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与雇佣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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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与雇佣的区别

承揽与雇佣的区别

承揽与雇佣的区别
承揽与雇佣是在商务合作中常见的两种合作形式,它们之间有以下主要区别:
1. 合作主体:承揽一般是指一个独立的个人或者公司承担某项工作或任务,独立完成并向委托方交付成果;而雇佣则是指一方(雇主)与另一方(员工)签订合同,雇佣员工为雇主提供特定服务。

2. 合作性质:承揽是一种外包形式,委托方将具体任务或工作外包给承揽方,承揽方独立完成任务,与委托方之间通常没有劳动关系;而雇佣是一种雇主与员工之间的雇佣关系,员工按照雇主的指示进行工作。

3. 责任分担:在承揽关系中,承揽方通常承担完成工作的责任,并对成果质量负责;而在雇佣关系中,雇主对员工的工作结果负有主要责任,员工只需要按照雇主的要求进行工作即可。

4. 报酬形式:承揽的报酬通常是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次性支付或者按照完成进度支付;而雇佣的报酬通常是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周期进行支付,如每月、每周或每小时支付工资。

总的来说,承揽是一种临时性的、相对独立的合作形式,双方关系相对简单;而雇佣是一种更稳定的合作形式,涉及到更多的劳动法律法规和员工福利等问题。

搬货`上下车`运沙等是承揽还是雇佣案例

搬货`上下车`运沙等是承揽还是雇佣案例

搬货`上下车`运沙等是承揽还是雇佣案例摘要:一、案例背景1.搬货、上下车、运沙等工作的具体情况2.承揽与雇佣的定义及区别二、案例分析1.承揽与雇佣的区分标准2.案例中各方角色的认定3.案例的判决结果及理由三、案例启示1.对承揽与雇佣关系的明确认识2.避免纠纷的措施和建议正文:一、案例背景在我国,搬货、上下车、运沙等工作在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见。

这些工作的性质有时难以界定是承揽还是雇佣。

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个案例,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承揽与雇佣的定义及区别。

二、案例分析1.承揽与雇佣的区分标准承揽关系是指一方按另一方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另一方,另一方按约定支付报酬的关系。

而雇佣关系是指雇主按约定向雇员支付工资,雇员在雇主的指挥下提供劳动的关系。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工作的完成以及报酬的支付方式。

在本案例中,一方主张是承揽关系,因为工作是按照对方的要求完成,报酬也是按照工作量计算。

而另一方则认为是雇佣关系,因为工作是在对方的指挥下进行,且报酬是按月支付。

2.案例中各方角色的认定在本案例中,需要认定的是工作完成方和支付报酬方。

根据承揽与雇佣的区分标准,我们可以分析案例具体情况,判断是承揽还是雇佣关系。

3.案例的判决结果及理由经过审理,法院最终认定本案为承揽关系。

主要理由是工作是按照双方约定的要求完成,报酬也是按照工作量计算。

同时,在工作过程中,完成方有一定的自主权,而非完全受对方指挥。

三、案例启示1.对承揽与雇佣关系的明确认识对于从事搬货、上下车、运沙等工作的人员,应当明确自己与对方之间的关系,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避免纠纷的措施和建议为了避免承揽与雇佣关系的纠纷,建议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完成标准、报酬支付方式等事项。

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案例

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案例

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案例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是商业和劳动法中常见的两种合同关系。

虽然它们都涉及一方在一定条件下提供劳动或服务,但它们之间存在着一些很大的区别。

在本文中,我们将对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进行详细的分析和对比,通过案例来展现它们的不同之处。

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承揽关系和雇佣关系的概念。

承揽关系是指一方(承揽人)为他人提供劳务或服务,并按双方协议的约定获得报酬的一种合同关系。

而雇佣关系是指雇主支付工资,雇工提供劳动和技能的合同关系。

两者区别主要在于报酬的支付方式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接下来,我们将通过两个案例来进一步理解承揽关系和雇佣关系的不同之处。

案例一:小明是一名自由职业者,他有一家小型设计公司,并且经常接受客户委托进行设计工作。

一天,他接到了一位客户的委托,要求他设计一张宣传海报并交付原稿。

双方商定了设计费用和交付时间,并签订了设计合同。

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小明如期完成了设计工作,并将原稿交付给了客户。

客户对他的工作非常满意,于是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了设计费用。

在这个案例中,小明和客户之间建立的是承揽关系。

因为小明是按照客户的要求进行设计工作,并按照双方协议获得了报酬。

案例二:小红是一家公司的雇员,她在公司担任市场部的销售代表。

公司向她提供了工作场所、工作设备和基本的社会保障,另外,公司还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她的工资。

小红在公司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并且要按照公司的要求完成销售任务。

在这个案例中,小红与公司之间建立的是雇佣关系。

因为公司作为雇主支付小红工资,而小红在公司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公司的管理和指导。

通过以上两个案例,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承揽关系和雇佣关系的不同之处。

在承揽关系中,承揽人为他人提供劳务或服务,并按照双方协议获得报酬;而在雇佣关系中,雇主支付工资,雇员提供劳动和技能,并且在工作期间受雇主的指导和管理。

除了在合同关系上的不同之外,承揽关系和雇佣关系在法律上也存在着一些不同的规定。

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案例

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案例

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案例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案例1. 引言在商业和法律领域中,承揽关系和雇佣关系是常见的合作方式。

它们在性质、权责、法律义务等方面有所不同,但都是为了实现特定目标而建立起来的合作关系。

本文将就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进行全面评估,并通过案例分析来更好地理解这两种关系。

