公平的价值理 念。 l知识产权制度所追求的利益平衡主要表 3
( ) 一 私权 利神 圣 不可侵犯
知识产权与其他有形财产所有权一样都处
于 同样 的私权 利地 位 , 而 知识 产 权 神圣 不 可 因
侵犯应该成为现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所确立的 基本法律观念之一。知识产权神圣不可侵犯表
领域私权利与公权利冲突的问题 。在其第一部 分“ 一般规定与基本原则” 中规定 : 知识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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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 卷 第 2 8 期
20 0 7年 2月
哈尔滨学 院学报
J OURN F HARB N AL O I UNI RSTY VE I
V0. 8 N . 12 o 2
F b Or e ,2 07
[ 文章编号]04 55 (07 O—o 4—0 1 - 86 20 )2 o4 8 0
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 , 创造者 自身权利与义 务的平衡。知识产权制度应该在为权利人创设
完 整权 利 体 系 的 同时 , 为权 利 人设 定 与 之相 适
化, 决不 能以牺牲公权利为代价来实现所谓 的
私权 神圣 。正如 国际知识 产权组 织 的一 位 高级 官员 解释 道 :公 共 利 益这 种 良好 愿 望 本 身 包 “
利 的保护衍0 益平衡 , 主张的是对知识产权这一

新形势下我国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分析与应对思考

新形势下我国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分析与应对思考

新形势下我国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分析与应对思考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时代的进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与此同时也存在着诸多不足。

进入新世纪,国际经贸格局从“创新之战”演变为“规则之战”,全世界出现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潮流。

新的国际国内形势呼唤我们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与政策,以适应激励创新、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之需。

关键词:新形势;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引言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进入了有史以来最好的历史发展新时期。

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广泛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形势,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带来了新机遇,也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带来了新课题、新挑战。

因此,新形势下加快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体系成为大势所趋和当务之急。

1我国知识产权工作依然存在一些不足1.1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有待进一步强化我国知识产权侵权现象依然很严重。

2016年末,腾讯研究院版权研究中心披露,网络视频盗版引发的直接损失为21亿元,间接损失高达130.3亿元,合计151.3亿元。

盗版引发的损失已超过行业市场规模的35%,其数额超过“广告+视频增值”收入的50%。

知识产权侵权的惩罚力度有待加强。

近年来知识产权案件判赔额虽有大幅增长,但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判赔力度仍存在较大差距。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效率不高。

当前技术更新换代加快,知识产权保护需要更高的时效性。

但由于执法监管手段不足、执法监管体制机制不够健全、执法监管条件不完善,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不够紧密等问题,影响执法监管效率的提升。

1.2知识产权开放与合作需进一步增强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开始逐步走向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

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开始通过“301条款”等单边制裁来处理双边知识产权争端,希望通过贸易壁垒和知识产权壁垒限制中国企业海外发展。

由于我国在知识产权国际事务中的主动应对能力不足,在建立区域性国际协商对话机制,协调区域性知识产权事务,建立区域性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和知识产权事务合作机制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拓展实施。

国际间知识产权保护的挑战和对策

国际间知识产权保护的挑战和对策

国际间知识产权保护的挑战和对策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知识在全球范围内不断流动和传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变得日益重要。

知识产权保护是创新的基石,只有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前提下,创新才能得到持续的支持,从而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因此,加强国际间知识产权保护既是全球共同的责任,也是每个国家应当担负的义务。

一、国际间知识产权保护的挑战1.知识产权保护标准不一致由于各国的制度、文化、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导致各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标准和法律体系不尽相同,这给跨国企业在各国开展业务带来了困难。

如何协调各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和法律体系,成为一个紧迫的问题。

2.知识产权侵权信息难以获取当事人在发现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时,需要及时获取侵权信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但是,由于跨国企业的复杂性和信息不对称等问题,这一过程往往变得非常困难。

在各国尚未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机制的情况下,如何获取侵权信息,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挑战。

3.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方式已不适应市场需求随着科技和经济的进步,不断涌现新的知识产权形式,如数字音乐版权、互联网平台防抄袭等。

这些新形式的出现,对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方式提出了挑战。

如何适应市场需求,使知识产权保护更加有效,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二、国际间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1.加强国际间合作加强国际间合作,是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重要对策。

各国应该建立起信息共享、培训交流等机制,在合作中提高公共意识和法治意识。

同时,应该积极推动建立全球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并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协定的签署和执行。

2.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也是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关键。

各国应该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监管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的研究和制定。

同时,应该注重培养专业人才、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机构、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化参与水平等,从而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3.发挥技术创新的作用发挥技术创新的作用,也是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重要途径。

知识产权保护在亚洲国家的差异性

知识产权保护在亚洲国家的差异性

知识产权保护在亚洲国家的差异性亚洲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大陆之一,拥有众多的国家和文化。

