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使用权登记申请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登记申请表填写说明:

1.海域使用权登记申请表由登记申请人填写。

2.“登记类型”,根据情况选择划“√”。初始登记指初次取得海域使用权而进行的登记;变更登记指海域使用权发生以下变化而进行的登记:(1)续期的,(2)改变用海位置、面积或期限的,(3)地址或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4)填(围)海造地项目已竣工验收的,(5)因企业合并、分立或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的,(6)转让的,(7)继承的,(8)因行政机关调解引起海域使用权转移的,(9)因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调解或仲裁裁决引起海域使用权转移的,(10)海域使用权人名称改变的,(11)其他情形;注销登记指海域使用权人不再需要海域使用权而进行的主动申请。

3.“登记申请人”指已依法批准取得海域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是单位的,填写单位名称并加单位盖印章;是个人的,填写姓名并加盖个人印章(或手印)。“登记申请人”是个人的,“法定代表人”一栏只填写身份证号码。“联系人”为经办人或代理人。“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为申请人的地址和所在地区的邮政编码。

4.“项目性质”分为公益性和经营性,根据项目情况选择划“√”。公益性是指符合《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项目,包括军事用海,公务船舶专用码头用海,非经营性航道、锚地等交通基础设施用海和教学、科研、防灾减灾、海难搜救打捞等非经营性公益事业用海;经营性是指《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范围以外,以营利为目的的项目。

5.“用海类型”根据海域使用分类体系一级类填写,包括渔业用海、交通运输用海、工矿用海(电厂、油气开发等)、旅游娱乐用海、海底工程用海、排污倾废用海、填海造地用海、特殊用海等类别。“用海面积”为批准使用的全部海域面积。

7.“用海时间”指批准使用海域的起止日期或出让合同确认的起止日期。

8.“使用方式”按填海(建设用、农业用)、透水构筑物、非透水构筑物、跨海桥梁、海底隧道、港池、航道、锚地、人工岛、平台、海底管道、海砂开

1/ 3

采、浴场、取排水口、围海养殖、开放式养殖等填写,并分别填写其对应的用海面积和具体用途。

9.“用海位置说明”主要用文字来描述海域的大致方位或具体位置,注明项目用海的用海设施、构筑物及周围标志物。

10.“批准文件或出让合同”指批准海域使用权的文件及主要内容或出让合同主要内容。海域使用权登记申请表

登记类型

登记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通讯地址

项目名称

项目性质

用海时间

用海类型

使用方式

用海位置说明

批准文件

或出让合同

原海域使用权证书证书编号面积

公顷

公顷

2/ 3

公顷

公顷

□公益性

用海面积□经营性

公顷具体用途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初始登记

姓名

姓名职务

电话/手机

邮政编码

身份证号码□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变更、注销情形)使用权人

海域使用金

如期缴纳

变更事项说明□是□否

□续期的□改变用海位置、面积或期限的□地址或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填(围)海造地项目已竣工验收的□因企业合并、分立或与他人合(选择划√)资、合作经营的□转让的□继承的□因行政机关调解引起海域使用权转移的□因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调解或仲裁裁决引起海域使用权转移的□海域使用权人名称改变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签字______(盖章)

3/ 3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