2. 承揽关系承揽关系是指委托方将一项具体任务交由承揽方完成,承揽方按约定报酬对任务进行承担和完成的一种合作关系。

这种关系在实践中有广泛应用,尤其在建筑、IT、设计等行业得以深入发展。

案例分析:某公司需要设计一个新的企业标志,于是雇佣了设计师A进行承揽。

公司与设计师A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了设计师A应完成的工作、报酬、期限等具体事项。

在约定的时间内,设计师A按照公司的要求完成了标志设计。

在这个案例中,公司是承揽方,设计师A是承揽者。

双方通过合同明确了设计工作的目标、范围和约束条件。

3. 雇佣关系雇佣关系是指雇主与雇员之间的聘用关系。

雇主通过雇佣关系以一定报酬向雇员提供工作机会,雇员则按照雇主的要求和指示完成工作任务。

案例分析:某公司需要增加销售人员来推广其产品,并于一次面试后决定雇佣销售人员B。

公司与销售人员B签订了劳动合同,明确了工资、工作职责、工作时间等事项。

销售人员B将自己的时间和努力投入到公司的销售事务中,按照公司的要求积极推广产品,从而实现双方的共同目标。

在这个案例中,公司是雇主,销售人员B是雇员。

双方通过劳动合同确立了雇佣关系,明确了双方的权责和权益。

4. 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尽管承揽关系和雇佣关系都是合作方式,但在性质和法律义务方面存在差异。

承揽关系更关注于完成具体任务,承揽者在工作中保持一定的独立性,可以自主安排具体工作过程和方法。

而雇佣关系则强调雇员对雇主的经济依赖和从属关系,雇员需要按照雇主的要求进行工作,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义务。

在法律上,承揽关系一般以合同为依据,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任务的范围、报酬和期限等,因此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承揽租赁雇佣三者的区别

承揽租赁雇佣三者的区别

承揽租赁雇佣三者的区别在商业活动中,承揽、租赁和雇佣是常见的合同形式。

虽然它们都是涉及到双方之间的商务关系,但是它们之间却有着很明显的区别。

本文将分别探讨承揽、租赁和雇佣三者之间的区别。

承揽承揽是指一方承诺完成某项工作或项目,并以此获得报酬。

在承揽合同中,承揽方通常是独立的个体或机构,具有完成特定工作的技能和能力。

承揽合同通常包括项目的具体要求、完成时间、报酬等内容。

承揽方在完成工作后可以向委托方提供发票和相关的服务证明。

租赁租赁是指一方向另一方提供使用权,并以此获得租金的一种合同形式。

在租赁合同中,租赁方通常提供有形或无形的资产给承租方使用,如房屋、汽车、设备等。

租赁合同通常包括租赁物品的使用期限、租金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租赁方在合同期限内享有使用物品的权利,而承租方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雇佣雇佣是指雇主雇佣劳动者提供劳动力,并支付工资的一种合同形式。

在雇佣合同中,雇主通常规定劳动者的工作职责、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等。

雇佣方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任务,而雇主需要按照合同支付工资。

三者区别在承揽、租赁和雇佣三者中,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双方的关系和责任。

承揽是独立的工作关系,承揽方具有独立承担责任和管理工作的能力;租赁是提供使用权的关系,租赁方享有物品的使用权,但不具有所有权;雇佣是雇主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雇主需要支付工资并监督劳动者的工作。

因此,在选择合同形式时,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合同类型。

总结承揽、租赁和雇佣是商业活动中常见的合同形式,每种合同形式都有其特点和适用范围。

通过了解承揽、租赁和雇佣三者之间的区别,可以更好地选择合适的合同形式,确保商务关系的顺利进行。

希望本文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承揽、租赁和雇佣三者之间的区别。

从一案看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之区分5篇

从一案看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之区分5篇

从一案看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之区分5篇篇1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是两种常见的劳动法律关系,虽然它们在实际操作中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是在法律上具有明显的区别。

以最近发生的一宗案例为例,我们来深入探讨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之间的区别。

案例背景:某公司与一位技术工程师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该工程师为公司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在合同生效后不久,公司突然解除了与该工程师的合同,并拒绝支付其工资。

在这一案例中,原告工程师起诉公司要求支付工资和相关赔偿金。

法庭审理过程中,出现了关于劳动关系性质的争议,即该合同是雇佣合同还是承揽合同。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雇佣合同和承揽合同的定义和特点。

雇佣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法律关系,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并享有指导、监督和管理权。

雇佣合同的特点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和劳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报酬,并对其进行指导和管理。

承揽合同是指独立个体或组织为实现特定目标与委托人订立的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特定工作的内容和报酬,但承揽人负有完成工作的义务,而委托人不能对其进行直接的指导和管理。

承揽合同的特点是承揽人为委托人提供特定的劳务,完成特定的工作,双方对工作内容和报酬有约定,但承揽人具有较大的独立性和自主权。

针对这一案例,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该合同的性质:1. 独立性和自主性:雇佣合同中用人单位有对劳动者的指导和管理权,而承揽合同中委托人不能对承揽人进行直接的管理和指导。

在该案例中,公司是否有权对工程师进行指导和监督是判断合同性质的关键点之一。

2. 劳动力和劳务提供方式:雇佣合同中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和劳务,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只是为委托人提供特定的劳务。

在该案例中,工程师提供的技术支持服务是为公司提供劳动力和劳务,还是仅仅是为公司提供特定的劳务需进一步审查。

3. 报酬支付方式:雇佣合同中劳动者一般是按照时薪或月薪等固定方式支付,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报酬一般是按照完成的工作量或者质量来支付。