在这个多元化的地区,知识产权保护的差异性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不同国家之间对知识产权的法律和政策有着各自的规定和实践,这导致了知识产权保护在亚洲国家之间的差异。

首先,亚洲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框架上存在差异。

一些国家,如日本和韩国,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这些国家的法律对于知识产权的定义、保护范围和权利人的权益都有明确的规定。

与此相反,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知识产权法律相对较弱,对于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

这种差异导致了亚洲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上的不平衡。

其次,亚洲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的执行力度上也存在差异。

一些国家对于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采取了严厉的打击措施,如中国和韩国加强了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然而,一些国家的执法机构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导致了侵权行为的频繁发生。

这种执行力度的差异使得亚洲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的实际效果上存在差异。

此外,亚洲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的文化认知上也存在差异。

一些亚洲国家的文化传统中存在着知识共享的观念,认为知识应该为大众所共享。

这种观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

相反,一些亚洲国家的文化传统中更加注重个人权益和创新激励,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态度更加积极。

这种文化认知上的差异也导致了亚洲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差异。

最后,亚洲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合作上存在差异。

一些国家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共同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标准。

然而,一些国家在国际合作方面存在一定的障碍,导致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差异。

这种国际合作上的差异也影响了亚洲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整体水平。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保护在亚洲国家的差异性主要体现在法律框架、执行力度、文化认知和国际合作等方面。

这些差异导致了亚洲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不平衡,也给亚洲国家之间的经济发展和创新能力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全球化趋势与挑战

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全球化趋势与挑战

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全球化趋势与挑战摘要在全球化的背景下,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成为重要的议题。

随着国际贸易的增加和科技的进步,知识产权的价值也日益显著。

然而,全球化趋势也带来了许多挑战,如跨国合作与合规问题。

本文将探讨全球化对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影响,并提出应对挑战的策略。

第一部分全球化对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影响1. 全球市场的扩大随着全球市场的扩大,知识产权的价值也相应增加。

企业需要寻求全球范围的知识产权保护,以保护其创新成果和竞争优势。

2. 跨国技术交流的增加全球化带来的技术交流增加了知识产权的流动性。

企业需要更加重视知识产权保护,防止技术窃取和侵权行为。

3. 法律和政策的差异不同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法律和政策存在差异。

企业需要了解并遵守各国的法律和政策,以确保知识产权的合法保护。

第二部分全球化趋势带来的挑战1. 跨国合作问题在全球化背景下,企业从事跨国合作的机会增加。

然而,跨国合作也意味着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难度增加。

企业需要制定合适的合作协议和知识产权保护策略,以减少风险。

2. 知识产权侵权的难度全球化带来了知识产权侵权的新形式和难度。

网络和数字化技术的发展使得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更容易发生。

企业需要采取措施,如加强网络安全和反盗版技术,以保护知识产权。

3. 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成本全球范围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成本较高。

企业需要评估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成本与收益,并制定合理的投资策略。

第三部分应对挑战的策略1. 加强国际合作国际合作是应对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挑战的重要策略。

企业可以通过参与国际组织和协议,分享经验和资源,以及制定共同的标准和规则,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效果。

2. 构建全球知识产权网络企业可以通过建立全球知识产权网络,与其他企业、研究机构和政府部门进行合作和信息交流。

这样可以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共同应对挑战。

3. 采用技术手段强化保护企业可以利用技术手段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如加密技术、数字水印和追溯系统等。

浅谈知识产权全球化及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法律的思考

浅谈知识产权全球化及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法律的思考

浅谈知识产权全球化及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法律的思考在当今全球化的时代,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了推动经济增长、促进创新发展和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关键因素。

随着科技的飞速进步和国际贸易的日益频繁,知识产权的全球化趋势愈发明显。

在这一背景下,我国作为世界经济的重要参与者,需要不断完善自身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以适应国际形势的变化和国内创新发展的需求。

知识产权全球化意味着知识和技术在全球范围内的快速传播和交流。

在这个过程中,跨国公司凭借其强大的技术实力和知识产权优势,在全球市场上占据了主导地位。

例如,苹果、微软等科技巨头通过专利和商标的保护,确保其产品在全球范围内的独家销售权,从而获取了巨额利润。

同时,知识产权全球化也促进了国际间的技术合作和创新资源的整合。

各国企业和研究机构通过合作研发、专利交叉许可等方式,共同推动技术进步。

然而,知识产权全球化也带来了一系列的挑战。

首先,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上存在着巨大的差距。

发达国家凭借其先进的技术和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往往能够在国际竞争中占据优势,而发展中国家则可能因为知识产权保护不足而面临技术引进困难、创新动力不足等问题。