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案例

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案例

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案例
案例1:承揽关系vs 雇佣关系
背景:小明是一位年轻的程序员,他正在考虑与一家科技公司合作。

案例说明:
1. 承揽关系: 小明与该科技公司签署了一个合同,作为一个独立承包商,他将按照合同的约定,为公司提供一定的服务。

他拥有自己的工作空间和工具,并且在完成工作的时间和方式上有较大的自由度。

小明负责管理自己的工作和收入,并对自己的利润和损失负责。

2. 雇佣关系: 小明与该科技公司签署了一份聘用合同,成为该公司的全职员工。

作为员工,他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和方式来完成工作,并接受公司的领导和监督。

小明享受公司提供的福利和保险,并且薪酬由公司直接支付。

承揽关系和雇佣关系的区别:
1. 管理自由度: 在承揽关系下,小明可以自由决定如何完成工作,而在雇佣关系下,小明需要按照公司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工作。

2.薪酬和税务: 在承揽关系下,小明的收入来自于与公司达成的合同金额,并且
他需要自行负责支付税收和其他费用。

在雇佣关系下,公司直接支付小明的薪水,并负责扣除税款和其他相关费用。

3. 福利和保险: 在承揽关系下,小明需要自行购买保险和福利计划。

在雇佣关系下,公司通常会为员工提供福利和保险。

结论:
承揽关系和雇佣关系在工作方式、责任和报酬等方面存在差异。

在承揽关系下,小明作为独立承包商负责与公司合作的服务,而在雇佣关系下,小明作为公司的员工执行公司安排的工作。

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案例

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案例

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案例
案例一:建筑工人与建筑公司
在建筑行业中,建筑公司通常会承揽一些建筑工程项目。

对于这些项目,建筑公司可以选择与建筑工人建立承揽关系或雇佣关系。

如果建筑公司与建筑工人之间建立承揽关系,建筑公司会与建筑工人签订承揽合同。

根据合同约定,建筑工人将为建筑公司完成特定的工作,并按照约定的工作量和完成时间收取报酬。

建筑工人在完成工作时具有一定的自主权,可以自由选择合适的工作时间和方法。

相反,如果建筑公司与建筑工人建立雇佣关系,建筑公司将会与建筑工人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建筑工人在雇佣关系下作为雇员,建筑公司作为雇主,雇佣关系中双方有明确的权利和义务。

建筑工人在公司的指导下工作,公司有权指导和监督建筑工人的工作,并向其支付工资。

案例二:司机与网约车平台
在网约车行业中,司机可以选择与网约车平台建立承揽关系或雇佣关系。

如果司机选择与网约车平台建立承揽关系,司机将作为自由职业者加入平台,并与平台签订服务合同。

司机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和意愿,在平台上自主选择接单,并按照平台制定的收费
标准获得报酬。

司机在接单时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可以自由选择接单数量和工作时间。

另一方面,如果司机选择与网约车平台建立雇佣关系,司机将成为平台的员工,与平台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司机在雇佣关系下作为员工,平台作为雇主,双方在合同中明确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司机需要按照平台的要求接单并执行工作任务,平台有权监督和指导司机的工作,并向其支付工资。

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

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

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承揽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为他方完成一定的工作成果,他方待工作成果交付后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关系是基于承揽合同的履行在定作人与承揽人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主要在于:第一,主体地位不同.雇佣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雇主可以对雇员实行管理和监督,可以制定一系列的规则和制度来约束雇员.雇主可以随时对工作进行修正,雇员工作过程中必须听从雇主的指挥与安排,其提供劳务的时间和方式往往不能由自己决定.雇员的劳动系一种"从属性劳动".而承揽关系中,定作人与承揽人地位平等,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如何完成工作,由承揽人自己决定,不受定作人的监督.承揽人一般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工作,他有权根据自己的经验,知识和技能,选择他认为完成工作的最好方法.承揽人的劳动系一种"独立劳动".第二,目的不同.雇佣关系中,雇佣合同以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合同标的是提供劳务,根据《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的释解,劳务是指不以实物形式而以提供活动的形式满足他人的某种需要的活动.故无须要求劳务是否产生了雇主可期望的结果,雇员只要提供了劳务就有权获得报酬.而在承揽关系中,承揽合同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提供劳务仅仅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承揽人一般对工作成果具有瑕疵担保义务,工作成果质量的高低,将会影响到承揽人能否依约获得报酬.可见,雇佣关系偏重于劳动者出卖劳动力的行为,承揽关系则偏重于完成的劳动成果.第三,债务不履行的判断标准不同.雇佣关系中,不涉及工作成果的交付,侧重于提供的劳务是否合格,雇员未按雇主要求提供劳务即构成违约.而承揽关系中,承揽合同属于交付成果型合同,没有交付成果或交付的成果不符合约定即为违约.第四,劳务专属性程度不同.雇佣关系中,未经同意,雇员不能将自己应付的劳动义务转移给他人承担,必须亲自履行.而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只要能完成一定工作成果即可,并不一定要由承揽人自己提供劳务,可以将承揽的部分工作交给第三人来完成[!].第五,风险承担者不同.雇佣关系中,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危险,意外事故或损失,一般是由接受劳务的雇主承担.而承揽关系中,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风险则是由完成工作的承揽人承担,除非损失是由于定作人的指示过失等原因造成的.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在理论上虽然较为清楚,但在实践中往往容易混淆,如某人因装修房子,请一农民工搬运垃圾,讲好搬完后再付报酬,农民工在搬运垃圾时偷懒,把垃圾直接从三楼阳台上倒下去,造成过路人损伤;装修房子,请运输公司运送东西,讲好按搬运车数支付费用,搬运公司的车子在搬运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上述关系是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就较难判断.因此,在实践中应根据以下标准来判断雇佣关系存在与否,并结合合同履行的全过程进行综合分析.一是看工作场地,生产条件(如工具,设备,原料等)由谁提供.雇佣关系中,工作场地,生产条件一般由雇主提供,雇员只负责提供劳务.而承揽关系中,工作场地,生产条件一般由承揽人负责提供,承揽人向定作人支付的是工作成果.二是看报酬支付方式.雇佣关系中,雇主一般按星期,日,时向雇员支付报酬,该报酬相当于劳动力的价格.而承揽关系中,定作人因承揽人完成某项工作成果或做完某件事而支付报酬,该报酬不仅包括劳动力价格,还包括其他的一些工本费等.三是看工作的内容.雇佣关系中,雇员的工作对雇主而言是不可或缺的,是雇主所从事的行为整体的一部分;而承揽关系中,承揽人的工作通常不受定作人所从事的工作内容的限制,是定作人工作的附属部分["].笔者认为,通过以上分析,综合判断不难得出上述两个例子应属承揽关系而不是雇佣关系.但还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在实践中,并非任何合同关系都会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标准,而且后两个标准往往较为模糊,难以认定.这时应遵循以下原则进行判断:只要某个合同关系中的工作场地,生产条件是由雇主提供,而不管是否满足其他两个标准或其中一个标准,都视为雇佣关系,否则视为承揽关系.因为上述判断标准中,第一个标准是主要标准或者说是本质标准,而其他两个标准则为次要标准或者说辅助标准.。

论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及其实践意义

论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及其实践意义

论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及其实践意义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雇佣合同和承揽合同在商业活动中被广泛使用。

虽然这两种合同都是以提供劳务为目的,但它们在法律和实践中存在着一些区别。

一、定义与特点
雇佣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协议,以换取劳动者提供的劳务为基础,通过支付薪金等方式来实现经济利益的分配。

雇佣合同通常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长期性,涉及到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工作时间、工资待遇、保险福利等方面。

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与委托人之间的协议,以完成特定工作或项目为目的,通过支付报酬等方式来实现经济利益的分配。

承揽合同通常具有一定的时限性和专业性,涉及到承揽人的技能和责任、委托人的要求和支付方式等方面。

二、实践意义
了解雇佣合同和承揽合同的区别,对于商业活动的合法性和稳定性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比如,在招聘员工或租赁劳务时,应根据实际需求选择雇佣合同或承揽合同的方式,避免因契约形式不当而引发的法律纠纷。

此外,在商业活动中,雇佣合同和承揽合同还涉及到税收、社保、劳动保护等方面的问题。

对于双方来说,了解两种合同的不同特点和法律规定,有助于规避潜在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三、结论
雇佣合同和承揽合同虽然都是以提供劳务为目的,但它们在法律和实践中存在着一些区别。

通过了解两种合同的定义、特点和实践意义,可以有效地避免商业活动中的法律纠纷和经济风险,实现合同双方的利益最大化。

承揽合同关系与雇佣合同关系的区分标准

承揽合同关系与雇佣合同关系的区分标准

承揽合同关系与雇佣合同关系的区分标准【承揽合同纠纷】承揽合同关系与雇佣合同关系的区分标准为了准确区分雇佣合同关系与承揽合同关系,笔者结合司法实践,试图从以下几个方面为区分二者一些参考标准: 1、从合同标的角度考虑。

承揽合同是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劳务仅仅是完成工作的手段,承揽人【承揽合同纠纷】承揽合同关系与雇佣合同关系的区分标准为了准确区分雇佣合同关系与承揽合同关系,笔者结合司法实践,试图从以下几个方面为区分二者一些参考标准:1、从合同标的角度考虑。

承揽合同是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劳务仅仅是完成工作的手段,承揽人向定作人交付的是工作成果;而雇佣合同是以直接劳务为目的,受雇人向雇佣人交付的是劳动力。

如果雇佣人已经劳务,但未完成定作人所要求的工作成果,承揽人不能请求定作人支付报酬;如果定作人已经劳务,即使未能达到雇佣人所期望的结果,雇佣人仍须支付受雇人报酬。

如本案甲与乙之间,乙如果不能将建筑材料按指定地点搬运完毕,就无权要求甲支付报酬,而乙某与蒋某五人的关系,则是不伦蒋某五人是否将建筑材料搬运完成,乙某均需支付蒋某等五人劳动报酬。

2、从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关系角度考虑。

承揽合同的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支配与服从的关系,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雇佣合同的受雇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须听从雇佣人的安排、指挥,雇佣人与受雇人之间存在控制、支配与从属关系。

在承揽合同中,尽管承揽人需要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但定作人对于承揽人的要求与雇佣人对受雇人的要求具有本质区别。

定作人对承揽人的要求主要体现在对工作成果的要求上,一般不计较实现工作成果的手段。

而雇佣人即使对受雇人采取目标控制的管理方式,依然要对受雇人的工作过程加以管理。

例如,本案中甲对乙无管理支配权,乙仅需完成合同任务,交付劳动成果,甲即应支付报酬,而乙与蒋某等五人之间则不同,蒋某等受雇于乙,须服从乙的指挥和安排,按其要求完成任务。

3、参考报酬的给付形式。

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

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

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一、引言本协议旨在明确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定义、性质、权利义务以及法律适合等方面的区别。