其次,知识产权的滥用问题也日益突出。

一些跨国公司通过恶意诉讼、专利垄断等手段,限制了市场竞争,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此外,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变得更加隐蔽和难以监管,给知识产权的保护带来了新的难题。

在这种形势下,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虽然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例如,在专利审查质量、知识产权执法力度、法律体系的协调性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为了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

首先,要加强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顶层设计。

根据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最新趋势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制定具有前瞻性和科学性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同时,要注重法律体系的协调性和统一性,避免出现法律冲突和漏洞。

知识产权制度与国家利益、国家安全的关系及对策

知识产权制度与国家利益、国家安全的关系及对策

知识产权制度与国家利益、国家安全的关系及对策随着全球化进程加速,知识产权已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核心资源,同时也直接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安全。

那么,如何保护知识产权与国家利益、国家安全相结合,应该如何采取对策呢?一、知识产权制度与国家利益的关系1.促进经济发展:知识产权制度能够保护知识产权,推动创新,提高品质,促进创新经济的发展。

2.提高竞争优势:知识产权的保护能够降低竞争风险,提高福利水平,让企业更加优势。

3.保护国家利益:知识产权的保护能够保护国家技术和经济发展利益,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

二、知识产权制度与国家安全的关系1.技术秘密:知识产权的侵犯,造成技术秘密流失,对国家安全带来潜在威胁。

2.贸易战:知识产权在贸易战中具有重要地位。

保护技术产权是保护国家安全的关键。

3.反恐:知识产权制度的改进,能更为有效地保护反恐工作,确保国家安全。

三、保护知识产权的对策1.加强立法:加强知识产权立法,完善法规体系,推出更为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2.完善监管:加强知识产权监管,增强各种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对恶意侵犯者加大打击力度。

3.加强宣传:加强公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各方责任意识,增强公众对知识产权的尊重。

4.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体系,加强国际合作交流,减少侵权行为,保障国家利益和安全。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制度与国家利益、国家安全密不可分,保护知识产权是确保国家利益和安全的关键所在。

加强立法、完善监管、加强宣传、加强国际合作等一系列措施的实施,可以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国家可持续发展。

知识产权中的博弈分析

知识产权中的博弈分析

管理菇制度
对第 i 个企业来说 , 对手行 动的平均 M ∈R, 即局 中 人 1不 维 权 对
结果 仅 依 赖 三 个 因素 : 它 选 择 的战 略 、 对 自 己 的 影 响 也 可 能 是 正 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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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常委会
预算管理委员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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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自我觉醒, 尤其在中国的公立高校, 自发
二二[
财务处 ( 部)


有许多高校对预算指标采 考核制度萌芽的可能性不大。 制总额, 而不下达明细, 都是不 主要参考文献: 妥的。高校财务应运用财务软 [】 1张琦, 张娟, 程晓佳. 我国政府预算会计 系
二 、 弈 分 析 博
/ I H  ̄ J 9 vJ J
……. 战 鬻有差权 一 略 产识 . 知无保 : : 、 识知 权产
下, 既对部门预算负责, 也对校内责任预算负 则将不能博采众长, 更不能实现精细化; 而群 管理 , 才会事半功倍 。当前的预算绩效考核指
责, 重要性不言而喻 。 一般来说, 内预算应具 众的监督效果取决于财务预算的公开与透明 标体系的设立有一个认识误区: 校 大多数研究文
管理 制度
知识产权 中的博 弈分析
口文 / 珊 珊 马
( 河北经贸大学 2 1 0 0级经济研 究所 河北 ・ 石家庄 )
[ 提要] 知识产权 对于一个 国家产
业长远的 发展起 着至 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

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内外比较研究

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内外比较研究

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内外比较研究在当今全球化的时代,知识产权保护成为了各国政府和企业高度关注的问题。

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促进创新、保护创意和推动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不同国家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程度和方式存在着差异。

本文将对国内外知识产权保护的比较进行研究,探讨其差异原因以及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一、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和创新过程中所产生的知识成果的法律保护。

它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工业设计和商业秘密等多个方面。

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在于激励创新和创造,促进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

通过保护知识产权,创新者和创造者能够获得合理的回报,鼓励他们继续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创新活动。

同时,知识产权的保护也有助于提高技术和产品的质量,促进市场竞争,推动经济的繁荣。

二、国内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在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逐渐增强,法律法规也不断完善。

然而,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制度还不够健全,相关法律的修订和完善需要进一步加强。

其次,知识产权侵权现象普遍存在,打击力度不够强,司法保护的效果有待提高。

再次,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和教育工作还不够到位,公众对于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和保护方式的认知度较低。

三、国外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在发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程度相对较高。

美国、欧盟等国家拥有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强大的执法机构,对于侵权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这些国家注重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教育和宣传工作,提高了公众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

同时,发达国家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也体现在其国际合作中,积极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全球议程的一部分。

四、国内外知识产权保护差异的原因国内外知识产权保护差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的差异是影响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因素。

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历史悠久,法律制度相对完善,法律文化也更加成熟。

其次,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的差异也影响了知识产权保护的程度。

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内外比较研究

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内外比较研究
处罚力度
国内对侵犯知识产权的处罚力度逐渐加强,而国际处罚则因各国法律 差异而异。
司法保护比较
司法程序
司法协作
国内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程序相对完善 ,包括民事、行政和刑事程序,而国 际司法保护则需要通过国际诉讼或仲 裁解决争议。
国内法院之间协作较为紧密,而国际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则需要各国法院之 间的合作和协调。
01
国内研究现状
近年来,国内学者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开展了大量研究,涉及知识产权
法律制度、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创新等方面。
02
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学者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研究历史悠久,成果丰硕。主要涉及知
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法律、知识产权经济等方面。
03
国内外研究比较
国内外研究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均取得了显著成果,但研究重点和方法
我国积极发挥社会各界在知识产 权保护中的作用,包括行业协会
、中介机构、媒体等。
社会监督机制
我国建立了知识产权侵权举报奖励 制度、信用惩戒制度等社会监督机 制,鼓励公众参与知识产权保护。
社会监督效果
社会监督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发挥了 重要作用,有效遏制了侵权行为的 发生和蔓延。
Part
03
知识产权保护国际现状
审判标准
国内审判标准逐渐与国际接轨,注重 保护创新成果和市场竞争秩序,而国 际审判标准则更加关注公平、公正和 合理。
社会监督比较
社会意识
国内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逐渐提高,但仍需加强普及和宣传,而国 际社会普遍重视知识产权保护。
社会监督机构
国内设立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等机构,为权利人提供维权帮助 ,而国际社会则通过非政府组织和民间机构进行监督。
双边和多边合作

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基本原则

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基本原则

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基本原则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基本原则引言在当今全球化的时代,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促进创新和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在国际交流和贸易中的作用变得越来越突出。

为了有效保护知识产权,国际社会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与规则,并建立了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

本文将介绍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基本原则。

1. 博弈理论原则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制度是在不同国家之间进行博弈的结果。

在这个博弈中,各国的利益和立场可能存在差异。

因此,博弈理论原则成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

根据博弈理论原则,各国应根据自身的利益来制定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并在各种协商和谈判中寻求自身的最大利益。

此外,博弈理论还提倡各国进行合作,以达到共赢的结果。

2. 平等原则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另一个基本原则是平等原则。

根据平等原则,各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应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这意味着无论国家的经济实力和科技水平如何,所有国家都应受到公平和平等对待。

平等原则还包括了相互尊重国家的知识产权制度和国内法律的原则。

3. 移动性原则知识产权在国际交流中的移动性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重要问题。

移动性原则强调,在涉及国际交流和贸易的情况下,知识产权应得到有效保护,并能够在国际上得到自由移动。

根据移动性原则,各国应通过合理的措施来保障知识产权的移动性,鼓励创新和技术的跨国流动。

4. 优先原则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另一个基本原则是优先原则。

根据优先原则,当涉及到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时,应首先考虑原始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利益。

这意味着,在不同国家之间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原始知识产权所有者应享有较高的权益和保护。

5. 合作原则知识产权保护涉及到多个国家之间的合作与协调。

合作原则成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强调国际社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合作与协调。

各国应加强信息共享,加强合作机制的建立,并共同解决知识产权保护中的问题和挑战。

知识产权制度国际化弊大于利辩论

知识产权制度国际化弊大于利辩论

谢谢主席,开宗明义。

知识产权制度是指已签订知识产权制度国际保护条约为基础,为解决知识产权纠纷而制定的标准,发展中国家指与发达国家相对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相对较低的国家,主要包括除南非外的非洲国家,除日本外的亚洲国家和拉丁美洲国家。

判断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的标准是:知识产权制度国际化是否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与科技创新,从而缩小与发达国家间的差距。

我们以此标准是基于知识产权制度已经国际化的现状,发展中国家需要不断追赶发达国家,减小贫富差距,实现全球范围内的共同富裕。

我方认为知识产权制度国际化弊大于利,理由有二。

首先,它会使发展中国家资金大量流失,拉大和发达国家间的经济差距。

据调查,发展中国家每年都需花费巨额资金购进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而一些发展中国家甚至没有足够的资金购买知识产权,致使其相关产业难以发展。

而发达国家已在某些领域达到了垄断水平,发展中国家若想在此领域有所发展,必须源源不断的购买相关技术,进而使资本持续流入发达国家。

其次,它会使发展中国家科研创新处于不利地位。

对于一些经济水平相对较低的发展中国家,由于资金匮乏,其原本可用于科技创新的经费就较少,而在知识产权制度国际化之后,这些国家要支付高额的专利使用费用,加剧了资金的负担,使其科技创新更加举步维艰。