以下是对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详细解释。

二、定义1. 雇佣合同:雇佣合同是指雇主与雇员之间就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保护等方面达成的协议。

2. 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是指委托人与承揽人之间就特定工作的完成方式、报酬、交付时间、责任承担等方面达成的协议。

三、性质1. 雇佣合同:雇佣合同属于劳动合同的一种,是雇主与雇员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

2. 承揽合同:承揽合同属于民事合同的一种,是委托人与承揽人之间建立合作关系的法律依据。

四、权利义务1. 雇佣合同:a. 雇主权利义务:i. 向雇员支付合理的工资和福利;ii. 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iii. 赋予雇员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b. 雇员权利义务:i. 完成雇主交付的工作任务;ii. 遵守雇主的规章制度;iii. 保护雇主的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

2. 承揽合同:a. 委托人权利义务:i. 向承揽人支付约定的报酬;ii. 确保提供充足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支持;iii. 要求承揽人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b. 承揽人权利义务:i. 按照约定的方式和质量完成工作;ii. 按时交付完成的成果物;iii. 承担因工作不符合约定要求而产生的责任。

五、法律适合1. 雇佣合同:雇佣合同的法律适合主要依据劳动法相关规定。

2. 承揽合同:承揽合同的法律适合主要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

六、终止方式1. 雇佣合同:a. 双方商议一致解除合同;b. 雇主或者雇员提前通知对方解除合同;c. 雇主或者雇员违反合同条款导致解除合同。

2. 承揽合同:a. 双方商议一致解除合同;b. 委托人或者承揽人提前通知对方解除合同;c. 委托人或者承揽人违反合同条款导致解除合同。

七、争议解决1. 雇佣合同:雇佣合同争议解决主要依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法院诉讼解决。

2. 承揽合同:承揽合同争议解决主要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可以通过仲裁或者法院诉讼解决。

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是什么在民法中,⼈与⼈之间总会形成各种各样的法律关系,这些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享有不同的权利与义务。

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看似相似,其实是有区别的,那么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是什么呢?接下来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是什么1、⼯作的性质不同。

雇佣合同是以直接提供劳务为⽬的,承揽合同则是以完成⼯作成果为⽬的,提供劳务仅是完成⼯作成果的⼿段。

如果⼯作的⽬的只是单纯的提供劳务,则为雇佣;如果以完成⼯作成果为⽬的,提供劳务仅仅是完成⼯作的⼿段,则为承揽。

2、⼈⾝依附关系不同。

雇佣关系的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着⼀定的⼈⾝依附关系,雇员对于⼯作地点、⼯作时间、⼯作进程等如何安排没有⾃主选择权,雇主可以随时⼲预雇员的⼯作;承揽关系的定作⼈与承揽⼈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双⽅⾃始⾄终地位平等,不存在⼈⾝依附,承揽⼈对⼯作如何安排完全有⾃主决定权,定作⼈⽆权进⾏⼲预。

3、报酬确定的基础和风险不同。

雇佣关系中,报酬的确定是根据市场劳动⼒的价格结合相应的⾏业标准确定的。

报酬⼀经确定后,雇员⼀般能在长时间内取得稳定的报酬数额,不存有亏损的风险;⽽承揽关系的劳动报酬是基于⾃⾝的技能或⽣产规模、原材料的价格等确定的,劳动报酬有时与材料的价格相结合,⽽且,承揽⼈还要承担潜在亏损的风险。

4、合同义务可否转移不同。

雇佣关系的雇员不能将⾃⼰应负的劳务义务转移给他⼈承担,必须亲⾃履⾏雇佣契约;承揽关系中,承揽⼈可以将承揽的⼯作部分交给第三⼈完成,也可以与⼈合伙完成⼯作,还可以请帮⼿共同完成⼯作。

5、法律责任不同。

依《最⾼⼈民法院关于审理⼈⾝损害赔偿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第9条、第10条、第11条规定,雇员与承揽⼈在完成⼯作过程中造成⾃⾝损害的归责原则是不同的。

雇员损害赔偿适⽤⽆过错责任原则,雇主能够举证证明雇⼯⼈⾝损害是由不可抗⼒引起或由雇⼯故意⾏为造成,才可以免责。

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案例

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案例

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案例(最新版)目录1.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2.案例:胡某死亡事件3.案例分析:吴某、黄某、胡某的责任4.结论:正确区分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正文一、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

承揽关系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成果并给付承揽人报酬的合同。

雇佣关系则是指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支配从属关系,雇员为雇主提供劳动,雇主支付工资的法律关系。

二者之间的主要区别有:1.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承揽关系中,定作人与承揽人地位平等,承揽人对如何安排工作有自主权;雇佣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支配从属关系,雇员对工作安排没有自主权,雇主可以随时干预雇员的工作。

2.工作场所和工具:承揽关系中,定作人仅要求承揽人提供一定的劳动成果,工作场所、劳动工具或设备一般由承揽人自行提供;雇佣关系中,一般是由雇主指定工作场所、提供劳动工具或设备、限定工作时间。

3.工作目的:承揽关系中,以一次性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提供劳务仅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雇佣关系中,是以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且是继续性提供劳务。

4.报酬支付方式:承揽关系中,承揽人的报酬是计件报酬,完成定作劳动成果后,定作人一次性给付;雇佣关系中,雇员的工资一般是计时工资,定期给付。

二、案例:胡某死亡事件在某建筑工地,胡某在施工过程中不慎死亡。

根据法律规定,雇主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然而,在这个案例中,吴某、黄某和胡某之间的关系并非简单的雇佣关系,而是承揽关系。