而对于有能力购买知识产权的发展中国家,由于直接购买发达国家成熟技术的经济、人力成本较自主研发更低,使得发展中国家易形成对发达国家技术的依赖,进而本国创新产业难易的到长足发展。

我方承认,知识产权制度国家化在某些方面确实给发展中国家带来了一些益处,但是基于发展中国家的现状,它的确是弊大于利。

一方面,生硬的法律移植和。

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缺乏足够的知识产权人才。

知识产权保护的负面效应与发展中国家的回应性政策研究

知识产权保护的负面效应与发展中国家的回应性政策研究

知识产权保护的负面效应与发展中国家的回应性政策研究*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陈宇峰曲亮摘要:文章立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负面效应,探究知识产权保护的中观基础,指出产业结构是决定知识产权保护效应的决定力量,有力地解释了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下知识产权保护体现不同效应的原因,并从制度层面和产业层面指出了发展中国家的回应性策略。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负面效应;产业结构;回应政策一、文献回顾对于知识产权的研究,国内外主要沿袭了两个不同的分析框架:基于法理研究的法学研究框架,以及基于制度研究的经济学研究框架。

前者注重知识产权法的立法原则、法律框架以及条款设定(贝勒斯,1987;杨荣浩、刘剑文,1999;刘春茂,2002),其研究结果表现为体现不同组织意志的惯例式原则(TRIPS,1995;ARL,2001;NHA,2002①)。

从这种意义上讲,知识产权立法体现为社会需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研究,对于激励知识产权所有者继续创新的积极性和促进知识的生产、传播与进一步推动社会的整体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这已成为各国的共识。

但是知识产权保护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是一种供需均衡的体现(波斯纳,1992),在不同的制度选择背景下,知识产权保护就会体现出不同的作用,而不仅仅表现为正效应(凯奇,2000②;张维迎,2002;刘华,2004)。

于是经济学的分析框架开始崭露头角,众学者关注的焦点集中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效率衡量,力图采用经济学的微观模型解释知识产权保护的边界(施瓦茨,1974;刘茂林,1996;彭汉英,2000;吕薇,2004,邹薇,2004)。

事实上,上述两种不同的知识产权保护分析框架回到了经济学效率和公平的本源之争上,尽管各有建树,但往往都是从个体的微观行为展开分析,这对于解决当前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分化趋势就显得较为薄弱。

本文正是立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负面效应,通过探究知识产权保护的中观基础,指出产业结构是决定知识产权保护效应的决定力量,有力地解释了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下知识产权保护体现不同效应的原因,并从制度层面和产业层面指出了发展中国家的回应性策略。

浅谈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存在的问题、原因对策分析

浅谈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存在的问题、原因对策分析

浅谈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存在的问题、原因对策分析1.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1)产权保护意识不强中小企业缺乏足够的知识产权意识,很多创新成果不能在第一时间产权化,企业缺乏知识产权管理思想和意识,尤其是知识产权战略管理意识,给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带来了不少困难。

1)中小企业对技术创新成果的产权化意识不强。

由此导致了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数量不多,自主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并造成了企业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流失。

2)企业缺乏知识产权管理思想和意识,特别是知识产权战略管理意识。

它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实施当成一项额外的“成本支出”,如申请费、维护费、调查费、专家费、保护费用等,没有建立独立的知识资本制度,没有为知识产权管理提供专门的经费,致使其知识产权管理流于形式。

(2)产权管理体系不健全。

大部分的中小企业,没有建立起良好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存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缺失、管理制度匮乏、知识产权管理人才缺乏、研发资金投入不足、重开发引进而轻吸收引进等方面的问题。

1)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缺失,管理制度匮乏。

2)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才缺乏。

这是莱芜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薄弱的主要因素之一。

3)研发资金投入不足。

4)缺乏有效的知识产权激励机制。

5)重开发引进,轻消化吸收。

在技术方面,大多数中小企业只注重技术开发引进而轻视消化吸收,缺乏技术开发引进的后期跟进工作,技术消化吸收经费明显匮乏。

2.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存在的原因分析2.1企业行为方面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企业行为方面存在的问题,即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行为方式及结果。

例如,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缺少主动性,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缺少战略等。

在发达国家,知识产权的管理受到极大重视,视为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

为什么我国的企业却不大重视呢?原因之一是过去体制的惯性影响。

我国过去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成果管理体制,转向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制的时间较短,人们还受过去成果管理体制的惯性影响,从而对知识产权管理缺乏了解和认识,取得的研究成果往往不是申请知识产权保护,而是以发表论文等方式处理。

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比较研究

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比较研究

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比较研究第一章:引言随着全球化的进程不断推进,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比较研究,不仅能够了解不同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情况,更能够促进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合作和发展。

本文将围绕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比较研究展开探讨。

第二章:理论基础2.1 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或发明过程中所获得的财产权利,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工业设计、地理标志等。

知识产权是创新经济的核心,是创新活动中的重要要素之一。

2.2 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知识产权保护能够鼓励创新和发明,增强创新经济的竞争力;能够鼓励国际贸易和技术交流;能够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2.3 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法律框架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框架由国际条约、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构成。

其中比较重要的大型国际条约包括《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里斯本协定》等。

第三章: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比较研究不同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制度存在差异,下面将分别从专利保护、商标保护、著作权保护、地理标志保护、可租赁数字物品保护等方面展开比较研究。

3.1 专利保护美国是世界上获得专利数量最多的国家,其法律制度偏重于客观技术标准,发明人所提出的专利需符合一定的创新和非明显性标准。

欧洲和日本相对较为严格,其法律制度偏重于主观思想的发现和创意。

中国则较为注重实用性和新颖性。

3.2 商标保护美国的商标法比较宽松,商标注册时只需证明商标在本地区使用,且满足商业交易的需求。

欧洲和日本则相对更为严格,要求商标在本地区使用并注册之前进行实质性审查。

中国的商标法则从加强商标注册审核开始,注重打击商标侵权。

3.3 著作权保护在著作权保护方面,欧美国家的法律较为成熟,问题相对较少。

亚洲和非洲国家由于历史文化背景的差异,著作权保护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3.4 地理标志保护地理标志保护是指对某一产品,基于其地理区域的或者由于该地区所拥有的特定制造技术和传统,对其生产制造和质量的监督和保护。

国际关系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国际关系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国际关系中的知识产权问题随着全球化的进程不断加快,知识产权问题在国际关系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知识产权是一个国家或组织对其创造的知识、发明和创意所享有的专有权。

然而,在国际贸易、技术转移和投资等活动中,知识产权问题往往成为阻碍国际合作和交流的障碍。

本文将探讨国际关系中的知识产权问题及其影响,并提出一些可能的解决方案。

一、知识产权问题的背景和现状知识产权问题涉及多个方面,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

在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问题通常表现为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侵权行为和知识产权纠纷等。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企业的竞争力,还可能破坏国际间的信任和合作。

目前,一些发达国家通过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和技术标准,在某些领域形成技术垄断,限制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此外,跨国公司通过知识产权战略进行市场扩张和利润获取,可能对发展中国家的民族产业造成冲击。

二、知识产权问题对国际关系的影响知识产权问题对国际关系的影响是多方面的。

首先,它破坏了国际贸易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导致市场的不稳定和不公平竞争。

其次,它阻碍了技术转移和合作,限制了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此外,知识产权问题还可能引发政治和外交冲突,破坏国际间的信任和合作。

三、解决方案为了解决知识产权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关键。

各国应加强知识产权立法和执法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标准和水平。

此外,各国还应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共同打击侵权行为和跨国公司的侵权行为。

其次,建立公平的知识产权贸易规则和机制是必要的。

各国应共同制定公平、透明、可执行的知识产权贸易规则,确保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此外,各国还应加强技术转移和合作,共同推动技术创新和发展。

最后,发展中国家的民族产业应加强自主创新和技术研发能力,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同时,跨国公司也应尊重发展中国家的知识产权权益,遵守国际规则和标准,避免滥用知识产权进行不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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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制度异化的国家博弈浅析知识产权边界范围和权利内容的不断扩张,对私人利益过度追求而导致“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大量产生,都表明知识产权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激励创新、维护公平竞争和增进社会福利的目标,知识产权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发生“异化”在国际知识产权制度体系中,由于存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博弈力量的不平衡,更容易导致知识产权制度在国际范围内被“异化”,继而将“异化”导入个体的国家,尤其当创新已经成为新一轮经济增长的驱动力,发达国家更是希望通过主导国际知识产权规则来维护其政治经济利益,这将加深知识产权制度的异化程度。

但是,世界格局正在发生变化。

伴随着新兴经济体国家的崛起,中国已逐渐成长为一个具有相当政治经济地位的大国,必须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加入国际知识产权体系构建过程中,由被动应对到主动出击,参与和引导制定符合中国利益的知识产权新规则。

关键词:知识产权制度异化博弈一项制度的产生,必然来源于社会现实要求,又最终服务于社会现实的需要。

当现实情况发生变化,该制度也必然要作相应调整,以使变化后的制度适应于新的现实,甚或要巩固和强化新的现实。

表面上的制度变革其实质是利益格局的调整,最终需要通过相关利益主体的博弈重新达到新的暂稳定状态。

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过程,从国际层面看,就是作为国际关系主体的各个国家不断进行博弈的过程。