吴某是建筑工地的承包商,他将部分工程分包给黄某,黄某又将其中的一些工程分包给胡某。

在这种情况下,吴某、黄某和胡某之间形成了承揽关系。

如果法院采用黄某的证词,那么吴某、黄某和胡某三人共同分包了吴某的工程,胡某死亡,吴某、黄某视过错程度是要负连带责任的。

三、案例分析:吴某、黄某、胡某的责任根据承揽关系的法律规定,吴某、黄某和胡某之间的责任应该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来确定。

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

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

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雇佣(劳务)合同关系、承揽合同关系的区别如下:1、概念不同。

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用人接受受雇用人提供的劳务并按约定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

承揽关系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务关系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力,用人单位使用劳动力,双方形成劳动力的支配与被支配关系。

2、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人身支配与服从管理关系不同。

雇佣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双方之间具有支配与服从的关系,受雇人则需听从雇用人的安排,按其意志提供劳务,双方形成劳动力的支配与被支配关系;承揽合同关系中双方当事人的地位是平等的,不存在支配与服从的关系,在劳动中承揽人一般是自行决定自己的操作规程和劳动过程,不受定作人的组织指挥和监督管理,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

3、提供劳动和支付报酬的内容、工作期限不同。

雇佣关系中,雇工所付出的主要是劳动力,当然也包含一定的技术成果,但通常其技术含量比较低,其报酬成分也比较单一,仅仅包括劳动力的价值。

雇佣关系通常时间较长,为长期雇佣,但也有不定期、临时性雇佣。

而在加工承揽关系中,承揽人所付出的主要是一定技术成果,其次才是一定的劳动力;承揽事项应具有特殊性,它一般需要具备相应的设备条件,蕴涵一定的技术成份,为此,合同法规定承揽事项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相类似的工作,且规定了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承揽。

承揽关系中的报酬也不同于一般劳务关系中的报酬,其报酬不仅仅包含劳动力的价值,还应当含有技术成份的价值以及一定的利润成分,即定作人接受承揽人物化的劳动成果,该成果是定作人付酬的直接对象;承揽合同通常具有短暂性和临时性。

4、承担的法律责任及归责原则不同。

雇佣关系中雇工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

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

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一、引言本文旨在详细介绍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之间的区别。

雇佣合同和承揽合同是商业和劳动法领域中常见的合同类型,但它们在性质、权利义务和适用法律方面存在一些重要的区别。

二、定义和性质1. 雇佣合同雇佣合同是一种劳动合同,由雇主与雇员之间订立,旨在规定雇主雇佣雇员提供劳动力,并支付相应的报酬。

在雇佣合同中,雇主通常会对雇员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薪酬、福利和其他相关事项进行明确规定。

2. 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是一种商业合同,由委托人与承揽人之间订立,旨在规定承揽人承担特定任务或提供特定服务,并按约定收取报酬。

在承揽合同中,委托人通常会明确规定任务的性质、范围、完成时间、报酬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三、权利义务1. 雇佣合同雇佣合同中,雇主享有指导和监督雇员工作的权利,雇员则有义务按照雇主的要求完成工作。

雇主还有责任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护雇员的权益,如支付工资、提供福利和遵守劳动法律法规。

2. 承揽合同承揽合同中,委托人通常只规定任务的结果和要求,而不涉及具体的工作方式和过程。

承揽人则有义务按照约定的要求完成任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委托人有权要求承揽人按时完成工作,并对工作结果进行验收。

四、报酬和支付方式1. 雇佣合同在雇佣合同中,雇主按照约定支付雇员工资和福利。

工资通常以固定金额或按小时计算,并在约定的时间支付给雇员。

雇佣合同还可能包括其他形式的报酬,如奖金、提成等。

2. 承揽合同承揽合同中,委托人按照约定支付承揽人报酬。

报酬可以是固定金额、按任务完成程度支付或根据双方协商确定。

通常情况下,承揽人在完成任务后向委托人提出报酬要求。

五、法律适用1. 雇佣合同雇佣合同受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遵守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如雇员享有最低工资、工作时间、休假、社会保险等权益。

此外,雇佣合同还受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的管辖。

2. 承揽合同承揽合同受商业法律法规的保护,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遵守相关商业法律法规的规定。

搬货`上下车`运沙等是承揽还是雇佣案例

搬货`上下车`运沙等是承揽还是雇佣案例

搬货`上下车`运沙等是承揽还是雇佣案例(最新版)目录一、引言:介绍承揽和雇佣的概念及区别二、案例分析:搬货、上下车、运沙等案例的法律性质三、判断标准:确定承揽和雇佣的关键因素四、结论:总结承揽和雇佣的判断方法及意义正文一、引言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常常会遇到承揽和雇佣这两种合同关系,然而很多人对这两种关系的界定并不清楚。

承揽和雇佣都是一种劳务关系,但它们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

承揽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定作人,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雇佣则是指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劳务关系,雇主支付工资,雇员提供劳务。

正确区分承揽和雇佣关系对于维护当事人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案例分析1.搬货:某超市雇佣临时工进行货物搬运,按照超市的要求将货物从一个地方搬到另一个地方。

此案例属于雇佣关系,因为超市支付工资,临时工提供劳务。

2.上下车:某物流公司承揽某企业的货物运输业务,负责将货物从发货地点运送到目的地。

此案例属于承揽关系,因为物流公司完成运输任务后将货物交付企业,企业支付报酬。

3.运沙:某建筑公司承揽某开发商的沙石运输业务,负责将沙石从沙场运送到建筑工地。

此案例属于承揽关系,因为建筑公司完成运输任务后将沙石交付开发商,开发商支付报酬。

三、判断标准判断承揽和雇佣关系的关键因素有以下几点:1.工作性质: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完成的工作具有独立性,成果交付后与定作人的关系即告解除;雇佣关系中,雇员提供的劳务通常是雇主生产经营活动的一部分,雇员在雇主的指挥下工作。