虽然这种博弈所遵循的政治伦理之一是公平,但真正公平的实现却至少依赖于两个方面,即规则本身的公平和主体力量的对等。

“两个同样具有高度文化的国家,要在彼此自由竞争下双方共同有利,只有当两者在工业发展上处于大体相等的地位时,才能实现”。

[1]仅仅规则的公平、权利的平等还远远不能带来最终结果的公平。

导致知识产权制度异化的原因多种多样,包括知识产权权利人对个体利益的追逐,跨国企业扩展市场和形成技术垄断的需要等。

但从国际层面看,引起知识产权制度异化的最核心原因还是国家发展的利益需求与国家间实力的不平衡。

发达国家不断提高国际知识产权标准,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问题上分歧日益扩大就是不同需求导致的不同反应。

但即使认识到这一点,困难的地方在于,我国的经济已经与世界市场紧密相连,技术的发展已经成为培养和提升国家实力最重要的手段。

当知识产权与市场开放、技术创新联系在一起,对于我们而言,似乎就只剩下唯一的选择。

而我们更需要做的,是在这唯一的选择中如何寻找到一条适合的道路,去维护我国国家利益。

本文在阐述知识产权制度异化的内在本质与外在表现的基础上,试图站在国际视角,从国家博弈的角度去分析知识产权制度异化的原因,并以泛太平战略经济伙伴协定(TPP)为例简单剖析。

在此基础上,尝试提出我国应对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异化的策略。

一、知识产权制度异化(一)知识产权制度异化的本质异化的概念源自于西方哲学,[2]作为一个哲学概念,它用来说明主体与客体的一种关系:即主体活动的结果创造出的客体,离开主体而独立,又与主体相对立而且主要是对立,反过来缚甚至压抑主体。

[3]知识产权制度建立的最初目的是激励创新、维护公平竞争和增进社会福利。

知识产权制度从源起到现今的演进过程中,并没有按照预期目的稳定而渐进地发展,随着技术的迅猛发展,全球化的加强,发达国家为实现利益的最大化,知识产权被各国政策愈加强制干预,知识产权的内涵与外延不断扩张、权利人对垄断利益任意滥用,致使知识产权已逐渐呈现异化的态势,最终导致知识产权制度被异化的力量所奴役,成为“异化”的制度。

从“异化”的哲学含义上来讲,这种异化的知识产权制度不再维护公平和促进创新与技术进步,而是反过来束缚、限制甚至压抑着知识产权的弱势主体。

例如,药品专利给发达国家药商带来的是巨大经济利益,给发展中国家人们带来的却是噩梦,在南非,由于治疗艾滋病药品的15种中有11种受专利保护,而这些专利药品的价格非常高,大多数南非人无力购买,仿制药又受到限制,患者只能等待死亡,知识产权制度中专利权对药品的保护己构成对人类健康的威胁。

[4]知识产权制度异化的本质是制度本身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其激励创新、维护公平竞争和增进社会福利的根本目标,产生了与立法目标背道而驰的后果。

(二)知识产权制度异化的外在表征知识产权制度的异化可以通过一系列现象表征,如知识产权的非理性扩张、知识产权的滥用行为等。

知识产权是处于动态发展中的概念,随着经济、科技、社会的全球化发展,在发达国家和跨国公司的利益推动下,知识产权无论从权利内容上还是运行模式上都呈现出非理性扩张趋势。

如着作权法的最早保护范围主要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后来逐渐扩展到产品设计图、工程设计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再后来扩展到计算机软件的保护,而这些内容与科学、文学、艺术作品的内涵相差甚远。

又如,早期专利保护很少涉及生物技术、遗传基因技术等领域,但这些技术近些年已经纳入一些国家的专利法,也逐渐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所公认的知识产权保护对象。

[5]与此同时,随着知识产权权利范围的不断扩张,知识产权所代表的私人利益也不断扩张,对私人利益的过度追逐产生了一系列知识产权滥用行为,如不断延长版权保护期限、设置知识产权障碍、利用知识产权形成垄断、限制商业竞争和技术传播等。

[6]不论是知识产权边界的过分扩大,还是“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大量产生,透过这些表象都反映出知识产权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其激励创新、维护公平竞争和增进社会福利的根本目标,产生了与立法目标背道而驰的后果,即知识产权制度发生了“异化”。

二、知识产权制度“异化”的根本原因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产生不同于一国内部制度的产生,它是国家间博弈的结果。

如果世界各国发展程度是均衡的,并且存在知识产权的优势互补或者替代,那么,在这种利益均衡条件下各国博弈产生的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就能体现不同国家的利益需求,维护各国间的公平发展。