2.报酬支付方式:承揽关系中,报酬通常是一次性支付或按照工程进度支付;雇佣关系中,工资通常是按月支付。

3.劳动风险承担:承揽关系中,承揽人需自行承担劳动风险;雇佣关系中,雇主需承担雇员的劳动风险。

四、结论正确区分承揽和雇佣关系对于维护当事人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可以根据工作性质、报酬支付方式和劳动风险承担等因素来判断合同关系。

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案例

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案例

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案例摘要:一、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定义与区别1.承揽关系2.雇佣关系3.两者的区别二、承揽关系案例1.案例一:公司与个人之间的承揽关系2.案例二:个人之间的承揽关系三、雇佣关系案例1.案例一:公司与个人之间的雇佣关系2.案例二:个人之间的雇佣关系四、如何判断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1.合同的约定2.工作内容的性质3.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五、法律对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保护1.承揽关系的法律规定2.雇佣关系的法律规定3.权益保障正文:一、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定义与区别承揽关系是指一方(承揽人)按照另一方(委托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关系。

而雇佣关系是指雇主与雇员之间的一种劳动关系,雇员在雇主的指导下,提供劳动力,雇主支付工资。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工作成果的归属、完成工作的方式、报酬支付方式等方面。

二、承揽关系案例1.案例一:公司与个人之间的承揽关系某公司需要设计一款产品包装,与设计师A签订合同,要求A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并交付设计稿。

公司根据设计稿的质量和数量支付给A一定的报酬。

在这个案例中,公司与设计师A之间形成承揽关系。

2.案例二:个人之间的承揽关系B是一名程序员,C需要开发一个应用程序。

B与C签订合同,约定在一定时间内完成应用程序的开发,并交付给C。

C根据开发完成的应用程序支付报酬给B。

在这个案例中,B与C之间形成承揽关系。

三、雇佣关系案例1.案例一:公司与个人之间的雇佣关系某公司招聘一名前台接待员,D应聘成功后,公司与D签订劳动合同。

D 在公司的指导下,负责前台接待工作,公司按照约定的工资支付给D报酬。

在这个案例中,公司与D之间形成雇佣关系。

2.案例二:个人之间的雇佣关系E是一家餐厅的厨师,F是该餐厅的员工。

E在F的指导下,按照餐厅的要求,完成烹饪工作。

餐厅按照约定的工资支付给E报酬。

在这个案例中,E与F之间形成雇佣关系。

四、如何判断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要判断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首先可以从合同的约定入手,其次可以分析工作内容的性质,以及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等方面。

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案例

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案例

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案例摘要:一、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定义与区别1.承揽关系的定义2.雇佣关系的定义3.两者的主要区别二、承揽关系案例分析1.案例背景2.案例中承揽关系的表现3.案例中承揽关系的法律适用三、雇佣关系案例分析1.案例背景2.案例中雇佣关系的表现3.案例中雇佣关系的法律适用四、结论与建议1.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在实际运用中的注意事项2.对于企业与劳动者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建议正文:一、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定义与区别承揽关系是指一方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另一方支付报酬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

而雇佣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提供劳动,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在用人单位的指挥下提供劳动,并获得劳动报酬的一种社会经济关系。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承揽关系中,工作成果的完成是承揽人的主要义务,而雇佣关系中,劳动者的主要义务是提供劳动。

二、承揽关系案例分析以某装修公司为例,该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为承揽合同。

装修公司在完成装修工程的过程中,自行负责购买材料、雇佣工人等事项,并且对工程质量负有全部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装修公司与工人之间是承揽关系,工人按照装修公司的要求完成工作,装修公司支付报酬。

三、雇佣关系案例分析再以某餐饮企业为例,该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合同为劳动合同。

员工在企业的指导下完成各项工作,企业负责提供工作环境、设备以及工资待遇。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与员工之间是雇佣关系,员工在企业的指导下提供劳动,企业支付劳动报酬。

四、结论与建议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在实际运用中,企业与劳动者都应注意明确合同的性质,以免发生纠纷。

对于企业来说,选择合适的合同类型有利于规范管理、降低风险。

对于劳动者来说,了解合同性质有助于维护自身权益。

雇佣关系、承揽关系、劳动关系、委托关系的具体如何区分

雇佣关系、承揽关系、劳动关系、委托关系的具体如何区分

雇佣关系、承揽关系、劳动关系、委托关系的具体如何区分在商业和工商业活动中,经常会出现雇佣、承揽、劳动和委托这几种关系。

这些关系之间的差别并不细微,每一种关系都有着独特的特征和呈现形式。

因此,我们需要详细地研究这些关系,以便合理地予以区分。

雇佣关系雇佣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的合同关系。

在雇佣关系中,用人单位通过一定的劳动条件和薪资待遇,着手雇佣一名员工,使其为公司的经济利益服务。

在此过程中,用人单位可以按照自身的要求定向安排和指挥员工的工作,并对员工的行为和出勤状况进行管理。

在雇佣关系中,用人单位需要出具正式的聘书,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被雇佣者则需要签署雇佣合同,并遵守该合约中的条款。

此外,用人单位还需要为员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和福利,承担雇佣员工带来的管理风险。

承揽关系承揽是指一种委托性质的商业活动,在该活动中,客户将业务交由一家或多家承揽商处理以实现某种目标。

承揽商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建立在一种特殊的合同关系之上,即承揽合同。

在承揽关系中,承揽商有权决定自己的工作时间,并有权自主决定如何完成客户交代的任务。

同时,承揽商不受雇佣人的具体指导和要求。

承揽商的薪资通常是以任务完成情况为基础的奖金或报酬,与客户之间的关系通常以项目和合同为基础,而非雇佣关系。

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在雇佣关系的基础上衍生出来的一种新型关系。

在实践中,劳动关系是指由工会机构和企业管理层之间形成的一种劳动关系。

在劳动关系中,工会机构必须代表具有一定数量的劳动力的工人,与用人单位进行集体协商,共同商定劳动关系相关政策。

劳动关系通常在雇佣关系的基础之上形成,其中劳动力受雇于用人单位,并以一定的工资和福利承担相应的职责。

此外,劳动关系还涉及到工会、劳动法律和劳动协议等相关法律和行为准则。

委托关系委托关系是指一种城市或者区域管理层面的关系,客户向委托代理之类的机构交付处理某项任务。

在委托关系中,客户委托第三方机构处理某项任务时,该机构可以自行决定如何处理任务,但必须根据客户的意图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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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与雇佣的区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条规定了定作人原则上不对承揽人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第十一条规定了雇主在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责任。

由于牵涉是否承担民事责任的问题,目前从司法实践来看,《解释》适用比较困难的情况是雇佣与承揽如何区别?
雇佣一般是指根据当事人约定,一方于一定或不定的期限内为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契约。

传统的雇佣关系是劳务关系的基本类型。

考察雇佣关系是否成立,主要看以下几点:1、双方是否有雇佣合同(包括口头合同);2、雇员是否获得报酬;3、雇员是否以提供劳务为内容;4、雇员是否受雇主的控制、指挥和监督。

其中第3、4点是确认雇佣关系的核心。

承揽一般是指当事人双方关于一方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另一方应接受该成果并给付一定报酬的合同。

应完成工作并交付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应接受承揽人的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的一方为定作人。

承揽人所完成的工作成果为定作物。

承揽的特征有:1、承揽以完成一定的工作成果为目的。

2、承揽的标的是特定的工作成果。

3、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定作人只有在不影响承揽人工作的前提下,才能对承揽人的工作情况进行指示、监督和检查。

4、承揽人自行承担风险独立完成工作。

当事人双方就雇佣与承揽的性质发生争议时,为了准确区分二
者,人民法院可以综合分析下列因素,结合案件具体情况予以认定:1、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2、是否由一方指定工作场所、提供劳动工具或设备、限定工作时间;3、是定期给付劳动报酬还是一次性结算劳动报酬;4、是连续性提供劳务,还是一次性提供劳动成果;5、当事人一方所提供的劳动是其独立的业务或者经营活动,还是构成合同相对方的业务或者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

如当事人之间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由一方指定工作场所,提供劳动工具或设备,限定工作时间,定期给付劳动报酬,所提供的劳动是接受劳务一方生产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的,可以认定为雇佣。

反之,则应当认定为承揽。

除此以外,笔者认为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主要区别还有六点:1、给付劳务性质不同。

雇佣合同中,受雇人仅为一定的目的而劳动,即在一定时间内服劳务而已,侧重劳务给付的过程;承揽合同则是承揽人需为一定劳务给付,并且服劳务的结果即工作成果所有权之转移为合同主要内容,劳务给付与工作成果之间有不可分之关系,侧重劳务给付的结果,即承揽人向定作人提供的是劳动成果。

(此处的成果强调需要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2、签订合同时双方的出发点不同。

雇佣合同中,雇主一般选任雇员时,是以雇员的劳动技能是否适合于自己的要求,雇员则从劳动报酬是否达到自己的要求,而缔结雇佣合同的;而承揽合同中,定作方选任承揽方是以承揽方的技能、生产设备或生产规模、信誉等能否胜任工作为条件的,而承揽方则是以自己的技能或现有的条件能否完成工作,能否获得利益来缔结合同的。

3、
雇佣合同中,受雇人之劳务给付系一种“从属性劳动”,包括经济上和人格上的从属性,雇员对于工作如何安排没有自主选择权,雇主可以随时干预雇员的工作;承揽人之劳务给付系“独立劳动”,定作人与承揽人自始至终地位平等,承揽人对工作如何安排完全有自主决定权,定作方无权进行干预。

4、报酬确定与给付不同。

雇佣关系中,报酬的确定是根据市场劳动力的价格结合相应的行业标准确定的。

报酬一经确定后,雇员一般能在长时间内取得稳定的报酬数额,不存有亏损的风险;而承揽合同的劳动报酬是基于自身的技能或生产规模,原材料的价格等确定的,而且,承揽方还要承担潜在亏损的风险。

同时,一般而言,雇佣合同的受雇人之工资系计时工资,承揽人之报酬系计件报酬。

雇佣合同以一定期间之存续为原则,承揽合同则以一次性给付为准。

5、合同义务可否转移不同。

在雇佣关系中,雇员不能将自己应负的劳动义务转移给他人承担,必须亲自履行雇佣合同。

承揽关系中,如无特殊约定,承揽人可以将承揽的工作部分交给第三人完成,也可以与人合伙完成工作,还可以雇佣他人完成工作。

6、风险负担不同。

雇佣合同中雇员在完成工作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如雇员受到伤害,致他人损害、工作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等所造成的损失,均由雇佣人负危险责任;在承揽合同中则由承揽人负危险责任,除非是定作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而不涉及定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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