而实际情况是,在国际规则的制定过程中,体现的是国家力量的角逐,并不意味着每个国家都具有话语权。

[7]在知识经济时代,发达国家汇聚了当今世界绝大部分核心知识产权,通过知识产权制度追逐经济利益,最终实现自己的世界经济霸权和政治霸权。

为了能够在世界经济中维护和扩大自己的财富,发达国家更倾向于制定有更多国家可以遵守的规则。

当前美日欧等世界主要的知识产权大国已相继联合起来,以“知识产权是私权,神圣不可侵犯”为由,控制了国际知识产权领域的规则和标准的制定。

在这种背景下发展起来的国际知识产权制度是发达国家根据本国经济发展和综合利益做出的有选择性的制度安排,更多地反映了发达国家的利益要求。

发展中国家由于缺乏技术知识或资源,在现行国际知识产权体系中往往只能尽其义务,无法提出或者制定符合自己国家利益的知识产权规则,很难利用现有知识产权制度实现自身创新发展和社会进步。

这不仅会导致国家间利益进一步失衡,还会通过传导进入一国内部影响其公共利益保护的平衡。

如,发达国家一手炮制的药品专利权已经成为支配和控制发展中国家病人生命的工具。

[8]国家间博弈力量的不平衡产生“异化”的国际知识产权制度规则。

三、发达国家继续推动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异化的趋势(一)知识产权成为发达国家竞争的利器在一国范围内,知识产权制度的异化很容易通过立法的修订得到修正,而在国际环境中则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9]近年来,美国商务部及其专利商标局为推进经济发展、激励创新和繁荣新兴产业,不断在全球范围内力提高标准的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将知识产权作为国际竞争的利器。

《知识产权与美国经济:产业聚焦》报告进一步表明,美国政府的重心已转移到如何促进经济发展与繁荣上,并且认为知识产权对国家经济、就业率和出口额有重大影响,报告反复重申美国将继续加强本土和国外的知识产权保护,推行全球知识产权保护框架的坚定立场。

[10]21世纪以后,日本为了促进技术创新与经济发展的全球化进程,让新的知识产权制度同步于高速发展的技术,不断根据其经济和科技发展速度调整国家知识产权策略。

除了颁布《知识产权基本法》和《日本知识产权战略大纲》,每年制定《日本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还积极推动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变革,以期为日本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国际市场环境。

欧盟国家也一直将知识产权作为重要的国际话语权,努力维护和平衡其在世界经济贸易、技术交流合作中的利益和优势。

在欧盟制定的“2020战略”中,创新被视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创造就业的重要支柱,技术变革给知识产权保护带来新的要求和挑战,欧盟和成员国有关知识产权的规定也必然要适应这种新变化。

(二)发达国家推动知识产权制度异化向区域范围扩展在国际层面,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利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维护其全球创新优势,他们凭借知识产权先发优势,积极推动知识产权规则的国际扩展。

随着加WIPO的发展中国家日益增多,发展中国家在WIPO的地位逐渐提升,影响力不断加大,发达国家便逐步将新的知识产权条约转移到另外更多的谈判平台,在《TRIPS协定》签署之后,发达国家仍然通过区域、多双边和单边等途径全面追求知识产权保护和实施的高标准,利用知识产权达到更高的利益目标。

对于发达国家,知识产权制度及其实施是万变不离其国家政治经济利益之根本的,其知识产权保护与实施的水平将随着医药、软件、音像、化学及其他产业的技术进步而水涨船高。

他们将知识产权作为国际竞争的工具和新的贸易壁垒,在国际上打着公平的旗号滥用知识产权,甚至将权利人利益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束缚、限制和压抑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的发展,推动知识产权制度“异化”在国际范围不断扩展。

(三)异化的TPP知识产权规则近年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主导的“泛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协定”(TPP)谈判,可以被认为又是一次力量悬殊的利益不平衡的博弈实践。

原本经济规模和影响力相当的几个小经济体间的多边自由贸易协定,在美国、日本等加入之后,各国实力悬殊巨大,使《TPP协定》谈判演变成少数知识产权强国掌握整个谈判主导权,导致《TPP协定》中知识产权规则体现大国、强国利益,对知识产权保护规定进一步加强:1.专利保护范围进一步扩大,如《TPP协定》规定过程发明,可以授予专利,对动物和植物发明以及对于人类或者动物的诊断、治疗和外科手术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等;2.版权保护期限要求延长,如《TPP协定》第4条规定了作品(包括摄影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制品的保护期限,明显高于《伯尔尼公约》规定k;3.加强知识产权执法规定,如TPP规定了知识产权执行信息的公开要求等。

《TPP协定》的签订将使知识产权制度在亚太地区进一步“异化”。

《TPP协定》中的知识产权条款将知识产权强保护在区域范围内进一步拓展,《TPP协定》谈判参与国家除了美日之外,其他国家为亚太地区一些小规模经济体,无法与美日等发达国家处于平等的谈判地位,《TPP协定》中知识产权条款更多代表美日等发达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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